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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社区财务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分享。
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1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西渡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出台西渡镇村(社区)站所财务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镇辖区内财务独立核算的村(社区)组织和站所,独立核算的村民小组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一、村(社区)站所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本单位财务状况,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以及集体内部各行业、各经营层次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维护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二、村(社区)站所财务实行镇农村财务会计核算中心账务代管和资金监管制度。村(社区)站所设立公共帐户,所有收入、支出都必须通过村公共帐户。各个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防止集体资金平调、挪用、侵占、截留和私分。
三、财务管理规范。村(社区)会计、出纳分设,村委、社区主任主管财务审批,支部书记核批。站所由站长主管财务,镇分管领导核批;出纳由站所民主推荐,党委、政府考核确定。村(社区)公共集体帐户预留四个印章,即:镇农村经营管理站公章、村(社区)财务专用章、村(社区)主任私章、村(社区)出纳私章。每季度记一次帐,村务监督委员会签字盖章,并在固定公开栏进行财务公示。
四、报帐程序规范。所有开支要取得有效合法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证明人注明用途并签字,出纳复核,财务负责人审批;村(社区)1000-5000元的开支应经村(社区)“两委”会议讨论决定,一次性5000元以上大额开支由村(社区)监督委员会审查,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站所500元以上的开支报主管领导同意。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支出必须有中标合同、工程验收单、工程结算书及税务发票,通过西渡镇农经站及其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报帐,并做到专款专用。村(社区)干部工资、养老保险及补助标准要通过党委、政府审批方可发放。擅自提高标准、发放工资及补助,视作贪污处理。
五、开支要规范。各单位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及非正式单据(白条),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每个单位非生产性开支控制在年度总收入10%以内,杜绝烟、酒票据,村(社区)招待费开支为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经村(社区)经济组织成员签字证明和财务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但不能超过纪委规定的接待标准。
1、按照上级政府的要求召开的组长、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家(自营的餐厅除外)用餐的。
2、上级有关部门或单位来村联系和检查工作,确需要在村民家(自营的餐厅除外)用餐的。
3、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其成员的误工补助、福利费、困难补助、劳务费等费用的。
4、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在流动商贩处及集贸市场购买农户自产自销的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的。
六、票据使用规范。
村(社区)收取各种款项必须使用《湖南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站所使用财政往来结算收据。开具票据要规范清晰。收款收据由核算中心从镇财政所领取,统一发放、登记和管理。核算中心每月或者每季度将收回的收据存根到镇财政所缴销。县直各单位及镇凭村级组织开具的收款收据或者税务发票付款,非正式单据(白条)不得付款,付款通过银行转帐汇至村(社区)集体公共帐户,严禁现金结算。向村级组织收取款项要使用正式收据或发票,严禁使用非正式单据(白条)收款。
七、现金管理:
实行备用金制度,每个单位出纳每次只能支取现金3000元,用完以后再支取。
八、镇农经站在记帐的过程中,发现违规发票要及时向镇纪委和党委报告。
九、责任追究
1、所有收入(含村公益事业捐款、集资、国家项目投入等一切收入)必须开具正式收据并入帐,把款项存入公共帐号,否则视为贪污。
2、非生产性开支超出年度总收入10%和出现烟、酒等招待费用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镇纪委严格追究责任。
十、本制度从此文件下发日起执行。
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2
1、社区村委会实行“钱帐分离、日清月结、逐笔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
2、社区村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务法规、行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3、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社区村委会的各项开支必须坚持“一支笔”审批制,由社区居委会主任一人负责签字审批,重大项目的开支必须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备案。
4、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认真填写好各类报表,统一管理社区村委会的收支及经济活动,建立健全有关帐薄。
5、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每月定期对财务帐日进行清理审查,并将结果张榜公布,同时督促社区村委会自行纠正违纪、违规项目。
6、社区村委会干部离任时,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向继任者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3
一、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搞好本单位的会计、资金管理和成本核算,充分发挥财务工作的监督和控制职能。
二、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制定并实施本单位财务管理的实施细则。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费用开支有计划,有考核、有监督,杜绝不合理开支。
三、实施“双增双节”活动,降低费用,节约开支,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四、定期编制、报送财务决算报表,经常分析资金收支执行情况,定期对单位经济运行情况做出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根据。
五、搞好会计和成本核算,定期做好与上级机关、外单位业务往来结算、与银行资金结算,做到日清月结,按时编制银行存款未达帐项余额调节表。
六、及时处理固定资产入帐、折旧、调拨、变卖和清理工作,监督固定资产的使用、维修、大修和及时处理低值易耗品分摊工作。
七、负责办事处职工、离退休职工工资的.计算发放、日常报销和各类结算工作,执行工资福利待遇和差旅费规定,审核各项费用的报销。
八、协同劳资部门搞好全体职工工资奖金支付审核工作,配合劳资部门搞好工资基金管理,控制不合理的工资支付。
九、经常对财务会计工作总结经验,堵塞漏洞,对重点问题向主管部门呈送专题报告。
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4
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财务“四统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在原财务制度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制定单位新财务制度如下,请遵守执行。
一、遵守会计统一核算,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库存现金不坐支、不超支、不白条抵库、不私借公款。
二、差旅费的使用及报销办法:
因公出差预领现金,须由出差人填写借款凭据,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借款。出差返回后须在三天内与财务结报,遇特殊情况的,结报时间不能超过一星期。
三、子女医药费报销的审批办法:
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子女医药费报销,由报销人员填写医药费报销单,经办公室财务人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后,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四、工资、奖金、补贴、福利等发放审批办法:
五、行政、事业、合同用工性质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等由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明确标准编制发放清单,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六、车辆维修费用及出车补贴的审批办法:
1、车辆维修由负责该车辆的司机提出,征得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对车辆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司机签字,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2、出车补贴的支付。由司机根据出车情况,于次月5日前填写《出车补贴申报表》,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3、财务根据领导意见进行支付。
七、会务及业务招待费的审批办法:
1、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业务招待时,必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签署意见,由经办人签字,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2、在酒店(饭店)进行业务招待时,限局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进行签单,其余人员一律采用买单结报的方式进行;招待费用统一结算时,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无误后,由经办人员签字后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3、财务根据领导意见支付相关款项;未按上述规定的'业务招待费用,财务人员有权拒付,并由当事人个人承担。
八、购置办公用品的审批办法:
1、常用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各部门采取领用制,并由办公室负责登记;高额办公用品的购置,由科室提出申请并经局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采购。
2、办公费用支付审批程序:经办人员签字,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九、票据由办公室财务会计统一保管,并及时向核算中心办理结报手续。不符合规定的票据,财务会计有权拒付。
十、项目经费的开支情况,由财务人员负责按月汇总并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副局长和局长。
十一、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5
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计财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县单位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管理体系
(一)单位领导人职责:
1、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2、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负责对各项内部会计制度进行监督、实施、落实。
3、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财政部门、单位领导及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会计主管职责: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各项财务制度,履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职能。
2、编制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预算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
3、定期(季度、半年度、年度)对单位的财务收支使用状况进行分析,准确为领导提供财务信息,做好领导参谋。领导好财务会计工作,做好对银行、税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4、组织好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会计部门与其它部门的关系:
1、会计部门要经常与业务部门沟通,及时为业务部门提供核算信息,经常深入基层第一线,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财务后勤保障工作,为单位中心工作服务。
2、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把好维修项目、基建工程的审计关。
3、业务部门领用支票,必须在五日内结账。收到的支票必须在一日内交财务室解交银行,促进资金回笼,保证资金运用安全。
4、配合财政、银行做好每月代发工资工作。
(四)各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制度,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方式。
二、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各单位设立财务室(可隶属办公室),根据本单位实行集中记账的具体情况,设置以下会计岗位:会计主管一名,出纳会计一名,下属事业单位各配报账员一名。
(一)会计主管的岗位责任制:
1、宣传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类收支项目和收支标准,加强会计监督、领导财会人员同一切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行为作斗争。
2、负责编制财务计划,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做好财务分析,参与单位各项消耗定额的制定或修订,为规范和加强财务工作献计献策,当好参谋。
3、坚持按规定做到“收支两条线”,贯彻率达百分之百。
4、根据各项经济业务及会计制度的规定负责对收、付款凭证、账册、报表的审核,确保会计工作规范化。编制凭证和记账,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正确、账目清楚、账实相符、按期上报。
5、加强单位财产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对流动资金、固定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查、盘点、处理,确保单位资产安全完整。发生溢缺,及时处理,保证单位财产账、账实相符(每年于六月)。
6、加强对票据的管理,对领取的各种票据,要定期与财政进行核对,对领用部门要定期核对和抽查,并接受财税部门的监督。
7、组织全体财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培训学习,学习财会理论知识和新的会计法规、制度,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
8、对违反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财务收支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或上级财会部门报告。
9、做好会计资料的整理、保管,按会计档案制度要求存档。
(二)出纳会计岗位责任制:
1、严格按照财经纪律有关规定,准确处理好各项经济业务的款项收付。
2、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坚决抵制白条及不合格凭证入账,认真编制记账凭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
3、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不得坐支,不得白条抵库,不准任意挪用现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立“小金库”。暂借现金由领导审批,坚持报销凭证“一支笔”审批制度。
4、严格按照银行结算制度规定,认真办理银行业务收支、款项支付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支付。不准出借账户,外单位支票不准在本单位套用现金。
5、加强支票管理,领取支票碰到疑难时,须报领导批准,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签发支票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收到的支票一律不得背书转让。
6、对现金、支票、汇票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安全有效,保险箱密码和钥匙,不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轻易交给他人。
7、负责发票、收据的保管,要专设登记簿进行明细登记,做好购入、领用、收缴等情况的记录,并定期对领用部门核对和抽查。
8、做好每月的工资、奖金、津贴等现金发放工作,经常定期轧账,发现情况,立即向领导汇报。
9、配合会计主管做好账务工作,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处处为方便职工着想,服务工作。
(三)报账员的岗位责任制
1、负责保管、使用本单位的备用金,并确保其安全完整。
2、负责本单位各种税、费的上缴及日常经费开支的报销。
3、组织进行本单位的收费工作,各项收费资金及时上缴财政专户,不得公款私存。
4、负责初审原始凭证,分类汇总,填制各种结报凭证,经稽核审核、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到财务室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5、完成本单位及财务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一)各单位采用通用记账凭证(借、贷记账凭证),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连续编号。
(二)会计账簿的设置: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备查账。总账、现金、存款日记账采用订本式,明细账采用活页式,账簿启用时正确填写好扉页。
