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考勤制度

时间:2024-08-18 22:04:47 文圣 制度 我要投稿

教职工考勤制度(精选20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教职工考勤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职工考勤制度(精选20篇)

  教职工考勤制度 1

  学校按上级有关规定,按照学校《章程》,结合《教职工聘任条例》,定编、定人、定工作量,由校长聘任教职工,签定聘任合同,聘期一般为一学年,实行工作岗位责任制考勤。

  1、岗位考勤办法

  岗位职责考勤是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工作和树立优良校风、教风的关键,事关校园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和安全,受聘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互为监督,严格按市教育局和学校规定工作时间,认真完成所属的`教育、教学、后勤等任务,模范遵守学校岗位考勤纪律和制度。

  ①教师按时(作息时间表)上课、坐班,由任教班级学生考勤;教研活动由教研(备课)组长考勤,年级组活动由年级组组长考勤,教务处每月汇总统计。

  ②行政、职员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度(签到时间:上午第一节课前上班,第四节课后下班,下午第一节课前上班,第三节课后下班)。行政人员由校办主任考勤,定期汇总上报校长;职员由处、室负责人考勤,每月上报教务处汇总。

  ③上班期间,教师如有公务需离岗,须报教务处,待上课排妥后方可离开;行政人员如有公务需离岗,要向校办和同处室人员说明;职员如有公务需离岗,要向处室负责人或行政值日人员说明,得到许可后方可离岗,以上完成事务后要及时返岗;教师、行政、职员离岗须作书面记录。

  ④全校性的教师会议、学习及活动由团干负责考勤;其他学校会议和工作(如外出高考、会考、音体美带队)由相关主持人或责任人负责考勤;学校值日人员值日、护校考勤一般由校办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岗位请假办法

  学校禁止教职工旷课或旷工,反对事假,严格控制各类公假,提倡岗位工作学期全勤。岗位请假须书面填写请假单,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①因事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办好手续,请假两天内由校各处室负责人批准签字同意,超过两天,报各处室负责人,由校长室批准签字同意。以上作排妥后方可离开,否则作旷课、旷工论处。

  ②因病请假,须凭定点或定点以上医院的医疗证明、病历及有关化验单,填写请假单,经处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否则作事假或旷课、旷工论处。确因急病须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③因公外出请假,教职工须凭有关通知,填写出差请假单,经处室负责人批准同意(行政人员由校长批准同意),待工作排妥后离校公出,否则作事假论处。

  ④参加业务培训、函授的教职工,凭有关通知自行安排工作,经处室负责人同意,向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以事假论处。

  ⑤班主任离岗须向政教处请假,经同意安排好班级有关工作,否则不予准假,按事假论处。

  ⑥请假单一律交教务处,对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手续,擅自离开岗位者,按旷课、旷工论处。

  3、岗位请假关系

  ①未经教务处同意,对排定的课表不得擅自调动。确因要事、急事,在不影响教学秩序的前提下,一个月内任课教师可调课4节(必须自调好课报教务处),功课未调好而造成缺课的主调课者以事假论处。

  ②行政人员、职员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每周呈报主管同意,可以机动半天,每两周可以合并利用;擅自离岗者以事假论处。

  ③学校公假(教研、培训、函授等)不计缺勤,但不能前伸后延,否则,规定时间外的以事假论处。

  ④学期开始或结束时,未经主管同意,擅自安排工作,迟来或离岗者以旷课、旷工论处。

  ⑤法定婚产、哺乳假、探亲假,绝育、放环、引产、人流假,主事丧假,婚事假等严格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见国家规定《各类请假关系一览表》)。

  教职工考勤制度 2

  为了更好地落实教职工的岗位职责,严肃工作纪律,提高管理效益,制定教职工出勤率制度。

  1、教职工要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依时到岗,依时参加各种会议和相关活动。

  2、教职工上班有事要向相关领导请假,并填写好领导批准的请假条交负责考勤的领导备存。应急来不及书面请假的要及时补上。

  3、各种上岗出勤,同一岗位走离2次的作缺岗一次处理;迟到、早退、走离达岗位时间一半以上的作缺岗一次处理;2分钟后到岗的作迟到处理。

  4、因小病请假(未住院)每节扣款5元,扣1分;各种公假不作缺勤、缺岗;因病短期(一个月内)住院治疗的请假不作扣款;因病住院(一个月以上)的请假按上岗时间折算补助;直系亲属亡故的请假不作扣款、扣分。

  5、教职工请假一天的由分管的副校长批准,请假二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校长批准,请假二周以上一个月以内的由校长室讨论批准,请假一个月以上的按上级有关人事管理制度执行,教师调课、职工和保安员调岗、值日老师调岗、叫人顶岗等要报分管领导批准并备存,私自调课、调岗作缺勤处理。

