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委员会章程

时间:2024-10-30 22:55:17 秀凤 章程 我要投稿

【优】家长委员会章程19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章程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章程要明确组织内部的管理机制,要对领导岗位的设置、领导者的产生办法和任期、下设部门和分支机构等一一进行确定。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章程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家长委员会章程,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家长委员会章程19篇

  家长委员会章程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报据国家《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和《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沟通和合作,让家长更好地支持和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构建“家庭与学校”、“家长与老师”之间的沟通“桥梁”,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教育网络,保证家庭、社会对学校教育的密切配合和有效监督,促使学校可持续发展和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的性质是:家长委员会是联系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重要纽带与桥梁。家长委员会是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发挥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校发展和学生健康成长,为实现学校又好又快发展而组建的服务群众性的教育团体。家长委员会简称家委会。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是由本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家校沟通与合作,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应制订组织章程,根据实际运作需要,设立家长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秘书长1名、常务委员和委员若干名。常务委员和委员人数根据学校规模确定。

  第五条学校每个班级均应在班主任协助下由学生家长推选家长代表,视学校规模每班推选1-2名。各班家长代表组成学校家长代表大会,由家长代表大会推选出家长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常务委员会推选出主任委员等人选。

  新生入学后2周内,召开第一次全班家长会议,由班主任协助家长推选出本班家长代表,参加家长代表大会。

  第六条家长代表、家长委员会委员任期一般为三年,每学年适当改选,可连选连任。学生毕业、转学等离校的学生家长,其家长代表、委员会委员身份自动取消;主任委员子女在其任期内离校时,需提前两周提出辞呈,由常务委员会推选一名副主任委员代任,主持常务工作。

  第七条家长代表、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热心学校教育、有较强组织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第八条家长委员会职责:

  一、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听取学校关于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就学校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

  二、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学校定期沟通协调的议事机制。就学生家长、学生、社会等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

  三、为学校发展创设有利环境。家长委员会要发挥全体家长的优势和特长,与学校紧密协作,在依法治校、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开展校外教育实践等方面,积极为学校和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帮助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积极向家长和社会宣传解释学校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动员和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和家长培训,增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在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协助下,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家庭教育讲座活动,可与家长会合并举办。也可单独组织。

  五、选派家长委员列席学校校务、教务等会议,与学校一起组织家长听课、家长接待日。参与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帮助学校改进和完善教育教学工作。

  六、尊重教师劳动,在精神上关心、鼓动、支持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大力宣传教师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宣传学生家长尊师重教典型事例,宣传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先进班集体。

  七、促进杜会教育,支持和帮助学生的校外实践活动,为学校和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八、家长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其常务委员会代行其职责。

  第九条家长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学习、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关心、爱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了解学校教育工作现状,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积极意见和建议。

  三、密切联系本班所有学生家长,与他们充分交流意见、形成共识并向学校反映和沟通.积极协调家长之间、社会部门与学校班级之间的关系,加强家庭与学校的联系。

  四、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教育。

  五、举止文明,情趣健康,家庭和睦,家庭教育坏境较好。能够关心、爱护、严格要求,但不溺爱、不纵容、不打骂、不歧视自己的子女,善于理解宽容子女,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六、协助学校每年定期组织家长代表大会、家长会,家长接待日,举办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咨询,开办家庭教育论坛、教育沙龙等活动。帮助学校发展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和劳动教育基地,开辟第二课堂,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能力,培养热爱祖国、热爱劳动的优秀品质。

  七、积极参加家长委员会的活动,认真参加会议,不无故缺席,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积极献言献策。

  第三章任务

  第十条家长委员会的任务:

  一、与学校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各项教育工作,以形成良好的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的育人环境。

  二、指导学生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协助学校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会活动和家长培训,配合学校用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一致。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

  三、参加研讨学校发展中重点问题,协同学校提高、改善办学质量,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为促进教育改革,提高学校社会声誉而努力。

  四、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

  五、定期听取学校工作的介绍,发挥对学校的督促和协调工作,定期听取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介绍,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协助学校宣传和表彰教职工中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宣传表彰学生家长中尊师重教,积极帮助办学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宣传和表彰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先进的班集体。

  七、与学校一起组织家长会、组织家长听课、举办家长学校、家庭教育咨询,指导家庭教育,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使家长了解并配合学校实施教育教学,改进教育的方法。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家长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的权利:

  一、获知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的权利。

  二、有权对学校的教育发展、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三、有权作为其他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的权利。

  第十二条家长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的义务:

  一、有收集其他家长意见和建议,促进家校之间相互了解和交流,并向学校反馈的义务。

  二、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主动支持学校的建设和事业发展。

  三、有帮助其他家长提高教育子女水平的义务。

  第十四条家长委员会要制定委员会的工作计划草案。提交家长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征求学校意见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要为家长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为工作开展提供方便条件和尽力协助,有计划地组织家庭教育培训,在学使网站等设置家长委员会专栏,设立“家长信箱”等。家长委员会向学校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学校应在合理期限内答复。

  第五章会议

  第十四条每学年第一次家长代表大会由学校协助于开学后一个月内召开,各班推选的家长代表参加,学校领导及教师代表列席。

  在学校协助下,由家长代表大会推选出家长委员会及常务委员会成员,选出主任和副主任、秘书长等人选。

  第十五条家长代表大会每学期至少举行1次会议,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就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委员会工作报告,研究确定委员会各项工作。参加会议的家长代表应达到会员代表总人数的80%。

  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由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召集或不召集时,其他家长会委员可以l/3以上联名召开,由家长委员共同推举一人临时组织并负责。

  第十六条家长委员会开会时,校长、处室主任及教师代表可列席。

  第十七条家长委员会每学期结束前要对本学期开展的工作和效果进行总结。每学年配合学校开展评选优秀家长的表彰活动。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家长委员会为办理日常业务需要工作人员,由委员会主任提名经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后聘任。

  第十九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家长委员会应加强指导和管理。家长委员会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视其情节轻重,责令纠正。

  第二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学年要对推动和实施家长委员会工作成绩显著者,予以奖励。

  第二十一条家长委员会于每届家长代表大会开会后三十日内,应将组织章程、选举办法、财务处理办法、组织运作办法等、会议纪录及会务人员名册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由学校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实验小学德育处负责解释。

