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安全饮水应急预案

时间:2023-01-06 09:54:12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村级安全饮水应急预案范文(精选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村级安全饮水应急预案范文(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村级安全饮水应急预案范文(精选5篇)

  村级安全饮水应急预案1

  一、编制的背景、目的

  由于我乡主要饮水基础比较薄弱,农村群众供水主要方式为小型集中供水为主,水源主要为地表水,部分供水工程水量受季节影响较大。季节缺水主要集中在冬春两季。农村饮水安全是“3+1”保障重点保障内容,关乎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健康,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考核指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许可证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保证农村群众饮水安全,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强化领导

  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在西秀区水务局的指导下,按照“预防为主、有备无患”的总体要求,乡村两级联动,分级负责,确保缺水农户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组织体系与职责

  在党委、政府统一指挥下,成立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乡长胡丽莎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领导王国林担任,成员为乡水务站、消防中心和各村居支书、主任,下设办公室在乡水利站,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及时掌握全乡饮水基本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重大问题,提出应急措施建议,具体指挥、调度、协调处理,确保第一时间掌握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四、主要措施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出现饮水不安全时,应急处置部值班制度与乡干部值班制度合并,及时收集农村饮水安全信息。

  2.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对农村出现饮水问题,各村能够解决的,应在当天上报处理结果;各村不能解决的,需要应急处置指挥部出面调度,应在发现问题半小时内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应急措施

  (1)针对存在季节性水量不足,不能满足正常用水需求,要备有送水车辆,及时送水应急,确保群众生活用水不受影响。同时动员群众利用储水设施设备(水缸、水桶等)缓解季节性缺水。

  (2)针对乡集中供水工程,除了正常运行的水泵外,另外还有一台备用泵,即使水泵损坏,也不影响正常抽水,确保供水不断。

  (3)其他供水工程,有条件的情况下也要常备一台备用水泵,确保不会因为水泵损坏而停水;没有常备备水泵条件的,如遇水泵损坏,就在2天内完成维修或者更换,不能影响供水。

  (4)针对水量不足,采取增加管道、补充水源、应急送水等多种措施予以解决。

  (5)预备应急车辆2台(消防车、洒水车),应急人员5名(消防队员—民兵预备役)。

  5.应急信息和维稳工作由乡办公室统筹。

  五、应急响应

  1.乡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各村报告后,应立即向处置指挥部负责同志报告。

  2.应急会商。应急处置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应急处置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会商,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或区水务局业务指导参加,确定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3.启动应急预案,确定应急处置措施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传达有关单位进行执行。

  4.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处置全过程进行管控,及时掌握情况,报告新出现的问题,确保指挥部有力有序指挥,确保应急达到预期目的。

  六、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乡财政保障应急工作经费,保证应急措施所需的物资、监测、工程建设费用。

  2.通讯与信息。保证应急信息报送所必需的通讯设备,做到渠道畅通、快捷,充分利用电话、网络等现代通讯手段。

  3.宣传动员。组织应急演习,并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在应急事件期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协助做好群众工作,保持社会稳定,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

  村级安全饮水应急预案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应对农村饮水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农村饮水困难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信息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饮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一领导,分级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机构,制订当地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作的关系。各有关部门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村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冈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6.其它原因导致饮水困难的。

  二、基本情况

  我乡供水方式以集中供水和分散供水为主,水源主要为地表水和地下水,现有规模千人以上万人以下供水1处;规模千人以下供水36处。

  三、应急机构设立与职责

  乡、村均应设立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内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各供水单位应设立供水安全应急机构,负责本单位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

  (一)乡级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

  设立东泗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乡政府分管水利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水利站站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乡政府党政办、安办、派出所、财政所、自然资源所、乡村建设服务中心、城建中队、工业办、卫生院、环保站、河长办、水利站、农村农业报务中心、供电所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地点设在东泗水利工作站,办公室主任由水利站副负责人担任,联系电话:XX

