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护物资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疫情防护物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疫情防护物资管理制度 篇1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宣城校区在学校和校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实施了一系列严格和规范的防控措施,校区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校区防控物资工作组在学校和校区党委行政的直接领导以及宣城市政府防控指挥部的大力支持下,现已储备了有限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为了充分发挥防控物资在校区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经校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在开学第一阶段时间内的疫情防控物资的发放工作出台相应发放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物资管理:
所有来自各个渠道的防控物资由校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管理、统筹调配、计划发放,并由校区防控物资保障组具体实施。
二、物资储存:
单独建库建账,特别是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资必须储存在避光阴凉通风之处,严禁烟火,确保物资安全。
三、发放原则:
公开透明、统筹计划、全面覆盖、突出重点、运转高效、保证供给,确保校区疫情防控实际需求。
四、发放范围:
凡属开学第一阶段在岗上班的单位和个人;同时考虑防控物资的实际有限拥有量,对校区服务承包单位由其自行保障供给,仅在确有困难时适当予以补充。
五、发放物资种类
1、个人防护物资
⑴室内工作人员(主要指机关工作人员):配发一次性口罩(个人按正确方法佩戴)、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后喷洒,用于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消毒)。(出于安全考虑,个人暂不提供75%医用酒精)
⑵室外工作人员
A、门卫工作人员:配发一次性口罩(个人按正确方法佩戴)、一次性塑料手套、眼罩、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后喷洒,用于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消毒)、75%医用酒精(手消毒)、体温枪(仅限门卫人员)、喷壶;
B、环卫消毒人员:配发一次性口罩(个人按正确方法佩戴)、一次性塑料手套、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后喷洒,用于物体表面消毒)、75%医用酒精(手消毒)、体温枪、喷桶;
C、发热预检分诊医务人员:配发一次性口罩(个人按正确方法佩戴)、一次性塑料手套、一次性隔离衣、眼罩、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后喷洒,用于物体表面消毒)、75%医用酒精(手消毒)、体温枪(仅限门卫人员)、喷壶。
2、环境消毒物资
这里所谓环境特指行政楼、医院、食堂、超市、教师公寓(三栋)的大厅、内走廊、电梯等公用空间和地面。配发84消毒液、75%医用酒精、喷桶。
六、发放数量
1、一次性口罩:原则上一人一天一只,对需近距离接触其他人员且连续工作超四个小时的特殊岗位(如,门卫、医务人员、财务人员等)每天一人两只;
2、一次性手套:一个班次一副(仅配发医务人员和门卫从事体温检测人员);
3、眼罩:按每天实际上岗人员每人配发一个,取下后需经消毒后方可继续使用(仅配发医务人员和门卫工作人员);
4、体温枪:门岗和发热预检分诊相应位置发放置2-3把,每天使用后需经消毒之后方可继续使用;
5、一次性手套:一个班次一副(仅配发医务人员、门卫工作人员、财务人员);
6、一次性隔离衣:一个班次一副(仅配发医务人员、门卫人员);
7、75%医用酒精:环境消毒按实际面积和公用空间计算;
8、84消毒液:原则上每个办公室暂配1-2瓶(250ml),环境消毒按实际面积和空间计算。
七、发放流程
1、校区内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提交疫情防控物资申请,经校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审批同意后,由物资保障组工作人员建账登记后签发;
2、个人防护物资需求按上报校区党政办公室的值班表的实际在岗工作人员计算数量,同时,请各单位在提出需求时兼顾近期内确因工作需要返岗的人员;
3、环境消毒物资需求按实际工作在用楼宇计算数量。
上述发放管理办法仅限开学第一阶段实施,并需视疫情防控情况随时做出调整。
疫情防护物资管理制度 篇2
为加强我园防疫物资储备库管理,确保储备物资的安全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物资储备库房必须实行专人专管。
2、物资储备库房应严格做到防盗、防火、防水、防有害物质、防污染等措施。
3、物资储备库房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每天上下班时,物资储备管理人员要对库房门窗、电源以及库内物品进行检查。
5、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检查,防止虫蛀、鼠咬、霉变、过期等情况的发生。
6、物资储备进库时必须认真验收货物,填写进库纪录,并要求参加人员签字。
7、物资储备出库时应通过单位领导、管理人员的同意,领取人办理相应的领取手续方可领取。
疫情防护物资管理制度 篇3
一、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的管理,确保物资正常供给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物资入库时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数量验收并办理入库登记。
三、不同性质的物资应分开存放,有安全隐患的物资要严格分开储存。
四、在物资分区分类的基础上,将库房所有货位做出明显标记,以利于提高物资进出效率,缩短收发时间,减少差错,便于物资的统计,盘点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五、领取物资要按使用需求领取并进行严格登记。