  6、教师上课出实行学生干部、值日领导查班和教学领导查班的三层考勤制。缺勤一节扣款20元,扣量化分4分;请事假一节扣款10元,扣量化分2分;迟到、早退、走离一次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授课教师请假单全部交少文主任手备存。

  7、老师早读、晚修下班辅导的考勤由教学领导轮流负责。缺勤一节扣款10元,扣量化分3分,请假一节、迟到、早退、高岗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

  8、科组会和科组长会的考勤由少文主任负责、场室工作人员的考勤由教导处负责。科组会缺勤一次扣款10元,扣量化分3分,请假、迟到、早退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科组长会按教师例会的规定执行。场室工作人员上下午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到教导处签到,每天按2节计,参照教师上课考勤处理办法。

  9、早操体育老师的考勤由值日领导(教学领导抽查)负责。每天早读作一节课计、参照教师上课考勤处理办法。

  10、职工上班上午、下午实行值班制度,到总务处签到。缺勤半天扣款20元,扣量化分4分;请假半天扣款10元,扣量化分1分;迟到、早退、离岗的一次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所有请假单交文彬主任手备存。

  11、教工例会、全校集会、升旗礼、教师集体外出活动的考勤由少文主任负责。教工例会缺勤一次扣款15元,扣量化分3分;请假、迟到、早退、离场的扣款10元,扣量分2分。要求全体教师参加的集会、外出活动缺勤扣款15元,扣量化分2分;请假、迟到、早退、中途离场扣款5元,扣量化分1分。升旗礼缺一次扣量化分2分,迟到扣量化分1分。

  12、班主任上午、下午、晚上上岗,班会课、班主任会议、班主任外出活动的`考勤由马启良书记负责。上午、下午、晚上,缺岗一次扣款10元,扣班导量化分4分;请假一次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班主任会议、外出集体活动缺勤的扣款10元,扣班导量化分2分;迟到、早退、中途离场扣款3元,扣班导量化分1分。班会课和劳动课的出勤按老师上课考勤办法执行,扣款扣分死入教师量化评比。班主任的单列出勤扣分不列入教师工作量化评比,只列入班和任岗位量化评比。

  13、班级劳动课,文彬主任负责考勤。劳动课缺勤、请假、迟到、早退、走离参照教师出勤处理办法。

  14、值日老师由值日领导负责考勤。每天作2节课计,缺勤请假按教师上课考勤办法处理。工作岗(早操、早上校门、早读、午休、中午校门、晚修、晚休;后勤的早饭、午饭、冲凉、洗衣)每缺一岗扣5元,扣量化分2分,请假一岗、早退、离岗一次扣3元,扣量化分1分。后勤每缺一岗扣8元,扣量化分2分,每请假一岗扣4元,扣量化分1分,迟到、早退、离岗一次扣4元,扣量化分1分。有急事叫老师、职工顶岗的需先报值日领导。

  15、行政会议和行政领导出勤由马启良主任负责。行政领导上下午实行值班签到签到制。缺勤半天扣款20元,请假半天扣款10元,迟到、早退、离岗扣款10元。行政会议缺勤一次扣款30元;请假一次扣款20元;迟到扣款10元。行政领导请假由叶发祥校长批准,并报马启良主任备存。

  16、保安员的考勤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由马启良主任负责。按合同要求规定执行,纳入后勤职工的工作量化评比。

  17、所有负责考勤的行政领导将本周相关领导老师和职工的出勤情况累总,于下一周一上午每二节课前教导处全面记录,并将出勤统计记录表在各教师办公室张贴,老师和职工在星期一当天核对清楚。

  18、教职工考勤列入工作量化考评,量化分为80分,不倒扣分。

  19、每月教职工全勤(无迟到、早退、走离、请假、缺勤)的得奖金15元。

  教职工考勤制度 3

  一、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幼儿园各部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园,不无故缺席。

  二、上班时间内如因公事离开幼儿园,须告知园领导,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离开幼儿园期间的工作任务,原则上自己完成。

  1.在教师带班的时间里,不得离开幼儿园。

  2.在班级缺人的情况下,不得离开幼儿园。

  3.事先知道离园外出活动的`,应在前一天调配好班级工作,换好班次,保证班级工作不受影响。

  4.事先不知的,应尽可能协调换班,采用事后调换的方法弥补。

  5.后勤人员因公外出的,要将必须处理的工作转交落实到人,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6.因公活动时间在上班时间以后的,教工必须先到岗,再活动。

  三、教工因私事离开幼儿园,须得到园领导的批准,按相应的方法处理。

  1.鼓励教工利用不带班和工作相对空闲的时间看病,善于根据医院上班时间和幼儿园上班时间差看病。教工每月看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按激励机制中补休或健康奖的相关规定处理。

