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2-07-22 13:32:36 制度 我要投稿

大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2篇)

  制度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用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理解,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大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大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2篇)

  大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1

  一、各部门职责划分

  团长:全面主持本支教团工作,总体统筹管理支教团各项业务,代表本支教团与其他机构、组织进行沟通交流,统筹各部门的工作,决定本支教团团长助理和主管的聘任,听取广大队员的意见建议,授权部长代行团长部分职权。

  团长助理:协调部门开展各项工作,编写和管理团队资料,做好团内统计、记录工作,增进团内和谐,及时沟通与交流并时常归纳建议,及时传达任务与通知。

  宣传部:务必做好本团各类活动的网络宣传。做好网络招募的宣传,在各社交网上应有积极互动。制作活动宣传海报,支教视频,相册,收集并发表支教日记(可与教务部合作),以及其他力所能及的宣传方式。

  人事部:负责团队支教的志愿者招募及选拔,保障支教活动人员充足,招募策划可与团长助理协同完成,在qq群上的招募工作已经专门划分给人事部,为了使你们对志愿者有更直接和全面的认识。

  教务部:负责团队支教活动的人员分配工作,协作讨论形成实地支教计划,组织进行支教前人员培训,记录支教生活,每次支教每个支教点最少要有两篇支教生活记录、感悟或实践报告。

  二、各部门工作细则

  (一)、团长

  1.团长在进入招募期后,应与时刻与支教点主要负责人保持联系,认真选好地点,尽可能保证整个团队支教地点的安全。

  2.团长要定期和团长助理,各部门主管、成员开会,及时了解团内活动进程,安排部署,统筹规划。

  3.团长负责监督团内所有事务活动的展开,并及时督促。

  (二)、团长助理

  1.团长助理应时刻与团长保持联系,以便把要传达的消息及时告诉所有成员。

  2.团长助理应加强对基本软件的学习,主要是word和excel。

  3.团长助理要努力协调各部门之间有交叉的工作,比如支教记录感悟和实践报告的发表,照片视频素材的收集。

  (三)、宣传部

  1.宣传部在支教活动前应积极宣传已有的支教资料,有效安排自己部门的人员,确保在网络平台上与志愿者的互动。

  2.支教宣传素材的收集,可在活动进行前,与志愿进行沟通协商,自行安排志愿者提供素材。

  3.每次支教都要有支教活动的展示,每次支教每个支教点最少要有一个视频合集,其他形式不限,并将展示的网址、日期做成记录表,活动结束后整理发给团长助理。

  4.在进行招募宣传时,应积极与人事部进行沟通和合作。

  (四)、人事部

  1.人事部要确保支教招募群中有专门人员与志愿者互动,活跃群里的氛围,留心成员的日常表现,从中可见一斑。本团所有成员均有义务协助此项任务,具体办法可由人事部自行商议。

  2.可积极进行招募办法的改良,并及时与团长沟通。

  3.选拔过程要确保正式,工作人员进行面试时应注意言辞和着装的得体。

  4.及时将选拔结果整理好,发给团长助理和教务部,做好与教务部的交接工作,确保支教前期工作顺利完成。

  5.支教人员确定后,要注意有没有临时退出的,并及时安排弥补或替换。

  (五)、教务部

  1.在确认好支教人员之后,应做好支教前工作的安排,如队服,保险的购买。积极与人事部沟通,分好队伍定好人员职责,如有人退出,及时与人事部联系。将最终队员信息上交团长助理。

  2.组织好支教前注意事项和教学基本知识的培训,并注意保存培训记录上交团长助理。

  3.教务部应对支教期间各队的教学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支教活动之前应安排好一些志愿者上交支教记录,如感悟,日记,视频,照片等,可与宣传部进行沟通和合作,确保活动结束后,我们有足够的素材进行下一次支教的宣传。每次支教每个支教点最少要有两篇支教生活记录、感悟或实践报告。

  三、各部门管理办法

  为防止人浮于事,结构冗杂,现明确各部门管理办法。

  团长、主管直接对烛火支教团负责。团长助理对团长负责,完成团长布置的各项任务。各部门主管由团长任命,每个部设一个主管,主管可自主招收干事,名额根据各自所需,建议不超过3个,主管干事直接对主管负责,完成主管所布置的任务。以上人员均属于烛火支教团。

  团长助理由团长直接招募,若退出可直接与团长沟通。

  主管若要退出,需要提前自行推荐接班人,确保真才实干,然后可直接与团长沟通。考察期为一个月,通过考察期的交接后,可正式退出。

  主管干事若要退出,由主管自行定夺。

  团长和主管招收助理和干事,可上报人事部发布招募信息。人员的变动最终要将详细人员信息资料交给团长助理。

  大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2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 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 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设置专职文书,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 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三)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外联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及纪检部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本

