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造厂规章制度

时间:2024-08-14 10:17:42 志彬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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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厂规章制度(精选16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铸造厂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铸造厂规章制度(精选16篇)

  铸造厂规章制度 1

  一、电装班

  电装出来的质量的好坏直接受影响的是公司产品质量,同时也影响调试班的工作进度。所以提高电装产品质量至关重要。我觉得电装班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工人的熟练程度和自身素质;

  2、技术图纸的错误;

  3、质检的工作能力;

  4、电路板或整机接线设计不够合理化。

  针对以上的问题和为了更好管理电装,我觉得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加强工人的培训和管理。质检最清楚那里出现的问题最多和知道那里最容易出现错误,因此质检有必要在做每个计划前,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做个培训,让工人知道那里需要注意;另外建议在电装班成立一个奖励制度,在每个月对一次检验合格率最高的工人给于适当的经济奖励,这样可以提高工人的自检的积极性。

  2、出现技术图纸错误一般有三种情况:试制产品;不常做的产品;刚刚改进的产品。希望设计,校对图纸的技术人员能够落实到责任,确保去到电装的图纸都是准备无误的。

  3、目前质检的工作是根据图纸来检查成品。而图纸上涉及的内容有限,不够细化,没有一个统一标准,容易主观化,这样就质检与工人之间就难免会产生纠纷。建议相关的电路板,线扎,整机都有一个统一检验标准。

  4、设计的电路板应该尽量避免跳线,割线,设计的整机接线图应该清晰明了,容易混淆的地方,应以不同线色加以区分。

  5、对于经常出现问题的和重要的板必须检测合格后才装到机上,如光学平台的信号处理板。

  6、应尽量减少欠料的情况出现。对于要赶货期,而又欠料的`。应在做之前告之工人,欠什么料。仓库送到车间的料特别是重要的元器件,应该准确无误,不多不少。

  二、机装班

  机装班出现的问题还是比较少的。基本可以满足生产的要求。但希望公司能尽快招多一二个工人,以满足以后生产量大的需要。

  三、调试班

  为了调试班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下面我将针对一些的产品提出改进建议和希望。

  铸造厂规章制度 2

  一、车间员工除按照公司人事制度、考勤制度、生产制度来加强管理外,还要服从本管理制度。

  二、进入车间工作前须做到:

  1、首先在来公司的路上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整理好自己的厂服,带好厂牌做好工作

  2、看生产安排看板中的生产任务或听从主管安排生产,并做好生产准备进行生产。

  3、清楚工作台和身边影响工作的物品,做到工作顺畅利索。

  4、到仓库找仓管领用生产所需的物料,并做好数据统计。

  5、检查生产工具和生产设施是否能正常生产,如果不能正常生产立即上报给主管,由主管到办公室给予解决;如果正常,就开始生产。

  三、在工作中应做到:

  1、对每道工序都不能马虎,确保工艺质量的优良,尽一切可能做到“零次品”。

  2、组装中能用的螺丝钉、螺丝帽、垫片、扎线、套片、压线帽、海绵条等部件不能作为废品乱扔,每位员工都应有节少成本意识,要有把一个能用的螺丝垫片都要检起来用在产品上的作风。

  3、在贴产品标签时应帖端正,看上去比较美观正规。

  4、各工序应按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严防违规操作,确保品质优良。

  5、在领安装部件时应填写领料单,然后将领料单交给仓管签字,仓管签字后跟随仓管一起到仓库领料。

  四、下班后应做到:

  1、生产工具和零部件(如:螺丝钉、垫片、海绵条、扎线、贴标、套片、压线帽等)定位摆放,保持整齐有序。

  2、检查风批气管是否漏气和电器线路、开关是否有隐患;如有漏气现象发生应及时报告给主管,并及时解决。

  3、按照主管划分的清扫区域来清扫车间,保持车间清洁整齐;并分清用与不用的掉在地上元件,特别是螺丝钉、垫片、海绵条、扎线、贴标、套片、压线帽等,放入各定位的地方,不能乱扔或丢在垃圾里。

  4、关电、关水、关电器、关窗户,以防车间安全;火灾、水灾、偷盗、损失。

  5、整齐有序地到打卡机前打卡下班。

  五、规章制度:

  1、以上二、三、四项不管是谁如果不按规定操作或违规,发现一次罚款30元;如果三次违规除处罚外给予辞退。

  2、员工要服从主管安排,分配到每个人的工作任务要认真做好做完,不得拖三拉四完成不了任务和质量要求,否则给予重罚。

  3、车间工作中不能说与工作无关的话和说脏话,更不能吵架、打架斗殴;违者:说与工作无关的话和说脏话者每次罚10元,吵架、打架斗殴者,不管是谁,也不管是什么原因罚50元,并给于辞退。

  4、不能带陌生人进厂,如有违者每次罚款30元。

  5、不能在车间内抽烟和玩打火机,违者罚款200元。

  6、装车不能托托拉拉,应听从发货员的安排进行装车;如有不服从者每次罚款20元。

  7、退货回来的'拆机配件和装机零部件不能丢在垃圾里,违者罚款50元;如果查明不了违反者,车间班组统一罚款5元。

  8、如那个车间将垃圾没有丢在垃圾棚里而丢在外面,罚所丢者20元;如查明不了所丢者,车间班组统一罚款5元。

  六、质量操作制度

  1、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工序质量流程进行作业生产,不得任意妄为。

  2、员工不能为了省事而偷工减料,不能自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一定要按工艺流程严格做到自检、互检,不合格产品不要流到下道工序;下道工序员工要对上到工序的质量进行严格审核,如有发现上道工序质量问题应要求上道工序返工,不听者扣罚30元;如果员工在每月中有三次返工现象发生扣罚100元;主管负责对质量的监督和抽检工作。

  3、如因质量问题得到客户投诉的,查明那道工序出问题,其此工序员工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查明不了那个组、那道工序、那个人的过失,车间集体承担一切损失。

  铸造厂规章制度 3

  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培养员工综合素质,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确保产品质量,严肃厂纪厂规,确保产品车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记警告一次。旷工一次扣除三天工资并记小过一次。

  2、除领班及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违者记警告一次。

  3、上班时光就应穿工作服,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4、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班长、车间主管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记小过一次,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二次者予以记大过一次。

  5、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记小过一次,写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记大过一次。

  6、厂区内除吸烟区外,其它地区严禁吸烟,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职责。

  7、班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8、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解雇。

  9、因生产需要,不服从主管按排者,记小过一次。

  10、未经允许。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打瞌睡,听音乐,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2、上班务必佩带厂牌,违法乱纪者每次记警告一次,涂改、遗失厂牌罚款10元。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备、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职责人记警告一次。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18、中午、午时和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检查各车间气体是否有漏气,水龙头,灯管是否有关,违者每次对车间职责人记警告一次;

  19、原材料、产品。生产用具务必轻拿、轻放,存放在指定地点;如有乱丢产品者,每次记警告一次,情节个性严重的另作处理;

  20、凡生产出的.半成品,成品等要分类堆放整齐,产品不可乱摆乱放,务必标明数量、产品名称,日期,违者每次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21、成品及半成品务必每一层有纸隔板隔开,违者每次记职责部门职责人及当事人警告一次;

  22、各部门周转的产品及外发阳极的产品胶筐内的摆放最少要低于胶框边缘,且最上方一层务必放罢纸板盖好产品,既每层胶框不能够压着下一层产品,违者记职责人及当事人警告一次。

  23、各部门的纸隔板不能够到处乱扔,用完之后要做回收处理,不可做报废处理,违者记当事人警告一次。

  24、各部门对半成品,成品等不能够在没有纸包装及隔板的包装下裸露直接放在地板上,违者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如教导不及时改善者记小过一次;

  25、员工上班及下班时光不能够进入办公室,(除需工作要求外),违者记警告一次。

  26、部门早,晚交接班提前5分钟打扫车间5s,中午。午时用餐提前5分钟打扫卫生,洗手不得提前2分钟,违者记警告一次;

  27、非上班时光,未经允许,员工不得进入生产车间,违者记小过一次;

  28、上、下班钦水时务必将剩水倒在指定的胶盆内,乱倒者记警告一次;