  1.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全乡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水利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审定全乡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4)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教育、派出所、水利、生态环境、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修订全乡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乡、村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教育、派出所、水利、环保站、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市、党委政府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信息发布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1)乡党政办:参与抢险救援方案研究,协调乡有关部门及相关村做好抢险、救助和技术指导工作;

  (2) 乡经发办:落实后期处置恢复重建项目的立项、计划安排和上级补助资金使用管理;

  (3) 乡派出所:负责维护事发地社会治安、交通秩序、消防、危险品保护及指导危险地区人员撤离工作;

  (4)乡财政所:落实乡级供水工程抢险、灾后恢复等经费保障工作;

  (5)乡自然资源所: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地质勘查,为打水源井提供技术支撑;

  (6)乡公路站:负责供水工程事故抢险救援物资及人员的运输车辆征用保障工作;

  (7)乡水利站:负责统计核查农村饮水工程的受损情况;组织本系统技术人员研究抢险救援方案;负责指导落实事发后供水工程的抢修和维护;应急结束后,组织相关单位做好事故的调查评估工作,应急保障所需资金按规定程序上报乡政府审批列入财政预算。

  (8)乡卫生院:负责相应的医疗救治和防疫工作;

  (9)乡应急办(安办):负责全乡抗旱工作、协调做好抢险救援工作,调用消防车辆为供水困难区域紧急供水,监督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参与事故发生原因的调查;

  (10)乡环保站:监督指导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参与水源地污染事故的调查;

  (11)供电所:负责灾区抢险用电保障工作。

  (二)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

  村级成立相应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区域内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村级饮水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抢修队伍;掌握本辖区饮水安全信息,及时向东泗乡人民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辖区饮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应急预案,供水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

  1.信息监测及收集、水利站、卫生院、环保站共同对全乡范围的饮水安全事故进行监测、检查、预警,多渠道获取本地区相关饮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

  2.信息报告。各级饮水安全组织机构是饮水安全日常监测信息和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险情。

  (二)预警

  1.预警分级。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信息监测和收集,认真组织讨论分析,对可能发生的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并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和发展事态等因素,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 Ⅰ级(特别严重):突发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的。

  (2)Ⅱ级(严重):突发事件造成1至2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3)Ⅲ级(较重):突发事件造成0.5至1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4) Ⅳ级(一般):突发事件造成0.1至0.5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2.预警发布。预警信息应标明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3.指挥体系。

  (1)全乡应急预案。水利站负责编制、调整全乡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并报党委政府批准。

  (2)村级应急预案。各村负责编制完成本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报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供水单位应急抢险预案。供水单位要制定本单位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党委政府、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预警控制

  1.在预警状态下,乡、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饮水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2.当供水存在连续不足,供水单位缺乏更进一步的有效手段,并有可能危及供水安全时,应及时向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研究决定实施特殊时期限水方案。

  3.在水源污染或有人为投毒行为发生时,供水单位值班调度人员应立即停止供水,并告知所有用户停止使用,防上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将情况报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卫生、防疫等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对水源水质、管网跟踪检测、消毒,防止污染面积扩大,并利用消防、洒水车向所涉及的群众送水。

  4.在供水设施恢复正常运行、污染已解除、管网已消毒、能达到正常供水标准时,经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組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出现饮水安全事故时,事故供水单位或村委会应首先启动应急预案,在半小时内向所在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置;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获取信息后,应在1小时内向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事故处理完毕,相关调查结果由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 Ⅰ级应急响应

  当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分析确定为特别严重饮水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组长,由组长宣布启动Ⅰ级应急啊应预案、并赶赴现场指挥。

  1.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位,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乡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和村委会或供水单位应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市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协助配合市工作组共同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相关调查结果由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三)Ⅱ级应急响应

  当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分析确定为严重饮水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组长,由组长宣布启动Ⅱ应急响应预案,由副组长赶赴现场指挥。

  1.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

  核实,指导事故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和村委会或供水单位应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市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里和抢险救援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相关调查结果由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四)Ⅲ级应急响应

  当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分析确定为较重饮水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组长,由组长宣布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由副组长带领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