  (六)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七) 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

  (八)学生会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主席团授权办公室及纪检部审查,并定期向全体同学公布收支情况。

  第五章 考核制度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6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0分将免去其职务。

  (三)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①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a 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文员扣3分。

  b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文员扣1~2分。

  c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文员扣1~2分。

  ②认真参加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 缺席一次 扣2分。

  b 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3分。

  c 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③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④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4分。

  ⑤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5分。

  ⑥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 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

  b 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4分。

  c 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①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②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

  (四)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5~1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2~5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

  (五)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4分。

  (六)纪检部必须将每月的“平时评分”结果在当月例会或以橱窗形式予以公布。

  (七)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按照主席团规定。

  第六章 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奖惩标准如下:

  (1)每月及每学期评出优秀干事,以“平时评分”和“总评”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事”加2分计入下月考评。

  (2)惩罚

  ①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a 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b 开会不认真者

  ②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a 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b 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

  ③期末考试有一科补考者,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两科或两科以上补考者自动退离学生会。

  ④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⑤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给警告一次,并扣5分。

  ⑥外联部成员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分。学生会其余各部成员在不影响学生会正常活动情况下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5分。

  ⑦外联部或其余部成员拉来赞助存在瞒报或不报者由办公室负责审查,并视情节扣6—10分。

  (三)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2)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 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b 积极配合各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c 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部长、副部长及主席团成员。

  第七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石家庄经济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大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3

  一、会议的召集和周期

  1、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必须在每学期期初和期末各召开一次,平常至少每个月召开一次。

  2、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决定召集,至少每半个月召开一次。

  3、主席团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4、部长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5、全体干部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

  6、部门会议由部长(主任)决定召集,每学期至少二次。

  二、会议的职权和内容

  1、根据章程的授权,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行使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议事和决定权,审批长期性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人事安排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等。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超过全体委员五分之四以上出席的会议上,超过半数委员同意的议案成为委员会决议。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的内容由秘书处文秘办公室协助常务委员会统筹安排,也可以由委员在会议上动议。

  2、常务委员会全体议内容为作出长期及短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决定全体委员会议等会议议程,重大事件决策等。

  3、主席团会议内容为讨论、布置学生会系统协调开展的工作,交流各系的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4、部长会议内容为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各部门汇报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5、全体干部会议的内容为学期或学年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和传达重大信息等。

  6、部门会议的内容为本部门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三、会务工作及主持

  1、会务工作包括场地安排、通知发送、议程安排、内容记录等,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部长会议、全体干部会议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主席团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部门会议会务工作由各部门自行完成。

  2、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全体干部会议、部长会议由主席或由主席委托的干部主持,部门会议由部长主持,委员会分工确定以前的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指导老师主持。

  四、会议秩序要求

  1、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应做好会前准备,按时到会,维护会场秩序,按会议议程参加会议。会议出席或列席的人员的请假须经会议召集机构或个人批准。会议考勤的评定,由办公室负责。

  2、主持人应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引导会议按照议程进行,维持会场秩序。

  3、会务工作部门应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为会议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

  五、其他说明

  1、学生会常委会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2、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大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外国留学生(本办法特指接受学历教育的本科生,下同)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教育部、外交部和公安部联合颁发的《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20xx年1月31日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9号)和我校外国留学生工作的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外国留学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外国留学生守则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

  2、遵守宁波大学的有关规章制度,按照教学计划和安排,勤奋学习。

  3、增进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和了解,尊重各国的风俗习惯,促进各国教育、文化和经济的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 接受条件和录取手续

  第三条 到我校就读的外国留学生,必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外事和公安部门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外国留学生,由教育部审批。

  第四条 我校对外国留学生实行一年的试读期。试读期满,必修课程考核合格,并经省教育厅批复,方可取得正式学籍。试读期间,学生违反宁波大学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取消试读。

  第五条 计划内中国政府奖学金外国留学生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直接下达计划,分配至我校学习,国际交流学院负责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安排汉语补习。每学年开学前,国际交流学院负责将完成汉语补习任务的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名单提交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安排进入各专业学习并编制学号。

  第六条 凡具有高中学历、汉语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外国留学生均可申请自费来我校本科专业就读。国际交流学院负责对外招生宣传工作及外国留学生申请材料审批工作。国际交流学院负责办理和寄送录取通知书和来华留学签证申请表,教务处负责安排进入各专业学习并编制学号。