(三)单位的账务处理程序,采用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有效地组织会计核算。
(四)记账凭证及时传递,不得积压。
(五)会计报表的种类和要求:
1、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月报:资产负债表、收支明细表、基本数字表、往来款明细表;年报: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行政事业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往来款明细表、专用基金收支明细表、决算表及文字说明。
2、以“诚信为本”为基本原则,编制报表的要求:真实可靠、计算准确、内容完整、上报及时。
四、会计内部牵制制度
1、出纳工作与会计工作要严格分开,分别负责。
2、出纳人员不得兼职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及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会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的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4、出纳要根据稽核审核后、并按审批制度规定经有关审批人审批后的单据办理款项支付。
5、出纳人员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主管应督促及时核对银行往来并检查当月发生的“未达账项”是否属实,存在未达账项应及时查找原因。
6、现金保险箱钥匙和密码只能由出纳人员保管,不得任意转交他人,一旦出纳人员工作调动,要收回保险箱钥匙,并及时更换保险箱的密码。
7、银行支票、印鉴要分开保管,银行支票由出纳保管,印鉴章由会计主管保管,支票与现金需存放于保险箱内。
8、有价证券应由出纳人员专职保管,并在明细账中作明细记载。
9、出纳应做好空白支票的购入、领用工作,支票的签发应交印鉴保管人核对。
10、会计主管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出纳保存的“库存现金”、发票收据和各种有价证券。
五、会计稽核制度
(一)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分工
1、本单位稽核为兼职,由会计主管负责对记账凭证、账簿记录、会计报表和计划预算的审核。
2、稽核岗位直接由会计主管负责。
(二)稽核工作的职责和权限
1、审核财务、成本、费用等计划指标项目是否齐全,是否切实可行,计算是否正确,发现问题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审查各项财务收支是否按财务制度执行,对不符合规定的收支,应提出意见,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3、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正确。
4、审核记账凭证的编制是否符合制度规定。
5、抽查账簿记录是否符合记账要求。
6、复核各种会计报表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的编报要求,签章是否齐全,是否按期上报,发现问题查明更正。
7、稽核人员要对审核签署的计划预算、凭证、账簿和报表负责。
六、财产清查制度
(一)财产清查包括固定资产清查以及债权债务的清查(一年不少于一次)。清查方式采用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定期清查每年6月进行;在发生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损失的情况下进行不定期清查,通过清查使账实相符,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债权债务的清查,对所有往来款项,要加强结算,核对、清理。半年内还没有收到的,必须发函、发信、支电或组织专人催收,防止发生坏账。
(三)固定资产清查每年6月进行一次,并与明细分类账、固定资产卡相核对。发生盘盈、盘亏,要及时处理,保证账物相等,同时,要配合纪检室对在职干部内审时进行资产核对。
七、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一)本单位财务收支必须坚持经办人签章,有关人员验收或证明,领导或有关人员审批制度。
(二)实行“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各项支出,无论金额大小,均由分管领导审核,实行“财务一支笔”审批,再由财务审核后方可报销(经人事局、老干部局批准、定期发放的工资、奖金及办理托收手续的水电、电话费除外)。
(三)各基层单位应当在年度部门预算限额内开支,若有特殊需要,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调整部门预算。
(四)预算内、外经费支出数额较大的,须经领导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6
1、社区指定专人负责记账、报账并接受街道财政所管理和指导。
2、对社区全年收支实行计划管理,严格控制,合理使用,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将全年的总收入按比例进行支出:收入的.60%用于社区院落整治、疏通下水道、道路修补、车棚维修以及植绿等;收入的20%用于社区的办公经费;收入的20%用于社区干部加班补贴、年终总结表彰奖励。
4、货币资金的收付,必须按照“一支笔”的原则,300元以下开支由社区主任签字;300元以上1000元以内开支由书记、主任共同签字;1000元以上开支由书记、主任以及两委成员共同签字,并通报社区议事、财经委员会。
6、对内容不完整、手续不完善、原始单据不齐备的现金收付业务,记账、报账员有权拒绝办理。
7、收付款项必须有人经手、有人验收、有人批准,做到凭证规范,手续齐全。会计凭证、原始凭证不得涂改,不得超过国家规定范围和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库存限额。
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7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规范社区财务活动的管理,强化监督职能,促进社区经济工作健康发展、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街道社区实际,特制定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一、各社区负责人是本社区经济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社区的经济管理、资产管理及财务管理工作。对社区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严格执行社区财务管理制度,把好资金审批关。
二、实行社区财务报账,街道集中记账制度。
社区实行“资金统一管理,财务单独核算”的记帐制度。在街道财政所设立统一帐户,集中管理各社区资金往来,各社区财务分帐户核算。社区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收支手续,收支凭证做到完整、真实、合法、有效。所有收支必须入账管理,建立健全账簿,以全面、准确、完整的反映社区经济活动情况。
三、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各社区的一切收入必须统一使用财政专用票据,由报帐员负责票据的领取、缴销。社区发生的各项收入(含租赁收入、社会赞助收入)所有上级拨款、各条线工作专项经费应当按时足额缴存街道财政所。各社区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截留、挪用、坐支,更不得设立帐外帐。
四、实行严格规范的.社区财务开支报销审批制度。社区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社区的水电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办公用品购买、以及社区活动生活费、燃油费等。除水电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以外,单项费用500元以上的日常公用经费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开支。对外出考察学习、固定资产配置、大型修缮等资本性支出和工程项目必须出具书面申请报告,同时提报项目相关资料,报请街道办事处主任审核批准后方可购买(或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后,将竣工财务决算资料及时报街道办事处审核。属政府采购项目的必须实行政府采购。
(二)上级部门拨入社区的专项经费,必须按项目的规定、用途规范支出,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它用。
(三)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等规定,符合有关财务费用支出标准、财务规范要求。原始凭证必须是真实、合法、由国家税务局监制或财政局监制正规发票,并注明资金用途,由经办人、社区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三人以上签字方可报销,禁止使用白条入帐。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项目,财会人员有权拒绝支付或报销。
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
(一)各社区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和物资登记及保管制度,明确管理的责任人,严防集体资产的流失。
社区集体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台帐管理制度,集体资产台帐必须按经营性、非经营性资产分别设立,资产经营变动情况必须与该资产的经营合同或协议相平行;资产出租、出借时,要报请街道办事处批准,由承租方、借用方与街道办事处订立合同。集体资产相关权属证明,必须确定专人统一保管,不得用于借贷抵押。
(二)社区固定资产的购买必须经社区集体讨论后,提交书面申请给街道办事处,经街道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社区各类资产均要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一年不少于两次。
