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应急预案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保不齐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将危害降到最低,总归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怎样写应急预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车辆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车辆应急预案1
为有效应急处置师生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确保事故处理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二、交通事故处理指挥小组的主要职责:
1.发生交通事故时,控制事态发展,做好各方面稳定工作;
2.负责发布应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报告;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4.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工作;
5.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和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6.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状况;
三、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一)为了有序地开展施救工作,分组如下:
1.综合协调联系组:主要任务是传达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状况,协调开展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通讯畅通。
2.医疗救护组:各班班主任负责,主要任务是与医院联系,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人员的医治工作。
3.专业抢救组:主要任务是组织本校教职工对受伤学生进行救护,如
遇学生乘车出现车祸,应立急赶到现场,开展救护工作。
4.后勤保障组:主要任务是迅速调集车辆运送伤员及救急物品。
5.警戒维护组:主要任务是设置警界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人员撤离,劝说围观者离开现场。
6.善后处理组:各班班主任负责,主要任务是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并做好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二)出现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校园校长及全体领导应在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和交警的指挥下,组织全体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
(三)有序的施救工作。出现轻微交通事故后,校园校长及全体班子成员,应组织校园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无论出现什么性质的交通事故,校园都务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在交通部门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开展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在县领导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车辆应急预案2
1.目的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车辆因交通、火灾、环境自然紧急事故的发生,或在紧急事故发生时快速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把车辆交通事故危害降到最低,实现救灾、减灾目的,维护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阳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应急管理预案》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
2.1.交通事故类型
本专项应急预案交通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以下事故类型:
1)车辆伤害;
2)火灾;
3)爆炸。
2.2.事故风险分析
2.3.事故分级
2.3.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2.3.2.《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公通字(199(1)113号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2.3.2.1.轻微事故:一次造成轻伤一至二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一千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二百元。
2.3.2.2.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伤一至二人,或轻伤三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三万元。
2.3.2.3.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一至二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三万元以上不足六万元。
2.3.2.4.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一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时重伤八人以上,或者死亡二人、同时重伤五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六万元以上。
3.指挥机构及职责
3.1.组织机构
应急小组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2.工作职责
3.2.1.组长主要职责
1)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安全预防和应急处理的组织管理工作负总责。
2)在应急处理过程中,下达参加抢险、救援的命令,服从公司作出相关的处理方案。
3)负责向主管部门及应急指挥中心汇报。
4)外出不在岗位时,授权副组长或他人代行其相关职责。
3.2.2.副组长职责
1)主管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协助组长开展应急救助活动,组长外出不在岗位时,根据其授权代行指挥职责。
2)在应急救援中,负责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和实施,协调班组力量参与抢险和救援以及现场维护工作。
3)负责组织应急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4)组织编制和完善小车班的处理应急事件工作的预案。
5)发现应急事件第一时间上报组长,并听从指示。
3.2.3.成员职责
1)清理通道,疏散人员,减少伤亡。
2)负责应急事件现场的灭火、抢救和救援等紧急处置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
3)负责伤员的救治工作。
4)负责提供救护工具、抢险工具及其他后勤保障用品。
5)根据现场最高负责人要求,协助做好现场救助和维护工作。
6)发现应急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并听从指示。
4.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4.1.事故信息报告程序图见下图。
图4-1事故信息报告程序图
阳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室电话为:0353-5680777
4.2.报告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要素:
4.2.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4.2.2.事故的简要经过。
4.2.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数伤亡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2.4.已经采取的措施。
4.2.5.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等。(一般或一般以上事故)
注:事故信息报告应主题鲜明、言简意赅、用词规范、逻辑严密、条理清楚。
4.3.事故事件分级报告
4.3.1.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班组负责人,班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应急值班室,紧急情况下现场有关人员可越级上报。
4.3.2.发生一般及一般以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班组负责人,紧急情况下现场有关人员可越级上报。
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设置在安全部电话:0353-5680777)
政府应急机构(警察:110;火警119;医疗120请求救援)
5.应急响应及处置
5.1.车辆故障事故
5.1.1.行驶过程中车辆发生熄火故障应急响应程序
1)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时,驾驶员应立即将车停靠到道路右侧安全地带,在道路来车方向距故障车50至100米(高速公路不低于150米)处摆放故障车警示牌,亮起示宽灯。
2)妥善安置故障车后,驾驶员应初步判定故障原因,排除故障。
3)驾驶员难以自行排除,应维护现场秩序,确保车辆、随车物品的安全,同时报告班组负责人,等待支援。
4)班组负责人在接到报告信息后,应立即上报监控室,同时做好备用车辆赶赴现场进行替换准备工作。
5)依据上级指示赶赴车辆故障现场,协助排除车辆故障;现场无法排除时,应请求修理厂或交警帮助,将故障车送修理厂进行维修。
5.2.车辆交通事故
5.2.1.轻微交通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1)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时,驾驶员立即拨打120报警,同时报告班组负责人。 有随车人员时,随车人员应协助驾驶员保护现场和车上物质,并注意自身安全。因特殊情况需改变现场的,要做好标记,尽可能找到证明人,取得联系方式。
2)班组负责人在接到报告信息后,应立即上报,并依据上级指示赶赴事发现场,同时组织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设备、物资和人员前期准备工作,听从上级指示及安排。
5.2.2.一般及一般以上交通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1)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时,未受伤人员(或受伤较轻者)应立即报告班组负责人,并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伤人员,同时拨打110、120求救;当司机和随乘人员生命受到威胁时,可视情况离开现场,但应保持与上级和有关政府应急部门的通讯联系。
2)班组负责人在接到报告信息后,应立即上报,并依据上级指示赶赴事发现场,同时组织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设备、物资和人员前期准备工作,听从上级指示及安排。
3)应急处置结束后,班组责任人应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协调相关事宜,并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事故发生经过、处置过程、人员情况和处置结果书面上报综合部。
5.3.车辆起火事件
5.3.1.现场发生车辆火灾应急响应程序
1)机动车辆若在公司停车场、车库内发生自燃事故,第一目击者应大声呼喊,在确保自身安全情况下,迅速利用车库配置的灭火器进行灭火。
2)班组人员听到报警警示后,除留一人立即上报公司应急办公室外,其它人员应该立即赶赴现场,参与救援工作。
5.3.2.外部停放发生车辆火灾应急响应程序
1)发生机动车辆在(单位)外停放自燃事故,驾驶员应立即使用车载灭火器灭火,立即拨打119报警,同时报告监控室。
2)随车人员应迅速离开车辆,协助驾驶员灭火,并请求过往车辆和群众的帮助。起火车辆随车带有贵重物品或货物时,随车人员应负责警戒,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抢救随车物资。
3)班组负责人在接到报告信息后,应立即上报安全部,并依据上级指示赶赴事发现场,同时组织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设备、物资和人员前期准备工作,听从上级指示及安排。
5.3.3.车辆行驶过程发生火灾应急响应程序
1)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起火,驾驶员应立即靠右侧停车,使用车载灭火器灭火,立即拨打119报警,同时报告监控室。
2)随车人员应迅速离开车辆,协助驾驶员灭火,立即拨打119报警,并请求过往车辆和群众的帮助。起火车辆随车带有贵重物品或货物时,随车人员应负责警戒,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抢救随车物资。
3)班组负责人在接到报告信息后,应立即上报安全部,并依据上级指示赶赴事发现场,同时组织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设备、物资和人员前期准备工作,听从上级指示及安排。
5.4.机动车辆遭遇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1)机动车辆行驶途中遭遇洪水、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时,驾驶员应迅速将车辆开至安全地带停靠,并立即电话报告监控室,等危险过后再继续行驶。当自然灾害迅速加重又无法脱身时,驾驶员应视现场情况进行自救及就近寻求帮助,同时报告监控室,监控室在接到现场报警信息后,应立即上报安全部,并组织好备用车辆和人员,按上级指示及要求,做好赶赴现场救援准备工作。
2)当情况紧急危及生命安全时,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可当即弃车,撤离至安全地带,并随时保持与外部及公司的通讯联系。
6.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结束后,现场驾驶员及车长应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并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事故发生经过、处置过程和结果书面上报综合部。同时并按上级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组织整改。