  1.所在村委会和供水单位应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市工作组、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派出工作组,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和先期处置工作,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事故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相关调查结果由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五) Ⅳ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Ⅳ级)时,由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布置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预案,由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领工作组到场指挥。

  1.所在村委会和供水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并在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由副组长统一指挥,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査、核实,指导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相关调查结果由村级或供水单位报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应急处理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在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医疗救护。卫生院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防疫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宣传动员。出现应急事件后,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应与党委政府部门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尽早恢复供水。乡政府除适时报道有关进展情况和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件中的典型经验、事迹外,要重点做好严重缺水紧急状态的工作实施、水资源统一管制和配给及节水限水措施的宣传报道。

  4.信息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5.应急结束。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村级或供水单位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

  六、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各级要尽快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三)资金保障

  乡政府要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保障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按照事故等级划分及实际需要,由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请党委政府,调用饮水安全应急保障资金。

  (四)物资保障

  各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要制定抢险、救援物资储备、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当地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供水规模在1万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五)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要在党委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交通运输保障

  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七)治安维护

  派出所要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八)技术保障

  建立饮水安全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要加强对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和应急处置培训,并加强对分散供水户的技术指导和宣传。

  (九)应急抢修队伍保障

  乡区域内供水(舍管网延伸)抢修队伍由供水单位负责组建;乡抢修队伍由乡政府牵头组建;村级抢修队伍由村委会牵头组建。当饮水安全事发生后,各抢修队伍要互相支援,服从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配,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参与抢修任务。

  七、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饮水安全应急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单位和村级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向上级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应急领导机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党委政府负责,需要市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卫生院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指导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参加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村级安全饮水应急预案3

  为应对农村饮水突发事件,建立健全我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农村饮水困难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饮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全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镇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6)其它原因导致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二、应急机构及职责

  (1)应急机构

  成立龙溪镇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朱敏辉(党委书记)担任总指挥,副总指挥由吴宁宁(镇长)、周伟福(人大主席)担任,农业口、综治办、党政办、环保站、文化站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水管站站长华平山兼任。各村(居)相应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2)部门分工及职责

  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饮水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饮水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向镇政府和上级水务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和应急措施;在应急响应时,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相应指挥机构的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饮水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上报;协调指导事发地相应指挥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部门组织救援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乡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科学安全。

  三、预防与预警

  重点预防对象及其责任

  (1)重点预防对象:供电设施、供水泵、供水管网、供水井、水质。

  (2)重点抢修的设施:供电线路、变压器、开关柜、变频器、消毒柜、水泵管、电缆线、水泵、输水管网、闸阀、井管等。

  四、信息监测和收集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水管站)负责农村饮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设立并公开农村饮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全区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镇政府及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五、信息报告

  农村饮水安全组织机构是农村饮水安全日常监测信息和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要第一时间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供水单位是农村饮水安全日常检测和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社会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报告突发性事件。

  信息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灾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六、预防工作

  增强群众对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保护意识和节水意识,做好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检查维修,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维修物料,加强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组织建设。

  各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科学编制供水计划,注意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

  各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要建立健全重大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应对措施,为解决好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提供科学依据。

  七、预警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农村饮水安全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严重)、Ⅲ(较重)、Ⅳ(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红色预警Ⅰ级(特别严重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严重供水安全事件,并发布红色预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含48小时,下同)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2万人以上(含2万人,下同)或分散农户4万人以上(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3(含3人)人以上死亡可50(含50人)人以上出现集体中毒事件;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乡镇2万人以上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橙色预警Ⅱ级(严重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供水安全事件,并发布橙色预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下,影响范围为1万人以上(含1万人,下同)2万人以下或分散农户3万人以上4万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2人死亡或30人(含30人)以上50人以下出现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黄色预警Ⅲ级(较严重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严重供水安全事件,并发布黄色预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0.5万人(含0.5万人,下同)以上1万人以下或分散农户1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含10人)人以上30人以下出现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0.5万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蓝色预警Ⅳ级(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并发布蓝色预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0.1万人(含0.1万人,下同)以上0.5万人以下或分散农户0.5万人以上1万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5人以上10人以下出现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乡镇0.1万人以上0.5万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八、预警发布

