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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防火演练应急预案(精选18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森林草原防火演练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森林草原防火演练应急预案 1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处置应急能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快捷的组成森林防火措施体系和扑灭山火,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森林火灾
1.加强领导。建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镇长,各责任区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并划分责任区,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实贯彻领导带班,责任到人的预防方针。
2.广泛宣传。利用会议、标语、电视、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严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并不断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3.准备必要的扑火物资。配足配齐铁铲、砍刀、锄头等工具,为扑火提供物资保障。
4.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组必须落实村级专职、兼职森林防火巡山员制度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确保山有人护,火有人管。防火期内,必须坚持领导带班,并实行24小时值班。
二、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按照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我镇各部门要逗硬落实防火措施,立即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加大巡山护林和检查督促力度,切实整改火险隐患;加强林区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点防范区域内的枯枝落叶和杂草,严禁在林区乱扔烟头、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别是在春节、清明节期间要倡导文明扫墓祭祖。对工作不落实、对火情不作为、殆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政府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三、森林火警信息的'传达
凡我镇工作人员从各方面获悉森林火情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镇政府,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
四、彻底清理,不留隐患
火场清理的三项要求:一是要动态清理,不留盲区;二是要巡查指导,不留空档;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严守细看,防止复燃
看守火场的四种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干,责任到人;二是全线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迹地巡查,纵深到边;四是居高瞭望,流动巡护。
森林草原防火演练应急预案 2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新市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成员有办公室主任由兼任。
2.森林防火带地段责任划分:原片区由组织实施扑救工作;社区、社区及先锋、菜园、村由组织实施扑救工作;原吊岩片区及片区由王东负责组织实施扑救工作;指挥长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3.各村、社区要及时调整防火指挥部成员和具体工作人员,并顺利开展工作。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片包干责任制,明确任务确保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的各项指标的完成。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抓住预防和扑救两个关键环节,采取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突出“一场两村”(即先锋果园场、村、村)及火情多发地带重点区域,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防火关键时段,制定出针对性的措施,提早布置,严防死守,减少森林火警的发生率,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强化宣传,严格火源管理
森林火灾是森林的大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就是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头等大事。《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要进一步宣传到林区的.各村各户及全镇中、小学校,提高广大干群、师生对森林火灾危害的认识,防止在林区吸烟、烧荒、野炊等随意用火的违章行为的发生。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整改,从而减少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进入防火期,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控制管理野外火源,林区野外用火必须实行《生产用火许可证》(林业站办理)制度和用火现场监督制度(村委指派专人监督燃烧);2月1日至6月30日是森林防火戒严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四、认真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装备工作
各村、社区要组建以民兵为骨干的义务扑火队,开展联席工作,进行灭火技能、灭火安全及体能训练,提高灭火能力,扑火工具存于镇派出所,保证扑火队伍在任何时候都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五、加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按照省、市、县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各部门从2月1日起进入森林防火值班期,各村委、社区要坚持通信畅通,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向镇森林防火值班室报告(电话),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森林草原防火演练应急预案 3
为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巩固我县林业建设成果,保障林业产业正常发展,进一步促进林业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按照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设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由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农林局、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等部门主管领导担任。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林局,县政府有关部门派人员参加。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策,负责紧急火情扑救工作,收集、分析火情及发展态势,及时提出启动、停止本预案及有关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
各乡镇设立相应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办公室,制定相应的预案,明确相关职责,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火灾的预防、控制和扑救工作。
(二)部门职责
1、县农林局
(1)做好森林火灾的监测、预防,迅速对灾情做出全面评估。
(2)划定火点、灾区、受威胁区,提出隔离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3)组织对灾区、受威胁区内的易燃物实施紧急扑救、隔离、疏散工作。
(4)监督、指导对火点、灾区内林木和场地实施清理。
(5)建立紧急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灭火专业设备、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6)评估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7)培训防火人员,成立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预备队。
(9)组织实施对火点、火灾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2、发改委:负责森林火灾控制保障体系、火灾处理所需的专用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
3、财政局:负责安排森林火灾控制和物资储备所需资金,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加强森林火灾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4、民政局:负责森林火灾区群众的安抚和救济工作。
5、交通局:负责提供运输车辆,优先运送扑救森林火灾的人员、物资,配合县农林局做好森林火灾监督检查工作。
6、公安局:实施森林火灾区封锁、隔离工作,做好森林火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7、司法局: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森林火灾报告、通报程序
(一)本区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后,必须立即向县林技中心报告。县林技中心应立即派技术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采取防范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执行,不得拒绝或推脱。
(二)森林火灾灾情报告形式:县林技中心在报告、传递森林火灾灾情时,应当按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紧急通知和有关要求,以电话、传真等最快的形式进行。
(三)县林技中心森林火灾灾情报告内容:包括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灾林木品种、面积,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灾情报告的单位和个人及联系方式。
(四)森林火灾灾情报告程序:发现森林火灾灾情时,必须立即向县林技中心报告。县林技中心在接到紧急灾情报告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初步调查。同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除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对外界发布灾情信息。
如果今后国家对灾情保密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应急措施
当森林火灾发生时,必须启动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应。
县林技中心发现或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必须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立即对森林火灾区实行扑救、隔离等措施。
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灾报告后,要立即召开会议,决定启动预案,针对火点、受威胁区分别做出扑救、隔离、封锁、疏散群众等相关决策,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落实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扑灭火灾,同时做好灾区内生产、生活安排,保证灾情控制工作顺利进行。
四、保障系统
(一)物资保障
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体系,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储备必须的防火专用设备,防火车辆、运输车辆及人员防护用品。
(二)资金保障
县财政每年列支紧急防火物资储备、灾情控制及监测等所需资金。
(三)技术保障
县林技中心负责森林火灾的调查、扑救、隔离等工作。
(四)人员保障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建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预备队。
五、宣传、培训
(一)公众宣传教育
公布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林技中心电话,向林木种植户、护林员及广大群众发放森林防火技术资料,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意识。
(二)培训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应加强森林防火专业知识的学习,聘请专家对县林技中心工作人员及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预备队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能力和水平,加大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力度。
六、附则
本预案由县农林局负责解释。
森林草原防火演练应急预案 4
为切实加强对我社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协调指挥,预防辖区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1、在街道办统一领导下,我社区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实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二、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森林火灾后,应根据火情大小报告街道办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如果有以下情形的:
1、火灾持续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对居民居住的重要设施构成威胁的;