六、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仓库内严禁存放私人物品,严禁私领、私分仓库物资。
七、库房管理人员应坚持日常检查,每天上下班时对所管物资的安全情况、安全防护和消防设备、用具是否齐备,库房门窗安全情况、照明灯具是否关闭、有无漏雨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被盗应立即报 告领导,同时注意保护现场。
八、严禁库房内吸烟、动用明火。严禁保管人员私自改装、私拉用电线路,私自拆装用电设施,以免造成火灾事故。
疫情防护物资管理制度 篇4
为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疫情防控物资统一调配,规范防控物资统计需求、采购、接收、发放等手续,合理、合规使用各级财政下拨、区红十字会划拨及其他社会团体、个人捐赠资金,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现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指导原则
(一)坚持全区一盘棋。强化区级统筹和责任分工,落实好上级统一调配和本级采购、供应任务。
(二)建立日报告日调度制度。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坚持日报告、日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前期物资收、发、结存情况,合理调度近期需求。对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调拨。
(三)突出重点保障原则。执行“四优先”要求,梯次安排、高效分配,切实做到优先保障一线医护人员必需;优先保障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环卫、网格化排查等基层一线人员必需;优先保障公共场所服务窗口人员必需(待窗口人员上班后);优先保障重点复产复工企业(项目)必需。优先保障后的富余物资方可安排其他需求。
二、具体内容
(一)规范防控资金管理。
1、各级财政拨付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接收的各类捐赠资金,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由区卫健委在区政府会计中心设立专户管理,专帐核算。
2、各类捐赠资金应确保专款专用,落实到防控一线。
(二)规范防控物资采购及置换管理。
1、坚持每日会商。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每日上午召开会议研究当日采购、分配计划。
2、严格审批手续。当日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内区卫健委副主任审批;当日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副组长审批。
3、灵活运用物资置换。根据当期物资需求情况,对急需且暂难以采购到位的物资,可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与相关单位进行同价值的物资置换。
(三)规范捐赠物资管理。
1、区红十字会、慈善组织、各基金会等接收的非定向捐赠物资,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统一造册、统一调配。
2、定向捐赠的物资,由接受捐赠的单位优先使用,富余物资可移交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调配。
3、强化对捐赠物资的规范管理,确保接收、支出和使用全过程透明可查、公平公开、规范有序。
(四)规范物资供给分配。
1、建立统一管理、条块结合、属地负责的供应保障机制。医用重点防控物资由使用单位提出意见,经区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审核把关,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分配。
2、区各医疗机构防控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不足部分,可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后安排。如出现特殊情况,可“一事一议”帮助解决。
3、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一线防控人员的一般防控物资安排。一般防控物资原则上自行采购,难以采购且物资不足时可提出申请,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尽力帮助解决。
辖区内常住居民和企业,所需一次性口罩等一般防控物资,采取市场化方式供应,并有序向社会平价投放。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从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出的物资,资金由其自行承担。
4、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按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每日发放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工作组、区直各单位的防控物资。
5、区教体局负责做好教职员工、学生的日常监测及物资需求保障和发放工作,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提供。发放给民办学校的物资,由区教体局负责统计汇总,资金由其自行承担。
6、部分重点企业(项目)的物资需求,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区主要领导同意后给予保障,在落实签批手续后调出物资,资金由相关企业自行承担。
(五)规范物资登记管理。
1、完善物资入库验收。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物资接收小组要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负责物资统一造册、建立入库台账。根据货物特点进行合理堆放;对特殊物资,应隔离堆放。
2、完善物资发放管理。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物资发放小组,应建立出库台账,落实领用手续。对当日发放凭证,应妥善保管,并进行汇总登记。
