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健康检测制度(通用11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健康检测制度(通用11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健康检测制度 篇1
为推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开展,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维护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XX区教育体育系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做好与上级疫情防控机构的联络、沟通和协调工作。
二、学校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传达和落实上级有关精神,研究、部署本校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学校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三、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工作预案,制定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工作预案,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措施。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善疫情防控措施。
四、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统筹协调、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五、研判学校疫情防控形势,精准摸排、统计和掌握学校教职员工、学生近期去向和身体健康情况,建立工作台账,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上班、上学,确保疫情不进校园。对请假师生,学校要问清症状,了解病因,跟踪登记。凡在校师生经确诊患有传染病的,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立即送至相关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六、建立和完善相关措施,配备疫情防控所需设备设施、医务人员,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手持红外线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学校开学时间。
七、统筹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健全返校途中和上下学防范措施。学校安保部门要强化校门口出入管理和体温监测。必须守住源头,把传染病毒控制在学校之外,所有入校人员必须戴口罩、通过体温检测,有发烧、咳嗽等症状及不戴口罩的一切人员禁止入校。学校全体教职员工要积极配合学校安保部门的工作,严把入门关。
八、重点做好开学后的疫情防控和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各部门定期对教室、实验室、科研场所和会议室、阅览室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通风,保证正常使用。
九、各部门要暂停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以外的其他集体活动,不得组织聚集活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十、学校办公室、政教处结合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使每名教职员工和学生了解疫情防控政策,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增强疫情防控信心。
十一、建立疫情防控信息日报告制度,做好学校疫情防控信息的搜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十二、各部门要及时对学校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快速处置。
十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学校各级党组织和行政共同负责,既承担疫情防控责任,也承担业务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履行主体责任,并强化责任追究,对不履行工作职责、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和恶劣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十四、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相关职能部门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工作不到位的`,严肃进行追责。
十五、防控工作由学校政教处主抓,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及各学科老师紧密配合,有预案、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师生联手、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坚决打赢此次疫情阻击战。
幼儿园健康检测制度 篇2
为保证我校师生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拟定本制度:
一、联防联控负责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家校联防:
1、学校主动与家庭、社会联系,争取校外各方面力量的支持和帮助,共同对学生进行教育。
2、每学期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并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向家长宣传素质教育、基础理论,提高家长素质。
3、公布本校电话号码,及时解答家长询问。
4、学校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做难度较大的工作时要向学生家长发放通知单,争取取得学生家长的理解与支持。
5、班主任、任课教师对经常迟到、早退、旷课或出现思想问题的学生进行教育,并与其家长进行沟通,有必要时进行家访,应及时与家长联系,查明原因,做好教育工作。
三、联防联控:
校所联防是指学校与派出所的联合防范、打击、处理校外干扰和预防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警校共建是指学校与交警队大队共同建设交通安全规范学校,卫校联防是指学校与卫生部门相结合,专门处理和预防卫生事件的发生。
1、学校领导要知道自身职责,安排学校部门与有关政府部门做好沟通,校所联防工作由政教处负责,警校共建工作由团委负责,卫所联防工作由后勤处负责,每个学校部门要与相对应的政府部门多沟通、多交流,确保事件发生能得到有效的救援。
2、学校每年邀请有关政府部门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讲座。
3、当学校老师发现公共卫生事件时,如食物中毒、传染病、暴力等事件,老师要及时上报学校负责人,同时疏导其他学生散开,等待救援的到来,学校负责人立即联系有关部门,并维持好现场,配合好有关部门到来后的'后续工作。
幼儿园健康检测制度 篇3
