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2-08-26 13:26:53 制度 我要投稿

电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20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电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电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20篇)

  电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

  一、认真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令、规定和要求。做好电气设备的安装、检修工作,对所分管的电气设备的合理安全运行负责。

  二、认真做好电气设备的检修、安装工作,严格按规程施工,保证质量,保证台台设备符合完好标准。

  三、自觉管好、维护好分管设备和供电线路,做到设备安装使用二台成片、三台成线,电缆吊挂符合电缆管理规定。

  四、承包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小型电气合格率达95%以上,消灭失爆。

  五、井下供电做到“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三坚持”。

  六、加强采掘电气设备管理,做到安装拆除,有记载,维护、运行有记录,供电线路、设备有图表,三大保护有资料、记录,合理准确。

  七、定期检查、校验、测定有关技术数据,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三违”。

  八、重大检修、安装工程必须有专项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传达后方可工作。

  九、按时完成生产任务,坚持增产节约、降低材料、电力消耗,认真做好拆除、回收、修旧利废工作。

  十、杜绝“三违”。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和业务技术培训,提高自我保安能力和业务水平,消灭重大电气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

  电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2

  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3、设备动力科要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布图,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

  4、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 如电钻、电枪等) ,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5、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6、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7、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8、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电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3

  为加强煤矿电气试验工作,规范电气试验的管理,保障煤矿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杨村煤矿电气试验管理制度。

  1.电气试验组负责电气设备规程规定的绝缘性能试验、盘用仪表试验及继电保护试验,参加大型设备的技术测定,负责全矿高压电气设备、高压电缆的电气试验工作(需要外委试验的除外)。

  2.电气试验室每年应编制切实可行的电气试验计划,并报矿主管部门审批方可负责执行。

  3.电气试验人员必须有电工基础理论知识,对矿试验的各种电气设备必须熟悉其结构、性能、基本原理和使用维护常识,有较强的责任心。

  4.对计划外的试验,试验前2天应由委托单位向机电科提出申请,待申请批准后方可试验。对无试验申请者,一律不予试验(紧急情况除外)。

  5.所有6kV及电气设备,未经试验合格,严禁投入运行,否则机电科有权做出处罚。

  6.对于正常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可根据日常使用单位的意见做定期的调整和试验,试验结果上报机电科。

  7.严格按照原煤炭部制定的《煤矿电气试验规程》执行。对于各种试验要详细填写试验报告,主要设备要建立健全试验资料和档案,并交机电科存档。

  电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4

  1、使用单位要制定带式输送机的月度检修计划并按照计划严格执行。

  2、使用单位配备足够的检修人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修,检修后检修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3、机电科管理人员及区队长每周对胶带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胶带机检修人员每天应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护,胶带机司机班中应对所操作维护的设备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巡回检查。

  4、设备操作维护人员应对机电设备的完好情况、保护使用情况、安全设施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

  5、胶带输送机开关整定值应严格按照机电科给定设计执行,检修维护人员每天应检查一次保护使用情况,严禁私自改动保护整定值。

  6、胶带输送机开关的保护齐全完善,设置规范,严禁甩保护或保护装置失灵未处理好而强行开机运行。

  7、带式输送机必须配备具有堆煤、防跑偏、防打滑、温度、烟雾报警等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交接班时进行检查试验,保证各保护装置完好齐全、动作灵敏可靠。保护装置的检查试验和校验要有详细记录。

  8、驱动装置外露部分、滚筒等转动部位必须有完好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储带仓架全长段安装有整齐美观的防护网,每班检查一次其完好情况。

  9、经常检查清扫器的磨损状况,确保清扫器有足够的宽度、长度和接触面。

  10、胶带接头要保持完整、牢靠。每班都要做认真检查,发现刮坏、拉叉、皮带扣脱落的接头应及时修补,严重影响安全运行时必须割除并重新做接头。

  11、根据巷道变化情况,检修人员要及时调整胶带机安装情况,保证机身及中间架结构完整无严重变形,连接可靠,螺栓紧固,平直稳固,坡度变化处中间架过渡平缓;巷道底板不平整不能保证中间架水平时,H架支腿只能采用可调节支腿,或采用木墩较方正的物体支垫牢稳,不得用多层木板、煤块、碴块支垫。

  电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5

  为了井下能够安全生产,电气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无论在井下任何地方查出严重失爆(包括五小电器)、明火操作,扣款1000元,一般失爆扣200元。

  二、必须按规定使用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而且该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否则停产处理,并处以1000元罚款。

  三、必须坚持在矿规定的时间内试验漏电保护,并做好记录,否则按严重违章论处。漏电保护应保持灵敏可靠,否则按重大事故论处。

  四、对各级开关的过载、短路保护(或电动机综合保护)不按规定值整定扣100元,私自甩掉短路、漏电保护扣1000元,使用非保险丝代替保险丝的扣200元。

  五、不按设计使用电气设备或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电缆扣责任人200元,并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更换。

  六、无论在井下任何地方查出电缆“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每处扣1000元。

  七、电缆使用铁丝吊挂每处扣款20元,私剁电缆头一个扣50元,电缆悬挂不合格或缺电缆钩一处扣10元,本布罗电缆、通讯线、监测监控线或光缆悬挂不合格、扭花一处扣款100元。

  八、对偷剁电缆者,一经发现按事故处理,按所剁电缆原价的3倍扣款,并上报保卫部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电缆不合格接头或破口(橡套电缆露出芯线或屏蔽电缆露出屏蔽层),每处扣款1000元。

  十、开关设备闭锁装置起不到作用者扣款200元,防爆设备无防爆合格证扣200元,防爆合格证过期扣200元,按规定应设局部接地极而未设或接地极不合格一处扣300元。

  十一、电工未持证上岗,电工工具不全或使用不符合电器电压等级的验电笔者按违章论处。

  电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6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电气设备设施操作、维护、检修工作,开展对电源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以及防爆电气设备、线路检查和维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电气设备设施操作、维护、检修安全规定

  (一)电气设备操作安全规定

  1、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并持证操作。

  2、电气设备设施的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电气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电气设备如遇跳闸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送电。

  4、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查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5、如遇电气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和干粉灭火器进行扑灭。禁止用水及其他液体灭火器进行灭火。

  6、发生人体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紧急抢救。但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得与触电者直接接触,以免再次发生触电。

  7、所有接电设备应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电气设备不应有漏点现象。

  (二)电气设备维护安全规定

  1、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及时清扫其表面的粉尘,定期添加轴承润滑剂,设备周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无妨碍安全运行的杂物。值班及操作人员应密切监视各种安全仪表,并经常检查设备外壳的表面温度。当仪表的显示超过警戒线或设备表面温度超过允许值时,应采取相应措施使其恢复正常。

  2、运行中如发生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上报。

  (1)电气设备发出异常响声或异常气味。

  (2)负载电流突然超过允许值。

  (3)电气设备及线路突然出现高温或冒烟。

  (4)电气设备连接部件松动或冒火花。

  (5)设备壳罩破损。

  3、经验收合格投入运行的电气联锁及其他安全保护装置,不得任意更改或拆除。如确需更改应报公司安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能进行。电气设备的保护开关因故障跳闸(或熔丝熔断)应查明原因并消除故障后,方能投入运行。保护开关及保护继电器动作电流的调整部件,不得任意拨动,更换熔丝应按设计规定的额定电流更换,不应改用其他规格的熔丝。

  4、公司防爆区域电气设备不得任意拆除、添加。由于技术改造需要拆除、添加或更改电气设备时,应由公司安全技术负责人批准。

  5、仅在发生事故或停电时才使用的备用电源装置,及各种事故报警信号设备,应定期试运行,确保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6、防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应全面检测一次,防静电导除装置及安全工作接地装置每年干燥季节应全面检测一次,发现不合格应立即处理。

  (三)电气检修安全规定

  1、所有的电气检修工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上岗。

  2、电气检修工要随身携带完好的电气工具和仪表,电压等级符合要求。

  3、每班工作前都必须认真听取前一班对各设备的运行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工作面所有设备的现有状态。

