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部冬季除雪的应急预案(通用6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怎样写应急预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秩序部冬季除雪的应急预案(通用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秩序部冬季除雪的应急预案1
一、目的
为切实做好冬季除雪防冻工作,增强突发性雪灾处置能力,确保辖区内道路畅通,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经街道研究,制订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以街道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包社区领导、社区书记、为成员的除雪防冰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统筹辖区除雪防冻工作,检查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委,具体负责除雪防冰的协调、调度、检查等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社区为除雪防冻工作第一责任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除雪防冻工作,按照《北城街道办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组织沿街门店做好除雪防冻工作。
三、除雪防冻范围
辖区主要市政道路,如东方红大街、康庄路、黄河路、大学路、西安路、解放街
辖区主要地段,如城乡结合部、街巷、小区
主要场所,如社区服务中心、学校,医院。
四、预警机制
1、降雪为小雪时,启动蓝色预警机制。白天降雪应在下午6:00前清除完毕,晚上降雪应在次日上午9:00前清除完毕。
2、降雪为中雪时,启动黄色预警机制。白天降雪在晚上8:00前完成积雪清除,晚上降雪应在次日上午10:00前完成积雪清除。
3、降雪为大雪时,启动橙色预警机制。街道全面动员发动,并具体组织实施积雪清除。实行包片分段,确保责任到人,及时组织积雪清除。在重点路段及交通节点启用机械清雪,园林部门清除树木积雪。
4、降雪为暴雪时,启动红色预警机制。街道分管领导亲自指挥,各社区、各单位组织每日清除积雪两次以上,防止积雪凝冰。启用扫(铲)雪机械并组织除雪突击队支援重点地段的积雪清除。加强道路安全防范,对部分路段适时视情关闭或实施交通管制。
五、工作要求
1、所有责任单位要及时做好除雪防冻各项准备,严格服从街道办除雪防冻领导小组的调度。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2、各社区、各单位街道除雪指令后,要立即投入积极除雪行动,保证清楚干净到位。堆雪清理出路面外,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3、物业小区内积雪,有各小区物业组织群众完成。
六、严格责任追究
各社区要结合任务分工,各自制定详细的除雪防冰应急预案;包社区干部要根据各自任务分工,按照不同预警机制要求,随时启动本预案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对在工作中推诿扯皮、贻误时机,造成一定影响的,要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作出书面检讨;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全街道进行通报。
秩序部冬季除雪的应急预案2
一、总体原则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划定责任分工,及时处置道路交口、桥梁、陡坡、弯道的积雪结冰,确保道路安全畅通。镇直各行业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做好各行业领域内的突发雨雪冰冻天气的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镇党政办:负责雨雪冰冻天气的预警,及时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
(二)镇经委:指导和监督工业企业做好雨雪冰冻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镇建委:负责监督各物业公司安排人员清理各小区内积雪、积冰。同时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燃气领域安全防范责任。严禁恶劣天气强行施工、突击作业,加强市政设施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落实供排水、供热、燃气、市政道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
(四)镇环卫所:负责清理镇主要道路、广场等处的积雪、积冰;负责在主要路段、道路交叉口抛洒融雪剂,融化积雪、积冰,调派铲雪车将混合融雪剂的冰雪集中堆积;负责组织人员清除非机动车道、公共汽车站等主要地段的积雪、积冰;负责做好除雪机械设备的保障工作,及时清运已堆积起的积雪、积冰。
(五)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组织动员沿街商铺、单位及时清理门前人行便道积雪,集中堆积,严禁乱泼乱倒和向非机动车道清扫抛洒积雪,防止形成积雪、积冰。同时做好加固广告牌、店铺门头等安全防范工作。
(六)派出所:负责增派警力疏导交通,确保除雪人员、车辆安全。为除雪车辆通行提供便利。加大道路巡查力度,对发生的交通事故及时处置,确保交通畅通,避免连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镇农技站:负责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指导群众做好防低温和防冻工作,指导群众加固蔬菜种植、畜牧养殖大棚等设施,防范积雪压塌大棚,发生设施损坏等。
(八)镇派出所、应急办、卫生院、应急救援队负责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九)其他各行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行业领域内的突发雨雪冰冻天气的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十)各服务区、各村按照网格化管理,开展除雪铲冰工作,对社区、各村划定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员。督促指导沿街路经营业户及居民住户按照“门前三包”要求,清除门前院后至道路非机动车道隔离带以内的积雪冰面,积雪堆放应规范,避免影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未雨绸缪抓部署。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雨雪冰冻天气对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强化底线思维,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到人,早计划、早安排、周密部署,为今年的除雪保畅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同时要建立健全应急保障队伍,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二)加强预警发布,深化宣传教育。党政办、应急、建委、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环卫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强化灾害天气预警发布,做好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和应对准备。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天气预警和安全知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提升社会公众的安全防范能力。
(三)及时会商研判,科学组织抓落实。突发雨雪冰冻天气,党政办、应急、建委、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环卫等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分析研判防灾抗灾形势,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及时处置。
秩序部冬季除雪的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切实加强我市对扫雪防冻应急工作的领导,提高对突发性降雪的应急反应能力,充分发挥各区镇、街道和各职能部门扫雪防冻工作合力,高效快速地做好扫雪防冻工作,最大限度减轻雨雪冰冻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江苏省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苏州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实施意见》《张家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张家港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的总体要求,特制订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因雪情造成道路积雪霜冻等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以城镇主干道、桥梁、立交、涵洞、坡道、对外主要交通道路、窗口地区、农贸市场、学校为重点,同时确保村、社区道路畅通。
1.3工作原则
全市扫雪防冻工作按照条块联动、属地管理,条抓块保、以块为主的原则,以区镇、街道为责任单位,全面负责辖区内各项扫雪防冻和抢险救灾的组织实施;以行业为主线,组织安排,督促检查。各区镇、街道和市相关部门要结合冬季的气候特点,认真把扫雪防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安排,制定方案,规范、完善各项预防、应急措施和责任机制。各区镇、街道和相关单位要建立相应工作网络和组织运行机制,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坚持全面动员,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切实把扫雪防冻中的各项保障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扫雪防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人武部,市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融媒体中心、供销总社、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水务集团、供电公司、电信公司、海事局、气象局、盐业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部门和各区镇、街道为指挥部成员单位。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