  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在广播、微信等信息平台上发布。农村饮水安全主管部门要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发布预警信息。有关部门要确保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在有效时间内到达有效用户手中,使他们能及时采取有效防御措施,达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目的。

  预警信息公告内容应包括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

  九、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出现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立即向上一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和镇政府报告,并进行先期处理;村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在获取信息后,应在30分钟内向上一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和镇政府报告。

  对应农村饮水安全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重大饮水安全事件的指挥调度。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

  2、Ⅰ、Ⅱ级响应

  红色预警发布后,启动应急预案Ⅰ级响应;橙色预警发布后,启动应急预案Ⅱ级响应。

  3、工作部署

  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发布农村饮水安全紧急通知,召开农村饮水安全紧急会议,动员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饮水安全应急事件减灾工作。

  发生Ⅱ级以上事件时,应急指挥部必须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组织干群进行先期处置,并配合工作队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出现突发事件后,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与镇政府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时恢复供水。

  4、方案启动

  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动用后备水源,具备条件的开辟新的临时水源,维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农村饮水安全恢复工程的建设。

  5、宣传动员

  新闻宣传部门除适时报道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处置情况及典型经验、事迹外,要重点做好特别严重缺水紧急状态下的水资源统一管制、配给和节水限水措施的宣传报道。

  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要报告镇人民政府、事件发生地群众积极参与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恢复建设和管理。

  十、保障措施

  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人员,明确任务,根据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保障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指挥部制定抢险、各类救援物资储备调配方案,协助镇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制定应急送水及车辆调配方案。发生事件时,由镇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度,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中毒事件后,应急指挥部组织卫生部门和镇政府派出医疗卫生队伍,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处置,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做好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十一、调查与评估

  饮水安全应急事件终止后一周内,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应向上级指挥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经验教训等。

  应急指挥部要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十二、附则

  本预案列入部门预案管理,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县水务局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村级安全饮水应急预案4

  一、总则

  为了有效预防,正确应对和有序处置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保护生态环境,防止人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饮水受到污染,保障人畜饮用水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防治环境污染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于方里镇范围内饮用水安全的一切严重事故。

  (二)要严格遵守本预案的制定,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以保护水资源的有效利用。

  三、应急求援指挥系统的组成和职责

  (一)成立方里镇饮用水应急求援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组 长:负责指挥、协调突发性或较大饮用水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率领有关人员赶赴事故发生地,积极协调配合医疗单位和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调查事故原因,处理善后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由林海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传达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召集协调各应急人员统一行动,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处理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对外发布事故信息。

  (三)突发污染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抢险应急机动组、后勤保障组、环境污染现场处置专业组、宣传接待组、卫生防疫组、事故调查组。

  1.抢险应急机动组

  组 长:盛大伟(党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派出所、各村民兵连。

  职责:负责召集派出所、镇应急分队、各村基干民兵组成临时抢险队伍,主要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社会秩序,疏散撤离污染区人员和实施抢救工作。

  2.后勤保障组

  组 长:黄哲峰(党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党政办、财政所、派出所、交管站。

  职责:及时组织车辆,优先运送救助人员,物资生活必须品,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确保应急车辆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必要时采取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3.环境污染现场处置组

  组 长:李 霖(主任科员)

  成员单位:综治办、卫生院、党政办、电管所。

  职责:负责收集污染饮用水安全事故相关资料。

  4.宣传接待组

  组 长:侯东鹏(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宣传办。

  职责:负责统一报道饮用水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5.卫生防疫组

  组 长:孙丽娜(副镇长)

  成员单位:中心卫生院、各村卫生室。

  职责:负责调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发的中长期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拟定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的初步意见。

  6.事故调查组

  组 长:鲍金墩(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员单位:派出所、安监所、水利站

  职责;负责调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发的中长期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拟定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

  四、应急处理措施

  (一)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处理专业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交通秩序。