  2.教工家庭有急事需要处理的,可以使用补休。

  3.教工的子女在幼儿园至高中上学期间,每学期有2小时的家长会时间。

  4.教工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及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教职工考勤制度 4

  为加强教职员工的管理,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教职员工上班考勤制度。

  1、全校教职员工均实行集体办公制度,每个在岗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工作岗位或办公地点上班,严明办公纪律,确保办公时间和办公质量。

  2、凡任课教师必须坚持“三、二、一”的办公时间。上午统一办公时间为8点至11点,下午统一办公时间为2点半至4点半(夏季为3点至5点),晚上统一办公时间为7点至8点。凡在统一办公时间内,除上课和下班辅导的教师外,其余教师均得在指定地点办公。

  3、凡行政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均实行8小时工作制,原则上执行机关作息时间,晚上按各科、室、组的安排实行轮流值班制,值班时间算当天工作时间。

  4、教职工的上班考勤由各科、室、组负责逐日登记,做到一周一小结,一月一总结,并与学校出勤奖和岗位津贴挂钩。

  5、凡因病、因事请假不能上班的`教职员工,按学校的《出勤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未办手续或手续不齐全者,作旷工处理。

  教职工考勤制度 5

  一、对请假的要求:

  1、教职工因有事离岗,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因事情紧急不能及时请假的,到校后必须及时补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2、请假须填写请假条,一式三份,一份处室备案,一份交值周干事,一份交本周签到领导(备于签到册上)。

  3、请假一节视为半天,两节视为一天(按天请假的不再折算)。

  4、教职工请假,必须对自己担任的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取得相应处室领导的同意后,报相应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假期结束后,要到签到领导处办理销假手续,不办理销假手续视为旷工。

  6、会议请假指:学校集体性大会和各组、处室组织召开的.常规会议请假。

  7、请假三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会议假由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学人员请假须教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辅、工勤人员请假须由总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

  8、考勤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汇总,每学期一总结。

  二、请假处理办法:

  1、丧假(指直系亲属):父辈为一周,祖辈为三天,同辈为两天。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2、婚假为一周,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3、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正常假为90天,大龄为100天。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4、病假(指有市医院及以上住院手续的),病假5天(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15元。病假5天以上一个月(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10元。病假在一个月以上,按照文件执行。

  5、事假(含会议假):每天扣罚津贴20元,每节扣罚津贴10元。

  6、签到假:一月内有二次请假扣罚1元。

  7、大型集会或大型活动假:请假每次扣罚10元,劳动请假每天扣罚50元。

  8、因公负伤请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三、旷工的处理办法:

  1、旷工一天扣罚个人月工资总额的22分之1,旷工一节按半天计算扣罚。

  2、旷会一次或自习旷辅一次扣罚10元。教师安排值班缺岗一次扣罚8元。

  3、大型集会或大型活动旷工每次扣罚20元,劳动旷工每次扣罚80元。

  4、会议迟到每次扣2元、早退每次扣罚5元,签到缺签每次扣罚1元。

  5、当日查岗每次查出一次不在本岗上的扣罚5元。查堂不在岗按旷工处理,上课迟到或离岗一次扣罚10—15元。

  6、升旗检查不在扣罚2元。一月内有5次不参加大课间活动扣罚5元。(请假不计)

  7、年度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内旷工累计超过5天(含)以上等按照市劳动人事部门和教育局文件规定执行。

  教职工考勤制度 6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手续与批准权限

  1. 教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有事有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必须书写请假条,申述理由及需假节数,经有关领导签字后批准生效,非特殊情况不允许代为请假或补办请假手续。

  2. 教师(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教务主任审批;2―3天由分管校长审批;4―10天本人申请,校长审批,10天以上者,由本人写出请假申请,县教育局分管局长审核批准。

  3. 干部请假:年级主任,处室干部必须到分管领导处办理请假手续(兼课干部请假应到教务处备案)。副校长请假由校长批准。

  4. 教职工请假前,必须安排好本人所承担的课程,自习等工作任务,不得延误工作。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需续假的',按上述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旷课论处。

  5.因公出差,开会,学习,进修,需事先到教务处登记备案。

  二、请假类别和期限

  1. 事假

  (1)教职工有事可以请事假,每学期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者,工资照发,但需按照事假标准扣分。

  (2)每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0天者,每超一天扣除绩效工资的50元,扣完为止。按照事假标准扣分。

  (3)连续事假超过半个月,累计超过一个月者,当年考核不得定为优秀、良好。连续事假两个月,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当年考核不得晋级。

