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印鉴管理制度

时间:2022-10-10 11:58:55 制度 我要投稿

企业印鉴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当下社会,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印鉴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企业印鉴管理制度(精选10篇)

  企业印鉴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印鉴证照的使用,加强对印鉴证照的管理,保证印鉴证照的使用符合公司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分子公司应制定细则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3、权责说明

  3.1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等由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分管领导指定专人保管。

  3.2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4、印鉴保管

  4.1公司印鉴及各部门印鉴必须加锁保管,不能随意放置。

  4.2印鉴不准出室,原则上严禁外借,特殊情况须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带章外出。

  4.3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事故,视情况追究保管人和用印人的责任。

  5、印鉴使用

  5.1印鉴使用由用印人填写用印申请表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用印。各部门印章的使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即可。否则,印鉴管理人应拒绝用印。

  5.2印鉴保管人应在印鉴使用登记表上记录文件名称、页数、份数、申请盖章部门、经办人、日期等用印事项。印鉴管理人应保留1份用印文件原件,按公司规定送办公室存档。

  5.3不得开具盖有印鉴的空白介绍信、证明或者在未写字的页面上加盖印鉴。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由分管领导书面同意,领用后必须报告使用情况并将复印件返回印鉴保管人存查。未使用的必须交还印鉴保管人。

  5.4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证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等,须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5.5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必须专章专用,严禁混合代用。

  5.6在不影响公司声誉,不会给公司带来任何可能的损失的情况下,经分管领导同意,可为公司员工出具的证明、介绍信、申请等材料加盖公章。

  5.7已通过审批的合同凭合同审批表盖章。

  5.8总公司人员需加盖各分子公司印鉴仍按本制度执行。

  6、证照使用

  6.1证照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及公司规定,严禁外借。

  6.2证照原件原则上不得带出公司,如遇特殊情况需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并在办好借用手续后方可借出,用后必须及时归还。

  6.3证照复印件的使用:必须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证照,并在证照复印件上盖仅限于XXXXX使用条章,写明用途。

  7、附则

  7.1本规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7.3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企业印鉴管理制度 篇2

  1.0目的

  1.1本规程规范支票、收据、发票、财务印鉴专用章的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支票、收据、发票、印鉴专用章得到安全保管和合理使用。

  2.0适用范围

  2.1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的支票、收据、发票、财务印鉴专用章的管理工作。

  3.0职责

  3.1出纳员负责按本规程购买、保管、使用空白支票。

  3.2财务会计负责按本规程购买、保管、使用空白的收据、发票。

  3.3财务部经理负责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的保管以及支票、收据、发票管理的监督工作。

  4.0程序要点

  4.1支票的管理程序

  4.1.1支票的购买和保管程序:

  a)出纳员应按银行的相关规定到开户行购买支票;

  b)出纳员应将新购回的空白支票安全、妥善的存放在保险箱内。

  4.1.2支票的使用程序及注意事项:

  a)因业务需要使用支票的人员,应按(费用报销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支付项目的审核及审批;

  b)出纳员根据审核、审批手续完整的支付证明按《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填写支票;

  c)内容填写完整的支票应按《银行存款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交财务部经理加盖财务专用章、银行印鉴章;

  d)出纳员应将内容填写完整的支票存根联与支付证明一起以10天为一期交财务会计审核后,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e)支票用完后,出纳员应编制《支票使用明细表》交财务会计核对相关账目资料;

  f)如因填写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支票作废,出纳员应将作废支票连同存根联一起妥善保存;

  g)出纳员或其他经办人员如遗失内容填写完整的支票,应及时到开户银行挂失;如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全额赔偿,并视情节轻重按公司奖罚制度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2收据的管理程序

  4.2.1收据的购买、保管程序:

  a)空白收据由财务部经理指定有关人员购买;

  b)新购回的空白收据由财务会计保管。

  4.2.2收据的换领程序:

  a)出纳员应采用以旧换新的方法领用收据,财务会计在发出收据的应详细填写《收据领用登记表》,内容包括:领用人、领用时间、起始号码等;

  b)出纳员在换领收据时,应先将用完的收据交财务会计核对销号后再签名领用新收据;

  c)出纳员应将空白收据交财务部经理在收据的“收款'联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后再领用。

  4.2.3收据的使用程序及注意事项:

  a)出纳员应按《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及《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开具收据,并在收据或收款凭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章;

  b)出纳员应按顺序填写收据,如因填写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收据作废,应将作废收据保存完整;

  c)出纳员应妥善保管已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如因遗失给公司达成经济损失,

  除要求全额赔偿外,还将按照公司奖罚制度中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3发票的管理程序