3、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并经街道办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小组。由社区书记任组长,其它负责人为成员。具体人员是: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主要职责:本预案启动后,社区森林领导小组立即成立“火场扑灭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同时在街道办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四、预案处理措施
1、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接到森林火灾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与火灾发生点联系,弄清火灾现场准确情况;
(2)边界发生的火灾报告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
(3)保持上下联系,最先知道火灾现场情况;
2、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应采取如下措施:
(1)召开相关会议,研究火灾的扑救和处置方案,成立临时扑火救灾办事机构,落实扑火责任人员;
(2)对发生重大以上火灾要明确牵头单位,成立联合扑火救援指挥部
(3)发生重大以上火灾或可能酿成特大火灾及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火灾,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委派其他成员带领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及派出所有关部门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理火灾事故。
五、火灾查处和善后处理
发生一般火灾,由社区同所在街道办进行处理,发生重特大火灾,要组织派出所、纪检、林业部门成立职合工作组,督促和帮助火灾发生地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进上报。
六、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要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森林草原防火演练应急预案 5
xx乡地处偏僻山区,是xx、xx、xx的交界处,总面积有xxxxx亩,其中林地面积有xxxxxx亩。若遇上高火险天气时,马上就面临着极大的火灾隐患。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xx乡的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措施:
一、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xx乡实行xx乡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其中xxx乡长担任xx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xxx担任副组长,成员有xxx、xxx等。我乡以《森林防火条例》和《xx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为依据,以“抓基层、抓基础”为重点,以抓具体措施为突破口,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不断改革、不断创新,建立“立足基层,立足基础,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群防群治,自治自救”的森林防火新机制。
二、加强宣传教育
根据xx乡目前的实际情况,利用护林员每天早晚敲锣二次、宣传车巡逻、通告张贴、利用学生带给家长的一封信进行广大面积的宣传。
三、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在乡政府的带领下,每村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在高火险天气,对各个紧要路口进行严防死守,不准放田坎、烧灰、烧纸钱、不准带火上山。在森林防火戒严期间,乡政府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时轮流值班,指挥好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各村也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时进行巡逻,一旦发生火灾,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做好扑火工作。
四、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
xx乡政府以当地民兵为基础,成立了一支近30人的森林防火扑火队伍,当那个村发生火灾,马上拉到那个村去扑火,平时加强训练,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同时各村也建立一支森林防火队伍,以在家青壮年为基础,每支队伍人数大约20-30人,一旦发生火灾,他们马上打头阵,自觉上山扑火。
五、xx乡所采取扑灭森林火灾的'主要办法是扑火法
根据xx乡的实际形势,火灾起火的原因基本上都是上坟、烧田坎所发生的,坟边、田边的森木一般都不是很茂盛,所以最普遍的方法就是扑打法。当发生火灾上山就带森林防火拍进行扑打,方法即简便又实效。当森林茂盛的地方发生火灾时,以扑打法根本打不住火灾时,就得采取开设隔离带的办法,但目前为止这种方法都没发生。
六、在扑火过程中必须注意火场安全
为了防止出现伤亡事故,扑火人员尤其是扑火指挥员在火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时刻注意火场气象条件及其变化,对火情了如指掌。
2、遇事不慌,始终保持冷静清晰的头脑。
3、事先安排好扑火队伍的进路和退路。
4、注意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和环节。
5、保持全方位的通讯联系。
6、对扑火队伍的行动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手中,领导给扑火队伍下达的指令必须明确、明了。
7、每支扑火队伍要有1-2名熟悉地形和道路的向导带路,参加人员要遵守纪律,特别是不能擅自离队。
8、所有扑火人员都要勇敢战斗,不失时机地同森林火灾作斗争,同时也不能鲁莽行事冒险逞能。在扑火时,要特别注意风向和火头变化,注意自身安全,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进入山场时,都要走已经被林火烧的地方。
森林草原防火演练应急预案 6
按照《xx市巴州区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西城街道办事处坚持齐抓共治原则,严格按照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统筹推进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将近一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守“一个理念”,筑牢防灭火思想认识。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西城街道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理念,多次召开党工委会议、党工委扩大会议和森林方灭火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和省、市、区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凉山木里“3.30”、西昌“3.30”等森林火灾情况进行通报,并结合辖区实际,教训深刻分析,查找原因,以案说法,教育干部。同时,常态化开展好了森林防火宣传进社区、进农户家庭、进学校。印发宣传单3000余份。在进入林区的主要道路、交通要道、村庄设立防火宣传牌28块。并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规、政策。同时对党员干部坚持警钟长鸣,坚持逢会必讲的原则,加大对办事处党员干部和社区“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团、妇、民兵干部的宣传教育力度,确保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到位。
(二),构建齐抓共治格局。一是坚持依法治火。根据有关规定,制止烧田坎和焚烧秸秆等行为。坚持“四早”“四不放过”原则,出现一次火情的社区,由社区书记向办事处提交书面说明;出现两次火情的社区,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对社区书记进行约谈;出现火情情节严重的,由西城派出所对其进行严厉查处,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方的效果。二是坚持科学防火。加强岗位技能培训和扑火安全教育,截至目前,共培训社区扑火队员200余人次、基层防火骨干80余人次,提高了森林防灭火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按照源头清理原则,常态化开展砍柴割草清除林区可燃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加强“三项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加强扑火装备建设。在合理补充设备的基础上,对办事处和5个涉林区社区的灭火物资进行清查,对过期或损毁的防灭火器材进行清理。按照“基本”原则,增置了一批防灭火器材。同时,按照每个社区1000元的标准,向5各社区发放专项采购资金用于购买防灭火物资,确保从硬件上保障和提高了林火预防和扑救能力。二是加强森林防火巡逻队建设。为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办事处和社区均成立了联防巡逻队,负责对辖区进行机动巡逻,要求队员巡逻时身配袖套,带二号工具、柴刀,确保对重点林区全覆盖、无缝隙巡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部会同值班人员每天对巡逻员进行查岗,对巡逻过程进行记录、考核。同时,巡逻队实行常态化值守,一旦发生森林火情,立即进入现场进行灭火,确保第一时间消除火险。三是加强扑火队建设。在原有队伍的基础上,按照年轻化、健康化、经验化的原则,对各社区扑火队员进行重新调整,办事处机关建立了30人的扑火队伍,各社区分别组建了20人的扑火队伍。并通过消防演练提升他们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求队员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保证呼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四)狠抓“四项工作”,确保可管可控。一是加强对重点地段的监管。根据辖区景区、林区、宗教场所、零散坟场等重点场所分布情况,制定了《巴州区西城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预案》,加强了对重点场所的监管,增强了巡逻人数和巡逻频率。并结合“五烧”管控工作,对火警易发的高危地段设立了嘹望哨。二是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监管。按照要求,各社区对辖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特殊人群均签订了《特殊人群监护承诺书》,同时,加大对辖区老年居民和中小学生的教育力度。严格限制其携带火源入山,无特殊原因不得进入林区;禁止老年居民在山区和近山区使用生产用火,并告知其如发生火灾或火警将追究其监护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三是狠抓野外火源管理。组织巡逻队上山头、把路口,严防死守,森林火警易发天气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四是构建防火信息平台。按照“四早”(早发现、早扑救、早消灭、早处理)的原则,以森林防火信息平台建设为抓手,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办事处坚持领导在岗带班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要求手机随时保持畅通,一遇火情随时报告,确保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经过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后,我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仍然存在着辖区个别党员干部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不重视,思想认识不到位和森林防灭火工作宣传方式方法单一,创新意识不够的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相关要求,一是常态化开展好辖区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辖区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二是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警示牌、显示屏和喇叭、广播、微信会议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灭火工作在辖区居民中的知晓度。
森林草原防火演练应急预案 7
森林火灾是一种破坏森林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危及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的严重自然灾害。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我校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警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开展森林防火活动就是要充分把学生的森林防火热情激发出来,增强学生的防火公众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把他们转变成护林防火宣传的义务载体,扩大宣传工作的`辐射效果。
二、时间安排和活动对象
此活动在本学期内开展,对象是全校师生。学校要将森林防火宣传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并纳入对师生思想道德教育、素质教育范畴,让广大师生固树立“爱护森林资源,严禁玩火、弄火”的防火意识。
三、活动组织和要求
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活动开展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生动活泼,讲求实效。
四、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1、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
2、开展“校长讲森林草原防灭火”国旗下的讲话活动。
3、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开展常态化教育活动。
4、各班要做实“六个一”活动,各班形成各班的专卷专档。
5、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在校园内通过挂横幅、LED屏幕、校园微信等渠道,对草原森林防火工作开展一次铺天盖地的宣传教育,让草原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入脑入心。
6、做好草原森林防火工作进学校、进班级、进课堂。
7、学校每天最后一节课用3分钟宣传以草原森林防火为主的安全教育,做到月月讲,天天讲,让草原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入脑入心。
