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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温实验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州温实验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州温实验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本基金会及章程文本表述的州温实验中学是一所学校的名称,现全称:州温实验中学,原名为: 州温第六中学。
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奖教、助教,奖学、助学。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4百万元整,来源于xxx集团有限公司、xxx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xxx有限公司。
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浙江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浙江省教育厅、州温教育局。
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在浙江省州温实验中学校内。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奖励优秀教师;
(二)资助贫困教师;
(三)奖励优秀学生;
(四)资助贫困学生。
第三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 本基金会由7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 理事的资格:
(一)捐赠人或其委托人;
(二)主管机关负责人;
(三)州温实验中学负责人;
(四)州温实验中学知名校友。
第十条 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五)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
第十一条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接受捐赠;
(二)管理资产;
(三)决定受助、受奖对象。
第十二条 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九)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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