7.保障措施
7.1.通信保障
车辆应在班组重要部位醒目位置公布报警电话。监控室、安全部电话必须保证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
7.2.物资保障
车辆与停车场内应配备灭火器、三角牌等必要的应急救援物品,明确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指定专人保管和维护保养,保证应急状态下的随时调用。
1)灭火器24个,其中停车场16个由设备管理员管理,车辆各有随车灭火器两个,由各车责任司机保管;
2)水桶2个,位于停车场;
3)铁铲2把,位于停车场。
8.预案的管理、应急培训、演习和改进
8.1.积极利用培训学习、黑板报、内部专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提高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每年至少组织机动车驾驶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的学习。本预案应由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结合实施和演练情况,及时进行修订,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8.2.本预案应由班组安全员负责保管、更新。
8.3.本预案即日起生效。
8.4.本预案由阳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综合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车辆应急预案3
为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处置工作,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定》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
2.紧急处置原则;
3.协调一致原则;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二)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指挥体系:
1.成立学校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领导小组职责:主要是对各单位各部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小组成员将分别担任本单位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组负责人或成员,上一级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况无法达到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下一级行政(副组长)代履行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是应急预案的总指挥,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和发布解除救援行动的信息,各小组按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岗位责任、互相配合的运行原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向当地上级或当地有关部门通报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体事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三)应急响应过程和应急处理程序:
1、接警与通知:
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职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校长,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2、现场应急抢救、现场保护: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有关班级的班主任、有关任课教师
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职工、学生)应首先检查师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师生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师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应马上接替在场教师对受伤师生进行救护处置,尽快确认伤者中哪些需要送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组长应通知本校教师动用其私人小车运送伤者。组长通知门卫要确保急救车、交警车辆进校后有人引导。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班主任和相关教师随车参与救治。
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学校办公室通知教师家属发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属到医院。
抢救小组、保卫应组织在场人员,组织事发现场人员简单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用分隔调查形式,不诱导;并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被调查人员要签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待公安交警部门赶到后及时移交现场保护。
(四)联络、教育:
组长:王保业
副组长:曹玉柱
成员:各班主任
1.接到校长通知启动预案后,联络小组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报告内容经校长审查同意后送交上级部门。属校方责任保险事故还要及时报知保险公司。之后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2.工会、教育处和相关部门的领导分别做好教师和学生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绝对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辅导;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和上级部门同意,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五)家长接待和后勤支援: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班主任
1.级部主任根据校领导通知启动本级部工作及通知保卫人员防止肇事车辆逃脱。
2.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师生家庭。如有个别家长来访,分管安全领导、教育处领导、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总务处、工会领导分别协助处理伤亡学生和教师的善后工作。
3.要依法调解安抚,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组长报请上级部门介入调解解决。
4.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由校党支部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5.保卫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六)事故调查:
组长:孙洋勇
副组长:金同松
成员:上级指派的领导,相关部门领导。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向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七)本预案在发布之日生效
车辆应急预案4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公司车辆使用频繁,分布较广,现场作业环境和驾驶人员个体存在差异,车辆的新旧程度及安全性不同,车辆在道路上行驶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因素比较复杂,可能造成的车辆伤害各不相同。通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安全风险,可能造成车辆伤害:
1)车辆驾驶员因违章操作、酒后驾车等造成车辆交通事故;
2)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火灾事故;
3)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维护保养不到位发生故障;
4)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遭遇突发自然灾害等。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以减少对人体的伤害为最基本原则。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的生命,减轻伤情,并根据伤情需要,及时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参见《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参见《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1)设立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所在单位(项目或部门)车辆管理和安全监控工作;
2)建立完善企业车辆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层层落实执行;
3)定期分析车辆安全状况,按期申报定期检验,保证运行车辆状况符合安全行驶要求;
4)乘车人应对驾驶员违反交通行为进行提醒和制止;
5)非专职驾驶人员严禁驾驶车辆,驾驶人员有效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6)定期组织驾驶员对交通法规进行学习,并通过事故案例教育驾驶人员,将人为因素引发的车辆安全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7)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大客车在出发前,驾驶员应对车况进行检查,确认。
4.2预警行动
1)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体系,组织车辆管理部门、安全部门等定期进行车辆检查,以便及时发现起重机械的潜在危险,使隐患得到整改和处理。
2)在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机械已有异常,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不能带病上路。
5、信息报告程序
1)报警系统及程序
参见《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必要时可先行向外部救援机构寻求支援。
2)现场报警方式
报警主要采取移动电话、对讲机、口头等方式报警。当事人或知情人应首先向现场负责人报警,同时向周边人员呼喊,请求支援;现场负责人接到报警必须组织人员开展施救工作。同时,向上一级报告。各班组、施工作业队、工区、项目部职能部门、项目部、分局等负责人的电话号码,定期在本单位内部发放或公布,告知于各参建人员。
3)通讯、联络方式
为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各单位、部门等负责人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开通,随时接收应急救援报告和发布相关信息,充分利用电话、对讲机、网络进行联络;有条件的单位至少安排一部值班应急车,在电话、对讲机、网络中断的情况下,利用车辆进行内外、上下联络,确保信息畅通。
4)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为了救援单位及人员在最短的时间了解事故情况,及时开展救援,报警内容必须简练、准确。
5)向外求援方式
在内部救援能力不足时,主要向邻近请求协调其他单位救援。必要时,向社会救援组织发出应急救援信息,如120(医疗救护)、119(消防)、110(公安)、122(交通)等。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1)事故分级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进行事故分级,并分为三级应急响应。
2)响应分级
(1)Ⅰ级应急响应
发生Ⅰ级、Ⅱ级事故时,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Ⅲ级事故时,由公司较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处理。
(3)Ⅲ级应急响应
发生Ⅳ级事故时,发生单位(部门)启动本单位(部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进行处置。
6.2响应程序
1)Ⅰ级响应程序
当事故达到Ⅰ级应急响应标准时,由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同时按照如下内容响应:
a、事故单位将事故基本情况及时上报公司,公司接到报告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启动应急预案,组成事故救援领导小组,就有关应急事项做出决策和部署。
b、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c、按照应急报告程序及时向四川省安监局、股份公司等上级单位报告事故情况,并及时续报事故发展态势。
2)Ⅱ级应急响应
当达到Ⅱ级应急响应标准时,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响应:
a、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各救援小组成员到位,先期开展现场应急救援。
b、公司较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到位,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并向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达关于应急救援的指导性意见。
c、应急指挥中心按照程序向公司报告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并及时续报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
3)Ⅲ级应急响应
当事故达到Ⅲ级应急响应标准时,事故发生单位(部门)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启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并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响应:
a、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事故发生单位的应急指挥机构接到报告后,该机构成员必须立即到位。