  29、生产现场务必持续整洁卫生,无污垢,无垃圾,无死角。生产现场人员着装务必大方、干净、整洁。若发现有人乱涂乱画、在墙上乱踢者要进行追究当事人经济职责,违者记警告一次;

  为保障公司纪律的严肃性,公司要求各有关人员务必严格遵照执行。同时要求车间管理与班长严加管理。确保礼貌生产、安全生产、保质保量生产

  备注:

  1、警告一次不给于罚款,通告处理,季度内累积警告三次者,记小过一次;

  2、记小过一次罚款50元,当月记小过累积二次者,记大过一次;

  3、记大过一次罚款100元,情节个性严重者扣除全部工资的20%,开除出厂;

  4、三次警告记一小过;二小过记一大过;累计二次大过者扣除全部工资20%,并开除出厂;

  铸造厂规章制度 4

  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工作认真负责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树立为一线服务的思想。

  2、在上级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燃油炉的操作、维修及安全运行工作和日常管理。

  3、负责燃油炉及其所属各设备及所有油路管道阀门等的.维修保养和故障检修。

  4、严格按照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巡视制度上岗经常巡视和检查所有设备防止缺油和超压、超温现象的发生。

  5、做好日常各项设备的保养工作消除“跑”、“冒”、“滴”、“漏”等现象保证燃油炉正常运行。

  6、按时抄表巡视燃油炉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7、负责燃油房内的清洁卫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8、燃油房值班人员重点检查项目有:燃料、油箱温度、燃油炉油位、油泵运转情况及电机温度、供油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做好计划用油进油工作搞好技术革新节能工作尽量减少油的损耗并注意防火、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10、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并做好每天的值班记录及报表。

  1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间不准睡觉以及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任何事情。

  铸造厂规章制度 5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00至12:00,下午12:30至16:30,加班是17:00至20:00(特殊情况的加班,听从领导安排)。

  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

  4、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厂区。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返回也须打卡),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5、安排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6、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每月累计超过三次迟到者,底薪扣¥50元;连续三个月都有迟到30分以上者,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8、请假者,需提前填写好请假单交到上级领导处;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最长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天,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特殊情况者,如婚假、丧假、病假,视情况处理)。

  9、缺勤(请假)时间,须扣减底薪工资;有加班时间的,按平时加班计时工资计算,但不给予抵扣缺勤时间。

  10、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处理好交接工作,须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

  1、禁止泄露公司机密(包括客户信息、技术信息、生产信息等),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车间内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领导和管理,对未明确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员工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3、在生产过程中,如因个人原因长期无故不加班,3次不服从生产安排者,给予警告,超过3次的给予辞退处理。

  4、工作消极、不认真、工作态度恶劣,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将视情节给予处理。

  5、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6、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生产工具用完后须清理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等价赔偿。

  7、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8、生产车间必须随时保证干净,不可将杂物随意丢放。各部门各小组必须负责本组的环境卫生,每人/每组必须负责各自所负责的`区域清洁。

  9、每周六下午须进行大扫除(车间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零件台、风扇等都须清洁)。车间的垃圾须倒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四处乱倒。废图纸、废工具、废玻璃须及时清理掉,车间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

  10、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如发现有浪费水电或下班没有关水、关电、关车间窗户者对其责任人或工序团体每人进行处罚20-50元不等的罚款。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提供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

  2、除有薪假日外,公司另安排的假期,则不算工资(如春秋提前放假等)。

  3、如厂方有特殊情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必须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同样列入制度。

  四、惩罚奖制度

  1、对违反上述制度及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将根据影响损失程度进行警告、严重警告、罚款(10-1000元)、停工、开除、追究法律责任。3次警告=1次严重警告,1次严重警告可以停工,3次严重警告可以开除。

  2、对坚决遵守拥护公司制度,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做出贡献者,公司将根据程度进行表扬、奖励(50-1000元)、加薪、加级等。3次表扬可以奖励,3次奖励可以加薪加级别。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厂方人事部会以书面形式事先通知员工。

  铸造厂规章制度 6

  一、早会制度

  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认真听主管或组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3.各班组的组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

