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30 15:07:32 制度 我要投稿

医疗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在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通用1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疗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医疗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篇1

  一、大型医疗设备定义及分类

  1.本制度中大型医疗设备是指:单机价值超过人民币万元以上(重点十万元以上)用于医疗急救、诊断、治疗和医学科研设备。

  2.根据维修工程人员分工而将上述设备分为:

  X线诊断机械设备类;

  监护及手术室设备类;

  呼吸、麻醉核医学、眼科及碎石设备类;

  超声诊断及检验设备类;

  呼叫及常规设备类;

  消毒及常规设备类;

  二、设备保养管理方法(三级保养)

  1.一级保养:使用科室指定专人对所使用的设备,每天进行表面除尘和基本参数校正。

  2.二级保养:主管工程师配合并指导使用设备科室专管人员对设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设备内部清洁和技术参数校正。

  3.三级保养:主管工程师对所分管的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参数校正。

  三、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1.设备维修实行专人分工负责制。

  2.维修负责工程师对所管设备要及时认真做好:设备开箱验收登记、设备索赔登记、保修期内维修登记、保修期到期前设备状况总结、设备维修情

  况登记(自修或外修)、关键零配件来源记录、设备清洁及消毒方法。

  3.维修负责工程师对所管设备,应尽可能采取下修方式(除故障特别复杂外)。

  4.维修中由于故障特别复杂或零配件采购困难,主管工程师应及时通知设备使用科室,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5.维修中遇到难以判断或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主管工程师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仪器维修组应及时召开问题讨论会,群策群力解决问题。

  6.对返修率高的医疗设备,维修技术人员也应及时向上汇报。

  7.维修工程人员应严格把好报废设备鉴定关。

  8.仪器维修组长应定期对下属的工程文件档案进行审核。

  9.工程文件档案实行维修负责人保管方法。

  10.维修电路图实行集中管理方法。

  11.维修工程人员应经常与所管设备的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和保养工作交流,积极听取设备使用人员对所用设备的反映,从中判断设备的使用现状。

  12.维修工程人员还应经常与厂商维修工程人员进行联系和交流,虚心求教,尽最大可能地了解所管设备的常见及特殊故障的判断及维修方法。

  13.维修工程人员应及时了解所管设备代理商或维修工程师的变更情况,并及时与新的代理商或工程师取得联系,以保证零配件的索取和维修联系。

  四、维修及保养工作的落实及监督

  1.医疗设备科仪器维修组长负责针对各类不同设备,制定保养工作要点及程序。

  2.该组长根据设备返修情况,调整保养周期。

  3.仪器维修组定期召开“设备状况讨论会”,重点找出维修及保养工作中的漏洞并加以弥补。对维修及保养工作不负责任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及时的批评指正。

  4.仪器维修组长不定期地对全院大型医疗设备进行巡视,充分听取使用设备科室的意见及建议。

  5.工程技术人员下修及保养工作结束后,需填写工程登记表,在表中详细写明工作过程及结论。并由使用设备科室专管人员签字确认。

  6.设备的返修率作为维修工程人员的工作考核标准,直接与晋级及医院奖励挂钩。

  医疗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篇2

  1、对使用科室提出的设备维修申请,维修人员应及时予以响应和处理。维修完毕后,维修人员应详细填写维修记录,科室签字确认后恢复使用。

  2、对无法解决的或疑难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积极联系院外专业人员。

  3、对急救设备,维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推诿,而应积极抢修保证临床第一线需要。

  4、使用科室要按规定做好医疗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并定期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5、定期深入科室对所负责的仪器设备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6、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预防性维修保养(PM),降低设备故障发生的概率。

  7、对保修期内或购置保修合同的设备,要掌握其使用情况。出现问题时,及时与保修厂方联系,对维修结果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并检查保修合同的执行情况。

  8、应做好休息时间和节假日的维修值班,确保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均能处理突发的维修要求。

  9、保持工作区域的安全与整洁。保管好各种维修工具、仪器,防止丢失损坏。定期召开业务碰头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学习,研究、分析维修中的疑难问题,交流维修心得。