b、由事故发生单位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织研究制定决策救援方案,统一指挥和调配本单位(部门)一切有效资源进行事故的应急处理;必要时请援政府支持保障部门采取应急行动,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c、应急办公室进入预备状态,做好如下应急准备:应急办公室立即向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报告事故情况,应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到位,并按照应急指令下达程序下达关于应急救援的指导意见;应急办公室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6.3处置措施
1)交通事故应急处置
(1)当发生交通事故时,立即打开车辆示款灯;
(2)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150米处放置警告牌,放置二次事故发生;
(3)车上人员应立即下车,避让到右侧路肩或紧急停车道内;
(4)向当地交通警察报告事故发生的实际地点和人员伤亡情况,等待救援;
(5)向本单位负责人和保险公司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安排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6)现场发现有人员伤亡时,根据现场人员被伤害的程度,一边通知急救医院,一边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直到医护人员到达;
(7)在做好事故紧急救援的同时,应注意保护事故现场,对相关信息和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配合交警和单位主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2)车辆起火应急预案
(1)机动车辆若在停车场内发生自燃事故,第一目击者应迅速利用停车场常备灭火器灭火,并立即通知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拨打119报警电话;车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参与灭火、疏散停车场车辆,并安排专人引导消防车辆。
(2)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起火,驾驶员应立即靠右侧停车,并使用车载灭火器灭火;车上人员迅速离开车辆,请求过往车辆和群众的帮助,报告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拨打119报警电话;
(3)失火车辆如随车带有贵重物品或货物时,随车人员应负责警戒,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抢救随车物资;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参与灭火,保护好现场重要物资,必要时进行安全转移;
(4)若发生机动车辆纵火事件,纵火者仍在现场的,第一目击者和随车人员应首先制止其纵火行为,灭火自救,同时拨打110和119报警电话;
(5)在灭火的同时,参与灭火人员需注意保护现场,以便公安机关取证;车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参与灭火,保护现场重要物资,必要时进行安全转移。
(6)机动车辆起火后,现场无法控制,应立即启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各单位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为主,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体系,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的内部联动机制,做到资源共享,动态管理。在应急状态下,服从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的统一指挥、调配。管理责任人经常进行检查,保证设备、设施完好有效,数量合理。
车辆应急预案5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公司是集生产、销售一体化服务的企业,货物运输主要采用公司的运输车辆,公司共有解放运输车辆,叉车辆,小型轿车辆,驾驶人员名,各种车辆出车频繁,在运输过程中易发生交通事故,从而引起人员伤忙、火灾等,按照事故类型可分为交通事故、自燃事故、被盗、被抢事故,因此车辆安全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
风险分析结果:
(1)交通事故
车辆本身机械故障,机件失灵(特别是制动和方向的存在问题),刹车抱死、跑偏或刹车片损坏,轮胎磨损严重,车辆超期服役,维修保养未及时做好;
车厢中人货混装、贷物超载;
驾驶员的驾驶技巧、经验,行车安全意识、精神状态,路况熟悉度,不良习性后的驾驶,如酒后驾驶、超速行驶;
夏季炎热高温,冬季低温干冷,雨季、台风季节、低温结冰等恶劣气候。
上述因素均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2)自燃事故
车辆漏电、短路、漏油等车辆质量问题容易造成车辆自燃起火;夏季时,将车放置阳光底下暴晒,例如:将一次性打火机放在仪表台上,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发生;
夏季高温天气,冬季干冷的天气,都易造成车辆发生自燃事故;导静电接装置失灵;
上述因素均可能引发自燃事故。
(3)货物丢失运输过程中货物被盗、被抢;驾驶人员麻痹大意,车厢门未锁好。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1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为主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公司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1.2坚持时间就是生命的原则:事故发生时采取最快捷的方式实施应急救援,同时上报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启动综合应急预案。
2.1.3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充分处用当地事故应急救援的各种资源,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结构及职责
3.1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见综合应急预案。
3.2现场处置小组及职责
3.2.1现场处置小组成员:贺驶员、押运员。
职责:
(1)根据事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上报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同时向当地110或122报警,说明事故概况及现场应急情况;
(2)就地抢救受伤人员并向当地120求救;
(3)及时疏散现场围观人员及车辆,并设置警戒区。
(4)采取合理措施控制火灾事故扩大,若无法控制时立即向当地119报警。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严把司机进公司准入关,司机须持有与其驾驶车型相符的合格驾驶证;
4.1.2每班必对驾驶员三检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必对灭火器,安全锤、车内设施是否有拆改进行检查;
4.1.3每班出车前检查车辆的转向装置、刹车装置、信号灯具、喇叭和轮胎等,保持车况良好,严禁带“病”车辆上路4.1.4严格按规定对车辆实施保养、检修、年检,坚持运输“三检制”,确保车况完好;
4.1.5每月对线路检一次,对重点车辆及驾驶员的行车、操作、情况处置进行检查;
4.1.6每月根据不同形势要求季节特点,对驾驶员进行两次安全培训教育;
4.1.7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增强员工安全行车意识及车辆自燃事故的应对处理培训。
4.1.8每年对运营驾驶员进行24小时脱产安全培训教育;
4.1.9对事故多发的驾驶员(重点人)进行重点教育培训,并记录在案;
4.1.10开展经常性、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4.1.11夏季天气炎热,车内温度高,为防止车辆和运输易燃物品车辆自燃现象的发生,应尽量将车停在阴凉处或定时对车俩洒水降温。
4.2预警行动
驾驶员途中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同时组成现场处置小组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理,以防事故扩大,并上报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办公室判定事故的大小,立即上报公司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5.信息报告程序
5.1报告程序流程图
5.2应急指挥办公室24小时电话为:0391-72xxx
5.3报告程序
发生交通事故,应根据事故情势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要进行事故报告工作:
一般事故的,驾驶员直接报公司应急办公室和报交警处理,办公室人员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报告。
较大以上事故的,驾驶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向119、120、110、122报警,同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办公室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总指挥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综合应急预案。
启动应急预案后根据事故级别确定响应级别,按综合应急预案规定的方式上报。
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号、事故简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发展趋势),现场处置和救援状况等。
6.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6.1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根据现场情况,驾驶员、押运员组成现场处置小组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⑴把车辆移至安全地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在车后放置危险警示标志,拨打122报告交警大队,协助事故现场的清理。
(2)检查伤亡人员,死亡人员用草席塑料布等可遮盖物覆盖尸体,对受伤人员马上进行抢救,伤势重者马上拦截过往车辆送至医院抢救,靠近市郊的马上打120电话,让医院派救护车进行出车抢救。
(3)如无车辆应急抢救,可用手机及相机对现场拍照取证保留,或者用石灰绳索等标记伤员位置及肇事车辆的位置,然后动用肇事车辆抢救伤员。留守人员看护现场,并抢救物资。
(4)保护现场,保护内容为:肇事车辆停车位置、伤员位置、各种碰撞碾压痕迹、刹车拖横、血迹等。保护材料可就近寻找,如石灰、绳索、树木、石头等,禁止其他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待交警部门现场取证好才与撤销保护。
(5)应急救援人员到现场后按相应职责进行处置。
6.2自燃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现场情况,驾驶员、押运员组成现场处置小组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车辆拯救:初起火时,驾驶员可使用车辆上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在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应关闭油路、气路和电路总阀,有可能的情况下卸下车上货物。如火势扩大的,应放弃拯救,到安全的地方躲避,待消防人员进行灭火。
救援人员协助救援:救援人员到场后,应在能力范围内对伤员进行救治,或协助相关部门转移伤员。救援人员可使用灭火器对起火车辆进行灭火。如火势扩大的,应放弃拯救,到安全的地方躲避,待消防人员进行灭火。
6.3被抢、被盗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现场情况,驾驶人员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保护现场,保护内容为:肇事车辆停车位置、被抢、被盗状态、各种被抢被盗痕迹,记清抢劫人员的面貌特征等。待出警部门现场取证好才与撤销保护。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灭火器、消防铲、灭火沙、危险警示标志、医药箱、手套、手电筒、常用药物等等。
由公司运管部门保存好公司上述物资,交通拯救物资另外有车辆、随车工具等。
车辆应急预案6
一、成立打击逃费车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站长)
副组长:(副站长)
组员:(收费班长)
二、工作职责
组长:负责本站打击偷逃通行费车辆的全面工作。
副组长:负责信息的收集,后勤保障,现场的查处,事件的分析和上报。在组长不在的情况下代行组长的职责。
组员:负责逃费事件的查处,信息的上报,现场的控制,配合执法部门的查处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值班电话,随时应对突发事件,发现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二)逃费事件发生后,现场在场人员要立即报告值班站长,值班站长接到报告后,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情况,控制现场局面,维护正常收费秩序。
(三)对于不能顺利解决的事件,或者现场事态有扩大、失控的趋势,值班站长在尽可能采取措施的同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情况并通知交警、执法单位。
(四)对于逃费事件的处理,值班站长要严格遵照报送程序,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更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五)逃费车辆的补票、处罚,严禁本站私自处置,必须上报川高稽查大队,由专职稽查到场进行处理。
(六)领导小组负责进行全站的查处逃费车辆培训工作,必须首先强调现场安全,其次再是逃费车辆的现场防范、逃费车辆查处方法培训。
四、响应层级和响应时间
(一)人员层级:
当班员工→领导小组组员→领导小组组长→管理处、川北公司相关领导
(二)响应层级:
三级:收费员发现车辆偷逃通行费行为,应责成当事驾驶员全额缴费。驾驶员拒绝缴费的,应通知组员,由组员带出车道处理。组员应当在5分钟内上报组长,由组员在组长指示下应对事件。
二级:发生恶意组织车辆冲关逃费,损坏收费设施设备,组长应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赶赴本站。
当班员工应当于事发后立即报告组员,组员立即报告组长。在组长赶到现场之前,通过与组长电话联系,组员负责事件现场的组织领导工作,并即时报警。组长应当于接到事故通知后5分钟内向管理处相关领导报告。