3、完善物资回收管理。各相关单位对帐篷、测温仪等可回收物资,使用结束后,要会同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做好清理消毒和回收工作。对失去使用价值的,严格遵守报废程序,集中销毁,严禁流入社会。
4、完善物资统计工作。各类物资变动情况均需专人负责进行统计,对物资的收、发、存情况,每日报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汇总。
三、其他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调用应急防控物资。对拒不执行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度指令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二)各地、各单位物资发放应及时公开发布市场投放信息,稳妥引导市场预期,避免因物资不合理投放等引起人群聚集。
(三)严禁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挪用、侵占或者贪污捐赠物资;对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动员宣州客商、乡贤、侨胞和社会有识之士积极开展捐赠工作。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结束后自动失效。具体要求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解释,如上级另行出台规定,从其规定。
疫情防护物资管理制度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有关要求,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的管理,畅通需求与保障渠道,全力保证疫情期间防控物资有效供给,确保紧缺防控物资能真正有效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疫情防控物资内容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主要包括防护口罩、消毒类(公共区域和个人消毒品)、人体测温仪器、消毒器械等物资。
二、疫情防控物资采购
1、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卫保障组根据政府要求和学校疫情物资需求和疫情防控需要,预测学校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品种和数量,编制学校疫情防控物资需求计划。
2、资产与基建处据此实施紧急采购,组织落实货源、催交催运和到货验收,每天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卫保障组反馈疫情防控物资采购进展及库存情况。
三、疫情防控物资发放程序
(一)口罩
各学院、各部门按照上岗人数进行统计,原则按照每人每天配备1只一次性医用口罩进行发放。口罩每天由各学院、各部门安排专人到资产处仓库进行领取,每次领取数量需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人事处进行核实确认。
注:正式开学前口罩领用请到党政办领取,开学后到资产处仓库领取。
(二)消毒用品
1、次氯酸钠。该消毒剂由后勤处统一领取和使用,主要用于室外环境和公共卫生间的消毒。
2、抑菌喷雾剂。抑菌喷雾剂可用于手、皮肤消毒。各学院、各部门按照上岗人数进行统计,每人发放一瓶。领取地点:党政办。
3、75%酒精。75%酒精可用于桌椅、鼠标键盘、门把手擦拭消毒。每间办公室配备一瓶(500ml)。请各单位安排专人到资产处仓库进行领取,每次领取数量需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晨午检物品
1、红外线额温枪。后勤处根据全校防控需要,统一到资产处仓库领取。领取后根据学校确定的防控点安排发放。
2、水银体温计。学工处安排专人到资产仓库领取。按照每个学生宿舍一个体温计数量进行发放,同时提供足量的75%酒精棉球,并做好体温计使用和消毒方法宣教,避免交叉感染。
3、消毒器械。包括:移动式紫外线消毒设备、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呕吐物应急处置包、废弃口罩专用的收集桶。以上消毒器械由后勤处统一安排专人负责到资产处仓库领取和使用。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各部门按照“重点区域、重点岗位、就急就重、按需配置”的原则,优先保障一线工作人员及重点风险岗位防控物资配备到位。
2、各学院、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卫保障组进行工作衔接,做好防疫物资领用、发放、登记等管理工作。
3、各学院、各部门要建立单独收发台账,针对口罩等防控物资,使用人员实名制签收。相关收发台账及签收表应存档保存,以备核查。
4、各学院、各部门要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防控物资用于办公教学、服务经营。
5、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学院、各部门疫情防控物资发放及消耗管理工作纳入督导范围,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
疫情防护物资管理制度 篇6
一、库存物资管理
1、物资保管员应对所有的入库物品妥善保管,按照企业制度要求,认真做好物资的收发工作。
2、对库存物资每月末清点,每季度定期盘点,认真记录上期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期末余额等,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3、对常用物资要估算出其每月的消耗量,及时制定采购计划,补充补充更新。对保质期或有效期短的物品,应以够用为原则,防止库存积压过期失效。
4、设立物资领用登记管理制度,任何人领用物资必须登记;单次领用单价超过200元的物资或总价超过500元的物资,领用时,需持有经总经理批准的文件。
5、物资丢失后,责任者须赔偿后,手持财务部门盖章的赔付收据,方可补发。
6、工程用料、建筑材料,因其品种繁多,使用频繁,可由工程部门根据物资保管制度安排专人保管,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
7、每季度末,物资保管处派专人对其进行抽查,年终进行全面盘点。
8、物资保管处每年根据物资的使用情况,提供积压的物资明细表,并详细列明物资积压的原因。如果因个人原因造成物资积压的,个人应承担部门经济责任。
9、会计部门根据物资积压情况,核算出物资的折旧价值,有关部门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积压物资做出相应的处理。
