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

时间:2022-05-24 18:29:18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精选13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精选13篇)

  学校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 篇1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为了使我校和幼儿园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统一、有序,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学校成立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领导机构

  1.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负责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校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以下简称学校疫情报告人)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

  1.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2.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优先考虑;

  3.必须为学校或者托幼机构的在编人员。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期对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托幼机构)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1.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报告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学校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 篇2

  一、为加强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建立传染病疫情络,固定专(兼)职疫情管理人员、消毒人员,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学校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疫情管理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领导、老师、学生等为义务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和义务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时限内,向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农村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五、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对请假、缺课的`学生要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保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宣传栏、举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卫生部门要经常深入学校进行防病知识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七、学校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教室、宿舍要经常通风,设置防蚊灭蝇设施。食堂要讲究卫生,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学生要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八、学校坚持晨检制度

  每天早7:40上早自习时前10分钟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身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校医负责全校的异常情况的排查。

  1、班主任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

  2、向卫生室老师汇报,卫生室老师诊断为疑似病人后及时向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3、立即送至应急隔离室。

  4、通知学生家长,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

  5、校医主管领导,超过3人要上报区卫生防疫站、教委。

  6、对疑似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7、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学校秩序。

  8 、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9、坚持开窗通风制度,每天派专人负责教室的开窗。

  10、坚持定期消毒制度,由后勤负责对各教室、专用教室的消毒。

  11、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着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休学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学校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 篇3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一、有序,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建立从各班学生到班主任,到分管校领导,到校卫生(保健)室,到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发现、登记及报告制度。

  二、在疫情发生时,启动学生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应及时报告校医进行排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三、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应(必要时和家长联系)迅速了解患病学生情况和可能的病因,让其马上去医院检查治疗,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四、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突发情况发生后,学校要尽快掌握情况,立即启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在15分钟内进行向镇防控指挥部和县教育局电话报告,30分钟内传真书面报告,1小时进行续报。

  五、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被追究责任。

  学校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工作制度。

  一、校医为学校的疫情报告人员,负责本校常见病的诊治,就诊的病人必须登记在门诊登记簿上,传染病还要登记在传染病登记本上,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当地疾控机构。

  二、在校所有教职工、学生都是义务疫情报告员,发现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事件要报告学校的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

  三、执行晨检制度,每日早晨上班前对每位教职员工、学生进行相关健康状况及卫生状况检查,并留有详细记录。

  四、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每位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均有权利和义务向在校疫情报告人员报告,疫情报告人员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五、协助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对传染病人及疑似传染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六、加强健康教育,定期开设健康教育课。

  学校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 篇5

  一、建立从各班学生到班主任,到级部主任,到校卫生所,到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发现、登记及报告制度。

  二、在疫情发生时,启动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应及时报告校医进行排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三、对因病缺勤的学生辅导员应(必要时和家长联系)迅速了解患病学生情况和可能的病因,让其马上去医院检查治疗,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四、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1.当发现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时,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2.发现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3.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五、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被追究责任。

  学校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 篇6

  为了能够及时有序地应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我校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上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由校长陈运占为组长,业务主任陈德伟为付组长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班主任负责本校传染病防治的各项具体工作。

  2、各班班主任为本班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一旦发现本班有传染病疫情,应在1小时内向校长及主任报告。各班班主任应定期对各班卫生委员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及疫情报告程序进行培训。

  3、针对不同季节的传染病,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传染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各班班主任坚持每天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和午检,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为预防各种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各班应把本班的公共区、教室、寝室彻底打扫干净,不留卫生死角。并加强教室、寝室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学校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 篇7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切实保护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报告制度》等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防控制度和措施:

  一、工作职责

  1、确定传染病疫情预警,而当同一类传染病有3人以上同时发病时,及时按程序报告。

  2、学校传染病领导小组根据疫情情况,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和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协调和组织指挥。

  3、班主任一旦得知本班学生确证为传染病,应第一时间履行程序。

  4、学校办公室采用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

  6、充分利用校园网、黑板报等形式及时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教育,切实加强学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

  7、建立学院传染病监控与报告制度。班主任应及时掌握学生出勤、健康情况,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与卫生保健教师联系,并同时向学校办公室报告。班主任每天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前一天的疫情,由领导小组负责统计上报。