8、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要求学生们向家长宣传森林草原防火。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严禁在野外用火。家长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带头做好文明祭祀,不烧纸钱,不燃放鞭炮,提倡用鲜花等文明方式祭奠,防范森林火灾发生。严禁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工作。未成年人玩火或者痴、呆、聋、哑等限制行为能力人员引发的火灾,由监护人承担法律责任。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活动要求
1、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策划,确保活动有广泛的参与性,明显的落实性和丰富的创造性:二要加强管理,把此项活动列入议事日程,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事项的联系、协调和督导工作。
2、讲究方法,务求实效。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识水平,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和方式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宣传教育课可以利用每周升旗仪式和班队活动进行。
3、深化研究,总结经验。要积极探索活动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不断丰富充实工作内容,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森林草原防火演练应急预案 8
为切实做好全镇20xx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增强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入户入脑入心”、“见行”,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努力构建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工作格局,结合金山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防字当先”、“扑火安全年”两大宣传主题,围绕以人为本,实现安全扑救,全力遏制扑火伤亡发生,坚决杜绝群体性扑火伤亡。突出“六大”宣传工程,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资源和渠道,精心部署、创新形式、齐抓共管,继续巩固已形成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格局,强化宣传创新、加大宣传力度和拓宽宣传面,对防火法律法规、安全用火知识、先进典型和火灾警示案例等进行全面宣传,以提高宣传效果,强化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广泛、持久地开展“防字当先”、“扑火安全年”宣传活动,为全镇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实施要点
(一)狠抓“防字当先”宣传。一是紧紧围绕“预防为主”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针,筑牢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线。首先,充分利用护林员及镇、村组干部的日
常管理与巡护,通过发宣传单、书写标语、随身“小蜜蜂”等方式创新“人防”宣传手段;其次,充分利用和发挥视频火情监控、护林员定位管理系统等先进科技设备进行“技防”宣传;第三是加强各村(居)委会设置的检查站、巡护点、瞭望台等“物防”宣传保障,充分推动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的扎实深入,确保宣传工作无盲区。二是广泛宣传依法治火,提高群众森林草原防火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等森林防火法规,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林权所有者及经营组织和个人、社会群众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突出违规用火的处罚规定,进一步提高群众森林草原防火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规范“六大”宣传工程,营造宣传浓厚氛围。以“责任书入户、手机短信、学校五个一、案例警示、标牌宣传、森林草原火险五彩旗”等“六大”宣传工程为抓手,深入开展责任书入户活动;在重要时段用信息平台向群众(手机用户)发送森林草原防火公益短信;中小学开展“五个一”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警示教育片下乡进村活动,做到户户受教育,人人受警示;在高火险区、城镇面山林区要道等重点区域设置醒目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标牌、标语,插挂森林草原火险五彩旗,营造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火氛围,提高广大林区群众的森林草原防火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四是动员社会力量,全民行动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各村(居)委会现有广播,合理安排宣传计划,对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安全用火知识、先进典型和火灾警示案例等进行全面宣传,真正让广大群众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入户入脑入心”、“见行”。
(二)突出“扑火安全年”宣传。针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工程、重要时段、重点人群“五个重点”进行重点宣传。一是要深入林区、牧区及其周边村组、居民点、坟场等重点部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空白,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宣传。二是要深入林区在建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对用火用电等安全隐患进行宣传,始终把安全挺在前面,切实提升火灾防控能力。三是要在元旦节、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节等传统节日和“两会”重大活动前夕,以及12月宣传月、3月和4月防火宣传周等重点时段,集中开展森林草原防火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将森林草原防火重要意义、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安全用火常识等宣传到组、到户、到人,确保重点时段平安,有效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杜绝违规用火,切实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四是要对林区群众、学生、祭扫人员、进山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及监管。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宣传。各村(居)委会、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要突出宣传5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一是森林防火期内,农户要100%与村民小组长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书;二是森林防火期内,防火检查站、哨、卡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要100%进行实名登记;三是森林防火期内,林区生产用火要100%执行用火许可证制度;四是森林防火期内,痴、呆、聋、哑、精神病等防火特殊人群要100%落实责任监护人;五是森林防火期内,对违规用火要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通过村组广播、宣传单等多形式全方位宣传,引导林区群众积极参与可燃物清理工作,引导教育进山人员文明用火、安全用火、依法依规用火,坚决杜绝林区违规用火行为,从源头上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把宣传工作做为当前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工作来抓紧抓好,同时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掀起森林草原防火宣传高潮;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宣传形式,突出重点难点,切实做好宣传。
(二)强化督促检查。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对全镇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的督促检查,重点对森林草原防火任务重、难度大及火灾多发易发村(居)委会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及时堵住漏洞。凡因宣传不到位,整改不彻底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各村(居)委会要根据本地实际,结合此《方案》制定出具体的宣传工作方案,并在工作中予以实施。
森林草原防火演练应急预案 9
为扎实做好我街道今冬明春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切实降低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原林草发〔20xx〕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对辖区内森林防灭火工作要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林业建设成果,努力构建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化解风险、消除隐患,接长短板、提升能力,解决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森林草原火灾24小时内扑灭率达到100%,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林业建设成果,为构建和谐xx、生态xx、美丽xx做出更大贡献。
三、工作原则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街道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领导负责制,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责任、预案、队伍和制度落实到位。认真落实街道主体责任,形成街道有责任人、社区有负责人、山头有护林员、坟头有巡查员、路口有安检员、落实有监督员的管护机制,为预防森林火灾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
(二)强化工作机制,推动部门协作。森林草原防火街道、各社区要认真履行职责,与各防火单位密切协同配合,联合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机制,全面形成工作合力。
(三)狠抓关键节点,推动防治结合。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和“管火先管人”的防火意识。通过各种防治手段,要在防火重要地段、重要时间节点,向林区周边群众讲解野外用火规章制度和基本知识,讲清扑火的基本方法和安全措施。在村庄、林区路口等人员出入道口要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壁、标(牌)和悬挂防灭火宣传横幅,努力推动全社会做好森林防灭火及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
四、工作任务
(一)重点部位隐患排查。要深入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空挡。一是深入排查森林防火区及其周边城镇、村屯、居民点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生活性用火;二是深入排查风景名胜区、军事设施等重要目标周边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重要设施受到火灾威胁;三是深入排查森林防火区输配电、通信等设施森林火灾隐患,严防线路老化、脱落等原因引发火灾事故;四是深入排查森林防火区公墓、坟场以及林农、林草结合部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祭祀用火、农事用火;五是深入排查辖区重点林区及周边森林火灾隐患,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六是深入排查县际交界地区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界外火蔓延至我街道境内。
(二)重点环节隐患排查。要深入检查森林火灾防控工作重点环节,确保各项举措落地生根,确保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一是深入检查每个森林防火区的防火责任落实是否到位,重点检查行政首长负责制、经营主体责任制、部门分工合作制,压实责任体系;二是深入检查宣传教育是否到位,重点检查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防火区的安全教育,以及落实群防群治;三是深入检查森林防火区的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检查重要区域设卡,以及护林人员驻守巡护情况,严格野火管控;四是检查扑火队伍是否到位,重点检查集结待命、靠前驻防、装备配备、扑火准备及安全等情况,确保应急准备到位;五是深入检查《防火办法》是否修订到位,重点检查定期组织演练、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应急响应机制建设等内容,做到分级响应;六是护林员巡护是否到位;七是督查检查是否到位;八是防火物资准备是否到位;九是深入检查应急值守是否到位,重点检查预警响应及火情信息报送等情况,确保森林火灾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重点工程隐患排查。要深入排查各自辖区森林草原防火区内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用火隐患,坚守安全底线、严守安全红线,严防生产性用火。依法在森林防火区建设工程、开办工矿企业、设立旅游区的,排查其森林防火设施是否与该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排查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建设施工现场的可燃物清除隔离、以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安全措施情况,严格落实森林高火险期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四)重点时段隐患排查。元旦、除夕、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农历十月一等传统节日和等重大活动前夕,各单位要结合森林防火区的火情火源火险实际,重点排查森林防火责任是否落实到人、野外火源管控措施是否到位、监测巡护设卡人员是否到位、可燃物清理隔离是否有效、扑火队伍是否集结待命、预警与响应机制是否健全、应急准备是否充分,能否最大限度降低火灾的发生率、提高火灾的控制率,实现森林草原火灾“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五)重点人群隐患排查。要深入重点人群隐患排查,建立智障等特殊人群管控台账,谁是负责人。确保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