  医疗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篇3

  1职责

  1.1全院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由信息设备管理部负责和承担。

  1.2使用科室的重要设备(包括急救设备及大型贵重设备)应有专人保管、操作人员人,该保管、操作人员要对仪器实行一级保养,即每天的清洁除尘,机械运转应按时润滑,开机前检查各种工作条件是否具备?经验证无误后可开机使用。其他仪器的操作人员对使用的仪器也要做一级保养工作,科室设备负责人要经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设备信息管理部。

  1.3 设备信息管理部主任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全院医疗设备各级维护和保养工作。设定切实可行的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表,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1.4 设备信息管理部定期(2次/年)对全院的医疗设备(主要是急救设备及重要设备)进行预防性维护,在巡查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记录巡查结果,由使用科室负责人或设备负责人确认签字后交设备信息管理部保管。

  1.5 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医疗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临床使用科室有医疗设备需要维修,及时上报设备信息管理部,维修人员要尽快组织力量检修或请厂商维修,修理完毕,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行?告知使用科室。

  1.6 凡大型贵重设备和急救设备尽量与供应商签订保修或保养合同,厂商技术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临床工作顺利进行。

  1.7每年年底针对使用科室操作人员及科室设备负责人的保养状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有关职能科室。对厂商技术人员保养状况也进行考核。

  2 工作流程

  2.1使用科室的重要设备(包括急救设备及大型贵重设备)及常规设备应由保管、操作人员对仪器实行一级保养,即每天的清洁除尘,机械运转应按时润滑,开机前检查各种工作条件是否具备?经验证无误后可开机使用。

  2.2设备信息管理部定期(2次/年)对全院的医疗设备(主要是大型贵重设备和急救设备)进行预防性维护,在巡查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记录巡查结果,将结果记录。

  2.3凡大型贵重设备、急救设备及重要设备尽量与供应商签订保修或保养合同,厂商技术人员定期(1~2次/年)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2.4每年年底针对使用科室操作人员及科室设备负责人的保养状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有关职能科室。

  医疗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篇4

  一、各科室设备应指定专人保管和维护,并有登记记录以备查考。

  二、定期巡回检查。对重点设备进行定期预防性检查,半年一次。

  三、新购高档设备,在操作人员外出学习的同时,应派出设备维修人员学习维修技术。

  四、保修期内的设备,进口和高级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盲目拆卸,对其故障要及时报请有关领导研究处理。

  五、属技术监督局强制统一计量的设备、仪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验。

  六、急用设备,应突击加班修理。

  七、维修人员不能完成任务或因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或纠纷的,要根据情节追究其经济责任。

  八、科室人员违章操作或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维修人员发现后,根据事实与损失大小报请领导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九、设备技术人员应参与设备、仪器的安装、调试、验收,并积极与厂家或公司派来的技术人员合作,熟悉该设备性能,以便日后保养、维修。

  十、建立维修登记制度,万元以上的设备建立使用、保养、维修档案。

  十一、设备技术人员在工作时应注意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

  医疗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篇5

  一、装备处设备维修部负责全院医疗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装备处设备维修部维修技术人员应定期对所负责的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三、各科室医学设备出现故障时,由使用人员及时向设备维修部报修,说明设备所在科室、设备名称、故障现象等情况。

  四、设备维修部设有专人值班,负责接待日常业务和应付紧急维修任务,值班人员接到报修任务,要做好报修记录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对急修设备、抢救设备优先处理,做到随叫随到。

  五、维修人员接到维修任务,根据设备故障情况带好维修工具尽快到现场维修,设备修复后,由使用人员验收设备正常工作,填写仪器维修记录单,设备交付科室使用。

  六、对现场不能修复的大型、急救设备,维修人员及时逐级上报组长和设备维修部负责人,组织人员抢修,需要外修或购置特殊配件时,由使用科室填写《科室购置配件、维修申请表》报批执行。