为更加高效指挥落实各项扫雪防冻工作任务,指挥部下设七个专项工作小组,分为指挥协调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城管局、气象局组成;扫雪除冰组,由市城管局、交通局、住建局、人武部、各区镇、街道组成;交通保畅组,由市公安局、城管局、交通局、海事局、长航公安组成;安全生产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组成;生活保供组,由市水务局、供电公司、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供销总社、市场监管局、水务集团组成;宣传发动组,由市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市城管局、气象局、各区镇、街道组成;后勤保障组,由市财政局、发改委、盐业公司组成。
2.2职责
2.2.1市扫雪防冻指挥部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全市扫雪防冻工作,制定扫雪防冻工作总体安排和工作方案,负责通报雪情、协调矛盾,督促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扫雪防冻工作。
2.2.2成员单位职责
市纪委监委:按照市政府扫雪防冻部署,负责对各职能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扫雪防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职能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及失职渎职行为。
市委宣传部:协调开展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市人武部:负责协调民兵预备役人员组建突击队伍,按照指挥部要求进行扫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
市发改委:协调做好雨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工程的规划工作,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制定的计划,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存、调拨和供应;及时提供农副产品等方面的价格信息。
市教育局:负责动员全市中小学校做好校园门口道路积雪清扫工作,加强中小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及防范,必要时通知停课。
市工信局:配合市气象局利用气象灾害手机短信“绿色通道”,及时做好气象预警和应急预案的信息发布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冰雪天气的治安管理和交通指挥,加强安全保卫,维护道路通畅。组织排障车清理交通事故车辆,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全市道路交通情况和积雪情况,并根据雪情、路况,对部分道路实行封闭或限速行驶。引导过往车辆主动避让扫运雪人员和车辆,对造成伤害事故的,按规定及时处理。组织警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因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性慰问和救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扫雪防冻相关经费,做好审核、拨付工作。
市住建局:排查、整改在建工程、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对在建工程采取安全措施,撤离、转移施工人员。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巡查,及时维修燃气管线。协调抢险救灾所需装备、物资器材的供应和调度。适时组织清除树枝积雪,以防树木倒伏或折断伤人。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扫雪防冻工作。组建突击队伍,按照指挥部要求进行扫雪防冻。
市城管局:承担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城区“同创共建”,加强对市区主次干道市容环卫责任区的检查,监督道路及沿街单位扫雪情况。组建突击队伍,配合做好城区扫雪除冰。
市交通局:负责协助做好苏州市级以上道路扫雪除冰工作;检查市区公交站台安全,督促做好各客运站的扫雪防冻工作,妥善安抚、处置滞留旅客。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受灾群众转移运输工作。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组建突击队伍,按照指挥部要求进行扫雪除冰。
市水务局:指导市水务集团保障城市供水设施正常运行;及时抢修受损排水设施,保障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及时提供全市农业灾害情况,指导农业渔业防灾、减灾、抗灾以及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牵头做好地产农产品保障。
市商务局:配合做好全市农副产品的供应保障工作。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指导融媒体中心保障广播电视播出系统和传输系统的正常运行,尽快恢复损坏的广电设施。
市卫健委:负责灾区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及时提供受灾地区医疗卫生信息。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及时发布各类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加强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检查指导,重点防范各类危化品事故发生。加强企业生产过程中因雨雪冰冻导致的次生事故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会同有关区镇、街道和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补助。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农贸市场的扫雪防冻及救灾工作,做好预防和抢险预案并组织实施。
市融媒体中心:利用“一报两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扫雪除冰宣传报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典型事迹和工作动态。
市供销总社:做好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农副产品的供应保障。
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负责受理、派发各类冰雪天气引发的案件工单,对工单办理过程、处置结果进行统计汇总、跟踪督办。
市水务集团:负责保障城市供水设施正常运行,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及时抢修受损供水设施。
市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保证应急抢险供电;做好因雪灾引发电杆倒塌等事故的防范和抢险预案并组织实施。
海事局:负责因气象灾害天气引发的水上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和搜救工作。
市气象局: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局和市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天气情况,及时发布天气预测、预报,提出预案启动建议,制定防御指南等,加强应急知识和安全知识宣传。
市盐业公司:储备一定数量化雪用盐,并建立盐库值班制度,做好随时供盐准备,以备各相关部门上门采购。
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保证应急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通信畅通。
各区镇、街道:对辖区内扫雪防冻及抢险救灾负总责。建立区镇、街道应急体系,负责辖区内积雪清除和各类灾情救援的.组织指挥。
3应急流程
3.1雪前准备
进入冬季,根据天气情况,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提前落实雪前准备工作。
3.1.1加强监测预警。市气象局要加强对冬季雨雪天气的监测预警,定期组织专家分析雨雪趋势,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指挥部要健全指挥体系,根据预警及时启动预案,高效指挥。(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城管局、应急管理局)
3.1.2加强雪前宣传。编写扫雪防冻手册,做好冰雪天安全行车常识宣传教育,动员社会车辆在冰雪天气时尽量减少出行,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减少安全隐患,减轻道路交通拥堵。(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市公安局、交通局、气象局、各区镇、街道)
3.1.3储备除雪物资。扫雪防冻各相关单位、专业作业部门,在每年11月底前要储备充足的除雪融雪物资,并对所属作业车辆完成集中保养检查,保证良好机械性能。(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3.1.4做好指挥疏导准备。市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加强与各部门和各区镇、街道的沟通联络,强化实地勘察,确定用水点、备勤点、积雪消纳场,行驶路线、作业路线。(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局、各区镇、街道)
3.1.5认真排查公共基础设施。各权属部门要协调、督促供电、供气、供水等市政公用单位,对可能出现问题的设备和线路进行巡查和检修,保证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3.1.6做好农副产品等必需物资的保供工作。相关责任部门要合理部署与调度,提前做好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确保供给充足,市场平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各区镇、街道)