  4、维修电气设备时必须佩戴绝缘保护用具,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要有专人负责,检修开关所控制设备时,此开关要停电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并有专人看管,严格执行公司停送电管理规定。公司防爆区域内的电气设备检修,必须经分析在周围20米范围以内的可燃气体合格时,才准打开电气设备,并且在切断电后用同等级电笔测试,确认无误后,进行放电,而后才可进行全面的维修,维修完确实无误后,才可送电。

  5、严禁带电移动、拆接、搬迁和检修电气设备及线路。

  6、所有电缆不准有明火接头、破口、漏电现象,电缆如出现破口,应采用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后,才允许送电。

  7、所有电气设备严禁明火操作,电气设备检修时,对防爆面要妥善保护,不得砸坏,保证防爆面的光洁度和防爆性能,并涂防锈漆油或凡士林油,要适量均匀。

  8、在检修电气设备时,要同时检查电气设备的完好和隔爆性能,做到每台设备达到完好标准和防爆要求。

  9、任何一种继电保护装置失灵时,电气设备不得投入运行。

  10、所有电气设备都必须满足防爆要求,并达到完好标准后,方可投入运行。

  11、需要更换电缆或重新做电缆头时,首先要停电并且闭锁开关必须对所更换的,电缆进行绝缘摇测,在做头完毕后,检查电缆的接线绝缘阻值,必须达到完好标准。

  12、电缆的接线符合完好标准,同时屏蔽线要可靠接地,决不允许接线松动,发热和损坏芯线,接线柱损坏要及时更换,接线完毕检查确认无误后才可运行。

  13、照明不得无故缺少和随意取下,不得任意移动和临时吊挂,照明系统完全接好后方可送电,照明灯发生故障应及时更换,不得将故障的照明灯继续连在系统中,不得带电拆装照明灯及接线。

  14、检修电气设备至少必须两人以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停送电严格执行公司停送电管理规定。

  三、电源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要求

  电源系统的安全性是指电网短时间内的抗干扰能力,即在事故情况下电网可持续供电的能力。电力系统的可靠性是指长时间、连续正常供电的概率,属于电网规划的范畴。

  生产技术部和电仪车间要从电压波动、电气设备老化和质量问题、过电压、绝缘强度不够、电缆绝缘老化发生相间短路、继电保护误动作、自动安全装置问题等常见的电气事故,对公司电源系统进行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确保公司电源系统安全可靠。

  四、防爆电气设备、线路检查和维护管理安全要求

  1、防爆电器设备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操作、使用、维护和保养。

  2、防爆电器设备应按制造厂规定的使用技术条件运行。

  3、设备上的保护、闭锁、监视、指示装置等不得任意拆除,应保持其完整、灵敏、可靠性。

  4、防爆电器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

  5、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检查外壳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的最高温度和温升的规定;

  6、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现象,声音正常,振动值不得超过规定。

  7、运行中应经常检查电机轴承表面温度,保持规定的油量,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8、外壳各部位固定螺丝不得松动。

  9、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电缆进线装置应封闭可靠,不使用的线孔应用厚度不小于2mm的钢板密封。

  10、检查防爆照明灯具是否按规定保持其防爆结构及保护罩完整性,检查灯具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值。

  11、各类防爆电机不允许频繁启动。

  12、电器设备运行时发生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可采取紧急措施停机,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和处理。

  (1)负载电流突然超过规定值或确认断相运行状态时。

  (2)电机或开关突然出现高温或冒烟时。

  (3)电机或其他设备因部件松动发生摩擦产生响声或冒火星。

  (4)机械负载出严重故障或危及电器安全。

  10.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对日常运行维护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电器维修人员处理,并将发生的问题和事故做详细记录。

  11、控制仪表、检测仪表、电讯等设备,保护装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有无其它缺陷。

  12、在爆炸危险场所中禁止带电检修电器设备和线路,禁止约时停、送电,并应在断电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电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7

  一、为搞好电气设备试验,公司建立电器试验室,各工程处(厂)成立电气试验组,配有负责电气试验的技术人员,配备具有一定文化技术水平的试验人员,装备相适应的仪器、试验设备等。

  二、电气试验必须执行“煤矿电气试验规程”,和水电部“电气设备交结和预防性试验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国家有关规程。

  三、公司电气试验室负责本系统35KV及以上电气设备试验工作,以及各单位委托的电气试验项目;各处(厂)电气试验组负责6KV及以下电器设备的检查、检修、调整试验工作。

  四、电气试验工作,要根据编制批准的试验计划实施,试验后要进行验收,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五、要加强电气试验工作的技术管理,建立健全主要设备历年来试验资料和档案,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趋势,不断提高试验技术水平。

  六、对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按新安装交接试验标准进行,并写出详细的试验报告,交使用单位。

  七、电器设备如变压器、电动机、开关、电缆等在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规定做检查、测试、调整和电气试验。

  八、每年冬季,避雷器要退出运行,每年雨季三月一日前对防雷电设施,接地装置进行预防性试验,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线检查,排除故障隐患。

  九、井下电气试验的安全措施,应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验调整工作结束后,需经防爆员检查签字后方可下井投入使用,井下三大保护严格按“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和“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进行,继电保护定值不经主管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批准,不得任意更改。

  十、电器设备使用的绝缘油,要进行定期试验、化验,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进行”,油断路器多次跳闸和故障后,应取油试验。

  电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8

  1、公司内所有生产、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2、动火必须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 制度 有关规定,严格执应火审批制度 。

  3、临时动火应向公司安委会书面申请办理动火票,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4、固定动火必须经公司安委会审查同意,报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动火票,并明确动火防火人职责,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5、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

  6、动火作业完毕,必须对现场认真清理,消除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7、厂区、库区、露天堆场周围100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场周围的杂草等易燃、可燃物应经常进行清除。

  8、仓库、车间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厂区内使用时,应经公司安委会批准,同时必须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负责、定安全措施。

  9、车间、过道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10、对准许使用电炉的生产部门,在生产(工作)时,要有专人照看,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电炉只能用于生产(工作)上,不准用于私人热食品、烧开水。

  11、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公司和临时过渡房内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特殊情况必须拉用临时电路的,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公司设备部专业电工拉线接电。

  12、一切固定的生产设施,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电气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13、凡有自动化生产线上需特殊处理的临时线路,应知会公司设备部,一般应在隔天的白班恢复好固定线路,特殊情况可在维修日处理好,要求使用期超过一星期的,必须上报公司设备部审批,不报者按违章论处。

  14、安装电路必须持有电工操作证者方能安装,无证者不准安装电路。

  15、禁止使用电热棒。

  16、配电线路、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试验后要进行验收,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

  17、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严禁超荷运行,严禁在闷顶内敷设配电线路。

  18、配、发、变电房(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房(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电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9

  1 总 则

  1.0.1 为保证起重机电气装置的施工安装质量,促进施工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额定电压0.5kV以下新安装的各式起重机、电动葫芦的电气装置和3kV及以下滑接线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起重机电气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进行施工。

  1.0.4 起重机电气设备的运输、保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1.0.5 采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1.0.6 设备及器材到达现场后,应作下列验收检查:

  1.0.6.1 包装完整,密封件密封应良好。

  1.0.6.2 开箱检查清点,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1.0.6.3 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1.0.6.4 外观检查应无损坏、变形、锈蚀。

  1.0.7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8 与起重机电气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0.8.1 与起重机电气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范围中的有关规定。当设备及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1.0.8.2 设备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起重机上部的顶棚不应渗水;

  (2)混凝土梁上预留的滑接线支架安装孔和悬吊式软电缆终端拉紧装置的预埋件、预留孔位置应正确,孔洞无堵塞,预埋件应牢固;

  (3)安装滑接线的混凝土梁,应完成粉刷工作。

  1.0.9 起重机电气装置的构架、钢管、滑接线支架等非带电金属部分,均应涂防腐漆或镀锌。

  1.0.10 设备安装用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镀锌制品。

  1.0.11 起重机非带电金属部分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1.0.11.1 装有接地滑接器时,滑接器与轨道或接地滑接线,应可靠接触。