  七、对设备常用的零配件、易损件等,设备维修部制定配件目录,组织论证、比价后由设备管理科统一采购、入库,根据科室需要按招购置/领用,列入使用科室支出。

  八、维修技术人员应对所修理的医学设备做出鉴定,凡属使用科室违章操作或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坏,要及时上报,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未经装备处批准,任何人不得维修医院设备,因私自维修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十、医疗仪器设备因老化或不能修复等原因需报废时,按照医院报废制度执行。

  医疗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篇6

  一、医院的医疗设备、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化学试剂及其它医疗应用物资,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制。

  (一)、医院的医疗设备,实行专管共用的原则。设备科负责全院医疗设备、器械的采购、验收、资料归档及仪器的定期检查、维护,负责仪器消耗品、维修材料的统一采购、供应。

  (二)、设备的配置和调配,经院长办公会议决议同意后,由设备科具体办理。

  (三)、制定严格的使用制度,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操作规程,操作培训达标后,方可独立上机操作。各科负责仪器设备的保管、日常维护及常规技术检查。

  (四)、医疗设备的申购资料、投标文件、采购合同、验收档案(含安装、使用、维修说明书),设备科应按照规范标准归档保存;但采购价格达到30万元设备的申购资料、投标文件、采购合同、验收档案(含安装、使用、维修说明书),设备科应提供一套完整的资料,移送医院综合档案室集中保管,确保意外事件发生时的商务资料、技术资料的应急救助性。

  (五)、对于赠送、科研合作、临床试用或验证的医疗仪器设备,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经医务部和设备管理委员会审核,经院长批准后执行。如违反规定自行利用,造成医疗事故或医患纠纷,由使用科室承担全部责任,并且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

  二、医疗仪器设备的管理

  医院业务科室根据临床、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按年编报年度设备申购计划,由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备科)汇总后,交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讨论,根据医院年度预算计划形成年度采购预算计划,并由院长审批后执行。

  (一)、申购

  1、申购十万元以下医疗仪器设备,申购科室填写《医院医疗设备申请购置表》;申购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医疗设备,申购科室填写《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若申购的医疗仪器设备属于列入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品目的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还应填写《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申请表》,和填写四川省卫生厅制《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申请表》,并编写可行性论证报告。上述材料交设备科汇总后,提交设备管理委员会;经设备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非甲、乙类医用设备由设备科组织并按医院采购预算计划进行购置,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报卫生部、四川省卫生厅取得配置批复后执行。

  2、《院医疗设备申请购置表》和《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由科主任、护士长及科室管理小组成员签名确认。

  3、申购十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由申购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及科室管理小组完成申购论证,十万元及以上医疗设备由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按国家政策及医院制度完成申购论证。《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主要内容:

  (1)拟购医疗仪器设备品名、国产或进口、参考价格等。

  (2)拟购医疗仪器设备的主要功能配置和技术参数要求。

  (3)申购理由、主要用途及对临床科研工作的作用。

  (4)拟购医疗仪器设备的经济效益预测。

  (5)拟购医疗仪器设备配套条件是否具备。

  (6)拟购医疗仪器设备的人才培养与储备情况。

  (7)拟购医疗仪器设备维修技术力量保证及维修途径。

  (8)如拟购进口医疗仪器设备,结合工作需要,与国产同类设备比较,说明购买理由。

  (9)拟购医疗仪器设备的医疗技术发展前景(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质量安全性)。

  (二)、审批

  十万元以下医疗仪器设备由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决定;十万元及以上医疗仪器设备由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审批决定。

  对紧急情况或临床急需的医疗仪器设备,由使用科室提出紧急采购申请,应该优先办理,但必须办理规定程序的审批。

  (三)、采购

  设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备科)依据国家政策法规及医院制度,按设备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的采购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廉洁自律,完成医疗仪器设备的采购。使用科室不得擅自向厂商承诺采购医疗设备,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有关人员承担。若采取试用方式,试用后仍需按照本管理制度进行采购,对未中标的试用设备,医院不承担对其使用损失的补偿。采购方式分为:

  1、公开招标采购: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医疗卫生项目分别是: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医用直线加速器、数字X射线摄影装置(DR)、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SPECT)、超声波诊断仪、伽玛刀(γ-刀)、磁共振成像装置(MRI)。