3.1.7指挥部拟好各级应急工作实施方案。气象部门完善各级预警通知预案;其他成员单位根据任务分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落实突击力量。(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各成员单位、各区镇、街道)
3.2预警
当市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发出雪情预警信息后,各区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扫雪防冻指挥机构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应急工作人员做好准备,备齐专业除雪作业所需车辆、工具和物资,特别是遇有夜间、节假日降雪预报时,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留有充足人员和后备力量,随时准备实施应急响应。市扫雪防冻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和影响程度的变化,按相关规定及时发布和调整工作指令。
暴雪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是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
3.2.1Ⅳ级预警
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具体措施:
(1)各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应急准备工作,领导带班、人员备勤,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2)扫雪防冻人员、装备、车辆全部到位,出动监测人员、车辆观察路面现场温度雪情变化。
(3)城管、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进行道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各项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4)相关部门要会同属地政府提前做好蔬菜大棚、危旧房屋、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落实除雪防寒防冻措施,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
(5)加强社会宣传,提醒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并及时发布扫雪防冻工作动态。
3.2.2Ⅲ级预警
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具体措施:
在Ⅳ级预警的基础上,各部门、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人员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根据降雪发生区域及降雪趋势,协调各方面力量投入扫雪防冻工作,保障雨雪天道路畅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2.3Ⅱ级预警
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业有较大影响。
具体措施:
在Ⅲ级预警的基础上,各区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或联络人到市指挥部参加扫雪防冻保障应急工作和抢险工作,同时做好协调各方面力量投入扫雪防冻。
3.2.4Ⅰ级预警
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业有较大影响。
具体措施:
在Ⅱ级预警的基础上,调动一切力量和资源,全力应对灾害。
3.3应急响应
3.3.1Ⅳ级应急响应
(1)市应急管理局、城管局、气象局、交通局、公安局等主要责任部门派员进驻扫雪防冻指挥部,进行联合指挥,根据事态发展和影响程度的变化,按相关规定及时调整响应级别。气象部门及时提供天气情况预测;交通部门负责每天上午7:00前提供主要国省道路况及通行情况,交警部门负责提供高速公路及渡口状况及通行情况。
(2)由市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各单位开展扫雪除冰工作,视情启动城区“同创共建”;市、各区镇、街道扫雪防冻机构组织责任单位、沿街店铺、小区物业管理机构等结合地表、环境温度变化,安排人员、车辆及时扫雪,适时撒盐防冻,按责任区域进行扫雪铲冰。环卫部门出动洒水车进行冲水化雪。道路积雪于次日上午8:00前清扫完成;降雪未停的,应增强清扫频次,确保交通安全。
(3)公安部门合理部署警力,做好道路交通的疏导和管控,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4)盐业公司调集足够的化雪用盐,盐库要保持24小时值班。
3.3.2Ⅲ级应急响应
(1)在Ⅳ级应急响应基础上,市扫雪防冻指挥部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编写信息动态,做好相关人员、物资及受灾情况等数据的统计。气象、交通、发改委、公安等部门,负责及时提供相关信息与数据;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各镇区、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排查彩钢瓦、大棚、菜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临时搭建物,消除安全隐患;民政部门会同各区镇、街道做好对存有安全隐患且无法加固的困难人员房屋的救助工作;公安、民政、城管等部门会同各区镇、街道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救助工作。
(2)各区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组织人员力量,及时清扫道路沿线积雪,对桥梁、立交匝道等重点区域撒盐融雪,清除道路积水,防止路面结冰;市住建局负责清除树木积雪;市人武、城管、交通、住建、教育等部门组建突击队,根据指挥部要求和实际需要,做好扫雪除冰工作;必要时,协调部队参与扫雪。道路积雪于次日上午8:00前清扫完成;降雪未停的,应增强清扫频次,确保交通安全。
(3)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按责任区划分清除积雪,保持道路畅通;沿街单位、店家,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要求,负责门前人行道积雪的清除,易滑路段要采取防滑措施。
(4)启动城区“同创共建”,由共建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沿街单位,做好责任路段扫雪除冰工作。
(5)公安部门增派警力,加强交通疏导,快速处理事故,排除交通险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交通状况。
(6)利用电台、电视等媒体动员全体市民积极参与扫雪防冻工作,做到自扫门前雪。
3.3.3Ⅱ级应急响应
(1)在Ⅲ级应急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扫雪除冰工作。
(2)采取紧急撒盐化雪,调集社会各类大型机械、组织突击队参与扫雪;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由市、区镇、街道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统一指挥,就近参与扫雪;各区镇、街道和村(社区)统一组织清扫主要道路积雪;启动民兵、预备役部队和部分部队应急队伍,重点支援立交、绕城公路、车站、码头等重要节点和道路扫雪除冰工作。
(3)交管部门对道路交通实施管制(如若封路须听从指挥部命令),加强交通疏导,快速处理事故,排除交通险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交通状况。
(4)各职能部门按照“保民生、保供应、保交通”的总体要求,提前做好食品、蔬菜、水、电、气等民生需要的物资保障。
3.3.4Ⅰ级应急响应
(1)在Ⅱ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全面启动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支援地方扫雪应急预案,按预案将兵力、机械对口支援各重要节点、道路。
(2)交管部门优先保障水、电、气、救护等民生需要的抢修、抢险车辆的通行,必要时派警车带车护送。
(3)各区镇、街道、各相关部门排查并消除因积雪压物、雪融冰冻等安全隐患,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4)必要时进行停课、停业(特殊行业除外)。
(5)发生灾害后,各区镇、街道、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划分,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抢险救灾行动。
3.4除雪作业要求
(1)各扫雪保障应急机构遇有降雪预报时,提前将作业车辆进入各待命作业位置,确保迅速开展作业。
(2)各扫雪作业单位进行扫雪作业时要按照“先立交、后道路”“先重点、后一般”“先打开一条路,再向两边扩展”的顺序作业。市域道路重点是先苏州市级以上道路,后一般道路;市区道路重点是先人民路、南苑路、暨阳路、国泰路、港城大道、华昌路,后其他道路。气温在0度以下,适时在主要公路(桥梁、涵洞)撒融雪剂,防止积雪成冰,并严禁道路洒水作业。
(3)大雪以上降雪结束24小时内,城镇主干道、对外主要交通道路至少保持2股道路畅通;48小时内,城(镇)区内道路积雪清除完毕,交通恢复正常。
4善后工作
4.1灾情统计
雪后灾情信息统计报送应准确、快速、详实,重要信息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先上报基本情况,并抓紧调查统计,随后补报。农业、水利、交通、电力、建筑等灾情调查统计由市防控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牵头统计,各区镇、街道配合填报调查。没有对应行业主管部门的由区镇防控指挥部统计汇总。
4.2灾后救助
(1)市应急管理局、民政局组织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会同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发动社会、个人或境外机构开展救助;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负责接收和安排社会提供的紧急援助;根据不同渠道分级接收、统计、归类整理、分发。
(2)市纪委监委、审计局负责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实行全过程监督和检查,实施中按照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用于受灾地区和灾民。
(3)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救灾资金。
(4)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对受灾农户加强技术指导,落实增产增收措施,指导受灾渔民和畜禽养殖户做好防疫和恢复生产。
