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奖惩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23 14:10:19 剑锋 制度 我要投稿

项目奖惩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项目奖惩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项目奖惩管理制度(通用15篇)

  项目奖惩管理制度 1

  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按期、保质顺利的完成,特制定如下施工管理制度:

  (一)管理方面:

  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应岗位管理制度,认真负责,必须严格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管理和安排。施工过程中,建设、监理单位提出的整改要求必须立即执行,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款200—500元。

  需甲方、监理协调解决事宜。凡是甲方项目部、监理召开的会议,要求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严禁代替、缺席、迟到,出现如上情况者,罚款100元。

  凡违反甲方和监理现场管理规定者,应视其对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影响程度,对管理人员处以100—1000元/次的罚款。

  (二)组织方面:

  项目部每天下午6点召开工地例会,项目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必须参加。通知召开的各种会议和例会,管理人员均应按时参加,会议指定人或管理人员不到会或不按时到会,罚款100元/次·人。 现场各类会议和监理例会商讨的决定或形成的纪要,各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如未执行或未能很好完成的,应写出书面情况报告,供下次会议重新研审。如无故不执行或拖延不办,每项罚款50—100元/次·项。如果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影响工程正常进行,则加罚100—500元/次。

  (三)进度方面:

  根据甲方要求工期,管理人员必须制定详细的各楼栋总进度计划、月度计划、周计划。按照计划合理组织相应人员、材料、机具及设备等。编制的各项施工计划,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审定后,必须严格组织实施,保证按计划完成。如实施中途遇特殊情况 ,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各方认可后,方可调整计划。否则,计划中有一项未按计划完成,罚款100—500元。

  (四)质量控制方面:

  1、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报验制度:各种材料进场、各工序施工必须提前8小时上报甲方、监理;坚决执行程序验收制度:每一检验批完成后,在自检合格后上报监理、甲方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严禁私自隐蔽,违反本规定罚款500—1000元/次项。

  2、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把关施工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统一做法施工,严格质检员自检制度,对发现的施工质量缺陷问题必须上报甲方、监理,严禁私自处理。否则违反本规定罚款500—1000元/次·项。

  3、施工技术、安全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及时,施工资料要与施工形象进度同步,由施工单位上报监理单位检查,合格后由监理单位上报一套完整的资料经甲方项目部。由于资料不齐全,造成工期延误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处理,责任由管理人员自行承担。监理单位定期上报内业资料给甲方。违反本规定罚款200—1000元/次·项。

  (五)成本控制方面:

  对施工过程中增加费用的工程签证要及时上报监理、甲方共同确认,做到实事求是。

  1、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图纸,对图纸中出现问题必须及时向甲方、监理提出,避免由此产生不必要费用增加。

  2、施工过程中,提倡、鼓励施工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降低业主成本费用。

  (六)安全文明施工: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或安全绳,临电、施工设备机具、安全防护措施必须严格符合安全规范及相关操作规程。违反本规定:罚款50—500元。

  2、施工物料要求堆放整齐、有序,违反本规定罚款200元。

  3、施工场区严禁乱扔生活垃圾,要随时清理,严禁随地大便,工地厕所要安排专人进行卫生清洁。伙房、宿舍等要有专人管理,达到卫生标准要求。违反本规定罚款200元。

  4、在工地出入口处设明显的企业形象标识,施工标识牌必须配备、安装齐全。

  (七)财务制度方面

  1、项目部编制资金计划,根据成本计划,编制现金预算。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收取工程款。

  2、根据回款,项目部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经相关责任人审批后实施。

  3、未经总经理授权、或超越授权权限、授权期限擅自签订保函、担保合同文件、签署垫资意向的;擅自拆借挪用公司资金的;规避公司管理的。

  4、项目所有的材料款有副总经理签字,在支付材料款时,必须经副总经理批准方可付款。否则付出的款项由财务人员承担。

  (八)其他:

  1、甲方项目部、监理单位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管理人员应积极安排,认真完成。不按时完成者,影响工程项目进度,每拖、超一天,对管理人员罚款500元—1000元。

  2、对于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事故,要深刻分析原因,管理人员必须写出事故报告。

  项目奖惩管理制度 2

  一、总则

  1. 为促进和保持项目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项目部目标实现。为了使员工明确考核的标准、依据和方法,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从而更好的规范项目部及员工的行为,特制订本规定。

  2. 奖励的目的'在于帮助员工建立正确的思想观念、行为职责,建立和谐的工作环境,为每位员工之间更好的配合而做好本职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突出业绩的完成。

  3. 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项目部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利益。

  二、原则

  项目部奖惩原则依据分公司奖惩制度的原则。即遵循奖惩有据、奖惩及时、奖惩公开、有功必奖、有过必惩原则。

  三、适用范围

  项目部所有工作人员

  四、奖励:

  1. 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现场安全设施符合标准要求,未发生大小事故,奖励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施工管理人员200元。

  2. 发现事故隐患,险情,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视情况奖励500元。

  3. 项目部人员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发现问题并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视情况奖励 200元。

  4. 对整个工程施工的质量监督严谨,未出现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达到质量创建目标,给予项目经理,现场管理人员300元。

  5. 对于项目部内部预、决算人员,能够按时完成项目部工作,无错漏,视情况奖励300元。

  6. 对于项目部内部资料人员,能够按时完成每个月上缴的资料,竣工后能够完成竣工资料的情况下,(时间以半个月或一个月)为准,奖励资料人员300元。

  7. 在施工成本方面,如提出有效的节约施工成本,并达到原先的工作质量要求,给予个人奖励200元。

  8. 对维护项目部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视情况奖励100元。

  五、惩戒:

  1. 未按照公司生产规章制度办事,未服从安全管理,现场安全设施不符合标准要求,给予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管理人员200元罚款。

  2. 发现事故、险情未采取果断措施,未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给予项目经理300元,现场管理人员200元,项目人员100元罚款。

  3. 项目部人员发现设计图纸有问题,未及时反馈信息,在主管领导劝说下强行按错误图纸施工的,给予其200元罚款。

  4. 对整个工程施工的质量监督松懈,出现质量问题,未达到质量创建目标,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给予项目经理300元、现场管理人员200元、相关人员100元罚款。

  5. 上班时间离开办公或施工场地30分钟以上,未向主管领导请示者,给予100 元罚款。

  6. 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者造成公司损失者,给予200元罚款。

  7. 妨害施工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给予200元罚款。

  8. 玩忽职守,至项目部蒙受重大损失者,给予300元罚款。

  六、本制度制定、解释权在综合办公室。

  项目奖惩管理制度 3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高施工现场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和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实行安全文明施工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新开工的工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对入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逐级交底;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和文明施工教育,落实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1机械设备及用电设备机具等,其性能应达到技术和安全要求。

  2.2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安全防护用品。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电气安全技术要求。

  4、不能实施封闭作业的施工现场:

  4.1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施工安全警示标志。

  4.2在沿线各交叉路口施工作业时,要加设临时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可设专人监护。

  4.3跨越公路、铁路施工时要设安全防护网。

  4.4施工干扰路段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制订相应安全措施。

  4.5交通堵塞或危险性大的施工作业,应设专人人员控制疏导交通和确保作业人员安全作业。

  5、施工现场内的各危险部位,如:深坑、槽,排水系统沟、井口等;应及时设置安全防护,待危险消除后,方可拆除。对山坡上的浮石等危险物应及时清除,防止掉下伤人。

  6、雨期施工。

  6.1作业区域应有排水、挡水措施;防止沟槽等被水泡造成坍塌。

  6.2对山坡地带要加强检查,防止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造成事故。

  7、施工现场内的地下电缆、光缆和各类管道等,要设专人负责妥善处理。对各类架空线路,应保证电杆、线路安全,防止造成事故。

  8、施工现场在居民区域或交通要道时,应制定相应的'防扰民和保证交通措施。

  9、人、机混合作业时,司机应注意瞭望,作业人员应注意避让车辆,确保施工安全。

  10、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各施工队伍要确保本施工区域内做到人撤现场清,实现文明整洁又节约。

  1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各施工队伍要切实管理好本施工区域的安全工作;实现“三不伤害”。

  12、考核。统一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条款。

  项目奖惩管理制度 4

  为加强公司的管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达到在一个竞争的环境下共同提高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奖惩的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原则

  (2) 工作绩效考核的原则

  (3) 奖惩分明、全员参与、相互监督的原则

  第二条:奖惩的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奖惩的内容

  (1) 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的控制目标

  (2) 项目管理人员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3) 创建优秀项目部的目标

  (4) 人才、技术的引进与开发

  第四条:奖惩的方式

  一、奖励的方式: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记功、发放奖金

  二、惩罚的方式:通报批评、记过、罚款、开除

  第五条:奖惩的办法

  (1) 实行目标控制的奖惩办法,以计划目标为标准,对其进行奖惩

  (2) 奖惩的结果作为发放薪资和评定先进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奖惩的制度

  (一) 奖励制度

  (1)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给予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记功的奖励

  1、积极参加培训,考取资质证书的,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

  2、为公司引进先进技术、先进人员的,通报表扬,记功;

  3、在施工、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记功,授予荣誉称号;

  4、每发现一次重大安全隐患,并采取及时有效措施杜绝的重大事故发生的,记功,通报表扬;