  4.3.1发票的购买和保管程序:

  a)发票由财务会计按照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到税务局购买;

  b)空白的发票由财务会计保管。

  4.3.2发票的领用程序;

  a)出纳员应采用以旧换新的方法领取发票,财务会计在发放发票时,应做好发

  票的发放登记,内容包括:发票领用人、领用时间、起始号码等;

  b)出纳员将新领的发票交财务部经理在发票的客户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后开始使用。

  4.3.3发票的使用程序及注意事项:

  a)出纳员在开具发票时,原则上应如实、序号填写发票内容,特殊情况应请示财务部经理同意后特殊处理:

  b)出纳员应按照《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及《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在发票上加盖“现金收讫”或“银行收讫”章;

  c)如因填写错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发票作废,出纳员应将作废发票连同存根联一起妥善保管;

  d)出纳员应妥善保管已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如有遗失,应及时到税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挂失,如因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除要求出纳员全额赔偿外,还将按照公司奖罚制度中的规定予以处罚。

  4.4财务专用章的管理程序

  4.4.1财务部经理应妥善保管公司财务专用章。

  4.4.2相关人员申请使用财务专用章时,财务部经理应严格审核盖章项目。

  4.4.3如经审核存有疑问,财务部经理在疑问未解除之前应拒绝盖章。

  4.4.4如经审核无误,财务部经理应在项目单据上指定位置清晰地加盖财务专用章。

  4.4.5财务专用章如有遗失,财务部经理应立即在影响较大的媒体上刊登遗失启事,同时何税务局、开户银行等其他相关单位发函声明。

  4.5支票、收据、发票的资料保管

  4.5.1财务会计应在每月末将支票的存根联及其相关资料编制记账凭证,交财务部经理审核后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

  4.5.2财务会计应在每月末将收据、发票的记账联与其他相关资料一起编制记账凭证,交财务部经理审核无误后,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

  4.5.3使用完毕的收据存根及发票存根联由财务会计在财务部长期保存。

  4.6支票、收据、发票、财务印鉴章的管理,作为财务部相关人员考评的依据之一。

  5.0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5.1《收据领用登记表》

  5.2《支票使用明细表》

  企业印鉴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印鉴管理的内容和形式。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公章(向主管机构登记的公司印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部门章、业务专用章及董事长、董事长和财务人员名章等印章)的管理和控制。

  第二条职责

  一、公司行政部是公司印鉴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管理。

  二、监印人员负责印鉴的保管、盖用和换(补)发等工作。

  第三条管理内容与方法

  一、监印人员

  1、各种印章均须有专人负责监印。公司公章、特定业务专用的公章、董事长名章及董事长名章的监印人员由本公司董事长指定任用;各部门印章及经理名章由各部门经理指定监印人员。

  2、财务专用章的保管、监印还必须符合会计规范要求。财务章仅用于各种款项的收支,在开户银行印鉴卡上备案的印鉴不得由出纳一人管理。对加盖印鉴的文件要保留原件或复印件并与《印鉴使用登记表》一起保管。

  3、监印人员不在时,应由指定代理人监印,代理人亦按上述制度任用。

  二、印鉴的核定及制发

  1、公司的印鉴、董事长名章均由行政部统一核定、制发。

  2、各部门公章、部门经理名章、特定业务主管名章经董事长核定后,由行政部统一制发。

  三、印鉴的换发、补发

  1、印鉴印文磨损申请换发时,由监印人员填具《换发印鉴申请表》,并且拓具印模,标明制发日期,按《印鉴的核定及制发》制度送请主管领导(即负责核定人员,下同)核定后,由制发部门换发。

  2、印鉴毁损或遗失时,监印人员除向该印鉴登记机构报备并依法公告作废外,应填具《补发印鉴申请》,标明原印鉴的种类、内容、字体、制发日期、毁损或遗失经过及失职人员的议处,并依《印鉴的核定及制发》制度送行政部核定后补发。补发印鉴的印文字体应有异于原印,以兹区别。

  四、印鉴的缴毁

  1、公司或各部门废弃、撤销或遗失寻获的印鉴,应由监印人员于一周内送印鉴制发部门(行政部)呈请核定,并予以检查、登记,将其撤销。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上述印鉴不得继续使用。

