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家长委员会章程(精选6篇)
在当下社会,章程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章程起着规定组织纪律的作用。章程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家长委员会章程,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家长委员会章程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开展学校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步伐,加强家校联系,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特成立汇南小学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
第二条:设立学校、班级两级家委会。家委会是根据学校教育改革的需要而成立的一种群众团体,两级家委会分别在校长、班主任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家委会要负责收集和反馈来自家长、学校两方面信息,使家长们了解学生在校的情况,了解学校主要教育教学活动及意图,使学校各部门掌握来自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校家委会讨论表决通过。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方式
第五条:家委会设立主任一名,财务委员一名,委员若干名,实行主任负责制。
第六条:家委会成员由各班推选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家长产生,要考虑年级、地域和行业平衡,欢迎热心家长自我推荐。
第七条:家委会成员每二年换届一次,每年增补一年级家长为家委会成员。委员的分工由家委会全体会议通过。如学生毕业,该学生家长自动离职。
第八条:议事规则。
1.协商一致的原则。做出重要或重大决定遵循家校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协商不一致的暂不做决定。
2.会议制度。每学期组织一次家委会成员聚会。常务委员或指定代表必须参加相关活动。每学期组织一次家长会。家委会委员必须做好组织工作。每一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家长,并进行表彰。
3.会议采用少数服从多数制。对家委会工作不负责任,或违反章程造成家长意见很大的成员,家长可要求召开家长会议,讨论罢免不称职的委员,并及时选补。
4.家委会召开会议时由家委会主任召集,在会议前一周准备好,提交讨论的事项并通知委员。
第三章、职责和义务
第九条:积极宣传“依靠人民办教育,办好教育为人民”的方针,宣传提高家长对教育的认识,使家长能自觉抓好家庭教育、校外教育,从而配合教师共同做好对子女的教育工作。
第十条:要积极探索发动全体家长参与教育,调动家长的积极性,为学校的教育改革,教育事业的发展献计献策,并尽自己的力量配合学校、教师,使学校的文化教学、课外活动更加形式多样、丰富多彩。
第十一条:要经常吸收、听取家长对学校、教师的意见、建议、要求。经分析研究后,向学校老师提出建议性意见或改进的办法和措施,最后再把学校、教师改进意见反馈给全体家长。
第十二条:要组织校外教育研讨会,交流家长在培养教育自己子女中的.体会和经验、教训。
第十三条:要配合学校、教师组织班级亲子等活动,并尽可能由家委会发动家长们支持活动的有序开展。
第四章、家委会经费
第十五条:经费来源:原则上由每位家长出资或赞助。
第十六条:经费用途:用于学校开展活动及奖励优秀学生、优秀家长。
第十七条:经费保管:筹集资金由家委会财务委员保管,并在银行开户,经费的收入支出建立帐册,每学期期末向全体家长公布收支情况及银行利息。
第五章、优秀家长评选条件
第十八条:能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德育教育。
第十九条:能按时来校参加会议,家长学校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第二十条:能支持学生参加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多项有益活动。
第二十一条:能以身作则,作孩子的表率,并有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第二十二条:能按教育规律对子女进行教育,孩子在校内外表现较好。
第二十三条:能积极热情地支持学校开展活动。
第二十四条:优秀家长比例占本班人数的5%,每年六月评选。
第二十五条:评选工作由班主任负责,各任课老师与家委会共同参与评选。
家长委员会章程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推进学校民主管理,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家长委员会是由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三条 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秘书长一名及若干委员。
第四条 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各班家长民主推选产生,任期[具体年限]。
第三章 职责与权利
第五条 家长委员会职责:
(一)参与学校管理,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
(二)协助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提升教育质量。
(三)加强家校沟通,促进家校合作。
(四)组织家长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
第六条 家长委员会权利:
(一)知情权,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情况。
(二)建议权,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监督权,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七条 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每学期不少于[具体次数]。
第八条 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及时反馈信息。
第九条 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章程经家长委员会会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章程 3
第一章 宗旨与目标
第一条 本家长委员会以加强家校沟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
第二条 目标是构建良好的家校合作关系,共同为学生的成长和教育努力。
第二章 成员构成
第三条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具备关心教育、热心公益、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时间精力。
第四条 成员由各班级家长自荐或推荐产生,并经选举确定。
第三章 职责范围
第五条 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协助学校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和家校互动活动。
第七条 促进家长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传播正确的'教育理念。
第八条 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及时反馈学生情况。
第四章 权利义务
第九条 权利:
(一)参与学校相关会议和活动的权利。
(二)对学校工作提出质询和建议的权利。
第十条 义务:
(一)遵守委员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积极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委员会活动。
(三)维护学校和委员会的声誉。
第五章 组织与运作
第十一条 设立委员会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第十二条 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
第十三条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保持与学校、家长的密切联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修订需经委员会多数成员同意。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家长委员会章程 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与家庭在学生教育工作中的沟通与配合,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特设立本家长委员会。
第二条 家长委员会旨在促进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一体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三条 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
第四条 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各班家长民主推选产生。
第三章 职责与权利
第五条 家长委员会职责:
(一)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为学校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二)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升家长教育水平。
(三)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增进家校联系。
(四)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的联系,促进教育资源共享。
第六条 家长委员会权利:
(一)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
(二)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和会议。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七条 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学校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第八条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履行职责,按时参加活动。
第九条 尊重学校和教师的工作,维护学校良好形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章程经家长委员会会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章程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家长委员会旨在加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紧密合作,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第二条 以“携手共育、助力成长”为理念,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二章 成员条件与产生办法
第三条 成员应关心学校发展、重视子女教育、有热情和责任心。
第四条 由各班家长自荐或推荐,经学校审核确定最终成员。
第三章 职责与权利
第五条 职责包括:
(一)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相关讨论和决策。
(二)协助学校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和家校互动。
(三)收集家长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学校。
(四)组织家长进行教育经验交流。
第六条 权利有:
(一)了解学校各项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
(二)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学校组织的相关培训和学习活动。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七条 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研究工作和交流情况。
第八条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传达信息。
第九条 开展活动应遵循学校相关规定和程序。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家长委员会多数成员同意。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家长委员会章程 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整合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教育资源,加强家校联系与合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家长委员会是学校与家长沟通的桥梁和纽带,致力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学校的不断进步。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三条 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秘书长一名及委员若干名。
第四条 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各年级家长民主推选产生,任期[具体期限]。
第三章 职责与任务
第五条 职责:
(一)参与学校管理,为学校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协助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如监考、讲座等。
(三)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协调学校与家庭、社会的关系。
第六条 任务:
(一)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家校合作相关事宜。
(二)积极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成果。
(三)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与学校沟通。
(四)组织家长开展家庭教育经验交流活动。
第四章 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权利:
(一)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
(二)对学校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建议权。
(三)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参与权。
第八条 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积极参与家长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三)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四)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九条 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相关工作。
第十条 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及时反馈信息。
第十一条 对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定期总结和评估。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经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家长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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