  (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发放奖金

  1、工程质量稳定,超过了公司质量标准得到业主的好评的,发放奖金元;

  2、工程质量稳定,完成了公司每季度下达的质量指标的,发放季度奖金元;

  3、工程质量稳定,完成公司每季度下达的质量指标的95%以上的,发放季度奖金XX元;

  4、各种质量记录资料齐全、能及时上报的,发放奖金元;

  5、工程在安全生产时,做到100%的无安全事故发生的,发放安全事故处理基金的5%的奖励;

  6、工程在安全生产时,无任何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发放安全事故处理基金的3%的奖励;

  7、在保证工程质量达到95%的'前提之下,施工进度每超过施工计划1天的,发放奖金XX元;(每一季度进行一次评定)

  8、在保证工程质量达到95%的前提之下,每节约工程材料元,可获取节约部分的10%的奖励;

  9、使用先进材料、先进技术,来节约工程成本的,提取节约部分的成本的20%的奖励;

  10、水电等一些常规工程成本,按节约部分的3%提取奖励;

  11、工程项目被评为省级优秀项目的,经理级人员奖励元,副经理级人员奖励XX元;

  12、工程项目被评为市级优秀项目的,经理级人员奖励元,副经理级人员奖励XX元;

  13、公司每年进行一次优秀项目评选,被评为优秀项目的,年终奖励元;

  14、资质证书每向上考一级,基本工资加100元/月;每考取一个资质证书的奖励50元;

  15、发明一项先进工程技术的,奖励元;

  16、每引进一个高级工程师的,奖励元,引进一个中级工程师的,奖励元;

  17、每引进一项先进技术的,奖励元;

  18、为公司引进新的工程项目的,可获取工程竣工之后利润的5%的奖励;

  (二) 惩罚制度

  (一)出现下列情况的,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记过或开除处分

  1、出现不文明施工现象的,通报批评;

  2、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通报批评;

  3、在施工现场出现打架事件的,给予记过处分;

  4、泄露公司机密信息的,一经发现作开除处理,情节严重的,导致公司损失的,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5、施工现场出现违法乱纪行为的视情节严重,给予通报批评、记过处分;个人出现违法行为的,自己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如发现有未持证上岗人员,对其责任人通报批评给予记过处分;

  (二)出现以下情况给予罚款

  1、工程质量没有保证,工程质量未达到公司标准的95%的,罚款元;工程质量低于公司标准的80%的,罚款

  2、工程质量不及格的,要求返工的,各管理者承担返工费用的30%的经济责任;

  3、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的,视事故的责任,经理级人员承担20%的经济责任,副经理级人员承担15%的经济责任;

  4、工程质量记录不齐全,材料未及时上报,导致投诉的,责任人罚款

  5、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如有不带安全帽、赤脚、赤膊、穿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对责任人处以XX元的罚款;

  6、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轻度安全事故项目经理承担80%的经济责任,安全员承担20%;一般安全事故项目经理承担50%的经济责任,安全员承担10%;重大安全事故项目经理承担20%的经济责任,安全员承担5%;

  7、未按规定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对项目管理人员处以元的罚款;

  8、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对项目管理人员罚款元;

  9、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处罚200元/次,拒绝整改性质恶劣者,扣除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当月绩效奖的50%;

  10、在省、地、市检查中通报批评者,分别处罚5000、3000、2000元。

  11、工程进度未达标者,每延迟一天,项目管理人承担进度成本的1%的责任;(不可抗拒因素影响除外)

  12、材料成本控制上,工程材料每超过计划成本的5%,项目负责人承担超过成本部分的30%的工程材料费;

  13、水电等常规工程成本,每超过计划的成本的10%,项目负责人承担超过部分的20%的成本费用;

  14、工程项目如果被上级单位通报批评的,经理级人员处以经理级人员处以XX元的罚款;

  15、公司每年进行一次评选,被评为最差工程项目的,扣除年终奖励元;

  16、不对员工进行培训的,管理人员处以元的罚款;

  17、由于项目管理者的`管理不当,导致人才流失的,每流失一个高级工程师罚款

  18、工程竣工验收材料不齐全的,不能按时进行竣工验收的,每延迟一天,承担15%的责任;

  项目奖惩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为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规范员工行为,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机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与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管理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并负责安全生产奖励资金的落实。

  2、公司安委办负责安全生产奖惩细则的制订和奖惩档案的建立并监督实施 。

  3、财务资产部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台帐。

  4、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四、工作程序

  (一)处罚

  1、处罚范围

  1.1 工伤事故: 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对事故责任者、事故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2 设备、火灾事故:依据财产损失和事故性质,对事故责任者、事故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3 违反“三违”制度导致事故发生者。