  1.0.11.2 司机室与起重机本体用螺栓连接时,应进行电气跨接;其跨接点不应少于两处。跨接宜采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面积不得小于16mm2,两端压接接线端子应采用镀锌螺栓固定;当采用圆钢或扁钢进行跨接时,圆钢直径不得小于12mm,扁钢截面的宽度和厚度不得小于40mm×4mm。

  1.0.11.3 起重机的每条轨道,应设两点接地。在轨道端之间的接头处,宜作电气跨接;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1.0.12 起重机电气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滑接线和滑接器

  2.0.1 滑接线的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2.0.1.1 滑接线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3.5m;在有汽车通过部分滑接线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6m。

  2.0.1.2 滑接线与设备和氧气管道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与易燃气体、液体管道的距离,不得小于3m;与一般管道的距离,不得小于1m。

  2.0.1.3 裸露式滑接线应与司机室同侧安装;当工作人员上下有碰触滑接线危险时,必须设有遮拦保护。

  2.0.2 滑接线的支架及其绝缘子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2.1 支架不得在建筑物伸缩缝和轨道梁结合处安装。

  2.0.2.2 支架安装应平正牢固,并应在同一水平面或垂直面上。

  2.0.2.3 绝缘子、绝缘套管不得有机械损伤及缺陷;表面应清洁;绝缘性能应良好;在绝缘子与支架和滑接线的钢固定件之间,应加设红钢纸垫片。

  2.0.2.4 安装于室外或潮湿场所的滑接线绝缘子、绝缘套管,应采用户外式。

  2.0.2.5 绝缘子两端的固定螺栓,宜采用高标号水泥砂浆灌注,并应能承受滑接线的拉力。

  2.0.3 滑接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3.1 接触面应平正无锈蚀,导电应良好。

  2.0.3.2 额定电压为0.5kV以下的滑接线,其相邻导电部分和导电部分对接地部分之间的净距不得小于30mm;户内3kV滑接线其相间和对地的净距不得小于100mm;当不能满足以上要求时,滑接线应采取绝缘隔离措施。

  2.0.3.3 起重机在终端位置时,滑接器与滑接线末端的距离不应小于200mm;固定装设的型钢滑接线,其终端支架与滑接线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800mm。

  2.0.3.4 型钢滑接线所采用的材料,应进行平直处理,其中心偏差不宜大于长度的1/1000,且不得大于10mm。

  2.0.3.5 滑接线安装后应平直;滑接线之间的距离应一致,其中心线应与起重机轨道的实际中心线保持平行,其偏差应小于10mm;滑接线之间的水平偏差或垂直偏差,应小于10mm。

  2.0.3.6 型钢滑接线长度超过50m或跨越建筑物伸缩缝时,应装设伸缩补偿装置。

  2.0.3.7 辅助导线宜沿滑接线敷设,且应与滑接线进行可靠的连接;其连接点之间的间距不应大于12m。

  2.0.3.8 型钢滑接线在支架上应能伸缩,并宜在中间支架上固定。

  2.0.3.9 型钢滑接线除接触面外,表面应涂以红色的油漆或相色漆。

  2.0.4 滑接线伸缩补偿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4.1 伸缩补偿装置应安装在与建筑物伸缩缝距离最近的支架上。

  2.0.4.2 在伸缩补偿装置处,滑接线应留有10~20mm的间隙,间隙两侧的滑接线端头应加工圆滑,接触面应安装在同一水平面上,其两端间高差不应大于1mm。

  2.0.4.3 伸缩补偿装置间隙的两侧,均应有滑接线支持点,支持点与间隙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2.0.4.4 间隙两侧的滑接线,应采用软导线跨越,跨越线应留有余量,其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电源导线的允许载流量。

  2.0.5 滑接线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2.0.5.1 连接后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且无明显变形。

  2.0.5.2 接头处的接触面应平正光滑,其高差不应大于0.5mm,连接后高出部分应修整平正。

  2.0.5.3 型钢滑接线焊接时,应附连接托板;用螺栓连接时,应加跨接软线。

  2.0.5.4 轨道滑接线焊接时,焊条和焊缝应符合钢轨焊接工艺对材料和质量的要求,焊好后接触表面应平直光滑。

  2.0.5.5 圆钢滑接线应减少接头。

  2.0.5.6 导线与滑接线连接时,滑接线接头处应镀锡或加焊有电镀层的接线板。

  2.0.6 分段供电滑接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6.1 分段供电的滑接线,当各分段电源允许并联运行时,分段间隙应为20mm;不允许并联运行时,分段间隙应比滑接器与滑接线接触长度大40mm;3kV滑接线,应符合设计要求。

  2.0.6.2 分段供电不允许并联运行的滑接线间隙处,应采用硬质绝缘材料的托板连接,托板与滑接线的接触面,应在同一水平面上。

  2.0.6.3 滑接线分段间隙的两侧相位应一致。

  2.0.7 3kV滑接线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第2.0.1~2.0.6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2.0.7.1 高压绝缘子安装前应进行耐压试验,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规定。

  2.0.7.2 3kV滑接线固定装置的构件,铸铜长夹板、短夹板、托板、垫板、辅助连接板及接线板等在安装前,应按设计图制作完毕;当所采用的型钢、双沟铜线分段组装时,应按相编号,按缝应严密、平直。

  2.0.8 软电缆的吊索和自由悬吊滑接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8.1 终端固定装置和拉紧装置的机械强度,应符合要求,其最大拉力应大于滑接线或吊索的最大拉力。

  2.0.8.2 当滑接线和吊索长度小于或等于25m时,终端拉紧装置的调节余量不应小于0.1m;当滑接线和吊索长度大于25m时,终端拉紧装置的调节余量不应小于0.2m。

  2.0.8.3 滑接线或吊索拉紧时的弛度,应根据其材料规格和安装时的环境温度选定,滑接线间的弛度偏差,不应大于20mm。

  2.0.8.4 滑接线与终端装置之间的绝缘应可靠。

  2.0.9 悬吊式软电缆的安装,应符号下列要求:

  2.0.9.1 当采用型钢作软电缆滑道时,型钢应安装平直,滑道应平正光滑,机械强度应符合要求。

  2.0.9.2 悬挂装置的电缆夹,应与软电缆可靠固定,电缆夹间的距离,不宜大于5m。

  2.0.9.3 软电缆安装后,其悬挂装置沿滑道移动应灵活、无跳动,不得卡阻。

  2.0.9.4 软电缆移动段的长度,应比起重机移动距离长15%~20%,并应加装牵引绳,牵引绳长度应短于软电缆移动段的长度。

  2.0.9.5 软电缆移动部分两端,应分别与起重机、钢索或型钢滑道牢固固定。

  2.0.10 卷筒式软电缆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10.1 起重机移动时,不应挤压软电缆。

  2.0.10.2 安装后软电缆与卷筒应保持适当拉力,但卷筒不得自由转动。

  2.0.10.3 卷筒的放缆和收缆速度,应与起重机移动速度一致;利用重砣调节卷筒时,电缆长度和重砣的行程应相适应。

  2.0.10.4 起重机放缆到终端时,卷筒上应保留两圈以上的电缆。

  2.0.11 安全式滑接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11.1 安全式滑接线的安装,应按设计规定或根据不同结构型式的要求进行,当滑接线长度大于200m时,应加装伸缩装置。

  2.0.11.2 安全式滑接线的连接应平直,支架夹安装应牢固,各支架夹之间的距离应小于3m。

  2.0.11.3 安全式滑接线支架的安装,当设计无规定时,宜焊接在轨道下的垫板上;当固定在其他地方时,应做好接地连接,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2.0.11.4 安全式滑接线的绝缘护套应完好,不应有裂纹及破损。

  2.0.11.5 滑接器拉簧应完好灵活,耐磨石墨片应与滑接线可靠接触,滑动时不应跳弧,连接软电缆应符合载流量的要求。

  2.0.12 滑接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12.1 滑接器支架的固定应牢靠,绝缘子和绝缘衬垫不得有裂纹、破损等缺陷,导电部分对地的绝缘应良好,相间及对地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2.0.3条的有关规定。