五、工作步骤
古雁街道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时间为:20xx年10月至20xx年11月15日。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10月30日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订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步骤,落实责任,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排查整改阶段(20xx年10月7日至20xx年11月1日前)。要综合研判,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动员和组织力量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按照要求限时整改完成。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1月15日前)。要及时上报工作动态,要以集中整治森林草原火灾隐患为切入点,认真梳理,深入分析,全面总结。重点对本单位森林防火的责任落实、火源管理、预警响应、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应急准备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各个环节加以细化、改进和加强,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森林防火工作的预防管理能力、组织建设能力、应急准备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明确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协调,积极发动基层干部职工参与,全面理清森林防火区的火情、火源、火种等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情况,并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基础数据电子台账,全面确定并掌控本辖区森林火灾风险点,抓住源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切实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处置能力。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在对当地森林火灾隐患进行全面的、科学的和有具体评价指标的总结分析基础上,对森林火灾预防、森林火灾扑救等环节的管理对策进行深入研究、论证和评估;研究制定和大力推行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和森林防火工作需要的管理措施和方法;不断健全和完善依法治火、依法管火方面的法规政策和制度,并结合运用法治、行政、经济手段来科学应对和化解森林火灾风险,运用好责任、义务关系,依法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大力推动森林防火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请各社区务必于20xx年11月15日前上报街道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街道要进行工作总结。总结上报至xx区自然资源局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
森林草原防火演练应急预案 10
根据《xx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省林业局、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
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x森防办〔20xx〕8号)和《关于印发芜湖市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森防办〔20xx〕3号)精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全市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行动目标
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对我市森林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构建“全市建总账、各林区镇、森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列分账,账账明晰、责任到人”的管理体系;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家生态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
二、行动组织
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森防办副主任、市应急局一级主任科员李继凤为组长,市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副所长文霞权、市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沈俊祥、市林业局防火办丁绍喜为成员。
三、行动措施
(一)压实责任、协同有序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强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严格落实林业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应急管理部门扑救责任、公安部门火案查处责任、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协调顺畅、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精准施策、统筹协调
根据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火灾发生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紧盯重要时段、重要部位、重要设施,科学开展专项行动。统筹安排隐患排查整治、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负担。
(三)问题引导、务求实效
直面问题隐患,较真碰硬,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坚持边检查、边整改、边查处,及时堵塞漏洞。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等导致发生火灾的,要严肃追责。
(四)依法治火、筑牢防线
严格落实法规制度,强化执法力度,拧紧责任链条,坚持依法治火、依法管火。注重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提升群众法治观念。
四、行动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12月15日
五、行动内容
(一)森林火灾排查整治
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xx)、《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按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对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在全面排查治理的.基础上,要严格贯彻落实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密切结合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和“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等相关工作要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加强对油气管道、输配电站、重点单位、国家公园、旅游景区、文博单位、在建工程等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整治到位。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重点打击林区森林违规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灭火安全的违规行为。严查去冬今春森林火灾积案,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防灭火公务行为。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杂草、秸秆、灰积肥、垃圾及烧垦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纸钱、上香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3、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违规非生产性用火。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六、行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森防指牵头抓总作用,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
(二)建立隐患台账。林业局、公安局、应急局、文旅体局、各林业镇分别建立森林火灾隐患台账。运用“一单四制”工作法(隐患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整改,逐步推进,实行挂账销号制,对能够快速整改的隐患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改的隐患积极推进、限时整改;对推进困难、长期存在的隐患深入研究、制定步骤,长期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森防指办公室将专项行动作为20xx年森林防灭火督查重要内容予以检查督办。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通过通报、约谈等手段督促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对自查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进行整改督办。
(四)强化警示教育。公安局、林业局要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防火自觉。探索建立违规用火有奖举报制度,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五)加强信息报送。行动开展期间,各林业镇要及时总结报送专项行动做法、经验、成效。请林业局、公安局、应急局和文旅体局要向市森防指办公室报送阶段性工作和总结(含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表)。各单位要在对应时间节点前报相关材料。20xx年5月13日前报送阶段性总结(含两个表格),20xx年11月23日前报送年终工作总结及更新后的情况统计表和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森林草原防火演练应急预案 11
为扎实做好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根据《晋中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晋中市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森防指办发〔2022〕13号)和《灵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灵安发〔2022〕3号)工作安排,县森防指决定在全县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和“理直气壮、如履薄冰、从严从实、责任到人、标本兼治、守住底线”的工作要求,对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构建“台账管理、责任到人”的治理体系;依法严厉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谨守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底线,全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和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原则
(一)压实责任,凝聚合力。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严格落实森防办牵头抓总责任,林草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公安部门火案查处责任、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加强协同、紧密配合,凝聚林草防火管控合力。
(二)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统筹安排隐患排查整治、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实际,根据森林草原资源分布状况和火情、火灾发生实际情况,针对性采取措施,紧盯重要时段、重要部位、重要设施,科学开展专项行动。
(三)直面问题,求真务实。直面问题隐患,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边检查、边整改、边查处,及时堵塞漏洞。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等导致发生火灾的,要严肃追责。
(四)依法治火,筑牢防线。严格落实省人大“禁火决定”及市政府“双火八条”等法规政策,强化执法体系,拧紧责任链条。建立健全规范标准,为治火、管火提供制度保障。注重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提升群众法治观念。
三、组织领导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组织协调开展相关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县防火办负责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信息的`收集、汇总、通报等工作,主任由郑金龙担任,成员郑树旺、武俊丹。
四、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12月底。
五、行动内容