  1.4 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1.5 单位发生工伤事故未在1小时之内履行报告程序;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1.6 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1.7 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1.8 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1.9 未按公司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1.10 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2、处罚类型

  2.1 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全厂、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2.2 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10-50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2.3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辞退、开除等。

  2.4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3、惩罚程序

  3.1 经济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2 行政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司有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报公司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五、奖励

  (一)奖励的范围

  1、在推广安全“四新”技术、职业卫生健康方面,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的操作者。

  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

  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8、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者;

  9、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的;

  10、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年未发生事故的单位。

  (二)奖励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1、奖励程序

  1.1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各单位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上报公司安委办,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委会审批。

  1.2 先进单位由安委办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报公司安委会审批。

  1.3 对奖励范围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由各单位提出,经安委办审查,报公司安委会审批。

  (三)其他

  安全生产奖励从公司安全生产提取费用中列支,由公司财务资产部建立台帐。

  项目奖惩管理制度 6

  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加强员工的组织纪律性,提高员工的`竞争意识,开展劳动竞赛,促进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种类:

  考核分月考核和年度考核,月考核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评比打分,年度考核由主任与管理处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评比打分,日常的记录、检查由各班组负责人进行记录。

  二、考核频度:

  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年度总评一次。

  三、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及标准详见考核评分表。

  四、奖惩:

  1、每月考核平均分在9分以上为达标,可领取当月全额效益工资;8-8.9分为基本达标,可领取当月效益工资的90%,7-7.9分可领取当月效益工资的80%,6-6.9分可领取当月效益工资的50%,6分以下取消当月效益工资;

  2、年度扣分累计在10分以下者,可领取全额年终奖,扣分在10-18分之间的可领取90%的年终奖,扣分在18-26分之间可领取70%的年终奖,扣分在26-36分之间可领取50%的年终奖,36分以上者取消年终奖;

  4、连续二个月考核在6分以下者辞退或给予行政处分。

  五、适用范围,管理处全体员工。

  项目奖惩管理制度 7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国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形式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员工,要给予严肃处罚。

  第二节奖励

  第一条、 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a) 对技术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进,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时;

  b) 预防灾害或救灾有功时;

  c) 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d) 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e) 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f) 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异者;

  g)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h) 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i) 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j) 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k) 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l)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m) 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n) 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o) 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p) 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 奖励项目:

  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a) 年度专业成就奖:以公司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奖项设为公司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创新奖、优秀团队奖等等;

  b) 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每年组织评选相应奖项;

  c) 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 奖励方式:

  公司为员工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a) 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b) 即时奖金;

  c) 奖励性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d) 奖励性旅游;

  e) 参加外部培训;

  f) 出国考察。

  第四条、获奖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主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人力资源部发布奖励通知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档案。

  公司内统一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同意推荐,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第三节惩罚

  对于违反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等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

  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

  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则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 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不着工装,不戴工牌者。

  项目奖惩管理制度 8

  一、奖励制度:

  1、助人为乐,在社会上受到好评,为医院赢得荣誉。

  2、见义勇为,为保护医院财产、病区安全及患者安全做出贡献。

  3、服务态度好,经常受到患者、家属、周围同志及领导好评。

  4、及时发现问题,有效地杜绝差错、事故、护理并发症及护理纠纷的发生。

  5、认真带教,同学普遍反映好的。

  6、带病坚持工作,主动加班加点,积极想办法为患者解决实际困难。

  7、全年全勤,全年上夜班多于120天。

  8、每年在正式期刊、报纸上发表专业文章,积极参与科研、著书成绩显著。

  9、为医院或科室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后产生一定效果的'。

  10、在市级以上单位活动中,团队精神好,为医院赢得荣誉者。凡符合以上内容之一者,均可酌情分别给予口头、通报表扬或奖金奖励等。

  二、惩戒制度(分为劝导、警告、停职、免职处罚):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劝导批评。

  (1)上班浓妆艳抹、佩戴醒目首饰。

  (2)违反护士仪表规范。

  (3)在病房中扎堆聊天、大声说笑;工作时间干私活、看小说、睡觉;长时间打私人电话、聊天;迟到、早退、无故不按时交接班;上班使用电脑玩游戏。

  (4)穿工作服到院外、食堂、会议室。

  (5)对意外事故或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

  (6)在医院内喧吵或辱骂,干扰医院正常秩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未经许可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

  (2)散播错误的、恶意的信息或谣言。

  (3)未按请假规定无故缺勤。

  (4)违反公共道德或礼仪标准。

  (5)护理人员在进行护理操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

  (6)不服从调配。

  (7)不能完成正常工作任务。

  (8)临时送假条,致使护士长无法调班。

  (9)不虚心接受批评、检查、指导。

  (10)对上级交待的工作任务不按时完成。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停职检查处分。

  (1)由于工作疏忽、责任心不强,发生护理差错、纠纷、护理并发症(缺陷)及发生上述情况后隐瞒不报。

  (2)在护理操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给病人带来痛苦,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者。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免职处分:

  (1)伪造医疗护理记录且情节严重;

  项目奖惩管理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3条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4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企业取得重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第5条企业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6条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xxxx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条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企业设有金额为xxxx~xxxx元不等的共五级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8条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xxxx元。

  第9条对杰出员工奖项,企业金额为xxxx~xxxx元不等的三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10条对“优秀管理者”奖项,企业设有金额为xxxx~xxxx元不等的`两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三章惩罚

  第11条惩罚包括批评、箭、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第13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箭、降级或辞退处理

  (1)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xxxx元;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罚款xxxx元并警告一次。

  (2)旷工一日,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的xxxx%外,另罚款xxxx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罚款xxxx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另罚款xxxx元。

  (4)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损坏考勤卡除按旷工处理外,另每次罚款xxxx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加罚xxxx元。

  (5)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xxxx~xxxx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xxxx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xxxx~xxxx元,并警告一次。

  (7)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8)其他违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14条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修改处数修改日期

  项目奖惩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在新的起点上攀登新的高峰,进一步激发广教职工的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增强全校教职工的荣誉感、责任感,规范教职工的行为,维护学校利益和声誉,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为学校深化内涵建设创造有利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上海交通学章程》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教职工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交使命,忠诚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团结协作、诚实守信、锐意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实现建设世界一流学的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第三条对教职工的奖惩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奖励上,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在惩戒上,坚持教育和惩戒相结合,以教育为主。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对于有下列表现的教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一)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遵守纪律,办事公道,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及其它任务,能够起模范作用,表现突出的;

  (二)在各项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或为学校节约资源、促进学校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三)在培养人才、创造传播先进文化、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国家赢得荣誉的;

  (四)有效防止、消除事故,使国家和公共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五条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授予荣誉称号。

  第六条设立学校级奖励项目应由拟设奖部门按规定程序立项,报学校人事工作小组审定批准。

  第七条教职工的奖励一般可结合学年或年终考核进行。对于事迹特别突出的,也可随时给予奖励。

  第八条奖励程序:一般由各部门或群众推荐,报设奖部门按评奖条例审批。拟授予荣誉称号的人选须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审批通过,由设奖部门在适当范围内公布,奖励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奖励者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设奖部门按规定程序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骗取奖励的;

  (二)违奖励申请和审批程序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的。

  第三章惩戒

  第十条学校对教职工的惩戒分为:通报批评和处分。处分分为:警告、箭记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其中,警告、箭、记过的时限分别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造成经济损失的,在给予处分的同时还应当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一条学校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或处分:

  (一)违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的;

  (二)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给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利益造成损失的;

  (三)违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给学校的利益造成损害的;

  (四)发生重事故、灾情,不按规定报告、不采取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的。;

  (五)泄露国家或者工作秘密的;

  (六)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国家和单位利益的活动,或者兼任法律、行规、规章禁止兼任的职务的;

  (七)同时与其它单位建立人事关系,或者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对完成岗位职责任务造成影响,本单位提出改正,拒不改正的;

  (八)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九)违财经纪律,污、浪费国家资财的;

  (十)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十一)违职业道德或者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二)有违纪律的其它行为的。

  第十二条有第十一条所列情形的,应当根据其性质,情节轻重,危害小,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对错误有深刻认识且悔改表现较好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二)情节较轻,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

  (三)情节较重,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较严重的,给予箭、记过处分;

  (四)情节严重,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严重,不适合继续担任现任工作或职务的,给予降级(降职)或撤职处分;

  (五)对于严重违纪违规,屡教不改或无悔改表现,不适合继续留用的,给予开除处分。

  (六)对于违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判处刑罚的教职工,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三条受警告、箭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在高于现聘等级的岗位;受记过处分期间,视情况降低一至两个岗位等级聘用;受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处分期满,由处分决定部门解除处分,对没有改正错误的不予解除处分。解除记过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聘用岗位和受处分前的工资待遇。

  第十五条在受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提前解除处分。

  第十六条处分的程序

  (一)对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教职工,所在部门应本着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作出追究纪律责任和给予处分决定之前,对教职工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全面及时地调查,并听取包括当事人在内的各相关方面的事实陈述、理由和意见,在查明事情真相后,按违纪违规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并根据本人的认识程度,在三个月内提出书面处理建议,报学校纪、监察处或人事处。

  (二)担任行政职务的由纪或监察处,其他教职工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在听取工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处理方案。记过及以下处分由校人事工作小组审批,报校长办公会议备案;降级(降职)撤职、开除处分的,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三)给予开除处分的,必须通知工会。

