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章程

时间:2024-09-12 12:43:33 章程 我要投稿

【推荐】协会章程11篇

  在当下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章程,章程是一个党派组织、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为保证其组织活动的正常运行,系统阐明自己的性质、宗旨、任务以及规定成员的条件、权利、义务、纪律及组织结构、活动规则,要求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一种规则性文书。那么章程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协会章程,欢迎大家分享。

【推荐】协会章程11篇

  协会章程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是由原涪陵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主管,学工部分管校团委直接进行日常指的社会实践性社团

  第二条:“绿色”意为绿色新型人才;“环保”意为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的保护。

  第三条:本协会宗旨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环保的政策法规,宣传环保知识,培养适应时代发展的绿色人才。通过协会多项活动,激发长师广大师生的环保热情,增强同学们的环保意识,培养会员适应社会环境变化的能力。为广大同学提供参与社会环保实践的机会,力争最终使R师范学院成为环境保护的模范先锋.同时拓宽大学生的知识面,丰富大学生活。

  第四条:本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

  第二章任务

  第五条:传播环保的知识与信息,拓宽广大同学的环保知识,增强其认知和参与环保的兴趣。

  第六条:组织一系列环保活动,提高自身及广大师生的环保素质,增强自身的环保意识。

  第七条:广泛地团结一切热爱、关心和支持环保事业的人士一同积极参与各类环保活动。

  第八条:追逐环境热点,参与环保社会实践,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增长知识,增强社会实践能力,塑造博学、善思、关心社会、奉献社会的当代绿色大学生形象。

  第三章会员

  第九条:协会会员原则上应为R师范学院所有在校本、专科学生。

  第十条:凡个人承认协会章程并符合第十一条者均可申请,经审查后成为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条件

  1、思想健康、品行端正。

  2、爱护环境,热心环保事业,自愿加入本协会。

  3、承认协会章程,能自觉遵守协会纪律。

  第十二条:会员权利

  1、有优先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力。

  2、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3、有对协会工作监督、建议、批评、质询的权力。

  4、有权要求协会对任何疑问召开会议讨论。

  5、有权参加优秀干部或优秀会员的评比。

  6、有退出协会的自由,但需提出申请并经过协会同意并除名,不退会费。

  第十三条:会员义务

  1、有遵守协会章程、纪律的义务。

  2、有维护协会利益、荣誉的义务。

  3、有按时参加协会活动、会议的义务。

  4、有服从协会决议,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的义务。

  第十四条:会员经登记注册后正式取得本协会会员资格并同时取得工作(会员)证。

  第十五条:会员如违反校内各种校规制度,协会有权视情节给予撤职或取消会员资格。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本协会为R师范学院社团工作部监督社团,协会实行会长领导下的理事会制度。

  第十七条:本协会设会长、副会长、团支书。下设秘书处、宣传部、外联部、网络信息部、策划部,财务部、通讯部七个部门,各部一般设有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负责部门内部的正常工作。

  第十八条:全体会员大会为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会议为协会最高权力执行机构,任何重大活动均需在会议上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十九条:会长将全面负责协会内外一切事务的发起和组织工作,对协会各类事务有知情权,经理事会同意后对人事工作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条:团支书将协助会长做好协会的各项工作,协助会长与各方面的协调。对会长有建议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副会长和秘书长分别负责协会各类事务的具体实施和组织,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集中并召开部长会议,对各部部长及协会活动有管理和监督权,直接向会长负责。

  第二十二条:会长产生办法:由主要负责人提名,并由理事会同意,经会员大会通过后,最终经校相关部门审核后方能产生。会长助理由会长提名,并由理事会同意,经会员大会通过。副会长及各部部长将由上届理事会提名并经过会员大会选举通过。

  第二十三条:各部分工如下

  1、秘书处:全面负责各部门间的协调工作,组织召开部长会议并进行记录,总结,建立协会人事档案,监督各部门工作;

  2、宣传部:负责各项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科普讲座,广泛收集、整理和加工环保动态和环境知识,作各部门活动的技术支持。编辑出版协会刊物;

  3、外联部:配合组织部开展活动,联系经费及活动场地,对外洽谈社会活动事宜;

  4、网络信息部:上网搜集资料,为策划部书写策划做准备,协会网页的制作以及管理,配合秘书部整理社团的材料,利用网络对协会进行宣传;