  2.0.12.2 滑接器应沿滑接线全长可靠地接触,自由无阻地滑动,在任何部位滑接器的中心线(宽面)不应超出滑接线的边缘。

  2.0.12.3 滑接器与滑接线的接触部分,不应有尖锐的边棱;压紧弹簧的压力,应符合要求。

  2.0.12.4 槽型滑接器与可调滑杆间,应移动灵活。

  2.0.12.5 自由悬吊滑接线的轮型滑接器,安装后应高出滑接线中间托架,并不应小于10mm。

  3 配 线

  3.0.1 起重机上的配线,应符号下列要求:

  3.0.1.1 起重机上的配线除弱电系统外,均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00V的铜芯多股电线或电缆。多股电线截面面积不得小于1.5mm2;多股电缆截面面积不得小于1.0mm2。

  3.0.1.2 在易受机械损伤、热辐射或有润滑油滴落部位,电线或电缆应装于钢管、线槽、保护罩内或采取隔热保护措施。

  3.0.1.3 电线或电缆穿过钢结构的孔洞处,应将孔洞的毛刺去掉,并应采取保护措施。

  3.0.1.4 起重机上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按电缆引出的先后顺序排列整齐,不宜交叉;强电与弱电电缆宜分开敷设,电缆两端应有标牌;

  (2)固定敷设的电缆应卡固,支持点距离不应大于1m;

  (3)电缆固定敷设时,其弯曲半径应大于电缆外径的5倍;电缆移动敷设时,其弯曲半径应大于电缆外径的8倍。

  3.0.1.5 起重机上的配线应排列整齐,导线两端应牢固地压接相应的接线端子,并应标有明显的接线编号。

  3.0.2 起重机上电线管、线槽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3.0.2.1 钢管、线槽应固定牢固。

  3.0.2.2 露天起重机的钢管敷设,应使管口向下或有其他防水措施。

  3.0.2.3 起重机所有的管口,应加装护口套。

  3.0.2.4 线槽的安装,应符合电线或电缆敷设的要求,电线或电缆的进出口处,应采取保护措施。

  4 电气设备及保护装置

  4.0.1 起重机电气设备安装前,应核对设备尺寸;其设备安装的部位、方向及管线位置,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条件的要求。

  4.0.2 配电屏、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0.2.1 配电屏、柜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4.0.2.2 配电屏、柜的安装,不应焊接固定,紧固螺栓应有防松措施。

  4.0.2.3 户外式起重机配电屏、柜的防雨装置,应安装正确、牢固。

  4.0.3 电阻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0.3.1 电阻器直接叠装不应超过四箱,当超过四箱时应采用支架固定,并保持适当间距;当超过六箱时应另列一组。

  4.0.3.2 电阻器的盖板或保护罩,应安装正确,固定可靠。

  4.0.4 制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0.4.1 制动装置的动作应迅速、准确、可靠。

  4.0.4.2 处于非制动状态时,闸带、闸瓦与闸轮的间隙应均匀,且无摩擦。

  4.0.4.3 当起重机的某一机构是由两组在机械上互不联系的电动机驱动时,其制动器的动作时间应一致。

  4.0.5 行程限位开关、撞杆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0.5.1 起重机行程限位开关动作后,应能自动切断相关电源,并应使起重机各机构在下列位置停止:

  (1)吊钩、抓斗升到离极限位置不小于100mm处;起重臂升降的极限角度符合产品规定;

  (2)起重机桥架的小车等,离行程末端不得小于200mm处;

  (3)一台起重机临近另一台起重机,相距不得小于400mm处。

  4.0.5.2 撞杆的装设及其尺寸的确定,应保证行程限位开关可靠动作,撞杆及撞杆支架在起重机工作时不应晃动。撞杆宽度应能满足机械(桥架及小车)横向窜动范围的要求,撞杆的长度应能满足机械(桥架及小车)最大制动距离的要求。

  4.0.5.3 撞杆在调整定位后,应固定可靠。

  4.0.6 控制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0.6.1 控制器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和维修。

  4.0.6.2 操作手柄或手轮的安装高度,应便于操作与监视,操作方向宜与机构运行的方向一致,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控制电气设备的操作件标准运动方向》的规定。

  4.0.7 照明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0.7.1 起重机主断路器切断电源后,照明不应断电。

  4.0.7.2 灯具配件应齐全,悬挂牢固,运行时灯具应无剧烈摆动。

  4.0.7.3 照明回路应设置专用零线或隔离变压器,不得利用电线管或起重机本身的接地线作零线。

  4.0.7.4 安全变压器或隔离变压器安装应牢固,绝缘良好。

  4.0.8 当起重机的某一机构是由两组在机械上互不联系的电动机驱动时,两台电动机应有同步运行和同时断电的保护装置。

  4.0.9 起重机防止桥架扭斜的联锁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4.0.10 起重机的音响信号装置,应清晰可靠。

  4.0.11 起重量限制器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4.0.11.1 起重限制器综合误差,不应大于8%。

  4.0.11.2 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应能发出提示性报警信号。

  4.0.11.3 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110%时,应能自动切断起升机构电动机的电源,并应发出禁止性报警信号。

  5 工程交接验收

  5.0.1 起重机进行试运转前,电气装置应具备下列条件:

  5.0.1.1 电气装置安装已全部结束。

  5.0.1.2 电气回路接线正确,端子固定牢固、接触良好、标志清楚。

  5.0.1.3 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规定。

  5.0.1.4 电源的容量、电压、频率及断路器的型号、规格符合设计和使用设备的要求。

  5.0.1.5 保护接地或接零良好。

  5.0.1.6 电动机、控制器、接触器、制动器、电压继电器和电流继电器等电气设备经检查和调试完毕,校验合格。

  5.0.1.7 安全保护装置经模拟试验和调整完毕,检验合格。声光信号装置显示正确、清晰可靠。

  5.0.2 无负荷的试运,应符合下列要求:

  5.0.2.1 操纵机构操作的方向与起重机各机构的运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5.0.2.2 分别开动各机构的电动机,运转应正常,并测取空载电流。

  5.0.2.3 各安全保护装置和制动器的动作,应准确可靠。

  5.0.2.4 配电屏、柜和电动机、控制器等电气设备,应工作正常。

  5.0.2.5 各运行和起升机构沿全程至少往返三次,应无异常现象。

  5.0.2.6 采用软电缆供电的机构,其放缆和收缆的速度应与运行机构的速度一致。

  5.0.2.7 两台以上电动机传动的运行机构和起升机构运转方向正确,起动和停止应同步。

  5.0.3 当进行静负荷试运时,电气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5.0.3.1 逐级增加到额定负荷,分别作起吊试验,电气装置均应正常。

  5.0.3.2 当起吊1.25倍的额定负荷距地面高度为100~200mm处,悬空时间不得小于10min,电气装置应无异常现象。

  5.0.4 当进行动负荷试运时,电气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5.0.4.1 按操作规程进行控制,加速度、减速度应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文件的规定。

  5.0.4.2 各机构的动负荷试运,应在1.1倍额定载荷下分别进行,在整个试验过程中,电气装置均应工作正常,并应测取各电动机的运行电流。

  5.0.5 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5.0.5.1 竣工图。

  5.0.5.2 设计变更证明文件、设备及材料代用单。

  5.0.5.3 制造厂提供的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5.0.5.4 安装技术记录(包括设备检查、安装质量检查记录)。

  5.0.5.5 调整试验记录(包括设备、线路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和试运转记录等)。

  5.0.5.6 备品备件交接清单。

  电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0

  为了搞好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促进文明生产,确实做到“科学管理、事事规范、件件标准”对设备使用单位执行“谁使用、谁维护、谁包机、谁负责”的规定,特对井下设备贴挂标识做统一规定:

  一、标识类别:

  设备包机牌、五小电器包机牌、电缆去向牌、防爆合格证,各种图、牌板。

  二、标识内容:

  (一)设备包机牌:安装地点,使用时间,使用单位,包机人,规格型号,电压、容量,负荷名称,短路电流,设备编号,整定电流。

  (二)五小电器包机牌:名称,编号,使用单位,包机人。

  (三)电缆去向牌:来自,去向,型号,规格,编号,长度,电压,单位,包机人。

  4、防爆合格证:名称,编号,检验员,发证日期。

  三、领取:

  (一)包机牌在设备、五小电器、电缆下井安装后,经机电管理部防爆检员验收合格后,由设备使用单位机电队长到机电管理部防爆组领取并签字。

  (二)防爆合格证在设备入井前经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后,由防爆检查员负责填写、粘贴合格证,盖章生效。

  四、贴挂标准:

  (一)巷道:

  各综采、综掘、硐室内应按标准挂有配电系统图,五制一规程牌板,配电系统图应随设备变更而更改。

  (二)包机牌:

  1、 一般机电设备(80开关、120开关、315开关、综保开关等)。

  包机牌统一贴在开关手把的上方。

  2、 移变:

  包机牌统一贴在低压开关行人侧。

  3、 绞车电机、溜子电机、风机电机:

  包机牌统一贴在电护罩前侧面上。

  4、 综掘机、采煤机:

  包机牌统一贴在控制开关面上。

  5、 五小电器:(二通、三通、四通、电铃、双按、三按等)

  负机牌统一贴在电器左侧中间。

  (三)电缆去向牌:

  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在拐弯外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的接线盒两端都应有电缆去向牌。

  (四)防爆合格证:

  1、防爆合格证贴在设备、五小下面防爆大盖内中间处。

  2、各类电机的防爆合格证贴在接线盒上盖内中间处。

  3、防爆灯防爆合格证贴在上盖接线盒上面。

  4、馈电开关、风机专用开关、防爆证应贴在开关上腔盖中间处。

  5、高压连接器防爆合格证贴在处壳中间处。

  五、要求:

  (一)填写字迹要工整、规范,不得有漏项、不得涂改。

  (二)设备移交或包机人变更后,包机单位应及时更换包机牌(不能超过二天)。

  (三)包机牌如有破损,各包机单位应及时领取更换。

  (四)包机牌、去向牌统一在每年的更换一次。

  (五)发现包机牌、去向牌破损、涂改未按规定更换、填写,每台(次)罚款20元。发现防爆合格证涂改,未按规定贴挂,每台(次)罚款50元。

  电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1

  本着“和谐、敬业、诚信、创新”的管理理念制定本管理制度,望值班电工认真遵守执行。

  一、电工班的每位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松北轨道板厂《板厂相关规定》的所有规定和行为规范;

  电工人员必须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上班前禁止饮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电工操作安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装规范。切实做到“装得正确,拆得彻底,检查仔细,使用安全”。

  二、电工的劳动纪律及交、接班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交、接班时间,接班期间,接班人不能离岗;

  2、服从生产调度领导的管理和指挥,在值班工作中服从分配,工作不打折扣;

  3、电工在值班期间或遇有其它情况不能正常上班的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请、消假制度,不得擅自替班,如发现擅自替班的,扣除当班人当天工资及当月的其他相关待遇;

  4、如果值班人有事,找人替班的,经领导允许的在上班期间,如果发生事故或其他违犯《板厂相关规定》的行为,对工厂造成损失及个人伤害的,由替班人负责;

  5、电工在岗期间,严禁窜岗、睡岗、私自离岗、在岗喝酒或酒后上岗和在岗从事与本岗位以及本专业无关的任何工作和行为,如果违犯按照《板厂相关规定》的相关规定处理;

  6、电工班所有成员要团结一致,不能出现不利于班组团结和不利于工作开展的任何行为和事情的发生,一旦发现,经调查事实清楚的,对当事人进行调离电工班;

  7、交、接班时,如果当班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对设备故障未处理完,不能同接班人员交接班,待故障处理结束后方可交班,对值班人员当班发现问题不处理的,隐瞒事情的,推脱到下一班次的,接班人有权利让交班人来处理完毕,对故障不处理的人员进行每人罚款50元,如果接班人不愿意或不同意交班人处理的,出现一切问题由接班人承担;

  8、交、接班15分钟内,发生重大电气事故的,对交班人追加责任,处罚程度同接班人相同;

  9、交班人员对在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故障要同接班人口头交代清楚,不得隐瞒,交代不清,或重复出现同类故障的,追究交班人责任;

  三、值班电工的安全管理制度:

  1、生产调度、电工班长对值班电工在岗期间有对安全施行监督和检查的权利,发现不安全行为要及时制止,严禁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2、值班电工在上岗工作前,对要使用的公共安全防护用品和本人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进行处理或更换,如果由于检查不细造成轻微人身伤害的对值班长及个人按照《板厂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如果出现需要上报的伤害事故由板厂安全部根据板厂的相关规定处理;

  3、值班电工在岗期间严格遵守板厂的安全规定,佩戴齐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及板厂配发的老保防护用品;

  4、值班电工在进入作业现场作业时,对周围的环境要进行细致的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影响电工作业的要及时通知相关领导进行处理,有安全隐患的场所不得作业;

  5、值班电工在高于工作平面2米以上工作时,必须佩戴安全带,而且安全绳必须悬挂在牢固的固件上,不允许悬挂在临时部件和固件松动的地方;

  6、值班电工在维护作业现场,非特殊情况坚决杜绝带电作业,必须对所出现故障的电气设备进行停电、验电,确保无电的情况下方可对设备进行维护和电气部件的检查或更换工作,避免发生触电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电气设备的损坏。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停电作业的工作,在进行作业时必须有2人在现场,一人工作,一人监控,监控人要仔细,认真,随时提醒作业人,在作业人工作没结束前,监控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值班班组的监控人有值班长担任,如果由于监控人失职发生事故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根据所发生事故的情节对值班长进行处罚,造成重大事故和人身伤害的,对值班长换岗处理或报送板厂厂部,造成需上报板厂的安全事故的,由板厂安全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值班人员加强防火、防盗及灭火器材的管理,值班期间对所负责的电气室及电工班的小库加强巡视,避免发生火灾和盗窃行为的发生和灭火器材的遗失,在值班期间发生物品丢失或被盗,根据物品价值对相应值班人员作出处罚,责任重大的交板厂处理;

  8、电工在值班期间,严格遵守停、送电签字制度,不得违犯,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必需在值班记录中,体现出通知人,通讯方式及时间,故障处理完毕施行补签制度。停、送电的设备部位及时间要记录清楚,明了,如果因为值班人员工作不按照本规定执行的,造成一切后果由值班当事人负全责;

  四、电工巡视及设备管理制度:

  1、电工班长每天上班期间,对所有运行的高低压设备巡回检查一次,并做好单独记录。

  2、每个班次对所有电气设备要仔细认真的巡回检查一次,并做好详细记录,如果发现漏检或不按照规定巡检的对值班电工罚款50元,巡回检查按照下发的《电气设备巡回检查办法》执行。

  3、值班电工在巡视设备时,发现隐患或暂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在值班记录中做好详细记录,并通知班长或领导,在巡检中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的,造成停机事故的对值班电工各罚款5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板厂相关规定》规定执行。

  4、值班电工对二台变压器每周的周一、周四进行巡检,并清理变压器室地面卫生,做好油温、变压器渗油、接线端子过热情况及游标的记录,如果发现漏检,发生一次,对班长罚款50元,如果出现2次漏检的,撤销值班长职务。

  5、值班负责的电气室,要保持电气室的卫生经常清扫,做到地面清洁、无积尘,玻璃窗干净,无粉尘,对电气室的门窗不严的采取封堵措施,发现以上问题,对值班长罚款50元,电气室卫生经督处不改正的,撤销值班长职务。

  6、值班电工对电气室的管理方法同以前规定,库内的物品摆放整齐,分类存放,不履行责任的,处罚方式同4.4。

  7、值班电工在日常维护中,所更换的电气元件,要做好更换记录,更换下来的配件统一堆放,不经允许不得擅自作为它用。

  8、电工在现场处理故障结束或在检修期间在检修现场工作完毕后,要保持现场卫生的干净,使用过的材料和其他物品要及时收拾干净,废弃的物品要堆放到拉圾箱中,或存放到指定地点。