  (四)学校的书面处理决定应由相关部门送达受处分人本人,同时存入其档案。因开除解除聘用合同的教职工,其档案按规定转出学校。

  (五)受处分的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在接到处分决定后一个月内以书面方式向校人事争议调解员会提出申诉,校人事争议调解员会收到申诉后,应当及时研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答复结果仍不满意的,可根据相关规定直接向上级机关申诉。在申诉期间,处分决定不停止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教职工。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学校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

  年3月13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办法生效后,以往文件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项目奖惩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思想工作,深入推进“人才强校”主战略,增强教职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开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新局面,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形成持续激发人才内生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的制度环境,激励广教职工为学校早日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学的奋斗目标做出贡献,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教职工应当弘扬核心价值观,传承交精神,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坚守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学术品格和优良师风,努力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第三条学校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与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四条教职工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坚持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按照奖励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奖励的条件和种类

  第五条教职工集体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积极承担人才培养任务,在教书育人、思想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重要贡献的;

  (二)努力开展科研工作,在服务国家重需求或引领世界学术前沿方面取得重突破的;

  (三)在文化传承创新、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的;

  (四)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与支撑,取得突出成效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六条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对做出重贡献的教职工予以重奖。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上级部门及社会团体设奖,相关部门按奖项要求推荐上报。

  第七条校级奖励项目包括以下四类:

  (一)教书育人奖。主要面向工作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一线的教学科研并重、教学为主、专职教学、思政等教师,表彰师德高尚、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乐疆教、深受广学生爱戴、在推动人才培养“教育增值”工作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科研成果奖。主要面向教学科研并重、科研为主、专职科研等团队及个人,表彰其在学术研究、服务国家重需求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三)管理服务奖。主要面向全校管理、服务、支撑、教辅等岗位教职工,表彰其立足本职岗位,在服务学校发展稳定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四)其他专项类奖。面向在其他领域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如“优秀员”、“三八红旗手”等奖项。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提名奖五个等第。

  第三章奖励的实施和评选

  第九条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全面负责校级奖励体系建设,统筹校级奖励的立项、评审、颁奖等环节,党教师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奖励的设立和评选等工作。

  第十条由学校党教师工作部牵头,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指导员会和教学发展中心等参与,制定“教书育人奖”评选实施办法;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文科建设处牵头制定“科研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由人力资源处牵头制定“管理服务奖”评选实施办法;由党教师工作员会授权的相关部门负责其他专项类奖的评选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评选实施办法经过党教师工作员会审定通过后正式生效,并根据评选办法设置财务专项经费。评选程序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立其他校级奖项。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新设校级奖项的`,相关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精神,提出奖励方式建议及方案,经过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十三条校级奖励的评选,一般由奖励实施部门依照评奖办法发起,尊重二级单位的推荐意见。按照各奖项实施办法的程序和标准(条件)进行推荐、申报、评选或认定;由牵头部门将各奖项的初步名单提交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初审,上报学校党常会审议通过后,将拟获奖人选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形成最终获奖名单。

  第十四条对获得校级奖励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在教师节会宣布奖励决定,予以表彰。表彰形式应当隆重、节俭,积极倡导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党教师工作员会按规定程序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或违奖励程序,骗取奖励的;

  (二)获奖集体或获奖个人的核心成员有违道德品质或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的。

  第四章奖励的应用

  第十六条要发挥奖励政策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注重奖励结果的馈和应用,奖励结果将作为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晋升、长聘体系与荣誉体系评聘、个人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条件和依据。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在校工作的教职工(含医学院)。

  第十八条各院(系)设立的院(系)奖励或新增的专项奖,应符合本办法精神。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教代会联席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党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项目奖惩管理制度 12

  一、目地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诗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诗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粪: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

  (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

  (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

  (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诗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项目奖惩管理制度 13

  为了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健全项目管理人员监督机制,强化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心,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减少或杜绝各类失职行为,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是指对项目管理人员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由于失职(不作为、不当作为或乱作为)或违法违纪,导致工作失误,用人失察、经济损失、劳动纠纷和质量、安全、环境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损害项目和员工合法权益或者损害企业在社会上的声誉和形象的,予以追究责任的一种制度。

  二、责任追究范围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现场代表,发生失职、违法乱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必须追究责任的,适用本制度。

  三、追究责任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谁主管,谁负责”和“事故(问题)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批评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对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有严重过失并造成不良后果的领导干部追究相应责任。