  5、策划部:负责计划、文件、议程、协议书、安全责任书等材料的策划、起草、撰写;

  6、财务部:负责经费的开支、收入,并做好记录,报帐前应通过会长的签字,方可报帐,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购买社团所需的物品;

  7、通讯部:负责活动开展期间及开展之后,通讯稿广播稿图片新闻稿等通讯材料的书写,次日立即投稿,不得延误。

  第五章纪律

  第二十四条:协会纪律为本协会开展工作的基本保证,协会所有成员必须遵守。

  1、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利益。

  2、按时出席会议、活动,不得无故缺席,遵守会场纪律。

  3、如因故不能参加活动者,须事先向负责人请假,紧急情况可事后说明并出示证明。

  4、协会干部遵守协会干部管理规定。

  5、会员履行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协会活动或不遵守协会有关制度的,协会将其除名。

  6、会员不得以协会活动为由违反学院规章制度。

  第二十五条:活动不准影响学院第一课堂教学,不准耽误学院正常工作。

  第二十六条:协会会员遵守本协会章程,活动期满一年,有突出表现者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将在学期末评比出优秀干部、优秀会员。

  第六章经费、场地申请及经费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经费申请本协会各类活动及日常事务的经费和开支采取多种渠道筹集经费。

  主要来源如下:

  1、单位、团体及个人赞助。

  2、会员会费。

  3、挂靠单位申请。

  第二十九条:场地申请校内活动场地将通过社团工作部申请;校外活动场地将通过外联部或校团委向当地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申请活动场地。

  第三十条:经费管理制度

  1、协会经费统一由社团秘书处管理

  2、经费开支须事先向会长提出书面申请,经会长同意后持发票于秘书处报销。

  3、定期审查帐目,公开帐目。

  第七章会标、会旗、会歌

  第三十一条:协会会标:青山碧水

  第三十二条:协会会旗:青山碧水+绿色环保协会字样

  第三十三条:协会会歌:“明天会更好”

  第八章章程的修改程序及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章程的更改需经过理事会的同意,并由全体会员2/3以上多数通过后方能生效。

  第三十五条:章程条例解释权归R师范学院绿色环保协会所有。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协会章程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全称“襄阳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简称“襄阳市个私协”。

  第二条襄阳市个私协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全市城乡个体劳动者及其从业人员和私营企业组成,经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全市性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襄阳市个私协的宗旨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团结、教育、引导全市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守法经营,优质服务,繁荣市场,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为搞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条襄阳市个私协遵守和维护国家法律,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履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职责,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的桥梁、纽带和政府部门的助手、中介作用。

  第五条襄阳市个私协接受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

  第二章任务

  第六条襄阳市个私协的任务是: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二)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提出的意见、要求和建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三)组织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以社会主义教育为核心,以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为重点的经常性思想教育,开展文明经营,优质服务活动;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并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发挥积极因素,抑制消极行为;

  (五)进行生产、经营指导,提供信息服务,拓展市场,组织经验交流,帮助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

  (六)开展技术培训,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的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七)关心会员生活,兴办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福利事业,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

  (八)鼓励和引导发展科技型、外向型经济,加强与国内外有关组织与社团的联系,并参加有关活动,协助政府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九)承办党委、政府委托的有关事项。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襄阳市个私协分个人会员与团体会员两种:凡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个体劳动者,自愿成为个人会员;凡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私营企业营业执照的私营企业,自愿成为团体会员。各县(市、区)个私协均为团体会员。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协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享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三)监督协会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对理事会成员提出批评和撤换意见;

  (五)要求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协会的教育、培训,享受协会兴办的福利;

  (七)反映生产经营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二)积极参加、支持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依法纳税,恪守职业道德,文明经营,热心为群众服务,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

  (四)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接受群众监督;

  (五)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按时缴纳会费;

  (六)接受本会委托办理的事项。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襄阳市个私协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襄阳市个私协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其职责是:

  (一)修改并通过《襄阳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章程》;

  (二)选举本会理事会理事;

  (三)聘请本会名誉会长和顾问;

  (四)讨论并决定本会重大事项;

  (五)听取和审议本会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报告;

  第十二条襄阳市个私协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县(市、区)个私协会员代表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基层分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特殊情况下,经理事会决定,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理事会理事可连选连任。