4.3灾后救治
市卫健委统筹调配医务技术力量,全力抢救因灾伤病人员。
4.4损毁工程修复
遭到损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利、市政公用等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相关部门针对抢险物料消耗情况,及时补充到位。
4.5灾后重建
各区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4.6灾后补偿
(1)雪灾发生后,市银保监会应督促保险机构在第一时间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和确认,根据保险条例实施理赔,确保理赔到位。鼓励保险公司和群众积极参与灾害事故保险,相关部门应当为专业救援队员办理人身保险。
(2)市、区镇、街道防控指挥部依照有关紧急灾情期间征用、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响应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4.7总结评估
每次降雪结束后,市、区镇、街道防控指挥部及成员部门应组织开展预测预警、应急响应、抢险救灾、灾害影响等工作评估,总结雪灾特点、受灾情况、防御工作概况和经验教训等,同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从各个方面和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并不断提高完善。
5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扫雪防冻工作。扫雪防灾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直接关系到群众的生活、出行,关系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关系到城市的运行安全和正常秩序,各区镇、街道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扫雪防灾工作,发挥主动应急意识,充分估计危害后果,健全应急值守制度,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把雨雪冰冻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2.精心组织,全面落实扫雪责任制。各区镇、街道要认真划分沿街单位的责任区,明确责任路段和责任人。与沿街单位、店家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特别是新建改造道路要重点抓好责任落实,做到扫雪无“盲区”。要广泛进行宣传,动员沿街单位、店家提前准备好工具,按照环境卫生责任制的要求,及时清除责任区内的积雪积水。
3.加强领导,确保扫雪防冻措施到位。各区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扫雪防冻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到组织有力,行动迅速,成效显著。元旦、春节等长假期间,适逢学校放假和春运高峰,各单位要加强节假日值班制度,保证扫雪力量,确保节假日扫雪工作组织到位,并做好相关人群疏导工作,切实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加大投入,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相关部门于每年11月份核查扫雪防冻物资储备情况,适当增配所需清雪机械,并提出年度所需物资数量。市财政做好市级相关经费保障工作,各区镇、街道自行负责。各单位物资准备情况要及时报送指挥部办公室。
5.加强督查,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市扫雪防冻指挥部要加强对扫雪期间各部门、单位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通报;对因责任原因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6附则
6.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城管局负责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各区镇、街道、各成员单位编制的本系统(部门)扫雪防冻应急预案,报市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6.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城管局负责解释。
6.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秩序部冬季除雪的应急预案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保障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情况下,确保我区交通运输、生产生活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辖区内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生产生活和交通运输发生紧急状况时适用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紧急情况是指,由于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突发事故,出现辖区大面积停电、停水、停气;由于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路面封冻,交通中断,导致车辆、人员流动出现严重滞留和拥堵;辖区重点企业由于运能不足,出现原燃料严重短缺或产成品严重积压,导致企业面临停产;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由于供应不足出现脱销或市场价格上涨过快等。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铜陵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铜陵市郊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同时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防灾与救灾并举、预防为主的原则。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高度重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对全区生产生活和运输造成的重大影响,结合本地、本单位、本行业实际情况,细化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措施,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认真做好工业生产原燃料和人民生活必需品的储备,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提高对突发、紧急情况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避免和防止出现严重后果。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处置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由属地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灾害的严重性、影响范围、所需动用的资源等,分级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责权范围。特别重大问题,由属地政府报请区低温雨雪冰冻应急指挥部协调解决。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有效将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资源整合、统一指挥的原则。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处置系统进行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能。必要时对有关人员、物资、车辆、设备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铜陵市郊区低温雨雪冰冻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我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各项应急工作。总指挥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区开发区、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普济圩社区、区应急局、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直机关工委、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经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区卫健委、区市监局、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人武部、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数据资源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区应急指挥部可根据灾情发展,决定增加其他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办公室)、生产安全组、积雪清扫组、应急救援组、物资保障组、生活救助组、医疗救治组等七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
(二)指挥部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工作,做到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组织协调,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危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督促检查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情况。
3.负责紧急调运抢险救灾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
4.根据气象情况成立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及时组织人员疏散、物资转移等工作。
5.研究解决其他有关重大问题。
(三)各工作组工作职责
