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校园建设办公室职能职责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平安校园建设办公室职能职责管理制度(通用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平安校园建设办公室职能职责管理制度1
为了全面提高学校内部防范能力,预防和减少校园案件和学生违法犯罪,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学校安全工作应当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现将议事范围、议事程序、组织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校安全工作的议事形式分为校长会办会和部门会办会两种。校长会办会的主要内容是讨论学校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和重大事故处理意见等;部门会办会的主要内容是讨论安全工作管理措施,安全设备设施购置,安全工作考评办法,一般事故处理意见等。
二、学校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以上安全工作部门会办会,每学期必须召开一次以上安全工作校长会办会。
三、校长会办会和部门会办会的参与人有对安全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有反映意见和提出要求的权利,有对重大决定进行审议通过的权利。
四、校长会办会的决定或决议实行表决制,三分之二参与人通过,决定或决议表示形成。
五、校长会办会对重大决定和年度计划先进行讨论,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审议通过。部门会办会和校长会办会形成的安全工作决定或决议,任何人必须无条件贯彻执行。
六、出现安全事故,发现人、责任人或接收消息人应当果断处理,并直接向学校值班领导和校长报告情况。学生、家长、社会人士向学校任何人报告事故时,接收消息人不得推辞,否则将严重处理。
七、安全工作实行发言人制度,学校校长作为发言人负责向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校长可以授权其他领导或人员向上级汇报安全工作和宣布安全工作任务。
八、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人必须向校长会办会或部门会办会汇报事故的详细情况,以便作出处理决定。学校分管领导应当认真做好议事记录,收集安全工作过程资料,并规范存档。
平安校园建设办公室职能职责管理制度2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的稳定大局。学校为保护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特制定创建“平安校园”的八项制度,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的自救自护能力,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一是落实学习制度。
及时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安全教育文件的指示精神,领会好实质,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
二是落实领导责任制。
成立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创建“平安校园”办公室。坚持“一岗双责”,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既要做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切实做好平安创建工作。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制。
学校每年年初要与教师个人签订了《创建“平安校园”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和完善了学校制度,各项工作职责到人、责任上墙、责任到位。
四是落实监督检查制度。
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召开例会,汇总情况,研究解决办法,提出具体要求。检查工作中坚持“三结合”: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突击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抽查和自查相结合,确保学校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做到无安全隐患、无安全漏洞、无安全死角。
五是落实信息反馈制度。
学校政教主任为信息联络员,严格执行安全工作信息反馈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全校师生通报情况。
六是落实宣传制度。
学校利用主题班(队)会、校会、升旗仪式、校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等途径,做好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通过宣传,营造一种全员参与,齐心协力,共建平安校园的良好氛围。
七是落实家长联络制度。
进一步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加强对学生的监管和教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对疏于职守,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对缺乏大局观念、不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推诿扯皮的;对缓报、瞒报和漏报工作实情的;对造谣传谣,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都要进行严肃查处。
平安校园建设办公室职能职责管理制度3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公私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定期集中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多样化;班级每周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伤亡事故三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县教育局、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中心校和教育局。
9、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立即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设施安全可靠。
10、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工商管理、文化监管村组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11、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人员对学生进行骚扰或发生的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12、教师要经常提醒学生注意放学和来校途中的人身安全。
13、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掌握正确维护公共秩序的方式方法,提高自护能力。
14、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15、学校集会、做操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和安全。
16、学校集会、做操时要求学生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安排教师负责疏散管理,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17、集会做操以班为单位到指定位置,由班主任负责本班纪律,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18、组织学生开展入学教育活动,必须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并严格遵照执行。
平安校园建设办公室职能职责管理制度4
一、领导机构
根据市综治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兰教发[20xx]147号文件关于“校园安全及综合治理一套班子、一个机构”的精神,经20xx年12月22日行政会研究决定,专门成立学校综合治理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在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综合治理由办公室总协调,安全工作由总务处总协调,各处室及组员配合开展相应工作。学校综合治理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法制副校长
组员:各处室主任、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综治办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安全办主任由总务处主任担任
二、工作机构
1.学校安全保卫责任小组组长:总务副校长,组员:总务主任、政教主任、安全保卫人员
2.学生安全责任小组组长:德育副校长、法治副校长,组员:政教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
3.教学安全责任小组组长:教学副校长,组员:教务主任、体育教研组组长、信息教研组组长、实验室老师
各责任小组的具体人员名单由组长负责确定并报安全办备案;人员变动时及时书面通知安全办
三、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每学期与分管部门的负责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把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2.领导小组副组长:
副校长、法治副校长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3.组员:
各处室主任、副主任及其他组员直接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4.办公室主任: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
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统筹协调安排学校综合治理及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总结的制定;
负责档案室安全
5.学校安全保卫责任小组:
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卫人员,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保障校园硬件设施安全、食品卫生及饮水安全、用电用气安全、车辆使用安全;
具有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措施;
建立建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负责财会室的安全和财务管理
6.学生安全责任小组:
负责对学生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了解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状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确保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勤工俭学活动、课外活动时的安全;
每学期(年)组织一次安全自救演练;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特殊的问题学生建立档案,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确保其健康成长。如遇特殊、异常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7.教学安全责任小组:
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
负责教学时间内的学生安全,尤其是体育、实验、信息课的安全;
校园网必须安装防范反动、色调、暴力等不良信息的监控装置;
保障“综合实践活动”课的安全;
保证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的人员担任教师
8.具体职责:
总务主任负责校园硬件设施安全,保障水、电、气、消防安全,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疾病防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教务主任负责教学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置;
政教主任负责学生活动安全保障、身心安全;
心理辅导老师(团委书记协助)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安全;
校医负责学生生理健康安全.;
信息技术老师负责机房安全和网络安全;
体育老师负责体育课、课外活动安全;
实验室老师负责实验室安全和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
年级组长负责相应年级学生安全;
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安全
四、奖励与责任追究
1.对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一学年中,对无安全事故年级、班级的年级主任、班主任分别给予适当奖励;
2.对制止校内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适当表彰、奖励;
3.一学年中,班内学生在校园内发生重大人身事故的班级不得评为优秀班级,班主任不得评为优秀班主任;
4.将安全工作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教职工实施一票否决,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年度目标管理奖扣除10%~50%;
5.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部门或个人,应责令其限期改正;
6.对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以及发生事故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等特大安全事故的,由上级相关部门处理。
平安校园建设办公室职能职责管理制度5
为了有效地维护校园秩序和安全,保障学校教学、教研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园管理
1、加强校园车辆管理。为保障校园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校园内不准骑车,凡进入校园的一切车辆(含家长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自觉下车接受管理。
2、进行校园秩序管理。全体师生要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的秩序,服从管理。凡出入公共场所,要遵守公共道德,防止发生拥挤伤人等事故。违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警告、记过处分。
3、严禁在校园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盗窃公私财物。违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4、发现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灾害事故,在场教职工及学生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学校,并协助调查处理。
二、内部管理责任制度
1、校内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本办公室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班主任为本班级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对办公室、本班级的治安工作负有教育和管理的责任。
2、班主任要注意掌握本班学生的思想状况,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学校报告。
3、学校安全工作人人有责,要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校园安全管理网络,发现可疑人员以及对学校安全不利的情况,全校师生人人负有制止、举报的责任和义务。
4、校内各办公室、各班级要自觉接受校保卫人员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本办公室、本班级的防火、防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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