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09 10:09:57 宜欢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制度(通用22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制度(通用22篇)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

  (一)车辆的管理

  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 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三)车辆的停放

  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机动车装载

  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

  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4、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

  5、各种拖拉机、翻斗车、平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

  (五)非机动车

  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

  2、非机动车辆装载货物时,手推车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1.6m,宽度不超过左右车轮10㎝。

  (六)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

  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

  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7、执行“三勤”、“三检”制度。

  8、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2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属公用车辆。

  二、使用管理

  1、管理部门: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所属公用车辆的日常管理。

  2、管理职责:负责日常公用车辆的使用审批、安排调配、油卡管理、保养维修等。

  3、申请用车须知:员工因公外出,可申请用车,各部门负责人须严格审批。

  4、用车审批:

  (1)使用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办事人员→界首范围内办公室调配派车→用车完毕后确保车辆完好并归还给办公室。

  (2)使用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办事人员填报《用车申请单》→离开界首地区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实施用车→用车完毕后确保车辆完好并归还给办公室→办公室核实公差公里数和用油情况,并登记备案。

  5、司机职责:原则上司机由办公室统一协调管理,公司无司机时,由用车部门自行协调解决驾车司机,严格按照用车管理程序使用车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违章罚款自行承担40%,发生事故按扣除保险后公司损失金额和驾驶员所负责任比例进行处罚:

  ①负全责罚60%,

  ②负主责罚40%,

  ③负同等责任罚30%,

  ④负次责10%。

  ⑤无责免于处罚,不得擅自外借和私自使用车辆,保证车辆性能良好,整洁卫生,按照公司规定的地点停放。

  三、保险保养维修

  1、由办公室确定公用车辆的保险和定点维修保养单位,按照择优、可靠、经济的要求选择保险单位,定点维修保养原则上在规定的'4S店进行。

  2、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车辆保养维修:

  车辆保养维修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总经理查验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借款→进行定点保养维修→根据财务审批程序进行财务审核结算。

  四、油料管理

  1、公用车辆的用油由办公室按照每月实际行驶公里数做好车辆用油的摸底调研工作,实行一车一卡的形式进行车辆用油管理。

  2、由财务部根据办公室提供的基数负责油卡充值,由办公室负责油卡使用管理,详细统计每车每卡每月用油情况,分别登记造册,每月与财务部门进行油量和油费核对工作。

  3、油卡由指定的驾驶人员随身保管,防止丢失和损坏,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加油,确实需要现金加油的,需报办公室审批,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核报。

  4、油卡充值按以下程序进行:

  由驾驶人员提出充值申请→办公室查验核实并登记提报总经理审批→交财务部门执行充值→财务部每月汇总与办公室核对→按财务审批程序申请核报。

  五、用油补贴

  1、补贴对象:经公司办公室确认总经理同意,自带车辆办理公事的相关员。

  2、补贴发放:由个人每月25号-30号用加油发票报办公室备案总经理审批后,按财务核报程序领取当月用油补贴(未经办公室备案的,不予报销)。

  3、享受补贴的自带车辆人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保证行驶安全,公司只发放用油补助,其他一切与车辆有关的责任和产生的费用由本人自行负责。

  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正式实施,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3

  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办(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时间,本办(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

  (一)市内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一)车辆与司机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办(公司)领导用车相对固定,办(公司)领导离开贵港不用车时,其使用的车辆和司机要照常到办(公司)报到,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统一安排使用。

  (二)没有安排使用的车辆,上班时间必须停放在办(公司)门前停车场;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由司机或相对明确保管该车的同志保管,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能出车使用。

  (三)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保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统一持卡到定点地方洗车。

  (四)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司机或相关人员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保管人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责任,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七、每个月初,由单位投资财务管理科(部)统计好每辆车上个月外出公差、维修、用油等情况并统一公布,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要将每星期的用车登记情况报单位领导。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4

  1.车辆的管理、调度

  1.1公司所有车辆由总经办负责管理。

  1.2配送车辆由物流部调度,公务用车和私人借车必须是保证物流业务的基础之上方可调度,否则不予以批准。

  1.3公务车由总经办进行调度,员工因公务出车,必须填写出车申请单,报部门领导和总经办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出车,同时,在出车申请单上真实地填写出车情况;

  1.4员工个人不得随意借用公司车辆,但员工有特殊原因,需要用车的,填写出车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出车;所发生的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等附加费用由员工自己负担。

  1.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用公司车辆。私自开车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责任人承担,公司有权根据情节给予扣绩效分、通报批评、降级、降职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2.车辆的安全

  2.1车辆需按规定进行维修和保养。

  2.2驾驶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法规和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上述法规和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负责全责。

  2.3坚持定人定车制度,驾驶员不得将车交与他人驾驶(特殊情况报总经办批准)。

  2.4应坚持“六不”开车:酒后不开车、疲劳不开车、有情绪不开车、有故障不开车、证照不齐不开车、无安排不开车。

  2.5收车后,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规定地点,不得异地停放或开回家停放(特殊情况经总经办批准)。

  2.6坚持每周六安全检查工作。

  2.7为保证车辆行驶的安全,对于连续行车及休息不足的驾驶员应安排适当的休息。

  3.车辆的维护及修理

  3.1驾驶员必须经常性地进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每天上班前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如油、水、胎、电等)和卫生清理。每周六对车辆内外及引擎进行全面的清洁、检查、保养。