  家长委员会章程 2

  一、总则

  密切家庭和学校的关系,加强家庭与学校的合作,采取多种形式调动家长的积极性,关心学生和学校教育,促进学校发展,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同时,通过家长委员会不断提高家长对学校教育和教育改革的认识,创建良好的`教育环境,使学生在各方面得到和谐健康的发展,为社会培养有用人才。

  二、权利和义务

  1、听取学校工作汇报,反映家长要求和建议,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评议。

  2、参与学校工作计划的制定,携手合作,共同努力,改进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使学校不断提高办学质量。

  3、及时向学校提供学生的家庭情况,密切家长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与学校共同研究和解决相关问题。

  4、讨论决定家长学校工作,积极组织先进家庭教育经验交流,组织讨论家庭教育理论和教育方针。

  5、协助学校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等各种形式,了解家长对子女进行教育的基本情况,向家长通报学校教育要求,宣传和普及教育子女的知识,推广家长教育孩子的成功经验,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协调一致。

  6、发动家长在各自的岗位上运用各种形式支持和帮助学校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育环境,

  7、协助学校开展校内外活动,发动家长向学校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源,为学生提供参观、调查、访问和课外活动等可能的条件。

  三、组织与制度

  1、家长委员会由班级民主推荐,家长大会通过,由学校聘任,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4—5人,委员若干人。

  2、家长委员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1—2次会议,平时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加强联系。

  3、家长委员会每年增选一次,进行适当调整。

  家长委员会章程 3

  第一条家长委员会是学校及家长学校的参谋和咨询机构,是家长会议的常设机构,也是民主办学的重要形式之一。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委员应具备条件:

  1、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关心学校,能为学校工作出主意,提意见。

  2、具有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并有良好的教育效果。

  3、能为学校工作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的帮助。

  4、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学校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的权利:

  1、听取学校教育工作报告,审议学校教育工作计划,有权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咨询,并随时可提出办学意见和建议。

  2、召开家长或家长代表会议,研讨有关事宜,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3、运用各种形式总结和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评选和表彰优秀家长。

  4、对学校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提出批评或表扬意见。

  5、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意见和建议,或向家长提出有关要求。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的义务:

  1、以各种可能形式协调或帮助学校搞好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2、想方设法征集家长对学校教育的要求、意见,宣传学校教育成果,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3、协调社会各界在财力和物力上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4、每一学年向家长报告本委员会的工作。

  5、主动参与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沟通。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的产生:

  家长委员会委员,在本校各班学生家长中推荐人选,每班至少一名,经学校了解后确定名单,使其更有代表性、权威性。

  委员实行“一年一调整”的交替任期制,学生毕业或中途转学离校,其家长的委员资格随之消去,同时按程序补充新人选。

  第六条家长委员会的领导设置:

  为方便开展工作,家长委员会设常委会,由学校领导、家长代表组成。常务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一人。一般情况下每个年级至少有2名常务委员。根据家长委员会的职能,各常委可有适当分工。

  在特殊情况下,常务委员会行使家长委员会的权力。

  第七条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定期召开会议,必要时可以年级为单位召开本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会议,以总结检查学校工作。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凡与学校教育有关的、则与学校教育工作有机配合同步进行。

  第八条家长委员会在本校设办公室。(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第九条本章程由家长委员会委员全体会议通过。

  第十条在工作过程中,家长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章程进行必要的修订。

  家长委员会章程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幼儿园家长委员会是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的群众性组织。家委会在幼儿园园长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家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工作,及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第三条家委会的具体工作是:

  1.协助幼儿园顺利完成保教任务;

  2.参与教学管理的重大问题;

  3.注重提高全体家长的家教水平,动员家长们积极学习科学的育儿知识,并与老师配合,共同提高对幼儿的保教质量。

  4.听取、联系、反映全园家长所关注的问题,如教师师德、保教水平、教育质量、幼儿发展水平等问题,采取口头汇报,书面建议等多种形式,对有关信息进行归纳、分析,把急需解决的意见,建议提供给园领导或老师,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改进与提高。

  5.以达到更好的幼教效果为目的,热情地为全体家长服务。

  6.积极组织好家长经验交流活动。

  7.指导各班家长小组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章机构组成及其职责

  第四条家委会

  1.家委会成员由各班老师和家长推荐,选举产生(一般为每班二人),家委会成员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素质;

  (2)热爱幼教事业

  (3)热心为群众服务;

  (4)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群众基础;

  (5)具有积极参与,努力工作的奉献精神。

  2.家委会选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组成主任委员会,原则上每年级选出一名家长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如下:

  (1)及时与幼儿园园长沟通工作信息,共同研究解决每学期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以便使家长与幼儿园配合好各方面的.工作。

  (2)与园方共同召集家委会委员会议,每学期至少一次。

  (3)在幼儿园领导和家委会主任的指导下,主持好家委会的日常工作。

  3.家委会下设以下几个部门:宣传部、文体部、后勤部,各部门分别由三个主任负责,其职责如下:

  (1)宣传部:组织家长经验交流,办好家长园地,管理好家长信箱,做好各项活动中的宣传工作及其他日常宣传工作。

  (2)文体部:配合园方举办全园性的各项大型文体活动,代表家委会组织好家委会主办的家园(或与社会)联欢的相关活动。

  (3)后勤部:做好一切与家委会活动有关的家园活动及与家长活动有关的后勤保障供给工作,并代行财务部职责。

  第五条班级家长小组,一般由5—8名家长代表组成。家长小组由家长自荐或由老师及家长推荐选举的办法产生。家长小组在家委会及各班老师的指导下工作。各班的家园及家长集体活动,应及时通知家委会。

  第六条家委会每年换届一次,换届时间一般在每年十月中上旬。家长小组可视情况随时进行人员调整。

  第三章评比表彰先进

  第七条家委会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幼儿园各项活动,对家长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级及家长,在十月隆重表彰,予以鼓励。

  第八条家长工作先进班级的评比条件:

  1.班内家长交流活动搞得比较突出。

  2.家长与老师在保教及各项活动等方面配合默契。

  3.积极参与全园的各项大型活动(包括家长学校),工作开展出色,积极向幼儿园交流平台投稿。

  4.其他各方面的表现均较优异。

  第九条先进家长、优秀家长的评比:一般先由各班家长小组与老师共同讨论推荐,报幼儿园,并在家委会会议讨论通过。

  优秀家长评选条件:

  1.热心为大家服务

  2.在配合老师教学,组织家长及家园活动等具体工作中表现好,成绩突出。

  3.有勇于牺牲自己时间的奉献精神。

  4.热爱幼教事业。

  5.教育孩子有一定的经验。

  先进家长要求在以上各方面中做得更为突出。

  第四章有关经费问题

  第十条家长小组视本班的活动情况及全园家委会的需要,可按当时所需数额向本班家长平均收取一定的费用,也可预收一定活动经费,以便有效地开展班内的各项活动及支持家委会的工作。无论何种收费方式,都应向家长解释清楚,讲明用途及使用计划。收费及费用开支需由专人专办、专人专管,必要时向家长公布,并将开支明细存档保留三年。

  第十一条由家委会组织的各项联谊、竞赛评比等社会性活动,其费用由各班家委会委员通过家长小组收缴解决,其收费及费用管理结合实际情况,由后勤部参照第十条的方法办理。

  第十二条家委会或家长小组在开展各项活动中,都要求做到少花钱多办事,提倡勤俭节约,反对浪费。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自家委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本章程可视情况由家委会会议进行修补补充。

  第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在家委会。

  家长委员会章程 5

  第一条家庭教育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的重要渠道。为了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完善学校育人体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促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特成立家长委员会。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是我校学生家长自愿参加,配合学校年级、班级做好育人工作的校内群众性教育组织。

  第三条我校家长委员会分班级家长委员会、年级家长委员会二级,一般以班级家长委员会为主,分别由班主任、年级组长负责组织。

  第四条班级家长委员会由热心教育事业、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教育思想端正、作风正派、组织活动能力比较强的家长5—7人组成,由班主任推荐、全班家长会讨论通过产生;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人选由班级家长委员会协商产生。

  第五条年级家长委员会由本年级各班的家长委员会民主推选一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由年级组长推荐。年级家长委员会协商产生。

  第六条家长委员会的职责:

  1、根据党的教育方针,紧密配合学校、教师积极开展对学生的.教育工作,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整体素质的提高。

  2.分析家庭教育现状,研究家庭教育方法,交流家庭教育经验,创造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家庭教育环境。

  3.调查了解本班、本年级学生思想动态、行为习惯及学习。体质等情况,协助学校和班主任、年级组长对学生进行教育,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4.收集、反映家长、学生和社会对学校工作的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学校改进工作。

  5.支持、参与班级、年级和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做好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联系工作。

  第七条家长委员会会议,分别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根据实际情况,与家长委员会主任商定召集,一般每学期举行1-2次。

  第八条家长委员会成员在协助学校做好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者,由学校整理材料,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和新闻单位,供表彰和宣传,并通报学生家长所在单位。

  家长委员会章程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优化育人环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特成立“湾龙区第一小学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是学校及家长学校的参谋和咨询机构,是家长会议的常设机构,也是民主办学的重要形式之一。

  第二条:学校家长委员会是在学校的领导下的群众性组织,是学生家长直接参与学校教育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学校教育有益的补充和发展,是学校争取更多的社会力量办好学校的主要途径。

  第三条:宗旨:

  1、促进学校与家庭之间的紧密联系,健全和完善互相沟通的渠道,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能协调统一,形成良好的合力。

  2、积极探索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教育新模式,讨论共同关心的事宜,增进家长与教师、家长与学校之间的相互了解,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家长委员会会员条件

  第四条:个人思想、文化素质高,有一定的教育理论基础,热爱教育、热心公益事业。

  第五条: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关心学校,能积极为学校工作教育教学出主意,提意见。

  第六条:具有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并有良好的教育效果。

  第七条:有组织协调能力、有号召力,有时间参与活动。

  第八条:思想品德高尚,从集体利益出发,勇于奉献,开拓进取。

  第三章家长委员会的权利

  第九条:听取学校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及重大事件的报告,审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有权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咨询,并随时可提出办学意见和建议。运用各种形式总结和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第十条:家委会成员每学期可以通过学校配合进行听课、参观、笔谈、对话等形式参加学校活动,了解学校教育情况,督导学校工作。

  第四章家长委员会的义务

  第十一条:支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各方面共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教育合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校园、家庭和社会环境。

  第十二条:为学校学生的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和劳动教育基地建设等提供帮助,宣传学校有关改革及办学成果。

  第十三条:协调家长之间、社会部门与学校、班级之间的关系,协助上级部门对学校教育管理引起争议的问题进行仲裁。

  第十四条:主动参与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沟通,注意搜集各位家长对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活动诸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每学期向委员会提交提案1—2份,由学校有关科室及时给予答复。

  第十五条:与学校共同管理家长学校。负责不定期举办家庭教育讲座,提升家庭教育管理水平。

  第五章组织结构

  第十六条:“学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三人;委员若干名;原则上一年换届一次(可连任)该会议由教务处主持,学校其它科室协调参加。

  第十七条:家长委员会聘请领导、专家作相关指导与讲座;学校班子成员,列席家长委员会会议。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学校家长委员会,定期开展各类工作会。

  第十九条:本章程在全体委员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实践过程根据实际情况,经大会讨论对本章程进行修改和补充。

  家长委员会章程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开展学校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步伐,加强家校联系,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特成立汇南小学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

  第二条:设立学校、班级两级家委会。家委会是根据学校教育改革的需要而成立的一种群众团体,两级家委会分别在校长、班主任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家委会要负责收集和反馈来自家长、学校两方面信息,使家长们了解学生在校的情况,了解学校主要教育教学活动及意图,使学校各部门掌握来自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校家委会讨论表决通过。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方式

  第五条:家委会设立主任一名,财务委员一名,委员若干名,实行主任负责制。

  第六条:家委会成员由各班推选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家长产生,要考虑年级、地域和行业平衡,欢迎热心家长自我推荐。

  第七条:家委会成员每二年换届一次,每年增补一年级家长为家委会成员。委员的分工由家委会全体会议通过。如学生毕业,该学生家长自动离职。

  第八条:议事规则。

  1.协商一致的原则。做出重要或重大决定遵循家校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协商不一致的暂不做决定。

  2.会议制度。每学期组织一次家委会成员聚会。常务委员或指定代表必须参加相关活动。每学期组织一次家长会。家委会委员必须做好组织工作。每一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家长,并进行表彰。

