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校领导陪餐制度(精选14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幼儿园校领导陪餐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校领导陪餐制度 篇1
为确保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幼在食堂的饮食安全,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幼儿园食堂必须建立领导或教师轮流陪同幼儿就餐制度。
2、幼儿园食堂每餐必须指定一名以上食堂管理、从业人员以外的领导或教师进行陪餐,确保当餐所提供的每一种饭菜都有领导或教师陪餐,并能听取一定比例就餐幼儿的意见,陪餐登记表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3、陪餐人员应按照安排,随同幼儿一起就餐,负责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幼儿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4、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衣帽,女工作人员留长发、戴首饰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②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5、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督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①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
②豆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
③饭菜质量较差,家长反映突出的。
④其他危害幼儿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立即向园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幼儿进行跟踪观察。
7、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幼儿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8、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园长报告,由幼儿园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9、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0、幼儿园园长每周应至少陪餐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幼儿园校领导陪餐制度 篇2
为进一步强化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权益特制定以下陪餐制度:
一、幼儿园食堂每餐必须指定1名负责人进行陪餐,并制定陪餐安排表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二、陪餐人员负责对当餐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负责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陪餐记录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陪餐记录由陪餐人员在当次陪餐后详细记录。
三、陪餐人员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指出,并监督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及时整改。
四、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食物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后果的,视情节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五、陪餐实行成本核算制和自费制。食堂每月根据食品成本进行核算后统一收取陪餐人员的陪餐费用。
幼儿园校领导陪餐制度 篇3
为确保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幼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幼儿园食堂必须建立园长陪餐制度。
2、园长应在幼儿进餐之前半小时试餐,后到幼儿就餐。园长试餐时负责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幼儿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3、园长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女工作人员戴首饰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②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③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4、园长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
①采购有土豆、四季豆、豆芽、冷冻食物或含有添加剂的食品;
②饭菜质量较差,家长反映突出的;
③其他危害幼儿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5、园长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幼儿进行跟踪观察。
6、园长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幼儿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报给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7、园长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由幼儿园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8、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园长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9、学校校长长每周应至少陪餐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幼儿园校领导陪餐制度 篇4
一、学校建立领导或教师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有陪餐人员安排表,以确保当餐所提供的食品都有领导或教师陪餐。
二、陪餐人员应按照安排,随同学生一起就餐。负责对食品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三、陪餐人员要认真填写《领导、教师陪餐记录》,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食品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就餐秩序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人员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
四、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或停止,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一是食品加工距供餐时间过长的;
二是食堂食品未采取防蝇措施,食用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三是食堂制作凉拌菜、四季豆、野生菌;
四是食品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五是食品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六是食品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七是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五、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学校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六、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存在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七、食堂工作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幼儿园校领导陪餐制度 篇5
为全面规范食堂日常管理,提高食堂饭菜质量,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国家、省、县局等有关食品安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在校正常就餐时,学校安排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轮流陪同学生就餐,每天2人次。
二、陪餐人员包括校长、副校长、主任、班主任及老师,其中校长每学期不少于10次。