(一)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乡镇、林场、景区和县直有关单位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按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对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在全面排查治理的基础上,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特别是加强对油气管道、输配电设施、森林公园、旅游景区、文博单位、在建工程及农林交错区、二坡地、小块地、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沿线等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整治到位。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一是违规农事用火。在林区及林缘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二是违规祭祀用火。在林区及林缘焚烧纸质或者塑料祭品、焚香点烟、上灯点烛、燃放花炮等祭祀殡葬用火行为。三是违规生产用火。在林区及林缘明火做饭取暖、焚烧垃圾杂草以及野外焊接等明火作业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四是其它违规非生产性用火。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的行为;林草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破坏、盗窃森林草原防灭火设施设备,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五是其它专项行动内容。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公务行为;严处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拒绝接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县、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高位,主要领导要专题部署,认真分析总结近年林草火情火灾发生原因,找准问题根源,把握特点规律,紧盯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方向、重点环节,扎实推进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全力扭转“旧常态”惯性思维,杜绝火源管控老生常谈、不见成效。
(二)明确职责任务。县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专项行动时间节点和工作内容,履职尽责,协同推进,认真组织实施。宣传部门要大力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提升群众防火意识;民政部门要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加强已建经营性、公益性公墓的火源管理,配备防火设施,落实防火措施;农业农村部门要推广秸秆全量综合利用技术,实行秋耕秋清,当年完成农田剩余物处理;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林区文物保护单位、旅游景区(点)森林草原防火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单位、旅游景区(点)、旅行社加强游客森林草原防火教育;气象部门要做好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对火险气象等级高的区域进行有效预警,扎实做好有关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基础工作。公安部门要严格禁烧禁放管理,协同林业部门依法查处野外用火行为;能源部门要加强林地、草地及其边缘电力设施森林草原防火监督管理;应急管理部门要综合指导相关部门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林业部门要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三)确保治理成效。各单位要建立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整改,逐步推进,实行挂账销号制,对能够快速整改的隐患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改的隐患积极推进、限时整改;对推进困难、长期存在的隐患深入研究、制定步骤,长期推进。要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完善依法治火和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切实补齐短板、夯实基础,提高林草火灾预防管理水平。
(四)强化警示教育。要通过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儆效尤,形成震慑,切实提升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自觉。要深度普及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和专项行动宣传影响,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野外非法用火违规犯罪线索,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五)做好信息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报送专项行动做法、经验、成效。每月28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附件2),12月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年终工作总结及最终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和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森林草原防火演练应急预案 12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在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
1.2编制依据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一)坚持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原则。
(二)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三)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四)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群众、义务扑火队伍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按程序逐级上报,按程序处理的原则。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成立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对工作。由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任总指挥,林业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林业局、司法局、粮食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广电局、卫生局、电信局、气象局、森林派出所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林业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2.2工作职责
2.2.1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条例》、《省实施森林防火工作条例办法》及本预案的实施情况;组织、协调、监督全县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研究,解决扑救森林火灾中的重大问题;统一调度全县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必要时直接指挥森林火灾现场的扑火救灾工作;统一协调武警消防支队以及公安民警参加森林扑火救灾。
2.2.2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公安局主要负责火灾案件的侦破,协助和指导森林公安派出所查明火因,对肇事人和责任人依法查处,并将结果及时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县公安消防支队配合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发生森林火灾时参加森林火灾抢险救灾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督促火案查处,维护火场周边秩序,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森林火灾预防及扑救专项资金的筹措拔付,扑火期间后勤供给的所需物资、运输、食品、药品及扑火后的抚恤等费用,一般实行先记账、后结算的应急办法。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为运送扑火人员、扑火物资、救灾物资和灾民等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
县电信局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的通讯联络工作,按照特殊通讯的规定,办理通讯事宜,保证火场指挥信息畅通。
县气象局负责火情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火险天气预报服务。
县粮食局和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扑火所需粮、棉、食用油、电、煤、油等重要原材料及医药用品等重要物资供应。
县卫生局负责安排协调伤员救治及卫生防疫工作。
县广电局负责正确及时报道和火灾信息。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人员参加灭火及火后损失评估、灾后处理等工作。
2.2.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县政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政策决定;协调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挥森林防火工作效能;代表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实施森林防火监督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按照规定程序下达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意见;设立森林火灾报警电话;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制定火灾扑救方案,组织、协调、督促火灾扑救工作,上报火情信息;组织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会同公安机关调查起火原因、地点、损失情况和追查肇事人;解决和处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2.3应急联动机制
2.3.1发生下列森林火灾,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置意见。
(一)跨越乡(镇)行政界限的森林火灾;
(二)发生在森林公园、重点林区及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三)危及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及村庄、居民区的森林火灾;
(四)发生扑救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
(五)连续燃烧8小时且明火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六)其他需要县上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3.2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接到重、特大森林火灾报告后,开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会议,研究决定启动本预案;及时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派员立即赶赴火场,协助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责令公安、林业等部门组成森林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勘查;及时向有关新闻媒体通报情况,及时、准确森林火灾消息。
2.3.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通知后,要确定一名值班领导,落实预案涉及本部门的工作,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
3预警预测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每一位公民都有报告森林火灾的义务。按照“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的原则,各乡(镇)设置的护林站、瞭望台、护林员以及火点附近的村组居民,要将发现的火点在第一时间以电话、口头等形式报告乡(镇)政府或县林业主管部门,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
3.2预警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在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要及时查明火灾范围、地点、火势。火场附近的单位及火场所在乡镇要立即做出响应和处置。
3.3森林火灾的等级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火灾等级分为:
(一)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二)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四)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本条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火灾发生地应急反应
发生火情后,县护林防火部门应立即组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附近职工群众进行扑救。如发生本预案2.3.1条所述森林火灾时,县级扑火前线指挥部要立即组建到位,并由主要领导现场指挥。按照有关森林火灾火情报送工作的规定,将火场的综合情况及时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1.2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反应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大火情报告后,要立即核实起火地点、时间、起火原因、火场范围、天气形势及扑救组织情况,提出处置意见。24小时火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或跨乡支援扑救的,要建立县级扑火前线指挥部,依据扑火预案,进行规范化的调度和科学的组织指挥。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规范森林火灾火情报送工作的通知》(国森防正[2006]6号)要求,起草《重要森林火情报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同时抄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部门。
4.3基本响应程序
4.3.1基本应急
火灾发生后,要综合利用瞭望台、专业测量等方式确定火场面积、损失程度和可能进一步发生的.危害,及时采取各种应对措施。
4.3.2扩大应急
当县级力量不能控制和扑灭森林火灾时,应及时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