六、严格财务监督、财务公开制度。
街道办成立社区财务监察组,定期对社区财务进行检查,并随时进行抽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社区及时纠正。
各社区在季度末15日内在政务公开栏中张榜公布季度详细的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对重大财务事项予以说明,以落实社区的“民主监督,群众理财”的管理机制。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8
1、聘请思想觉悟高,政策理论强,专业知识丰富的工作人员担任授课教师。
2、授课教师要注意业务学习,不断更新专业知识,以适应于社区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
3、社区学校将定期组织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研讨和采取教师外出学习的办法,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4、授课老师要认真备课,写好授课讲义,明确教学目的,完成教学任务。
5、严格要求执行统一制定的.教学计划,有计划,有步骤进行各类教学活动。
6、建立教学活动登记制度,对每一次教学活动都应及时登记。
7、教师施教过程中,应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参学员。
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9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运作,加强群众监督,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深圳市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管理规定》有关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特制订本制度:
一、管理处需定期向全部业主公布的财务帐包括:管理服务费和本体维修基金(以下称本体基金)、电梯、智能系统运行费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二、管理服务费的收入包括部分商业用房租金、向业主收取的管理服务费、有偿维修费等其他合法收入;管理服务费的支出包括公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所的'日常管理、维修、养护费用、管理处人员津贴、福利及办公费用、公用设施、设备必要的保险费、税费、社区文化活动费用。
三、本体基金的收入参照深圳市指导标准按0.25元/平方米向全体业主收缴;其支出用于房屋共用部分的维修养护,本体基金30%用于房屋本体共用部位的日常维护和零星小修,其余70%用于房屋本体共用部位中修以上维护工程;用于中修以上维护工程时须经业主管委会或该栋50%以上业主书面同意。
四、管理处对本体基金以房屋本体每栋为单位进行专帐管理,并设立专用帐号存储本物业的本体基金。
五、管理服务费、本体基金的收支项目,由财务人员依照帐本的实际情况每三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有关部门和业主的监督和咨询。
六、财务管理公开采用定期在花园宣传栏内张榜公布,过期到管理处查询的形式。
七、如有重大事项或认为有必要须提前或推后公布财务帐目,须向全体业主书面说明。
八、如有关部门或业主对所公布的帐目有质疑,请到管理处查询。如需对帐目进行说明或必要的更正,须另行在宣传栏内公布。
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10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财经纪律,按《会计法》办事,遵章守法,做好财务会计工作。
2.财务部负责全公司的经济总核算,并要综合公司资金运作的情况、管理费收入和费用开支的数据定期向总经理报告。
3.负责组织各部门编制收支预算草案,根据总经理的指令,结合公司的情况进行综合平衡。编制公司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作出书面报告送总经理。
4.管理和控制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平衡工作,严格检查备用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负责全公司资金运作的组织和调动,定期把资金变化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5.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完成收支核算,做好财务记载,正确核算,按时准确编报会计报表。
6.每月按时向各商铺收取租金及管理费,做好收支结算表、欠缴管理费情况表,编制月、季、年度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7.每年x月、x月向商户公开本步行街管理费的财务收支状况,并按规定程序审核后张贴于本步行街管理处的告示板上。
8.负责公司的各项财产登记、核对工作,保证资产更新的资金来源,保障资产的更新换代。
9.对公司的各项开支力求做到严格审核、合理开支,对违反规定,未经审批的开支一律不得报销。
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11
1、总则
本制度明确了收款管理权责划分,规范了收款管理操作程序,建立了收款管理审批流程,为收款管理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依据。
2、职责
本制度的主责部门为各公司财务部,按本制度规定严格执行收款管理要求与流程。
3、范围
本制度规范的收款内容包括:物业费收入、车位管理费收入、开发界面收入、租金收入、多种经营收入、押金及代收款等。
4、各类收款总体要求
4.1财务部全面负责公司各项收款界面的管理,包括收款、收款监督、收款票据领购、下发及核销等内容。
4.2各类收款业务均需在EAS系统中操作,做到日清日结,如遇特殊原因无法当天录入的,转天补录的业务日期必须与收款日期一致。
4.3财务人员应在每日及每月底将EAS系统中的收款报表与财务系统总账进行核对,确保数据一致。
4.4收费人员应确保各类票据连号使用,在保证当日票、款、表相符的基础上,及时将整理好的单据及银行回执传递给公司财务部,相关财务人员应对交来的钱款票据逐笔进行核对。
4.5各类票据使用完后应及时到财务部核销并领用。
4.6财务人员每月至少两次对收费现场的库存现金、票据管理情况等进行盘点抽查并保留检查痕迹,确保现场收费的操作规范性。
5、收款管理具体要求
5.1物业费收入、车位管理费收入、租金收入、多种经营收入、押金及代收款
5.1.1每月最后一日,由客服部指定专人对收费软件中的房屋客户设置和客户收费设置进行检查,财务负责核对,确保计算应收费用前系统设置的真实、准确。
5.1.2财务人员应于每月1日将当月应收取的周期性费用(如物业费、车位费等)及时进行应收费用计算,并在EAS收费系统中生成应收费用数据。
5.1.3临时性费用(如出入证工本费、场地租金收入、零星服务收入等)根据实际情况生成应收费用,并及时收取。
5.1.4收费人员收费前应核对业主资料(房号、业主姓名、应收款项等信息),口头告知业主应缴费用的明细及金额,收款后将盖有公司收款印章的票据交业主作为已缴款凭据。
5.1.5收费人员在每日工作结束前,应将当日的收款票据、收款金额、报表核对一致。
5.1.6财务人员每日负责对收款事项进行检查及审核,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
5.2与开发公司相关的收入
5.2.1范围:空置管理费(未出售)收入、开办费收入、售楼处物业收入(服务费)为开发公司服务收入、前期顾问咨询服务收入。
5.2.2各公司财务部根据业务部门提交的应收款数据进行审核,督促业务部门及时签订相应合同。
5.2.3与开发公司相关收入结算的总体原则是:结算及时并实现资金快速回流。
5.2.3.1开发公司与物业公司双方的各项业务,需由开发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先立项并签订相应合同,而后开始实施。签订的合同中要明确服务标准、管理要求、费用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对于由开发公司移交给物业进行后续管理的事项,要求明确承接的现状,对未尽事宜的责任要界定清晰。
5.2.3.2物业公司根据各项目进度及受托协议的.执行情况,由物业公司专人于结算资料齐全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开发公司提交费用结算申请。
5.2.3.3物业公司需持续跟进与开发公司之间的结算进度,确保在结算资料提交后的7个工作日内开发公司方面完成对结算申请的审核及确认。
5.2.3.4物业公司根据开发公司审核确认后的相关审批资料,及时跟进开发公司的立项审批及合同审批进度。
5.2.4财务部根据收到的签批完整的合同开具相应的发票,跟进开发公司的付款流程及资金安排,待开发公司付款完毕或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
5.2.4财务部应建立开发界面收入台账,内容包括:合同编号、签订日期、合同名称、开发界面收入类别、涉及的具体项目/分期、合同期限、合同金额、累计已发生金额、合同余额等。
5.3免单收入
5.3.1包括销售免单、售后减免和内免,主要是指开发公司在房地产销售阶段促进销售、售后阶段解决客户诉求以及物业公司在承接项目后解决业主遗留问题而开具的减免物业服务相关费用的书面优惠证明。销售免单和售后减免都是由开发公司和业主签署的优惠免单;内免是物业公司和业主签署的优惠免单。
5.3.2物业公司财务部收到业务部门提交的签批完整的确认单(销售免单、售后减免)以及开发公司给付的款项时确认收入。确认单上必须有业主、开发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的签章确认。
5.3.3内部免单需由业务部门提交申请,签批后,在EAS收费系统中对应收费用进行相应调整。
5.3.4物业公司财务部应分别建立开发公司免单及内部免单台账,台账内容需包含:所属项目、客户资料、免单类型、免单金额、免单期限及免单事由,以备查询。
5.4代收款项的管理
5.4.1包含内容:代为收取的水费、电费、公摊水电费、燃气、煤气、采暖费等费用,以及代为收取的其他收费,例如代收小区宽带费等。
5.4.2代收款项应建立相应的代收代付台账并及时核对,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及时结清代收款项。