  四、追查责任方式

  1.自我问责:主动检讨、道谦、请求组织处理、请求辞职等。

  2.组织问责:由项目部相关领导小组进行查处,或交由公司查处。

  五、对责任人员的处理方式及程序

  (一)处理方式

  1.主要处理方式:责令书面检查、警告、通报、批评、记过、调职、降职、撤职、留用查看、解除劳动合同。

  2.辅助处理方式:部分或全额赔偿损失。

  主要处理方式只可以选择一种,辅助处理方式配合主要处理方式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

  (二)处理程序

  责任事件产生后,由公司责任人发出问责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作出版面说明。据此,由公司综合部牵头,会同项目部相关带领小组进行调查、核实后,出具调查报告,依据事件究竟和影响,按照该制度的相关条款提出处理看法,由公司作出处理决定。

  六、质量事故及责任界定

  质量事故界定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进行分类:

  (一)直接经济损失

  1.因失职或违法违纪,造成大体积混凝土、金结制作和机电安装工程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万元上,或土石方工程、混凝土薄壁工程直接损失在1000万以上的为特大质量事故,对应责任为重大责任;

  2.因失职或违法违纪,形成大体积混凝土、金结制作和机电安装工程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上3000以下,或土石方工程、混凝土薄壁工程直接损失在100万以上1000以下的为重大质量事故,对应责任为严重责任;

  3.因失职或违法违纪,形成大体积混凝土、金结制作和机电安装工程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上500以下,或土石方工程、混凝土薄壁工程直接损失在30万以上100以下的为较大质量事故,对应责任为较重责任;

  4.因失职或违法违纪,形成大体积混凝土、金结制作和机电安装工程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上100以下,或土石方工程、混凝土薄壁工程直接损失在10万以上30以下的为一般质量事故,对应责任为一般责任;

  (二)事故处理所需合理工期 1.事故处理所需合理工期在6个月以上,为特大质量事故,对应责任为重大责任;

  2.事故处理所需合理工期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为重大质量事故,对应责任为严重责任;

  3.事故处理所需合理工期在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为较大质量事故,对应责任为较重责任;

  4.事故处理所需合理工期在1个月以下,为一般质量事故,对应责任为一般责任。

  (三)事故处理后对工程功能和寿命影响

  1.影响工程正常使用,需限制条件运行,为特大质量事故,对应责任为重大责任;

  2.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有较大影响,为重大质量事故,对应责任为严重责任;

  3.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有肯定影响,为较大质量事故,对应责任为较重责任;

  (四)其他事故责任界定

  1.事故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为重大责任;

  2.事故(题目)在社会上成不良影响的,为严重责任。

  七、责任追查

  1.负重大责任的第一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或留用察看;对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并分别处以造成经济损失1%-2%的赔偿。对次要责任人给予记过直至撤职,并处以造成经济损失1%的赔偿。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负严重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赐与行政记过或撤职。对主 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直至留用察看。并分别处以造成经济损失0.5%-1.5%的赔偿.对次要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直至降职,并处以造成经济损失0.5%以下的赔偿。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负较重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赐与通报批评或降职。对主要责任人赐与通报批评直至降职。并分别处以形成经济损失0.3%-1%的赔偿,对次要责任人赐与行政警告直至记过处罚,并处以形成经济损失0.3%以下的赔偿。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对负一般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赐与行政警告或调职处罚。对次要责任人赐与行政警告直至记过处罚。并分别处以形成经济损失0.1%-0.3%的赔偿,对次要责任人赐与行责令书面搜检或行政警告处罚,并处以形成经济损失0.1%以下的赔偿。

  八、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阻碍、干涉调查处理、拒绝接受调查或拒绝提供真实情况和资料的问题对象,参照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从重从严处理。

  九、所有问责事件在查处终结后,应书面形式上报公司。

  十、奖励形式包括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和经济奖励。

  1.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能主动贯彻落本色量体系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的,赐与口头表扬或通报表扬。

  2.工程质量评定优秀或工程获得区级以上优秀表彰的,给予经济奖励,奖励金额按照公司行政会议研究决定执行。

  项目奖惩管理制度 14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项目管理行为,鉴定项目管理水平,确认项目管理成果,对项目管理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并以此为依据进行相应奖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公司项目定义及相关概念均参见《项目管理办法》。

  第三条、公司项目考核评价的主体是公司总裁办公会或经总裁办公会授权后的项目领导小组。公司项目考核评价的对象是项目组,其中应突出对项目主管的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第四条、项目考核评价的依据是项目经审核立项后所签订的《项目任务书》,考核按项目进度计划划分阶段进行。项目完成后,必须对项目管理进行全面的终结性考核。

  在《项目任务书》中应由项目领导小组、计划建设部、市场开发部和项目主管一起,按项目的具体情况明确项目进程中对项目组和项目主管的奖惩原则和具体奖惩措施,并报总裁办公会核准。