  2、邀请招标采购(询价采购):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特点是:邀请的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遴选推荐的仪器设备的市场应用公信度好;产品档次具有可比性;性能稳定、功能齐全,完全满足临床学科规划的要求。

  3、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医院向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医院领导批准,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1)新技术、新开展项目,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利权,且无其他适合替代设备的。

  (2)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以及专机专用消耗材料,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3)在原招标的范围内,由于学科发展需要追加配置,为了保证设备的系统性和具有降低配置成本的。

  (4)预先声明可能对原采购配置保留分段追加配置意愿的。

  (5)医院有充足理由认为只有从特定供应商进行采购,才能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

  (四)、验收

  厂商代表、设备科工程组技术人员、档案员与使用科室工作人员共同完成验收工作。对列入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品目的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等,应由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机构进行。填写《医院设备验收记录表》,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填写《培训合格证明》,收集齐全相关档案资料后整理存档。对于紧急购置不能按常规程序验收的设备,报请院领导审批同意,可简化手续,但必须补办验收手续。对违反验收管理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医疗伤害事故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进口仪器的验收

  (1)按合同规定期限,货到时应及时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通知供应商或生产厂商委派业务人员到现场,与医院设备科、使用科室三方开箱验货,按装箱单所列项目逐项核对,并做好验货记录,共同签字确认。如发现短缺、破损、或与招标内容不符的,应及时通告供应商或生产厂商及时处理或索赔。

  (2)产品必须具备进口产品报关单复印件、商检报告及说明书(或用户手册)等相关资料。

  (3)安装、调试合格后,必须作好书面记录,双方签字、留存,然后交付接收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因质量问题产生的故障,应按合同规定及时通知供应商或生产厂商进行修理或更换,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经济及其它损失)应按合同规定交涉办理。停机修理耗用的时间应要求相对延长保修期。

  2、国产仪器的验收

  (1)凡在医疗器械公司购买的设备仪器,如型号、规格、应配备的附件、配件等验收不合格,拒绝接收,立即办理换货或退货。

  (2)直接向生产厂商订货时,有关产品质量要求、附属装置的配备以及途中损耗验收不合格,应拒绝接收,拒绝付款,退回原厂或由原厂来人处理等,通过双方协商议定的事项必须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规定,照章办理。

  (3)验收时须注意发票上的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是否与实物相符,价格是否与合同或协议相符,如不符合应及时与售货方联系、交涉,或拒付货款。

  (五)、使用和管理

  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爱护仪器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及设备科,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处理。

  1、设备科要协助仪器设备的使用科室结合本科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日常维护制度、保管规则和应急预案。

  2、建立《万元以上在用医疗设备单机运行管理记录本》,对应用、工作量、维护、故障、维修和分析评价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3、仪器设备应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建立科室仪器设备台账、仪器设备的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记录本等,对使用人员要进行培训;列入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品目的甲、乙类等大型医用设备,操作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如因工作调换,应办理移交手续,换新人员必须培训合格方可上机。

  4、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和使用程序,按使用规程操作,非指定人员严禁上机操作。

  5、大型医疗设备或对临床影响很大的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或恢复正常时,均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员,通知医务部和临床科室,避免给病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设备科应积极组织抢修。

  (六)、保养和维修

  1、各科室的仪器设备,保管人员应熟悉其一般性能和结构,随时进行清洁卫生和一般的保养工作,经常保持仪器的整洁美观,完整无损,保证随时备用。对不经常使用的仪器应每周通电开机一次。

  2、设备专职维修人员对正常运行的仪器设备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查询,每年对全院仪器设备组织轮流全面保养一次,及时发现问题并适当处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仪器设备发生临时故障时,操作人员按《操作手册》或主动与专业工程师电话指导维修仍无法自行恢复正常的,应及时报告设备工程组组织维修。对使用科室提出的设备维修申请,维修人员应及时予以响应和组织处理。维修完毕,维修人员应详细填写维修记录,并通知使用科室恢复使用。维修人员要经常主动到各科室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4、对急救设备应积极组织抢修,维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对无法解决的疑难问题应及时上报。