  3.会议采用少数服从多数制。对家委会工作不负责任,或违反章程造成家长意见很大的成员,家长可要求召开家长会议,讨论罢免不称职的委员,并及时选补。

  4.家委会召开会议时由家委会主任召集,在会议前一周准备好,提交讨论的事项并通知委员。

  第三章、职责和义务

  第九条:积极宣传“依靠人民办教育,办好教育为人民”的方针,宣传提高家长对教育的认识,使家长能自觉抓好家庭教育、校外教育,从而配合教师共同做好对子女的教育工作。

  第十条:要积极探索发动全体家长参与教育,调动家长的`积极性,为学校的教育改革,教育事业的发展献计献策,并尽自己的力量配合学校、教师,使学校的文化教学、课外活动更加形式多样、丰富多彩。

  第十一条:要经常吸收、听取家长对学校、教师的意见、建议、要求。经分析研究后,向学校老师提出建议性意见或改进的办法和措施,最后再把学校、教师改进意见反馈给全体家长。

  第十二条:要组织校外教育研讨会,交流家长在培养教育自己子女中的体会和经验、教训。

  第十三条:要配合学校、教师组织班级亲子等活动,并尽可能由家委会发动家长们支持活动的有序开展。

  第四章、家委会经费

  第十五条:经费来源:原则上由每位家长出资或赞助。

  第十六条:经费用途:用于学校开展活动及奖励优秀学生、优秀家长。

  第十七条:经费保管:筹集资金由家委会财务委员保管,并在银行开户,经费的收入支出建立帐册,每学期期末向全体家长公布收支情况及银行利息。

  第五章、优秀家长评选条件

  第十八条:能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德育教育。

  第十九条:能按时来校参加会议,家长学校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第二十条:能支持学生参加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多项有益活动。

  第二十一条:能以身作则,作孩子的表率,并有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第二十二条:能按教育规律对子女进行教育,孩子在校内外表现较好。

  第二十三条:能积极热情地支持学校开展活动。

  第二十四条:优秀家长比例占本班人数的5%,每年六月评选。

  第二十五条:评选工作由班主任负责,各任课老师与家委会共同参与评选。

  家长委员会章程 8

  一、家长委员会宗旨

  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成为为学校发展的智囊团与后盾。宣传国家的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加强学校的管理,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家长委员会的产生

  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或班级工作的我校在校学生的家长组成。

  2、家长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必须能代表各个层面家长,由学校或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经学校行政研究,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并由学校发给聘书

  3、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由班主任老师、任课老师和学生家长推举产生,由3到5名家长组成。

  4、年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年级长、各班班主任老师和学生家长推举产生,由5到10名家长组成。

  5、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学校提出建议,从各年级家长委员会中推举五名成员产生。

  6、学校家长委员会选出主任一名,秘书长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由学校(班、年级)负责各委员之间、委员会与学校之间的联络组织工作。

  三、家长委员会成员条件

  1、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关心学校,能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2、具有良好的行为表率形象,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和较好的教育效果。

  3、能热心听取并向学校积极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

  4、能主动为学校事业的发展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的支持与帮助。

  5、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学校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四、家长委员会职责

  1、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协助班级、年级和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议,交流家庭教育的情况和经验。

  2、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3、大力支持学校工作,对学校开展的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学校与家长的协调工作。

  4、配合学校用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一致。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整合力。

  5、力所能及地协助学校解决办学中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支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6、每学期召开两次以上的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学期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

  五、附则

  1、家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支部活动室。

  2、家长委员直接与各班主任、各年级组长、学生处主任、校长联系工作。

  3、家长委员每年为一届,可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后卸任。

  家长委员会章程 9

  第一章宗旨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帮助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人员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各班主任根据条件推荐,学校行政研究,征求家长个人意见后由学校发给聘书认定。

  第三条:学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5名,秘书长1名(由学校分管政教校长兼任)。班级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名,成员2名。班级家长委员会主任为校级家长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每二年为一届,期间可根据情况进行增减委员。因学生毕业或转出,聘任关系自动终止。新生班级家长委员会主任自动成为校家长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代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作风正派,威信较高,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文化素养。

  2、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具有一定的家庭教育工作经验。

  3、热心家长委员会工作,能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权利

  第六条:家长委员会成员享有对学校工作的`监督权、参与权和建议权。具体权利有:

  1、定期到学校各部门了解管理情况,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反映问题。

  2、查看学校教学设施、到教室听课和检查学生作业。

  3、收集汇总广大家长意见,向学校提出建议;对事关学生重大利益的问题向学校提出质询。

  第四章义务

  第七条:家长委员会应关心学校发展,站在全局高度,做学校主人。具体义务有:

  1、广泛收集家长对学校、教师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将这些意见及建议反馈给学校。

  2、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理念、教育质量、教师工作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3、大力支持学校工作,为学校的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4、协助学校调节学校与家庭之间的关系。

  第五章工作制度

  第八条:家长委员会每学年固定召开一次全会,会议地点在学校。会议期间,校领导向委员介绍学校教育教学和改革发展情况;委员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工作出谋划策。会议旨在沟通信息,密切联系,增加感情,推动学校发展。会议期间,学校还可以用组织听课,参观教学和生活设施,观摩学校成果展览或文艺演出等。

  第六章机构

  家长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校政教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名。秘书长由学校分管德育副校长担任,副秘书长分别由校少先队负责人担任。职责是:保证家长委员会委员与学校的日常联系;落实权利和义务;筹备家长委员会全会。

  第七章经费

  家长委员会会议经费由学校承担,其他活动经费由委员会共同协商解决。

  家长委员会章程 10

  第一章、前言

  1、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和学生家长的联系、沟通,更好地培养祖国建设人才,根据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方向,特成立桥长中学家长委员会。

  2、家长委员会的宗旨:

  家长委员会是学校教育工作中不可或缺的组织,是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工作、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情况,并及时向学校反馈的组织,是与学校共同研究学生发展、教育发展的组织,也是学校加强与家长沟通,加强实施家长学校建设的重要渠道。

  第二章、组织

  1、家长委员会由家长推选和学校特邀的有教育经验、关心学校工作的家长代表组成。

  2、学校设立校级、年级两级家长委员会组织。

  (1)校级家长委员会由7名家长代表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5名。

  (2)年级家长委员会由12位家长代表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组员10名。

  3、家委会由桥长中学德育室负责联络。由家委会主任、副主任负责活动。

  4、以后历任主任、副主任、委员由家委会选举产生。

  5、家委会实行主任负责制,每学期召开二次会议,如有必要,可临时召开。会议由家委会主任召集,由家委会成员参加,会议有专人记录。

  6、家委会由学校负责主持日常事务工作,如制定有关工作计划,提交委员讨论通过并执行。

  第三章、职责

  1、宣传“科教兴国”的战略方针、“尊师重教”的思想。形成良好的支教助教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2、积极参与学校的素质教育,发挥检查、督促、协调的作用,听取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计划和总结,对学校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帮助家长了解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广泛听取家长对学校或班级工作的意见,及时与学校领导和班主任交换意见。