二、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包括公司所属的土地、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车辆船舶、山林树木等。耐用年限未达2年及以上的或价值未超过3000元以上的,可以不列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按所属类别,由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和保养的具体细则、包括编序、移交、增减报告、盘点、增置、营造、修缮等,由各指定部门自行制定。
3、固定资产的出租、外借、处理、抵押、质押、转让、移交、报废等,必须向总经理请示;新建、改建、拆除房屋、建筑物等工程项目,必须写详细的书面报告,计算出预计费用,上报总经理批准。
4、财务部门应设立完整的固定资产台帐,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状态、增减情况和折旧情况,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折旧率,按税法的规定办理。
5、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人,对固定资产发生的状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每一会计期间末,应与会计人员一同对固定资产进行合资查账。
6、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类别、用途的不同,确定为固定资产投定相应的保险。
三、车辆管理
1、企业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公司所有车辆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负责车辆的'调派、维修、年检、清洗等工作。
2、员工用车时,应提前向总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出车申请表,总务部门根据事情的重要程度予以派车。
3、出车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总务部门保管,一份交由出车司机。出车司机应根据出车的相关情况,详细填写出车的时间、地点,路线、行驶里程数、违章情况、车辆需维修保养情况、加油金额等。每周总务部门定期的根据司机收车后上交的出车申请表,对车辆的使用状况进行核实。
4、企业实行“一人盯一车”的车辆管理制度,每台车辆由固定的司机负责,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车辆。
5、司机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的清洁干净,严守交通规则,定期的对车辆的刹车系统、电瓶、轮胎、喇叭、水箱等做基本的检查,一旦发现异常,立即上报给总务部。
6、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到企业已签约的4s店内进行,相关费用实行月结。总务部门根据车辆的使用状况,定期组织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7、因司机使用不当或总务部门管理人员失职,而导致车辆损坏或出现故障的,依情节严重程度,维修费用由相关人员承担。
8、公司所有车辆都已投保。车辆发生事故造成车辆、人员伤亡时,司机应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和总务部门,以便做好理赔工作。
9、若因司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反交通规则、私自将公司车辆外借等个人原因造成的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应由司机个人承担,同时公司将会对司机做出相关行政处分。如果非因个人原因造成事故的,经保险公司理赔后,其余维修、医疗费用由公司负担。
10、车辆的加油费、过桥费、过路费及停车费由总务部每月进行统计,以相关凭证为依据,上报财务部,实行实报实销。对于公车私用情况,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使用人个人负担。
11、严禁任何人驾驶病车、故障车上路行驶;严禁任何人无证驾驶。
四、办公用品管理
1、企业所有的办公用品由总务部门统一购买、分发。总务部门应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及消耗水平,向总企办报告,确定采购数量,制定采购计划,并于每月1、2日统一采购。
2、企业统购物品中没有的、部门急需的物品,经申请,总经办批准后,各部门可自行购买,购买费用由企业负担。企业调整办公用品格式,或更换宣传用品时,应出台相关通知,告知各部门知晓。
3、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办公用品的耗用量,填写办公物品申请单,向总务部门申请办公用品。如有急需物品,可电话通知物品管理人员即日发放,但事后必须补写申请单。
4、物品管理人员定期的对各部门申请的办公用品明细进行核查,并及时的予以发放。对由申领数量限制的物品,除特殊情况,应定量供应,不予多发。
5、总务部门应做好办公物品的出库、入库账单,详细记录办公用品的流向,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帐物相符,并定期清查办公用品的库存情况,及时补充办公用品。
6、总务部应每年对办公物品盘点两次,账物不符的查找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总务部对各部门办公用品的申领情况、实际使用情况,应定期的进行调查;同时,每年末,就办公用品的购买情况、申领情况、使用情况、库存情况、积压情况等,进行统计汇总,将结果上交给总经理办公室。
五、电话与传真管理
1、电话使用规范:员工接听电话时应注意礼貌用语:“您好!╳╳╳企业。”通话时,态度和蔼,简明扼要,口齿清晰,并做好电话接听记录。
2、员工不得因私事长期占用公司电话,不得因私事用公司电话拨打国内或国际长途电话。
3、涉及公司业务往来的传真,员工应及时的收发,须经理签字确认的,必须由经理签字确认。
4、当日的传真应当日转交或回复,涉及到重要事项的传真及时转交给经理,并对传真内容予以保密。不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私自将公司资料以传真的形式向外发送。
六、计算机与网络管理
1、除计算机管理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不得私自安装未经许可的软件,特别是游戏软件;不得擅自动用他人计算机。
