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信息审核管理制度

时间:2022-05-31 10:10:25 制度 我要投稿

幼儿园信息审核管理制度(通用7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信息审核管理制度(通用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信息审核管理制度(通用7篇)

  幼儿园信息审核管理制度1

  一、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为促进我园各类信息交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信息发布申请班级、教师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

  2、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3、幼儿园网管人员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4、幼儿园网管人员应在充分理解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处理信息申请班级、教师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信息申请班级、教师;

  5、幼儿园网管理人员在审核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二、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为保证我校校园网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网络管理员应当对学校的网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访问境内外反动、不良网站,不阅览、传播各类反动、黄色信息;

  2、网络管理员应当保证学校计算机内日志文件及其他重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做好备份工作,配合各类安全检查;

  3、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反动及不健康信息,各级管理员应当及时清除,情节较重的应及时上报网管中心;

  4、学校教师应当强化思想意识,自觉遵守网络法规,积极配合幼儿园网管人员做好学校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5、幼儿园网管人员在收到学校教师的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组织调查取证工作。

  三、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为保证我校校园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我校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幼儿园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幼儿园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网管人员应定期发布病毒信息,检测校园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网管人员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1、教师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2、对于教师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网管人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学校领导,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3、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教师应当立即上报网络管理员,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4、学校教师有义务接受校网络管理人员和上级领导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5、网管人员应及时掌握校园网内教师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五、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1、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由园所组统一管理,除网管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2、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密码予以保护,密码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密码。

  3、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4、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六、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为保证我校网络的正常运行,对于安全管理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1、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提高教师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教师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法内容出现。

  4、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幼儿园行政报告: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5、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6、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

  七、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网络管理人员每月通报网络安全状况,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2、网络管理人员应不定期举行网络安全培训,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提高各接入单位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水平;

  3、教师应积极配合网络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觉参加各种培训活动;

  4、教师应当经常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八、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1、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络中心工作室、配线间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2、对于校内建筑改造施工涉及到计算机通信线路(光缆、五类线)改建、迁动时、应与网络管理中心协商实施。

  3、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4、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和Email信箱,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幼儿园信息审核管理制度2

  一、生活制度

  注意动静结全,要有充分的户外活动时间,制定合理的幼儿生活作息表。

  二、膳食管理制度

  1、饭食管理: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膳管委,伙食费专人用。

  2、科学喂养:制定要合理的食谱,保证足够的热量和营养素,抓好进餐管理,让幼儿吃饱吃好。

  3、饮食卫生。

  三、体格锻炼制度:

  1、要有组织地经常和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

  2、在正常天气下,每天坚持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个别体弱的幼儿要特殊照顾。

  四、体检查制度

  1、入园检查:凡新生入园必须经指定医院进行全面体验后正常者方能入园。

  2、定期检查: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一次;每季度测体重,视力一次,建立儿童档案率达100%。

  3、检查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1、环境卫生

  2、个人卫生:做到一人、一巾、一杯专人专用,饭前便后洗手,天天带手帕,并正确使用,早晚刷牙,饭后漱口,勤剪指甲,勤换内衣。

  3、消毒隔离制度

  六、预防疾病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2、督促家长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的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

  3、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

  七、安全制度

  1、各项活动要以孩子为中心。

  2、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的安全,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现。

  3、药物必须妥善保管。

  4、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不得丢失幼儿。

  八、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

  要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制度,按上级要求,设立保健档案。

  九、家长联系制度

  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同家长联系争取家长配合,定期召开家长会,经常问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知识,定期出好卫生宣传窗。

  十、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园内环境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平时每个班级的保育教师负责责任区的卫生打扫;每月全园出动开展一次外环境的大扫除,不仅要将角角落落的垃圾捡出扫净,还需对所有场地,塑胶地面进行冲刷,擦洗大型玩具等,以始终保持整个幼儿园大环境明亮、洁净、美观。

  幼儿园信息审核管理制度3

  一、幼儿园应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档案资料主要包括:

  1、上级文件类;

  2、各项工作计划;

  3、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负责制度、学习会议制度、卫生保健制度、教研制度、安全保卫制度、作息制度、伙食管理制度、财务保管制度、考勤制度、奖罚制度、交接班制度、家长联系制度等);

  4、各项工作检查记录;

  5、各种会议记录;

  6、园内大事记录;

  7、各种学习材料;

  8、上报的各种文字材料底稿及各种统计报表;

  9、保教人员业务档案;

  10、各班工作总结及园务总结;

  11、工作人员花名册、幼儿花名册;