4.4指挥与协调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政府或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应当成立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成扑火前线指挥部,服从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4.5新闻报道
新闻媒体要按照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掊署,组织现场采访,向社会及时报道火灾扑救情况、数字,必须经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审定。
4.6应急结束
林区内明火全部扑灭并确保不会再发生新的火点后,由扑火前线指挥部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宣布解除火灾警报,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5后期处置
火灾发生后,森林公安派出所应立即介入调查工作。火灾扑灭后,由森林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火灾统计、汇总及火灾报告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在火灾扑灭后8个工作日内报县委、县政府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
火灾发生地如有灾民伤亡的,要按照规定做好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及伤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工作;政府在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可号召和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社会救助。
6保障措施
6.1组织领导
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按分级管理原则,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或火灾发生地的乡镇领导在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工作。除正常值班人员外,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须到火场协调灭火工作,并可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参与工作。
6.2扑火力量
全县要组成三个梯队的扑火力量,分级调动,统一指挥。各乡镇要组成的由乡镇主管领导,行政村、自然村干部、群众参与的森林消防第一梯队;县防火办组成由林业局主管局长、森林派出所民警、林业局干部参与的森林消防第二梯队;必要时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有县消防中队、武警和官兵、公安干警参与的森林消防第三梯队。
6.3扑火器具的储备
根据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县防火办设专门仓库,储备存放一定数量的救火机具(包括二号打火工具、风力灭火机、铁锨、镰刀等),根据扑火需要,由县防火办调拨使用。各乡镇也要根据防火工作需要,筹集资金购买一些灭火工具,出现火警立即使用。
6.4后勤保障
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意见,积极组织力量,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提供各种救援。所涉及的费用按《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7公众宣传教育和培训
县林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要充公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教育辖区群众,严禁在林区和林缘地带烧草山、随意用火。使“进入林区,防火第一”成为广大群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对半专业消防群众观点的培训和考核。半专业队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扑火集中培训和扑火演练。学习内容和成绩要记载归档。
8附则
8.1本预案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监督实施。
8.2本预案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森林草原防火演练应急预案 1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指挥有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森林火灾危害,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编制依据《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烟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以下4类: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火灾分类中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烟台市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1、市政府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森防指)是全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火灾预防和应对工作。市森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森防指办)承担市森防指日常工作。
2、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应当参照设立森防指,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森林防火和相关工作。
3、前线指挥部。前线指挥部由火灾发生地县级森防指负责设立,当地森防指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服从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根据需要设立各类工作组。
(二)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在市森防指统一领导下履行相应的森林火灾应对职责:
1、市林业局:承担市森防指办有关工作职责;执行市森防指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研究做好拟定各类火灾事故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应急救援队伍做好火情处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救援服务;协调各级和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处置等各项工作;协助查处火灾起因;督促火灾发生地灾情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评估上报工作;提报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市发展改革委: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重大基建项目建设资金。
3、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火灾发生地通信安全畅通。
4、市公安局:做好火灾发生地治安管理和火场周边道路交通管制工作,依法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协助前方指挥部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5、市民政局:与市林业局共同组织核查报告灾情,协助灾区政府做好受灾人员紧急转移安置和灾民生活救助工作以及伤亡人员有关殡葬工作。
6、市财政局:筹集拨付扑救森林火灾所需资金。
7、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助做好建筑行业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林区、林缘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消防监管。
8、市安监局:做好因森林火灾而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市交通运输局:调集的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的公路运输工作。
10、市农业局:农村耕地野外用火指导管理工作。
11、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市森防指和市委宣传部授权下,负责火场扑救、火灾现场火险等级、火灾案件查处等信息和扑救森林火灾英模人物的宣传报道工作。
12、市城管局:负责城区内所管辖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并负责组织扑救力量对其他森林火灾实施增援。
13、市卫生局: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受灾人员的医疗救护和心理救助等工作。
14、市旅游局:按照A级景区评定标准有关安全要求,配合林业部门督导检查旅游景区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救火人员、物资的配备等,负责受理景区内游客因火灾引发的投诉、纠纷处理工作。
15、市环保局:配合林业部门做好灾后环境评估,协助宣传森林防火在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中的重要作用。
16、市水利局: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兼顾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及时提供新修订的全市大、中、小水库、水源地等相关资料。
17、市教育局、团市委:在市森防指统一部署下,组织志愿者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应急救援的发动工作。
18、市气象局:负责火场附近实时气象观测,组织气象专家对气象数据进行分析,提供火场附近的气象要素实况,预报预警火场及周边天气形势,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
19、烟台警备区、武警烟台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协助做好处置森林火灾的增援工作。
(三)市森防指应急工作组的组成和职责。根据火灾发展态势,市森防指在组织指导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可设立综合调度组、火场指导协调组、专家与通讯组和支持保障组等工作部门。
1、综合协调组组成及职责任务。组长由市林业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市森防指办工作人员参加。
负责建立与火场指导协调组的沟通联络;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扑火工作的'指示精神;协调市森防指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任务处置森林火灾;及时处理反馈国家林业局卫星林火监测信息;根据火场指导协调组提供的火场信息及时请示调拨扑火物资,调动扑火支援力量,必要时请示调动直升机参与灭火;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宣传报道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起草上报扑火信息和森林火灾事故总结报告;承办市森防指交办的其他事宜。
2、火场指导协调组组成及职责任务。由市林业局牵头,烟台警备区、市公安局、武警烟台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有关负责人参加。
负责指导火灾发生地森防指扑救火灾;根据火情动态,制定扑火方案,使用扑火力量;指导当地政府落实国家林业局、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扑火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现场扑火需要请示调拨扑火物资,调动扑火支援力量;承办省森防指交办的其他事宜。
3、专家与通讯组组成及职责任务。指挥部和前线指挥部均设立专家与通讯组。专家与通讯组由熟悉森林防火、通讯、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方面专业知识的有关人员组成,配备火场及周边的地形图、有(无)线语音通讯、摄像及图传、测绘等设备。
负责与综合调度组建立有(无)线通信联络,保证火情信息及火场图像传递畅通;根据火场信息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气象、通讯部门将流动气象观测车和通讯应急保障车开到指挥部,及时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和通讯保障。国土资源部门及时提供火场地理信息资料。
4、支持保障组组成及职责任务。支持保障组由市森防指成员单位组成,向森防指指挥、副指挥负责。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由市森防指决定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相关支持保障工作。
三、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一)林火监测与预警。
1、依托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市森林防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地面瞭望台和巡护人员24小时不间断监测,及时发现林火热点,及时核查和掌握热点情况,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
2、依托各种信息采集,及时掌握当前地情、林情、人情,结合气象因子变化以及火灾历史资料,进行火情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准确预测当前森林火情发生动态,进行森林火险预警。
(二)火险预警级别。依据气象因子变化、森林可燃物变化以及引发森林火灾的火源发生状态,森林火险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3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黄色、橙色和红色来加以表示。
(三)火险预报与发布。市林业局与市气象局联合开展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的制作和发布工作。市气象部门负责通过烟台电视台、烟台人民广播电台、烟台气象局网站,市林业局负责通过市林业信息网联合向全市发布;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共同加强与广电部门合作,发布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时,在烟台电视台及时通过插播滚动字幕等方式向全市发布。市林业局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联合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商,以短信方式及时发布预警公益信息,并提供优先发布权限。
(四)林火信息报告和处理。
1、责任主体:森林火灾发生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当地或上级政府、林业部门报告。各级政府及林业部门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森林火灾的责任主体。