2、员工下班时,应检查好计算机是否关闭,相关电源是否断开后,方可离开;使用带锁或密码的计算机,离开或下班时,必须重新上锁或密码。
3、计算机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使用状况,负责计算机的维修、保养工作,检测和清理计算机病毒。经企业批准使用的`软件,由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安装维护。
4、工作人员或操作人员,特别时财务、技术部门的人员,应将电子数据和文件至少同时制作两套及以上备份,防止出现问题时,数据与文件的丢失。
5、备份文件应交安全保密部门、文件制作部门及计算机管理部门备份,备份文件应在其载体的包装盒上贴有标签,标签上详细注明文件或数据的名称、编号、密级、保管期限及其他要求等。
6、公司的网络结构由计算机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管理维护。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私自更改公司的网络结构。公司的网上服务,如wins,dns等由计算机管理部门统一规划,任何人不得私自设置。
7、严禁员工利用网络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聊天、玩游戏、收发私人邮件、看网络电视、传播淫秽信息等。
8、各部门,各工作人员应该高度重视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禁止任何人随意破坏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或窃取、外传公司机密。
9、以上行为一经发现,严惩不贷。
七、制服管理
1、员工上班期间,除特殊场合外,必须穿着企业统一定制的工装。工装分为夏装、春秋装和冬装三种。
2、每种工装各发两套,员工可及时换洗。工装不得私自改制,不得转借他人。
3、员工工装为企业免费发放。若员工工装丢失或破损不能穿用时,员工需按夏装70元/套、春秋装150元/套、冬装200元/套的价格,向总务部重新申领。
疫情防护物资管理制度 篇7
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杜绝浪费,降低行政成本,规范后勤物资购买和领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后勤物资的采购
1、后勤物资的采购业务由行政人事部及相关采购人员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购买后报销。
2、后勤物资采购业务必须经过请购、审核、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程序。
⑴行政人事部或采购人员或应当在授权范围内,按照采购预算及其他部门提出的请购申请,根据库存情况填制请购单;
⑵财务部门对请购单进行审核;
⑶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主管人员进行审批;
⑷采购人员在获得请购批准后,按请购单进行采购。
⑸行政人事部对采购回来的后勤物资进行验收、保管。
⑹财务部门对未附请购单或请购单手续不全的物资报销凭证,不得办理付款或结账手续。
二、后勤物资的领用和保管
1、行政人事部门负责管理购回的后勤物资。
2、相关部门领用时,必须填制领用单并经领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和总经理授权的主管人员审批后领用。
3、行政人事部门每月编制后勤物资的购、领、存报表,分部门反映后勤物资的耗用情况,报财务部门作为部门费用核算依据。
疫情防护物资管理制度 篇8
为加强全局的物资管理,保证财产、物资安全和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资范围是指除建筑物、机动车以外的所有物资。包括:由本局购买的物资、长期借用外单位的物资、与外单位交换使用的物资。
二、各种物资在购入、借入或调换使用后,应当立即办理物资入库手续,由主管科室登记物资明细物。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在领用物资时,应当凭领料单领取。并按单位或个人登记物资领用明细帐。除了日常消耗的低值易耗品以外,领用物资时应当明确实物负责人。
四、各分局自己购买或从局机关领用物资的,计入该分局的包干经费。
五、实物负责人对物资的安全和正确使用负责。如果物资出现丢失或非正常毁损,实物负责人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六、区局定期或不定期统一安排全局范围内的实物盘点。在用物资一般每半年盘点一次,库存物资每月盘点一次。盘点后,有关单位应向区局主管科室报送盘点表。
七、本局的工作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在调整工作岗位或调出本局或辞职时,应当在区局要求的期限内清交所保管的物资。逾期未清完毕的,以丢失论处。
八、故意隐匿公共财产,意图据为己有的,按照财产价值不同,移交有关部门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九、各单位的领导和财务人员、物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管理办公经费和物资,加强核算,确保国家财产的安全。如因违犯管理规定或玩忽职守造成损失,区局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疫情防护物资管理制度 篇9
为做好我院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应急抢救,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为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物资概念
(一)应急物资是指在事故即将发生前用于控制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用于疏散、抢救、抢险等应急救援的工具、物品、器材、装备等一切相关物资。
(二)应急物资中药品器材由药剂科统一管理,医疗器械设备由器械科统一管理,其他后勤保障物资由总务科统一管理,应急时启用。
二、应急物资的采购入库
(一)应急物资由医院药剂科、器械科、总务科按采购程序采购;紧急采购的应急物资,电话请示分管领导后采购,采购手续后补。
(二)应急物资必须入库统一保管。
(三)应急物资管理要建立专账,由专人管理。
(四)应急物资验收入库,必须一一清点、登记,及时入账。
三、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