6、收款现场管理
6.1当日收取的款项必须当日送存公司指定银行账户,非工作时间收款须存入经物业集团财务管理部备案的无卡存款银行账户,当日现场无卡存款金额需短信告知财务人员。
6.2收费人员入户收取的各类款项必须当日录入EAS收费系统。
6.3收费人员交接班要有交接记录,现金、收款单据等凭证必须经双方清点后,签字确认。
6.4收费人员当日下班前,必须清点票款,打印POS结算单,核对报表,保证账实相符。
7、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物业集团业务发展情况适时修订。本制度由物业集团财务管理部起草并归口管理。
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特点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其他行业独立核算的物业管理企业也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代管基金
第三条代管基金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资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存车库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共用设施和共用设备大修理的资金。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
第四条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代管基金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定期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检查与监督。代管基金利息净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企业有偿使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和共用设施设备,应当设立备查帐簿单独进行实物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等)。管理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经营用房。
第六条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和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企业支付的共用设施设备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三章成本和费用
第七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八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和间接费用等。实行一级成本核算的企业,可不设间接费用,有关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直接人工费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等。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间接费用包括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
第九条企业经营共用设施设备,支付的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
第十条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一条企业对管理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二条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3%…0.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四章营业收入及利润
第十三条营业收人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人和其他业务收人。
第十四条主营业务收人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人,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人和物业大修收人。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费收入、公众代办性服务费收人和特约服务收人。物业经营收人是指企业经营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人,如房屋出租收人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人。物业大修收人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人。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人的实现。企业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十六条企业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补贴收入。
第十七条补贴收入是指国家拨给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
第十八条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主营业务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减去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净额。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其他业务利润是指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
第十九条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屋、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人。
第二十条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从事其他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企业支付的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企业对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其他业务支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13
前 言
经研究同意物业管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营模式。为适应公司的发展方向,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理财行为,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职能
物业财务管理是物业管理公司资金运行的管理,在资金运行过程中包括整个物业经营、出租、管理服务收费等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和分配,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增源截流,使物业不断保值、增值。
二、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
做好各项财务收支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资金使用上各项支出要妥善安排,严格控制,注意节约,防止浪费,维护和有效利用企业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会计核算基本原则
主要的经济来源是租金收入、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收入,通过财务活动加强经济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以及集团财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记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四、实行财务监督机制
实行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服务必须根据有关的法规以及财务计划对公司预算开支标准和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监督,使资金的筹集合理合法,确保资金分配合理,使投资者获得效益。同时亦及时合理上缴各项税费,向投资者作出明晰的信息反馈。
五、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1、财务会计每年的1月20日前编制本年度的财务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年度财务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公司的所有财务收支应严格执行年度财务预算,对超预算的支出,找出原因,须报董事成员批准。
六、实行“财务双签”的财务签批制度
公司实行"财务双签"的财务签批制度,严格实行总经理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经理责任制。物业管理公司经理为所属部门的第一负责人,总公司财务部为财务签批人,所有款项支付时必须经董事成员签字才能生效。因故不能签批时,可委托或授权其它人代签。
第二章 财务机构和会计人员