  2、印鉴制发部门收到的应缴销印鉴,酌情予以保存或截角注销。

  五、印鉴盖用

  1、公司和各部门行文盖印,在经主管领导签发后,送请监印人员按本公司的公文管理办法,在函件、文稿及底本上盖印,并予以登记。

  2、其他文件需盖印者,经办人员应填具《印鉴使用申请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凭此表盖印。

  3、特别使用频繁的业务专用章,如财务专用章等,经公司董事长同意可以不必填写《印鉴使用申请表》,但应加强监督、专人保管、专人负责。

  4、监印人员不得在空白纸或空白介绍信、空白支票等未填制完备的文件上加盖有关印鉴,如遇特殊情况需盖印,要经印鉴主管领导签批,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印鉴的管理

  1、监印人员(或监印代理人员)负责印鉴保管,如有印鉴遗失或误用之事监印人员负完全责任。

  2、非主管领导无权批准使用非权限内印章。

  3、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公章带离公司办公区域。确因办理业务须携带印章外出者,应填写《印鉴使用登记表》,经行政部经理审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用。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印章管理人员应注明归还时间。

  4、印鉴制发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印鉴的制发、换发、补发、检查等管理工作,并建立《印鉴启用登记表》,拓具印样,装订成册,加强管理。

  5、主管领导,监印人员或印鉴管理人员交接时,应拓具印模样本列册专案移交,并报送印鉴制发部门。

  企业印鉴管理制度 篇4

  1、印鉴的登记

  (1)印鉴在综合管理部进行登记,综合管理部建立印鉴台账,包括印鉴刻制、改制、废止时间、经办人、印鉴式样以及领用人,此账永久保存;

  (2)印鉴在公司以外登记或申报时,应由管理者将印鉴名称、申报年月日以及申报者姓名汇总后报综合管理部。

  2、印鉴的保管

  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由综合管理部保管;公司财务印鉴由财务部保管。

  3、用印手续

  (1)用印审批:申请人应持盖章文件及填写'用印申请单',报综合管理部审查,经执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专用章由负责管理的人员及所属部门经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保管及使用(财务印鉴的使用审批程序,按公司财务制度相关规定办理);

  (2)公司印鉴的使用原则上由印鉴管理人或文件处理人掌握。印鉴管理人必须严格控制用印范围和仔细检查用印申请单上是否有批准人的签名或签章。印鉴管理人对未经签发的文件,不得擅自用印;

  (3)代理实施用印的人要在事后将用印依据或用印申请单交印章管理人审查,同时用印依据及用印申请单上应有代理人的签名;

  (4)公司印鉴严禁带出公司。如特殊原因要带出公司时,需报批准。

  企业印鉴管理制度 篇5

  物业公司支票、收据、发票、财务印鉴专用章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支票、收据、发票、财务印鉴专用章的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支票、收据、发票、印鉴专用章得到安全保管和合理使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的支票、收据、发票、财务印鉴专用章的管理工作。

  3.0职责

  3.1财务部出纳负责按本规程购买、保管、使用空白支票。

  3.2财务部主管负责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的保管以及支票、收据、发票管理的监督工作。

  4.0程序要点

  4.1支票的管理程序。

  4.1.1支票的购买和保管程序:

  a)出纳应按银行的相关规定到开户行购买支票;

  b)出纳应将新购回的空白支票安全、妥善地存放在保险箱内。

  4.1.2支票的使用程序及注意事项:

  a)因业务需要使用支票的人员,应按《费用报销审核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支付项目的审核及审批;

  b)出纳根据审核、审批手续完整的支付证明按《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填写支票;

  c)内容填写完整的支票应按《银行存款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加盖银行印鉴章;

  d)出纳应将内容填写完整的支票存根联与支付证明一起在支付当天交会计审核后,按相关规定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e)支票交付时,出纳应编制《支票使用明细表》,并由收票人在支票存根联及《支票使用明细表》上签名。会计可据此核对相关账目资料;

  f)如因填写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支票作废,出纳应将作废支票连同存根联一起妥善保存;

  g)出纳或其他经办人员如遗失内容填写完整的支票,应及时到开户银行挂失;如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全额赔偿,并视情节轻重按《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2收据的管理程序。

  4.2.1收据的购买、保管程序:

  a)空白收据由财务部主管指定财务部相关人员购买;

  b)新购回的空白收据由会计保管。

  4.2.2收据的换领程序:、

  a)收费员应采用以旧换新的方法领用收据,会计在发出收据时应详细填写《收据领用登记表》,内容包括:领用人、领用时间、起始号码等;

  b)收费员在换领收据时,应先将用完的收据交会计核对销号后再签名领用新收据;

  c)收费员应将空白收据交财务部主管在收据的交对方'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后再领用。