  第七条 我校接受国外正规大学的在读学生,以及与我校签署过合作交流协议的国外专科学院的大专毕业生,插班进入我校本科专业学习。

  第八条 已在国内其他高校就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外国留学生,经原接受学校同意,我校考核同意接受,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申请转入我校学习。申请人应提供相应的录取证明、在学证明、成绩单、健康证明和无违法违纪等证明。拟转入学生应在原学校办理完毕转学和离校手续及外国人居留证迁移手续后方可转入我校学习。

  第三章 入学与注册

  第九条 外国留学生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凭宁波大学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来学校报到,并按规定缴费。报到期间,国际交流学院负责证件审查、缴费管理、法规教育和学生证、居留证办理等手续,各学院负责新生的教学安排。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并附有关证明向国际交流学院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未经请假或虽经请假但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 外国留学生新生入学后3周内,按规定进行体格检查或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格检查或复查由国际交流学院组织安排。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一条 外国留学生新生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经有关医院诊断短期内可达到健康标准的,可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允许保留入学资格1年并回国治疗。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学生的待遇。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身体康复后,凭正规医院的康复证明,经学校复查合格后,于下一学年开学前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已取得学籍的外国留学生的注册手续办法参照《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 考勤与纪律

  第十三条 外国留学生考勤与纪律的基本要求参照宁波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外国留学生上课、实习、社会调查等可采用多种方式实行考勤。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参加学校规定的课程学习和活动时,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经准假或虽经请假但逾期者,以旷课论处。学生旷课,上课按实际学时计算,实习按每天5学时计算,对旷课学生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社会实践、运动会、志愿者活动留学生可自愿参加。

  第十五条 外国留学生请假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因病请假须附医院证明。请假少于等于3天的由所在学院审批;超出3天的由所在学院同意,并通知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办公室;两周以上的须同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请假一个半月以上者,须办理休学或停学手续。特殊情况学生无法事先书面请假的,允许先口头请假,但在书面请假障碍消除后应立即补办手续,补假程序同上。

  第五章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六条 外国留学生课程考核、成绩记载及学生学分和成绩评定标准参照宁波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外国留学生参加考试,采用与中国学生相同试卷,考试场地可单独安排在国际交流学院进行。由国际交流学院教师负责监考。

  第十八条 根据教学计划规定必须获得学分的课程,如不合格均须重修。重修学分列入学生选课学期的`选课总学分,成绩按实予以记载。

  第十九条 外国留学生应遵守考场纪律,违反考场纪律者,根据《宁波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六章 课程修读

  第二十条 外国留学生应按照留学生注册专业的指导性教学计划修读各类课程。课程修读方式参照《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中国概况(3学分)、汉语(8学分)为外国留学生的必修课。外国留学生可根据本人汉语水平在国际交流学院选择相应的汉语课程。外国留学生课程的免修具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外国留学生可免修英语等外语课程及体育、军事理论与军事技能训练课和思政等课程。

  第二十二条 插班进入我校学习的国外大专毕业生、国外大学的在读学生及由本国其他院校转入的外国留学生,其原学历阶段所得的成绩和学分,经本人申请,专业所在学院审核,校教务处同意,可免修有关课程。其余课程均按我校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修读。

  第二十三条 外国留学生选课、缓考等手续参照宁波大学的本科生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四条 外国留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转专业或转学申请,一般限定一次。

  1、课程学分累计积点分在该专业同级学生中排名前30%,且无纪律处分;

  2、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者其他学校别的专业学习的;

  3、经学校有关部门认可,学生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或转学就无法继续学习的;

  4、少数在某些方面有突出才能(如公开发表相关专业学术论文、获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省级及以上机构评定的学术科研成果或专利等),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第二十五条 外国留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转学:

  1、新生入学未满1学年者;

  2、本科三年级及以上者;

  3、应作退学处理者;

  4、无正当理由者。

  第二十六条 具备一定汉语知识的外国留学生,经国际交流学院考核,如学校教学条件允许,可转入留学生汉语言(对外)本科专业学习,已修读且取得学分的专业课程可以免修,课程免修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执行。

  第二十七条 外国留学生转专业、转学的手续办法,参照《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第八章 休学与复学

  第二十八条 外国留学生患病或因伤,经有关医院诊断,认为需要较长时间治疗休养者(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患者必须休学)应予休学。外国留学生女生可生育休学。

  第二十九条 学生因病休学由本人申请、附医院证明,经所在院(系)和国际交流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一般以1年为限。因病休学期满后仍不能复学者,经本人申请、教务处批准,可继续休学1年,但累计不得超过2年。

  第三十条 因病休学的外国留学生应回国疗养,休学期间的管理责任由学生本人及家属负责。

  第三十一条 外国留学生因特殊原因(如创业,参军等)须中途休学的,经本人申请、所在院(系)和国际交流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批准,可休学(保留学籍),休学一般以2学年为期,累计不得超过3年。休学学生须办理离校手续,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第三十二条 外国留学生在休学期间必须离校,不得擅自来校上课。学校不对其休学期间发生的事故负责。