1、根据公司经营的需要,公司设立财务部。总公司财务部对财务管理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财务部的主要职能,执行和落实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2、公司财务部设会计、出纳、收款员、财产物资管理员等相关岗位,全面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与核算工作。
3、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行委派制,由集团委派。对委派的财务负责人其考核工作、工资晋升、奖励与处罚、工作调动等由集团财务部管理。
4、财务人员应参与并拟定公司的财务预算经营计划、考核和分析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5、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正确核算、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业务,维护财经纪律。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6、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要办好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不得离职。
7、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第三章 财务核算的一般原则
1、会计核算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季度与月份均按公历时间确定。
3、根据国家会计制度、行业特性的要求,对外统一会计报表,正确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4、会计记帐方法采用复式记账法,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
5、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6、会计核算依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所确定,对各种会计处理方法必须前后一致,具有可比性。
7、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凡应属于本期收入和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支付,均可作为本期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即使其款项已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收入和费用处理。
8、各种会计记录必须及时进行处理,不得拖延积压,会计处理必须清晰、简明、易懂,对于复杂的经济业务应用规范文字加以表述,便于理解、检查和利用。
第四章 财务预算管理
1、财务预算管理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做好财务预算管理基础工作,认真编制财务预算,分析预算与实际的差异,保证公司经济活动按计划进行。
2、财务预算管理的基本任务:做好财务预算、分析、检查工作,根据财务预算依法筹建、使用资金,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3、财务预算的编制
(1)财务预算是以货币等形式展示未来某一特定期间内企业全部经营流动的各项目标及其资源配置的定量说明。即在预测与决策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目标和内容以计划的形式具体地、系统地反映企业未来的收入、成本、现金流入与流出,便于有效地组织与协调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完成企业的既定目标。
(2)财务预算内容:
(2.1)收入预算。收入预算是编制利润预算的基础。根据企业经营目标遵循以收入定费用的原则。
(2.2)费用预算。管理企业过程中所发生的经营费用,应编制经营管理费用预算表、财务费用预算表、折旧预算表和税金预算表。
(2.3)现金预算。列示预算期内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情况,以保持现金收支平衡,并合理地调配现金资源,应编制现金预算表,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表、收入预算表。
(2.4)利润预算。利润预算是以货币形式综合反映预算期内企业经营活动成果的利润计划性。
(2.5)资产负债预算,为反映企业预算期内期末财务状况的全貌,编制资产负债预算表
(2.6)财务状况预算。根据各种形式的收入和费用的预测,综合预算企业未来经营实现状况并检验预算期内经营预算结果,适时向决策者提供有效的控制经营活动的信息分析资料。
4、财务预算编制方法:采用滚动预算法,以一个会计年度为一个预算期。
5、 财务预算编制程序:
(1)公司财务部编制单位的财务预算,形成财务预算初稿。
(2)将财务预算初稿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执行。
6、编撰财务预算时间:单位年度预算应于每年元月20日前完毕。
第五章 资金管理
1、公司的资金来源包括所有者权益和负债两大类。公司筹措资金的方式可以是货币资金,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形式,但后者原则上不超过注册资金的20%
2、建立资本金保全制度,保障所有者权益。
3、货币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的制度,公司在银行开设银行帐户(基本账户、一般账户),预留印鉴必须加盖公司财务章、公司法人代表私章,未经批准各部门一律不准在银行开设帐户。
4、公司财务预算计划内的各部门的费用支出,其数额超过一定标准的应通过总经理审批,预算外的费用支出均需通过总经理审批。
6、公司财务部应加强对资金管理,每月对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合理占用及闲置资金,经报董事成员批准后统一调度。
7、公司实现的租金收入、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收入一律存入公司的基本帐户,根据经营状况资金的需要量定期从基本帐户支付。
8、 公司财务部应加强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的管理,保持适度的债务规模和合理的资本结构,减少公司的经营风险。
第六章 货币资金和往来结算管理
1、 货币资金由出纳人员负责管理
(1)出纳人员负责办理公司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审核签章的原始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付讫”截记。
(3)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每天下班前将限额内现金存入保险柜,不得以“白条”抵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4)严格签发空白支票。特殊情况需签发不填金额的转账支票时,必须经董事成员、财务总监批准,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本上签章,并向领用人说明期限。逾期未用的空白转账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截,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办理挂失手续。
(5)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
(6)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业务,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或银行存款日记帐, 当日的收支款项必须当日入账,并结出余额。每日终了,现金账面金额要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每月终了,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账单上余额相符。如有差错,要及时查找处理。
(7)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8)出纳人员不得监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本的登记工作,以及审核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不得编制记账(收、付)凭证。
(9)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劵。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劵,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和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交给他人。
(10)保管有关印章(印章必须分管)空白支票、汇票。
(11)出纳人员按分工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12)空白支票及汇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本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兑现手续。
(13)负责与开户银行的业务联系,收送支票、汇票、托收、信汇、电汇、对账单等,并负责向各责任单位转发、转收。
2、往来款项结算的管理
公司的往来款项包括: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其它应收款、应付帐款、其它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等。
(1)公司严格控制应收物业管理费的数额和收回时间,对长期不能收回的,指定专人,查明原因,积极催收;
(2)公司按照下列要求对应收管理费进行管理;
(2.1)认真作好应收管理费的日常更新工作;