  4.2.3收据的使用程序及注意事项:

  a)收费员应按《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及《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开具收据;

  b)收费员应顺序填写收据,如因填写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收据作废,应将作废收据保存完整;

  c)收费员应将收据的记账联编制《交款汇总表》、《收款明细》后一起交出纳、会计按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d)收费员应妥善保管已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收据,如因遗失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除要求全额赔偿外,还将按照《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3发票的管理程序。

  4.3.1发票的购买和保管程序:

  a)发票由会计按照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到税务局购买;

  b)空白的发票由会计保管。

  4.3.2发票的领用程序:

  a)收费员应采用以旧换新的方法领取发票,会计在发出发票时应详细填写《发票领用登记表》,内容包括:领用人、领用时间、起始号码等;

  b)收费员将新领的发票交财务部主管在发票的客户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后开始使用。

  4.3.3发票的使用程序及注意事项:

  a)收费员在开具发票时,原则上应如实、序号填写发票内容,特殊情况应请示财务部主管同意后特殊处理;

  b)收费员应按照《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及《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开具发票;

  c)收费员应将发票的记账联编制《交款汇总表》、《收款明细》后一起交出纳、会计按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d)如因填写错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发票作废,收费员应将作废发票连同存根联一起妥善保管;

  e)收费员应妥善保管已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如有遗失,应及时到税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挂失,如因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除要求收费员全额赔偿外,还将按照《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4发票专用章的管理程序。

  4.4.1财务部主管应妥善保管公司发票专用章。

  4.4.2相关人员申请使用发票专用章时,财务部主管应严格审核项目内容,如经审核存有疑问,财务部主管应拒绝盖章;如经审核无误,财务部主管应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

  a)收据加盖发票专用章时,应将发票专用章清晰地盖在'收款单位签章'处;

  b)发票加盖发票专用章时,应将发票专用章清晰地盖在'填发单位签章'处。

  4.4.3发票专用章如有遗失,财务部主管应立即在影响较大的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同时向税务局及其他相关单位发函声明。

  4.5财务专用章的管理程序。

  4.5.1财务部主管应妥善保管公司财务专用章。

  4.5.2相关人员申请使用财务专用章时,财务部主管应严格审核盖章项目。

  4.5.3如经审核存有疑问,财务部主管在疑问未解除之前应拒绝盖章。

  4.5.4如经审核无误,财务部主管应在项目单据上指定位置清晰的加盖财务专用章。

  4.5.5财务专用章如有遗失,财务部主管应立即在影响较大的媒体上刊登遗失启事,同时向税务局、开户银行等其他相关单位发函声明。

  4.6支票、收据、发票的资料保管。

  4.6.1会计应在每月将支票的存根联及其相关资料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交财务部主管审核后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

  4.6.2会计应在每月将收据、发票的记账联与其他相关资料一起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后交财务部主管审核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

  4.6.3使用完毕的收据存根及发票存根联由会计在财务部长期保存。

  4.7支票、收据、发票、财务印鉴章的管理,作为财务部相关人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支票使用明细表》。

  5.2《收据领用登记表》。

  5.3《发票领用登记表》。

  6.0相关支持性文件

  6.1《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企业印鉴管理制度 篇6

  一、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部门领导签字许可后报总经办办公室主任,总经办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二、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到总经办备档。

  三、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部门领导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四、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五、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并处经济处罚或调离工作岗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许可擅自携带公章外出者;

  2.擅自使用公章的;

  3.对未经审核确认使用公章,导致公司受到重大影响的;

  4.恶意使用公章,致使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5.保管人因工作失误造成公章丢失的;

  6.私自刻制公章;

  7.其他因公章使用损害本企业的行为。

  六、本办法由总经办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企业印鉴管理制度 篇7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作业指导书--印鉴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对印鉴的管理,确保印鉴使用的规范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印鉴的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3、职责

  3.1各部门经理负责该部门印签的保管,并对该部门印鉴的使用进行审批;

  3.2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公司印鉴的保管、审批;

  3.3总经理主管印签的控制。

  4、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q/ph-qp-4.2.3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q/ph-qp-4.2.4