  4.各班组的组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天的工作情况和当天的生产计划,以及安全教育和公司精神,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

  5.组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上班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不允许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或早退、旷工按公司规定处理。各级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随意离岗、串岗,因事短时间离岗时必须经上级批准并安排熟悉本岗位的人员接替并已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开。

  二、车间生产秩序管理制度

  1、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每天上午8:30前各班组的出勤情况报给后勤,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7:30前报厂长批准并送后勤作考勤依据。

  2、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要请假,违者依考勤公司管理制度处理。

  3、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4、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5、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保管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

  6、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

  7、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8、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车间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9、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10、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吸烟。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

  11、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场地不得杂乱无章,生产用料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12、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失火等意外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13、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14、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十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车间管理制度员工考核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班组长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铸造厂规章制度 7

  我铸造厂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

  1、企业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组织。

  2、消防组织应根据企业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进行经常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结合事故预案进行演练。

  3、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4、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能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企业必须制定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5、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6、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室报警,说明着火部门、着火物质、火情大小,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引行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并维护好现场秩序。

  铸造厂规章制度 8

  一、总则

  1、为了加强铸造厂的安全管理,维护铸造厂的生产秩序,保障国家、集体、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2、铸造厂所有职工要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为确保铸造厂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的完成而努力。

  3、实行安全管理领导负责制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坚持综合治理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全面治理与岗位治理相结合。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群众化,使全体职工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保障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严格遵守本细则。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念: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单位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起以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要"对上级负责,对职工负责,对自己负责"。

  三、教育制度

  1、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每一级的教育时间,均应按国家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执行。

  2、日常教育制度

  各级领导和各班组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3、特殊教育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不违章作业。

  2.要熟知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3.加强设备维修,经常保持作业场所整洁,搞好文明生产,正确使用、妥善保护各种防护用品和操作工具。

  4.根据工艺要求精心操作,各种生产记录要正确、清楚、可靠,正确分析、判断,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工作前要进行设备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电工每天上班前要对现场用电进行检查。

  6.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2、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3、公司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

  4、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5、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质,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6、执行公司规章《关于在公司中禁止吸烟的决定》

  六、个人防护措施制度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持完好。

  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场所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七、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制订《安全检查记录表》。

  3、必须建立由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经验。

  4、综合检查分厂、工段、班组三级,分别由主管厂长、段长、班组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管理、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

  5、季节性检查组织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署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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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为了加强设备防爆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别制定本规定。

  2、范围

  防爆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作为非防爆设备处理:

  2.1新到货的防爆设备,没有防爆标志、生产许可证号、检验合格证和防爆设备到货验收单等。

  2.2防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没有防爆标志,经修复而不能达到防爆性能者。

  3、防爆设备在安装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凡有故障或防爆性能遭到破坏的设备禁止安装:

  3.1设备铭牌规定数据是否与接线电压和使用机器设备的容量相适应;

  3.2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完整,防爆性能是否良好;

  3.3设备内部是否损坏;

  3.4检修记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完整。

  4、防爆设备安装地点,不应有积水和滴水,特别在淋水很大的采掘工作面安装设备时,禁止乱放与防爆设备安全运行和验修无关的.杂物,设备的安装要稳固可靠,合乎产品说明书上的规定安装要求,不准有倾斜或震动现象。

  4.1低压开关在安装后应平正牢固,磁力开关的最大倾角不提超过15°

  4.2设备与设备之间或与墙壁之间,要留有足够的距离,以便检修。

  4.3高压防爆开关的安装位置必须平整,电缆与开关连接时,必须通过进线装置,进线装置必须灌注绝缘胶、封堵严密。

  5、防爆设备安装后应符合防爆性能的要求。

  5.1各处螺丝和弹垫必须齐全完整拧紧,防爆面不得锈蚀,如锈蚀应作以处理。

  5.2接线工艺符合“完好标准”要求。

  5.3闭锁装置应牢固可靠。

  6、高压设备两台以上的开关组合使用时,其连接器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7、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检修后必须经主管电气技术员、设备组、施工单位,按《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与检修细则》的标准进行验收。防爆电气设备日常检查原则是谁使用谁负责,由各单位维护员和司机负责,每班至少一次。检查内容:

  7.1防爆设备及周围环境是否保持清洁,有无淋水积水和妨碍设备安全运行、检修的杂物。

  7.2防爆设备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壳是否遭受外力损坏。

  7.3设备安装是否牢固可靠,有无倾斜,歪倒及震动现象。

  7.4防爆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7.5设备的接地装置是否完整牢固。

  7.6设备各部声音和温度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

  8、严格执行设备包机制度,责任到人,确保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尽快落实机电科的包机制度。

  9、包机人员必须端正工作态度,改变工作作风,要由被动工作转向主动工作,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加强理论学习,确保所包设备台台完好、防爆设备无失爆。

  铸造厂规章制度 10

  一、基本安全管理要求

  1、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好安全用品;

  2、造型过程中所用工具必须就近安放不得随意乱丢;

  3、不得擅自接电源,需临时用电应有电工接线;

  4、造型需留出浇铸安全通道,型箱不得影响浇铸;

  5、浇铸前应检查所用器械,加穿浇铸时应穿戴的防护用品;

  6、浇注前应检查型箱的干燥,压箱必须够重,边缝需填实,防止铁水溢出;

  7、出水应慢放,在放水结束后方可移包,浇铸过程应做到实走、稳抬、慢浇;

  8、应按规定时间出箱,逐件依次移出;

  9、必须在工件冷却后再进行清沙处理;

  10、注意车间整体卫生,型箱工具用完需摆放整齐。

  二、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1、职业危害防治方面应做到

  (1)对存在粉尘、有毒有害气体、辐射、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场所进行定期检测;

  (2)制定防治粉尘、有毒有害气体、辐射、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

  (3)企业应每年组织相关人员对职业危害状况进行评估,以确认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规定发放

  3、员工健康监护应做到

  (1)企业应定期为员工体检,并建立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2)对职业病患者,应按规定给予及时治疗、疗养。

  (3)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并确诊不适合原工种的,应及时调离。

  三、中频感应炉安全操作规程

  1、在开炉前应先开水系统并认真检查个水冷管的畅通,及水压是否正常。保证各水接头不得漏水。

  2、在开炉前应检查炉衬和炉口,炉嘴保证完好。保持感应圈清洁。并对炉台机械运行进行检查。

  3、按规定对材料进行检查和部分加料。

  4、通电由低逐步渐高,直到正常。增压过程巾应随时注意各仪表指示。

  5、熔炼中应保证炉料按比例投入,随时除渣和松料,以保证不得出闷气,架牢现象。

  6、按工艺要求温度及时出炉,在出炉前应造渣并清渣。

  7、每一炉炉水出完以后应检查炉衬。

  四、混砂机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机器各部是否完好,辗轮转动是否灵活,刮板尺寸是否调节适当,再空运转3分钟~5分钟,确认各部正常后才能加砂、加料,并必须严格按规定量使用,禁上超负荷。

  2、混砂机在转动时,不许用手扒料和清理辗轮,不许伸手到辗盘内添加各种物料,取样必须从取样孔去取。

  3、无论新、旧砂都必须过筛防止将铁块等杂物投入辗盘内损坏机器。

  4、因故停车应清除辗盘内的砂及物料后再行启动,不能重车强行启动。

  5、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并应经常注意音响及辗轮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处理。

  6、当辗轮未完全停止时,不准将手及其它器械伸进辗盘内,进入辗盘内清理检修时,除了要拉开电源开关,挂上“有人检修,不准合闸’’的警告牌外,还要设人监护。

  7、工作后,必须检查、清扫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并将各操作手柄(开关)置于空挡(零位),拉歼电源开关,达到整齐、清洁、安全。

  五、砂轮机操作规程

  1、开动砂轮机使用前首先检查砂轮罩壳是否齐全牢固,砂轮是否有破损。

  2、使用砂轮磨削时应戴好防护眼镜。

  3、操作者,应站在旋转砂轮的侧面。

  4、砂轮安装时需两面加石棉垫,加紧牢固。

  5、磨削时工件应夹紧抓牢,工件应慢慢接触砂轮。不能速度太快或用力太猛,应均匀磨削。

  6、磨削时发现砂轮跳动、运转不平稳应及时修整砂轮。

  7、如有异常情况出现立即停止。

  六、热处理炉操作规程

  1、开机应认真检查各项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2、台车送出、进应仔细观察走线安全。