1.综合协调组(办公室):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通知、简报与信息报送、视频会议保障、对外联络、催办督办、预测预警信息发布、承办领导交办事项,统筹安排宣传报道,及时发布重要新闻和防灾避险常识,把握舆论导向等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参加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数据资源服务中心)
2.生产安全组: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企业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措施落实情况。对农村公路、急弯陡坡、建筑工地、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重点排查,消除隐患。督查区经开区和乡镇(办)棚架房(棚)、简易房、临时构建物、危旧房屋、校舍、钢构厂房等场所加固和清雪扫雪工作,对无法消除隐患的,要督促属地及时进行人员转移并妥善安置。(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参加单位:区科经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文旅体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3.积雪清扫组:负责全区主次干道、码头渡口的除雪保畅和客货运输保障工作。指导区开发区、乡镇(办)、普济圩社区疏通县、乡干道等工作。组织应急抢险突击队伍,及时增援重点地区、路段的清扫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参加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文明办、区直机关工委、区消防救援大队)
4.应急救援组: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强化应急队伍集结待命,随时参与增援灾情严重地区抢险救灾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参加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人武部、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委、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5.物资保障组:负责粮食、食用油、蔬菜、猪肉、成品油、自来水、电力、燃气、通信等保障工作。做好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及时开展救灾和救助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参加单位:区发改委、区市监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数据资源服务中心)
6.生活救助组:负责受灾地区救灾和困难群众生活安排,保障群众的衣食住。妥善安置滞留司乘人员和旅客生活等工作,对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脱贫户、重度残疾人和流浪乞讨人员进行跟踪服务。(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民政局,参加单位:区交通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委、受灾地政府)
7.医疗救治组:负责组织因灾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治、疾病预防、药品器械供应、监测报告等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参加单位:区市监局)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1.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发展态势进行会商和综合研判,加强监测预警,适时启动自然灾害应急响应,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常态化做好抗雪防冻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入村到户,深入灾区查核灾情,重点了解灾区群众特别是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脱贫户、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情况,迅速开展救灾救助工作,及时将救灾救济物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帮助修缮损坏房屋,转移安置人员,加强滞留人员的应急救助工作,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负责加强矿山、厂房、大棚等设施隐患排查和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组织开展防冻、防滑、防爆、防坍塌、防泄漏、防坠落、防中毒等专项检查,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对受降雪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境内所有露天开采的矿山企业和危化品企业等,若在恶劣天气下不能保障安全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作业。
2.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宣传报道全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指导新闻媒体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和先进事迹。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3.区发改委:积极争取上级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指导各地做好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等工作;负责向灾区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粮油等应急保障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充足。负责指导管道企业开展油气长输管道的隐患排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强化管道沿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和防范,切实维护管道设施安全。
4.区教育局:负责部署、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知识宣传教育,根据避险需要,适时调整教学安排,保障在校师生生命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做好中小学校危房除险加固和因灾毁损校舍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校舍安全;指导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5.区科经局:参与协调救灾机械装备,协调企业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做好隐患排查,降低灾害损失。
6.区公安分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受灾路段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分流滞留车辆,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7.区民政局: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时,协助有关部门,加大街头流动救助巡查力度,劝导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管理机构的救助服务;对敬老院、养老院等服务机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将符合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保障范围。
8.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灾资金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核查、评估和上报;协同有关部门向上级财政、应急部门申请救助补助资金。
9.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林业局):负责组织因积雪融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并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提出应急防治措施建议;负责查核、评估林业因灾损失情况;组织专家和林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林业生产。
10.区住建局:配合市住建部门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和城市供水、供气系统受损设施的抢修。指导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组织区经开区、乡镇(办)、普济圩社区对各类房屋开展拉网式排查,尤其对边远厂矿住房、老旧小区危旧住房和大跨度轻钢材质房屋、临时建筑工棚、塔吊等实施巡查,实施除雪减压、加固防塌,临时关闭等措施。
11.区交通局:强化县乡公路养护,储备充足除雪、铲冰、融雪等机械、物资和应急人员力量,及时做好重要县道的除雪、铲冰、解冻和清障工作,对公路急弯、陡坡等重要路段实施24小时监控,及时铲冰除雪,保证道路正常通行。向因恶劣天气滞留我区境内的旅客、驾驶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
1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突发性低温雨雪冰冻引发的农业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工作;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指导协调灾区做好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13.区水利局:负责指导、协调做好水利工程及水利部门管理的相关供水设施的防冻工作,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行、监测和维护管理,做好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保障水利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14.区商务局:负责与生猪、蔬菜经营大户采购建立信息联系机制,及时掌握生猪、蔬菜调入进度,加大物资调配力度。建立肉类、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制度,保障持续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有效供应。督促做好加油站、直属农贸市场安全防范工作。