  9、对于现场运行设备出现突然停机现象,在没有查明原因的情况下,不允许盲目送电,如果由于电工本身的原因,造成电机及电气元件损坏的,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经济处罚100元。

  10、值班电工对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故障要做好详细记录,包括:处理故障部位,更换电气元件的原因、处理结果以及故障发生及处理结束时间,记录要详细,字迹要清洗并且一幕了然。

  11、值班电工在值班期间电工班的物品借出,必须得到领导的同意,并在值班记录上做好记录,如果私自借出造成设备和工具发生损坏的,由借出人承担赔偿责任。

  12、电工值班室内的卫生要保持清洁,其他物品存放整齐,废弃的物品要存放到指定地点,易燃、易爆的物品要存放到指定地点,屋内不允许有杂物,值班人员自己的物品要存放在自己的工具箱中,不准堆放在室内,检修期间室内卫生要经常清扫,废弃物要及时清理。

  13、在接到事故报告时,行动要迅速,目的要明确,不明确的要及时同报告人联系,不能在没有明确故障部位的时候盲目的处理故障。对故障处理不及时的处100元罚款。

  电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2

  1、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相关规定和电气相关操作规程。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必须有两人以上人员进行检查。

  3、严格执行外线电工供电线路、电缆巡回检查制度,明确检查部位、内容、方法、记录、报告等工作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4、严格执行架空输电线路每年春秋清障、检查和日常巡逻制度,危害安全供电的应立即处理,消除事故危险。

  5、严格按照电气安全工作技术规程进行检查,严格执行工作监护制度。

  6、认真填写各种记录,明确与司机说明检查内容、处理结果和遗留问题,双方签字。

  7、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出港,工作时集中精力,不得与自己的工作无关。

  8.严格执行各种操作、维护、检查规程和停电制度。

  9、持证上岗,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技术水平。

  10、完成质量保证量领导提出的各项工作。

  电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3

  第一条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责,经业务培训考试合格,保证井上电气设备各种保护完善可靠,电气设备正常运行,不发生责任事故。

  第二条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检查质量达到完整标准要求,保证电气设备和线路完整。

  第三条负责井上电气设备的故障修理处理,接受任务后立即赶到现场,立即排除故障,做好记录,将处理结果报告机电安排,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第四条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自主保安、互保、联保,不发生人身事故。

  第五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规章制度,杜绝三违。

  电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4

  安全是电力工业永恒主题,电力企业离开安全就无法生产,更谈不上经济效益班组作为企业细胞,各项生产工作直接执行者,也实现安全生产主要载体,更加强企业管理、搞好安全生产、减少伤亡和各类灾害事故基础和关键所以,班组安全管理保证企业长盛不衰、安全生产长周期重要一环因此,电气班组安全管理建设,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 严格执行“两票”制度,落实操作中“四把关”、“四对照”,防止误操作事故

  电气专业运行值班人员85%工作都围绕倒闸操作开展,然而,在倒闸操作这个关键环节上,最容易发生误操作事故这些误操作往往打破企业安全纪录,造成人身、设备事故直接原因,其危害性不言而喻

  根据国电公司安全部统计, 1997年全国发生电气误操作事故共77次,属运行责任有65次其中,以操作人员走错间隔、不核对设备名称、在防误装置闭锁情况下强行解锁等行为引发事故最为典型如果严格执行“两票”制度,认真落实操作中“四把关”、“四对照”,这些事故可以避免由此说明“两票”制度执行还没有全面落实,在某些地区和环节还存在漏洞和死角所以,为了避免电气误操作事故发生,黑龙江省电力公司所属各企业,除了要加强对班组成员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还要严格执行并落实“两票”、“四把关”、“四对照”制度,坚决杜绝无票操作、操作票跳项、漏项违章行为

  2 加强倒闸操作全过程监控,层层把关,保障安全

  根据我局和外局各个变电单位多年运行经验,在电业事故调查处理中,很大一部分因为操作者“无意识行为”导致一般来说,误操作直接责任者不故意采用错误操作方法、手段,而在操作过程中由于某种习惯或生理、心理因素以及外界干扰使行为失控,从而出现无意识行为所以,要从源头遏制这种带有事故隐患无意识行为,加强对运行人员倒闸操作全过程监控监护复诵制度基于对运行倒闸操作全过程监控,班组作为完成倒闸操作小团体,其成员必须严格执行监护复诵制度班组长作为兵头将尾,对“两票”制度和监护复诵制度执行,起着现场直接监督作用《安规》中明确规定: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进行,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为监护;操作前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发布操作命令和复诵操作命令都应严肃认真,声音洪亮清晰在每项操作前,监护人应根据操作票唱票,操作人应认真复诵操作命令,并对将要操作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核对无误监护人应确认操作人站位,且复诵无误后再发“对”和“执行”口令在平时操作中,值班人员要有意识地进行这种监护复诵训练决不能因为操作项目少、操作简单而养成一种得过且过,干完就行麻痹心理这就象一名军人必须要练好队列一样,对运行人员最基本要求同时,也防止无意识行为、保护运行人员自身安全可靠保障目前,除了上面措施外,我局广泛开展了“第二监护人”制度(运行专工或所长亲自跟随操作、亲自把关),实现了倒闸操作全过程监控从近几年这一措施实施情况来看,既起到了安全屏障作用,又为我局安全生产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3 坚持不懈地抓好反习惯性违章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反习惯性违章一项长期而艰巨任务在电力生产任何时期、任何小环节上都必须坚持有句谚语道:“常在河边走,岂能不湿鞋”这说明违章一次并不可怕,因为并不所有违章都会酿成事故但,反过来说,所有事故发生,都因为违章操作引起,都含有某种违章因素违章次数多了,那么事故发生几率就要大大增加在某种意义上,违章就事故所以,保安全必须从防止违章着手,将违章行为当事故,把对事故分析实施“四不放过”做法,延伸为对违章行为分析实施“四不放过”新做法对违章、违规、违纪行为,要体现“从快、从重、从狠”处理原则班组做为电力生产基本单位,要坚决抵制反习惯性违章,从日常小维护工作着眼,将防止违章工作做到每个人、渗透到每项具体工作中,把习惯性违章消灭在班组之内

  3.1反习惯性违章,风气最关键好风气不容易形成,但一旦形成,就会形成一种“品牌”效应,就会抵制住个人主观不良情绪或违章倾向俗话说:火车跑快,全靠车头带作为一班之长,必须以身作则,身先士卒,严格要求自己,无论工作中还生活中都要时刻注意,从点滴小事做起,用自己实际行动感染大家,树立起良好大众形象,让大家心服口服,觉得跟你干心理面踏实,增强全班组凝聚力、向心力不但自己工作不违章,还要让别人不违章,最终使班组形成一种反习惯性违章良好氛围

  3.2有效活泼地开展安全活动班组长要结合本班组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安生活动,通过身边违章事故,经常对班员进行教育,提高班员对违章危害性认识,积极引导大家认真吸取湿“鞋”人深刻教训,消除违章思想根源做到讲情理,不讲情面,“一碗水端平”对班员一视同仁,奖罚分明,使被处理人心服口服牢固树立你安全,我安全,安全,人人安全大众化观念

  3.3挖掘班组年轻人工作潜能做为一名班组长,应采取有效方法,广泛开拓年轻人朝气蓬勃创新思维,使们多为安全生产说一句话,多为安全生产出一些点子针对设备、管理上一些不足,要积极探索,大胆革新,充分发挥调动年轻人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

  3.4上、下级要统一思想上级要积极支持班组反违章工作,要尊重班组处理意见,当受到处罚人员认为“不公平”,找到班组上级时,上级领导要耐心先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和批评,然后与当事班组交换意见,如班组处理确有不妥之处,要采取可行方法提醒班长今后注意,并加以改正要充分调动班组反违章积极性,大力支持班组反违章工作,对班组好反违章做法应予以肯定,成绩显著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4 班组建设要以人为本,着力提高人素质

  人一个企业最宝贵财富,也企业安全工作诸多因素中决定因素,只有把人工作做好了,安全工作才有可靠保证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程度和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企业职工文化素质已成为企业前进主要动力事实表明,文化程度高职工接受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就快,分析、处理问题敏锐性就强,反之就慢,就会影响工作效率因此,基层班组必须加强班组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以适应时代要求。