  各级会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开。

  第十三条襄阳市个私协理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个私协会员代表大会职权。

  各级理事会每年召开一至二次。

  第十四条襄阳市个私协理事会选举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和常务理事会若干人,组成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的职权,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长主持会务,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秘书长在会长、副会长领导下处理日常事务工作。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会长会议,不定期召开,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市个私协秘书处配专职工作人员7—10人,配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秘书长工作。县(市、区)个私协秘书处配专职工作人员3—5人,副秘书长1人。乡镇基层协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配秘书1人,专职工作人员1—2人

  第五章经费

  第十五条襄阳市个私协的经费来源:

  (一)业务主管部门按规定拨付的活动经费;

  (二)会员和团体会员单位上缴的会费;

  (三)社会和个人捐赠;

  (四)开展有偿服务和创办经济实体的收入;

  (五)政府资助;

  (六)利息及其它合法收入。

  第十六条襄阳市个私协会费管理按照“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经费管理,在银行开设帐户,配备专(兼)职财务人员,按规定的范围开支,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每年向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第十七条会员交纳的会费,要严格管理,主要用于会员的宣传学习、文化娱乐,以及举办福利事业、困难补助等。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襄阳市个私协的终止,须经襄阳市个私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九条本章程如需修改,需经襄阳市个私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二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属襄阳市个私协。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襄阳市个私协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协会章程 篇3

  一、组织结构

  本会的日常机构为理事会,其结构示意图如下:

  会长--副会长(两名)--秘书处、策划部、宣传部、组织部、外联部

  理事会职能

  1 按照协会章程的规定组织协会活动;

  2 对理事会成员工作进行考核,奖罚分明;

  3 各部门相互配合,合作,达到效率最大化

  (一)会长

  1 制定协会长期工作计划

  2 安排协会日常工作,管理各部,协调各部门间的关系

  3 统筹协会各项活动,为各项活动负责

  4 会长是协会总负责,带头人,形象代言人

  (二)副会长

  1 全力协助会长工作

  2 会长不在时,代为主持会内日常工作

  (三)秘书处

  1 保存协会相关资料(收集到的文章、数据、政策、法律法规等信息)向校报等刊物投递活动信息;

  2 管理各种记录(理事会例会记录、会员大会记录、考勤记录、活动记录);

  3 下发协会各类文件

  4 通知会员各项事务

  5 定期做好协会工作总结

  6专门成立财务小组,管理会费及日常财务

  (四)策划部

  1 收集整理与协会有关资料

  2 多渠道广泛搜索与整理策划整理

  3 策划协会各项活动,并论证其可行性

  4 做好活动总结,一式两份,一份交给办公室,一份自行保留

  (五)宣传部

  1 定期以展板形式宣传协会

  2 举行活动前以适当的方式宣传

  3 想院报等刊物投稿宣传协会

  4配合各部门工作,宣传多形式,全方位

  5成立网络宣传小组,搜集网络信息,资源,连接外界

  (六)组织部

  1 理事会例会考勤记录

  2 做好各项工作记录,并交办公室管理

  3 举办活动中组织会员,维持秩序

  4 对各部门进行监督,监察协会内部人员工作

  (七)外联部

  1 在学院范围内协调好与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和各个社团的关系,并加强联系

  2与其他高校同类社团联谊

  3 联系校内外企业,商店及成功人士,寻求合作。

  二、会员制度

  1、 协会面向全院学生招收会员凡是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在校学生,只要遵守本协会章程各条款,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有对创业的爱好和探索精神,对大学生创业有比较独到的见解,思维开阔头脑灵活,即可加入创业协会。

  2 、入会步骤:

  (1)凡在协会招新之时报名登记的`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在籍大学生先进行面试;

  (2)面试通过后,交一寸照片2张和15元会费,领取协会会员证之后即为协会正式会员。

  3 、全体会员一律平等,团结协作,资源共享;会员有权优先或优惠参加协会所组织的一切活动;会员有建议监督协会工作的权利;会员个人或团队有活动议案或创业项目时有与协会管理部门联系并取得协会资金、智力支持的权利;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 、会员应遵守协会基本章程,维护协会名誉,积极参加协会组织和开展的活动;会员之间应互相帮助、支持,实现信息沟通。

