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时间:2022-06-29 11:22:08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1

  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

  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局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填写时一律用炭素笔,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一律填进修学校)、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票据一经涂改即无效。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必须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购买商品的,须提供超市机制发票(发票上须注明品名、单价、数量)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范围。

  5、报销凭证严重破损导致内容不全、不清的,财务人员不得给予报销。

  二、财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一)财务报销审批权限

  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的财务支出都必须经校长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结算。

  (二)预算申报制度

  学校各类需要采购的物品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做好预算由校长签批,方可借支进入采购程序,采购秉承一人为私二人为公的原则,为报销提供证明。严格执行前帐不清后账不借。

  (三)财务报销基本手续及要求

  1.购买的设备、办公用品、贵重物品需经手人签字、审核人签字(财务)、校长签字,方可报销、进账。

  2.凡到财务处报销的票据,需校长、审核人、经手人签字方可报销。

  3、教职工到财务处报帐,必须携带报帐所需的全部凭证,包括:需要报销的有关发票、收据;物资采购一律由学校统一执行。

  注意:先签字后报销

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预算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会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

  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

  (一)报销凭证必须是由财政局或税务部门监制印发的统一票据,电脑发票手工填写无效。发票背面要有经手人、验收(证明人)、负责人亲笔签名,缺一不可,并注明用途。

  (二)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一律为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日期、汽(必须填写物品及相关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小写相符。票据一经涂改即无效。

  (三)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

  (四)按规定发放的加班费、补贴、劳务费等,均要填制十行单,按人员造册,注明编制单位、标准、工作天数,劳务费须注明所聘请人员工作单位。由部门审核后,相关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分管财务校长签批。

  (五)原始票据遗失的处理办法:须提供对方单位出具的证明(单据号码、金额、业务内容等)和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复印件。

  二、现金、银行结算的要求

  (一)现金结算的注意事项

  1、现金报销应符合现金使用范围的管理规定。

  2、凡一次零星采购金额超过500元,原则上不得用现金结算,均应办理转帐支票(同城)或汇款(异地)进行结算。

  (二)银行结算注意的事项

  1、工作人员在当地或到外地购物,应有批准的预算计划,所持结算凭证为合法凭证方可报销。

  2、用款部门经办人凭办理好报销手续的发票或暂付款(预付款单据),经审核制单后可直接到财务处开具支票、汇票、汇兑。

  3、使用支票付款时,应先取得对方的正式发票或有准确开支金额,由出纳填好日期、金额,用途和收款单位名称等,不得开出空白支票。

  (三)领取支票注意事项

  1、支票不能折叠,密码、日期、金额不能涂改。

  2、每月25日前办理支票转账手续。

  3、支票要在有效期内使用(转帐支票期限为10天)。

  4、作废或过期支票一律由原单位经办人员换取,校外人员不予办理。

  5、遗失支票由本人立即到银行挂失,并及时通知财务处,因遗失支票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律由持票人负责。

  6、支票领用之日起,在十天内办理报销手续。

  三、借款和结账要求

  (一)借款:凡因公出差开会等需要,并且金额较,可提前借款,借款时必须由个人先填写借款单,经分管校长、财务校长签字后,方可到出纳员处借款,但应提前预约,以保证用款。私人用款一律不借。

  (二)凡因保管不善,造成现金丢失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经办人负责赔偿。

  (三)结帐:公务活动结束后,必须凭原借条和报销单据在10天之内办理结帐手续。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结算的,应写出书面说明,列明具体结账日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报财务校长审核批准。

  (四)采用转帐支票结算的各类借款,经办人须在十天内办理报销手续;采用汇票或汇款结算的各类借款,经办人须在三十天内办理报销手续。

  (五)在规定期限内未结清借款的.,由财务部门在有关经费中直接扣款,并且遵循“前帐不结,后帐不借”的原则。

  四、经常性支出报销管理

  (一)办公用品、维修等专项材料:应附资产入库单,注明“消耗品”字样,属政府采购项目的,发票还须加盖政府采购定点供应章。

  (二)邮寄费:应取得邮政部门的有效发票。

  (三)差旅费:按镇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镇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执行,出差开会培训的,需附有关通知。出差人回校后一周内需到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用蓝(黑)墨水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经手人、证明人、负责人的签名,将出差发生的费用票据按规定在“差旅费报销单”后左上角整齐粘贴好,并附出差通知和有关会议通知。职工出差返回后应于一周内办理核销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款,待报销时再行支付。