  电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5

  1、电工人员必须持电气作业许可证上岗。不准酒后上班,更不可班中饮酒。

  2、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检修电气设备时,须参照其它有关技术规程,如不了解该设备规范注意事项,不允许私自操作

  3、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正确使用电工工具,所有绝缘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4、当有高于人体安全电压存在时严禁带电作业进行维修,在未确定电线是否带电的情况下,严禁用老虎钳或其他工具同时切断两根及以上电线。危险工作严禁单独作业。严禁带电移动高于人体安全电压的设备。严禁手持高于人体安全电压的照明设备。

  5、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由检修项目负责人召开检修前安全会议。

  6、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且使用前需按保护器试验按钮来检查是否正常可用。

  7潮湿环境或金属箱体内照明必须用行灯变压器,且不准高于人体安全电压36v。

  8、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按触电急救方案实施抢救。

  9、在巡视检查时如发现有故障或隐患,应立即通知物业科,然后采取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及其它临时性安全措施进行处理,避免事故扩大。

  10、严禁带电拉合隔离开关,拉合隔离开关前先验电,且应迅速果断到位。操作后应检查三相接触是否良好(或三相是否断开)。严禁拆开电器设备的外壳进行带电操作。

  11、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电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然后视装置、设备及着火性质使用干粉、1211、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或干沙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

  12、严禁向配电柜、电缆沟放无关杂物。

  13、电气设备烧毁时,需查明原因再更换,防止再次发生事故。变频器等装置保险严禁带电插拔且要停电5分钟以上进行操作。

  14、接用电设备电源时,先看好用电设备的额定电压选好合适空开,确认空开处于关断,检查旁边是否有触电危险再进行操作。

  15、在检修工作时,必须先停电验电,留人看守或挂警告牌,在有可能触及的带电部分加装临时遮拦或防护罩,然后验电、放电、封地。验电时必须保证验电设备的良好。

  电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6

  本着“和谐、敬业、诚信、创新”的管理理念制定本管理制度,望值班电工认真遵守执行。

  一、电工班的每位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南京万德游乐设备有限公司《员工手册》的所有规定和行为规范;

  二、电工的劳动纪律及交、接班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交、接班时间,上、下班必须打卡,交、接班时间早晨:8:10~8:30、晚间:18:40~19:00,交、接班期间,接班人不能离岗;

  2、服从领导的正确管理和指挥,在值班工作中服从分配,工作不打折扣;

  3、电工在值班期间或遇有其它情况不能正常上班的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请、消假制度,不得擅自替班,如发现擅自替班的,扣除当班人当天工资及当月的其他相关待遇;

  4、如果值班人有事,找人替班的,经领导允许的在上班期间,如果发生事故或其他违犯《员工手册》的行为,对工厂造成损失及个人伤害的,由替班人负责;

  5、电工在岗期间,严禁窜岗、睡岗、私自离岗、在岗喝酒或酒后上岗和在岗从事与本岗位以及本专业无关的任何工作和行为,如果违犯按照《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处理;

  6、电工班所有成员要团结一致,不能出现不利于班组团结和不利于工作开展的任何行为和事情的发生,一旦发现,经调查事实清楚的,对当事人进行调离电工班;

  7、交接班时,如果当班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对设备故障未处理完,不能同接班人员交接班,待故障处理结束后方可交班,对值班人员当班发现问题不处理的,隐瞒事情的,推脱到下一班次的,接班人有权利让交班人来处理完毕,对故障不处理的人员进行每人罚款50元,如果接班人不愿意或不同意交班人处理的,出现一切问题由接班人承担;

  8、交、接班15分钟内,发生重大电气事故的,对交班人追加责任,处罚程度同接班人相同;

  9、交班人员对在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故障要同接班人口头交代清楚,不得隐瞒,交代不清,或重复出现同类故障的,追究交班人责任;

  三、值班电工的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班长、值班长对值班电工在岗期间有对安全施行监督和检查的权利,发现不安全行为要及时制止,严禁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2、值班长及值班电工在上岗工作前,对要使用的公共安全防护用品和本人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进行处理或更换,如果由于检查不细造成轻微人身伤害的对值班长及个人按照《员工手册》规定进行处罚,如果出现需要上报的伤害事故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处理;

  3、值班电工在岗期间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佩戴齐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及公司配发的老保防护用品;

  4、值班电工在进入作业现场作业时,对周围的环境要进行细致的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影响电工作业的要及时通知相关领导进行处理,有安全隐患的场所不得作业;

  5、值班电工在高于工作平面2米以上工作时,必须佩戴安全带,而且安全绳必须悬挂在牢固的固件上,不允许悬挂在临时部件和固件松动的地方;

  6、值班电工在维护作业现场,非特殊情况坚决杜绝带电作业,必须对所出现故障的电气设备进行停电、验电,确保无电的情况下方可对设备进行维护和电气部件的检查或更换工作,避免发生触电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电气设备的损坏。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停电作业的工作,在进行作业时必须有2人在现场,一人工作,一人监控,监控人要仔细,认真,随时提醒作业人,在作业人工作没结束前,监控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值班班组的监控人有值班长担任,如果由于监控人失职发生事故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根据所发生事故的情节对值班长进行处罚,造成重大事故和人身伤害的,对值班长换岗处理或报送公司企管部,造成需上报公司的安全事故的,由公司行政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值班人员加强防火、防盗及灭火器材的管理,值班期间对所负责的电气室及电工班的小库加强巡视,避免发生火灾和盗窃行为的发生和灭火器材的遗失,在值班期间发生物品丢失或被盗,根据物品价值对相应值班人员作出处罚,责任重大的交公司处理;

  8、电工在值班期间,严格遵守停、送电签字制度,不得违犯,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必需在值班记录中,体现出通知人,通讯方式及时间,故障处理完毕施行补签制度。停、送电的设备部位及时间要记录清楚,明了,如果因为值班人员工作不按照本规定执行的,造成一切后果由值班当事人负全责;

  四、电工巡视及设备管理制度:

  1、电工班长每天上班期间,对所有运行的高压设备巡回检查一次,并做好单独记录;

  2、每个班次对分厂所有电气设备要仔细认真的巡回检查一次,其中主机设备(包括空压机房内)、52.0

  1、52.

  12、41.0

  3、84.

  18、84.

  19、84.20、84.

  21、84.30、84.

  31、84.

  36、84.37巡回检查二次,并做好详细记录,如果发现漏检或不按照规定巡检的对值班长罚款50元,值班员每人罚款30元,巡回检查按照下发的《电气设备巡回检查办法》执行;

  3、值班电工在巡视设备时,发现隐患或暂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在值班记录中做好详细记录,并通知班长或领导,在巡检中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的,造成停机事故的对值班人员各罚款5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员工手册》规定执行;

  4、值班电工对四台变压器每周的周一、周四进行巡检,并清理变压器室地面卫生,做好油温、变压器渗油、接线端子过热情况及游标的记录,如果发现漏检,发生一次,对当班值班长罚款50元,如果出现2次漏检的,撤销值班长职务;

  5、值班班组所负责的电气室,要保持电气室的卫生经常清扫,做到地面清洁、无积尘,玻璃窗干净,无粉尘,对电气室的门窗不严的采取封堵措施,发现以上问题,对值班长罚款50元,电气室卫生经督处不改正的,撤销值班长职务;

  6、值班电工对窑头收尘电气室(即小库)的管理方法同以前规定,库内的物品摆放整齐,分类存放,不履行责任的,处罚方式同4.4;

  7、值班电工在日常维护中,所更换的电气元件,要做好更换记录,更换下来的配件统一堆放,不经允许不得擅自作为它用;

  8、电工在现场处理故障结束或在检修期间在检修现场工作完毕后,要保持现场卫生的干净,使用过的材料和其他物品要及时收拾干净,废弃的物品要堆放到拉圾箱中,或存放到指定地点;