15.区文旅体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低温雨冰冻天气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做好景区游乐设施安全、人员疏散和重点文物保护工作。
16.区卫健委:负责做好医疗救灾物资工作准备,加强冬季易发病的宣传,做好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组织协调医护人员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救援。
17.区市监局:负责受灾救灾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打击价格违法行为;配合市、区有关部门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对受灾地区药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18.区城管局:会同属地组织环卫工人清除城市道路积雪、积水,及时清运垃圾;做好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区内有关道路等重点位置的抗雪除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沿街单位、网点除雪工作。
19.区生态环境分局:收集、分析、监测灾害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防范、消除因灾造成的环境污染。
20.区人武部:在收到区应急指挥部请求,负责组织所属民兵力量参加铲冰除雪救灾工作。必要时,报告市军分区申请部队支援我区铲冰除雪救灾工作。
21.区消防救援大队: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在确保执勤备战的前提下协助做好铲冰除雪支援工作。
22.区数据资源服务中心:负责区指挥部视频会议服务保障工作。协调电信运营商对因灾受损的通信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公用通信正常运行。
23.区直机关工委:组织区直机关党员干部成立铲冰除雪突击队,在区指挥部的指挥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4.区文明办:根据区指挥部的统一安排,组织机关干部包路段,加大辖区主次干道积雪的清理工作,全面清除主次干道的积雪。深度挖掘和宣传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扩大影响。
25.区经开区、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普济圩社区):负责组织本辖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处置工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有关工作。组织力量对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进行转移,会同应急等部门及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交通枢纽、景区人员大量滞留的,要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做好有关工作,并随时待命参加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
四、预警级别
按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影响范围,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Ⅰ级预警:全区出现持续10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本区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影响,预测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5毫米以上。市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Ⅱ级预警:全区出现持续10天以上的低温冰雪冰冻灾害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本区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10—2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预测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市气象台发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橙色预警信号。
Ⅲ级预警:全区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累计积雪深度5—1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影响,预测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市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Ⅳ级预警:全区日平均气温接近0℃,累计积雪深度2—5厘米,预测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2毫米以上。市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蓝色预警信号。
五、应急响应与终止
(一)应急响应.
1.Ⅳ级响应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达到一般级别时,区指挥部启动Ⅳ级响应。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印发应对工作通知。
(2)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积极申请国家和省、市级资金和物资支持。
(4)交通、住建等部门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措施开展先期处置,强化交通疏导,保障辖区内县乡主干道和各渡口的安全通行。
(5)区经开区、乡镇(办)、普济圩社区以及交通、住建等部门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确保联络畅通。
(6)区开发区、乡镇(办)、普济圩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辖区内的道路和公共区域积雪。城管、市场部门组织沿街商户清扫积雪。
(7)区经开区、乡镇(办)、普济圩社区及住建、科经、应急等部门开展相关设施和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控制危险源,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
(8)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Ⅲ级响应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达到较大级别时,区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区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分别召开会议部署应对工作。
(2)区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向区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组报送相关信息。
(3)公安部门加强治安秩序维护和道路交通疏导工作。
(4)区经开区、乡镇(办)、普济圩社区和区交通局加大道路铲冰除雪作业力度,做好绿化树木除雪降压工作,及时清理路面倒伏树木、断枝。
(5)区交通局加强县乡公路巡查,组织应急队伍开展弯道、陡坡等危险部位铲冰除雪作业,保证主要交通道路畅通。对被困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救援,及时做好滞留旅客疏散工作。
(6)区应急局会商区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上级和区级救灾资金,会同区发展改革委紧急调拨上级和区级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7)区民政局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8)区卫健委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力量,及时开展受伤、冻伤人员院前急救、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
(9)区商务、发改、市场、科经等部门加强粮油、肉蔬、副食、燃油、照明用品、防寒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监测,做好货源组织和调运准备工作。
(10)宣传等部门及时播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利用微信和应急广播等广泛宣传防雪防冻等个人防护安全常识。
(11)区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向市指挥部、区委报告灾情和应对进展情况。
3.Ⅱ级响应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达到重大级别时,区指挥部启动Ⅱ级响应。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区应急指挥部召开会议,部署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岗在位,靠前指挥。
(2)区应急指挥部统一调配区域内应急资源,启用区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受理受灾严重地区请求,给予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援。
(3)区商务等部门组织调度粮油、肉蔬、副食、燃油、照明用品、防寒衣被等生活必需品,保证市场供应平稳。民政等部门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4)各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等户外运动。
