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陪餐制度(精选7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陪餐制度(精选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陪餐制度1
为了贯彻《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和满意度,结合学校统一征订营养餐的实际校情,特制定校长陪餐制度。
一、学校实行校长陪餐制,校长是指校级领导,校级领导按值班表轮流到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陪餐校长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调换其他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不得空岗。陪餐校长在每日陪餐结束后做好陪餐记录。学校安全办按照学校食品安全档案管理要求,陪餐记录册应存档并至少保存三年。
二、陪餐校长在陪餐过程中,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就餐情况,及时反馈学生对餐饮的意见,以供送餐企业及时改进。
三、陪餐校长应在学生就餐前30分钟对送餐过程进行检查,并试吃学生餐。
(一)存在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送餐企业及时整改纠正:
1、卫生环境较差、物品摆放杂乱的;
2、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2、饭菜口味过淡、过辣或过咸的;
3、饭菜烧熟后食用时限超2小时(常温放置)或超4小时(热藏:保持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的;
4、餐饮用具未按要求消毒的;
5、送餐车、餐盒周转箱不洁,送餐人员个人卫生不符合餐饮服务人员卫生要求的;
6、送餐车、餐盒周转箱达不到保温要求的;
7、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二)存在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送餐企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1、送餐企业对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送到学校后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2、制作冷荤类、生食类、裱花蛋糕的;
3、制作四季豆、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的;
4、饭菜有发霉变质、掺有杂物等感官问题的;
5、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6、餐盒运送过程中受到环境污染的;
7、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情况。
四、陪餐过程中,陪餐校长应和学生在同区域就餐。
同时,要对学生就餐秩序、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当天反馈给相应责任人,限期整改。
五、陪餐校长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告知学校负责人。
同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如发现学生出现类似身体不适反应,按照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处理的有关预案进行处置。
幼儿园陪餐制度2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师生就餐文明有序,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品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教师陪餐制度。
1、 教师陪餐由学校统一安排,全体参与,定人定席。
2、 陪餐教师必须与学生同吃同散,并妥善安排学生轮流值日,及时收好碗、摆好凳、抹好桌。
3、 陪餐教师必须管好各席学生文明就餐,有序进入食堂,不大声喧哗,不抢菜,不挑食,不浪费(要求学生饭能吃多少打多少),不乱扔(要求学生饭菜不扔到地面,收桌时剩饭剩菜统一倒到潲水池),并保证有要事而滞后就餐的学生有菜吃。
4、 陪餐教师要主动了解学生口味,并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好学生对食堂工作、生活的建议,以便学校及时改进。
5、 陪餐人员有权检查食堂餐具消毒情况,确保师生就餐绝对安全。
6、 陪餐教师要高度负责,确保学生就餐安全、有序,对无故缺陪者,每次扣20元,同时,对该桌学生有以上违反文明就餐行为者,扣该桌陪餐教师10元/次,如果学生就餐不文明造成重大后果的,将全部追究无故缺陪餐教师的责任。
幼儿园陪餐制度3
学校为让在校学生吃得舒心,家长放心;确保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生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教师在学校就中餐缴费、陪餐制度。
1、学校教师必须在学校就中餐,且与学生同标准缴费、同时间就餐、同标准就餐,并做好陪餐记录。
2、陪餐教师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向后勤管理人员汇报。
3、陪餐人员负责维持食堂学生就餐时的秩序和纪律。
4、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或制止,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的;
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女工作人员留长发、戴首饰的,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⑤饭菜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
⑥四季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
⑦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
⑧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5、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立即向校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6、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报告,由学校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7、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幼儿园陪餐制度4
为全面规范食堂日常管理,提高食堂饭菜质量,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国家、省、县局等有关食品安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在校正常就餐时,学校安排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轮流陪同学生就餐,每天2人次。
二、陪餐人员包括校长、副校长、主任、班主任及老师,其中校长每学期不少于10次。
三、陪餐人员一定要和学生一起排队盛饭、领菜,并与学生同区域就餐;陪餐人员的餐费在学期末一次性结算。
四、陪餐人员要对当天所吃的饭菜(从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对食堂当天食品安全有关情况进行监督;对就餐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
五、陪餐人员陪餐后要做好登记并签名,《陪餐记录表》、《陪餐人员安排表》与《领导值班表》放在一起。
六、陪餐人员就餐后如果自己发生头晕、呕吐、腹泻等症状,或发现部分(不是个别)同区域就餐的学生出现头晕、呕吐、腹泻等症状,马上报告学校,学校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七、陪餐人员当天因公事外出不能陪餐的,可与其他陪餐人员联系自行调换陪餐时间。
八、学校将《陪餐人员安排表》、《陪餐记录表》在校园网、签到室公示栏、食堂等明显位置进行定期公布。
幼儿园陪餐制度5