  4、参加学校和年级、班级重要活动,到校听课、评课,参与对教师师德和教育教学的`评议,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教育作用。

  5、负责沟通家校,听取学生、家长、社会各方的意见,并向学校反馈获取的信息。

  6、发动家长挖掘教育资源,从精神上、组织上积极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帮助学校或班级组织学生的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学校的素质教育。

  7、搞好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活动,支持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为学校、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条件和方便,关心学生课余生活和假期生活,协助学校抓好综合治理工作,预防和控制学生违法犯罪,做好青少年保护工作。

  8、积极参加家教指导活动,参与组织和领导学校的家长学校,指导和提高广大家长的家教水平,协助学校或班级开好家长会。

  9、宣传和表彰教师中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的先进思想和先进实际,宣传和表彰家长中尊师重教、支教助教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协助学校组织交流家教好经验,开展好家长评选活动。

  10、开展其他家委会认为有利于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健康发展的工作,有利于提高家长自身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的活动。

  第四章、附则

  1、本章程由学校家长委员会代表会议通过后即生效,修改和解释权属校家委会。

  家长委员会章程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委员会是研究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的群众性团体,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育人功能。

  第二条本会宗旨:团结和组织全体家长,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子女的培养与教育之中,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个性化的成长做出贡献。

  第三条德清职业中专家长委员会分学校家长委员会、专业部家长委员会、班级家长委员会,分层管理和组织相关工作。

  第二章产生条件

  第三条本会委员产生的条件:

  (一)委员的政治立场坚定、文化素质较高,乐于学习、善于钻研,关心教育、热心公益,凡事从大局考虑,以集体利益为重,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号召力,在家庭教育方面有较丰富的经验和成效,能保障参与家长委员会活动的时间。

  (二)委员的组成能代表各个学生层面家长,由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经专业部、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并由学校发给聘书。

  (三)委员会委员应如期参加本委会议,如一年内不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或工作,即按自动退会处理。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本会实行三级制,即学校家长委员会、专业部家长委员会、班级家长委员会,逐级隶属,学校、专业部家长委员会设会长、副会长各一人,班级家长委员会设会长一人,学校对各级委员进行信息登记并发放聘书。

  第五条每学年选举班级家长委员会委员3-5人,专业部家长委员会委员7-9人,学校家长委员会委员9—11人。

  第六条家长委员会委员每一届任期三年,不能履行委员职责的,则改选。

  第七条家长委员会的常规管理:学校、专业部、班级家长委员会分别由政教主任、专业部政教副部长、班主任负责联系、组织工作,每学期一般活动不少于2次。

  第八条家长委员会召开时,校长及相关主管应出席会议。

  第四章权力与职责

  学校家长委员会、专业部家长委员会、班级家长委员会根据家长委员会的权力和职责,在学校、专业部、班主任的组织下,开展相关工作,履行相关权利和职责。

  第九条家长委员会的权利:

  1、家长委员会有对学校的学生教育制度、规定以及工作计划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学校将认真研究,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家长。

  2、家长委员会有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听课等权利,可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3、家长委员会有对学校学生奖惩,收费,接收和处理情况进行质疑的权利。

  4、家长委员会有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筹备、参加学生教辅资料、学生用品招标的权利。

  第十条:家长委员会的'职责:

  1、指导家庭教育。

  积极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家长更有效地担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主动征求学校对家庭教育的意见建议,收集并反馈家庭教育信息,与学校和教师一起肯定和表扬学生的进步,解决和化解家长和学校、教师与家长、学生与教师、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矛盾;经常通过家长了解学生所在班集体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措施,推动形成健康向上、温暖和谐、互助互爱的班集体。

  2、沟通家校关系。

  密切联系家长,将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学校,并与学校一起研究解决办法。关心了解学校近期的重要工作、准备采取的重要举措等情况,掌握学生的动态和表现等,及时转达学校对家长的希望和要求,促进学校和家庭的相互理解。

  3、参与学校管理。

  选派家长委员列席学校校务、教务等会议,了解学校的办学目标、工作计划和办学情况,参与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总结的审议;协助学校组织家长代表大会、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参加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活动,研讨工作,交流经验,共同探讨解决当前学生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的有效途径与方法;参与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帮助学校改进工作。发挥家长的专业优势,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和实习指导提供支持和帮助;发挥家长的资源优势,为学生开展校外活动提供教育资源和志愿服务;发挥家长自我教育的优势,交流宣传正确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推选有特长的家长参与校本课程开发、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协助学校开展安全和健康教育。引导家长履行监护人责任,配合学校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能力,支持学校开展体育、艺术、科技、读书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参与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与学校共同做好保障学生安全工作,避免发生伤害事故。

  4、维护教育形象。积极向社会、家庭宣传教育改革和发展成果,让社会进一步了解教育、理解教育、支持教育。帮助协调社会关系,协助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优化学校发展环境,提升教育社会形象。宣传教师教书育人先进事迹,宣传家长尊师重教典型事例,宣传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先进班集体。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十一条家长委员会保障措施

  1、提供条件。

  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办公室,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条件。学校网站要设置家长委员会专栏,公布家长委员会联系方式、章程及相关制度,报道家长委员会工作动态。

  2、强化协作。

  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联络办公室,由学校政教主任兼任联络办公室主任,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专业部家长委员会和班级家长委员会由政教部长和班主任兼任联络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出席家长委员会会议,听取委员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合理期限内答复。家长委员会及家长代表实施的督导、评估活动由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联合组织,以学校家长委员会为主进行操作。

  3、开门办学。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设立学校开放日。学校在校本课程开发、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设置以及开展督导自评、优秀家长评选、学校开放周、教学开放日等活动时,要主动邀请各级家长委员会委员参加。

  第六章考核评价

  第十二条家长委员会建设情况实行学年度考核。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情况由教育局负责考核评估,专业部、班级家长委员会建设情况由学校负责考核评估。