  第三十三条 外国留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1、学生休学期满后,应于学期开学前持休学证明(因伤、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持有正规医院的诊断书,证明已恢复健康,并经国内有关医院复查合格)、经所在院(系)和国际交流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同意后,方可复学。

  2、休学期间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或法规者,取消其复学资格。

  第九章 退学

  第三十四条 外国留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可不因成绩原因退学。

  第三十五条 外国留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

  1、超过学校规定的在校学习年限者;

  2、休学或停学期满未办理复学手续者;

  3、经有关医院确诊患有精神病、癫痫、严重传染疾病或意外伤残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

  4、本人要求退学,经劝说无效者;

  5、学生擅自离校超过一个月者。

  因上述事由退学的学生,不属于纪律处分。

  第三十六条 外国留学生退学后的善后问题,按下列规定办理:

  1、诊断患有精神病等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之疾病(包括意外致残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负责领回。

  2、退学学生发给退学证明,并根据学习年限(至少学满1年)发给肄业证书。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校的学生不发给肄业证书。

  3、退学学生应在学校退学文件发布之日起1周内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十七条 取消学籍或退学的学生,均不得申请复学。

  第十章 毕(结)业管理

  第三十八条 有正式学籍的外国留学生,德、智、体等全面鉴定合格,修完注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环节,发给注册专业毕业证书。毕业资格的审核以学生入学当年的教学计划为依据。

  具备辅修资格的学生,在学习期限内修完所要求的课程和教学环节,获得规定学分者,可获得相应证书。

  第三十九条 凡在学制年限内无法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外国留学生,可申请延长学业,延长学业期间参照《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执行。要求延长学业的外国留学生,须由本人申请、专业所在学院和国际交流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外国留学生延长学业期间,需按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

  第四十条 外国留学生提前达到毕业要求者,经本人申请,可以提前毕业。

  第四十一条 修业期满,修读了所注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含实践),但未达到毕业条件者,作结业处理;未达到结业条件者,作肄业处理。

  第四十二条 申请结业的外国留学生,符合《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中有关结业换发毕业证书条件者,可换发毕业证书。

  第十一章 学位授予

  第四十三条 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查准予毕业的外国留学生,凡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来华留学生我国学位的试行办法》和宁波大学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由教务处提名,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十四条 文、史、法、教育、经济、管理类外国留学生在校期间未通过国家汉语水平考试六级,其他类专业未通过国家汉语水平考试三级的,不授予学士学位(英语、日语等外语语种专业除外)。

  第四十五条 外国留学生的学位授予可以不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和学位课程的限制。

  第四十六条 外国留学生的其他学位授予条件参照《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第十二章 其他规定

  第四十七条 与我校签署过合作交流协议的国外专科学院的在读学生插班进入我校本科专业学习的,具体按照有关协议处理。

  第四十八条 经注册取得学籍的外国留学生的日常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由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国际交流学院予以配合;其他外事活动或特殊情况,由国际交流学院负责管理。

  第四十九条 其他未尽事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参照宁波大学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经第46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国际交流学院负责解释。

  大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学生的态度、知识或技能等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重庆大区总部人力资源部大学生培养中心招聘大学生的培训管理。

  第二章 培训计划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大学生培养组负责制定年度、月度大学生培训计划。

  第四条 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和地点、培训内容和方式、培训讲师及课件等。

  第五条 培训内容:入职培训、在职培训。

  第六条 入职培训内容:《企业文化》、《人事制度》、《卖场服务》、《成为公司和社会的一员》、《防损防盗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等。

  第七条 在职培训内容:公共课程、部门专业技能知识与实操。

  第八条 培训方式:教室授课、野外拓展、封闭式集训。

  第九条 培训对象:分批次入职的大学生。

  第三章 培训实施

  第十条 教室授课的培训项目,人力资源部大学生培养组安排好培训场地,提前一周下发培训通知至相关部门,通知讲师及受训人员,提前一天布置好培训场地、教具、同道,并准备好培训签到表等。

  第十一条 野外拓展训练项目,人力资源部大学生培养组提前一周制定出详细的实施方案,经领导审批通过后按培训计划如期组织培训。

  第十二条 封闭式集训项目,人力资源部大学生培养组提前一个月制定出详细的培训方案,包括费用预算、培训场地、培训物资、培训讲师、培训课件、参训人员、后勤人员等,按计划如期举行集训,应尽量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

  第十三条 受训人员参加培训时,应准时出席并签到《永辉超市员工培训签到表》,对于无故缺席者,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第四章 培训的考核与评估