一级:因有组织的多辆车集体冲关逃费,损坏收费设施设备,威胁和恐吓收费工作人员,造成当班人员受伤,组员应及时报110和120实施救护,并协调路维人员现场增援,控制事态发展,现场的值班站长应当组织当班员工维护现场秩序,在保护自身安全的情况,尽全力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管理处、公司相关领导应当于事发后立即赶到现场,领导现场事故处理。
当班员工应当于事发后立即报告组员,组员应当即时向组长汇报处理事故的进程、结果,并对事件进行记录。当班组员负责于事发后一月内完成事件分析报告,报送组长。组长将事故分析报告纳入之后的安全生产工作。
根据事故的大小不同,管理处、公司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当介入事故处理。收费站应当有相关的事故记录、善后处理记录和总结报告。
(三) 响应流程:
事故发生→上报安全生产小组→形成抢险方案→进行抢险
人员伤亡→现场处置、送医院抢救→善后工作
五、启动和终止
当班组员在组长的指令下启动应急预案。组长根据情况,确定应急预案的终止时间。当班组员对启动、终止时间进行记录、上报。
六、现场应急处置
(一)收费站当班收费班长、收费员发现逃费嫌疑车辆后应首先将其稳住,尽量拖延时间,尽快向值班站长、站应急处置小组或者交警、执法单位报告。
(二)加强现场疏导工作,重点对有嫌疑的无牌或牌照遮挡的车辆进行防范,通过疏导,使其与前车保持一定距离。
车辆应急预案7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集团公司全部出租车辆使用液化石油气(LPG)为燃料,液化石油气属易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极易燃烧爆炸。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车辆在日常使用、安装、维护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车辆燃气系统设备损坏造成液化石油气泄漏,遇明火、高热,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使财产损失,人员伤亡。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体系
同综合应急预案“应急组织体系”。
2.2 指挥机构及职责
同综合应急预案“指挥机构及职责”。
3危险源监控和管理
3.1 技术性预防和管理措施
(1)制定燃气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岗位培训和专业基础知识培训,从事燃气车辆操作、维修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认真执行燃气车辆交接班和回场检检查制度,每次回场检查使用LPG检漏仪对燃气车辆的燃气系统和燃气应急箱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故障和异常现象立即停止营运,送修理厂检修,合格后方可营运;
(3)维修车间严禁使用明火,检修人员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加强停车场巡回检查,在检查中采取一看、二闻、三测,发现问题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5)集团公司属下各单位每季不少于一次组织员工进行燃气车辆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
3.2危险源监控方式、方法
(1)建立和健燃气车辆日常管理措施,定期对车辆燃气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制定并严格执行燃气维修车间动火等危险作业的审批和监督制度,对动火现场的要求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车间内没有易燃易爆物品符合动火条件,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3)作业中要严格遵守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严禁野蛮作业、野蛮施工。如气瓶在使用时必须稳固竖立或装在专用车(架)或固定装置上。气瓶不得置于受阳光暴晒、热源辐射及可能受到电击的地方。
(4)车载灭火器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完好有效。
(5)重视人员岗前培训,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6)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信息报告程序
应急处理程序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同综合应急预案5.1“响应分级”。
5.2响应程序
集团公司各部门、各事业部及属下单位根据燃气车辆泄漏事故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可控性、敏感程度、影响范围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各级的燃气车辆泄漏事故的处置。
原则上集团公司负责Ⅰ级、Ⅱ级类别的燃气车辆泄漏事故;各事业部及所属单位负责Ⅲ级、Ⅳ级类别的燃气车辆泄漏事故,集团公司协助处理Ⅲ级类别的燃气车辆泄漏事故。
燃气车辆泄漏事故发生后,负责处置该级别燃气车辆泄漏事故的单位(部门)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启动高级别应急预案时,事发单位低级别应急预案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单位(部门)应当同时启动具体行动方案。
5.3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5.3.1 燃气车辆在保修过程中发生泄漏、起火的应急处置措施
(1)车辆在维修过程中,燃气系统泄漏时,维修人员必须带防冻手套,不可徒手触摸燃气气体泄漏部位,以免冻伤皮肤;
(2)当发生或怀疑燃气泄漏时,切勿发动车辆,应抢先在大量的可燃混合气体形成前立即关闭车辆储气罐组合阀手动阀开关(以下简称:气瓶手动阀开关),移离或压制一切可能的点火源(包括明火、烟火、火星、电焊弧);
(3)维修人员要迅速关闭气瓶手动阀开关,使用防爆专用工具坚固漏气点连接件后,使用专用检测设备检测泄漏部位,确定排除泄漏后,方可恢复燃气系统运作;
(4)在泄漏严重的情况下(区域报警或经测试气体浓度高于爆炸下限的20%时)要迅速关闭气瓶手动阀开关,撤走非必要的在场人员,设置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对于液化气已扩散的地段,电气应保持原有状态,不得开或关,必要时拨打电话报警求助;
(5)当车辆起火时,维修人员要迅速打开车尾箱戴上手套,立刻关闭气瓶手动阀开关,切断气源;
(6)使用干粉灭火器或水对准火源根部喷洒,待火源熄灭后,立刻上报集团公司营运安监部和信息技术部。如火势过大,应立刻拨打火警电话“119”及通知抢险队。
5.3.2 行车过程中燃气车辆发生气体泄漏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1)当发生气体泄漏事故时,司机要迅速选择安全合适的位置靠边停车,关闭发动机,切断总电源,拉紧手动制动器;
(2)司机须马上打开车门,将乘客和行人疏散到50米范围外,同时提醒乘客不得点火吸烟或使用手机;
(3)司机迅速从车上取出灭火器、反光警告标志、防冻手套及防护品下车;
(4)在车辆20米范围放置警告标志、准备好灭火器,做好现场安全的防护工作;
(5)关闭气瓶手动阀开关。若泄漏处在组合阀上,且泄漏处已结冰,把手动阀覆盖,此时驾驶员拿出湿毛巾,盖在泄漏处,并不断淋水,把冰溶解后,关闭气瓶手动阀开关;
(6)控制漏气后,立刻拨打电话通知应急拯救调度中心报告事故情况;
(7)如若泄漏过大,司机个人无法处理时,应立刻拨打火警电话“119”及通知应急拯救调度中心,并向分公司报告事故情况,以获得拯救支援,并做好现场警戒安全保护工作。
5.3.3 行车过程中燃气车辆发生着火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1)发生着火事故时,司机要迅速选择安全合适的位置靠边停车,关闭发动机,切断总电源,拉紧手动制动器;
(2)司机须马上打开车门,将乘客和行人疏散到50米范围外,同时提醒乘客不得点火吸烟或使用手机;
(3)司机迅速从车上取出灭火器、反光警告标志、防冻手套及防护品下车;
(4)司机迅速打开车尾箱戴上手套,立刻关闭气瓶手动阀开关,切断气源;
(5)在车辆20米范围放置警告标志、准备好灭火器,做好现场安全的防护工作;
(6)使用灭火器对准火源根部喷洒干粉,待火源熄灭后,立刻通知抢险中心,把车拖回修理厂。如火势过大,司机个人无法处理时,应立刻拨打火警电话“119”及通知应急拯救调度中心,并向分公司报告事故情况,以获得拯救支援。
5.3.4 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
(1)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气体泄漏时,司机立刻关闭总电源,打开车门将车上乘客疏散到50米范围外,同时提醒乘客不得点火吸烟或使用手机;
(2)司机迅速打开车尾箱戴上手套,立刻关闭气瓶手动阀开关,切断气源;
(3)在车辆20米范围外放置警告标志;
(4)司机必须马上向应急拯救调度中心和所属营运分公司报告事故情况;
(5)司机手持灭火器在车辆附近监护戒备,保护现场直至交警、抢险队到场处理。
5.3.5 车场停放燃气车辆泄漏、起火应急处理
(1)燃气车辆泄漏应急处理
a)护卫员发现停放车辆有液化气泄漏时,应抢先在大量的可燃混合气体形成前立即关闭楼层总电源,关闭一切可能的点火源(包括明火、烟火、移动电话,不可发动车辆),在车场入口处设置安全警戒线,及时通知白云集团 24小时应急拯救处理中心(电话:87786520);
b)通知所属驻场单位值班人员迅速取车门匙打开车尾箱,戴上防冻手套关闭气瓶手动阀开关;
c)泄漏严重的情况下,要迅速撤走非必要的在场人员,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对于液化气已扩散的地段,电气应保持原有状态,不得开或关,不可发动车辆,并设置警戒线,必要时拨打119电话报警求助;
d)驻场单位义务消防队员及值班人员要迅速从消防栓箱内拿出水带,打开水掣不断淋水稀释可燃混合气体。
(2)燃气车辆起火应急处理
a)如车辆着火时,要迅速拨打“119”紧急救火电话,并向集团公司营运安监部(电话:8x60)报告情况;
b)及时通知驻场各单位,迅速撤离无关人员到安全位置;
c)组织驻场单位义务消防队员及值班人员迅速使用干粉灭火器或水对准火源根部喷洒,尽快控制险情蔓延,努力将火源熄灭,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
(3)注意问题
a)抢险人员进入现场时必须关闭通讯设备和一切火种;
b)做好个体防护措施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防止中毒和冻伤;
c)对现场可燃气体浓度进行检测突然发生闪燃、闪爆,避免造成二次人身伤亡;
d)液化气储瓶已发生变形时,必须马上组织所有抢险人员撤离进退。
5.4人员疏散警戒
(1)疏散警戒组成员接到事故警报后,迅速到达现场进行疏散警戒,距事故点100米为警戒区设置警戒区域,在关键路口和路段设置警戒绳,防止无关人员靠近事故现场。
(2)负责疏散的工作队员的任务是动员、协助危险区域内的非抢险职工和外来人员疏散,告知紧急集合点位置和疏散路线方向,让有能力行走的人员自行向安全地点疏散,并协助老、弱员工撤离至安全地点,疏散过程中尽量做到不漏人。
(3)引导现场区域的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点安排专人值守,防止发生争先恐后,互相拥挤,阻塞通道,导致自相践踏,造成不应有的惨剧发生。
(4)疏散警戒组队员在组织疏散过程中发现有危重病人(含中毒者),则立即用担架将其转移至安全区域,交由安全防护救护组采取适当救护措施,并由安全防护救护组迅速送至医院救护或联系救护车到现场救护,转送途中及时联系接收医院做好准备。
(5)迅速派人到附近路口引导救援车辆有序进入抢险现场。
5.5受伤人员现场救护
一旦发生人员受伤时,安全防护救护组的成员按分工立即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抢救、救护。对受伤人员进行简单处理或现场包扎处理后,立即求助120急救中心或快速送往最近的医院。
现场的救护处理措施、方法:
(1)使受伤者尽快脱离事故现场移至空气新鲜处,按不同受伤情况进行处理。
(2)创伤人员。对于危重创伤,首要抢救生命;创口出血,用绷带或止血带压迫包扎止血;如果动脉出血,必须把血管压住(压迫止血点),即压住比伤口距离心脏更近部位的动脉(止血点),并送医院注射破伤风预防针,作进一步医疗处理。
(3)如果手指或脚趾全部被切断,应马上用止血带扎紧受伤的手或脚,或用手指压迫受伤的部位止血。伤口用无菌纱布或清洁棉布包扎,断离的手指、脚趾也要用无菌纱布包扎,立即送医院进行手术。
(4)骨折者首先抢救生命,而后用妥善的方法将肢体固定,若备有特制的夹板最为妥善,否则就地取材,如树枝,木棍等作为夹板之用,也可将受伤的上肢绑在胸部,将受伤的下肢连同健肢一并绑起来。伤者经妥善固定后迅速运往医院。
(5)呼吸心跳停止须现场进行心肺复苏。
(6)待救护车到场,协助护送伤院到医院。
6信息发布
同综合应急预案“信息发布”。
7应急结束
(1)应急救援结束后,应派专人全面彻底检查火灾爆炸现场,确认危险已经彻底消除,防止其他危险隐患存在或次生灾害的发生。
(2)要设置警戒区,派专人值守,保护事故现场,为事故调查做好现场保护。
车辆应急预案8
为保证单位车辆在道路交通过程中发生车辆故障或车辆交通事故时,能够快速正确的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单位职工及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公共财产少受损失,减少对环境的破坏,特制定本应急响应预案.
第一条、驾驶员应当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第二条、当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中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员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第三条、当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员应立即停车,迅速报警,拨打“122”交通事故紧急抢救电话,保护现场;并向车辆管理单位负责人报告.
第四条、若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伤员脱离险境,并迅速拨打交通事故处理报警电话“122”、“120”、“110”、“119”等急救电话,因抢救伤员需要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第五条、事故处理人员到来后,车辆驾驶人员应当如实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情况,更不得肇事后逃逸.
第六条、车辆乘车人员,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协助驾驶员迅速报警,及时报告所在单位领导,并积极抢救伤亡人员.
第七条、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根据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处理意见,妥善处理好各项事宜.
第八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报告时,将成立事故处理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前往事故现场,配合开展应急抢救工作、事故调查分析等,并委派专人负责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第九条,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通报车辆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评估,保险公司派员或委托经理部车管所对受损的车辆依据保险条款及时恢复车辆;及时做好车辆保险索赔工作.