  协会章程 篇4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社区村民的主体作用,实现社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纵深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社区是按照“地域相近、资源共享、便于服务、规模适度、群众自愿”的原则,以农村自然村落为依托新组建的村民自治单元。

  第二章 理事会

  第三条 社区组建理事会,理事会下设互助组。

  第四条 理事会设会长1名(可由居住在本社区的村“两委”委员兼任),副会长1名,成员1名。社区理事会主要以社区内村“两委”委员、双带能力强的党员、社会能人、产业大户、“五老”人员等组成。

  第五条 社区理事会在村党总支和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在村民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社区的农村公共服务、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资源管理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一)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社区村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

  (二)发挥社区村民的主体作用,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方针,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提出和实施本社区经济、文化、教育、卫生及其他公共事业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组织召开社区村民会、户代表会和理事会,并执行各项会议所作出的决定、决议;

  (五)组建并领导互助组,积极开展为民服务工作。

  第三章 监事会

  第六条 每个社区组建监事会。社区监事会由社区内德高望重的“五老”人员、公道正派的党员为主,其中党员应占60%以上。

  监事会人员和理事会人员不得交叉任职。

  第七条 监事会设会长1名,成员2名。

  第八条 社区监事会在村党总支和社区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在村民委员会的指导下,对本社区议事、决定及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其主要职责有:

  (一)对理事会执行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理事会服务情况进行监督;

  (三)列席理事会工作会议,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四)收集社区村民的建议和意见,向理事会通报,并向村党总支、村委会、社区党支部反映;

  (五)向本社区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作监督情况工作报告,并监督社区理事会及时进行社区事务、财务公开。

  第四章 选举、工作、奖励与罢免

  第九条 社区理事会、监事会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在本村村民委员会主持下,由社区村民会议或社区户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第十条 理事会成员的任职条件:

  (1)思想觉悟高、政治素质好;

  (2)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3)产业发展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

  (4)公道正派,乐于奉献,热心公益事业;(5)有较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监事会成员的任职条件:(1)政治素质好,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3)为人正直、做事公道,在群众中威信高。

  第十一条 选举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村委会的主持下进行。选举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提名候选人。由社区内的党员、“五老”人员、社会能人等参加的社区村民代表会议海选提名产生。提名候选人差额应占候选人的30%,提名候选人名单应在社区内进行公示。

  (2)审查确定正式候选人。提名候选人报社区党支部审查后,由村“两委”联席会议按20%的差额人选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名单要在社区内进行公示。

  (3)正式选举。由社区村民会议或本社区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会议对正式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按“双过半”(实到会社区选民或户长占应到会村民或户长半数以上,得票数占实到人数的过半数)和得票多的原则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再由理事会成员会议、监事会成员会议分别选举产生各自的会长,报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备案后,在本社区公示。

  第十二条 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理事会提出议案→监事会初审→征求民意→监事会审核→上报审批(经社区党支部审核后,报村“两委”把关)→理事会组织召开社区村民会议或社区户代表会议民主表决形成决议→理事会安排抓好具体实施(监事会全程监督)→在监事会的监督下由理事会公开实施情况和结果。

  第十三条 监事会应当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评议并对优秀理事给予一定的奖励,乡镇政府和村集体应当给予支持。

  理事会成员每年应当至少进行一次述职,监事会根据相关述职情况和平时表现评选优秀理事并给予一定奖励。

  第十四条 监事会可以对述职不合格的理事进行批评、处罚或提出罢免建议,罢免应当经过社区村民会议或社区户代表会议按照“双过半”原则通过。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通过须经社区村民会议二分之一到会选民同意,或社区户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同意。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村党总支、村委会负责解释。

  协会章程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刘陈小学离退休教师协会

  第二条

  本会为刘陈小学离退休教职工的群众组织。本会的宗旨是组织离退休教职工开展各项活动,达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目的。

  第三条

  本会接受刘陈小学校长室管理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在刘陈的离退休教职员工和居住在刘陈的离退休老师,承认本会章程都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

  1.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权、表决权;

  2.参加本会的活动;

  3.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

  第六条

  会员的义务

  1.执行本会的决议;

  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七条

  会员入会、退会自由,会员一年内不交会费,为自动退会。

  第八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经理事会讨论,取消其会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任免

  第九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任务是:

  1.制定和修改本章程;