  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大学生培养组负责参与、监督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使培训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第十五条 各培训项目完成后,人力资源部对大学生培养组受训者进行反馈调查,并通过各种形式的考核、测验,考查受训者在实际工作中所掌握的新知识、技能及工作态度的变化状况,评估其培训的有效性,以调整培训策略。

  第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对大学生培养组定期对培训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考评,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培训方法,深入进行培训需求的调查和分析,为调整下一次培训计划提供依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大学生培养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大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6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基础文明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共同创造一个优美、安静、舒适、文明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大学生,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勤和请假制度

  1、按时到班,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

  2、早午饭间辅导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班级,不在寝室逗留。

  3、学生有病或有其它重大事情需要离校一律要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条填写要规范,必须有辅导员签字方可离开。

  二、上课制度

  1.预备铃响之前到班,准备学习用品,等待教师入班上课。

  2.课堂上认真听讲,积极思考,踊跃回答问题,作好课堂笔记。

  3.课堂上提出问题要先举手,回答老师的问题要立正,吐字清晰,声音洪亮。

  4.不在课堂上谈笑,制造噪声,玩弄东西等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5.不在课堂上恶意顶撞教师,不故意刁难老师。出入教室要轻声慢步,不拥挤、不打闹。

  6.自习课和辅导课上要保持课堂安静,自觉学习,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籍。

  7.平时按教师要求,积极主动配合教师安排的教、学互动活动;上课时应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不交头接耳,不打瞌睡、不吸烟、不吃零食、不看与课程无关的书刊,不玩与教学无关的电子产品。要独立、自觉、认真地完成各科作业,不潦草、不抄袭,不合要求作业要重做。

  8.学生累计3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1学时计;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者,按旷课1学时计;旷课按实际累计课时计算;旷课次数达到该门课程总课时的1/3及以上者,取消其参加该门课程考核的资格。

  大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7

  第一章考勤细则

  1、早晚自习考勤:

  〈1〉学习委员记录下迟到早退以及缺到的人员名单,进行一周一统计一通报。(早自习7:00查到,老校区上课7:40下课,新校区7:45下课;晚自习19:00查到,21:00下晚自习)

  〈2〉早晚自习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早晚自习无故缺到一次扣2分。

  2、课堂考勤:

  〈1〉课堂考勤一节课一查,逃课一节扣2分。

  【注:体育课考勤由体育委员负责;政治学习,班会由班长,团支书查到】

  3、处罚措施:

  〈1〉若扣分达7分以上(含7分)者进行班级通报。

  〈2〉班干部若扣分达5分以上者即班会上通报批评。

  〈3〉若学院组织的活动需要班级出若干名观众的,在自愿报名者不足的情况下,由扣分者按照扣分多少依次参加。

  【处罚措施旨在促进同学们的学习自觉性,无其他恶意,望同学们理解】

  第二章班级活动召开细则

  1、按学院要求组织好学院要求召开的班会,政治学习。

  2、鼓励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文体活动。

  3、若学校、学院举行活动需要班级同学参与的,在自愿报名和扣分处罚人员不够的情况下,按学号顺序依次轮流。

  4、除召开学校、学院要求召开的班会外,班级根据本班情况由班委会定期召开班会,主题自拟,班会形式不限。望各位同学到时候积极参与。【暂定为每周星期天晚自习举行】

  5、班级每周星期一晚或星期二晚自习召开班级例会,传达学院下达的任务,以及班级上周的情况通报。

  【注:班级活动一切以不干扰学习为前提,并且在学校、学院允许地范围内召开,同学可以积极提出开班会的主题及形式】

  第三章班委会自身管理细则

  1、班委会成员应该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认证履行好自身的职责。

  2、班上各位同学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可以有根据指出任何班干部的不足,以便班干部更好的改进以便管理好班级。

  3、班干部队伍应该分工明确,并且互相合作与帮助。任何一位班干部在任务比较重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其他班干部帮忙,其他班干部在无特殊情况下应该无条件答应其要求。

  4、任何班干部可以针对班级情况要求召开班委会,但班委会时间以不耽误学习时间为宜。

  第四章班级财产管理细则

  1、班费管理细则:

  〈1〉班费使用原则:班费使用应用于班级活动,不得为了个人利益使用,挪用。班费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同学们公布,做到百分之百的透明。

  〈2〉班费使用:班费的使用应该至少应该有两位同学经手,并且使用情况有详细的记录,并且要有发票,使用人签字为证。

  〈3〉班上各位同学有对班费的使用监督权,可对班费使用情况想班委会进行质询。

  2、班级公共财产管理细则:

  班级同学应该共同爱护班级公共财产。若故意损害的一概照价赔偿。若为正常使用损坏的则不需要负任何责任。

  第五章附则

  1、本细则班级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2、若本细则与上级制度有冲突,以上级制度为准。