  3.2车辆维修由配送部主管负责鉴定。对于车辆出现的问题,鉴定是小问题,由驾驶员自行维修;鉴定为须进修理厂维修的,由配送主管填写《车辆报修单》,经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字,每次预计超过500元的报总经理签字。

  3.3驾驶员凭批准后的报修单到公司指定修理厂修理,在修理过程中驾驶员应在场监督厂家修理,发现问题及时向配送主管汇报。

  3.4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

  4.驾驶员管理

  4.1保持车辆卫生,爱护车辆,发现问题和故障及时处理或报告领导。

  4.2认真填写出车日志,做好时间、里程、配送量、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等记录。

  4.3违章驾驶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因驾驶员违章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驾驶员自己负担。

  4.4配送主管负责好驾驶员管理、车辆加油、维修、保养安排,证照手续办理及管理,费用核算等工作。

  4.5保管好随车工具资料和物品,若需增换随车物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违者照价赔偿。

  4.6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驾驶员必须将该月的行车日志和驾驶员月报报物流部和总经办检查,核实。

  5.使用表格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5

  第一条:目的

  为切实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使用,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的管理,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更有效地使用各种车辆,为公司的良好运行供给强有力的后盾保障,做好公司的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有效、有序运行。为加强驾驶员管理,规范其行为,树立高度的职责心和敬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控制、以及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车辆的管理:

  1、公司所属各种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指派驾驶员出车。驾驶人员私自出车造成交通、车辆机械等事故,应由其承担全部职责,并无条件离岗。

  2、公司所属车辆均由办公室负责对其的安全检查和保养保修,并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3、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办公司负责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车辆的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4、公司各部门所用车辆应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办公室"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情调整修理。

  5、未经公司同意,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违犯者,如发现一次即扣除当天薪金,发现三次者自动离岗,造成事故者要由其负全部职责。

  6、车辆需要购置附件及物品,均由办公室负责购买,确需驾驶员购置的应报公司待批复后,再行购置,否则公司不予报销。

  7、各类车辆驾驶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坚持安全第一,礼貌驾驶,优质服务,增强工作职责感。

  8、车辆行驶当中,如遇突发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就近安排维修(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交公司验证)。

  9、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均由办公室统一办理。驾驶员要主动配合办公室办理车辆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工作。车辆年审以行驶证期限为准,不得延误,如因延迟年审发生的滞纳金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10、公司一般员工办事,办公室原则上不予安排车辆。特殊情景,办事人员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报经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签批后,办公室方可派车。

  11、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车辆实行择优送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查,修制维护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第四条:车辆的使用

  1、车辆的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先涉足特殊用车,后其它事务的原则安排。

  2、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说明车辆使用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3、外单位借车,必须经公司领导人批准后,办公室方可安排,并做好用车(派车)记录。

  4、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驾驶员负责在出车前搞好车辆安全检查及车辆的卫生。

  5、车辆收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在公司制定的场所,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6、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示后方可执行。

  7、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合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公里耗油标准核算油料,并做好每月核对无误。

  8、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俭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景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五条:车辆的保养

  1、日常保养、检查、维护,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坚持车辆的内外清洁。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响动,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立即补充或更换。

  2、驾驶员应每周进行一次保养,每月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景,坚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nl 。

  3、对车辆表面附着物要及时清洗,清理发动机罩,车门边缘和所有盖板上的所有接逢处时应用海绵仔细擦洗,并冲洗干。

  4、车辆车窗应及时清除橡胶痕迹,油类等,风窗刮水片应定期清洗并根据使用情景及时调换。

  5、定期保养合金轮壳,长期坚持合金轮壳的漂亮外观,光亮整洁。定期检查汽车底盘,及时修补及重涂保护层,以保护车辆免受腐蚀及损伤,定期更换机油,定期清洗空气滤清器滤芯。

  6、坚持车内无浮尘,无异味,脚印和杂物、头垫、椅垫及脚垫平整清洁,车内应坚持空气清新,行李厢整洁,工具摆放有序。

  7、车辆每行驶到规定公里数时,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到公司制定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

  第六条:车辆的费用管理

  1、车辆的油费实行"总量控制"包于使用的办法。办公室根据用车业务量的多少,提出具体的用油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公司非专人用的车辆,因公所发生的一切过路,过桥,停车,补胎等费用,公司据实报销,因私出车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的修理保养费用由办公室统一汇总,经财务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因私修理费用自理。

  4、当月行车产生的费用,须在次月五日前整清(节假日推延)如过期,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5、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年检,及养修费用由公司汇总后统一支付。

  6、车辆行驶当中,所有的违章费用,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7、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8、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景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9、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景,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10、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景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负责结算维修费用。

  第七条: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无照驾驶,未经许可将车借于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负担损失,并予以罚款200元每次或免职处分。

  2、违章停车、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3、各种车辆如在行车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时,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迅速与公司联系,理解公司指示,及时向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积极配合处理好现场。如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4、在执行公务中,因以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外,再视实际情景处理。

  5、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视职责具体处理。

  6、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谨慎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第八条:奖惩办法