  2.选举和任免理事;

  3.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审议本会的有关大事。

  第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三年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延期或提前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事项须达到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一条

  理事会由7—9人组成,职权是: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任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3.聘请顾问、名誉会长;

  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5.讨论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理事会的召开一年不少于四次,会议必须有三份之二以上理事参加方能召开,其决议事项须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

  会长和副会长主持召开理事会,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主持召开属下工作组组长会议。

  第十四条

  秘书长、副秘书长协助会长、副会长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第十五条

  本会属下各工作组根据本章程结合本组实际开展工作,办理会员入会、退会手续,并报本会备案。 第四章

  活动内容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老年权益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维护离退休教职工的权益。

  第十七条

  参与“关工委”和其他社会活动。

  第十八条

  开展文艺、体育、旅游活动,举办有关老年人生活的知识讲座。

  第十九条

  出版会刊

  第五章

  经费来源和管理

  第二十条

  本会的经费来源

  1、会费;

  2.捐赠;

  3.政府部门资助;

  4.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条

  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监督,接受社团登记机关和会员代表大会的审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会章程的制定和修改,报社团登记机关和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某小学离退休教师协会章程

  离退休法院工作者协会章程

  广东工业大学离退休人员协会章程

  离退休教育工作者协会章程

  祥霖铺中学退休教师协会章程

  家长教师协会章程

  协会章程

  协会章程 篇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西通管理区计划生育协会是在饶河农场党委、农场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协会领导下的非营利性群众团体,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协助农场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和性与生殖健康工作,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二条:计划生育协会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

  第三条: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会员带动广大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维护会员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发挥广大会员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等的作用,为育龄群众和广大群众服务。

  第二章目标和任务第六条计划生育协会协助农场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推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实现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目标和任务。

  第七条:计划生育协会根据广大群众的需求,努力提高服务工作水平和能力,组织和带动群众走少生、快富、健康、文明之路。

  第八条:计划生育协会按照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更新观念,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机制建设,确保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实现。

  第三章会员第九条:计划生育协会实行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制,凡承认并遵守本协会章程热心计划生育事业的中国公民都有资格自愿申请成为计划生育协会会员。

  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个人须向居住地基层计划生育协会提出申请,经常务理事会半数以上通过,成为当地计划生育协会个人会员。

  第十一条:协会会员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一个人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听取和审议协会工作报告,了解协会工作的权利;

  3、享受有关会员优惠政策和表彰奖励的权利;

  4、对本级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对上级协会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二协会会员有下列义务

  1、遵守计划生育协会章程,参加协会活动;

  2、承担协会分配的各项任务;

  3、致力于实现协会的.宗旨、目标和任务;

  第四章组织第十二条:计划生育协会应根据工作需要选配一名好会长,组织一个议事决策能力强的理事会,健全以会员小组和会员联系户为重点的组织网络,建设一支以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职工、老长辈、青年和科技致富带头人为骨干的会员队伍,围绕群众的需求开展工作,做到组织健全、活动经常、服务优良,并形成风尚。

  第十三条:计划生育协会应依据计划生育队居民自治章程和协会章程,积极参与队居民自治,在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谐管理区建设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第五章经费第十四条:计划生育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各单位、管理区、居民组自筹。组织机构:会长:邵勇会员:赵淑芳杨秀云单少发杨海玲郑东王恩荣

  协会章程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院旅游专业(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景区管理)发展需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z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是在院团委注册,从事旅游活动的专业组织。

  第二章旅游协会的组织系统

  第三条:旅游协会的权利机构是全体会员代表大会,监督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一、全体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

  二、在主席领导下设办公室及各个部。

  三、旅游协会在主席领导下,设相应的办事机构安排各项具体工作。

  第四条:执行委员会议是权利机构、会员代表大会是监督机构。

  一、执行委员会由主建单位任命。

  二、执行委员会议产生执行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

  三、在执行主席领导下,设相应的办事机构进行各项具体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五条:本协会实行会员制。会员分为:基本会员、优秀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有入会退会自由。

  二、会员有监督协会各项工作的权利。

  三、会员有获得本协会优惠待遇的权利。

  四、会员有参加本协会组织各项活动并参加活动的'权利。

  五、会员有交纳会费的义务。

  六、会员有遵守本协会章程和维护本协会声誉的义务。

  第四章旅游协会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旅游协会有参加注册协会举办的全国或地区比赛的权利。