  3、本章程的解释权在班委会和团支部。

  4、以上条例在施行过程中需不断完善和补充,请大家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5、此条例由本班班委会、团支部负责执行,请大家共同遵守,相互监督,确保条例执行畅通。

  大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8

  一、宣传部的宣传工具一般不可外借,其他组织或社团有特殊情况者须向协会宣传部申报批准方可使用。

  二、宣传部的宣传工具由宣传部人员管理,任何个人及团体未经批准禁止私自外借

  三、宣传部每周五周六为专业技能练习时间,全部成员进行宣传技能练

  四、宣传周期结束后,按时对前一次宣传工作进行总结

  工作有关规定:

  宣传部分为部长、副部长和干事。部长1名,副部长1名,干事若干名。大致工作岗位分为:

  部长负责整个部门的运转情况,确定每个学期的发展目标,在学期之初拟定计划书,在活动中起到统筹的作用,并且完成对每次活动的详细记载和整个学期资料的总结。

  副部长负责协助部长完成本部门日常工作,具体督促干事的工作情况,并在工作中培养干事的能力。

  干事是完成具体工作的实施,可对工作提出自己的见解,参与每次宣传任务的前期创意和经验总结。

  宣传部的成员应具备的重要素质有:对宣传有较强的兴趣爱好,有较强的责任感和耐心,能吃苦耐劳。另外,能掌握基本常用的电脑软件,如Office,Photoshop,3dsmax等等。如果以前接触过美术绘画更好。同样也欢迎有书法功底的同学加入。总而言之,宣传部欢迎绘画、电脑、书法各方面的人才。

  管理制度:

  1、成员要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思想端正,能与其他部门的同学保持良好的关系。

  2、每月、每学期对成员进行综合素质的评定,分别对成员的出勤、参与制作的次数作详细的记录。

  3、对于长期缺席和态度消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或劝其退出的处分。

  4、宣传部内部成员平时要加强自身的绘画和创作能力,积极掌握有关知识。

  5、对于工作态度一贯积极和认真的成员,给予晋升的机会和一定的奖励。

  6、副部长以上的干部要定期对内部财产进行清理和购置,另外要定期与老师进行工作交流。

  7、要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

  8、凡例会及各种需要宣传部各成员出席的场合,成员必须准时参加

  9、协会任何会员所发的通知,收到后必须回复。

  10、宣传海报规格:半张或整张的卡纸。

  11、协会在宣传部借宣传用品必须登记清楚。除一次性的宣传品外,其他借出宣传品必须在五天内归还。

  12、外借宣传品其协会务必要爱惜,严禁铺张浪费。

  13.如协会其他部门将要举行大型活动,请必须在前一个月月底把下个月所需宣传品的详细清单交到宣传部。

  14、出宣传板(海报)必须要保证质量,否则不允许其协会粘贴出宣传板(海报)。且落款务必正规:

  15、完成宣传板(海报)后,统一交到宣传部进行登记、审查,合格后其协会才能把宣传板(海报)摆出。在展出期间有自然脱落或受到(天气)损坏必须及时补救;摆出的宣传板(海报)到期后必须收回。

  大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9

  一、日常管理制度

  1、作息时间:

  (1)白班2:30~22:00,晚班18:00~02:30,若有客人则待客人离店后下班。

  (2)按时打卡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窜岗溜号。

  2、仪容仪表:

  (1)上班时间穿戴工装,保持工装干净整洁。

  (2)女员工不得浓妆、披发、拖鞋、佩戴夸张饰品、留长指甲,男员工不得留长发和胡须、穿背心短裤、穿拖鞋。

  (3)工作时间不得依墙靠柱东倒西歪、与同事勾肩搭背、在工作场所追逐游戏,不得吃零食。

  3、人事管理:

  人员招聘、试用、培训、薪资、请销假、公休、辞职、辞退等相关人事和日常管理制度按现行公司制度办理。

  二、营业操作规范

  1、开台:点歌系统开台后,应立即在吧台系统中开台,保证点歌与吧台两个系统中开台时间和数量上的一致性。

  2、录单:收银员凭服务员开单出库商品,同时在吧台系统中录单操作,并在营业过程中不定时核对单据,做到账实相符。

  3、结算:

  第一步:关闭点歌系统并打印票据(根据客人离开房可调整该步骤)。

  第二步:清退酒水做好退单,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第三步:在吧台系统中预打收银小票交与顾客确认,进行优惠、免单、退单等调账操作。