  1、对模范执行车辆规章制度,工作成绩显着地驾驶员给予奖励。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2、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①凡发生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调离岗位直待开除公司。

  ②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职责,并给予开除处理。

  ③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职责,并给予开除处理。

  ④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50元,造成损坏,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其职责。

  ⑤未带齐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职责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得,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⑥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职责,并给予开除处理。

  ⑦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

  ⑧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6

  一、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二、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三、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四、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五、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总务处)协同查处。

  六、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七、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学校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八、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九、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十、来校办公务的外来车辆,经门卫人员与相关领导联系并获得同意后,可以入校。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十一、非行使公务的车辆,应事先与学校有关人员联系,做好登记,方可入校。无特殊情况,非经允许,出租车严禁进入校园。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7

  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保持小区正常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的管理规约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行驶规定

  1.吨(含)以上货车(搬家等特殊情况除外)、座(含)以上客车以及载有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小区;

  2.车辆在小区内行使时速不得超过公里;

  3.禁止鸣笛、练车等影响或危害业主生活秩序的行为;

  二、停放规定

  1.小区临时停车位采取(方式)停放;

  2.外来车辆(可以或不得)进入小区;

  3.拥有车库或车位的车辆(可以或不得)占用临时停车位;

  4.凡进入小区的车辆要停放到车库、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禁止停放在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和草坪上。

  5.防盗报警器应尽量使用静音,以免影响他人生活和休息;

  三、收费规定

  1.临时停车卡收费标准:;

  2.停车收费标准:;

  3.允许外来车辆进入的,外来车辆收费标准:;

  4.执行公务或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等特殊车辆免费。

  四、其他规定:

  物业经理人: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8

  1.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3.内容

  3.1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3.2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3.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2)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3.4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3.5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2)所有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载有危险货物。

  (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4)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挡消防栓。

  (6)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7)停放车辆按顺序停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8)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9)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10)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11)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1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13)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停车场场记录》等相关记录。

  3.6公司建立专用停车场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7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9

  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办公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外来车辆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

  2、外来办事车辆需到大门传达室登记,待联系好后可进入校园;

  3、负责定期给学校送货的车辆,需凭证进入校园;任何拉装货物车辆出校园大门,必须持相关部门批准单可放行;

  4、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和转弯时要慢行观察;禁止超车、并行;禁止鸣高音喇叭;机动车辆严禁在人行道暂停。

  5、校园内所有车辆必须遵守校园交通管理制度,按线路限速行驶。

  6、各种车辆(包括自行车)不得在校内随意停放。本校教职工车辆应停放在指定棚点。所有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均统一停放在指定停车棚点。

  7、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8、对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0

  为加强停车场安全管理,对车辆统一停放和管理,避免人为因素对车辆进行破坏,确保车辆安全,维护正常的车场秩序,本停车场特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一、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本车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提供24小时停车管理服务。

  2、本车场为内部停车场,只为小区的业户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外部车辆禁止入内。

  3、凡在本车场停放车辆的业户,须到公司客户服中心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停车许可证。

  4、为保证您的车辆安全,凡在本车场停放的车辆,须办理机动车辆保险。

  5、车辆进出停车场时,应按规定的行车线路减速慢行,注意交通安全,严禁违章、逆行。

  6、请将公司核发的停车卡及停车证放置在车辆前挡风玻璃的显要位置;车辆进出停车场时,请主动刷卡文明停车。

  7、请按规定的位置停放车辆,严禁挤占其它车位。

  8、停车后,请锁好车门、关好窗户,严禁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

  9、停车场内严禁烟火;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停车场。

  10、严禁在停车场内修理车辆或使用消防水源冲洗车辆。

  11、停车场内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司机将车辆停好后,应主动离开,不得在停车场内无故逗留。

  12、严禁酒后和非司机人员驾驶车辆。

  13、对于进出停车场的可疑车辆,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暂扣其车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4、为了保证停车场的正常使用,请您爱护停车场内的.各种设备设施。一旦造成人为损坏,当事人应照价赔偿。

  15、请广大业户自觉遵守本车场的管理制度;自觉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共同维护停车场的秩序。对于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的人员,物业管理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负责车库的车辆指引,维持停车秩序。

  3、对车辆安全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来车时将车辆指挥到位,并检查车辆有无损坏,有无上锁。

  4、严格执行停车规则对来路不明、无牌证车辆不予停放。

  5、合理配置灭火装备,检查灭火设备运行情况,对漏油、漏气车辆不准停放,并及时告知车主。

  6、定期开展消防演习,消除安全隐患、堵漏洞、抓死角。落实安全条例,增强防火意识。

  三、 消防管理制度

  1、车辆接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堵压消防栓;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2、电源火线绝缘套管不被挤压,与灼热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驾驶室、车厢的车门(包括安全疏散门)开启灵活,门锁完好。

  4、车上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5、进场车辆及司机应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扔垃圾及弃置废杂物;禁止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用过的油绵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停车库内。

  7、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8、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9、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停车场。

  10、不损坏停车场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设施。

  11、在停车场设置垃圾箱(桶),必要位置设置路障和防护栏。

  12、停车声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检修,保持完好。

  13、严禁停车场内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它易燃或可燃物品。

  14、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1

  为了营造院内良好的办公、居住环境、维护单位正常上班秩序,确保大院治安,结合本院内实际,经单位领导班子研究,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凡是进入院内的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大院内的统一管理,一律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