  9、对于现场运行设备出现突然停机现象,在没有查明原因的情况下,不允许盲目送电,如果由于电工本身的原因,造成电机及电气元件损坏的,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经济处罚;

  10、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故障要做好详细记录,包括:处理故障部位,更换电气元件的原因、处理结果以及故障发生及处理结束时间,记录要详细,字迹要清洗并且一幕了然;

  11、值班电工在值班期间电工班的物品借出,必须得到领导的同意,并在值班记录上做好记录,如果私自借出造成设备和工具发生损坏的,由借出人承担赔偿责任;

  12、电工值班室内的卫生要保持清洁,其他物品存放整齐,废弃的物品要存放到指定地点,易燃、易爆的物品要存放到指定地点,屋内不允许有杂物,值班人员自己的物品要存放在自己的工具箱中,不准堆放在室内,电工班的玻璃卫生由当月负责小库卫生的班组负责,检修期间室内卫生要经常清扫,废弃物要及时清理;

  13、在接到事故报告时,行动要迅速,目的要明确,不明确的要及时同报告人联系,不能在没有明确故障部位的时候盲目的处理故障。

  14、本规定的制订、修改及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电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7

  1.严格遵守瑞土公司管理制度、其它安全生产制度和消防制度;严禁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2.从事电气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3.维修电工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类电器设备、线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或其它用电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消除;对暴露在野外的电气设备、设施要及时做好防雨防潮措施。

  4.厂区内的污水泵都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以防止发生漏电造成触电事故。

  5.严禁在雷雨天气进行户外电气作业。

  6.凡是临时照明用电,都必须使用36v安全电压;厂区内的各个安全电源必须保证完好。

  7.维修电工检修电器设备时,值班电工要进行登记完工后要作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8.低压设备上必须带电工作时,要经过主管领导批准,并设专人监护;工作时要戴好安全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手柄的工具、并站在绝缘垫或板上操作。相邻两相带电部份和接地金属部分用绝缘板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钢卷尺、等导电工具进行工作。

  9.带电装卸熔断器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操作。

  10.熔断器的额定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的额定容量相匹配;严禁用铜、铝线来代替熔断器的熔体。

  11.电器和线路拆除后,在可能来电的地方必须用绝缘材料包扎好。

  12.安装电气设备时,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按标准做好接地或接零保护。

  13.安装电灯时,开关必须接在相线上;螺口灯头螺纹必须接在零线上。严禁使用一线一地的方法作为用电器具的电源。

  14.严禁将手持电动工具的保护接零线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单相三孔、带有接零保护或接地保护的插座。

  15.检修结束时必须清点所有工具、零件,以防遗留在设备中造成事故。

  16.各变、配电室、变压器、配电箱、柜等各种电气设备附近,不准堆放各种易燃易爆、或影响电器设备安全运行及操作的各类物件。

  17.严禁在各变、配电室内做与电气工作无关的事情;各变、配电室、变压器室内的消防器材必须保持完好,摆放在便于灭火的地方。

  18.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灭火。

  电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8

  1、每班提前十五分钟到电工班值班室办理交接班手续 ,且必须由双方组长在场交接,其他人员在未办理好交接班时不能提前下班。清点所有工器具,应同时具有口头和书面交接。

  2、当班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及处理完善情况,应在交接班记录上体现。

  3、当班所属工作由当班组长统一安排,其他人员应绝对服从。

  4、原则上由当班组长统一接听电话(特别是晚班),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组长不在时,应指定专人接听电话并负责。

  5、接听电话应及时,不得拖延时间。工作任务清楚后应迅速赶往现场,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6、在现场处理问题时,应及时准确作出判断,采取相应措施,如超过30分钟还不能找出问题的原因或不能处理,必须立即电话上报,不得拖延处理问题的时间。

  7、当班组长应对当班人员的安全工作负责,应随时掌握当班人员的动态,当班人员有事离开必须向组长汇报,并说明时间,如超过该时间或处理问题的时间过长,组长应及时了解掌握具体情况。

  8、当班领用材料、配件必须注明用途,原则上常用材料不在五金库领取,统一在班长处领用。

  9、各班在交接班前必须把上、下值班室卫生打扫干净,早班交班前必须整理床上用品。

  10、若违反以上管理制度,处以罚款20元/次,情节严重者处以罚款50元/次。

  电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9

  高速公路监控指挥中心机电工程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及时向中心主任请示、汇报工作情况,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协助中心主任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对宣大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管理,并根据机电系统的运行状况,结合运营管理的实际需求,编报宣大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施工图设计、预算。

  三、严格执行交通运输厅、高管局相关机电工程管理规定,合理规划,科学管理,尽量采取新技术、采用新设备,节约资金、提高效率,加快机电工程建设,逐步实现智能交通。

  四、负责专项机电工程的招标、监管、变更、验收、计量、支付、决算、审核等并做好资金申请工作。

  五、负责组织机电项目科研课题立项、实施、鉴定、评奖等工作。

  六、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细化操作程序,做好原始记录,及时、准确上报各类表格、数据,工程资料统一建档,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七、加强对机电工程固定资产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作好路段内各种设施、设备路产路权的维护、报废、索赔等工作。

  八、加强机电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管理,定期召开专题开会议并组织安全检查,开展安全培训、应急演练,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摆放规范、齐全,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九、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能够快速解决机电工程管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20

  一、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安全防火制度;严格遵守和自觉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卫生包干区域的清洁管理制度。

  二、认真执行上级领导交待的各项任务,负责完成好物业部经理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

  三、负责做好水泵房、空调机房及各楼层风机房、电器设备的保养及故障检修。

  四、负责做好电梯、空调、冷冻、安保中心、电话机房、常备电源的电器设备保养及故障检修。

  五、负责做好厨房、餐厅各楼层办公用房、动力照明电器设备的保养及故障检修。

  六、负责做好主楼、裙楼所有照明设备的保养和故障检修。

  七、负责做好公共区域,包括大厅内外照明灯具,泛光照明正常使用和维修保养。

  八、坚守工作岗位,自觉执行劳动纪律,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九、除完成好日常维修及计划维修任务外,还应有计划的尽可能完成好其它零星工程任务。

  十、积极协调好班次与员工相互间的工作关系,及时正确处理好突发事故。

  十一、做好每天巡楼点检工作,并对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如实记录在册。

  十二、当班时如发生电器故障应尽可能在本班次内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经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移交下一班解决;交接班时发生的故障原则上两班共同解决。

  十三、及时做好报修工作的登记、复查、验收工作,包括维修内容、维修工时、维修时所耗用的材料,报修人所在部门的领导或报修人的验收签名。

  十四、对任何设备的维修非经工程部经理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原接线方式或损伤原装饰格调,维修后均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十五、正确使用、及时清点维修所用的各种工具,做到没有遗留工具在现场,爱护使用、保管好、清洁好所借用的公用工具。

  十六、做好日常检修材料的消耗登记造册工作,及时向物业管理部申购常用、备用、易耗材料,如照明灯管灯泡、插座、开关、启辉器、绝缘胶带等,做到既不影响正常使用,又不过多储存备品件。

  十七、由于维修电工、值班电工工作不负责任,粗心大意或违反以上各项工作制度,给商铺、租户或其它部门造成不良影响或扩大事故损失的,或由于违纪违规给物业管理部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责任自负,同时将受到相应处罚。

  电工日常巡检工作制度

  一、每天当值电工上班后,对整个大楼、照明灯具、电器具、楼层配电柜进行检查,如发现楼层或楼梯间有未关的灯具随手关闭,节约用电,但需保证合理的照明。

  二、如发现灯具及其电器具损坏或有故障时,及时维修、更换或排除,如暂无备品、备件须及时申购及时更换、维修,不得延误、影响正常工作。

  三、如客户需延时使用灯具、电器时,当值电工应作好交班记录,及时通知下一班电工关灯或切断电源。

  四、值班电工应定时巡查主楼高低压配电室、暖通空调、主机水泵管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如有客户入驻,值班电工应对晚间客户用电故障及大楼内发生的电气故障进行及时处理。

  六、如有装潢工程队施工,电工应确保楼层安全用电,并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七、定期检查和清扫配电柜,并有确实的安全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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