  (二)控制污染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类别,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三)清理事故现场,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体、空气、水体、土壤、动植物所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处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四)对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员做好安抚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五、应急处理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镇直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务必强化责任,服从统一指挥,协调动作,责任到人,高效有序实施饮用水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环境安全。

  (二)严肃纪律,确保令行禁止,听从指挥,拒绝推诿、推延执行指挥部命令,导致贻误事故处理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村级安全饮水应急预案5

  农村饮水安全是脱贫出列考核的“硬指标”之一,是脱贫攻坚“3+1保障”的重要内容。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事关脱贫攻坚进程、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实现同步小康目标。根据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松脱总指办发〔20xx〕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松桃苗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和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切实维护农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性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松桃苗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街道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或水源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因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遭到严重破坏;

  4.因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或其它原因严重影响农村饮水安全的。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成立街道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张文飞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主任王再涛担任,蓼皋片区水务服务中心、街道综合办、财政分局、卫生院、供电所、派出所、武装部、民政办等为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街道综合办,由王再涛担任办公室主任,李明周负责办公室日常相关工作。

  (一)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制定全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领导和协调全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开展供水设施抢险、排险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全街道供水单位(村、社区)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的信息发布工作;对潜在隐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报告执行情况;其他有关农村安全供水应急的重要事项。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全街道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三)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蓼皋片区水务服务中心: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管理、指挥部办公室人员调配及正规化、规范化建设;提供雨情、水情、灾情、水源调度方案及受灾应急措施,供领导指挥决策。

  2.街道综合办: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确保应急工作有序地进行;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事宜。

  3.街道财政分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恢复经费的安排、下拨和管理;会同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应急措施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4.街道卫生院:负责疫病的防治和医治工作,组织应急队伍赴灾区进行医疗救护;负责事发地周边环境卫生防疫、水源水质监督监测等工作。

  5.街道供电所:负责输、变电工程设施的运行安全,加强输、变电工程设施的运行和检修管理。保障救援现场应急用电。

  6.街道派出所:严厉打击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通讯线路的违法活动,保证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抢险现场秩序。

  7.街道武装部:负责组织并领导民兵执勤和急、险、重任务,负责拟制事发地的动员,并做好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完成防汛等任务。

  8.街道民政办:负责受灾农村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做好受灾农村群众的生产救灾工作。

  三、应急响应

  全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响应按照供水突发事件抢修,恢复时间划分为Ⅰ级响应(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严重事件)、Ⅱ级响应(农村饮水安全突发较大事件)和Ⅲ级响应(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一般事件),由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约应急供水,抢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一)Ⅰ级响应

  因发生特大早情,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污染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5000人以上饮水不安全的事件为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严重事件,由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报镇政府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一方面组织技术人员对农村饮水工程进行抢修,另一方面协调有关村启用应急备用水源临时供水,或向停水村组派送水车送水,必要时请求县级部门支援,保证当地群众的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二)Ⅱ级响应

  因发生旱情、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1000-5000人饮水不安全的事件为农村饮水安全突发较大事件。由镇人民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组织人员对损坏的工程进行抢修,启用应急备用水源临时供水,或向停水村组派送水车送水,必要时请求县级部门支援,保证当地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三)Ⅲ级响应

  因干旱、自然灾害、供水设备损坏和供水管网遭受人为破坏,导致1000人以下饮水不安全的事件为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一般事件。由镇政府统一协调指导有关村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启用应急备用水源临时供水,或向停水村组派送水车送水,保证群众的基本生活用水。

  四、应急措施

  略

  五、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街道级财政应设立镇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街道办事处也可通过水费提留等方式筹集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二)物资保障

  应急指挥部要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时,应急指挥部要制定应急送水及车辆调配方案。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三)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人员,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四)交通运输保障

  当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应急指挥部应承担应急期间为农村群众解决临时性吃水困难送水及供水设备维修等任务,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五)治安维护

  当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应急指挥部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六)技术保障

  应急指挥部要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人员的应急处置培训和用水户的技术指导。

  六、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并收集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评审论证,适时提出修订和更新意见,报镇政府审定后及时组织修订和更新。

  (二)预案的解释与生效时间

  本预案由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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