  二、在院内上班、住宿的干部职工,有预订固定车辆停放位置的,须对号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否则门卫采取强制措施。

  三、本着院内干部职工机动车辆逐年增多,院内容纳停放车辆极为有限,没有预订车辆位置的,不能随意将其车辆乱停乱放在本院内,否则由车主承担一切后果。

  四、院内球场是本单位干部职工唯一的`体育活动场地,原则上不许停车。为球场停放开放时间是23:00至8:00,其余时间不允许将车停放在球场,以确保干部职工球场正常使用。

  五、其他车辆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在本院内停放,酌情适当予以安排,但必须经门卫按指定地点停放。需缴纳占地费按20元/辆收取(超过00:00另按小时计费收取)。

  六、从20xx年04月01日起,单位的干部职工需要预订停车位,原则上先满足本院内上班干部职工的预订,每辆每月为60元。其次是调离单位并还居住在院内的人员预订停车位,每辆每月为80元。若有剩余的车位适当考虑外单位人员(含在院内购买或租赁住房的人员)预订停车位,每辆按月150元收取车辆占地费。

  七、院内停车收费不属于垄断经营性质,可以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计价格【2000】933号)规定)

  八、上级领导及兄弟单位入院内进行公务活动的车辆,有门卫统一调制停放位置。

  九、本办法由单位领导班子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2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公司员工机动车辆秩序,保障公司内交通畅通,特订立本规定,供公司员工遵守,并作为公司员工车辆停放安全管理的依据。

  一、区域规定:

  1、本规定仅规定了公司蕴川路厂区的员工机动车停放区域,在蕴川路厂区之外工作的员工若驾车进入蕴川路厂区,须将车辆停放在临时停车区域内。

  2、公司员工应按对应安排的停车区域停放,具体停车区域详见所发《车辆停放证》,注意不要占用公车停车位。

  3、原则上按照员工工作所在部门就近安排停车。

  二、管理细则:

  1、员工需停放车辆应报员工所在部门,由各部门核对员工姓名、手机号码、车型、车辆颜色、车牌号等信息,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安全监察部备案、领取《车辆停放证》。

  2、若有新增、更换车辆或牌照,请事先告知所在部门,由所在部门及时上报安全监察部备案,获准并领取《车辆停放证》后,方可停放车辆。

  3、《车辆停放证》为员工驾车进入公司蕴川路厂区的.凭证,驾车进入公司前,请务必将《车辆停放证》放置在车辆方向盘一侧的挡风玻璃内以备查。

  4、员工停车位仅供员工车辆停放使用,外来车辆应遵照保安人员的指挥停放在临时停车区域。

  5、员工车辆必须按规范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及指定区域内,车辆须停在划线内,不得影响车辆通行,阻碍交通。

  6、员工若遇到指定停放区域已停满的情况,请及时联系保安人员,按保安人员指定的临时停放车位停放车辆,不可自行随意停放。

  7、车辆停妥后,请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车门已关好,以防物品失窃。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公司不负保管及遗失赔偿责任。

  8、在驾驶室内不得抽烟,车内垃圾应丢弃到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

  9、车内不得放置危险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保安人员如发现可疑车辆时,车主应主动开启车门及行李箱接受检查。

  10、禁止冲洗车辆,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洁车辆,以避免地面积水确保场地干净。

  11、严禁乱(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门造成噪音。

  12、停放的车辆若发生故障需检修,车主应先将车移离车道,以免妨碍交通。检修人员或检修车辆进入,车主应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复,场地恢复原状后方能离开。

  三、违规处罚

  1、员工车辆停放管理部门为安全监察部。

  2、安全监察部对有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行为,一经查获或举报核实,将视情况对车主进行教育或按50元/次予以处罚。

  3、被处罚车辆车主须在5日内到安全监察部办理处罚手续。逾期未缴纳罚款,将予以双倍处罚。

  4、对不服教育屡次违法规定的车辆,将禁止进入公司。

  四、其他:

  本管理规定从20xx年8月18日起开始实施。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3

  为加强公司办公生活区内的车辆管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现将在公司办公生活区停放车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为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进入办公生活区的各类车辆限速15km/h。

  2、驾驶员要服从门卫管理和查验,进入办公生活区要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减速慢行、避让行人,办公生活区禁鸣喇叭,遇有重要活动或领导检查时,应停车让行或绕道行驶。

  3、进入办公生活区的所有车辆要停放在划定的.停车泊位,严禁占用主干道或随意停放车辆。

  4、原则上禁止出租车(三轮车)进出办公生活区,对确因具体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三轮车)进入办公生活区(老、弱、病、残、雨雪天气等),由门卫酌情从严掌握,登记后出入,并做好出门检查。

  5、除公安、消防、救护等抢险应急车辆外,一次性会客、办事和运送材料的车辆,应服从门卫的检查、登记,并与相关单位和人员联系后,方可进入。

  6、本公司办公生活区的所有停车位均为免费停车位,由于公司暂时无专人看管车辆,请注意停车落锁,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7、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4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发挥环境育人的功能,通过征求部分教职工的.意见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此规定。