在疫情期间,为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传染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防控传染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具体制度
1、各级部、处室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传染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学生晨午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晨、午检,每天由值班领导和班主任负责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检测,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值班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晨午检。
3、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传染病疑似症状者要密切观察,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员,填写《学生晨午检及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表》并将患者及时送往定点医院就诊。
4、晨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5、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对有关传染病疑似症状者,要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并建议有关方面对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各级部、处室负责人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上报学校有关同志。
6、实行疫情零报告制度。各级部、各处室务必按照要求做好晨午检工作,相关责任人要将可疑情况1小时内上报学校。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7、如有患者复学,密切监视患传染病的学生或教职工请假复课情况,确保做到隔离到位。
二、晨午检具体实施措施:
(一)对于学生:
1、每天晨读时间和下午课外活动时间,由小组长给小组成员测量体温,并填写体温登记表。班长汇总后交与班主任老师。
2、对于请假未到校学生,班主任提前电话统计体温,并了解学生在家活动动向。并填写相应表格
3、晨检与午检表格分别在登记汇总半小时内上交至政教处并签名登记。
4、对于异常学生,班主任第一时间上报级部主任或者部门领导,及时隔离、看护、通知家长和医务部门做进一步的处理。
(二)对于教师及学校工作人员:
1、学校教师及其一切在校的工作人员每天由值班领导在进学校时进行体温监测和健康询问,上午和下午各一次,随同学生检查一并上报汇总。
2、严禁教职工带病到校上课。
3、对于请假的教职工要进行网上体温上报,并向相关领导汇报活动轨迹。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各级领导要重视晨检午检工作。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对学校晨检午检工作常抓不懈。
2、各部门要与班主任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对晨检午检的指导和督促。使晨检午检及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工作上报及时准确,提高疾病防控效率。
3、各部门和具体负责人,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负责好自己的工作,不得瞒报漏报,出现问题追究到具体负责人员。
幼儿园健康检测制度 篇4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仅开放校园正大门人行通道闸,校内通勤车和校领导及教职工自驾车全部由国际交流中心大门进入,并一律停放在国际交流中心停车场(开门时间为早7:40具体根据通勤车到校时间,晚16:20离校),其它大门一律关闭,正式开学后视情况开启其它校门。
二、校门口设置检测点,每日配置保安对出入人员进行逐一核查、体温检测、登记。
三、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对入校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登记报告,无湖北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腹泻等症状登记,且体温不超过37.3℃,方可进入校园。
四、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校园卡等)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37.3℃不得进校。
五、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
六、驾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车上乘员均须出示相关证件,如有校外人员随行的,应出示有效证件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
七、外来无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八、校园封闭管理期间,一律不举办大型活动;加强公共区域管理,体育馆、图书馆一律不对外开放;校内所有自动贩卖机、公用吹风机、公用洗衣机等停止使用(防止交叉感染)。
九、加强宿舍楼门禁管理,学生在开学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十、学生进校报到后,原则上禁止离开校园。如需离开校园应向本学院负责人报备,并凭有效证件出入,测试体温。
十一、师生在校园内需随身携带纸巾,用于手部清洗后擦拭;外出途中须佩戴口罩,进校时要接受检测人员测温,检查有无发烧等症状,必要时进一步确诊(体温检测超过37℃的人员,实行记录跟踪,同时进行二次检测,超过37.3℃的人员采取校内隔离观察措施)。
十二、学校服务单位将服务人员名单报备,由保卫处负责按人员信息每日放行入校,并进行晨检,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校。
十三、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提高校内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幼儿园健康检测制度 篇5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门卫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一)日常管理
1、幼儿园实行24小时全封闭管理。幼儿园只保留大门一个出入口,其他出入口一律关闭。
2、每天上岗前,保安要互测体温并进行登记。
3、值班保安穿制服、佩戴红袖章并佩带必要的治安器械,加强对园门的把守和对出入人员的巡查、登记。具体工作要求有:
①原则上外来人员、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幼儿园;
②因公务确需进入幼儿园的,值班保安应进行详细询问:“你是谁?来找谁?有什么事情?”,并向园领导报告确认;
③对所有准备进入幼儿园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检测对象包括各级领导、幼儿园所有教职员工、幼儿等在内;检测时距离被检测者10—20厘米)检测合格予以详细登记,并进行必要消毒后,方可放行。