  3、装料不得超重量(11吨)和炉料在进炉内前要检查稳定性,并不得超高和须离测温表10cm~20cm。

  4、在设定温度前须再度检查炉料捌‘质对设定温度应复检后方可开启。

  5、对直接入水件必须在顶起前要开启油泵,并保证安全卡在位。

  6、热处理过程中要随时注意温度的升、保温情况。

  7、处理完后应检查内膛电阻带和炉板清洁方可把台车进炉。

  七、喷枪操作规程

  1、使用喷枪前必须检查液化气瓶阀有无泄漏。

  2、检查喷枪开关是否完好。

  3、检查灭火器是否完好。

  4、检查皮管有无漏气,连接各部位应严密。

  5、点火时需在口后部点火。喷口不得对人和物。

  6、点火前要对需烘烤得部件周围检查不得有易燃物品。

  7、在对型模烘烤过程中必须先前后近的操作方法。

  8、使用后必须管好气瓶开关,然后管好喷枪开关,枪瓶分离后分别放好。

  铸造厂规章制度 11

  为了积极配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增强员工责任心,提高员工安全、质量意识以及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的自觉性,结合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车间生产管理制度:

  一、车间要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计划指令任务,当接到生产计划时应尽快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制定作业计划,做好生产前的技术、工艺、工装、生产物资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二、车间按图纸技术要求编制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标准,完成生产数量和完成任务的日期,下发给生产班组。

  三、生产班组接到车间下达的.生产指令,应认真组织实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生产任务,确保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生产任务。在生产过程中特别要注意产品质量,加强首检和自检工作,不能因生产质量问题拖延交货日期。

  四、为确保生产任务完成,车间加强劳力调配和出勤管理,在生产繁忙时,员工非急事不得请假,凡不经批假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每天罚款50元,三天以上给予停工处理。

  五、各生产工序完成任务后,要及时认真交检,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准走入下序和入库,入库时要记帐清楚。

  六、各带班班长要认真负责,除带领班内员工搞好安全生产外,还要引导、督促大家端正工作态度、转变思想、搞好团结,发现工作安排不到位或完成不到位以及出现失职现象的,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停工处理。

  七、员工之间要团结协作,增强集体荣誉感,不说对公司不利的话,不做对车间不利的事。凡发现吵架、打架、造谣、诋毁他人等现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工处理。

  铸造厂规章制度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

  (六)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行政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第四章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请购审批单”,经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借款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支票借款应在签发支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清算,超期的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借款单”转应收个人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由支票领用人办理现金借款手续,并按现金借款管理规定执行。

  凡一周内支出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支出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三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财务经理会同总经理联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经总经理授权可委托其他负责人代签,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五章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原料辅料、车辆保管维修、代办运输费用、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借款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审批程序第二条执行。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行政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财务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帐目,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款项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六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七章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八章附则

  (一)财务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二)出纳作业处理准则

  (三)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

  (四)借款及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审批程序

  (五)其他有待补充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试行。

  铸造厂规章制度 13

  一、目的

  为了预防铸造公司铁水运输过程中的铁水喷溅、火灾或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职责分工

  铸造公司铁水运输的协调工作,由生产科具体负责,并对铁水运输过程进行跟踪,有权力和义务制止违章行为。

  综合科负责监督和检查各类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建立不可承受风险台账,将铁水运输列为三级不可承受风险,并执行四级监控。

  车间负责制定铁水装卸过程安全管理规定,执行起重设备和铁水包的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和要求,定期检查岗位人员执行情况。

  岗位人员,按照规定认真检查起重设备、吊具和铁水包,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铁水运输作业规定

  1、严禁司机酒后驾车。

  2、汽运公司应明确专人操作运输铁水的车辆,严禁无证驾驶。

  3、每次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和铁水包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否则不得使用。车辆储物箱内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铸造公司明确专人对铁水包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做到每包铁水均测量包壁温度,在包壁四周不同部位测量,并认真填写《铁水包安全检查表》。