三、陪餐人员一定要和学生一起排队盛饭、领菜,并与学生同区域就餐;陪餐人员的餐费在学期末一次性结算。
四、陪餐人员要对当天所吃的饭菜(从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对食堂当天食品安全有关情况进行监督;对就餐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
五、陪餐人员陪餐后要做好登记并签名,《陪餐记录表》、《陪餐人员安排表》与《领导值班表》放在一起。
六、陪餐人员就餐后如果自己发生头晕、呕吐、腹泻等症状,或发现部分(不是个别)同区域就餐的学生出现头晕、呕吐、腹泻等症状,马上报告学校,学校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七、陪餐人员当天因公事外出不能陪餐的,可与其他陪餐人员联系自行调换陪餐时间。
八、学校将《陪餐人员安排表》、《陪餐记录表》在校园网、签到室公示栏、食堂等明显位置进行定期公布。
幼儿园校领导陪餐制度 篇6
为了贯彻《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和满意度,结合学校统一征订营养餐的实际校情,特制定校长陪餐制度。
一、学校实行校长陪餐制,校长是指校级领导,校级领导按值班表轮流到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陪餐校长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调换其他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不得空岗。陪餐校长在每日陪餐结束后做好陪餐记录。学校安全办按照学校食品安全档案管理要求,陪餐记录册应存档并至少保存三年。
二、陪餐校长在陪餐过程中,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就餐情况,及时反馈学生对餐饮的意见,以供送餐企业及时改进。
三、陪餐校长应在学生就餐前30分钟对送餐过程进行检查,并试吃学生餐。
(一)存在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送餐企业及时整改纠正:
1、卫生环境较差、物品摆放杂乱的;
2、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3、饭菜烧熟后食用时限超2小时(常温放置)或超4小时(热藏:保持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的;
4、餐饮用具未按要求消毒的;
5、送餐车、餐盒周转箱不洁,送餐人员个人卫生不符合餐饮服务人员卫生要求的;
6、送餐车、餐盒周转箱达不到保温要求的;
7、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二)存在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送餐企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1、送餐企业对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送到学校后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2、制作冷荤类、生食类、裱花蛋糕的;
3、制作四季豆、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的;
4、饭菜有发霉变质、掺有杂物等感官问题的;
5、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6、餐盒运送过程中受到环境污染的;
7、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情况。
四、陪餐过程中,陪餐校长应和学生在同区域就餐。
同时,要对学生就餐秩序、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当天反馈给相应责任人,限期整改。
五、陪餐校长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告知学校负责人;
同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如发现学生出现
类似身体不适反应,按照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处理的有关预案进行处置。
幼儿园校领导陪餐制度 篇7
学校食堂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直接关系到学校师生身心健康和学校教学秩序正常进行的大事。为确保食品安全、营养,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食堂每餐必须指定一名以上校级领导、食堂管理人员、教师、从业人员代表进行陪餐。陪餐人数的多少应根据就餐学生人数而定,陪餐人员负责对当餐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估、负责对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做好陪餐记录。
2、制定好陪餐记录,内容应包括日期、餐次和饭菜的品种、感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
3、陪餐人员应做到“五同”,即、同窗口、同价格(餐费自理)、同时间、同排队、同餐饮。陪餐人员在用餐的同时还要肩负着学生在餐厅内的秩序、安全等管理。
4、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 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5、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或无故不到者给予批评教育。
6、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7、学校主要负责人每周应至少陪餐一次。
幼儿园校领导陪餐制度 篇8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师生就餐文明有序,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品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教师陪餐制度。
1、 教师陪餐由学校统一安排,全体参与,定人定席。
2、 陪餐教师必须与学生同吃同散,并妥善安排学生轮流值日,及时收好碗、摆好凳、抹好桌。
3、 陪餐教师必须管好各席学生文明就餐,有序进入食堂,不大声喧哗,不抢菜,不挑食,不浪费(要求学生饭能吃多少打多少),不乱扔(要求学生饭菜不扔到地面,收桌时剩饭剩菜统一倒到潲水池),并保证有要事而滞后就餐的学生有菜吃。
4、 陪餐教师要主动了解学生口味,并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好学生对食堂工作、生活的建议,以便学校及时改进。
5、 陪餐人员有权检查食堂餐具消毒情况,确保师生就餐绝对安全。
6、 陪餐教师要高度负责,确保学生就餐安全、有序,对无故缺陪者,每次扣20元,同时,对该桌学生有以上违反文明就餐行为者,扣该桌陪餐教师10元/次,如果学生就餐不文明造成重大后果的,将全部追究无故缺陪餐教师的责任。
幼儿园校领导陪餐制度 篇9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领导陪餐制度。
1、学校实行陪餐制,领导和班主任按值班表由值班教师轮流。每天按时到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2、陪餐领导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领导要熟悉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
4、领导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及时填写当天日志。
5、领导确有困难不能陪餐,要告知分管领导,以便调整。
6、领导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管理规定。
7、每次就餐前,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学生方可食用,同时做好记录。
8、陪餐人员检查、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反应,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迅速上报学校主管领导或校长,同时抽食堂工作人员,迅速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
9、未经学校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幼儿园校领导陪餐制度 篇10
为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宗旨,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的就餐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领导干部陪餐制度。
4月1日,由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明确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由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自学校开设学生午餐以来,我们蓼兰小学一直实行学校领导干部教师陪餐制度,学生的每一餐,都有班主任教师陪同。现在,学校将“陪餐制”形成规范的制度,每天每餐不仅有班主任教师陪餐,还有领导干部的“陪餐”。教师陪餐,最关注的是学生午餐秩序、用餐习惯、食品安全等,而领导陪餐则不限于此。领导干部陪餐,不仅交流学生对饭菜的口味、质量等内容的直观评价,还会聆听学生对学校工作、生活的反馈意见,对于发现的问题不仅仅是记录,还有整改。