(2.2)加强对应收管理费的催收,并将应收管理费的催收作为经营业绩考核的指标之一;
(3)垫付员工的各种款项,应按规定及时在职工的工资发放时扣回。
(4)公司建立票据的登记保管工作,加强对票据的回收管理及开具。
第七章 申购物品及存货管理
1、对日常批量采购物品实行先申购后报账的续级报批程序,需要购置物品物料时由部门经办人办理申请报批购置手续,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送呈财务主管复核,报经物业管理经理同意,经总公司财务部审批,方可提交采购部购置。
2、采购部根据物管的申购单购买物品,严格把好质量价格关,做到货比三家,并办理货物入库手续,账单报销将申购单、入库单、发票等单据根据以上报批程序办理。
3、公司的存货管理由物管中心专人负责,对存货的采购、入库、出库及日常管理制定相关制度。
4、存货的购入必须执行预算计划,先写申购单,必须注明申请部门,申请原因,物品名称,单价,金额,选择公司及联系方式等,申请人签名。程序为先报会计审核,再报物业经理审批,然后报总公司财务部审批,董事成员签字批准后方可组织采购。
3、存货入帐计价
(1)购入的存货按照进货原价加上运杂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加工整理费用等计价:
(2)自制的存货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3)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按照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保险费和加工费用等计价;
(4)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5)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
(6)接受捐赠的存货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4、 存货发出计价:采用加权平均
5、由物管中心财务部兼并仓库记账,加强对实物的管理。仓管记账必须根据采购员提供的发票帐单,认真清点,核对数量(重量),填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
6、存货发出必须填写出库单,填明用途、数量、名称、规格,经审核批准,经办人、主管、仓管记账签字手续齐全方能发货,对于有消耗定额的材料发出,必须按定额发放。
7、 公司建立严格的存货清查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清查盘点。
8、 在清查盘点中,发现盘盈盘亏时,应查明原因,经公司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后分别处理。
9、要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并设立"专用低值易耗品"备查薄,低值易耗品可采用分次摊销法。
第八章 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要制定相关的制度。
2、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主要办公工具及其它设备等。
3、固定资产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1) 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2)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3)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4)在原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4、固定资产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把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落实到部门、个人。各部门对所管理的固定资产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查。
5、固定资产的折旧。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残值率为5%。
6、固定资产购置
(1)对于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要建立严格的入库及领用保管制度,由物管中心、使用保管部门、购置部门会同验收。
(2)对于建设安装的在建工程,在全部工程完工后,财务人员应按工程的实际支出作为入帐价值,按财务制度的要求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7、固定资产的盘点。
(1)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清查。年终清查由仓管员、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实地盘点。不定期清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进行。
(2)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报批后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其估计净值计入营业收入;盘亏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扣除累计折旧,过失人及保险集团公司赔款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8、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的内部转移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固定资产的管理详细内容参见《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第九章 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的管理
1、无形资产阶级计价原则:
(1)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按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数计价;
(2)对于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3)外单位投资转入的无形资产,按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4)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所附单据或参照市价计价。
(5)商誉的计价应当经评估机构确认,除公司合并外,商誉不得作价入帐。
2、无形资产按下列规定进行摊销;
(1)专有技术按15年平均摊销;
(2)土地使用权按30年-50年平均摊销;
(3)其它按10年平均摊销。
3、公司接收、购入、转让或自行开发无形资产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4、其它资产按下列规定进行摊销
(1) 租赁费按6年平均摊销;
(2)装修费按5年平均摊销;
(3)开办费按5年平均摊销。
第十章 成本费用管理
1、公司将一切经营性开支按其性质正确划分为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支出。费用必须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严格划分费用的受益期限。公司按期核算所耗费的实际费用,不得以计划、定额、估计费用代替实际费用。
2、费用的计价方法,必须前后一致,一经确定,不得任意改变。
3、经营费用实行预算定额进行管理。
公司的相关经营费用在预算内公司掌握使用,超过预算的相关费用须经集团公司董事成员批准后方可使用。
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14
一、社区居委会应建立统一的财务账簿,应按规定规范登帐、记账,出纳人员应每月及时报送现金银行结存报表、银行对账单及单位银行调节表。根据区财政局对社区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社区居委会所有收入,应存入街道社区资金专户;各社区分别开设一个经费支出户头,专门核算社区各项支出;出纳人员应由本社区工作人员担任,并定期接受街道财政所的培训。
二、社区居委会取得的.所有收入都必须及时全额缴存到街道社区资金专户,不得以任何理由坐支或挪用。
三、社区居委会取得的所有收入都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不得使用自购(自制)票据私设“小金库”。
四、支出管理:
1、按区有关规定统一规范社区居委会各类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以及福利上限标准。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由街道财政所统一制表。各社区工作人员的福利应在社区财力许可的范围内并确保工资发放的前提下,在不超过街道统一规定的上限内酌情发放。
2、严禁使用白条报销。
3、不得使用复印件、收费通知单等作为报销单据。
4、报销的发票上不能写“办公用品”、“高温用品”、“文化用品”、“纪念品”等笼统字样,报销发票需附购物清单。
5、对需要修缮项目需报街道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对达不到工程公开招标的零星修缮费用,也要做到事前有预算、事后有决算和审计,并转账支付。
6、差旅费报销应附出差通知书,审批文件,严格按财务规定报销,旅行社发票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7、招待费开支要求填写“公开招待审批表”,写明招待内容、时间、人数、地点,主管审批后方能报销,不得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茶艺居发票不能损销。
8、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应遵守财务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增收节支,理好财。补贴费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所有报销凭证必须写明事由、列支项目,由制表人、证明人签字,会计审核、主管审批后报销。