  5、铁水装入量应严格控制,液面距离包沿不得低于30cm,铁水过满,未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不得启动车辆。

  6、驾驶员必须在关好车门后,才能开始行驶,起步前系好安全带,离开车辆时必须从点火开关上取下钥匙。

  7、要在车辆停止状态下预热发动机,避免频繁和剧烈加速,适时换档,每档发动机转速不超过该档最高转速的三分之二。

  8、驾驶员应随时注意车速,并与前方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铁水运输的车辆在厂区外道路上行使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在铸造厂区内行使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9、车辆运行,严禁搭载无关人员和货物,车上人员严禁吸烟,运行中的车辆驾驶员禁止接打电话。

  10、铁水运输中遇路边有行人时,与行人之间距离不得低于1.5米,必要时停车避让行人。

  11、行车时,必须选择平坦、宽阔的路面,严禁从积水、坑洼或者不明路况的道路上行驶。

  12、驾驶员在装卸铁水作业进入生产现场离开驾驶室时,必须将劳保用品穿戴整齐,并服从生产调度的指挥,按规定行车和泊车。

  13、铁水的装卸作业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擦碰、撞击、重压、斜置或歪拉斜吊。无关人员严禁接近铁水包。

  14、因故不能及时装卸时,在待装卸期间当班调度和随车人员应负责看管车辆和所装铁水,随时保持沟通,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向厂部汇报,情况严重时应报请公司安环部。

  15、铸造公司应明确专人操作起重设备吊运铁水,设专人指挥,明确信号。行车工必须严格按照《起重设备安全检查表》定期检查行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禁带病作业,确保行车和吊具安全可靠。

  16、铁水运输驾驶员除遵守上述安全规定之外,还需遵守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转运车辆管理制度。

  四、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当铁水运输过程中因故发生事故时,当事人必须立即上报综合科及厂领导。各级相关负责人收到信息都应快迅到达事故现场。

  (2)生产科负责组织人员疏散、转移至安全地带,确保职工生命安全;根据现场事态发展情况,展开相关救援工作。

  (3)若事故造成相邻建筑物着火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必要时迅速联系保卫部,请求援助。

  (4)铁水在转运过程中,铁水包出现有破损、渗漏等现象,在未经改装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引起燃烧或爆炸现象,驾驶员应立即采取自救,并向总调报告,报请总调派遣叉车卸下铁水包。情况危急时向保卫部报告,请求援助,以防事故扩大。

  (5)当铁水表面结壳,可用中频炉内高温铁水冲开,严禁随意翻转铁水包或人工捣戳,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6)当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应立即送往信钢医院进行救护。

  五、现场指挥要求

  1、从事铁水吊运的起重设备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并经过专门培训方可。

  2、指挥人员必须是经车间主任指定的炉长、班长或调度,其他人员不得指挥吊运铁水(紧急情况除外),严禁多人指挥。

  3、统一使用对讲机指挥,操作者和指挥者分别佩戴1部对讲机,频道一致。指挥时,必须先喊出操作者名字或行车代号,再发出操作指令,否则操作者不得启动行车任何机构。

  4、操作者未听清指挥口令,严禁启动行车。

  5、启动行车必须鸣铃警示,并严格遵守《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六、考核与奖惩

  1、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违反本规定,经有关部门查证,给予责任人100-500元的考核/次,造成事故者,经铸造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重罚。

  2、由于安全检查不到位导致铁水运输中发生漏包或穿包事故者,对相关责任人的考核,由铸造公司安委会视情况研究决定。

  3、岗位人员,未按照规定检查铁水包或未及时记录、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者考核责任人50-100元/次。

  4、各类台账和记录,未按规定保存或使用完后不及时上交更换,分别考核责任班组长及以上人员200元/次。

  5、发生事故后,对因组织救援不力而导致事态扩大者,将视情况考核责任人。

  6、对安全检查仔细认真,及时发现隐患并上报者,视情况给予50-300元的奖励/次。

  7、发生事故后,由于指挥得力控制了事态,并避免人员伤亡或挽回财产损失的有功人员,经铸造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重奖。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本规定解释权归东信铸造公司。