(一)经检验合格的应急物资,实行分区、分类存放和定位管理。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控制应急物质库存数量,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补充。
(二)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保护物资的质量。
(三)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防止应急物资挪用、流失和失效,保管人员原则上每季定期检查一次应急物资和工具的情况,发现缺少和不能使用的要及时补充和更新,确保正常使用,每次检查时要进行详细记录,留存备查。
四、储备种类及任务
医院应急储备物质包括:
(一)应急期间需要的处置突发事件的专业应急物资,如适量的药品器材、生命复苏设备、消毒药品器材与防护用品等。
(二)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用于救济的基本生活物资,如水与方便食品等。
(三)与医患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物资。
五、应急物资的调拨
(一)应急物资由医院应急指挥领导统一调度、使用。
(二)应急物资调用根据“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
(三)长期建立与相关供货公司、供货商、及其他部门物资调剂供应渠道合同,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随时保证提供医院应急物质的供应(联系电话xxxxxxxxxx)
六、应急物资责任管理
(一)不准私自挪用,占用应急救援物资,一经发现追究责任。
(二)对于可以重复使用的应急物资,使用者需妥善使用和保管好,使用完后及时归还库房。如果故意损坏或用后不归,将原价赔偿。
疫情防护物资管理制度 篇10
应急物资是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根据“分工协作,统一调配,有备无患”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包括防汛、火灾、食物中毒、中暑药品、应急抢险类及其它。
二、应急物资储备数量由安质环保部、施工技术部和物资设备部根据工程实际应急需要确定。
三、安质环保部和物资设备部要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落实经费保障,科学合理确定物资储备的种类、方式和数量,加强实物储备。
四、现场仓库管理员负责应急物资的保管和维修,使用和管理。并根据施工情况申请应急物资。
五、安质环保部负责制订应急物资储备的具体管理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应急物资由安置环保部、物资设备部人员负责管理、保养、维修和发放,应急物资严禁任何人私自用于日常施工,只有发生突发事故方能使用。
六、安质环保部负责制订应急物资的保管、养护、补充、更新、调用、归还、接收等制度,严格执行,加强指导,强化督查,确保应急物质不变质、不变坏、不移用。
七、应急物资应单独保管,并经常检查、保养,有故障及时通知物资设备部维修,对不足的应急物资要及时购买补充,对过期和失效的应急物资要及时通知更换,应急物资要调用必须经项目主管领导签字同意,使用时必须签领用单,归还时签写接收单。
八、应急事故发生时,由物资设备部负责应急物资的准备和调运,应急物资调拨运输应当选择安全、快捷的运输方式。紧急调用时,相关单位和人员要积极响应,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快速通道”,确保运输畅通。
九、已消耗的应急物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调出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由物资设备部提出申请,安质环保部审核后重新购置。
十、应急物资应当坚持公开、透明、节俭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购制度、程序和流程操作,做到安质环保部提出申请计划、主管领导签字、物资设备部负责采购。
十一、安质环保部和物资设备部负责对应急物资的申请、采购、储备、管理等环节的监督和检查,对管理混乱、冒领、挪用应急物资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疫情防护物资管理制度 篇11
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
成员:
二、晨(午)检工作人员应进行上岗培训,熟练掌握操作技能;教职工和学生熟悉晨(午)检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人人自觉遵守。
三、晨(午)检工作人员上岗前一律戴口罩手套,经体温测量后方可上岗,有条件的穿工作服。
四、落实专人每日对测温计做好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出现意外故障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人工体温晨(午)检。
五、学校门口设立监测点,师生在入校前完成体温检测。晨检在学校门口进行,值班领导完成检测任务。中午回家就餐后返校师生要再次进行入校午检,班主任老师在教室门口进行第二次体温检测。晨(午)检工作的要点为:
(1)测:测体温,额温大于37.3°为体温异常;
(2)看:看师生的精神状态,面色等。
六、每天早晨第一节课上课前,班主任完成对学生健康
状况的询问与观察。询问和观察要点为:发热、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并填写本班级学生健康状况表报校医室(卫生保健室)。
七、晨(午)检和日常观察中发现学生出现各种感染症状,立即将其转至隔离室观室等待,由校医(卫生保健教师)及时进行排查,发现疑似病例立即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内启动发热检查流程(见流程图),做好记录并通知家长。
八、校医室(卫生保健室)应做好晨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每天及时收集、统计和报告,每日9:30前上报教体局,确保及时核实、跟进处理预警信息和发现疫情。同时相关名单交给相关班主任,关注学生当日情况,如有异常情况,采取相关措施。
疫情防护物资管理制度 篇12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科学排查、及时上报”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员:符惠梅各班班主任保育员
