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品验收制度

时间:2022-10-10 13:22:25 制度 我要投稿

幼儿园食品验收制度(精选15篇)

  现如今,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幼儿园食品验收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食品验收制度(精选15篇)

  幼儿园食品验收制度 篇1

  一、按照食品卫生法,检查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保证食品原料新鲜。

  二、 食品加工做到先洗后切,冰冻的肉、禽、水产品在常温下要彻底解冻。

  三、食品做到分池清洗,荤菜食品不能放在蔬菜池中清洗,清洁厨房用具的水池必须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

  四、严格执行生熟分开,厨房容器和用具(刀、砧板、湓、筐、抹布等)均做好生熟标记,不得混用。每天使用后洗刷干净,用前消毒。

  五、炊事员要钻研烹调技术,主动听取教师、保育员及幼儿对伙食、点心的意见,根据幼儿的特点做到切菜细致,注意花色品种及色香、味和营养元素的调配,增强幼儿的食欲,保证幼儿有足够的营养。

  六、加工食品必须加热充分,大块食品的中心温度需达70°c以上,防止外热里生。

  七、幼儿的菜不能烧的太硬或太生。夏天做到(饭、菜、汤、茶)”四冷“,冬天做到(饭、菜、汤、茶)“四热”,保证幼儿吃饱、吃好。

  八、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备餐间前不超过2小时。

  九、保持厨房清洁、整齐、干净、如有杂物应及时清理。

  幼儿园食品验收制度 篇2

  为加强霞岭村幼儿园食品卫生管理,落实食品原料的溯源规则,保障食品卫生安全水平,保障全体幼儿及教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及台账记录工作。

  二、进行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①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②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猪肉、禽肉等);③食品添加剂(如亚硝酸盐、酵母、色素等);④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必须索证的其他产品。

  三、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

  四、从固定供应商采购食品时,索取并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与供货商签订保证食品卫生质量的合同。

  五、采购食用农产品时,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购物凭证。

  六、采购生猪肉时,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采购其他肉类查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七、采购的食品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要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符合后经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后入库或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食品注明处理方式。

  八、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涂改,不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6个月。

  九、严格执行成品48小时留样及登记工作。

  幼儿园食品验收制度 篇3

  一、 加工前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烧烤。

  二、 食品充分加热,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熟内生,烘烤食品受热均匀。

  三、 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在冷藏。

  四、 食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五、 剩余食品及原料应当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合和交叉叠放。

  六、 隔顿、隔夜、外购熟食回锅肉烧透后再供应。

  七、 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擦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要用消毒布擦拭。

  八、 工作结束后调料应加盖,工具用具洗涮干净、灶上、灶下地面应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理垃圾。

  九、 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购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机罩。

  幼儿园食品验收制度 篇4

  1、食品卫生应有专人负责,成立食品卫生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食品卫生情况,总结经验,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儿童食品卫生的质量。

  2、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各年龄组儿童的食谱。

  3、食品由专人按实际需要采购,采购的食品应新鲜优质,每天由专人验收生、熟食品,并建立验收簿。

  4、生食品经验收后入库,库存不宜过多,各类食品应按需要量领取,每月底盘存。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库房保持整洁干燥,各种盛器须加盖。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食用。

  5、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品。

  6、各种膳食烹调后,由专人检查质量,合格后根据各班用膳人数发出,营养员应到各班了解儿童用膳情况,听取对膳食的意见。

  7、保健人员(或营养员)应定期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对食品的保质期严格把关。做到过期不用,生熟分开。

  8、建立严格的消毒卫生制度。规范操作。定期检查。

  幼儿园食品验收制度 篇5

  一、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餐饮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定期协助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检查餐饮服务环节中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六、对本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七、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八、所在餐饮服务单位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时,协助单位及时报告卫生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九、协助所在餐饮服务单位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交本单位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

  十、与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幼儿园食品验收制度 篇6

  根据国家的《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规范》的相关法规、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及时查明食物中毒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实行食品留样制度。

  1、提供给师生员工食用的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非食品加工人员)留样。

  2、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3、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防止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注品名、加工时间、加工人员、留样时间(xx月xx日xx时),及时存放在专用留样冰箱内,冷藏条件下5℃左右,不得冷冻保存。