车辆应急预案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公司对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事故应急指挥、响应和预防控制体系,确保在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时,能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现场处置及救援工作,控制事故升级,减少职工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和相关的制度规定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范围铁路专用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路正常行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的事故。
1.4编制原则
1.4.1应急事故救援要严格遵循“以人为本、逐级负责、应急有备、处置高效”的基本原则。
1.4.2坚持信息传递准确,救援出动迅速,组织指挥严谨,责任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密切,迅速开通线路的工作原则。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甘肃华澳铁路综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副组长:总公司其他党政班子成员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部全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部
2.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2.2.1负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指挥、协调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负责协调请求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帮助。
2.2.2救援工作日常管理机构设在安全部,管理、检查、指导各公司铁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协助领导对铁路交通事故救援的组织指挥工作。
2.2.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员培训及预案演练等基础工作。
3应急事故通报
3.1事故应急救援实行逐级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总公司、本公司负责人和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公安机关报告。
3.2遇有人员伤亡或者发生火灾、爆炸、危险货物泄漏等事故时,接到报告的各公司应当根据需要采取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当地急救、医疗卫生、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各公司值班室应存放当地急救、医疗卫生、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的值班电话或负责人的电话,定期检查是否变更,确保通讯联系。
3.3救援报告的主要内容:
3.3.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站名)、区间(线名、公里、米)、线路条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
3.3.2发生事故的列车种类、车次、机车型号、部位、牵引辆数、吨数、计长及运行速度。
3.3.3伤亡人数、性别、年龄以及救助情况,是否涉及境外人员伤亡。
3.3.4货物品名、装载情况,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情况。
3.3.5机车车辆脱轨数量及型号、线路设备损坏程度等情况。
3.3.6对铁路行车的影响情况。
3.3.7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3.3.8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人员伤亡、脱轨辆数、设备损坏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补报。
4救援响应
4.1接到事故救援报告后,由总公司作出应急救援响应,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2有关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5现场救援
5.1事故涉及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路正常行车时,各公司应当迅速组织人员,协助上级清理事故货车及相关货车装载的货物。
5.2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并及时移交事故调查组。因应急救援需要改变事故现场时,应当做出标记、绘制现场示意图、制作现场视听资料,并做出书面记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相关证据。
5.3事故造成铁路设备设施损坏时,应当积极配合有关专业部门立即组织抢修。
5.4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解救和疏散遇险人员,设置现场警戒区域,阻止未经批准人员进入现场。
5.5事故救援完毕后,协助现场指挥部对现场进行检查清理,进一步确认无伤亡人员遗留,拆除、回收、移送救援设备设施,清除障碍物。
5.6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对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的职工给予表彰或奖励;对玩忽职守、扩大事故损失,延误救援起复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
6善后处理
6.1依法进行事故的善后处理,妥善安排现场遇险滞留人员食宿,进行伤亡人员亲属的通知、接待以及抚恤丧葬、经济补偿等处置工作。负责收取伤亡人员医疗档案资料,核定救治费用。
6.2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应当在积极组织施救的同时,负责协调落实伤亡人员的救治、丧葬等临时费用,待事故责任认定后,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事故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或者请求事故调查组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6.3对事故现场遗留的财物,配合公安部门应当进行清点、登记并妥善保管。
6.4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3日内,召开分析总结会,全面总结本次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形成书面报告,附事故应急救援有关证据材料。
7罚则
7.1对于不立即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或者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等延误救援的,视事故等级和影响程度等具体情况,由总公司对责任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处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7.2各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违反本规则规定,未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或者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等延误救援的,对主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附则
8.1管理与更新
8.1.1各公司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报总公司核备。
8.1.2应急预案制定后,原则上定期进行修订,遇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本预案修订后,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和单位。
8.2本应急预案由总公司负责解释。
一、目的
为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在交通事故发生时,能够有条不紊地按照预先制定的方案,迅速及时抢救伤员,最大限度降低伤亡伤害程度,为此制定交通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二、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三、适用范围:项目部及其所属各作业队。
四、职责
1.副组长职责:
准确掌握事故动态,正确制定抢险方案,执行有效处理措施。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保护事故现场。
2.应急行动组职责:
迅速赶往出事现场,救助伤员,控制事故蔓延,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交警或有关部门作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3.救护组职责
制定各种紧急伤亡情况的应对方案和措施并做好救护准备。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紧急护理、治疗和护送。
五、应急准备
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有关全体人员学习交通知识及交通安全、防护等等并储备急救药箱、担架等应急物资,以被应急之用。
六、交通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1.自救
发生交通事故后,其他人员应积极地协助驾驶员对伤员就地进行救护。
2.报警和报告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尽快报告到应急响应小组现场总指挥部,并拨打110报警。
3.救护
事故发生后,应急响应小组现场总指挥应立即询问事故情况,了解人员伤害情况,并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告知地点、附近醒目建筑物,并派接车员接应。
在急救车未到来前,应使伤员平躺地上,并对其进行急救。发现伤员呼吸障碍,应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发现出血,应迅速采取止血措施,可在伤口近心端结扎,但应每半小时松开一次,避免坏死。动脉出血应用指压大腿根部股动脉止血。
4.疏导交通
在事故区域安排专人负责疏导交通,防止交通堵塞,影响正常的交通通行。
5.现场保护
现场应急过程中,应保护好现场,因救护伤员而移动现场时,要做必要的标记,以满足事后对事故调查的需要。
七、事故调查
事故领导小组在事故紧急处置告一段落后,要及时按事故性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作出内容包括:事故的简况、人员财产损失、处置或抢救经过、应吸取的教训、拟对责任人的处理和整改措施等情况的事故调查报告。
车辆应急预案10
一、总则
1、目的
规范机动车辆突发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司乘人员生命安全和车载物资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2、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高效
把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安全和减少公司财产损失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建立科学、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机动车辆事故(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把预防机动车辆事故(事件)作为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预测、预警、预防工作。
(3)依法规范,果断处置
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应急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一旦发生机动车辆事故(事件),要依法辆突发事果断处置,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机动车故(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4)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认真贯彻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为主的原则,把统一指挥和各部门分工负责紧密结合起来。
3、适用范围
本预案规定了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应急的组织、程序、方法和要求,适用于公司系统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应急处置行动。
4、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领导机构和职责
领导机构
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组长:综合办主任
副组长:综合办副主任
现场总指挥:由组长或副组长担任。
成员:综合办、财务科、政工劳资科、生产科、质检科、
仓储科、基础设施办公室主要负责人。(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遵照“先救人后救物,局部服从大局”的原则,统一组织领导处置工作;制定事故处置措施,按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妥善做好伤亡人员安抚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通报事故情况。
组长:全面负责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召开会议,分析事态发展趋势,适时调整处置措施;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抢险救灾工作情况。
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召集协调各相关部门、人员;调整处置力量,落实处置措施;及时了解、掌握事故抢险进展.
情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成员: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及时赶赴现场,参加处置工作。
(3)日常办事机构及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公司综合办,主任由综合办负责人兼任。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传达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调查报告救灾工作情况,协调各方关系。(4)现场总指挥及职责
1)现场总指挥:现场总指挥是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派出的进行现场应急处置的现场指挥人员,由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担任,全面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2)现场总指挥职责: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迅速组织抢救伤员,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做好事故报警、伤亡人员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5、有关应急预案(1)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机动车辆在行驶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机动车辆事故(事件),由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州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省局应急指挥部批准同意后,启动本预案。
6、事故初期措施、报告及现场保护
(1)事故初期措施
发生机动车辆事故(事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发.生人员伤亡的,首先抢救受伤人员。
(2)事故报告
发生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交警、保险部门和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按程序在20分钟内报告州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交警部门电话122或110;保险公司电话95518。
机动车辆事故(事件)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报告人;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4)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3)事故现场保护