  8、心理辅导教师协助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预防与控制传染病的具体预防措施要做到: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停止校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阻断可能造成扩散的一切联系,等待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理。

  2、疫点消毒。由卫生防疫部门对疫点进行彻底消毒。对易感人群注射疫苗或进行预防性治疗。

  3、疫情调查。学校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4、应通过广播、校园网等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使学生了解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5、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防止疾病的发生蔓延。

  6、在传染病发生期间,门卫要严格把好校门关,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禁止外来人员进入食堂、教室等人员集中区域。在校期间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离校。

  7、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8、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9、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学校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 篇8

  一、疫情报告制度:

  学生在校期间如有传染病的发生,应及时、准确地报告市疾控中心(在经医院确诊或实验室检查)。

  顺序:学生---班主任---卫生室---校长室---市疾控中心、市教育局

  二、晨检制度:

  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晨检工作。对患传染病的学生,班主任老师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治疗,并对已发生传染病班级的其它学生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进行预防性服药,如板兰根、维生素C等。

  三、消毒制度:

  认真做好教室、专用教室消毒工作,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和住宿部要重点消毒,勤洗晒衣被并用紫外线消毒车和含氯消毒液喷洒、揩擦消毒。

  四、病愈后复课要求:

  根据不同的传染病隔离时间来决定隔离期限,隔离时间未到的必须要有医院传染病科证明,并由卫生室复检后学生才能进教室上课,反之仍作为病未愈不能来校上课。

  五、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这一内容的健康教育,教育学生勤洗手,及时做好学生的计划免疫,防止交叉感染。学生离校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六、对患传染病的学生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学生进行检疫,隔离、观察、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七、工作人员家中及学生家长发现传染病人应报告学校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学校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 篇9

  一、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

  教导处必须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分年级段对学生进行有关传染病防控的教育;班主任要利用晨会、班会等阵地对学生进行卫生习惯养成教育;全校老师都应时刻关注学生的生活情况和身体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和正确的引导。所有学生必须参加一年一度的体检,发现有疾病和传染病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告知其家长,督促家长对孩子进行治疗。

  二、加强消毒工作,强化饮食卫生。

  总务处要安排督促每月两次对教室进行消毒,疫情期间坚持一天一消毒。

  三、对生病学生的处理预案。

  若学生生病,上班时间由班主任及时联系家长,需要去医院就诊的,由班主任负责;在班主任不在的情况下,由科任教师带学生去医院,不得拖延,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委派其他学生带去看病。

  四、对传染病的处理预案。

  发现传染病,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并通知家长,必要时进行隔离;如学生因病回家就诊的,班主任应随时询问学生疾病情况;学生病愈后,持医院的治愈证明方可返校学习,班主任要及时、妥善处理好患病学生的物品。发生重大传染病,学校要及时上报并按疾病防控预案进行妥善处理。

  学校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 篇10

  学校领导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预防保健协调组织,明确校长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确定专人负责预防保健工作并有疫情报告人,具体防治制度如下:

  一、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社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除老鼠和蚊、蝇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动物对人体的危害。

  二、有计划地改造学校公共卫生设施,加强饮用水卫生的管理。

  三、建立健全全学校传染病监控与疫情报告制度,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制定晨检制度,做好晨检查, 班主任根据学生的缺课情况,发现有疑似传染病及时报告给学校保健室,学校疫情报告人逐级做好疫情报告并做好登记工作。疫情报告顺序为:学生、班主任、保健室、学校领导、疾病防控中心、市教育局体卫科、市卫生局。

  四、对发生疫情的班级做到及时消毒、及时隔离,定期用含氯消毒液擦拭、浸泡等。保持室内环境空气流通,经常开窗通风,做到湿式清扫。

  五、学生患传染病愈后,须持医院出具的复课证明及有关化验单,经学校确认后方可复课。

  六、进一步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学校网站、宣传窗、健康教育课、班会、板报、广播等途经,经常性地对学生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预防传染病的相应知识和要求,班主任要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现学生健康状况有异常时,应及时带学生就疹,养成勤洗手、不面对他人咳嗽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七、根据季节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学生预防接种工作,以控制疫苗相关疾病在学校的流行。当有疫情发生时,易感人群、密切接触者可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应急接种。