  5、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非留样食品,冰箱必须上锁。

  6、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7、留样食品存放、处理都必须按照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详细记录,不得涂改。

  8、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工作,不得有留样样品而不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留样样品.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幼儿园食品验收制度 篇7

  1、采购后发现不合格或有怀疑食品原材料(索证材料不齐的、感官质量不好,无合格标的,生产厂名,出产日期)立即退回供货商或生产厂家。

  2、食品原材料在储存中发现有霉变或超过保质期,应立即报后勤主管,销毁。

  3、不合格食品原材料处理后应及时做好记录(产品名称、数量或重量,生产厂家,处理原因等)。

  4、对不合格食品原材料的处理过程,应有2人以上在场,并分别签署经手人,证明人姓名。

  5、食堂自身制作的产品,发现有不合格现象时,参照本制度1至4点的规定。

  幼儿园食品验收制度 篇8

  一、食品购销台账上详细登记产品名称、供销单位、购销数量、产品批次、保质期限和相关证件是否齐全,并保存一年以上备查。

  二、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台账记录。

  三、及时处理已过期或接近保质期的食品。

  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抓好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进货和成品供应台账;食品批发零售企业抓好各类食品进货、验收;餐饮业抓好粮、油、肉、蛋、水产品、蔬菜、调味品等容易发生污染的食品验收。

  五、食品零售业,餐饮业服务单位应固定供货单位并定期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或供货单位考察,了解其卫生状况。

  幼儿园食品验收制度 篇9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饮食管理工作,提高师生的健康水平,切实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海滨县幼儿园章程》第五十条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采购鲜(冻)畜禽,应当索取畜牧兽医部门出具的与所购食品相同批次的`兽医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2.采购进口食品的,应当索取口岸上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相同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明。

  3.采购其他食品的,应当索取与所购食品相同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4.采购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食品的,应当同时索取相应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证明。

  5.首次采购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应当同时索取该企业合法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幼儿园食品验收制度 篇10

  一、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该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要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放按照产品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活泼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三、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2、产品自量检验合格证明,认证认可标志;

  3、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生产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4、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5、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6、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标破损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四、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者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七、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工作,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

  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应统一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八、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伤行政管理部门。

  幼儿园食品验收制度 篇11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接触食品的容器、包装材料等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

  二、接触食品的容器应易于清洗消毒、便于检查,避免因润滑油、金属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

  三、接触食品的容器、包装材料与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内部角落部位应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积。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应分开摆放和使用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原料加工中盛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容器,应分开摆放和使用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五、所有食品容器,不宜使用木质材料,必须使用木质材料时应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幼儿园食品验收制度 篇12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

  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七、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八、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九、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幼儿园食品验收制度 篇13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三、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四、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五、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六、菜品用的围边、盘花应保证清洁新鲜、无腐败变质,不得回收后再使用。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九、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幼儿园食品验收制度 篇14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三、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禁止将未经清洗的蔬菜、水果带入操作间。

  四、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六、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七、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八、加工结束及时清洁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九、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幼儿园食品验收制度 篇15

  1、食品卫生防疫制度是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卫生防疫知识教育,严把食品卫生关,预防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加强疫情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的食堂必须按照“食品卫生法”、市卫生局、市教育局的要求,“两证”齐全,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等,确保食品卫生的安全。

  3、食堂要建立“卫生责任制度、试尝制度和菜品留样制度”。

  4、大力加强卫生防疫知识教育,将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

  5、学校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开展流行性的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6、学校食堂必须办理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必须配证(健康证)上岗。

  7、杜绝采购三无产品和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材料采购必须索要相关证件,特别是卫生许可证。

  8、必须坚持食品留样尝试制度,样品量保够100g,留存24小时,并作好相关记录。

  9、厨房专人专管,物卡相应。非管理人员禁止入内。

  10、食堂不卖凉菜、四季豆、皮蛋、生芽土豆等危险食品。

  11、按规定进行操作,生熟必须分开(包括储藏)。

  12、依法办事(食品卫生),奖罚分明,层层落实责任,各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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