幼儿园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园长办公室,由王海灵担任办公室主任,电话:0898-67485829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员职责:
1.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时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午检工作。
三、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
1.晨检应在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保育员对早晨进入教室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发出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午检也如此)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呼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排查人。疫情排查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4.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报告方式:
(1)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向教育局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班主任或保育员------学校疫情排查人------园长------教育局------澄迈县卫生防疫站。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3)有事由园长按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报告,无事由学校疫情排查人向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报平安
疫情防护物资管理制度 篇13
为加强防疫物资储备管理,确保储备物资的安全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物资储备必须实行专人专管,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使用管理知识。
2、物资储备库房应严格做到防盗、防火、防水、防有害物质、防污染等措施。
3、物资储备库房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每天上下班时,物资储备管理人员要对库房门窗、电源及库内物品进行检查。
5、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经常检查各类药品、物资,对因上述情况而不能正常使用的物品要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虫蛀、鼠咬、霉变、过期等情况的发生。
6、物资储备进库时必须认真验收货物,填写进库记录,并要求参加人员签字。
7、物资储备出库时应通过项目部领导,管理人员的同意,领取人办理相应的领取手续方可领取。
8、项目部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防疫物资。根据自身情况配备与规模相适应的防疫防护用品(体温计、红外测温仪、含氯消毒剂、75%酒精、乙酸、喷雾器、口罩、手套、帽子、雨靴等)。特别是应按防疫标准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基本防控用品,储备不得少于十天用量,并有固定的物资供应渠道
杀菌消毒制度
1、每天对施工现场及其他涉足区域专人负责消毒三次,对卫生间、宿舍每天安排专人清扫、消毒三次。
2、每天专人负责消毒时间为:上午08:00;中午12:00;下午16:00,并对消毒时间和消毒部位留有书面记录。
3、施工单位对员工上班工作场所、集中居住区,要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在工艺允许的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及时收集清运拉圾,定期对施工机械设施、厕所、卫生洁具、门把手、电梯及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加强员工食堂卫生管理和餐厅的通风、预防性消毒。办公场所、卫生间、施工设施、员工食堂、员工集体宿舍等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主要场所须配备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并做好每日消毒处理。
隔离观察制度
1、项目部应在工地入口设立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并按规定要求来项目人员填写《返程员工信息登记表》,核实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关键信息应及时向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报告。
2、项目部负责通知以下人员暂时不得来项目:一是湖北、温州等重点地区人员;二是往返途中经停湖北、温州的人员;三是放假期间与疫区人员密切接触的务工人员;四是与已经感染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务工人员。
3、所有非当地务工人员,由项目部通知:在家出发前先检查身体状况,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暂缓出发;务工人员在返程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来项目之后,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做到全覆盖,项目部要及时登记上报并安排指定隔离场所集中医学观察14天(隔离场所由项目部提前准备),集中医学观察期间须按要求服从统一管理,严禁私自离开。集中医学观察后经体检合格方可在项目务工。发现咳嗽、发热等可疑症状,必须立即隔离观察并及时移交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4、所有进入工地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纳入项目实名制考勤系统进行考核,每日定时做好体温测量,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