1、陪餐人员由当天的值日教师组成,由当天行政值日安排就餐人员,每天早餐、中餐按时在学校食堂陪餐。
2、陪餐教师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并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每次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能向学生出售,应在登记表中作好记录,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
4、陪餐人员要检查食堂所有餐具是否消毒、是否严格执行饭菜留样管理规定。
5、未经学校安排其它人员不得进入食堂陪餐。
6、陪餐人员要高度负责,以确保学生的就餐安全。否则,追究陪餐人员责任,违反法律法规按有关规定执行。
幼儿园校领导陪餐制度 篇11
为落实上级有关食堂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领导实行陪餐制,按时进入学生餐厅进行陪餐。
第二条陪餐领导必须按时在学校食堂就餐。
第三条陪餐领导每顿提前10分钟进入厨房,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在各种熟食中分别进行品尝一定数量的食品,不得漏尝,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
第四条陪餐领导检查、食用10分钟后,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立即上报校长,并阻止其他人员食用。
第五条未经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陪餐。
第六条陪餐领导要及时收集学生对学校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第七条陪餐领导要熟悉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
第八条陪餐领导要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认真填写陪餐日志。
幼儿园校领导陪餐制度 篇12
为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宗旨,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的就餐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师陪餐制度。
1、陪餐人员由当天的值日教师组成,由当天行政值日安排就餐人员,每天按时在学校食堂陪餐。
2、陪餐教师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并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每次是,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能向学生出售,应在登记表中作好记录,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
4、陪餐人员要检查食堂所有餐具是否消毒、是否严格执行饭菜留样管理规定。
5、未经学校安排其它人员不得进入食堂陪餐。
6、陪餐你员要高度负责,以确保学生的就餐安全。否则,追究陪餐人员责任,违反法律法规按有关规定执行。
7、本制度从20xx年9月2日起执行。
幼儿园校领导陪餐制度 篇13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领导陪餐制度。
1、学校实行领导陪餐制,陪餐领导按值班表轮流陪餐。每天按时到食堂就餐地点陪餐。
2、陪餐领导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陪餐领导要熟悉每餐饭菜,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
4、陪餐领导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并按时签到。
5、陪餐领导在确有困难不能陪餐的情况下要告知分管领导,以便调整。
6、陪餐领导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采购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要、饭菜留样等管理制度。
7、每次就餐前,陪餐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认无任何问题才让学生食用,同时做好记录。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
8、未经学校安排,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
幼儿园校领导陪餐制度 篇14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生在食堂的饮食安全,为了规范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和食堂饭菜质量,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国家、省等有关食品安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校针对食堂建立中层以上行政领导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
2、根据学校办公室值班安排,值班行政当天和食堂值班人员、教师代表进行陪餐。学校统一制定陪餐安排表,并交由食堂办公室存档备案。保证每餐次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陪餐,每学期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陪餐次数20次以上,各校级领导每月应至少陪餐一次,每学期陪餐5次以上。
3、学校每学期陪餐安排表,开学初印发,并在校园网、公示栏、食堂(或餐厅)等明显位置公布。
4、陪餐人员应做到和学生通排队,不得由工作人员事先安排;同标准付费购餐,不得免费;同区域就餐,不得专门安排区域,但座位可以在学生餐厅内部相对固定。
5、陪餐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对当天食堂采购原辅材料、环境卫生、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并适当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做好陪餐记录。
6、陪餐记录由学校统一印刷,内容应包括日期,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员签名等。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人员在陪餐后详细登记。
7、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物品摆放杂乱的;
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⑤饭菜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
⑥餐饮用具未按要求消毒的;
⑦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8、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敦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①食堂待出售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出售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②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
③上餐剩饭菜下餐继续加工销售的;
④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
⑤四季豆、土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的;
⑥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⑦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⑧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
⑨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9、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学校总务后勤部门按照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处理的有关预案进行处置。
10、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后果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如因不正确履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1、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陪餐工作管理部门报告,并另找时间补足。如条件许可,可与其他人员调换陪餐时间。
12、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3、食堂办公室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向校长报告,并每月向全校通报检查情况。学校要将本校陪餐情况在本校校园网、公示栏中进行定期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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