2、时限和程序:当发生森林火灾后,事发地政府及林业部门应当立即核实并立即向上一级政府及林业部门报告,逐级上报到市政府及市森防指的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2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预案启动后,县级森防指应每隔2小时向市森防指报送火场综合情况,遇有紧急情况,应立即上报。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内容:森林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危害程序、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四、应急响应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县市区政府(管委)森防指负责指挥,根据响应等级做好扑火力量组织动员、火灾扑救、扑救兵力调动、转移安置人员、伤员救治、重要目标保护、扑火安全防范、善后处置、社会治安维护、信息发布、火场清理、应急结束等工作,市森防指给予指导和支持;跨县市区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森林防火指挥部分别指挥,市森防指负责协调和指导。
(一)分级响应。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设定市级2个响应等级。
1、市级Ⅱ级响应。启动条件:
(1)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重点林区起火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其他林区起火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的;
(2)受害林地面积初步判断超过20公顷,仍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的;
(3)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区域或发生威胁到城镇、居民地、重要国防设施安全的;
(4)可能发生过夜火和交界火的;
(5)其他需要市森防指组织扑救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市森防指启动Ⅱ级响应。
响应措施:
(1)市森防指办进入应急状态,研判火情发展态势,加强火情监测,及时调度火情信息;
(2)市森防指有关领导和成员单位负责人(根据火场发展态势和市森防指要求确定)进入指挥位置。
(3)市森防指派出火场工作组赴火灾现场,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协调相邻专业森林消防队和烟台市警备区、烟台市武警支队、公安消防等市级应急森林消防队伍赶赴火场救援。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市森防指要求开展好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2、市级Ⅰ级响应。启动条件:
(1)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
(2)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重点林区起火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其他林区起火1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发生严重威胁到城镇、居民地、重要国防设施安全,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市森防指启动市级Ⅰ级响应。
响应措施:
在市Ⅱ级响应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防指领导靠前指挥,市森防指指挥率领副指挥和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火场第一线,市森防指成员单位根据市森防指分工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2)市森防指组织专家组有关成员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灾发生地火险形势,研判火灾发展态势,提出科学有效的扑救意见或建议。
(3)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止次生灾害。
(4)根据火场天气实况,由气象部门择机实施人工降雨作业。
(5)根据实际需要,向省森防指请求调派直升机实施灭火增援。
(6)根据火场发展态势,向省森防指请求调动其他相邻地市森林火灾救援力量参与扑救。
(7)根据国家、省森防指设立的工作组情况,落实相应保障工作。
(8)加强舆情分析,及时发布森林火灾信息,统一协调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二)响应程序。根据火灾情况报告,当火情出现符合市级预案响应条件时,经市森防指指挥批准,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等级。市森防指办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联络员和专家组成员启动应急响应。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消除后,由市森防指决定终止应急响应,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程序。
五、应急保障
(一)通讯与信息保障。市、县市区、国有林场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系统,为扑救火灾工作提供通信保障。
(二)物资储备保障。各级森林防火机构都要按照要求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确保各类机具和装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
(三)资金保障。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财政部门应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扑救森林火灾应急经费。森林火灾灾害发生后,按需及时拨付专项资金。
(四)后勤保障。各级森防指要建立森林火灾扑救生活保障应急供应机制,解决所有参战人员的饮食、饮水、保暖等问题。要在火场成立保障调运小组,根据前方扑救工作需要提供有效保障。
(五)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各级森防指要有计划地对相关人员进行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市森防指每年组织县级森林消防专业队进行扑火演练,各县市区森防指每年都要组织专业队、半专业队进行1—2次的扑火演练。
六、善后处置
(一)恢复与重建。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灾情核实和恢复重建工作,同时对森林火灾中伤亡人员、应急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按规定给予抚恤、补助和补偿。当地政府应组织开展火烧迹地的林木恢复。
(二)调查与处理。森林火灾处置完毕后,由市森防指和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组成调查组,及时对火灾起因、性质、责任等问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三)总结与汇报。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加强和改进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于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和市森防指。
(四)奖励与责任追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中负有责任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附则
本预案由市林业局负责编修解释。各县市区应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关预案。
森林草原防火演练应急预案 14
为切实做好防火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本镇防火预案。
一、总则
1、目的和意义
森林应急预案是应付各类森林火灾的工作制度和行动方案,是明确责任、落实职责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救灾体系的有效措施。通过制定本预案,提高森林防火救灾反应能力和科学管理化水平。一旦灾情发生,能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降低火灾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2、工作机制
森林防火救灾工作遵循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的原则,镇政府统一协调和指挥,各村分工负责协调、各负其责共同完成应急任务。
3、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辖区内森林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反应。
二、预案启动的`条件
1、火灾等级。按照受灾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即启动本预案。
森林防火应急反应机构及职责
森林防火领导组:
组长:雷发清
副组长:张静扬、肖智华
成员:阳少华、彭贵华、王祯宇、彭胜昔、吴良兵、尹小方、彭波、阳继文、陈晓春、周长文、刘洪
其职责:1)传达上级党委政府指令及督查落实;2)及时靠近指挥评估灾情及逐级上报;3)救灾中的协调;4)其他工作。
当森林火灾发生时,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在镇森林防火领导组统一指挥下,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和抗灾救灾工作。
四、应急队伍的组成森林火灾发生时,实行全民动员,投入灭火救灾中,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战斗核心作用,投入到救火抢险中。
应急队伍,以镇村干部、基干民兵、党团员、退伍军人为主,并具备服从指挥、组织严密、机动能力强、反应迅速等特点。
五、应急反应及行动
1、灾害预警
根据各地森林防火组织发出的火情报告,村、组及时组织扑火人员进行扑救并立即上报镇政府。
2、森林火灾的扑救
当火灾发生时,就地全民动员,投入救火并及时上报镇政府,镇政府及时组织各部门力量投入救火抢险工作,并对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后果等做出判断并及时上报区防火指挥部。
3、人员的搜救
如发生意外人员失踪,应立即上报,并投入应急队伍进行搜救。
4、应急队伍的调动
镇应急分队随时待命,投入到灭火工作中。服从指挥,统一调度,发挥最大作用。
六、各村的预防措施
1、教育群众,未经批准不准野外用火。
2、以村为单位,加强护林防火意识宣传。
3、落实防火措施和防火组织。
4、发生火灾应立即报告,以便及时扑救。
5、对本村区域内的通讯盲点盲区,确定有固定电话的、时常有人在家的1-2个农户,为森林防火联络点。
七、本预案即时实施。
森林草原防火演练应急预案 15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理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防火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镇情概述
xx镇位于xx省xx县东北面积达26500亩,天然保护林1460亩。
三、森林防火期
xx镇森林防火期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四、森林防火指挥系统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则
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
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统一、高效的组织。
五、应急演练顺序及时间安排
由林业站负责组织实施演练
由水利站负责组织实施演练
由国土所负责组织实施演练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演习充分准备,为确保演习圆满成功,演习期间严禁无缺席,并安排好本单位留守值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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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实行乡党委“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乡人民政府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级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编制依据
(一)、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甘肃省森林防火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本区发生和可能发生特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适用本预案
三、指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本单位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职责:
1)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配合等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协调调集有经验的扑火人员深入一线火场扑火,检查监督各单位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指导防火救灾工作;执行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全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全重大森林火灾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接收、汇总、分析重要森林火灾信息,向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理建议。
本预案启动后,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重大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成立“前线扑火指挥部”,现场处置重大森林火灾的扑火救灾工作。各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扑火前线指挥部做好扑火救灾工作。
四、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1、森林火灾预防:全镇森林防火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2、信息报送和处理:一般火情,应当逐级上报,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应立即报告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经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核准后上报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发生在县界、镇界附近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20公顷的森林火灾、4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及需要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
