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问题整改报告

时间:2024-11-22 09:22:50 整改报告 我要投稿

【优】绩效评价问题整改报告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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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绩效评价问题整改报告2篇

绩效评价问题整改报告1

  贵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于20xx年3月对我局20xx年度文物保护资金绩效评价和20xx-20__年度文物保护资金进行了审计。6月6日,贵局发出浙文物函〔20xx〕206号文件,提示我局在使用专项资金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对此非常重视,即刻开展了审计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审计整改工作小组

  我局在认真分析问题的基础上,结合资金使用实际情况,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潘春方为组长,局文化遗产保护科科长陈伟阳、新昌县博物馆馆长张斯鸿为副组长,赵菊芹、何中梁、徐梦、潘晖、吕越双、徐婉仪六位同志为组员的整改工作小组,负责本次整改工作。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项目管理制度方面

  存在的问题:

  1、新昌城墙修缮工程。①工程进度延期,合同规定施工完成时间为20xx年4月,但由于“施工场地无法移交、围护封闭导致施工延期”的'问题,需延期50天左右。②合同签订未写日期。

  2、大佛寺数字化保护项目和预防性保护项目。数字化、预防性保护项目开标的监督人未及时签字。

  3、回山建筑群修缮工程。回山建筑群的省保资金设计费用和施工费用混用。

  整改情况:我局已积极与施工方沟通,排除施工延期等问题,推进工程施工进度。同时,建立专门的项目管理监督制度,杜绝合同未签字、未写日期等情况,并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我局今后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做好项目的实施计划管理、过程管理、变更调整管理、采购管理、验收管理、监督管理。

  (二)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方面

  存在的问题:

  1、新昌城墙修缮工程。我局于20xx年11月将191万省补资金分配给南明街道,但因属地管理等问题未协商好,南明街道于20xx年11月才将191万打给城投公司,截止20xx年底共支付5.8万。

  2、大佛寺数字化保护项目和预防性保护项目。由于数字化保护项目验收效果不及预期需要进行整改,预防性保护项目受大佛寺石弥勒维修项目影响,工程进度也有所延后,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

  整改情况:我局已与施工方沟通,积极推进项目进度,在今后将加强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对项目实施单位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督促属地管理部门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确保资金按进度及时、合理支出,提高资金预算执行率。

  三、下一步工作

  通过这次检查,我局发现了在项目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上存在的漏洞,为后续项目作出了警示。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文〔20xx〕178号)、《浙江省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文〔20xx〕54号)、《浙江省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教〔20xx〕2号)等文件的学习和执行,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制度的落实与监督,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同时在项目开展中,提高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率。

绩效评价问题整改报告2

  一、城乡一体化调查记帐户调查补贴

  (一)项目实施方案:县统计部门根据全县住户调查记帐情况开展,按季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县统计部门按照补贴标准,并按季度发放到位。目前全县住户调查共12个调查点,120户记帐户,人均调查补贴110元/月,措施电子记帐户再加通讯费80元/月。

  (二)预算测算依据及标准:目前全县住户调查共12个调查点,120户记帐户,按每户190元/月补贴标准。

  (三)资金来源:本级财政安排。

  (四)项目历年执行情况:20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33.04万元,实际发放补助经费33.04万元;20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33.04万元,实际发放补助经费33.04万元。

  (五)20xx年执行情况:20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32.04万元,实际发放记帐费、电子记帐通讯费及辅助调查员补助共计29.02万元;占实际执行率88%,自评得分9分.

  二、全县首席和辅助统计员及规模以上联网报企业人员补助

  (一)项目实施方案:县统计部门根据全县首席和辅助统计员、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县统计部门按照补助标准,一次性发放全年补助经费。目前全县首席和辅助统计员岗位人数共计151人,纳入补助范畴联网直报企业49户。

  (二)预算测算依据及标准:首席统计员16名,按每人每月220元补助标准;辅助统计员135人,按每人每月180元补助标准;联网直报企业50户,按每年每户补助1000元标准。

  (三)资金来源:本级财政安排。

  (四)项目历年执行情况:20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44.52万元,实际发放补助经费38.36万元;20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45.48万元,实际发放补助经费38.81万元。

  (五)20xx年执行情况20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49.99万元,实际发放补助经费38.81万元。实际发放乡镇首席统计员、村委会辅助统计员及联网直报企业等累计发放补助39.37万元,全年执行率79%,自评得分8分。

  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

  (一)项目实施方案:县统计部门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部署情况,依据我县普查工作需要,分阶段支付相应的普查经费。

  (二)预算测算依据及标准:

  (三)资金来源:本级财政安排。

  (四)项目历年执行情况:20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170万元。

  (五)20xx年执行情况:20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17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万元,20xx年普查购置普查装备宣传等全年实际使用经费133.08万元,执行率为78%,自评得分8分。

  四、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

  (一)项目实施方案:县统计部门根据视频会议项目运行情况,按照协议规定,一次性支付项目租用经费1.6万元。

  (二)预算测算依据及标准:根据江西省统计局赣统字【20xx】183号文件规定“全省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采用租用方式使用江西移动云视讯会议平台服务建设省市县三级视频会议系统,每会场每年租用经费1.6万元整。

  (三)资金来源:本级财政安排。

  (四)项目历年执行情况:20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1.6万元,实际发放补助经费1.6万元;20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1.6万元,实际发放补助经费1.6万元,20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1.6万元,实际发放补助经费1.6万元。

  (五)20xx年执行情况:20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1.6万元,实际发放补助经费1.6万元。执行率为100%,自评得分10分。

  五、全国脱贫攻坚普查经费

  (一)对接省、市工作部署,协调我县各部门人力物力资源,确保及时接收上级统计机构传达的.工作要求,保障脱贫攻坚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预算测算依据及标准:根据全县贫困户总户数、总人口数配备普查所需的PAD等普查设备的数量。

  (三)资金来源:本级财政安排。

  (四)项目历年执行情况:20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30万元。

  (五)20xx年执行情况:20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30万元。普查宣传,装备等购置费用实际支出26.6万元,全年执行率89%,自评得分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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