  第八条:旅游协会有获得注册协会可能提供的经济或技术援助的权利。

  第九条:旅游协会有遵守注册协会制定的章程和法规的义务。

  第十条:旅游协会有保证注册协会举办的各种比赛和活动顺利进行的义务。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章程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z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解释。

  二0一四年XX月X日

  协会章程 篇8

  一、名称:z职业技术学院足球协会

  二、性质:

  1、z职业技术学院足球协会是学院内从事足球运动的学生自愿结成的唯一的全院性的学生团体组织;

  2、z职业技术学院足球协会接受学院团委的指导与监督管理;

  3、z职业技术学院足球协会是唯一代表本学院的足球团体。

  三、协会机构设置:

  1、设辅导老师一名;

  2、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部长四名在会员大会上实行差额选择,有效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

  四、各机构职责:

  1、会长:统筹安排全局监督指导协调各部工作计划及实践,主持召开重要会议协助校团委定期开展活动等工作;

  2、副会长:协助会长日常工作协调各部工作,三名副会长分管各校工作,每次例会通知会议人员,监督会议考勤;

  3、宣传部:负责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为师生和同学的交流起到喉舌作用,做好宣传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4、外联部:负责联系安排校内、校际的足球比赛,负责协会开展系列活动涉及的额外资金,积极贯彻“走出去,引进来”的外联宗旨;

  5、竞赛部:策划活动,制定活动规则,维持活动纪律,处理比赛中的异议,统计并整理每年一度的“大千足球杯”赛的比赛数据。

  6、组织部:提议组织各种足球友谊比赛,编排比赛日程,组织安排会员训练,积极组织各项活动调动会员积极性。

  五、主要负责人任免:

  1、足球协会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2、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有重大违反纪律的干事,协会工作不能履行自己的职责将由辅导员或会长决定其任免处分;

  3、一般任免由会长提出并召开会议,由协会全部干事投票决定其任免。

  六、协会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宣传贯彻校团委会议精神密切联系各系学生参加活动,听取及时反映会员的意见和需要,自觉维护学校和协会声誉;

  3、协会应及时定期开展各种活动,调动会员们的.积极性。

  七、人员考核制度与标准: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有较强的组织工作的能力;

  2、为人热情、诚恳,责任心强;

  3、有较高的集体荣誉感,待人友善;

  4、每年定期举行换届选举。

  z市职业技术学院足球协会

  协会章程 篇9

  碧流河乡农民用户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奇台县碧流河乡农民用水户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碧流河乡全体用水户通过民主方式组织起来的从事农业供水管理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是地方性、非利益性的互助合作用水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实行工程自我管理、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独立核算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以用水户为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全心全意提供有效的农业供水服务,促进农业稳产高产和节水高效。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碧流河乡人民政府和奇台县水利局及碧流河水管站的具体指导和帮助,接受奇台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业务工作。

  第五条本协会的住所:碧流河乡政府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业务范围。

  1、全面负责协会辖区内灌溉工程的建设、维护、运行、管理和供水调度。

  2、负责供水到户工作,向用水户供水并公开水费、水价、用水方量。

  3、为用水户提供与水利及灌溉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以斗渠渠系水文边界为基础组建,在此范围内的受益农户户主经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成为协会会员,协会成立时申请入会的农户,今后在申请入会时,必须按规定补交前段工程部分建设和管理费。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本渠系范围内用水户;

  2、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3、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1、用水户提出申请;

  2、协会执行委员会或筹委会审查通过;

  3、协会执行委员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用水权;

  2、选举和被选举为会员代表的权利;

  3、向协会反映意见与要求的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按用水量交纳水费;

  2、执行协会各项决议,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3、节约用水。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向执行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并交回会员证,退会农户不再享受协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犯本章程的行为,经执行委员会讨论予以除名,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相应终止。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协会设七个用水组,为:东戈壁用水组;永丰渠村用水组;洞子沟村用水组;塘坊门村用水组;南沟村用水组;皇宫村用水组。用水组灌溉区域的划分一般以斗农渠水文边界及行政村管辖区域为基础。