④幼儿园正常开学后,经由保健医生检测体温合格的幼儿,门卫室可不予登记。
4、入、离园时段,严格落实平安护学要求,幼儿园安排值班领导、值班老师、保安不少于4人在园门口值班值守护学,坚决制止体温异常和按规定应戴口罩而未戴的师幼或其他人员进入幼儿园。
5、定期对门卫室及其周边进行消毒处理,每日记录消毒及消毒物品使用情况,并向值班领导汇报当日值班情况。对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疫情防护用品进行定点存放,专人管理。
6、所有快递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内,均由值班人员接收,包裹进入园内需进行84稀释液消毒。
7、开学前,幼儿园加强与社区等部门沟通,了解周边疫情人员基本情况,并配合属地公安机关开展联防联控,严防出现特殊人群冲击校园事件。
8、完善物资保障,园门口应按标准配合钢叉、头盔等警用器械,保持110一键式报警系统处于良好状态,并增配合格、有效的体温检测系统、消毒液和一定数量的口罩。
(二)异常处理
1、出现体温检测异常师幼的处理
①及时隔离体温异常者,并向幼儿园负责人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②对与体温异常者相距1.5米以内的师幼进行登记,专人守护在空旷地带,并通知家属带回家隔离观察。经医疗机构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幼儿园。
③对园门口主要通道、周边地区和隔离地区进行全面消毒。
2、发现不戴口罩人员的处理
①恢复正常开学前,制止一切不戴口罩的人员进入幼儿园。
②恢复正常开学后,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和上级防疫部门的要求决定是否将佩戴口罩作为必要条件。如果必要,对不戴口罩的教师,由幼儿园提供口罩,到医疗机构进行流行病学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园工作。有意不戴口罩的,由幼儿园依规处罚;对不戴口罩的幼儿,由幼儿园提供口罩,通知家长带回家中隔离观察。经医疗机构流行病学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③对园门口主要通道和周边地区进行消毒处理。
3、发现体温异常、不戴口罩师幼或外来人员强行闯入幼儿园的处理
①师幼闯入园的,由学校保安、值班干部制止,并上报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外来人员闯入幼儿园的,由幼儿园保安、值班干部利用警用器械对人员进行控制,并报警。
②幼儿园对擅自闯入园的师幼依规处理;对擅自闯入园的外来人员,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置。
③对所接触人员进行登记,并落实14天隔离措施。
④对强行闯入者活动范围进行消毒处理。
幼儿园健康检测制度 篇6
一、各班主班教师为本班幼儿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制定晨检、午检工作记录表,确保检查时登记不缺项、信息完整和登记准确,规定审核和汇总晨检、午检信息的责任人、时间和内容。每天进行晨午检和健康观察,及时掌握幼儿健康状况。幼儿每日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晨、午检,由教师负责检查本班幼儿出勤及健康情况,并将晨、午检情况填写好,报给保健医。
三、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师幼中有发烧(体温达到或者超过37.3℃)、头痛、咳嗽等异常可疑症状者时:
1、立即报告幼儿园保健医,并将身体状况异常幼儿送至隔离室
2、由教师立即通知幼儿家长送往医院就诊,做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3、教师及时做好晨、午检台账。
四、如班级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由保健医根据具体情况给幼儿送到幼儿园隔离室进行隔离,并报告给幼儿园园长,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同时安排对相关的教室和场所进行消毒、清洁工作。
五、各班级若不及时报告,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六、如发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教师应及时报告幼儿园,立即启动疫情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上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幼儿园健康检测制度 篇7
为落实学院《关于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学院四校区内体育馆、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库房等场所的防控管理和日常巡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自即日起,教务处对学院教室、实验室、实训室及校内实训基地等教学场所实行巡查日报制度。各系(部)/校区做好本单位所属上述场所巡查工作,从疫情防控的大局出发认真检查,实事求是上报,出现瞒报、漏报、误报等情况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清河校区、北苑校区还需要填报公共教室日常巡查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日常巡查
对本单位管理的教室或实验(训)室进行日常巡查,根据要求填写巡查报表,做好每天巡查记录。
二、封停管理
各系(部)/校区管理的实验(训)室,目前未使用的,进行封停,上贴封条。
三、使用申请
疫情防控期间,教室、实验(训)室必须经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方可使用。
四、使用要求
已在用的教室/试验(训)室公用物品、教学品须根据学院《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卫生消毒工作方案》进行消毒,做好每日卫生消毒记录;每天至少通风两次,每次通风30分钟;到岗人员一天两次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记录,全面掌握人员行动轨迹,确保“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
幼儿园健康检测制度 篇8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初三、高三开学方案》和《教育局高三初三开学准备工作函》的精神以及我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我校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从即日起,校园实行以下管控措施:
一、校门管理
(一)前门口
正常开放
(二)后门口
全天封闭,原则上不对外来人员和教职工开放。
二、车辆管理
禁止校外、教职工车辆进入校园,因公来校或物资采购、运输货物的,请对接部门与政教处联系,车上所有人员须下车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三、人员管理
(一)教职员工、教工家属、后勤服务人员、施工人员入校,应该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向门卫出示健康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佩戴口罩。
(二)因公来校人员,均需佩戴口罩,登记身份证件信息和入校原因,并由相关校内人员迎接。
(三)教职员工带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的,进校前必须主动进行登记,随同人员须进行体温检测。