  1、学校家长委员会考核。

  教育局制订下发《德清县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和管理考核评价标准》,从组织建设、工作过程、保障措施、工作效果四方面,采取平日即时评估和学年末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平日即时评估指不定时地查看网站专栏内容,进行电话家访,抽查学校开放周(日)、家长会、家长代表大会等活动情况;学年末综合评估,由学校提供家长委员会建设自评报告,教育局组织评估小组,对照学校自评报告,进行现场查看和家长座谈,全面了解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情况。

  2、专业部、班级家长委员会考核。

  参照《德清县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和管理考核评价标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专业部、班级家长委员会建设情况进行评估。

  3、评估考核结果运用。

  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德清县中小学(幼儿园)发展性评价基础性指标》系统和和美校园创建工作,专业部、班级家长委员会建设考核结果由学校纳入对专业部、班主任考核之中。

  第七章活动经费

  第十三条家长委员会经费来源:学校财政支持。

  家长委员会章程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长城铝业公司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是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的群众组织。家委会在幼儿园园长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家委会主要任务: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工作,及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幼儿园组织和交流家庭教育经验。

  第三条:家委会具体工作:

  1、协助幼儿园顺利完成保教任务。

  2、注重提高全体家长的家教水平,并与教师配合,共同提高对幼儿的保教质量。

  3、听取、联系和反映全园家长所关注的问题,把有关的信息进行归纳、分析,把急需解决的'意见、建议提供给园领导或教师,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改进与提高。

  4、以达到更好的幼教效果的目的,热情为全体家长服务。

  第二章机构组成的职责

  第四条:家委会成员由各班教师和家长推荐,选举产生(一般每班一名),家委会推选出出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其主要职责如下:

  1、参与幼儿园管理及时与幼儿园园长沟通工作信息,共同研究解决每学期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以便使家长与幼儿园配合好各方面的工作。

  2、与园长共同召集家委会全体委员会议,每学期至少一次。

  3、在幼儿园园长的指导下,协助主持好家委会日常工作。

  第五条:各班家园及家长集体活动,应及时通知家委会。

  第六条:家委会每年换届一次,换届时间为每年月中旬。

  第三章附则

  第七条:本章程自家委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八条:本章程可视情况由家委会会议进行修改补充。

  第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在家委会。

  家长委员会章程 13

  第一条 家长委员会是学校的参谋和咨询机构,是沟通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桥梁,是广大家长的代表,是家长中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家长委员会的宗旨: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把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协调起来,形成家校教育的合力,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第三条 家长委员会的.权利:

  1.知情权。有了解学校重大决定,发展规划的权利。

  2.咨询权。有向校长咨询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权利。

  3.参与权。有参加学校各种重大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

  4.建议权。有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议、意见的权利。

  5.监督权。有对学校和教师工作进行评价的权利。

  第四条 家长委员会的义务:

  1.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定期召开家长会议,交流家庭教育的情况和经验。

  2.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

  3.大力支持学校工作,为办好学校而开展的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学校与家长的协调。

  4.探讨如何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结合起来,以解决学生中存在的某些倾向性问题。

  5.协助学校调节学校与家庭之间的争议。

  第五条 家长委员会成员条件:

  1.作风正派,威信较高,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文化素养。

  2.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具有一定的家庭教育工作经验。

  3.热心家长委员会工作,能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家长委员会组织:

  1.家长委员会由各班主任根据条件推荐,学校行政研究,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并由学校发给聘书。

  2.学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2名。班级家长委员会班主任为组长,家长成员5名。班级家长委员会选出一名家长为校级家长委员会成员。

  3.家长委员会每三年为一届,期间可根据情况进行增减委员。因学生毕业或转出,聘任关系自动终止。新生家长委员会主任自动成为校家长委员会成员。

  第七条 家长委员会活动制度:

  1.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议。

  2.家长委员会每学期活动一至两次,讨论工作、了解情况或做出评价等。

  家长委员会章程 14

  总则

  为加强学校与家庭、社区在学生教育工作中的沟通与配合,便于家长对学校工作的了解、理解和监督,增强教育合力,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特成立学校家长委员会,并制定本章程。

  家长委员会是学校的参谋、咨询机构,又是促进学校、家庭、社会联系,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的一种组织形式。

  组织成员

  成员构成

  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每班推选xx名家长代表。家长代表应具备关心教育事业、热心服务、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文化素养等条件。

  产生办法

  家长代表由各班班主任推荐或家长自荐,经班级家长会议选举产生。家长委员会设主任xx名、副主任xx名,由家长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负责家长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职责与权利

  家长委员会职责

  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计划和重要决策,特别是涉及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协助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支持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汇演、读书节等,协助学校做好组织、宣传等工作。

  沟通学校与家庭。向家长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教育教学改革措施等,同时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支持。

  促进家校合作。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如家长进课堂、家长志愿者等,提高家长对教育的参与度。

  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讲座、亲子活动等,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和亲子沟通能力。

  家长委员会权利

  有权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等,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对学校管理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有权参与学校组织的与家长有关的会议和活动,如家长会、家长学校等。

  有权要求学校对家长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给予答复。

  工作制度

  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每学期至少xx次。会议由家长委员会主任主持,主要内容包括总结前期工作、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制定工作计划等。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经常与学校沟通,可通过电话、邮件、面谈等方式向学校反映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了解学校的工作情况。

  家长委员会应建立工作档案,记录家长委员会的各项活动、会议记录、家长意见和建议等资料,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积极作用。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应提前请假。

  附则

  本章程经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章程 15

  一、宗旨

  家长委员会旨在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架构

  家长委员会成员组成

  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各年级、各班级推选产生,应涵盖不同职业、不同家庭背景的家长,以保证其代表性。成员总数为xx人左右。

  领导机构

  设立家长委员会主任xx名、副主任xx名,协助主任开展工作。主任和副主任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热心教育事业。下设组织部、宣传部、活动部、财务部等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每个部门设部长xx名,负责相应的工作。

  三、家长委员会的职责

  教育教学监督与建议

  关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的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学进度等进行了解和评估,向学校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改进建议。

  监督教师的教学行为,确保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沟通解决。

  家校沟通协调

  积极促进学校与家长之间的双向沟通。及时向家长传达学校的重要信息、政策法规、教育动态等,同时收集家长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并向学校管理层准确反馈。

  协助学校处理家校矛盾和纠纷,通过沟通协调,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支持学校发展

  在学校发展规划、重大决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参与学校的发展规划讨论,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提供资源支持和智力支持。