当事人和责任单位在第一时间内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必须负责保护事故现场。 (4)对事故对方当事人逃逸的举报事项
发生事故、对方当事人逃逸的,本单位当事人及随车人员应记清对方车型和车牌号向交警部门举报。
7、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1)重大机动车辆事故(事件)的处置
组长或组长指定的现场总指挥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迅速主持应急处置工作,召集相关成员,制定处置措施,并随时向领导小组通报情况。配合上级应急部门开展应急处置。
(2)人员伤亡事故的处置
发生机动车辆事故(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的,驾驶员或随车人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积极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现场条规定处置。应设明显标识,同时按3.2.3移动的物品,(3)一般机动车辆事故(事件)的处置
发生一般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如果没有人员伤亡但有较大财产损失,则必须报警,在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人员到位勘查现场后,由交警指挥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4)轻微机动车辆事故(事件)的处置
发生轻微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如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当事人双方对事故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事故时间、地点、当事人双方姓名、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经责任单位主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如有争议,必须报警。 (5)机动车辆自燃事故(事件)的处置
机动车辆发生自燃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将车辆靠边停放,关闭发动机,迅速取出灭火器或衣物,按照正确的使用方法进行灭火;火势凶猛,一时无法扑灭,有可能造成车辆爆炸的严重后果时,应设定警戒线,疏散周围群众远离现场。同时报告消防、保险部门,保护现场。
(6)盗窃事故的应急处置
运输过程中或抵达目的地后发现现金或货物被盗,驾驶员或随车人员应就近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报告本单位领导;在公安人员到来之前保护好现场,公安机关现场勘查结束后,清点核对被盗现金或货物数目,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
)抢劫事故的应急处置7(.
运输过程中发生抢劫事件时,驾驶员及随车人员应保持冷静,避免过激行为,伺机发出呼救信号或拨打110报警电话,在确保人身安全情况下,尽量拖延时间争取救援。若抢劫行为已经发生,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救助伤者,同时保护好犯罪现场,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现场勘查工作,积极提供犯罪嫌疑人特征线索协助破案。
8、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结束后,分公司车辆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清理事故现场,清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调查事故(事件)发生原因,查找安全隐患、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或连环事故发生,安抚伤员,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状态。对伤亡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善后工作。
9、保障措施
(1)通讯保障
确保值班电话畅通,及时更新内部、外部相关联络人员的移动和固定通讯号码,节假日和夜间要公布和开通值班室电话。
(2)应急物品保障
根据机动车辆事故(事件)的特点,后勤部门要采购配备抢险处置人员所必须的口罩、手套、工具、灭火器、防毒面具、保安防身用品及药品等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效开展。10、宣传、培训和演练
(1)利用宣传板报、专题会议、培训班等形式,宣传机动车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做好预防工作的必要性,从而提高司乘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应对机动车辆突发事故(事件)的思想、技.术和物质准备。
(2)定期开展应急处置培训,让每个干部职工明确自己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责任和任务,熟悉工作流程,提高应急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3)分公司每年组织一次《机动车辆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按《机动车辆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应急处置的能力,确保机动车辆突发事故(事件)处置工作的顺利展开。
二、附则(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机动车辆预案》经分公司批准后,在分公司办公系统网发布。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本预案实施后的具体情况,及时进行完善和修订,保证《机动车辆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奖惩与责任
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或消除重大险情的应急处置人员给予奖励;对机动车辆事故(事件)负有责任的相关部门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机动车辆应急预案》由分公司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4)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机动车辆应急预案》经分公司批准后实施。
车辆应急预案11
1.事故风险分析
1.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内车辆,有汽车吊、叉车、洒水车、清扫车、装载机、载重汽车、机动三轮车、小轿车、货车等。
1.2危险源
汽车吊、叉车、洒水车、清扫车、装载机、载重汽车、机动三轮车、小轿车、货车等等车辆由于日常保养差、带病行驶、车灯不亮、安全装置失灵、刹车失灵、道路路况差等因素导致发生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撞固定物等事故。
1.3事故类型
1.3.1道路交通事故
1.3.1.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碰撞、碾压、刮擦、翻车等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1.3.2生产安全事故
1.3.2.1作业车辆在作业场所内行驶或作业中引起乘员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碾压、碰撞固定物等造成人员伤亡。
1.3.2.2车辆在作业场所内及作业道路上行驶因宽度、高度不足,转弯半径过小、地基承载力不足发生的车辆沉陷、翻车、坠车事故。
1.3.2.3维修车辆时未采取防护措施,砸伤人或溜车压人、撞人等。
1.3.2.4车辆在作业时发生车辆沉陷、翻车、触电引发火灾、爆炸。
1.4危害程度及范围
公司内车辆有汽车吊、叉车、洒水车、清扫车、装载机、载重汽车、机动三轮车、小轿车、货车等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如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意外,极易造成车辆损毁和人员伤亡。车辆事故直接危及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并对社会稳定带来不良影响,对国家和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领导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和职责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中第3条"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2工作小组及职责
组织机构和职责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中第3条"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3.处置程序
3.1应急预警
3.1.1预警条件
3.1.1.1违章驾驶。如酒后驾驶、精力不集中、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
3.1.1.2车辆存在缺陷。如刹车失灵、转向灯损坏等。
3.1.1.3场地存在缺陷。如路况差、视线不良、厂内道路无减速带、无限速标志牌等。
3.1.2预警方式、方法
3.1.2.1现场出现事故征兆时,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首先排除事故隐患,利用电话、对讲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作业班组长和生产值班调度汇报。各组成员携带各自的抢险工具,赶赴出事现场。
3.2信息报告
3.2.1作业班组长和生产值班调度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迅速做出应急处理措施;如事故难以效控制,迅速向部门各级负责人汇报,向应急值班室报警,并对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3.2.2公司应急救援联络电话和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详见《公司电话号码一览表》。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室:****,报警内线*****。
3.2.3公司应急值班室接到报警后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接到汇报后总指挥应立即宣布启动本应急预案,事故快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事故现状、实施救援情况及事故发展预测)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审核后,在1小时内分别向上级公司、当地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3.2.4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
3.2.5应急值班室要有对外部联系电话,包括医疗救护队、上级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电话联系方式。可采用电话、手机、传真等方式对外联系和求援。
3.3应急响应
3.3.1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Ⅰ级为最高。
3.3.2应急响应分级
采取"分级响应"的原则,由现场负责人根据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判断突发事件的等级,汇报相应的领导,由相应的领导决定起动对应等级的应急预案。
3.3.3应急行动
3.3.3.1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中心后,由总指挥下达救援命令,根据事故情况,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存在的威胁,确定先期救援方案;
3.3.3.2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现场抢救组进行现场侦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3.3.3有关应急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后,迅速开展事故侦测、警戒、疏散、人员救助、抢修等有关救援工作,当事态超出响应级别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向应急救援办公室请求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
3.3.3.4保障技术组针对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详细的抢险救灾方案,报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后实施,营救受难人员;
3.3.3.5应急恢复完毕后执行应急结束程序,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应急结束。
3.3.4资源调配
3.3.4.1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影响范围、灾害程度,及时向汕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出救援请求,请求上级部门给予医疗救护队伍、技术专家等救援支持。同时安排专人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工作。
3.3.5应急抢险
3.3.5.1当发生险情时,立即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迅速报告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迅速上报公司应急办。
3.3.5.2一般突发事件
3.3.5.2.1发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对未造成人身伤亡的,驾驶员按照一般事故简易快速处理流程执行。
3.3.5.2.2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造成事实、责任无争议的,且符合公司有关规定的轻微交通事故,报人力行政中心协商恢复赔偿事宜。
3.3.5.2.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责任存在争议的,用像机或手机拍照,固定证据,并将车移至相对安全的地带,摆放警示标志;同时拨打122报警和保险公司报案电话,并及时向值班调度员报告事故经过,由人力行政中心跟踪协助驾驶员进行处理。
3.3.5.2.4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员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3.3.5.3较大突发事件
3.3.5.4车辆发生伤人事故,驾驶员应立即拨打122(城区交警122、高速交警110)和120报警,并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后,立即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并及时通知值班调度员。应急办根据事故级别启动本应急预案。
3.3.5.5车辆发生翻车事故并有人员伤亡。应急办接到报警核实后,根据现场可能状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调集救援人员、施救车辆(吊车)和急救箱、钢丝绳、千斤顶等物资赶赴现场,协助现场人员进行人员抢救和设备抢救,调查事故经过,保护事故现场,开展善后处理。如在现场遇到难以处理的事情,应及时请示应急领导小组扩大应急,启动公司级综合应急预案。
3.4扩大应急
3.4.1在事故抢救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抢救组和现场抢救指挥部要立即向救援指挥部汇报;
3.4.2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决定向上级部门求救,请求兄弟单位或政府部门进行增援,启动上一级事故应急预案,实施扩大的应急响应;
3.4.3必要时公司应急总指挥部可决定组织事故现场周围人员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或请求地方政府组织周边群众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
3.5信息公开
3.5.1按照"积极主动公开"的要求,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更多、更全面、更细致地告知社会公众,在满足群众知情权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5.2事故调查组应在2小时内将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对媒体、社会、居民公开,及时准确发布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抢险救援进展,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
3.5.3事故调查组应及时跟踪事故救援情况,将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及时公开发布。
3.6后期处置
3.6.1救援结束后对现场进行恢复,对损失情况进行检查,确定设备损坏情况和抢修方案。
3.6.2对事故抢险人员、器材进行清点,并撤离现场。