  第十五条各用水组通过灌溉区域内所有会员参加的用水组会议选举产生若干名代表。根据用水量、灌溉面积的大小,兼顾地理位置,每个用水组由一名用水组首席代表(组长)、2名副组长(其中一名副组长由水管站下派配水员担任)、财务人员及若干名委员组成的用水组委员会。委员由代表通过协商或选举产生,委员会领导本用水组的其他代表进行工作。

  第十六条用水者代表同时也是用水组的管水员,其主要职责是:

  1、参加用水者代表大会,执行用水者代表大会的决议。

  2、制定和上报本用水组的用水计划,负责本用水组的灌溉调度,平衡用水户之间的利益,协调解决用水组内的水事纠纷。

  3、根据协会的工程维修计划和要求,组织本用水组用水户做好内部灌溉工程的维修和管理工作。

  4、负责或协助协会做好本用水组水费的收交工作。

  5、及时反映用水户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用水组的会员大会是用水组的决策机构,其职责为:

  1、选举本用水组的用水者代表(管水员)。

  2、审查和通过本用水组的用水计划。

  3、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审查和决定本用水组工程维修和集资兴建灌溉设施的方案。

  第十八条用水组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例会,如果用水组内有2/3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用水组会员特别会议,特别会议的职权与例会相同。

  第十九条用水者代表(含首席代表)辞职,需事先写出书面申请。首席代表辞职由执委员批准,用水者代表辞职由用水组会员会议批准,在未得到批准之前,必须继续履行其职责。如果用水者代表缺员,应及时召开用水组会议补选。

  第二十条由各用水组的代表组成本协会的用水者代表大会,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11名代表组成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2名,委员8名,主席是本协会的法人代表,负责全面工作;副主席及委员实行分工负责。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最高权利机构是委员(用水者)代表大会。

  其权利是:

  1、选举和罢免执委会成员;

  2、决定执委会成员的报酬;

  3、审查、通过执行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计划、用水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4、审查执行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决算;

  5、审议通过或修订协会章程;

  6、划分协会用水组;

  7、负责制定用水组的运行规则。

  第二十二条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1—2次,执行委员会有权决定临时召开代表大会或者2/3以上的正式会员代表向执行委员会提出召开代表大会时也可临时召开。代表大会必须有2/3以上的正式代表出席,协会代表大会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正式会员代表表决,获得半数以上赞同方可有效。

  第二十三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经业务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的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四条执行委员会是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五条执行委员的职责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向其汇报工作;

  2、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3、聘用协会工作人员;

  4、制定与执行协会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用水管理制度,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5、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工程维护,财务收支计划及其他工作计划,提交委员代表大会审批后执行。

  6、全面负责本协会管理范围的灌溉管理工作,并承担资产的保值责任。

  7、负责协调本协会内外部关系。

  8、负责调解和处理灌溉中的水事纠纷。

  9、任免用水组代表及首席代表;

  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六条执委会成员必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一定的社会经验及组织领导能力,具备一定的农业灌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热爱灌溉事业,作风正派,公正廉洁,勤奋敬业,群众威信高,全心全意为用水者服务。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具有完成民事行为的能力。

  第二十七条执行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执委会委员候选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执委会成员辞职,需先提出申请,经用水者代表大会批准,在批准前应继续履行其职责。如果执委会成员缺员,应及时召开用水者代表大会补选。

  第二十八条为保证协会高效、有序地运转,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协会在乡政府农民用水者协会领导小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支持、监督、保证用水者协会按章办事,协调各方关系,调节处理用水者协会报告的水事纠纷,领导小组成员不在用水者协会领取报酬和报销费用。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1、会员交纳的水费。

  2、政府资助。

  3、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本协会按国家政策规定及本协会《水费收缴办法》收取水费。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管理的渠系及其附属建筑物工程为本协会使用的固定资产,依国家有关法规及本协会制定的《工程管理规定》予以管护。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合格财务人员,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三条本协会换届或法定代表人离任之前必须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单位财务审计。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五条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由执行委员会负责提出修改意见,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六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天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七条协会在1/2以上会员代表提出解散意见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执委会提出终止协议。

  第三十八条执委会提出的终止协议须经代表大表决通过,并报业务部门审查同意。

  第三十九条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后的活动,进行资产移交。向资产监管单位办理资产和档案移交手续,进行资产移交。

  第四十条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会会员的要求进行处理。

  第八章监督和奖惩

  第四十一条本协会接受供水单位、乡下府及有关部门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前提下的监督与指导。