  第五条、项目终结性考核的内容应包括确认阶段性考核的结果,确认项目管理的最终结果,确认该项目经理部是否具备"解体"的条件。经考核评价后,兑现《项目任务书》确定的奖励和处罚。

  第六条、项目考核评价可按下列程序进行:

  1、项目领导小组制订考核评价方案,经总裁办公会审批后实施。

  2、听取项目组汇报,查看项目组的有关资料,对项目管理层和作业层进行调查。

  3、考察项目已完成部分。

  4、对项目管理的实际运作水平进行考核评价。

  5、提出考核评价报告。

  6、向被考核评价的项目组公布评价意见。

  第七条、项目组应向考核主体提供下列资料:

  1、《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各种计划、方案及其完成情况。

  2、项目所发生的全部来往文件、函件、签证、记录、鉴定、证明。、3、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分析资料。

  4、项目管理的总结报告,包括技术、质量、成本、安全、分配、物资、设备、合同履约及思想工作等各项管理的总结。

  5、使用的各种合同、管理制度、项目经费使用方案以及项目组人员薪资发放标准等。

  第八条、项目领导小组应向项目组提供项目考核评价资料。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考核评价方案与程序。

  2、考核评价指标、计分办法及有关说明。

  3、考核评价依据。

  4、考核评价结果。

  第九条、考核评价指标

  考核评价的.定量指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质量等级;

  2、项目成本降低率;

  3、项目开发终止期及提前率;

  4、其他《项目任务书》中规定量化的考核指标。

  考核评价的定性指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1、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的情况。

  2、项目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

  3、思想工作方法与效果。

  4、相关支持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评价。

  5、在项目管理中应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6、在项目管理中采用的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

  7、环境保护。

  第十条、项目主管责任制

  项目主管根据总裁办公会、项目领导小组授权的范围、时间和内容,对项目自开始准备至终止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项目从开始到完结公司原则上不撤换项目主管;但当项目发生重大技术、安全、质量、财务事故或项目主管违法、违纪时,公司总裁办公会、项目领导小组可撤换项目主管。

  第十一条、对于通过验收评价的项目,项目主管享有以下利益:

  1、获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2、除按、《项目任务书》规定可获得物质奖励外,还可获得或参评嘉奖、记功等荣誉奖励。

  第十二条、经考核和审计,未完成《项目任务书》确定的项目管理责任目标或造成亏损的,项目主管应按其中有关条款承担责任,并按公司规定接受经济或行政处罚。

  第十三条、项目组成员的奖惩原则

  项目组成员由项目主管分别按相关岗位确定并签订聘书,岗位职责作为聘书的重要内容应予以确定,并以此作为奖惩的依据。

  项目组自成立之日起,应在项目领导小组确定的期间内制订人员项目费用计取及结算方式、奖励与处罚条款等方案,审核通过后予以严格执行。

  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验收评价的项目,项目组成员享有以下利益:

  1、获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2、按所作贡献获得应得项目奖金(分配方案由项目主管作出,总裁办公会审核后实施)。

  3、在项目进程中表现杰出或作出重大贡献的项目组成员还可获得或参评嘉奖、记功等荣誉奖励。

  第十五条、未完成项目任务的项目组成员只能获得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第十六条、项目组成员的奖惩依据项目期间相关作业表现进行,指标应含括项目技术、项目成本、项目材料、项目设备、方案改进等各方面。一般奖惩事项的实施和申报由项目主管主持,并报项目领导小组备案。特别重大的奖惩事项须先经项目领导小组审核,报总裁办公会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十七条、其他相关或未尽事项参照《项目管理办法》或公司相关制度中的有关条款执行。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草拟,总裁办负责修订、解释,并监督执行。

  项目奖惩管理制度 15

  为贯彻公司及项目部的质量理念及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项目部将对提高施工质量的班组及个人给予奖励;对管理不到位,不按图纸施工,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班组给予处罚。

  奖励标准

  1、对于按施工计划按时完成工程量的班组,每提前一天奖励500元。

  2、对于甲方、监理验收一次性检查合格的班组,给予奖励500元/次。

  3、对于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200元/次。

  4、对于提出可行性的意见及措施,并得到项目部及上级部门同意并实施的班组及个人,给予奖励200元/次。

  处罚标准

  1、对于项目部、监理、甲方及上级部门检查不积极配合、现场指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的班组,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2、对于不按图纸施工,造成质量事故的班组,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3、各班组应做好成品保护,不得任意破坏,否则应无偿修缮,并罚款500元/次。

  4、各班组应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材料分类堆放整齐,否则给予相应班组500元/次的罚款。

  6、因某班组未能及时施工或施工质量不到位造成返工、整改不到位造成验收延误,每延误半天处罚1000元。

  7、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标准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屡次发现者,加倍处罚,直至清退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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