  5、产品如因处于保修期间或其它技术原因,需要邀请专业技术人员来院或移送院外维修的,应该征求使用科室同意,并报请院领导审批后执行。设备工程组责任人应主动做好协调工作,对维修过程做好相应记录,并检查保修合同的执行情况。

  6、凡通过维修的仪器设备均应作好详细的维修记录,归档备查。

  7、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预防性维护(PM),针对每类设备的特点,制定预防性维护计划和程序,并做好数据记录,必要时对预防性维护后的设备进行重新校准。

  8、做好休息和节日期间的维修值班,确保休息和节日期间均能处理突发的维修要求。

  9、定期开展业务学习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学习,研究、分析疑难问题,积极参加各类医疗仪器其设备的维修培训。

  (七)、设备操作培训制度

  熟练操作仪器设备是对操作者的基本要求,设备购置的前后以及在使用设备的过程中均应对操作者进行培训和教育。

  1、使用科室在购置设备前要确定设备操作人员以及日常维护保养人员(论证报告中注明)。

  2、操作人员应在设备购置前熟知设备性能,具有实际使用过或进修操作过同类设备。

  3、设备招标谈判时,应该有明确的生产厂商提供相应的操作与应用培训、售后持续的技术支持等内容。

  4、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毕进行试运行培训,使用科室应组织操作人员现场培训演练,包括操作与技巧、日常维护、常见故障排除等基本内容。

  5、培训合格后,培训师应填写培训要点和演练合格纪要,并由受训人员签字确认,交设备科作为设备验收内容之一同时存档。

  6、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员如遇操作或应用方面的新问题,应及时向设备科报告,设备科应积极协调指导或组织再培训。

  7、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严禁粗暴操作,医院组织落实长期性的操作培训和继续教育。

  8、操作人员应爱护仪器设备与器械,如不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设备与器械损坏,按相应赔偿制度执行。

  (八)、医疗设备使用成本效益分析制度

  1、设备科对全院医疗设备的成本效益情况进行监控,考核、收集营运资料,为医院合理配置医疗设备提供决策依据。

  2、凡价值在10万元及以上的并具有收费项目的医疗设备,必须每年进行经济效益分析。

  3、按照医院规定期限,各临床科室组织认真填写《医疗设备单机成本效益分析表》,并于次年2月1日前交设备科。

  4、设备科会同财务科根据各临床科室提供的数据,核实医疗设备的年利润、年利润率、成本回收率等,组织对照申购论证指标做好评价工作,设备会计根据评价意见,统一制作全院医疗设备经济效益分析报表,并呈送院领导审阅。

  三、医疗仪器设备消耗材料、维修零配件及其它物资的管理

  (一)、坚持计划性为主,做到既保证医疗、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又减少库房积压,增强医院资金周转,各科室根据医疗业务开展情况(特别是新技术项目),向设备科提出全年度医疗仪器设备消耗材料、物资需求计划(可以分期采购)。

  (二)、库房应有一定的贮备量,但贮备最多不超过一个季度的使用量,要加强计划采购,避免盲目性,注重质量,注重效期,监控入出库异动产品,厉行节约。

  (三)、采购员依据计划和签约合同采购医疗仪器设备消耗材料、物资,应该与库房管理员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再递交设备会计办理入库,做到“发票、入库凭单、实物”三者一致。

  (四)、验收入库的医疗仪器设备消耗材料、物资要及时登账,按规定标准存放,做到定期盘点,账物相符,发放物资按先进先出原则,防止霉烂、损坏、变质、积压浪费。

  (五)、库房禁止闲杂人员入内,严禁吸烟,注意防火、防爆炸、防鼠、防盗。

  (六)、各科室领用医疗仪器设备消耗材料、物资、维修零配件,均应填写《临床科室卫生材料领用申报表》,必须经领用科室主任、护士长或其授权人员签字认可。设备会计办理出库下账后,与出库单据一起转交库房管理员妥善存档与核发物资。

  四、设备报损报废制度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医疗仪器设备,应准予或强制报废:

  1、经检测、维修后,技术性能仍无法达到临床应用基本要求的。

  2、仪器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以达到或超过规定年限的。

  3、严重污染环境,危害患者或工作人员安全及健康,改造费用昂贵的。

  4、设备损坏修复费用达原值的30%以上,并且预计修复再用寿命达不到同类仪器一半的。

  5、计量器具按计量器具管理制度规定,已无法满足计量基本标准要求的。

  6、国家明文禁止使用的医疗器械及相关设备。

  (二)、报损报废事故分类

  1、凡造成五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但尚能修复且不影响使用的;或虽不能修复但仪器使用已超过规定时限2/3的,按I级责任事故处理。

  2、凡造成五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既不能修复,仪器使用又未达到规定时限2/3的,或造成三十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但尚能修复且不影响使用的,按II级责任事故处理。

  3、凡造成十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且不能修复者,仪器使用又未达到规定时限2/3的,或造成五十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但尚能修复且不影响使用的,按III级责任事故处理。

  4、凡造成三十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且不能修复者,仪器使用又未达到规定时限2/3的,或造成一百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但尚能修复且不影响使用的,按IV责任事故处理。

  5、凡造成五十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且不能修复者,仪器使用又未达到规定时限2/3的,或造成一百万元以上医疗设备损坏,但尚能修复且不影响使用的,按V级责任事故处理。

  6、凡造成净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医疗设备损坏且不能修复者,按VI级责任事故。

  (三)、固定资产、医疗仪器设备报损时,科室必须填写《医疗设备报废处理程序表》,由仪器管理责任人或操作人员署名填写准确的报废事由,使用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医院工程组组织维修技术人员鉴定,并署名签署意见。递交设备科登记造册,按照申报程序办理审批。

  (四)、设备科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和遂宁市政府有关规定标准,根据医院审批报废意见,整理、统计、填写“医院国有资产报废明细表”和审批请示文件,按照规定要求上报上级各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

  (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设备科、财务科、审计室在医院纪检监察的全程监督下按政策法规处置废品实物。

  (六)、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一律交回设备科按照规定统一处理。任何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如有违规者,应及时追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设备赔偿制度

  (一)、为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延长使用寿命,增强使用人员的责任心,对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对仪器设备的人为损坏、丢失,构成事故的责任人,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

  (二)、赔偿分类

  1、构成一般事故的责任人,按科室管理制度进行相应处罚,但必须报设备科备案。

  2、构成一般责任事故的责任人,由财务科、审计室和设备科评估仪器设备的在用净价值,并经主管院长提出处理意见,确定赔付比例,或者按照维修费用照价赔付。报院长审批。

  3、构成初级责任事故及以上的责任人,由财务科、审计室和设备科评估仪器设备的在用净价值,并经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确定赔付比例。报院长审批。

  4、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或移送司法处理。

  (五)、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能落实到责任人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不能落实到责任人的,由仪器设备所在科室赔偿。

  (六)、赔偿手续的办理:由设备科根据核实的事实,依据赔偿标准提出赔偿意见,提交医院主管领导审批,或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七)、属于责任事故的,除经济赔偿外,还应根据医院有关规定给予其它相应处理。

  医疗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篇7

  一、为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疗器械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的规定和要求,由医院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是指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中涉及的医疗器械产品安全、人员、制度、技术规范、设施、环境等的安全管理。

  三、为确保进入临床使用的医疗器械合法、安全、有效,对首次进入我院使用的医疗器械严格按照医院的要求准入;对器械的采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购规范、入口统一、渠道合法、手续齐全;将医疗器械采购情况及时做好对内公开;对在用设备及耗材每年要进行评价论证,提出意见及时更新。

  四、疗器械采购、评价、验收等过程中形成的报告、合同、评价记录等文件进行建档和妥善保存。

  五、事医疗器械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或者经过相关技术培训,并获得国家认可的执业技术水平资格。

  六、对医疗器械临床使用技术人员和从事医疗器械保障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培训,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前规范化培训,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操作规程等相关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定期检查评价。