3、扑火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本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各村领导靠前指挥到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着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项工作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4、扑火原则: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它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划区包干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五、火灾的预案及善后处理
1、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为主,各村配合,林业部门参加及时查明火因。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人做到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2、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灾民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
4、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对火烧迹地实行林木补造。
5、加强对干部群众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主要进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设立警示牌。以村为单位,定期召开广播会、户长会,增强村民的防火意识,教育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生预防森林火灾知识的教育,力争从源头上治理隐患。
6、镇直单位站所主要负责人、村主任为所在单位和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镇、村林业部门及护林员为具体责任人。发生重大森林火灾,除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外,还要严格追究各级领导责任。
六、预案的管理和调动
1、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启动。当火警发生后,根据预警分析及火情来势及紧急会同结果,按照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危急预案的级别启动。
2、在预案的执行过程中,对该预案需要紧急调整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并做出最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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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减少森林火灾危害,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xx省森林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全街道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达到全街道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切实有效地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xx
三、强化宣传,落实责任
1、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进山作业、游玩有关规定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禁火区和进山路口均设立固定的宣传警示牌,并在山场显眼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增强进山人员防火意识。各村要采取张贴公告、书写标语、召开户主会、印发给农户的一封信、鸣金敲锣等形式,各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课,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认真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落实村两委干部和护林员包片、包山头、包路口制度,护林员要严格执行巡山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山场要实行常年性全天候巡山执勤。村两委要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的责任,对所包山头、责任范围要加强督查,消除隐患。
3、层层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街道每年都要与各村、学校鉴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各自抓好自己管辖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4、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绝森林火灾隐患。森林防火期内严禁下列用火:
禁止在山上烧因灾受损的断木枯枝;禁止烧荒、烧田埂草、草木灰;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地带吸烟、野炊、上坟烧纸或其它祭祀用火;严禁毁林种茶叶、烧木炭;严禁小孩在林区内玩火等行为。
四、扑救程序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向所在村或街道森林防火机构报告。
2、街道、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第一梯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3、扑救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凡延烧半小时仍未扑灭的,指挥部根据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增援。
4、后勤保障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两小时内,要把相关后勤物资送到火场。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五、注意事项
1、坚持“三不打、二严禁”制度。即“三不打”∶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路;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两严禁”∶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村干部,尤其是村干部到一线火场指挥打火。
2、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伍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撒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4、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5、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六、扑火器具的储备
半专业扑火队应储备柴刀、手电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证扑火设备完好,随时添加,随时动用。
七、灾后事宜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天内所在村应向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街道森林防火工作组配合县林业公安分局处理,所在村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3、扑灭经费∶扑火人员误工补贴以及扑火期间的其它费用,由火灾肇事者或所在村(单位)承担。
4、奖惩办法∶灾后负伤的救火人员以及因火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辖村给予妥善处理;对扑火有功人员,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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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扑救原则
(一)基本原则:及时发现,迅速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二)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就近及时组织力量扑救,以镇、村、社或驻林区单位自救为主,外乡镇、村、社和外地支援为辅;村自为战,社自为战,及时扑救,不酿成灾。
(三)扑救森林火灾要抓住早晚风小、火弱、湿度大等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火势蔓延,彻底消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四)扑救森林火灾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和指挥,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参与扑救,不得拒绝和拖延。
(五)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和儿童参加。
(六)根据火场情况,注意应付各种突发事件,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二、火情监测和火情报告
(一)火情监测类型
1、各村、镇直机关建立火情嘹望台、哨、卡监测。
2、各村、社森林管护员、巡山护林员监测。
3、当地干部和林区群众监测。
4、毗邻地区监测。
(二)火情报告接受单位为镇人民政府。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火情,应及时将火情发生地点和有关情况报告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边组织力量扑救,边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扑救情况等。
三、重点防范区域、单位
(一)加油站、大觉寺寺庙、顺济庙等附近林区。
(二)各村成片林区。
四、重点防范时期
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和12月1日至31日,是全镇的森林防火重点期;2月1日至4月30日为全镇森林防火期。
森林防火重点期内,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每年的元旦、春节、清明节和庙会等重点节假日其期间,为全镇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必须对林区的重点部位实行专人守护、严防死守。
五、扑火力量
(一)各村在重点防范区域组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实行队长负责制。
(二)村、社以民兵、青壮年为骨干力量组建义务森林消防队。
(三)在本地扑救力量不能有效控制火情时,请求上级、毗邻村援助。
六、物资准备
(一)通讯工具:充实和加强通讯力量,健全通讯网络。全镇的固定、移动电话要保持完好状态,一旦森林火情发生,保持24小时联系,确保信息畅通无阻。
(二)运输消防工具:各村、各单位的森林消防设备保护状况良好,平时用于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检查,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投入指挥、运输,并由护林防火指挥办公室统一调度。
七、指挥部各领导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协调指挥和领导成员单位森林防火工作关系,督促各成员单位实施本预案,协调处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2、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及林业部门:协调全镇森林防火工作,指挥各村、各单位扑救森林火灾,依法查处森林火案;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充实森林防火力量;做好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宣传;用好、管好森林防火专用经费;负责设施设备建设的'具体实施;当好参谋和做好领导成员单位联络工作。
3、镇武装部:发动民兵参与森林防火,把防火、扑火作为民兵重要科目,做到一旦有火情能迅速投入战斗,把森林火灾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4、派出所:参与防火、扑火工作,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火场秩序,加强对林区盲流人员管理,制止不法分子纵火,协助镇指挥办公室和森林公安机关查处火灾案件。
5、镇财政工作办:按镇政府批准的森林防火体系建设规划,安排有关财政预算开支,并根据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在财政预算中列支森林防火、扑火费用。
6、镇广播电视站:按镇政府和镇护林防火指挥办公室的要求,认真搞好森林防火的宣传报道工作,并及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
7、各学校:宣传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抓好中小学生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杜绝学生在林区玩火现象发生。
8、镇社会事务办:宣传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提倡文明祭祖行为,并负责火灾区人民的救济、安抚工作,妥善安置灾民。
9、镇卫生院:做好医疗服务工作。一有森林火情,按镇护林防火指挥办公室要求,组织医务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抢救、医治受伤人员,并做好灾后防疫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林区单位和当地群众,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报、见火就扑,力争把森林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
(二)荒火和森林火警由镇、村、社和驻林区单位组织扑救,由镇或所在村、单位领导担任火场指挥,镇护林防火指挥办公室给予支援。
(三)一般森林火灾由镇防火指挥办公室和村组织扑救,重大森林火灾、特大森林火灾报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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