  5、工作程序与管理办法

  5.1印签的保管

  5.1.1各部门的印签由该部门经理进行妥善保管。

  5.1.2公司的印签由办公室主任进行妥善保管。

  5.1.3在保管期间出现丢失或损坏,由掌印人负责。

  5.2印签的使用

  5.2.1各部门员工因对外联系工作业务或因个人原因需其部门开具证明的,由该部门经理审批,盖该部门印章。

  5.2.2各部门员工因对外联系工作业务,需用公司介绍信,由该部门经理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盖公司印章。

  5.2.3凡对外行文及一切行政往来文件需使用公司印章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5.2.4凡涉及到经济问题,需使用公司印签者(含合同专用章)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核,总经理审批。

  5.2.5凡办公室内发文,应加盖办公室印章。

  5.2.6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公章。

  5.2.7严禁使用盖有公司印签的空白介绍信,特殊情况应报办公室主任审批。

  5.2.8已盖有公司印章的文件、介绍信、支票、证件等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总经理,以便及时处理。

  5.3印签的登记

  5.3.1各部门和办公室应建立[印签使用登记表](q/ph-wd01-04-01)。

  5.3.2使用各部门或公司印签者,均应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注明使用事由,并由使用人签字,以备领导审查。

  6、使用的记录表格

  序号名称编号存放地点存放时间

  1[印签使用登记表]q/ph-wd01-04-01各职能部门一年

  起草人:审核人:审批人:

  日期:日期:日期:

  企业印鉴管理制度 篇8

  一、公用印章管理

  (一)公用印章要专人保管,一般不得将印章携带出医院或单位以外,以防丢失、乱用。因特殊情况需要带出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违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不得超越范围使用印章;

  (三)印章管理人员要了解用印意图,根据管理规定加盖公章;

  (四)凡涉及合同协议等重要内容的,用印后要在印章使用簿上进行登记,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时间、用印内容、批准人、用印单位、承办人等。

  二、公函管理

  (一)医院开写的所有公函(包括介绍信)要按规定顺序编号,并留下存根备考;

  (二)介绍信内容要填写具体明确,不准含糊笼统;

  (三)介绍信要填写有效日期,不准无限期使用;

  (四)严禁开空白介绍信。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带空白介绍信时,须经领导批准,持空白介绍信者事后要说明使用情况,并交回剩余空白介绍信;

  (五)公函或介绍信开出后,不要随意涂改,如确因情况变化需要涂改时,必须在涂改处加盖公章证实,否则由于涂改而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持函(信)人负责。

  企业印鉴管理制度 篇9

  (一)局办公室负责管理的公章,包括局公章以及其它专用章,均纳入机要管理,严加保管。

  (二)公章确定专人管理。专职人员另有他事,必须指定政治上可靠、责任心强、办事秉公的同志代管或兼管。

  (三)使用印章必须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四)使用公章的范围:局的正式文件(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请示、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行政介绍信、调查证明材料以及规定要盖章的其他证件。

  (五)盖章必须按批准手续办理。经局领导审阅签署以局名义发文,经与签发底稿核对相符后,方可盖用局公章;调查证明材料和其它需盖公章的,须经局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方可盖用局公章;开具对外联系工作的介绍信,须经局办公室主任同意方可盖用局公章。干部职工个人私事的证明,原则上不得盖用局公章。个别特殊情况者,经局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可盖用局公章。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人员根据需要掌握使用。

  (六)保持公章清洁、干净;印泥的颜色保持鲜艳、有光泽;盖章一般在骑年盖月的部位,保持端正、庄重;印章的字迹要清晰,模糊、重影应尽量剔除。

  (七)启用新公章要发文周知。新公章正式启用后,旧印章即予作废。由局办公室封存或统一销毁。

  (八)妥善保管印章。应将印章锁入保险柜内,严禁携带公章外出,确保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

  企业印鉴管理制度 篇10

  现金、票据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我工区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实行现金管理的规定》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规定。

  1、工区现金、票据等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工区财务科,按照“统一管理,归口管理“的办法对现金、票据实行管理。

  2、现金、票据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实行现金管理的规定》,并按此《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

  3、对支票和其它票证、凭证的管理,必须坚持检验、复核制度,堵塞漏洞。

  4、取送巨款必须用专车、并有专人负责押运。取送数额特大的款项,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保卫处派员重点护卫。

  5、存放现金、票据必须用合格的保险柜,财务室门窗必须牢固、安全。并安装防盗报警设备。现金、票证必须有专人保管。

  6、财务室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超过银行规定限额的现金,必须当日存入银行。由于特殊需要,必须过夜存放的,应专柜存放,专人看守。

  7、财务部门必须制定落实内部安全工作责任制。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在使用、保管、储存时必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8、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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