  七、临床使用科室对医疗器械应当严格遵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技术操作规范和规程,对产品禁忌症及注意事项应当严格遵守,需向患者说明的事项应当如实告知,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患者。

  八、发生医疗器械出现故障,使用科室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设备科按规定进行检修,经检修达不到临床使用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不得再用于临床。

  九、发生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不良反应及安全事件,临床科室应及时处理并上报质控科及委员会,由质控科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

  十、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用耗材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相关证明进行审核。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重复使用,按规定可以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严格按照要求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并进行效果监测。医护人员在使用各类医用耗材时,应当认真核对其规格、型号、消毒或者有效日期等,并进行登记及处理。

  十一、临床使用的大型医用设备,植入与介入类医疗器械名称,关键性技术参数及唯一性标识信息应当记录到病历中。

  十二、制定医疗器械安装,验收(包括商务、技术、临床)使用中的管理制度与技术规范。

  十三、对在用设备类医疗器械的预防性维护,检测与校准,临床应用效果等信息进行分析与风险评估,以保证在用设备类医疗器械处于完好与待用状态,保障所获临床信息的质量。预防性维护方案的内容与程序,技术与方法,时间间隔与频率,应按照相关规范和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订。

  十四、在大型医用设备使用科室的明显位置,公示有关医用设备的主要信息,包括医疗器械名称、注册证号、规格、生产厂商、启用日期和设备管理人员等内容。

  十五、遵照医疗器械技术指南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规程,定期对医疗器械使用环境进行测试,评估和维护。

  十六、对于生命支持设备和重要的相关设备,制订相应应急备用方案。

  十七、医疗器械保障技术服务全过程及其结果均应当真实记录并存入医疗器械信息档案。

  医疗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篇8

  一、设备科在院长和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

  二、设备科在科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设备科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定出工作计划,做出工作总结,对不满意的工作制订整改措施。

  三、设备科全体职工遵纪守法,遵守院规院记和劳动纪律,违者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牢固树立为临床一线服务,为病人服务的思想,搞好本部门工作。五、搞好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减少投入,增大产出,同时杜绝浪费,做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

  六、万元以上设备购置应由使用科室填写购置申请报告交设备科,汇总后提交院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报院长批准和组织实施。大型设备必须经设备管理委员会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七、购进的医疗设备必须严格验收,办理出入库手续方可设入使用。八、全院各科医疗设备应合理配置。科室间的设备调配由设备科报院长批准后实施。

  九、大型设备、贵重仪器由专人负责管理,设备科和使用科室共同落实负责人。大型设备使用科室主任为责任人。

  十、加强医疗设备帐物管理,各科室主任和护士长为科室设备账目管理责任人,设备科设医院设备财产总帐,各使用科室设分帐,设备科不定期对各科的帐、物进行抽查,做到总帐与分帐相符,帐物一致。

  十一、贵重大型设备应建立单机档案,交档案中心妥善保存。

  十二、各科需维修的仪器,应认真填写维修通知单,及时通知设备科或送设备科维修。维修技术人员应及时维修,做到常规设备完好率达100%,大型设备出现故障有专人负责维修。

  十三、维修技术人员应认真填写大型设备维修记录,送档案管理人员归档。十四、需外修的设备,维修技术人员应及时报告设备科科长,报院长同意后实施。

  十五、严格配件出入库制度,管好库存配件,做到帐物相符,分类合理,标志醒目,摆放整齐。

  十六、加强医院计量管理,执行《计量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周期强检制度。

  十七、设备科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做好本岗位的各种记录,各种报表,交设备科存档。使用科室将设备使用登记,按时交设备科统计存档。

  十八、各使用科室应认真管理,使用好医疗设备,设备科每月进行考核与奖金挂钩。

  十九、设备、仪器维修技术人员严守操作规程,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二十、设备科全体职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不折不扣地完成医院和设备科交办的工作,否则,根据医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医疗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篇9