  一、机动车停放地点:

  1、体育馆车库(请停放在每个南北通道的西侧,以方便进出)。

  2、体育馆南侧及西侧的停车线内。

  3、综合楼西侧小停车场。

  4、单身教工宿舍楼北侧停车线内。

  二、非机动车停放地点:

  1、体育馆下方的非机动车停车线内。

  2、教工车棚(学生车辆不得停放)。

  3、学生车棚(高三教学楼南)。

  三、注意事项:

  1、所有车辆不得进入在教学及办公区;

  2、所有车辆不得在规定位置以外停放;

  3、请自觉将车辆规范、有序停放;

  4、外来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学校(上级检查视导除外);

  学校将对违规停放的车辆予以曝光,希望全体教职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5

  小区随着入住率的增加,车辆拥有量日趋增多,加上惠风西路金地段即将开通。从而产生了车辆停放需求大于实际车位量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夜间停放更为突出,但也有个别驾驶员为图方便,随意将车停在主车道上,且多次规劝和温馨提示后还是我行我素,屡教不改,严重影响了车辆行人的通行和安全,对小区的形象也带来了很大损害。对该问题广大业主呼声较大,反映强烈。为此,四月七日业委会会同物业公司,居委会专题商量对策,一致认为,一定要将违反小区规约而又不文明的行为改变过来,给小区一个有序,安全,和谐的良好环境。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对目前存在的车辆停放需大于供的问题和四月底南大门将要使用IT运营智能系统运营后车辆进出的问题,具体解决办法:

  1、对小区内地面上的128个车位采取每半年抽签一次的办法,今年第一次在5月5日进行公开抽签,现在可以到客服中心或大堂服务台,凭产权证、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进行登记(对小区的地面车位采取先申请后办理的办法,如申请数超过车位数(128个)采取抽签的办法,已经付清今年的停车费的优先核准,对于已付费的业主自动续到缴费日期);收费标准按原定价每月120元。出租住户暂不考虑。

  2、目前业主已购买而未使用的地下空置车位仍有余量,有意租用可与客服中心或大堂客服联系,物业公司会积极协助与车位业主联系协商。

  3、对于未抽中小区车位的业主我们已同小区对面城南大厦的物业公司进行磋商约定,同意我小区车辆停放过夜。

  4、停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下午17:00时到第二天早晨8:00时,周六和周日、节日期间可全天停放,停放地点在城南大厦地面的`车位。收费标准每月100元。缴费期限为三个月以上,有关办卡手续证明与本小区相同。

  5、夜间车辆还可以在鄞州银行门口免费停放。

  6、对本小区主干车道口乱停放的车辆,经物业管理人员规劝不听的,一律采取上锁强制措施,当车主/驾驶员到客服中心签订《文明行车协议书》后才放行。时间从4月20日开始执行,在此之前着重做好宣传发动和道德规劝工作。

  7、严格实行车辆行人确认、审核、登记制度。即对非本小区的车辆和行人要进入小区的,必须严格实行先经业主确认或认领,后由保安审核身份,门卫再做好登记手续,对身份和来路不明的一律不能进入小区。

  8、希望广大业主积极主动参与对小区车辆停放秩序的规范并恳请大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小区的和谐发展做出大家贡献。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6

  为全面落实文明城市创建任务,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实现阶段性创建目标。规范小区机动车的停放与行驶,切实维护交通秩序,规范车辆停放管理,维护相关业主权益,解决本小区车辆日益增多、车难管和停车矛盾日趋加剧的问题,确保小区安全、有序、整洁,营造更加宜人的居住环境,结合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作为本小区车辆秩序管理的依据。小区全体住户、外来访客及物业工作人员等必须共同遵守。

  1.所有小区进入车辆,一律遵守相关交通法规。

  2.进入小区的所有车辆一律按社区规划的车位停放,严禁在小区的车库门口、大门口、消防通道、单元门口、人行便道、绿化地带等地方停放,有车库的.住户要将车辆停放在自家车库内。

  3.小区内车辆禁止鸣喇叭,禁止开远光灯,小区限制速度5公里/小时;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5.严禁在小区内学车、试驾、超速行驶;

  6.出租车、教练车原则上不准驶入本小区,个别接送老弱病残人员和业主随车运货品的出租车,登记后可以驶入,但下客后或卸货后必须马上离开,不得长时间停留

  7.除业主家庭用车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准在小区内停放,包括三轮车,厢货车及各种大型车辆。

  特此提醒消防通道以内禁止停车。火患猛于虎,安全重如山。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就是保证生命通道的畅通。莫让消防通道成为“死亡通道”,是小区居民共同的责任,只要大家共同“发力”,让消防通道成为真正意识上的“生命通道”。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7