3.6.3公司组织各方资源开展抢修,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3.6.4公司在事故发生后2日内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填写事故原因分析记录,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报请安委会批准后实施。
3.6.5安委会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3.6.6配合上级部门和政府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做好伤员及家属善后工作。
3.7应急保障
3.8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小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准备,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重点器材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3.9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等应存放在现场医务室或办公室;
3.10抢救工具:一般公司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日常存放于现场仓库;
3.11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伏以下安全线路、灯具等存放在现场仓库内;
3.12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等由个人分别保管;
3.13交通工具:公司常备值班急用车辆,停放于小车库、办公楼门前;
3.14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防护帽、防护眼镜、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3.15图表资料:包括季风玫瑰图、消防器材分布图、压力管路系统图、供电系统图、程控电话安装图、给水排水系统图、公司厂区平面图等。
4.处置措施
4.1处置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充分准备、措施果断;先救人员、后保设备、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4.2危险源监控
4.2.1监控方式
车辆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通过预测、预报和预警的方式逐级上报,分级管理。
4.2.2监控方法
4.2.2.1车辆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和管理制度对车辆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重大危险因素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
4.2.2.2车辆使用单位应在车辆操作过程中严格按操作规程。
4.2.2.3车辆使用单位应对车辆运行危险区进行分级管理。
4.2.3预防措施
4.2.3.1严把司机进场准入关,司机须持有与其驾驶车型相符的合格驾驶证。
4.2.3.2行驶车辆车牌、行驶证和年度检验合格证齐全、有效。
4.2.3.3每日出车前检查车辆的转向装置、刹车装置、信号灯具、喇叭和轮胎等,保持车况良好,严禁带"病"车辆上路。
4.2.3.4相关路灯设置限速牌,限制车速、急转弯或作业人员密集区域设减速标志和警示标志。
4.2.3.5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规驾驶。
4.2.3.6严格控制车辆的载重,禁止车辆超载行驶。
4.2.3.7道路须平整、通畅,减少急转弯,道路须由专人维护,及时清理车辆漏卸的物料,路面经常洒水,减少扬尘。
4.2.3.8超长、超宽的物件运输,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制定专项运输方案。
4.3处置措施
4.3.1车辆起火事件处置措施
4.3.1.1机动车辆若在停车场内发生自燃事故,第一目击者应大声呼喊,迅速利用停车场常备灭火器灭火,并立即通知值班员。
4.3.1.2值班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灭火,疏散相邻车辆;火情继续扩大的,拨打119报警,并安排专人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现场。
4.3.1.3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起火,驾驶员应立即靠右侧停车,使用车载灭火器灭火,并及时报告单位值班员;火情继续扩大的,及时拨打119报警,并向公司应急办报告。
4.3.1.4随车人员应迅速离开车辆,协助驾驶员灭火,并请求过往车辆和群众的帮助。
4.3.1.5发生机动车辆起火事件,应急办应在接到报告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核实损失;出现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应急领导小组按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4.3.1.6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办应配合交警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与保险部门协调相关事宜,并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将事件发生经过、损失情况、处置过程和结果书面上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4.3.2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4.3.2.1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员及车上人员第一步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痕迹物证,固定相关证据,同时应按规定汇报。
4.3.2.2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造成事实、责任无争议的,且符合当地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办法规定的轻微交通事故,报车属单位安全员同意后,可以自行到快处中心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4.3.2.3未造成人身伤亡及情节较轻的,当事人对事实或成因无争议的,自行协商处理赔偿事宜;不能及时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至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现场按规定放置警示三角架,打开车辆警示灯,在交警部门人员未到场前做好其它车辆通过导流。
4.3.2.4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驾驶员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拨打110、120求救,保护好现场;同时应报告预警中心,因抢救伤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4.3.2.5如果受伤人员必须立即治疗,同时找不到其它车辆协助运送的情况,当事人可以用发生事故的车辆送伤者到医院救治,但在移动现场前,必须将因移动现场后无法确定的车辆、人员倒地位置进行表划。
4.3.2.6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3.2.7事故后在驾驶员生命受到威胁时,可视情况离开现场,但应保持与出警人员和应急办的联系。
4.3.2.8应急办接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急处置。出现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应急办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4.3.3车辆故障应急处置措施
4.3.3.1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时,驾驶员应立即减速将车停靠到道路右侧安全地带,在道路来车方向距故障车50至100米(高速公路不低于150米)处摆放故障车警示牌,亮起示宽灯。
4.3.3.2妥善安置故障车后,驾驶员应初步判定故障原因,排除故障。
4.3.3.3驾驶员难以自行排除,应维护现场秩序,确保车辆、人员、随车物品的安全,同时报告公司应急办,等待支援。
4.3.3.4应急办接到报告后,应组织抢险救援组队伍,及时赶赴车辆故障现场,帮助排除车辆故障;现场无法排除时,可拖至专业维修厂修理。
4.3.3.5运料车辆发生和紧急任务车辆发生故障,应急办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派出备用车辆赶赴现场进行替换。
4.3.3.6发生车辆倾翻事故时,当有人员被压埋在倾倒车辆下面或驾驶室内时,救援队伍应立即采用扩张工具将被压人员救出。在实施救援时,各组人员应按职责分工合作,采取适当警戒预防措施,防止车辆倾倒、挤压事故的再次发生。
4.3.3.7发现事故车辆油箱内油料泄漏时,应紧急疏散现场人员,严禁烟火及严禁使用通讯工具,采取措施堵塞泄漏,将油箱漏油部位堵漏,用沙石、泥土等覆盖地面油污,同时将随车灭火器准备于现场待用,避免发生燃烧爆炸。
4.3.3.8发现有因车辆颠覆、变形被困于车内的人员时,及时调动、使用起重机械,撬捧、千斤顶等工具破拆车辆,解救被困人员,或协助公安消防部门破拆车辆,解救被困人员。
4.3.3.9如果有车辆压住伤者,应立即小心移开车辆,或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将伤者小心移出。
4.3.4车辆火灾或漏油应急处置措施
4.3.4.1发生火灾时,应采取措施施救被困在驾驶室内无法逃生的人员,并应立即使机车熄火,防止电气火灾的蔓延扩大。发生油料泄漏时,立即疏散无关人员。严禁点火源出现,应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泄漏,避免发生燃烧爆炸。并根据下列情况,立即采取堵漏措施:
4.3.4.2油管折断时,可找一根与油管直径适应的胶皮或塑料管套接。如套接不够紧密,两端再用铁丝捆紧,防止漏油;
4.3.4.3油管破裂时,可将破裂处擦干净,涂上肥皂,用布条或胶布缠绕在油管破裂处,并用铁丝捆紧,然后再涂上一层肥皂;
4.3.4.4油管接头漏油时,可用棉纱缠绕于油管接头,再将油管螺母与油管接头拧紧;还可将泡泡糖或麦芽糖嚼成糊状,涂在油管螺母座口,待其干凝后起密封作用;
4.3.4.5漏油漏水时,可根据砂眼大小,选用相应规格的保险丝,用手锤轻轻将其砸入砂眼内,便可消除漏油、漏水现象。
4.3.4.6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通知伤者家属赶到就治医院,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开展善后处理。
4.3.4.7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办应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事故发生经过、损失情况、处置过程和结果书面上报事业部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4.4急救措施
4.4.1迅速将伤者移至安全地方,让伤者安静、保暖、平卧、少动。
4.4.2在抢救的同时拨打 120 呼救。呼救时应详细说明事故单位、地点、严重程度、 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4.3在急救中心医护人员未到达之前,应根据事故现场的整体情况、位置和伤者的伤情、部位,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4.4.4伤者发生休克,应进行人工呼吸,或者根据部位的受伤情况做胸外心脏挤 压法(但必须注意骨折的部位)。
4.4.5若伤员有断肢情况发生,应尽早用干净的干布(灭菌敷料)包裹装入塑料 袋内,随伤员一起转送。
4.4.6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 的纱布或清洁布覆盖,用绷带或布包扎;
4.4.7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覆盖,用绷带或布包扎; 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上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 截瘫,导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的搬运过程中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4.4.8发现伤者手足骨折或其他部位骨折的,不要盲目搬动伤者,应在骨折部位 用夹板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
4.4.9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头低脚高的姿势, 并注意保暖;
4.4.10在施救的同时应尽快送往就近医院;伤者送往医院抢救时,途中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4.5注意事项
4.5.1不要轻易移动受伤者,保持其呼吸道通畅;
4.5.2有出血时,应有效止血,包扎伤口;
4.5.3如果发生骨折,用双手稳定及承托受伤部位,限制骨折处活动并设置软垫,用绷带、夹板或替代品妥善固定伤肢;
4.5.4发生断指(肢)应立即止血,应马上用止血带扎紧受伤的手或脚,或用手指压迫受伤的部位止血。伤口用无菌纱布或清洁棉布包扎,将断指(肢)也要用无菌纱布包扎,有条件的与冰块一起放入干净胶袋,并立即送医院进行手术;
4.5.5如果伤者出现呼吸或心跳停止,应进行心肺复苏急救。
4.5.6现场自救和互救
4.5.6.1在抢救伤员过程中要做好周围倒塌物体的加固、监控工作,保证自身安全。
4.5.6.2在伤员救治和转移过程中,应遵循先重后轻的原则,采取固定等措施,防止加重伤员伤情。
4.5.6.3紧急情况下,可以动用肇事车辆运送伤员到医院救治,但要做好标记,并留人看护现场。
4.5.6.4要保持冷静,保护好事故现场,依法合规配合做好事件处理。
4.5.6.5若事件现场有危险化学品泄漏或可能产生爆炸时,应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将人员救出后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带。
4.5.6.6扑救车辆火灾时,人员一定要正确使用灭火器,且灭火人员一定要站在火源上风口。
4.6附件
4.6.1指挥部成员通讯联系表
4.6.2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通讯联系表
4.6.3应急救援外部通讯表
4.6.4公司应急救援各小组通讯联系表
4.6.5公司伤员心肺复苏法现场救护流程图
车辆应急预案12
车辆自燃应急预案
结合省公安厅的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配合省公安厅安全防火规定的要求,加强对突发灾情的反应和处理能力,特制定本预案。车辆都有一定数量的燃油或燃气,着火后,油箱或气瓶的爆炸会导致火势蔓延扩大;车库,因停放汽车多,车辆处于封闭状态,应急疏散有很大的难度;
一、火灾的'特点
1、火势发展迅猛,汽车发生火灾时,因汽车上的火灾荷载大燃烧后会哦产生高温,极易导致车上的油箱,气瓶燃烧或爆炸,使燃料流淌,气体扩散,形成烈焰或爆炸。而汽车火灾的产生的热辐射,能在极短时间内引燃比邻车辆,并使火势很快发展阶段。
2、车辆疏散困难。一旦失火,驾驶员停车后都会采取安全措施,使汽车失去机动能力。在汽车每天有动力情况下,依靠人力推拉就会非常困难。底下车库和楼层车库的车辆在没有机动能力的情况下,无法上坡道,会给疏散工作造成困难。
3、扑救困难,汽车发生火灾的地点一般不确定,极易出现报警晚、水源缺乏等不利因素,给扑救工作带来难度。
二、灭火的基本要求
首先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集中力量控制火势,为全力救人创造条件。确定主攻方向,库内汽车发生火灾时,应区别轻重缓急,确定主攻方向,如果是汽车发动机,油箱着火,要用干粉灭火剂。如果火焰在油箱口着火,可用湿衣服等窒息灭火;汽车火灾发展的猛烈阶段油箱,气瓶没有暴烈时,应不间断地冷却油箱气瓶。迅速将车辆驶离,无法驶离时,应迅速灭火,疏散人员,同时出水保护被威胁的建筑,或可燃物。使用燃气的汽车,当气瓶燃烧时,按气体火灾扑救措施实施。
三、灭火措施和行动要求
1、火情侦察,首先要进行外部观察和询问知情人,了解着火部位及人员的被困情况汽车使用的燃料情况,消火栓位置,然后深入汽车库内进行侦察,查明汽车停放数量,位置和疏散车辆的可能性。
2、疏散和抢救,汽车库发生火灾后,要稳定被困人员情绪,采取有效的破拆方法,将人员和车辆有序地疏散,也可以通过入口、通道对人员车辆进行疏散,对无法启动的大型车辆可以使用拖车疏散。
3、火场供水,利用附近市政消火栓和库内内消火栓供水,若单车在偏僻地带着火,可就近使用天然水源。
4、火场防排烟,汽车着火,可采取机械。竖井。自然排烟、以及高倍泡沫、喷雾水、移动排烟设备和破拆排烟等方法。
四、注意事项
参战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特殊情况下,疏散和救人应在单位人员配合下进行:向火场供水必须做到迅速、准确、不间断;有些汽车油箱和气瓶,难以用水冷却,要注意做好防护工作;一线参战人员应选择安全地带,防止因油箱和气瓶爆炸伤人;被疏散的车辆应采取制动措施,防止出现碰撞和其他事故;汽车猛烈燃烧时,轮胎容易发生爆炸,水枪阵地应远离轮胎,以免被击伤。
车辆应急预案13
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自然灾害,即会引起更严重的火灾爆炸事故,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重大的损失,为预防重大事故发生,提高紧急处理情况的应变能力,沉着灵活应对各种突如其来的事故(灾害),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护环境为目标,根据我司目前的安全工作情况,和跨区域运输陪送特点,特制定以下事故(灾害)抢险应急预警方案。
一.公司事故(灾害)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工作小组事故(灾害)抢救应急指挥部指挥
组 长: 周平
小 组 成 员: 李送添、陈全振、黄一平
后勤保障组长:黄一平
小 组 成 员: 刘锦泉、王鹏、缪潋锋、陈远康、杨文明?