一、学校建立领导或教师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有陪餐人员安排表,以确保当餐所提供的食品都有领导或教师陪餐。
二、陪餐人员应按照安排,随同学生一起就餐。负责对食品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三、陪餐人员要认真填写《领导、教师陪餐记录》,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食品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就餐秩序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人员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
四、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或停止,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一是食品加工距供餐时间过长的;二是食堂食品未采取防蝇措施,食用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三是食堂制作凉拌菜、四季豆、野生菌;四是食品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五是食品有明显的口味异常;六是食品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七是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五、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学校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六、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存在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七、食堂工作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幼儿园陪餐制度6
为确保我校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生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明确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定期开放校园食堂,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建立负责人陪餐制度。
1、建立行政领导和班主任轮流陪同学生就餐。每天早、中、晚餐,按时在指定食堂陪餐。未经学校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陪餐。
2、每次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换好专用服装,佩戴好一次性帽子和手套,进入餐厅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在确定无任何问题后才能向学生出售。同时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人员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存档备案。
3、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4、陪餐记录由学校统一印制,内容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
5、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物品摆放杂乱的;
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⑤饭菜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
⑥餐饮用具未按要求消毒的;
⑦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督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①食堂待出售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出售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②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
③上餐剩饭菜下餐继续加工销售的;
④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
⑤土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的;
⑥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⑦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⑧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
⑨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⑩陪餐人员要检查食堂所有餐具是否消毒、是否严格执行饭菜留样管理规定。
7、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由学校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后果的,由学校行政会办会处理。
8、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由学校领导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9、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0、校长每学期应至少陪餐四次(每月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11、为了更好做好食堂服务与师生的工作理念,后面还会考虑邀请家长到学校食堂一起就餐,及时发现和解决用餐问题。提前给家长下发邀请函,家长携带邀请函在学生下课前到达学校事务处,与陪餐班主任到食堂就餐。家长、学校陪餐的班主任和学生同在食堂窗口打饭,并在指定的陪餐桌上与学生一起就餐。陪餐过程中发现问题与当日陪餐干部和食堂负责人及时交流,就餐结束后,在记录上留下宝贵意见和建议。
陪餐制度的执行,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食堂的管理,提高我校食堂饮食营养与安全的保障水平,确保食品安全,保证学生健康饮食,关注学生健康成长。
幼儿园陪餐制度7
学校食堂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直接关系到学校师生身心健康和学校教学秩序正常进行的大事。为确保食品安全、营养,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食堂每餐必须指定一名以上校级领导、食堂管理人员、教师、从业人员代表进行陪餐。陪餐人数的多少应根据就餐学生人数而定,陪餐人员负责对当餐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估、负责对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做好陪餐记录。
2、制定好陪餐记录,内容应包括日期、餐次和饭菜的品种、感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
3、陪餐人员应做到“五同”,即、同窗口、同价格(餐费自理)、同时间、同排队、同餐饮。陪餐人员在用餐的同时还要肩负着学生在餐厅内的秩序、安全等管理。
4、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 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5、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或无故不到者给予批评教育。
6、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7、学校主要负责人每周应至少陪餐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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