  一、 按指定地点停放、装卸和上、下客

  1、 车辆进校前首先在门卫处办理相公手续,驾驶员按要求指定地点停放,出门校前门卫查验。

  2、 车辆一般应停放在南、北大门旁的停车坪上。大型活动时,可停放在西、北广场。

  3、 除校长座车及贵宾车外,其它车辆不得在南广场上、下客。

  4、 开学或放暑、寒假时接送学生的.车辆可在指定的时间和车辆停放地点停放,不得停放在主干道和宿舍门前。

  5、 装卸货物时可根据需要在东、西、北广场或食堂、小卖部等处临时停放,作业完毕,车辆立即驶离。9:00———10:00之间禁止任何车辆进入东、西、广场。

  6、 有重大活动时,车辆进出及停放应服从上级部门、校长办公室的临时安排。

  二、 限速行驶和行驶方向

  进入校区后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千米/小时,一般进校门向右道路行驶,并密切注意行人和非机动车动态,遇到学生队伍应停车让队伍通过,确保安全。

  三、 违规的处罚及其它规定

  1、 本校车辆和教工车辆违规行驶和停放,每次罚款50元。

  2、 凡因乱停车和超速行车造成师生人身伤害、绿化受损、环境污染、影响学校活动和学校形象,肇事者应承担全部责任。

  3、 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实施和检查,校长办公室负责监督和处罚。

  4、 严格部门安排外单位车辆进校时,应将本规定告知对方。举行大型活动发通知时,应同时通知停车地点及其它注意事项。

  5、 进校车辆应服从校长办公室及保安部的管理

  6、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校长办公室。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8

  一、目的: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基地园区机动车停放之人员、车辆秩序,特订立本管理规定,供园区企业、工作人员及访客等共同遵守,维护良好的园区环境。

  二、管理规定:

  1、园区机动车停放共规划3种专用停车区如下:

  a、办公楼地下车库:供公司及入驻园区企业车辆停放;

  b、办公楼前坪室外停车场:供访客车辆临时停放;

  c、办公楼后坪停车场:为入园企业运/送货物大型车辆专用停车区;

  2、入园企业需停放车辆,应先到管理中心物管部办理《车辆通行证》,管理中心将根据入园企业租赁面积分配固定车位;

  3、入园企业车辆必须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并将《车辆通行证》放在车内显眼的位置;各入园企业车辆一律停放到分配好的固定车位,若固定车位已满时,必须自觉接受车库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将车辆停放到室外停车场。

  4、访客车辆应按照保安人员的指引停于室外停车场;

  5、为避免停车位遭他人占用、误停增加管理困难,各停车位地面(或指定位置)将漆上入园企业名称,以便识别。

  6、车辆进入园区及停车场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保安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7、除规定区域外禁止随意停放机动车,禁止车辆停放于通道旁或人行道;

  8、各单位、部门车辆应无条件配合管理中心物管部建立车籍管理资料;

  9、货车驶近停车场入口时,应该注意限高、限重标志,若疏忽因而毁损停车场配线管路或其它设施,车主应负责赔偿,货车进入卸货区装卸后尽快离开,货主应全程监督要求保持场内清洁及安全;

  10、车场内各项设施如消防、通风及紧急设备,若非操作人员或情况危急,禁止随意触动,以免发生危险;

  11、园区内所有机动车停车位仅供车辆停放,如停车区域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车辆损失的,继善高科产业园区不承担任何保管责任;

  三、机动车停放管理细则:

  1、入园企业常用车辆(入驻企业或企业员工用车)应到管理中心物管部办理车辆登记,申领《车辆通行证》;

  2、管理人员有权禁止无《车辆通行证》车辆驶入该停车位停留;

  3、《车辆通行证》为一车专用,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如有违反,车场管理员有权收回《车辆停车证》;

  4、车主遗失《车辆通行证》,应及时到管理中心物管部登记备案,并重新申领并支付办证费,《车辆通行证》每年更新一次;

  四、罚则

  1、进入园区的车辆,请共同遵守本管理规定,违规者受罚,车辆凭《车辆通行证》(贴于挡风玻璃左下角明显处)进出园区;

  2、凡有下列违规情况,经劝说无效者,将作相应处罚;

  a、未按规定车位停车;

  b、一位停二车、一车占二位;

  c、超出停车线外,随意停车,影响出入;

  d、未停放在指定车位内;

  e、未张贴停车证(或临时停车证);

  f、车道上并排或逆向停车;

  g、停车场入口或通道停车;

  h、告示禁止停车区停车;

  i、紧急出口车道;

  凡违规的车辆,管理中心依据情况,劝说后仍违规者处罚金人民币200元。罚金纳入管理费基金统筹运用,重大违规事项,则报请主管部门执行拖吊,所发生的费用由该车主负责。

  j、若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车辆,因肇事造成损害,肇事者将依法赔偿一切损失,另涉及刑法部分则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附则:

  1、本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2、本规定由管理中心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9

  为保障公司车辆安全运营,充分发挥车辆灵活性和机动性,特制定此制度:

  一、安全管理

  车辆归行政部管理,负责支付保养费和养路费。

  司机出车需遵循派车单指示,如有变动须事先请示或事后汇报。

  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随车人员不能默许违法驾驶。违规行为导致的责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司机需记录每日行程详情,每月提交行政部。