二.预警级别
一级警别:指重特大交通事故,车辆起火、爆炸,以及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车毁人亡,致使财产损失5万以上,人员伤亡2人以上(含2人);
二级警别:指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事故,或因漏气造成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5万元以内的;
三级警别:指一般交通事故(灾害),或漏气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致使财产损失2万元以上3万元以内的。
三.预警控制范围及应急防范措施:
(1)预警控制范围包括:气罐车进出气站作业区、各加气站接卸作业现场、停车场、行驶途中等。
(2)应急防范措施
1、气罐车进出气站作业区、充气前,押运员检查车辆及罐体各气阀有无泄漏异常,排气管防火帽是否关闭完整,罐体静电线接地是否安全可靠,同时检查随车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遵守并按规定交出车上和个人携带的着火器。驾驶员和押运员因对作业现场保持警视状态,一旦事故(灾害)发生,应立即进行自救和报警求救,详细说明事故(灾害)地点、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以及事故(灾害)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并能果断做出施救的最佳方案以供参考。
2、公司安全应急机构接到事故(灾害)报警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按原先制定的应预案和应急措施,立即召集现场指挥和后勤保障组成员,以最快的时间赶到事故(灾害)现场,同时各种救助器材、和后勤保障用品要同时跟上。负责措施到位有效。
四.根据不同的事故(灾害)现场,采取不同的应急处理措施。
1、道路交通事故(灾害)应急措施:
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立即报122交通警、119消防警、120救护警和运管部门,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监视气罐车各装、卸气阀的密封安全情况,告诫围观的群众严禁烟火,用手提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在事故现场处理完毕后和交警协调,把装载的天然气卸掉后再进行事故处理,避免引起意外事故的发生。
2.运行中天然气泄漏,燃烧爆炸处理措施:
天然气罐车在运行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是意外的灾害导致罐体破裂,闸阀失控,驾驶员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造成更大的灾害,在时间和环境允许的条件下车辆应驶出人群、建筑物、电网密集区,停放在较为空空的地带并立即报警,利用车上自备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设置安全警戒线,劝阻无关群众远离现场。要不惜一切代价抢救事故中的受害者,把伤者立即移动到安全地带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应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的抢救工作,避免事故的扩大,把事故中的受伤害人员减少到最低程度。
3.天然气充装中漏气,燃烧事故处理措施:
①、 车辆在充装天然气时发生漏时,驾驶员和押运员应立即关紧车上各口阀门,通知停止充气,协助气站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处置,服从气站现场指挥,交接手续完成后才能将气罐车驶离出气站。
②、 车辆电路着火,迅速使用干粉灭火器扑灭。
③、 充气站发生火情,应迅速将罐车驶离现场,通知有关人员配合施救。
④、 气罐车在作业区一旦发生火灾而一时无法扑救时,驾驶人员应按照一级警报拨打119报警电话,配合气站消防人员做好施救工作,同时在第一时间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领导向运管等相关部门报告。
4.油罐车在卸气作业时,驾驶员和押运员在车辆进站熄火后,应做好车轮压护防滑措施。卸油前,应连接好车辆静电接地线,检查各种防范工作是否到位。现场灭火器好作临战状态,驾驶员和押运员有义务提示站长或安全员做好安全应急准备工作。卸气作业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
迅速关闭卸气阀门,卸下卸气软管,并立即将气罐车驶出气站后进行报警施救。
5、行驶途中,气罐车驾驶员和押运员应检查车辆自备消防灭火器材是否随车,车辆行驶性能是否发生异常,严禁驾乘人员在气罐车行驶途中,吸烟等违章行为,一旦发生危情,立即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①、交通事故,立即拨打122报警,保护现场并通知分公司应急指挥组,拦截过往车辆抢救伤员。
②、途中天然气外漏,立即将气罐驶进紧急停车或远离人群地带,通知公司应急指挥组,保护现场,设立有效的安全警戒区防止明火进入防护区。
③、途中起火,立即将气罐车驶入紧急停车带或远离人群地带后,迅速使用随车灭火器扑救,并迅速拨打119报警,转移随车重要物品,并向公司应急指挥组报告,疏散周围群众,封闭现场。
6、气罐车在停车场停放应整齐有序,以备疏散。停车场应备有足够有效的灭火器,严禁所有气罐车辆重载在停车场过夜停放。停车场严禁明火作业。严禁重载车进修理厂维护保养。值班室严禁使用电炉及存放汽柴油。值班人员应加强夜间巡视,以防偷盗及破坏行为的发生。
7、驾驶员应保证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完好。车辆的操纵、传动、制动和线路各总成性能安全可靠,罐体及附件、静电接地带、消防器材等完好有效。一经发现故障及隐患及时报修,整改到位。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气站的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消防知识和使用灭火器材。
8、防台风、防汛应急处理措施
①、公司应建立健全各类天气、地质预报的收集工作,加强值班,一旦接到台风或汛情预报,应立即通知下属各车从业人员,做好预防工作。
②、要随时了解和掌握台风、汛情的量能,即时流向和及时通知各部车辆驾驶员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争取在灾情到来之前将天然气送达各卸气站,来不及配送的,应立即通知驾驶员回停车场,防止冒然前往灾害发生地。驾驶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公司应急指挥部联系。
③、灾情到达之前,应急小组人员应深入现场指挥,对灾情的发生要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通知所有在途车辆立即在就安全地带停靠、避险,待灾情接触后方可上路行驶。
④、遇到强台风时,所有车辆都不许冒险上路行驶,应避其风头选择有背风的地带行车避险。
⑤、遇到汛情时,应选择地势较高安全地带停车,不许在有下水道、河道边的低洼地停车。如是在傍山路,应避开桥梁、悬崖边有可能滑坡的地带停车。
五、职责分工
1、指挥(副指挥),负责组织对人、财、物抢险过程的指挥协调工作。
2、现场指挥组:主要负责泄漏天然气的车辆进行应急措施。抢救和现场保护工作。
3、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抢险期间的现场清点,做好现场记录,抢救物品调集等后勤保障工作,抢险后的善后处理工作。
4、预警防范期间,所有从业人员对预警范围内任何重大异常情况,有权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指挥(副指挥)或工作小组成员及上级机关报告。
六、设备器材保障
预备干粉灭火器10个,防冻手套,防毒口罩,防毒面具,消防铁锹、消防服装等。
七、工作程序
各组在指挥人员的指挥下,紧密配合,团结协作,并保持临危不乱的状态,迅速投入抢险。
现场指挥组:迅速转移伤亡人员,做好防止事故扩大的抢险救灾工作。
后勤保障组:做好警戒,事故记录,迅速投入保障工作。
八、事故(灾害)报告
发生一级和二级预警或重大交通事故及人员伤亡的,公司应急指挥部应在得到消息的同时,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不得延误。发生三级预警或一般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应在得到信息立即内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
九、善后处理
事故(灾害)抢险结束后,后勤保障组应对现场周围进行认真清查,消除遗留隐患,做好现场记录,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车辆应急预案14
一、目的
为保证施工车辆在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故障或车辆交通事故时,能够快速正确的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企业员工及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企业财产少受损失,减少对环境的破坏,特制定本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二、适用范围
单位所属车辆通行道路、施工场地、公司停车场所。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3.1车辆事故应急救援管理流程执行公司内应急处理相关管理架构。
3.2职责
1.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企业管理人员,是车辆道路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抢救工作的主要人员。接到车辆交通事故报告时,应立即向总经理汇报,并在总经理组织/指导下救援工作。
3.企业管理人员负责单位运输车辆的安排和行车安全管理,具体开展事故应急抢救工作。
4.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对汽车车况及车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故障/事故车辆维修、报废管理。
5.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协助车管所开展日常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负责交通事故的汇总上报。
6.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提供应急救援及受伤人员医疗费用等经费。
7.公司车辆驾驶人员,应当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停车,迅速报警并保护现场。若造成人身伤亡的,应迅速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并协助医务人员或其他抢救人员抢救伤者;若发生火灾,首先应扑灭初燃火灾,火势较大时则应拨打“119”火警电话;事故现场局面复杂的,还应拨打“110”匪警电话,请求公安警察的援救。把人身伤亡和车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8.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配合事故现场交通警察的指挥,在事故调查完成后,尽快恢复交通。
9.车辆乘车人员,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协助司机迅速报警,及时报告上级,并积极抢救伤亡人员。
四、应急响应
1、现场紧急处置险情,开展自救脱离险境:
⑴当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中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员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⑵当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员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伤员脱离险境,并迅速拨打交通事故处理报警电话“122”、“120”、“110”、“119”等急救电话。因抢救伤员需要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⑶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检修车辆遇有火灾时,驾乘人员首先应使用车上配置的干粉式灭火器,喷射火焰根部,扑灭初起火灾。若火势较大难以控制时,应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做好自我保护,把车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⑷事故现场要做好保护,必要时增设警戒。
2、交通事故报告
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的司乘人员要立即向部门及公司领导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有: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地点、时间、单位、伤亡情况、司机姓名、车牌号码等情况。当事人应当如实向交警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情况,更不得肇事后逃逸。
3.公司的应急救援
⑴总经理应组根据事故报告中反映的事故性质、伤亡或车辆等财物损失大小等情况,决定采取何种级别的应急救援措施,必要时派人到现场协调处理。
⑵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根据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处理意见,妥善处理好各项事宜。视具体情节可派员前往协助调查处理。
⑶接到重大交通事故报告时,总经理带队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若在交通道路上必须配合交警等部门开展应急抢救工作、事故调查分析等,并委派专人负责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⑷接到特大交通事故报告时,总经理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工作,并委派专人负责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⑸财务部门在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要及时筹备资金,以供抢救伤者、修理事故车辆使用。
4.现场恢复
事故现场的抢救等工作完成后,经公安交通警察或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取证后,根据交警的指挥,要及时清理撤离事故现场,疏通道路交通。
五、事故调查处理
1.车辆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警察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2.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后,报公司可视情节进行处理,对事故责任者可由公司研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车辆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通报车辆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评估,保险公司派员或委托经理部车管所对受损的车辆依据保险条款及时恢复车辆;及时做好车辆保险索赔工作。
4.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公司。公司派员赶赴现场,协助交管部门并参与处理,对责任者按规定处理。
5.总经理根据交通警察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妥善处理好伤亡者的经济赔偿工作。据交通警察对事故责任认定,提出对当事人的处理意见。
6.依据交通警察对事故的处置意见改进和实施防范措施。
六、应急资源
1.车辆均应配备常用检修工具、警告标志牌等警告标志。
2.每台车辆均应随车配备干粉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能够有效使用。
3.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件,具有驾驶资格的人员。
4.对违章违禁屡禁不止或不适合机动车辆驾驶的人员,应令其换岗、辞退。保证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素质能够胜任其工作。
5.组织驾驶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司机的应急处理能力。
七、相关记录
1、车辆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学习培训记录。
2、对车辆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3、车辆故障或事故记录。
4、车辆出勤报表。
车辆应急预案15
1、适用范围
凡发生的由于人为过失或自然灾害造成的以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伤死亡事故、火灾事故的,适用于本预案。
(1)一次死亡3 人以上,或伤亡10 人及以上,或直接损失50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 人以上或重伤2 人以上的工伤事故;
(3)一次直接损失30 万元以上,或重伤(死亡)3 人以上的火灾事故;
(4)其它社会影响较大,造成严重后果的重特大车辆安全事故。
2、事故报告制度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及当事人除了拨打110 、119 、120 电话外,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初步情况电话报告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车辆安全管理员)。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车辆安全管理员)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道路交通事故按《车辆事故统计和报告制度》的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2)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车辆安全管理员),事故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A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号码和驾驶员姓名或操作人员姓名等;
B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C 、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D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E 、事故报告单位及联系电话。
(3)事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伤亡人员数量发生变化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
3、现场处置制度
(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现场处置方法:
A、立即停车。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都要立即停车。
B、立即抢救。停车后应首先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施救并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如伤员身体某部位被压或卡住,应立即设法将伤员救出,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
C、现场保护。保护现场的主要内容:肇事车的停位、伤亡人员的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痕、血迹及其他散落物。
D、保护方法。寻找现场周围石灰、粉笔、砖石、树枝、木杆、绳索等便利器材,采取措施,积极施救。因抢救伤员需要搬动现场物品的,应如实记录并标明位置。设置保护圈,阻止劝导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或绕道通行。
E、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报案,然后向本企业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如下:肇事地点、时间、报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伤和损失情况。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2)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车辆安全管理员)在接到发生重特大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并立即组织人员和相应的救助设备和工具赶赴现场,并保护好现场,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处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3)要想方设法抢救伤员,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伤亡人员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事故处理制度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公司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负责对事故的调查并提交事故情况调查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室。
(2)重特大车辆安全事故经过调查核实后,除国家公安、劳动、消防等部门按法律法规已结案处理外,公司对事故发生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视事故损失、责任,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3)重特大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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