  协助学校筹集办学资金和物资,积极参与学校的募捐活动或发动社会力量支持学校发展,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

  组织家长活动

  组织开展各类家长教育活动,如家庭教育讲座、亲子活动、家长读书俱乐部等,提高家长的教育素养和亲子沟通能力,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

  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的志愿者活动,如校园安全维护、图书馆管理、活动组织等,增强家长与学校的'互动和合作。

  四、家长委员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有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进行询问、了解、监督的权利,并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有参与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的权利,如家长会、家长学校、教育教学研讨会等。

  在家长委员会内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有权要求学校对家长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给予答复。

  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形象和声誉。

  积极履行家长委员会成员的职责,按时参加家长委员会会议和活动,认真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积极向其他家长宣传学校的教育理念、教育成果和发展规划,动员更多家长关心和支持学校工作。

  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教育素养和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

  五、工作程序和规范

  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每学期初召开全体会议,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学期中召开阶段性会议,总结工作进展,讨论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期末召开总结会议,评估工作成效,提出下学期工作计划建议。

  家长委员会成员与学校之间建立日常沟通机制,可通过设立家长接待日、家长信箱、电子邮箱、微信群等方式,保持信息畅通。

  对于家长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和处理,并将结果反馈给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开展活动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有序的原则,活动计划和预算应提前向学校报备,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并向学校报告。

  六、经费管理

  家长委员会活动经费可通过家长自愿捐赠、社会赞助等方式筹集。经费的使用应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公开、透明。

  设立专门的财务人员负责经费的管理,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定期向家长委员会成员和全体家长公布,接受监督。

  七、附则

  本章程自家长委员会成立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在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章程,须经家长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报学校备案。

  家长委员会章程 16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促进学校与家庭的紧密合作,保障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家长委员会章程。

  家长委员会是在学校指导下,由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章组织

  家长委员会的组建

  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各班级家长代表大会推选产生,每个班级推选xx名家长代表,确保每个年级都有一定比例的代表。

  在推选家长代表时,应充分考虑家长的意愿、代表性(包括不同职业、文化层次等)和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

  家长委员会的机构设置

  家长委员会设主任xx名、副主任xx名,秘书长xx名。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如课程与教学委员会、学生发展委员会、家校沟通委员会、后勤保障委员会等,各专门委员会设主任xx名,成员若干名。

  第三章职责

  参与学校管理决策

  参与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计划、重大改革方案等的制定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对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提出建议,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支持教育教学工作

  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协助教师组织课外实践、兴趣小组、学科竞赛等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

  关注学校教育资源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协助学校争取社会资源,改善办学条件,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

  促进家校沟通合作

  搭建学校与家长之间沟通的桥梁,定期组织家长会、家长论坛等活动,促进家长之间、家长与学校之间的信息交流和经验分享。

  收集和反馈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教师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学校及时解决家长关心的问题,化解矛盾,营造和谐的'家校关系。

  指导家庭教育工作

  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和指导活动,传播先进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帮助家长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关注学生在家庭中的成长环境和心理状态,为家长提供个性化的教育建议,协助家长解决家庭教育中的难题。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家长委员会成员的权利

  有权参加家长委员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和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工作、教师工作等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意见,要求学校给予答复。

  在家长委员会内部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与家长委员会的决策过程。

  家长委员会成员的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声誉和形象。

  积极履行家长委员会成员的职责,按时参加会议和活动,认真完成家长委员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积极向家长宣传学校的教育理念、政策和工作措施,动员家长支持学校工作,提高家长对学校教育的满意度。

  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为学校发展和学生成长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五章工作制度

  会议制度

  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xx次,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议内容包括总结前期工作、讨论和决定重要事项、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等。

  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和处理相关工作问题,并向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沟通制度

  建立家长委员会与学校管理层的定期沟通机制,每月至少进行xx次沟通,可通过面谈、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定期收集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学校反馈。学校对家长委员会反馈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家长委员会。

  活动制度

  家长委员会应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各种活动,活动前应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目的、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并报学校备案。

  活动结束后,家长委员会应及时对活动进行总结,分析活动效果,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活动提供参考。

  第六章经费管理

  家长委员会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家长自愿捐赠、社会资助等。经费的筹集应遵循自愿、合法、公开的原则。

  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主要用于家长委员会开展活动、支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等相关支出。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定期向家长委员会成员和全体家长公布,接受监督。

  第七章附则

  本章程经家长委员会全体成员大会通过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家长委员会全体成员大会讨论决定。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章程 17

  一、总则

  为了加强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的联系,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特成立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

  家委会是学校的参谋和咨询机构,是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沟通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桥梁和纽带,是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不断进步与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组织架构

  成员构成

  家委会成员由各班级推荐产生,包括不同职业、不同背景的家长代表,涵盖学生家长、社区代表等,成员人数根据学校规模确定,一般为xx人。

  机构设置

  家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秘书长1名。下设教学指导组、活动策划组、安全监督组等小组,各小组设组长1名。

  三、家委会成员的条件与产生

  条件

  热心教育事业,关心学校发展,具有一定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

  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能力,愿意为学校和学生服务。

  有充足的时间参与家委会的工作和活动。

  在家长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代表性。

  产生方式

  各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推荐,或家长自荐。

  学校对推荐或自荐的家长进行资格审核。

  审核通过的家长经民主选举产生家委会成员。

  四、家委会的职责

  参与学校管理

  对学校的工作计划、发展规划、重要决策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评估工作,协助学校改进教育教学方法。

  监督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确保经费合理使用。

  沟通协调作用

  沟通学校与家长之间的联系,及时向家长传达学校的工作安排、教育教学要求等信息。

  收集并反馈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学校与家长之间的关系,促进双方相互理解和支持。

  协调学校与社区、家庭之间的关系,整合各方资源,为学校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教育指导与支持

  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组织家长参加各类教育讲座、培训等活动,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

  关注学生的成长发展,配合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积极为学校提供教育资源支持,如图书、设备、社会实践基地等。

  组织活动开展

  配合学校开展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汇演、科技节等,协助学校做好活动的组织、筹备和安全保障工作。

  组织家长和学生参与社区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五、家委会的工作制度

  会议制度

  家委会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全体会议,讨论学校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等。

  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临时会议,由主任或三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召开。

  各小组每月至少召开1次工作会议,研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汇报制度

  家委会主任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家委会的工作情况,包括工作计划、活动开展、家长意见反馈等内容。