  第四步:埋单结算,打印正式收银票据。

  第五步:吧台收银票据与点歌系统票据同时作为该单结算凭证,并与日结单据装钉在一起交财务。

  三、优惠赠送和免单、签单

  1、原则上所有商品一律不得赠送,如有特殊情况需由火吧经理和公司执行经理(或值班经理)共同签字确认。

  2、果盘赠送由火吧经理自行把握,当月水果销售额至少要达到采购额,一个房间果盘赠送不得超过2份,特殊情况向上级申请后执行。

  3、火吧经理有消费总额50元以内的抹零权限,收银员有10元以内的抹零权限。

  4 、总经理有签单免收费的权利。

  四、其它规定

  1、客人离开后即应对房间的垃圾秽物进行清扫,尤其是有浓烈气味的房间清扫后要用拖把清理干净并喷洒空清,不可留置到第二天。

  2、任何人包括员工和客人均不得在火吧包箱睡觉过夜,如有特殊原因应向执行经理申请同意。

  3、领取商品应与库管或财务一起检查是否贴有火吧专用防伪激光标签。

  4、火吧有责任保全任何员工在工作时间的人身安全,但也应与客人以礼相待,巧妙周旋,尽自身努力去化解纠纷。

  5、火吧员工所得罚款向执行经理申请同意后可用于集体活动。

  6、夜宴火吧管理人员应该合理分工配置资源使各人工作量达到饱和合理的同时,要亲自带领员工一道工作在一线。

  五、禁止行为与处罚

  1、违反日常管理制度按现行制度规范处罚,对暂无文件制度依据但明显有损公司和集体利益的行为,执行经理有权现场开据处罚单。

  2、员工不按营业规定流程操作,罚款5~50元,经理则以员工罚款金额的2倍罚款。

  3、上班时间窜岗溜号不在工作岗位,检查发现5分钟以上,员工罚款10元/分钟,经理20元/分钟罚款。

  4、预打收银小票客人确认无误后,收款并立即在电脑系统中结算打印正式收银小票,严禁客人离开或事后再从系统中结算,有上述行为对收银员罚款100元/次,经理2倍罚款。

  5、管理人员在不定期检查商品或临时盘库时,发现有未贴有本火吧激光防伪标签的商品(按规定不加贴酒店激光防伪标签的商品除外),处罚经理以商品销售金额2倍罚款。

  6、商品盘存后,盘盈充公,盘亏按责任赔偿。

  7、点歌系统与吧台系统存在开台数量差异,点歌系统中开台时间达10分钟以上的,经理罚款50元/次。

  8、当月水果销售额未达到采购额时,视为赠送水果超标并为酒店造成失,差额部分由火吧经理补足。

  9、在火吧内夹卖私货,以外购货物补充盘存差额,以职谋私等严重影响火吧正常经营管理的均属于严格禁止行为,视情节轻重可立即开除并追究相关损失,直至法律责任。

  六、处罚豁免:总经理在各楼层享有三次处罚豁免权,因此以上各款处罚,火吧经理与员工均有向总经理申诉的权利,确属特殊原因,总经理可行使豁免权免于相关处罚。

  七、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大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10

  为了规范本部门各成员的行为,完善部门建设,更好的实现信息部工作职责,配合学院学生会整体规划,促进中医学院学生会和谐发展,信息部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部门工作职责:

  中医学院信息部作为院学生会中各个部门间的桥梁及对外宣传部门,主要负责全院所有学生工作的摄影和简报撰写工作,并及时为《杏林春雨》及校、院两级网站提供新闻稿源。信息部必须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宣传先进典型、经验成果,报导教学科研动态和特色学生活动。反应师生心声,同时积极开展各项新闻宣传活动。

  二、部门管理制度

  第一条:信息部是在院团总支领导下,院学生会指导下,隶属于学院学生会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信息部各成员应服从主席团的统筹安排,并积极完成本部门工作,同时配合学生会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第三条:学生会信息部由一名部长、几名副部长、若干名干事组成。

  第四条:信息部部长是本部门的负责人。部长要严格遵守学生会部长职责,全面主持本部日常工作。

  第五条:副部长应全力协助部长制定和出台相关政策和制度及其日后的完善工作,负责主持干事会议,组织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协助部长拟定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第六条:既入本部,即都为兄弟姐妹,并无严格的职务之分。各位干事都可提出合理的建议。部长、副部长应耐心倾听。同时干事需服从部长副部长的工作安排。

  三、组织制度

  1.成员享有的权利:

  (1)按照符合信息部规定的民主程序,有权讨论和决定信息部的活动项目。

  (2)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3)有权参加本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在允许下的其他部门的活动。

  2.部长职责:

  (1)服从上级的决定,完成主管老师及主管副主席交办的工作任务;

  (2)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工作与联系,使组织活动顺利进行;

  (3)负责统筹规划部门的近期和长期的工作内容及目标;