(5)区委宣传部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6)区应急局、区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
4.Ⅰ级响应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达到特别重大级别时,区指挥部启动Ⅰ级响应。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区应急指挥部6个工作组实行联合办公,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
(2)区应急指挥部发布全区抗雪防冻社会动员令,紧急动员全区全面开展抗雪防冻、救灾抢险工作。
(3)落实价格临时干预措施,保障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
(4)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单位广泛宣传抗雪防冻、救灾抢险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
(5)有关部门、单位和人民团体组织志愿者行动和送温暖活动,支援重灾区抢险救援工作。
(6)区教育局根据灾情调整教学时间。必要时,实行中小学、幼儿园停课。
(7)采取其他一切必要的应急行动。
(二)应急终止
由发布预警和启动应急预案的铜陵市郊区低温雨雪冰冻应急指挥部,根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天气发生、发展趋势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解除预警状态、终止应急响应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六、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保障
建立健全与民兵预备役、公安、消防、卫生和城市生命线系统等专业抢险救援队伍与各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相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动员全社会、全民共同抵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带来的影响。
(二)应急物资保障
全区各单位用于铲冰除雪或救援的各类设备、物资在紧急情况下,由区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
(三)资金保障
低温雨雪冰冻应急资金和工作经费由各相关部门根据应对灾害需要报请区应急指挥部研究解决。
七、灾害评估
按照交通运输、市场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安全生产、医疗救治、气象灾害和宣传等,分别由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区交通局、区应急局、区卫健委等牵头单位,对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引发的公共突发事件及次生灾害进行总结评估,报区应急指挥部。必要时组织有关领域的专家进行会商,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八、恢复重建
认真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尽快完成受损设施的修复和重建工作。加大对危旧房屋特别是居民住房、中小学校舍和公众聚集场所的质量监管巡查力度、重点解决好倒塌和严重受损房屋的维修加固。制定恢复农业生产规划。深入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做好病虫害和疫情监测与防治。加强对受灾群众生产自救的帮扶,切实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受灾群众生产自救能力。认真落实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努力保障市场供应。开足马力,保持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九、奖惩
对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事件处置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迟报、漏报、谎报,延误贻误处置时机而造成严重后果或截留、挪用救灾资金、物资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附则
(一)区经开区、乡镇(办)、普济圩社区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应急预案。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
(二)本预案由区应急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秩序部冬季除雪的应急预案5
为积极应对冰雪恶劣天气灾害,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市城区清雪除冰工作,确保降雪期间及雪后道路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冰雪对居民工作、生活秩序的影响,根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濮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清雪除冰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区负责、属地管理、部门落实、门前自包、全民参与”的原则,辖区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都要牢固树立“濮阳是我家,清雪靠大家”的观念,切实履行清雪除冰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提高到巩固创建成果,构建和谐社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树立濮阳形象的高度来认识,做到以雪为令、见雪行动、人人参与、及时清除。
二、组织领导
成立濮阳市城区清雪除冰指挥部,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指挥长,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和中原油田石油勘探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长,成员为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局长、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各区(管委会)区长(主任)、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兼任。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办公室与市应急办联合办公,各区(管委会)、中原油田应制定应急预案,成立清雪除冰指挥部。
三、责任分工
(一)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市清雪除冰预案的制定、启动、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市应急办公室负责指令下达工作。
(三)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负责对全市清雪除冰各责任单位的督导检查。
(四)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区清雪除冰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环卫队伍的统筹调度,组织全市专业队伍做好道路交叉口等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清雪除冰工作;根据我市清雪除冰需要,购置、租赁清雪除冰设备、材料和物资。
(五)市气象局负责做好降雪预报,特别是大雪、暴雪,要在降雪前12小时向市指挥部和全市发布雪情预报、预警信息,为启动和终止本预案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六)市财政局负责除雪机械及融雪剂等设备物资资金的保障,负责特大雪灾所用资金的筹措,保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七)市公安局负责清雪除冰期间的交通疏导,必要时对桥梁和局部道路实施封闭除雪,对运雪车辆开放禁行路段,保障清雪除冰车辆安全畅通。
(八)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对建筑工地及出入口(含对应责任路面)的清雪除冰工作。
(九)市房地产管理中心负责全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清雪除冰工作。
(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协调各办事处,组织沿街门店开展清雪除冰工作,并进行督导和执法。
(十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车站站内及人流、车流出入口的清雪除冰工作。
(十二)市公路局负责穿越市城区的国道、省道的清雪除冰工作。
(十三)市工商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市场的清雪除冰工作。
(十四)市直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团体要根据路段责任分工(另行通知)负责责任范围内的清雪除冰工作。
(十五)华龙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原石油勘探局负责组织、督导本辖区范围内的清雪除冰和物资储备工作。
(十六)城区街道办事处(乡)要在区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辖区内行政村、沿街门店、背街小巷、小区的清雪除冰工作。
(十七)市广播电视台、濮阳日报社会同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及时向全市播报清雪除冰通知及宣传报道。
四、区域划分
(一)华龙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环卫保洁区域,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管理的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单位、居住区的清雪除冰工作(环卫专业队伍以主次干道机动车道为主)。
(二)中原石油勘探局负责大庆路以东(不含大庆路)除华龙区目前承担的部分路段外的道路和油田基地单位、社区的清雪除冰工作。