食品原料采购制度
1、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必须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采购常识。
2、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应遵循用多少购多少的原则。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采购肉类、水产品要注意其新鲜度。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无证食品商贩或来路不明的食品。
3、采购人员采购时应向供应商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流通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猪肉必须是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肉品,采购进口鲜(冻)肉类及其制品时应索取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认真规范填写《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验收台账》,以及索取的证明凭据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4、采购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用于清洗食品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5、运输食品的车辆和容器应专用并保持清洁,严禁与其他非食品混装、混运。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运输过程应防雨、防尘、防蝇、防晒及其他污染。
6、采购食用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作好记录,建立台帐。
工地出入口检查登记制度
1、进出场人员登记全覆盖。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符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并签订《员工疫情防控承诺书》、必须按照农民工实名制要求进行入场登记,施工现场人员一律采取封闭式军事化管理,进出施工现场实行实名制考勤,对于进场人员每日登记,建立一人一档,应严格进出场请假条管理,对于出场的去向应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并应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每天最多安排2人外出集中采购。新进场人员按照复工前人员管控要求执行。
2、所有现场人员体温检测全覆盖。施工单位应按照卫生防疫要求,每天早晚2次对所有进场人员逐一检测体温,一人负责检测,一人负责复核,记录在案。
3、做好应急处置全覆盖。施工现场发现有体温不合格的,应及时通知属地政府落实专车送至就近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后续应急处置。经医疗机构确认疑似病例或确诊的,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疾控部门开展防治。
疫情防护物资管理制度 篇14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一、有序,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建立从各班学生到班主任,到分管校领导,到校卫生(保健)室,到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发现、登记及报告制度。
二、在疫情发生时,启动学生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应及时报告校医进行排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三、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应(必要时和家长联系)迅速了解患病学生情况和可能的病因,让其马上去医院检查治疗,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四、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突发情况发生后,学校要尽快掌握情况,立即启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在15分钟内进行向镇防控指挥部和县教育局电话报告,30分钟内传真书面报告,1小时进行续报。
五、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被追究责任。
疫情防护物资管理制度 篇15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有关要求,特制定我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周丽梅主任为我园责任疫情报告人,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幼儿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和园长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
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
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镇教办报告。
五、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幼儿园建立幼儿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幼儿园的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应由班主任或当班教师对早晨到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并做好晨检记录。如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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