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温实验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制度

时间:2024-01-03 09:32:01 章程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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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温实验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州温实验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州温实验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州温实验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本基金会及章程文本表述的州温实验中学是一所学校的名称,现全称:州温实验中学,原名为: 州温第六中学。

  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奖教、助教,奖学、助学。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4百万元整,来源于xxx集团有限公司、xxx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xxx有限公司。

  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浙江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浙江省教育厅、州温教育局。

  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在浙江省州温实验中学校内。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奖励优秀教师;

  (二)资助贫困教师;

  (三)奖励优秀学生;

  (四)资助贫困学生。

  第三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 本基金会由7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 理事的资格:

  (一)捐赠人或其委托人;

  (二)主管机关负责人;

  (三)州温实验中学负责人;

  (四)州温实验中学知名校友。

  第十条 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五)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

  第十一条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接受捐赠;

  (二)管理资产;

  (三)决定受助、受奖对象。

  第十二条 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九)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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