  一、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各项工作。

  二、提出工作计划,做出工作总结。

  三、审查各科提出的医疗设备购置申请,组织人员汇总,制订采购计划,报设备管理委员会和院长审批。

  四、了解本院各科提出的医疗仪器设备的需要及使用管理情况,做好合理调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组织人员对医疗设备进行验收、建帐、建卡。

  六、督促维修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组织技术人员共同解决维修疑难问题,本院无法维修时,提请院长批准组织外修。

  七、负责本科的经济管理和业务培训及工作人员考核,向院长提出奖惩意见。

  八、参加院内的有关会议,主持本科会议,传达院周会内容,组织政治学习。

  九、填写本科的工作月报及审阅其它工作报表。完成医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设备科副科长在科长的领导下协助科长搞好本科工作,科长不在时代理行使科长职责。

  医疗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篇10

  一、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掌握各类物品、器械的各项质量标准及要求,在科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医疗器械保管发送工作。

  二、对库房物资,要按规定输入微机帐目,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保持库房清洁、整齐、干燥、新旧器械分类管理,每月对库房查帐做到四清(帐清、手续清、情况清、物资清)。

  三、凡购入、调入、发出、退库的医疗器械、修配零件,一律凭入、出库验收合格、票物相符方能出入库。报废仪器、设备必须收旧入废品库房,按月列表上报。报废的设备器械力争修复或拆件使用,可使用者,应建帐下发,在填写出、入库单时应特别注名原因。

  四、库房物品应定位管理,并标记清楚,以便易取易换。

  五、负责管理各种分类帐目的微机上下帐,月底出、入库单交主办会计做财务帐和核算各科室支出。

  六、根据各科报来的物品数量,规格,查出金额,编造购置计划,经领导批准后由采购办执行,未经批准和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得入库。

  医疗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篇11

  一、凡属医院计划购置的仪器、器械、元件、材料,都必须按标准验收。验收后分别进行建帐,入库、存档。使用单位办理领用手续后方可使用。

  二、凡计划购置或经领导签字直接购置的仪器设备,由设备科负责组织技术人员与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员共同验收,金额万元以上的贵重仪器应有院领导主持或参加验收。

  三、购置元件、器械、材料由设备科指定技术人员与购买人、保管人共同验收。

  四、入库的仪器、设备、器械的发放或调动应进行交接验收。此项验收工作由设备科指定专人汇同交接双方共同验收。

  五、验收方式:

  (1)开箱验收;

  (2)性能测试验收。验收仪器、元器件、材料均在验收单上或验收证明书上,按规定项目正规书写清楚,并签字。

  六、验收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对购置合同、装箱单,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注册证、产品检定证、准销证、产品结构原理图纸,进口设备的报关单、商检证、本口岸商检证等,都必须详细清点,记录和验收,上述资料是唯一的验收凭据,任何人无权涂改资料内容。资料不全,购置合同、装箱单等与实物不符,验收人可拒绝验收。资料原件全部存档,复印件(二级档案)交使用科室保管。

  七、精密贵重仪器应在使用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开始时,先熟悉仪器工作场地,环境是否适合,不具备验收条件应推迟验收。合同规定供方到使用现场交货验收,供需方不得单方开箱验收。包装箱损坏严重,购方拒绝验收。

  医疗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篇12

  一、维修人员应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维修技术水平。

  二、负责医疗设备的维修和二级保养。

  三、对所妥管科室的医疗设备进行定时巡修和日常维修,填写巡修记录、维修记录、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四、负责新购设备的安装与验收。

  五、遇不能解决的问题,应立即报告科长批准后联系外修。六、科室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医疗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篇13

  一、设备科在院长和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申请汇总,提交设备管理委员会和领导讨论,编置购置计划。

  二、参与大型设备可行性调查和论证,写出论证报告。

  三、负责医疗设备器械的验收、维修、使用管理、报废、鉴定及其财产帐目、档案资料收集。

  四、了解各科室设备配置情况,合理调配。

  五、对仪器使用科室进行考核,每月给出评分。

  六、负责全院计量工作。

  七、负责维修考察等有关对外联系和院领导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八、负责仪器设备的信息收集、提供、反馈工作,为医院仪器、设备的装备当好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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