  铸造厂规章制度 14

  为了积极配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增强员工责任心,提高员工安全、质量意识以及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的自觉性,结合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车间生产管理制度:

  一、车间要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计划指令任务,当接到生产计划时应尽快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制定作业计划,做好生产前的技术、工艺、工装、生产物资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二、车间按图纸技术要求编制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标准,完成生产数量和完成任务的日期,下发给生产班组。

  三、生产班组接到车间下达的生产指令,应认真组织实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生产任务,确保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生产任务。在生产过程中特别要注意产品质量,加强首检和自检工作,不能因生产质量问题拖延交货日期。

  四、为确保生产任务完成,车间加强劳力调配和出勤管理,在生产繁忙时,员工非急事不得请假,凡不经批假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每天罚款50元,三天以上给予停工处理。

  五、各生产工序完成任务后,要及时认真交检,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准走入下序和入库,入库时要记帐清楚。

  六、各带班班长要认真负责,除带领班内员工搞好安全生产外,还要引导、督促大家端正工作态度、转变思想、搞好团结,发现工作安排不到位或完成不到位以及出现失职现象的,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停工处理。

  七、员工之间要团结协作,增强集体荣誉感,不说对公司不利的话,不做对车间不利的事。凡发现吵架、打架、造谣、诋毁他人等现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工处理。

  铸造厂规章制度 15

  一 、总则

  1、 为了加强铸造厂的安全管理,维护铸造厂的生产秩序,保障国家、集体、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2、铸造厂所有职工要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为确保铸造厂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的完成而努力。

  3、实行安全管理领导负责制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坚持综合治理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全面治理与岗位治理相结合。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群众化,使全体职工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保障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严格遵守本细则。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念: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单位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起以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要"对上级负责,对职工负责,对自己负责"。

  三、教育制度

  1、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每一级的教育时间,均应按国家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执行。

  2、日常教育制度

  各级领导和各班组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3、特殊教育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不违章作业。

  2. 要熟知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3. 加强设备维修,经常保持作业场所整洁,搞好文明生产,正确使用、妥善保护各种防护用品和操作工具。

  4. 根据工艺要求精心操作,各种生产记录要正确、清楚、可靠,正确分析、判断,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工作前要进行设备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电工每天上班前要对现场用电进行检查。

  6. 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2、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3、公司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

  4、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5、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质,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6、执行公司规章《关于在公司中禁止吸烟的决定》

  六、个人防护措施制度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持完好。

  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场所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七、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制订《安全检查记录表》。

  3、必须建立由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经验。

  4、综合检查分厂、工段、班组三级,分别由主管厂长、段长、班组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管理、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

  5、季节性检查组织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署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铸造厂规章制度 16

  1、为保证公司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各单位主管在员工进厂前一定要强调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3、未经允许严禁员工操作自己不熟悉或不属自己工作范围的机器设备。

  4、严禁乱动电闸电线,工作时出现故障必须请电工修理,不得私自拆、卸、修理。

  5、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6、不准穿拖鞋、裙子上班。

  7、机器设备使用人员要注意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停机汇报有关领导或通知维修部门进行维修。

  8、设备主管要经常到车间巡视,发现设备运转异常或漏电、漏水、漏气现象要及时进行维修、上报。

  9、因违章操作造成的人身伤害,其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10、车床工、钻床工不准戴线手套、披长发工作。

  11、机电维修人员在维修机械设备和电力设施时需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悬挂“禁止合闸”“禁止开车”等警示标志。

  12、每周由管理部不定时的抽查

  1-2次各车间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戴、违章操作、用电、消防设备安全等生产问题;每周一公司固定的组织所有管理人员对全公司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12.1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根据情况每项罚款5—20元,由管理部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汇总下发到相关部门,由部门在一个工作日落实到责任人上报管理部,由管理部张贴通告并上报财务。

  12.2安全隐患需要限期整改的,由管理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到相关部门限期整改,期限一到由职责部门进行复查,整改不合格或未整改的加倍罚款。

  12.3根据存在的问题管理人员需负连带责任的,每项罚款5—10元。

  1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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