  学校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 篇11

  一、部门职责

  1、加强领导,落实传染病管理责任制,建立校长责任制。保证传染病防治的必要经费,按照卫生部门和教委要求,组织校内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

  2、学校设立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报告、学生健康晨检或巡查、学生健康教育、校内食堂、饮水卫生检查、免疫预防等传染病防治工作。

  3、学校应主动与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加强沟通,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技术指导、培训、督导检查等工作。

  4、发生疫情后应协助与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调查、病人救治、控制措施落实等工作。

  二、疫情报告

  学校应于2小时内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作好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

  三、培训教育

  1、学校校长、老师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为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责任人。学校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应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传染病报告登记簿,加强对师生健康情况晨检或巡查,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及时报告。

  2、学校师生中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德育处应做好学校传染病病人登记,在第一时间内以电话和网络形式报区教委、区卫生保健所、同时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发现学校内上述传染病暴发或流行、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集体性发热事件和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暴发疫情应立即电话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做好新续发病人的动态报告。

  4、做好对学生健康查检和巡查,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的健康教育。

  四、宣传教育

  1、学校必须做好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宣传栏、健康教育课、学校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防病宣传,引导学生形成健康的生活习惯。

  2、春季是流感高峰期,学校必须做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工作,注意教育学生不要接触流感症状的人群,不要接触病死的禽类,不要到人多的公共场所活动。

  学校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 篇12

  为预防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切实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分级管理,分工负责。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校长XXX任组长,卫生健康副校长XXX任副组长,成员由政教处、后勤处、教务处、各年级管理部、家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三、日常管理要求

  1、班主任及相关教师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通过健康教育课、卫生知识讲座、校广播、展板、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传染病的危害和预防知识,营造预防传染病的宣传氛围,增强师生预防传染病的意识和能力。

  2、班会课、卫生与健康课要随着季节的变化,及时指导学生的起居饮食,对卫生、生活异常的学生要及时帮助教育,用老师的关心和呵护,尽量减少学生患病率。

  3、进一步完善学生出勤登记制度,班主任老师每天上午负责学生到校情况检查,班主任做好缺课学生的原因记录,对因患病缺课的学生要做详细病因记录。

  4、建立和健全家校联系制度,保证每一个学生都有与家长随时可以联系的通讯方式。教育学生有事要请假,来不及请假的要及时电告老师,因病请假的要把病因告诉老师,并做好记录。

  5、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因病请假的学生要进行跟踪了解。对明显的传染病种及发热、腹泻等疑似传染病,一旦发现马上报告,如超过报告时限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6、要教育学生,生病时及时让家人陪同就医,一般不鼓励学生带病上课,对明显有传染病的带病学生要劝其先治好病再上学,并及时与家长沟通,防止发生学生因带病上课而传染他人的现象。

  7、根据实际情况,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措施,并根据法律、法规有关细节和要求,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

  8、要加强对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对教室、宿舍等人员聚集的区域要经常通风、换气,保证空气流通。学校要定期对校园环境卫生进行大扫除,消除卫生死角,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要加强对厕所的卫生管理,完善厕所管理制度,定期对厕所进行消毒。

  9、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教育学生饭前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共用脸盆、毛巾、餐具等生活用品,不到非法饮食场所就餐,防止病从口入;教育学生不要把食品带入宿舍,防止老鼠咬噬食物,构成隐患。

  10、规范疫情报告程序,建立疫情报告网络。在学校一旦发生传染性疾病,就必须及时采取防控措施。为此,必须明确各自职责,及时有序地把疫情报告上级,力争把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之中。疫情报告的程序是:班主任(班级第一责任人)→疫报员→学校主管领导→报上级。

  力求做到:不瞒报、不谎报、不漏报、不迟报,确保疫情准确无误地按文件有关时限要求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

  学校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 篇13

  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建立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副校长负责具体工作,各班班主任老师协助配合。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4、严格病例登记,学校发现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所在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是否就诊及医院、排查结果、采取措施、登记人等),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报告;

  5、接受卫生部门对学校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三、学校传染病报告顺序:第一发现人→班主任→校长→当地疾控中心领导→卫生行政部门。

  四、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传染病流行期间,学校应按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上报。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学校发生群体性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食物中毒事件、饮用水污染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不超过2小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院报告

  五、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六、严格消毒灭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校方应在疾病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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