(四)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或者离校。
(五)无有效证件或体温异常者,谢绝入校;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校。
(六)谢绝校外人员入校游玩、锻炼等。
(七)禁止外卖进入校园。
所有入校人员应服从安保人员的统一管理,登记相关信息,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幼儿园健康检测制度 篇9
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科学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坚决杜绝学生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特制定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如晨检、板报、宣传橱窗、开学第一课等,对学生进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好以新冠肺炎疫情为重点的健康知识教育。
二、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掌握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做好学生的体温记录及健康监测工作。
三、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检查督促学生做好教室、寝室,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继续开展文明寝室的评比工作。保证教室、寝室常通风,做好消毒工作。
四、教育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科学防控: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不吃生食、不喝生水;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保证充足睡眠,不熬夜。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
五、教育学生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六、加强学生饮食管理和营养指导,教育学生均衡营养,合理膳食,了解合理饮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七、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开学前对有发烧、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要告知家长安排学生居家休息、治疗,待身体完全康复后再返校上课。
八、严格执行学校防控期间应急工作预案,发现在校学生有发热(腋下体温超过37.3度)、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等,及时送隔离观察室,马上报告并联系就诊,做好消毒工作。
幼儿园健康检测制度 篇10
为增强学校新冠病毒肺炎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疾病在校内的传播,保证复课学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式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我校要求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对教师和学生既严格常规的管理,又全面关爱,以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一、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校。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医院检查,疑似传染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上课,及时通知家长接送医院进一步诊治。
三、学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通知学生科,学生科及时上报并记录。
四、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消毒预防措施。
五、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学生科复检后,方可回班复课。学生科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2月16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学校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等文件。根据规定,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必要时学校可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托幼机构每天儿童入园进入班级前,卫生保健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晨检工作,中小学校在入校前完成体温检测。
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指出,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新冠应急预案应急响应。校医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留观室进行留观,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初步排查后,联系120车辆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
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部门评估,由疫情防控领导组决定终止响应。
幼儿园健康检测制度 篇11
1.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启动入校体温检测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图书馆、食堂、宿舍、会议室等人群密集场所分期分批、错时进入。
2.落实晨、午检制度
(1)学校每日对师生员工进行晨检、午检,严格因病缺课监测、病因追查和传染病报告制度,明确责任人。通过“江苏省学生因病缺课监测系统”和“南京教育政务”微信平台进行“每日一报”和零报告工作。
(2)鼓励家长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每天密切关注孩子的健康状况,每日上学前测量孩子体温,如发现其体温度过高或有其他疑似症状(如乏力、干咳、呼吸困难、鼻塞、流涕、腹泻、结膜充血等),应立即报告班主任,送孩子到医院就诊,就诊后向学校提供诊断结果。
(3)学校每天早晨必须在进校前,对师生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有异常的,要复测腋下温度,发热或有其他疑似症状,应立即送往学校隔离室休息,同时通知家长,及时安排送医就诊。
(4)学校在下午第一节课前要进行午检,发热或有其他疑似症状者,要及时隔离并通知家长。
(5)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对住宿学生的管理,落实晨检、午检和晚检制度,每天测量体温时须询问健康状况,做好异常登记,由管理员负责汇总报给校医(保健老师)。