五、各社区会计统一由街道财政所负责,各社区财务凭证必须于每月终(各街道定报关时间)将原始单据报送街道财政所,会计审核后方能报销,对不合管理要求的原始单据予以退回。会计凭证资料由财政所专人保管。
六、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社区财务应做到每月定期公布。
七、社区主要负责人离任应接受离任审计,并做好财务交接手续。
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15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完善街道财务收支管理和监督,规范和明确经费报销程序,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促进街道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政法规,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原则
遵守法规、严格管理,合理开支、厉行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资金管理制度
1、坚持依法统一管理为原则,区财政预算及区相关部门拨入办事处工作经费或代管资金(低保金等)及其他资金(暂存、暂付款项)都必须纳入计财股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各股室站办原则上不另设账户。
2、由区级各职能部门拨入的代管资金、专项工作经费,按照职责范围由相关股室负责衔接及催收。计财股收到的现金必须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原则上禁止坐支现金。
3、计财股对各项资金定期结算、分析,及时、准确、全面向领导提供财务信息及财务报表。
4、计财股对办事处各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按照财务制度严格把关,财务人员不得擅自借支、挪用公款,确保资金的安全。
三、财务工作制度
1、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出纳人员要接受会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要求做到日清月结,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
2、会计负责财务收支计划的拟订、执行,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负责会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
3、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把握现行的各项开支范围和标准,遵守财经纪律,对带有普遍性和经常性的开支不能随意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如确因工作或特殊情况需要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的,必须在费用发生之前征得有关领导的同意后方可开支,必要时经党委会讨论决定,否则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严格审查报销凭证,坚持报销原则,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应退回补填或更正,否则将追究财务人员的责任。
四、经费报销制度
所有经费使用前,实行逐级报告制,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开支,不允许先支后报。其中500元以下,报告部门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2000元以下,报告办事处主任;2000元—5000元(含2000元),报告办事处主任、党委书记;5000元以上的,报请街道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
1、报销程序:
经办人填写报销事由——部门分管领导核实情况——财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办事处主任审批——出纳报销——会计核对入账。
2、审批权限:
(1)非工资性及政策性资金、福利支出,执行上述报告制后,500元以下的支出,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500元以上,由办事处主任审批。
(2)正常的公共经费开支(含工资、水电费、报刊费、维修费等)以及政策性的代收代支资金按正常审批手续办理。相关部门政策性的代收代支资金的由相关部门办理拨款以及发放手续。
3、原始凭证要求:
(1)凡涉及经费收支的合同、协议,主管股室请款报销时,必须同时向计财股提供原件作为付款依据。
(2)记帐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帐凭证上。对于所开品名为“办公用品”、“食品”、“酒”等之类的汇总发票,必须附有所购物品清单,注明各种物品的单价、数量、金额并加盖开出单位公章。严禁公款报销烟、高档酒、购物卡、高消费娱乐等发票。
(3)报账时提供的由外单位出具的报销凭证,必须是专用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据及非经营性收费收据,内容准确完整、真实合法且项目填写齐全,凭证张数清楚无误,大小金额相符,无涂改现象,不得以三联收据或白条报销。报销票据以开票日为准,在一个月内报账,原则上不得跨月。各股室需用收据(专用收据除外)须到计财股借收据或代开票据,所收款项必须于7天内交计财股入帐,并且款据相符。
(4)报账时,原始凭证上必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经手人、证明人对经济业务内容负有解释说明义务,所有签字人员都对此经济业务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特殊情况下,确实有经费支出,而又不能取得正规的原始凭证的,由经办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盖章,并有两个以上人员证明,方可作为原始凭证予以报销。
4、重点事项说明
(1)工程类开支,须经街道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同意,按区政府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立项及招投标手续后签定施工合同。工程实施中,由主管股室按报销程序请款,财务部门根据合同及工程预算拨付工程款,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70%,待审计决算后再行拨付剩余款项。
(2)办公类开支,因工作需要的日常办公用品、用具,由党政办年初做好预算统一购买,统一管理,各部门按需领取,并做好登记;特殊办公设备等,由需求股室持《办公设备(用品)购买申请表》,报部门分管领导及财务分管领导同意,主要领导审批,经交党政办统一购买,按审批程序报销。任何人不得擅自购置或签单(含打印费签单),否则不予报销。凡购买办公用品及设备等实物都要办理入库验收手续。
(3)招待类开支,严格遵守20xx年1月25日发布的《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来客招待实行就餐定点和通知制度,各股室需要接待的客人必须由经办人请示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并确定接待标准后,报由党政办安排就餐。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招待标准,一般安排工作餐。如在外接待,发票需要注明接待单位和事由以及来客人数、陪同人数,填写好《接待清单》,一并作为报销凭证。
(4)单项在3千元以上或者批量在3万元以上金额的货物、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单项在1万元以上或者批量在3万元以上金额的服务采购,以及购置《政府采购目录》中明确的物品,必须按规定由政府采购机构集中进行采购。
(5)单位购置及上级拨款购置,外部调拨、奖励、赠送的交通、通讯、家具等耐用消费品都属街道集体财产,应统一由计财股登记入帐,并确定使用人和保管人员,对于损毁、报废、转移、调动的.固定资产都必须办理移交或核销手续,任何人不能私自处理,人员调动、退休时必须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后方可办其他手续。报废的固定资产要及时上报或上缴到计财股进行消帐处理,对于遗失的固定资产将由保管人或使用人按原价进行赔偿。
(6)其他。无明文规定的各种津补贴一律停发;在执行公务中,因个人玩忽职守、处置不当而导致罚款的票由直接责任人自理,不得报销;严禁用办公电话办理私事和闲聊,拨打国内及国际长途电话一律进行登记;对公支出必须转账支付;凡是街道编制以及临聘人员因调动、晋升等引起的工资变动或特殊原因需扣款的事项,计财股一律凭党政办公室的通知(通知需先由分管人事的领导审批)办理有关手续。
五、借款办理制度
1、原则上经批准的经费先自行垫付,再按程序予以报销。如确因公需借款,应先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金额、用途及经办人姓名,由部门分管领导和财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经办事处主任批准后方可取得借款。
2、借款人办完公事后应尽快到到计财股结清借款,不得以白条抵借款及其他理由拖欠借款。
六、档案管理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价值的财务资料均应归档。
2、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按月、季、年报按时归档,并分类填制目录。
3、会计档案资料不得携带外出、毁损,凡查阅、复制、摘录等须经有关领导批准,确保档案不丢失、不泄密。
4、财务档案资料要做到齐全完整,分类合理,期限准确,排列系统,编目有序,便于保管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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