  12、教师幼儿作品精选。

  二、档案资料等反映出本园各阶段的管理情况和发展请宽,能为本园发展和上级检查、指导、评估等提供必要的依据。

  三、档案资料能为保教人员进行保教教育工作提供方便。

  四、资料室要有防火、防盗设备。

  五、档案收集制度

  1、定期由教研组长(主班教师)将各类计划、总结、教研活动、教案、经验、听课记录及反思等资料收集好交园长处。

  2、定期由后勤负责人将园舍房屋、线路、水管、下水道走向、新建、修建或检查后的记录资料收集好交园长处。

  3、园长半年一次交款收集的资料经整理阅看后交资料室归档。

  4、资料室及时将各类业务资料做好登记并分门别类装入档案袋(或档案盒)保管好。

  5、重视档案的储存工作,注意保密。

  六、归档制度

  1、资料室及时做好归档工作,不遗失,不损坏。

  2、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除园长外一律不外借,如特殊情况,有关人员须得到园长批准方可查阅,阅后要及时归还。

  3、档案按年度(学年度)排列整齐,装订做到分类准确,排列有序,装订整齐。

  七、查阅制度

  1、凡查阅档案须做好登记手续,查阅后直接面交保管人员。

  2、查阅档案时不得任意涂改、损坏、遗失。

  3、查阅人员只能按指定资料查阅,不得带出,本园档案仅供本园使用,如外单位需查阅,须经组织同意。

  八、保管制度

  资料保管必须切实做好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保护工作,确保资料完好无损。各类资料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管理,园舍资料属长期保存资料,不得随意销毁。幼儿园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全园各类档案资料的整理和装订工作,做到分类清楚、内容充分、装订规范。

  2、每学期开学后一月内完成档案装订,并对内容做到心中有数,能随时为领导提供所需资料.

  3、随时记录幼儿园的有关大事。

  4、注意收集教职工的有关信息及发表的文章等。

  5、收集整理科研课题相关资料进行归档。

  6、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幼儿园信息审核管理制度4

  为保障学校信息中心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加强对计算机设备的管理,更好地发挥计算机设备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作用,促进我校教育信息化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计算机设备主要包括台式微机、笔记本式微机、显示器、扫描仪、打印机、UPS电流、稳压电源、插座、鼠标、键盘、光驱、多媒体套件、网络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等。

  第二条制度管理范围包括:办公计算机、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网络学习室、网管中心等范围。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计算机设备的使用、调配维护及其管理。

  第二章设备日常维护及管理

  第四条信息中心建立设备登记制,建立全校计算机设备档案,内容包括机型、品牌、设备编号、购买日期、配置、使用部门和人员、IP地址、防病毒系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记录等。

  第五条计算机设备的使用必须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其主要设备台式微机的开关机顺序:一般先开显示器、后开主机、先关主机、后关显示器,不要频繁开关主机电源,开关之间至少要间隔2分钟以上,绝对不能在带电状态下打开机箱、拔插各种接口卡和连线,下班前要关闭电源。

  第六条设备必须由专人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并将保养维护记录登记入“设备维护记录表”。

  第七条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做好故障或系统提示记录并立即关机,按设备性质通知或送有关部门进行维修。

  第八条计算机设备不得外借,确实工作需要,须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办好相关手续后,方可外借,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第九条保证计算机设备和计算机机房清洁、防尘、通风,机房温度和湿度适宜(温度保持在20℃±5℃,相对湿度在40-70%)。进入机房必须换鞋(或鞋套),严禁吸烟、吃食品,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第十条加强机房安全保卫工作,增强安全意识,定期检查各种用电设备和门窗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电、防雷、防水工作,机房和网络中心安装专业安防系统。

  第十一条除网络设备(含服务器)外,下班时应及时关闭设备总电源;在雷雨季节,下班时除拔掉电源进线外还应拔掉网络进线,严防雷电损坏整机或部件。

  第十二条不得利用学校网络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严禁利用学校计算机系统上网发布、浏览、下载、传送反动、色情及暴力的信息。

  第三章监督与检查

  第十三条学校信息中心、总务部门定期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对于设备发生损坏的,由信息中心和总务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明确责任后,由责任人填写《南师附中新城初级中学设备报损表》,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恶意损坏的,除赔偿外,还须进行罚款处理。设备丢失时,先由保卫部门立案侦察,明确责任后,由责任人按照责任比例予以赔偿。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总务部门、信息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信息审核管理制度5

  为维护校园网络正常运行秩序,保障公民全体师生合法权益,加强校园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特制定以下信息巡查管理制度:

  1、网络管理小组和安全员要做好对上网用户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对上网用户进行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教育,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加强安全巡查,负责对上网用户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害信息及其它异常情况和其它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做好有关数据的保存和备份,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网络管理小组和安全员要在正常工作日,对网站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工作记录。