3.对重点场所通风消毒
(1)教室、宿舍、图书馆、活动中心、食堂、报告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活动区域,加强通风清洁。有条件者安装机械通风设施;无条件者,每日早、中、晚打开门窗通风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2)做好接触频次高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电梯按钮、共用教室课桌椅等)、食堂、校卫生(保健)室、电梯间、隔离场所等重点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卫生间应保持通风,并每天喷洒消毒剂。发现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学校,要对患者活动过的区域、接触过的物品采取重点消毒措施。
(3)学校卫生间、洗手池应配备洗手液或洗手皂。
4.做好食品安全与饮用水管理
(1)食堂从业人员返校工作时应提交《健康卡》,符合健康要求并持有有效健康证人员方可上岗工作,严禁非食品加工人员进入食品处理区。
(2)根据餐次对食品处理区、就餐区环境及设施设备进行通过开窗通风、紫外线灯消毒、消毒剂喷洒、擦拭和拖拭等措施,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地面进行预防性消毒。
(3)食堂从业人员每天进行晨检,对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人员应居家休息或就医,待完全恢复后方可上班。
(4)食品制作过程中严格佩戴口罩,分发时需加戴一次性手套。
(5)学校应安排学生错峰就餐或分餐到班,减少聚集用餐。餐前师生应当洗手,负责送餐、分餐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6)食品原材料送货人员或外来送餐人员入校前要进行体温测量,在校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7)每餐次结束后进行消毒。煮沸消毒法,将清洗干净的餐具完全浸没清水中加热,待水沸腾后计时15分钟,取出,晾干即可;流通蒸汽法,将餐具放入蒸屉加热,从水沸腾开始计时,消毒15~30分钟;对于耐高温的碗、筷、不锈钢餐盘,可以放入热力消毒柜中,摆放均匀,温度设定105℃~120℃,维持105℃以上15分钟。
(8)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的清洁、消毒工作,做好饮水机的日常清洁、消毒、更换滤芯、水质检测等工作。
5.持续开展健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教,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增强自我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学生群体(如曾被隔离观察、亲人被感染、父母在防疫一线的学生等)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摸排和跟踪心理服务。组织上好“疫情教育课”,充分运用防控疫情这一重大事件,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爱党、爱国教育及理想信念教育。
6.加强对废弃物的管理。学校应根据条件设立有害垃圾专用收集设施,设立明显标志,禁止不必要的接近。用过的防护用品全部放入专用设施,定时进行有效消毒处理。
7.做好疫情报告
(1)学校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市教育局,并协助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隔离治疗、消毒等预防控制措施。如有师生员工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可安排至相对独立的指定场所开展隔离或医学观察。
(2)严格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每天了解患病师生治疗情况,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3)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和当地疾控机构出具的传染病防控意见书,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并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做好重点场所和物品的终末消毒。学校停课期间,学校领导和相关教师要坚守岗位,注意加强与学生及家长的联系,做好学生的学习辅导、生活引导、心理疏导等工作,并做好每日师生健康状况随访、汇总、报告工作。师生员工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须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区疾控中心出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或隔离解除证明到学校卫生(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方可上课。
8.加强在建项目管控。学校各类新改扩建项目按照市防控指挥部建筑工地专项组要求开展。疫情防控解除前,不得新开工可能对学校造成防控安全隐患的新改扩建及维修项目(应急消险除外);在建项目原则上推迟复工时间,复工时间根据疫情管控情况确定;确需复工的项目应符合省、市关于建筑工地管控相关要求。同时,根据学校与项目的实际情况,实行“一校一策 ”“一项目一策”管理。
9.不得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控制会议、教学科研、文化体育、交流出访、竞赛、考试等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引导师生员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10.其他要求
(1)幼儿园。实行自愿、弹性入园制度。尊重家长意愿,鼓励有条件的家庭对幼儿实行居家看护。幼儿园入离园时间实行弹性管理,鼓励错时接送,有条件的家庭可以晚送早接。
(2)普通中小学校。按照常规时间上学、放学。白天宿舍内要注意开窗通风,同时加强对宿舍管理员的培训,确保宿舍干净卫生。有校车的学校要做好校车的消杀工作。做好弹性离校期间卫生防控工作。
(3)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要求同前述中小学。各区要将外籍教师和外籍人员子女纳入统一疫情防控管理。
(4)中等职业学校。要求同前述中小学。正常开学前原则上暂停一切外出顶岗实习安排,对正在顶岗实习的学生,原则上一律停止实习。开学后,对实习在外的学生,各校要主动做好联络和跟踪工作,确保学生实习安全。(5)特殊教育学校。要求同前述中小学和幼儿园。各校要针对特教儿童的特殊性做好相关防护措施。
(6)市属高校。按照《江苏省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方案》,按“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要求,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开学预案,做到“一校一案”。加强与学校所在社区、街道联系,接受市教育局及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
(7)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参照本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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