  车辆由指定司机负责,未经许可他人不得使用。经过许可的使用者也要与司机明确交接使用状况。

  主管司机负责车辆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车辆整洁卫生。

  维修需在指定地点进行,优先考虑修复零部件。更换部件前需获得行政部和分公司经理批准。

  车辆应在分公司指定地点停车,否则因违章停车产生的`后果由司机自行承担。

  二、用车申请

  分公司领导用车直接联系行政部。

  各部门用车需提前申请,市内用车提前半天,市区外用车提前一天申请。

  行政部综合任务重要性和紧迫性,有效利用现有车辆资源,合理分配。

  三、交通安全责任

  保证安全驾驶,爱护车辆,实现"三勤",保持车辆外观干净整洁,性能优良,出勤率在95%以上。

  交通事故责任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交警判断决定:损失1000元以内罚款10%,损失1000元至2000元罚款15%,损失2000元以上根据具体情况设定惩罚比例,最低不低于20%;造成伤亡事故者按照交通事故相关规定处理。

  私自开车发生事故,所有修理费和赔偿费自负。若保险公司赔偿,则扣罚总金额50%。

  四、出车补贴

  市内出行补贴150元/月。

  长途出行(80—120公里)补贴20元/天,超过120公里补贴30元/天,住宿费用按差旅政策报销。

  非工作时间出车按加班工资发放。

  行政部按月统计数据,作为司机绩效考核依据。

  请大家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20

  管理处负责业主(住户)的车辆管理,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处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房管员监督、检查,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必须有专职保管人员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岗位责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负责人、营业执照、收费标准悬挂在停车场(库)的出入口明显位置。

  ②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管理处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由车管员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④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⑤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车管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

  ⑥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大厦)。

  ⑦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⑧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⑨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1、使用人员不得在停车库范围内装卸可能对他人或其他车辆构成危险之车辆或物品。

  2、使用人员请勿在车库内放置贵重物品,离开时请予检查,锁好门窗、后盖箱、取走钥匙。对于使用本停车库人及车辆(包括车辆附件及车内任何物件)若被偷窃、损坏或蒙受损失,管理处概不负责。

  3、管理处雇员,代理人或职工无权接受任何物品加以保管。若任何人声称已将任何物品交托管理处保管或发生遗失、损坏或损失,不论任何原因管理处概不负责。

  4、因违反停车库管理制度而发生人身伤亡及车辆事故,管理处概不负责。

  5、使用人员必须保管好钥匙、停车卡等。因故遗失或其他原因使任何人驾驶移动车辆凭已交费停车卡离开停车库而引起的损害和损失管理处概不负责。

  6、管理处有权要求使用人员出示有关身份证和车辆证明以确认身份。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21

  1、车辆入场保管或卸货,必须遵守裕景大厦停车场管理分公司的管理制度,服从车场管理人员或保安人员的指挥。

  2、车场出入口升降闸下严禁站人、停留,否则造成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3、入场保管或运载货物的车辆必须按指示标志行驶,不得逆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场内严禁鸣喇叭,违者罚款30元。

  4、凡进入大厦地下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在入口处停车接受检查,办理手续后方可进场,并按指定车位停放或在指定位置卸货。

  5、车辆出场时,必须在出口处停车检查验证,经对车牌号码、停车证、收费凭证等验核无误后方可出场。

  6、车辆进场保管时,随车人员必须全部下车,只准司机一人驾驶车辆进场,在指定车位停放后必须熄灭发动机,锁好车门车窗,方可离去。车内严禁留人及存放贵重物品,违者责任自负。

  7、车辆停放好后,值班人员应检查车辆外貌及标饰物、后视镜,前后灯是否完整,填好记录并经停泊车的驾驶人员签名认可。

  8、使用电脑卡出入的车辆,必须按规定使用,如不插卡属冲闸行为,违者处以30元罚款。造成事故者或损坏设施者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

  9、严禁在地下停车场内修车。如需装卸货物或小修,应先征得车场管理人员同意,并按指定地点限时完成。

  10、凡进入车场内的车辆严禁载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因此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

  11、进入车场内必须注意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果皮和纸屑,不得把车内杂物清扫在停车场内,违者罚款30元。

  12、摩托车、自行车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严禁在大厦各楼层的`非指定地方停放,违者罚款10元。

  13、对不按规定办理手续而强行出场的车辆,车场管理人员有权暂扣其车辆,待按规定办妥了进出场手续并处以50元罚款后,方可停放或出场。由此而引发的后果,由车主或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

  14、车辆逾期停放,车主或车属单位经催交仍未付清停放费用者,车场分公司有权依法律途径对车主或车属单位进行追究。逾期三个月仍未交清应付费用者,车场管理分公司有权对停放的车辆进行处理。

  15、进入车场泊车的车辆,泊车时如造成其它车辆的损坏,由泊车者负赔偿责任。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22

  为了合理利用车辆,降低成本,提升效率,保障车辆的安全稳定运行,特此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豫NXW916、豫NC8138、豫N?SH108三辆车。