  3、网络管理小组和网站管理人员应当加强自身帐号、密码等资料的管理,同时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管理。严禁将帐号和密码泄漏给他人。

  4、防止非本管理组成员对服务器上的数据进行修改,配备计算机防病毒软件、系统安全审计软件,建立具有保存60日以上系统网络运行日志和用户使用日志记录功能,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系统的重大事故(如病毒破坏、黑客攻击、雷击、电击等),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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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加速我园教育信息化的进程,更好地提升教师信息素养,为幼儿终身学习奠定基础,特制定如下教育信息化培训制度。

  1、所有教师必须主动按时参加幼儿园组织的教师信息化教育技术培训学习活动并纳入到校本培训当中统一管理。

  2、所有教师必须自觉消化理解运用培训内容并有所创新。

  3、培训学习必须有学习笔记并做好相关记录。

  4、对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教师幼儿园将给予批评并酌情与奖励性绩效挂钩。

  5、教师每学期要写出学习心得。

  6、幼儿园每学期对教师信息化教育技术培训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并把成绩列入教师期终考核目标管理。

  7、幼儿园鼓励教师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竞赛活动每位教师必须拿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相关考核证书。

  8、幼儿园鼓励教师参加教育信息化相关知识的自修、自学,对表现突出者幼儿园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幼儿园信息审核管理制度7

  第一章 基本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象山春晖幼儿园(以下称本园)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护,维护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作,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任何使用本园计算机网络的人员必须遵循此制度。

  第三条 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陈喜玲副组长:张英姿组 员:金佩林、王静、吴宗辉、邱玲女、张丹君、王琼、陈潇潇、周爱爱。

  第二章 网站及BBS管理

  第四条 任何人员不得利用本园网站及BBS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不得利用本园网站及BBS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10、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第五条 只有遵循本制度第四条的人员才可以注册登记为本园网站及BBS的用户。

  第六条 网络管理员必须检查链接网站,个人主页的信息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应及时取消其链接。

  第七条 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检查网站内容及BBS论坛发表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必须及时删除和取消其用户资格,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交予公安部门查处。

  第三章 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第八条 我园计算机信息发布实行各信息发布单位提出申请,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网管中心具体实施的办法,各部门在信息发布方面必须进守如下规定:

  1、发布申请单位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

  2、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3、信息审核单位应及时处理申请单位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单位;

  4、在审核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转发给网管中心;

  5、信息审核单位应当做好信息请求,处理,转发的备案工作;

  6、网管中心对所收到的经过审核后的信息在确认审核意见后,应及时在网上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7、网管中心对所发布的信息应当做好备案工作。

  第四章 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第九条 为保证我园校园网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网络管理员应当对本部门的网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访问境内外反动,不良网站,不阅览、传播各类反动没,黄色信息;

  2、网络管理员应当保证本部门计算机内日志文件及其他重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做好备份工作,配合各类安全检查;

  3、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反动及不健康信息,管理员应当及时清除,情节较重的应及时上报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4、网管中心应定期检查各接入计算机内信息状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5、各上网人员应当强化思想意识,自觉遵守网络法规,积极配合网络管理员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6、网管中心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组织后调查取证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

  第五章 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第十条 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系统由网管中心统一管理,除网管中心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第十一条 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系统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口令予以保护,口令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口令。

  第十二条 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第十三条 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第六章 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

  第十四条 为保证我园校园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我园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以下措施:

  1、各接入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各接入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网管中心应定期发布病毒信息,检测校园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校园网内主要服务器应当安装防火墙系统,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5、网管中心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章 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 负责本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测试,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 负责对本网络用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八条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经本网络或网站发布的信息实行24小时审核巡查,发现传输有害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 发生安全事故或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时,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或直接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保护现场,避免危害的扩大。

  第二十条 发生网络重大突发性事件时,应迅速按照本单位应急方案及时处置,同时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

  第八章 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第二十一条 各用户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十二条 对于本单位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网络管理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第二十三条 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各用户同样应当上报网管中心,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 各用户有义务接受园网络管理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第二十五条 网管中心应及时掌握校园网内各接入单位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第九章 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络中心工作室,配线间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第二十七条 对于园内建筑改造施工涉及到计算机通信线路(光缆、五类线)改建,迁动时,应上报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批准。

  第二十八条 在校园网上登记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第二十九条 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第三十条 严禁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大量消耗资源且无意义的操作,如玩游戏等操作,以避免浪费信道通信资源,防止感染病毒。

  第三十一条 入网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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