  第四十二条本协会对工作卓有成效的会员及工作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三条本协会对不履行章程中规定的会员义务的会员,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代表及工作人员给予处罚。处罚分为以下几种:限期恢复或改正,赔偿损失,减少供水,停止供水,罚款,送司法部门处理等。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经20xx年10月13日召开的用水者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由协会执委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自社会团体登记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协会章程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计划生育协会是在村两委领导下的为计划生育服务,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群众团体。

  第二条:计划生育协会坚持对党的十四大精神为指针,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和任务,开展群众性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二章任务

  第三条:团结与组织热心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各人士和志愿工作者,为控制人口为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为繁荣本村作出贡献。

  第四条: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咨询活动,普及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普及人口理论知识,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优教知识,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第五条:组织理事会和会员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第六条:会同有关单位,编印计划生育方面宣传资料,组织宣传刊。

  第七条:开展与外地合作交流活动,根据情况同兄弟村计划生育组织建立协作关系。

  第三章组织

  第八条:计划生育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九条:计划生育协会代表大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由各级计划生育协会选出的代表、团体代表和特邀代表组成。

  第十条:协会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听取和审查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修改章程;

  三、选举理事会理事。

  代表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一条:协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负责执行代表大会决议,领导协会的工作。

  理事会职权:

  一、召集代表大会;

  二、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三、制定组织规章和其它规章;

  四、选举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决定秘书长;

  五、决定其它重大问题。

  理事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理事缺额时,由缺额理事所代表的地区单位提出继任人选,报常务理事会批准。

  第十二条:协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由22人组成。设名誉会长、会长各1人,副会长2人,秘书长1人。在理事会休会期间,常务理事会执行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常务理事会的职权:

  一、召集理事会;

  二、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制定下一年工作计划;

  三、聘请、决定和任命工作人员;

  四、决定其它重要问题。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常务理事会议。由会长或副会长召集,日常工作由秘书长主持。

  第十三条:会员和团体会员

  会员:凡积极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专业人员和热心于工作的各界人士,承认会章。由本人申请或有理事会推荐,经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可成为会员。

  团体会员:从事与计划生育活动有关的组织和部门,经申请,由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可成为团体会员。

  第十四条: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的建议的权利。

  第十五条:会员、团体会员有执行本协会决议,学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科学知识,接受协会委托、执行一定任务参加协会活动的义务。

  第十六条:会员可以申请退会。被剥夺权利者,其会籍自然取消。

  第十七条:镇计划生育协会是基层群众团体,业务上受县计划生育协会的指导。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协会经费,主要来自村统筹,个人和社会集团的捐赠。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杭埠镇计划生育协会代表大会通过。

  协会章程 篇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株洲市一中教职工体育运动协会(简称一中体协),是株洲市一中工会委员会领导下的教职工体育运动爱好者自愿参加的群体性组织。

  第二条 一中体协以团结广大教职工、相互学习、增进友谊,积极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开展,不断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体育生活,努力促进教职工身体素质的提高为目的,努力推动文明、健康、和谐、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建设,为加强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第二章 任 务

  第三条 协会的主要任务

  一、认真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积极组织开展教职工群众性体育活动。

  二、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业余性质的各体育专项俱乐部,审定各专项俱乐部的训练计划、比赛计划,检查计划落实情况,并负责各专项俱乐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协助各专项俱乐部开展与兄弟学校、社会各界的体育竞赛和交流活动。

  四、协助参与校教职工各专项体育代表队的组织和建设。

  五、努力完成学校及校工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 会 员

  第四条

  一、凡承认本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本会活动的.本校教职工均可自愿申请入会。

  二、本校教职工欲加入本会者,需本人申请,并填写“申请入会登记表”,由学校工会审核批准。

  三、会员有退会的自由。会员要求退会,经协会讨论决定后予以公布。如果基本不参加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五条 会员应积极参加协会各专项俱乐部组织的各种活动,坚持业余训练,不断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增强身体素质,并注重体育道德风尚的培养和提高。

  第四章 附则

  第六条 协会(包括各项专项俱乐部)经费来源。

  一、协会自筹;

  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知名人士资助;

  三、学校工会对协会开展各项活动的奖励。

  第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株洲市一中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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