  二、车辆使用管理

  1、采用定人定车制度,每辆车由指定驾驶员负责。

  2、车辆管理员负责调度及管理车辆,审批、协调各部门用车,确保公务车辆的高效使用。

  3、所有车辆钥匙由车辆管理员集中保管。

  4、员工因公用车需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并经过所在部门主管签字认可。

  5、车辆管理员对审批过的用车需求,填入《公务派车单》,签字确认;如果管理员不在,由综合管理中心其他成员代签。

  6、驾驶员在出车时应在《公务派车单》上签字确认,如有突发情况未能提前签字的,事后可补签;无正当理由拒签者,每次罚款5元。

  7、驾驶员出门时将《公务派车单》提交给门卫签字,若门卫忘记签字,车辆管理员有权对门卫进行批评。

  8、在调度车辆时,类似的方向和时间的用车需求尽可能共享一辆车,以降低派车次数和成本。

  9、驾驶员接受任务后,应检查车辆的基本安全性。如果发现问题,应立刻申请替换车辆。否则,因此导致的车辆损坏修理费或交通事故损失,由该驾驶员负担。

  10、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可能临时调整司机和使用的车辆,各车辆使用者和司机应遵循调配,服从公司指令,否则每人罚款20元。

  11、驾驶员完成任务后应及时回公司。如因交通堵塞或突发事件未能按时返回,应及时通知车辆管理员并获得许可。否则,延误其他公务,视严重程度,每人罚款5—10元。

  12、驾驶员回到公司后,需将填写完整的《公务派车单》放入指定邮箱,邮箱上锁,钥匙由车辆管理员保管。

  13、车辆管理员每周一打开邮箱取出上周的派车单,登记车辆使用信息。若每缺少一张派车单,对应车辆的驾驶员被罚款5元。如果无法确定驾驶员,罚款由小车班负责人承担。

  14、所有驾驶员在下班前必须把公司车辆停在公司停车场,把车辆钥匙交给管理人员。如果特殊情况不能当日或者下班前归还的,需要提前通知车辆管理员并得到许可。否则,每人罚款30元。

  15、非工作时间开车进出公司的,需要在门卫处填写《非工作时间用车登记表》,并由门卫签字确认。否则,每人罚款10元并受到公开批评。

  16、公司专职驾驶员因公用车的,按照专职驾驶员用车制度进行管理。

  17、驾驶员驾驶非指定车辆的,需记录相关数据,方便计算油耗。否则,因缺乏数据无法确定责任人,车辆管理员有权对相关驾驶员进行批评。

  18、车辆管理员需对出行车辆进行登记,制作《公务用车记录表》,以便汇总分析各类数据。

  三、车辆使用费用管理

  19、每次出车产生的费用,驾驶员需要将相关凭据交给车辆管理员。

  20、车辆管理员需要仔细审核和妥善保管驾驶员的行车记录,经综合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后及时向财务部报销。

  21、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费用,由驾驶员全额承担。

  22、车辆管理员应每周对比车辆的实际行驶里程和《公务用车派车单》中的总里程,误差控制在5%以内。否则,需要查明原因并进行修正。

  四、车辆用油管理

  23、车辆管理员负责监督和控制公务车辆的燃油使用,财务部提供支持性的监控管理。

  24、所有公司车辆都使用同一类型的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5、所有公司车辆禁止使用现金加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现金加油,必须经过车辆管理员批准,并报备综合管理中心。

  26、车辆加油卡办理后,车辆管理员应按车牌号和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一旦备案,禁止更改。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例如油卡损坏)无法正常使用,需要尽快告知车辆管理员进行修复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7、禁止车辆间交换油卡,禁止使用其他车辆的`油卡加油。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过车辆管理员的同意,并详细记录相关加油数据。否则,若加油事实混乱或无法识别,对加油人罚款5元/次。

  28、车辆管理员应根据车辆的需求办理备用油卡,在主油卡余额不足时使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要做好使用记录,方便月底的数据统计。

  29、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需要保留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需连续完整。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否则,如果加油数据无法核实,车辆管理员有权对驾驶员进行批评。

  30、驾驶员在油卡充值前,应记录本月车辆加油的实际数据,包括:

  a、月初余额:油卡在本月使用前的金额。

  b、本月充值:油卡本月充值的金额。

  c、月末余额:油卡本月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额。

  d、本月用油=月初余额+本月充值—月末余额+备用卡加油金额+现金加油。

  f、起始公里数:上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l、中止公里数:本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j、中止公里时油箱所剩油量:本次记录数据时油箱的油量金额化。

  31、车辆在使用备用卡加油时,需要收集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标明加油车辆的车牌号,交给车辆管理员。车辆管理员需要对每张备用卡填写《备用卡加油统计表》,连同《车辆用油统计表》一同报送给综合管理中心经理审核。

  32、特别注意,《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需详细记录日期和备用卡号。

  33、车辆管理员应随时关注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当油卡余额低于300元时,应及时向综合管理中心经理申请油卡充值。

  34、车辆油卡充值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小车班负责人从财务借用现金加油,也可以自己垫付,然后凭相关发票到财务报销。

  35、车辆管理员每个月需要分析一次车辆的百公里油耗,按照百公里耗油标准以及实际里程换算出每个车辆的耗油量。

  36、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费用参照《车辆维修管理规定》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处理。

  五、车辆事故的处理

  37、司机所驾驶的车辆发生事故后,司机和乘车人员应立即通知综合管理中心,并协助保护好现场。

  38、综合管理中心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派人赶到事故现场,协助现场人员做好伤员救助、事故现场保护等工作。

  39、在交警和保险公司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后,综合管理中心应派人协助司机做好各项理赔事宜。

  40、车辆管理员应在事故发生后编制《车辆事故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车辆事故的发生、处理情况以及对司机的处罚情况,呈交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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