  各小组组长向家委会全体会议汇报小组工作进展情况。

  活动组织制度

  家委会组织的活动应提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目的、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安全保障措施等,并报学校审核批准。

  在活动过程中,家委会成员要积极履行职责,确保活动安全、有序、顺利开展。

  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评估,为今后的活动提供经验参考。

  档案管理制度

  家委会应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包括成员名单、会议记录、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家长意见反馈等资料。

  档案资料应分类整理、妥善保存,以便查阅和使用。

  六、家委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有参与家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的权利。

  有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获得学校支持和协助的权利。

  义务

  遵守家委会章程,执行家委会决议。

  积极参加家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家委会分配的工作任务。

  主动了解学校工作情况,收集并反馈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维护学校和家委会的声誉,积极宣传学校的教育理念和工作成果。

  七、经费

  家委会的经费来源主要为家长自愿捐赠、社会赞助等。

  经费使用应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公开透明,主要用于家委会组织的活动、为学校提供教育资源等方面。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家长公布。

  八、附则

  本章程经家委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家长委员会所有。

  家长委员会章程 18

  一、宗旨

  家长委员会旨在团结全体家长,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积极推动学校与家庭、社会的密切配合,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学生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

  二、组织

  成员产生

  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各班家长自愿报名,经班主任推荐,学校审核产生。成员应具有代表性,涵盖不同年级、不同性别、不同职业的家长。

  每学年进行一次成员调整,以保证家长委员会的活力和代表性。

  组织架构

  学校家长委员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2-3名,委员若干名。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学习指导委员会、活动组织委员会、后勤保障委员会等专项委员会。

  各班设班级家长委员会,班级家委会主任为学校家长委员会委员。

  三、职责

  协助学校工作

  协助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教学计划,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

  支持学校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改革,对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提出合理化建议。

  协助学校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参与学校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活动,共同营造安全的校园环境。

  沟通协调

  沟通学校与家长之间的信息,定期收集并向学校反馈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将学校的工作安排和要求传达给家长。

  协调学校与家长之间在教育理念、教育方法等方面的分歧,促进家校共育的和谐发展。

  协调学校与社区、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关系,为学校争取更多的社会支持和资源。

  教育支持

  组织家长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和方法,提高家长的教育素养,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

  配合学校开展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关注学生的成长发展,及时发现并协助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根据学校的需要,为学校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支持,如协助组织校园活动、捐赠图书或教学设备等。

  监督与评价

  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包括教师的教学质量、师德师风等方面,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学校沟通。

  参与学校对教师和学生的评价工作,客观公正地提出评价意见,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科学发展。

  四、权利与义务

  权利

  有权参与学校的有关会议和活动,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情况。

  有权对学校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要求学校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答复。

  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有权到学校听课、参观、检查工作。

  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和形象。

  积极履行家长委员会成员的职责,按时参加家长委员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认真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积极向其他家长宣传学校的教育理念、工作成果和发展规划,带动更多家长关心和支持学校工作。

  五、工作方式

  会议

  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2-3次全体会议,商讨学校工作重点、计划和总结等事项。

  专项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班级家长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沟通班级情况和学生问题。

  活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家长需求,组织开展各种家校共育活动,如亲子活动、家长教育讲座、家长志愿者服务等。

  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协助学校做好活动的组织、协调和保障工作。

  日常沟通

  通过家长委员会微信群、QQ群等网络平台,以及电话、面谈等方式,保持与学校、家长之间的日常沟通,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六、经费管理

  家长委员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家长自愿捐赠、社会赞助等。经费使用应遵循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

  经费的收支情况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向家长委员会成员和全体家长公布,接受监督。

  七、附则

  本章程自家长委员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家长委员会所有。

  家长委员会章程 19

  一、目的

  为加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家长委员会章程。

  二、家长委员会的性质

  家长委员会是在学校指导下,由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参与学校管理、支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群众性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

  三、家长委员会的组织

  成员组成

  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各班级推荐有代表性的家长组成,人数根据学校规模确定,一般为10-20人。推荐的家长应具备关心教育事业、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和组织协调能力、能代表家长意愿等条件。

  家长委员会设主任x名,副主任x名,秘书长x名,成员若干。

  选举方式

  班级推荐的家长名单提交学校后,学校组织召开家长代表大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家长委员会成员。选举过程应公平、公正、公开。

  四、家长委员会的职责

  参与学校管理决策

  对学校的办学理念、发展规划、规章制度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

  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如课程设置、教学改革、校园建设等,促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沟通家校信息

  定期收集家长对学校工作的反馈信息,包括对教学质量、师德师风、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学校。

  向家长传达学校的工作安排、教育教学计划、学校发展动态等信息,使家长了解学校的工作情况,促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组织家长教育活动

  组织家长开展教育理论学习、家庭教育经验交流等活动,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促进家庭教育质量的提升。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的教育活动,如家长进课堂、家长监考、家长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组织等,增强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体验和了解。

  支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协助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如协助组织运动会、文艺汇演、科技节等大型活动,提供人力、物力支持。

  关注学校教育资源的建设,积极为学校争取社会资源,包括捐赠图书、教学仪器、提供校外实践基地等,改善学校的教育教学条件。

  维护学生权益

  关心学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对学生在学校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与学校沟通协调,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监督学校对学生的`评价、奖惩等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

  五、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定期会议制度

  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全体会议,商讨本学期工作计划和上学期工作总结,研究解决学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临时会议,研究处理紧急事务。

  工作联系制度

  家长委员会成员与学校各部门、各班级建立固定的联系,定期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学校工作情况和家长需求。

  学校定期向家长委员会成员发送工作简报,汇报学校的工作进展和重要事项。

  活动组织制度

  家长委员会组织活动前应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的、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并报学校批准。

  在活动过程中,家长委员会成员要履行职责,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评估。

  档案管理制度

  家长委员会应建立工作档案,包括成员名单、会议记录、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家长反馈信息等资料,做好档案的整理和保存工作,以便查阅和参考。

  六、家长委员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有参与家长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的权利。

  有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有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信息的权利。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获得学校支持和协助的权利。

  义务

  遵守家长委员会章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家长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积极收集和反馈家长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形象和声誉。

  关心学校发展,积极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

  七、经费来源与管理

  家长委员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家长自愿捐赠、社会赞助等。

  经费管理由专人负责,设立专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家长委员会成员和全体家长公开,接受监督。

  八、附则

  本章程经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家长委员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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