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落专项应急预案

时间:2023-03-03 16:10:46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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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落专项应急预案范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高空坠落专项应急预案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空坠落专项应急预案范文

  为确保在发生高空坠落事故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高空坠落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强化工作责任心,完善高空坠落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向全体参建人员进行高空坠落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高空坠落技能和灾害现场逃生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参建人员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救护要求配齐、配足各种必需设备和器材,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现场施工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通讯联络组及职责

  组长:

  成员:项目部、分包单位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根据高空坠落事故情况,如需报警,应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救护中心,报告内容为“XXX工地发生高空坠落事故,请迅速前来抢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再挂机。然后派人到大门口打开大门、清除路障,等候救护车到来;引导救护人员和设施进入高空坠落事故现场;联络有关单位、个人,组织调遣救护力量;负责对上、对外联系及报告工作。

  (三)伤员营救组及职责

  组长:

  成员:项目部、分包单位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迅速组织相关人员携带救护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抢救、组织将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

  (四)保卫疏导组及职责

  组长:

  成员:项目部、分包单位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和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疏散场区内外的人员撤离出危险地带。

  (五)现场临时医疗组及职责

  组长:

  成员:项目部、分包单位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利用就便器材对伤病员进行紧急抢救和包扎工作,并及时联系当地医院将重伤人员送医救治。

  (六)物资抢救组及职责

  组长:

  成员:项目部、分包单位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抢运可以转移的场内物资,转移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品到安全地带。

  二、应急行动

  一旦发生高空坠落事故由施工单位安全员组织抢救伤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打电话“120”给急救叫中心,由班组长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其他小组人员协助安全员做好现场救护工作,水、电工协助送伤员外部救护工作,如有轻伤或休克人员,由安全员组织临时抢救、包扎止血或做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将伤亡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值勤门卫在大门口迎候救护车辆。

  三、高空坠落事故后有关行动

  1、领导小组得悉高空坠落情况后立即赶赴现场,各种救护队伍到办公楼或附近集结待命。

  2、各小组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抢险救灾。

  ①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危险地带的所有人员撤离。

  ②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③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管辖区域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参建人员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伤亡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四、在高空坠落事故发生后,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高空坠落事故的人员,为该预案的第一责任人和第一执行者。

  第一责任人要以国家利益、项目部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制险情和报警的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如事发或接警后拖延、推诿等,一律视为失职、玩忽职守或渎职。项目部视失职情况追究失职者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包括开除在内的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五、在高空坠落事故发生后,全体人员要把抢救、保护人员生命安全视为第一要务。

  不得临阵退却,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已的回避逃脱手段,否则,将给予撤职、解聘、待岗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高空坠落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XXX项目部,XXX项目部接报后根据事故性质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时限内再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时限:

  1、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20小时;

  2、重大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8小时;

  3、特大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4小时;

  4、特别重大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2小时。

  六、其它

  1.在应急行动中,各组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2.本预案从xx年11月10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