  (4)及时向主管老师或主管副主席汇报工作;、

  (5)团结成员,充分调动成员的积极性;

  (6)关心部内成员,多与部内成员沟通;

  (7)组织部门成员定时开会分配工作,进行工作总结。

  3.副部长职责:

  (1)协助部长分工负责部门的日常工作;

  (2)向部长汇报工作情况,并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

  (3)团结部内成员,以身作则,激发成员工作热情;

  (4)部长因故不能正常工作时,代行部长职权;

  四、部门成员要求:

  1.部门成员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天津市地方法规和天津中医药大学校规校纪、及中医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判断是非的能力,明确自己行为的意图及有可能出现的结果;

  2.部门成员组织纪律要求:

  (1)在工作上应服从部长及副部长的分配与安排,不得无故推脱部门分配的工作。若因故不能完成交与的工作,必须提前与部长副部长沟通以免耽误工作进程;

  (2)全体员工应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认真向他人学习,有责任心、进取心;

  (3)在部门举办或协办各项活动过程中,积极调动班内的班委力量以加强学生会与基层学生干部乃至与普通同学之间的沟通;

  (4)不得擅自以学生会名义组织或举办活动;

  (5)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学生会财物携出学办;

  (6)部长必须24小时开机,副部长及干事保证每日早8:00至22:00开机,以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7)部门内成员不得在任何时候无缘无故退出部门;

  (8)成员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正常工作的行为;

  (9)每周有必要的情况下召开例会,无故不得缺席

  3.部门成员对外形象:

  (1)在与领导老师和各部门的联系中应保持谦逊有礼的态度,以诚相待;

  (2)学生会是一个整体,对于其他各部门在工作上的意见与建议予以及时的回应,并为他们的工作的开展提供有效的支持与帮助,尽力使学生会整体运转顺畅;

  (3)所有部门成员必须懂得平衡工作与学习,努力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学习方面最低限度是没有挂科)。

  希望部门成员能够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完成老师交与的一切任务。努力学习、认真工作。有意识的锻炼自己的意志品质,丰富自己的人生经历。

  大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11

  (一)非公寓中心工作人员和住宿学生,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公寓。

  (二)住宿学生和本校职工进入学生公寓必须佩戴本院校徽或主动出示本人证件。

  (三)来访人须主动出示本人证件,并如实填写会客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四)女生楼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找人可与值班室值班人员联系。

  (五)严禁将机动车和自行车放入学生公寓。

  (六)携(载)物品出公寓,须主动接受门卫查询,经值班人员核查物证相符方可出公寓大门。

  (七)学生公寓大门前禁止设摊和停放车辆。

  (八)门卫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管理,热情服务,重大和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和部门。

  (九)公寓大门晚间关闭时间:每周日-周四22:30,周五、周六23:30。晚归学生必须主动出示学生证并登记方可进入公寓。

  (十)凡违反门卫管理制度,不听劝阻,无理取闹,妨碍值班人员工作者,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大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12

  一、基本要求

  1、参训人员必须准时参加院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培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须向团委书记请假。

  2、参训人员应充分认识开办培训班的目的和重要性,积极参加院团委、学生会安排的各项课程,。

  3、培训期间,学员需佩戴校徽,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与培训,为培训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团队训练和实践锻炼活动时须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做好安全预防,确保自身与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4、参训人员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应以《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标杆,维护自身形象,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带头模范作用。

  二、课堂纪律

  1、遵守培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参训人员进入教室后需按规定签到、不得代签。

  3、保持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静,严禁大声喧哗,上课时不得随意交谈,随意进出教室,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

  4、上课期间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调成静音状态,严禁在课堂上接打电话。

  5、参训人员不得在课堂上私下讨论问题,如对课程安排或授课内容有意见或建议,可在课间与老师沟通,不得随意打断老师授课。

  6、参训人员上课要认真听讲,讨论时踊跃发言,积极参加各项课程培训,完成老师安排的任务,并结合自身实际,撰写2000字以上心得体会(或学习论文),于培训结束后一周内交至院两委办公室。

  三、奖惩制度

  1、学员若无故旷课一次或事假病假三次,迟到早退和违反课堂纪律三次给予批评,无故旷课二次取消培训资格。

  2、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受到学院行政处分的,一律取消培训资格。

  3、培训期间,参训人员出勤、学习等情况,将作为评优评先和推荐入党的重要依据。

  4、经考核合格,表现优秀者,颁发结业证书。

  四、培训环境管理

  1、爱护教室内的课桌椅、黑板等教学设施。

  2、未经允许请勿动用教室内的音响、投影、电脑等教学设备。

  3、教室内禁止吸烟、吃零食。

  4、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自觉维护教室和公共环境的清洁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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