(三)有责任路段的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及所有沿街门店,按照“门前自包”的原则,根据所承担路段的相应长度负责清雪除冰工作(主干道的人行道、慢车道,次干道自墙角线至路侧石,背街小巷全部路面)。
(四)过街天桥、广场、公园、游园等场所的清雪除冰工作分别由各管理单位负责。
(五)市城区已征用尚未建成使用地段,由用地单位负责做好清雪除冰工作。未征地段和行政村入口由街道办事处(乡)组织行政村做好清雪除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中到大雪按照“机械清理为主、人工清理为辅、全面参与、协同作战”的原则进行。
(二)要做到随扫、随清、随运,不积堆、不留底。
(三)充分利用中午气温较高和道路车辆、行人较少的有利条件,加大清雪除冰力度。
(四)禁止将撒盐的积雪倒入绿地、花坛和树穴中。
(五)清雪后,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通行基本顺畅。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各责任单位要把清雪除冰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建立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清雪除冰工作机构,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清雪除冰应急预案,一式三份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二)强化指挥调度
降雪期间,各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靠前指挥,保证本辖区、本单位清雪除冰任务按时完成。各单位接到雪情通知后,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通报情况,确保通讯畅通。
(三)加强协调配合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配合,统一行动,有效做好清雪除冰工作。同时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及时报道清雪除冰工作动态,增强广大市民自觉履行清雪除冰义务的意识。
(四)强化督导
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和信息、简报等形式,及时宣传清雪除冰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单位及时给予表彰,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秩序部冬季除雪的应急预案6
为保证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冬季城镇主要街路及国省干道的畅通和交通安全,经县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辖区积雪清除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义县除雪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职责分工
(一)除雪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城内除雪及交通道路工作的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
(二)城内主要街路路面除雪牵头责任单位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组织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清除主要街道的积雪;乡镇(街道)除雪牵头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交通局,负责组织各乡镇清除辖区内及县、省、国家级公路的积雪。
(三)城区各胡同的积雪由义州街道牵头辖区内各社区具体负责,各乡镇(街道)村屯道路除雪任务由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牵头组织各村进行清扫。
(四)城内各物业小区内和公园、广场的除雪任务由县城市建设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督促清扫。
(五)综合执法局负责督促沿街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商户、住户的门前积雪清扫工作。
三、情况处置
(一)降小雪
收到上级部门降小雪(降水量在2.5mm以下)的气象通报后,建立昼夜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气象变化信息。夜晚降雪,次日7时组织人员清扫,主要清扫区域为街道上积雪,并做到分段集中堆放至道路两侧;辖区主次干道的车行道积雪24小时内清除完毕;其它道路48小时内清扫完毕。
(二)降中雪
收到上级部门降中雪(降水量在5mm以下,气温低于零下4摄氏度)的气象通报后,建立昼夜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气象变化信息。降雪开始后,组织力量在主要道路、重点地区和部位撒布融雪剂。夜晚降雪,次日7时组织人员清扫,主要清扫区域为街道上积雪,并做到分段集中堆放至道路两侧,并及时清运;白天降雪,边下边扫边运输;如遇雨加雪,雪停后清扫。所有堆放的积雪必须在96小时内清运到城区外或城区指定的倾倒点。
(三)降大雪或特大雪
收到上级部门降大雪或特大雪(降水量在5mm以上,气温低于零下4摄氏度)的气象通报后,建立昼夜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气象变化信息。降雪开始后,在主要道路、重点地区和部位撒布融雪剂,同时派人上路巡视,观察了解降雪情况。夜间降雪,次日7时组织人员清扫,主要清扫区域为街道上积雪,并做到分段集中堆放至道路两侧,并及时清运;白天降雪,雪停后清扫。全县道路96小时内清理出来,所有堆放在路边的积雪,必须在120小时内清运到城区外或城区指定的倾倒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县政府除雪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雪后除雪工作的领导、监督,各牵头责任单位也要成立除雪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所分担的责任区冬季除雪工作。有关单位在完成所分担除雪任务的同时,还要搞好配合工作。县综合执法局要督促个体工商户、商业网点主动承担除雪任务;县公安局要及时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保证交通安全;县气象局要及时向县政府提供每日气象预报,提供短期气象动态。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除雪工作要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楚,领导到位、组织有力。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协调力量,按时完成辖区内主次干道和支路的积雪清除任务,按时间和范围规定,及时清除外部围墙至道路中心线范围内的积雪。各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最大程度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各新闻媒体要对除雪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和跟踪报道,对除雪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曝光。
(三)部门联动,保障到位
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城乡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障暴风雨雪等灾害天气情况下群众的正常生活。市场监管、服务业、发改等部门要组织好粮油、肉蛋、蔬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确保市场稳定;住建、电力、通信等部门要抓紧组织力量对供水、供暖、供电、供气、通讯等基础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维护,防止停供现象;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要做好学校、卫生院、养老院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防止出现人员伤亡;工信、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指导和要求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生产经营安全;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农民做好设施农业防风加固、农林作物和禽畜的防寒防冻以及冻后救助等工作;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各旅游景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卫健部门要组织做好医疗救助准备工作,满足群众就医需要;民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公安、住建、交通等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对事故易发路段的巡逻,加大对城市主要干道、国省干道除运雪工作力度,科学运用封路、间断放行、车辆分流、除雪破冰防滑等措施,减少灾害性天气对交通的影响,全力保障我县境内的安全顺畅。要做好车辆及旅客疏导工作,特别是要妥善安排好滞留旅客和司乘人员的食宿、医疗服务和紧急救助工作。做好环卫工人、交警等工作在除运雪、维护交通秩序第一线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四)提前准备,加强值班
各乡镇、各部门在降雪前,要积极筹措资金,切实做好除雪物资的准备工作,保证全县积雪的及时清除和运输。降雪期间,领导小组和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除雪情况上通下达。除雪期间,各级领导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坚决杜绝有位不到位、到位不尽心的现象。领导小组成立的各督导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坚持每天不间断地巡视雪情,发现问题积极协调解决。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本预案规定执行。如有与本预案不符之处,以本预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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