  (四)会议费:应为列入预算的会议费用,结算时应附省级部门会议通知等各项开支清单。

  (五)学历进修培训费:按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六)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不得报销旅行社出具的发票。

  (七)业务招待费按镇江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的通知》第16号)执行,并严格加以控制。

  (八)固定资产购建和修理费:应附资产入库单、政府采购申请表、标书、合同、中标通知书、预决算报告等。

  (九)小型维修支出,应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报账时需提供批准的维修报告,单位招标文件。

  五、财务报销流程及相关要求

  (一)财务报销基本流程

  报销人取得相关经济业务的合法原始凭证→按要求在合法原始凭证背面签字并在粘贴单上粘贴原始凭证→填制费用报销表→财务处审核凭证→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在费用报销表上签字→所在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核签→分管校长审批→财务校长审批→报销人将报销单据交出纳会计办理相关手续。

  (二)财务报销相关要求

  1、教职工到财务处报销,必须携带报销所需的全部凭证,包括:需要报销的有关发票、收据;物资采购的需有“入库单”;符合固定资产的还须有固定资产入库单,属政府采购项目的必须有政府采购审批表;外出参加培训的须有培训通知,参加会议的须有省级会议通知等。

  2、票据须分别由经办人、验收人、证明人签字,并经财务校长审批。

  3、报销发票、事业收据时,填写“费用报销(原始凭证粘贴单)”;报销差旅费,填制“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凭证后所附的有关发票要整齐地粘贴在左上角,并在封面上写清楚所附票据张数和合计金额,所附票据与封面内容必须一致。

  4、各种凭证、单据一律要求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币小写要清楚、完整、正确、相符,小写必须写到分位,没有的用“0”补齐。

  5、对于发票、收据手续不完备、内容不完整、不合法、有涂改现象,人民币小写不正确、不相符,不按规定粘贴、不按规定填写报销凭证的,不予报销。

  6、报销时间规定:每周三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顺延。

  3、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为了管好用好学校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更好地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计划,量入而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一支笔。每一张原始单据要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严禁白条入帐。

  2、学校的财务人员必须坚持财务工作制度,坚持会计原则,履行会计义务。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财务人员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正确行使会计职权,不徇私情,拒收拒付乱收乱付的条据。

  3、学校勤工俭学财务人员负责做好商店、食堂的核算记帐,把每天的商店、食堂的收入交到学校财务室,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由学校财务室给勤工俭学拨一定的周转金,商店和食堂需要购物时,由勤工俭学财务人员把条据分类整理好,每张原始票据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开财政内部票据,再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室划拨款。勤工俭学财务人员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做好商店和食堂票据档案的管理。

  4、学校财务人员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经费入户,杜绝坐收坐支,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经济制裁。

  5、学校财务人员严格执行教下发的,管好用好代办资金,严格禁止乱收乱支。

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3

  一、会计人员工作职责

  一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从经费角度上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

  二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要求编制会计报表,按期上报,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三按照勤俭建国,勤俭办事的原则,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经费使用效果,发现浪费现象,及时向领导提出改进措施。

  四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五按月做好经费分类帐,了解和掌握专项经费的情况。

  二、出纳人员工作职责

  一根据国家发展事业的方针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及时合理地供应资金,正确执行单位预算计划。贯彻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方针,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促进教育事业计划的圆满完成。

  二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以及财务工作规范办理各种收付款业务。

  三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投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帐单相符帐表相符。

  四根据核算中心的规定,及时正确交接原始凭证。

  五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5、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学生学杂费收入。

  d)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a)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

  c)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经费使用管理

  1、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a)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b)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c)财务部门各经办人员,应按岗位要求,按时向主办会计提供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供主办会计编造会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表。编造的各种报表,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d)财务部门各岗位经办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造清单送交主办会计汇总,编造移交清册,送交学校档案管理。

  e)财务部门除向上级报送财会报表外,及时向领导映不合理开支和超支的情况,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六、财务监督与检查

  1、学校财务部门应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于不执行计划,违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同时报领导处理。

  2、学校财务部门有权对学生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进行财产、物资的核对和检查,以保证国家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

  3、会计必须对学校负责,每月对各项费用凭证审核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纠正。

  4、主管校领导每年对财务部门的会计凭证、帐薄抽查一次,以保证学校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

  5、财务人员有责任助和监督学校领导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对于学校领导违《会计法》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经指出的不改正的,财务人员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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