  2. 病假

  (1)请假一个月以内,必须凭相关医学证明进行审批。一个月以上,必须凭县级以上医院医学证明,并附相关病历原件、复印件进行审批。

  (2)连续请假三个月以上者,返校时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教育局逐级批准后方可正常上班。

  (3)全年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年终考核不得为优秀、良好。

  (4)因病不能按时正常上班超过三个月者,当年考核不得晋级。

  (5)因亲属(父母,配偶,孩子)看病,本人请假,按事假标准减半扣分。

  (6)一般病症,不能上课(住院除外),每天扣款20元,每月600元,并按事假扣分。

  3. 产假

  产假90天(含寒暑假,公休假日)。

  4. 婚假

  教职工本人结婚可以请婚假7天(含公休假日)。

  5. 丧假

  教职工的父母(包括岳丈、公婆)、配偶死亡,可休假5―7天(含公休假日),需到外地料理丧事者,可根据实际情况续假,工资照发。

  6. 假期计算

  病假、产假、婚假、丧假、事假均包括公休假日。

  三、考勤处理

  1. 办公,上课:学校规定办公时间,私自离开办公地点或课堂岗位,均按旷工(旷课)处理。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旷课)处理:

  (1)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岗者;

  (2)私自雇人顶岗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者;

  (3)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得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4)请假人所述理由经查与事实不符者;

  (5)任课教师擅自停课者;或工作安排不到位者。

  (6)学校安排的工作日无故不到者,或有工作不做者。

  2. 年级会,教研会,升旗,班主任会,教职工会,学校集体活动,因事请假者,按请会假处理。

  3. 旷工(旷课)处理

  (1)旷工(旷课)期间不发工资、津贴,由学校财务部门如数扣除,专户管理,专款使用,用于学校聘请教师的课时费和工作奖励,对旷工(旷课)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缓聘或落聘。

  (2)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15天或每学期累计超过15天者,由学校核定后报教育局,由教育局进行处理,并予以落聘。

  教职工迟到、早退一次扣绩效工资10元,另行扣分处理;旷工,旷会,旷课,旷活动一次扣绩效工资40元,另行扣分处理。

  4.考勤记分:20分

  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未签到每次扣0.5分,事假每节扣0.3分(每天按6节计算),会假每次扣0.5分,旷工,旷会,旷课,旷集体活动每次扣2分,总分扣完为止。

  5.办公时间:

  领导:早0.5小时,上午3.5节,下午3.5节。

  教师:上午3节,下午3节,集市上午前两节。

  职工:上午3.5节,下午3.5节,集市上午前两节。

  教职工考勤制度 7

  一、考勤基本要求

  1、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实行坐班制,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2、值周校长将签到表每天交学校办公室王海澎处,每周统计一次。学校考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3、教师请假半天以内(含上班时间中间外出)需经处室负责人同意并同时在处室考勤单、学校办公室外出登记表上如实登记(注明外出及返回时间、批准人)。

  4、教师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要写请假条,按审批权限批准后,交本处室负责人存档,回校及时向批准人销假,同时销假条交处室负责人备查。请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特殊原因返校当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计算。

  二、各类缺勤的界定

  凡因各种原因缺勤,均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认定,否则按旷工计算。

  1、请假:有病不能坚持工作,经医院证明可请病假。

  2、事假:有必须处理的事情(服从先公后私的.原则),却需离岗时可请事假。

  3、婚假:年满25周岁的男教职工或年满23周岁零三个月的女教职工7天(含周休息日)婚假为公假。婚假提倡在寒假或暑假办。在学期前一个月和学期后的一个月一般不予批准婚假。

  4、丧假: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时,给3天公假,祖父母死亡时给1天公假。

  5、产假:女教职工法定公假为5个月(寒暑假在内)。产假15天可执行公假(以医院开据的证明为准)。产假期满仍在家育婴者或保胎者发基础工资,流产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6、工伤假:因工伤为公假,经医院证明确需休息者凭证明条请工伤假。

  7、婴儿哺乳期时间:一周岁以内婴儿每半天一小时作为公假。由本人申请固定时间,经处室负责人同意后交办公室存档备查,超出哺乳时间按事假累计计算。

  8、因工外出按正常上班对待。

  三、请假手续及审批权限:

  教职工请假半天由所在处室负责人批准,半天以上至一天由分管校长批准,超过一天由校长批准,中层干部向分管校长请假,副校长向校长请假,校长请假或因工外出两天以上需向局领导请假。

  四、规定标准:

  1、旷工半天扣50元。旷课一节按旷工半天处理。病事假每天扣20元。同时,月累计请假6天以上的,不享受当月工作量工资。

  2、上班迟到(晚到20分钟以内为迟到,月统计1次不计),早退每次扣10元。

  3、学校会议或活动(含例会、升旗)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请假每次扣20元,旷会按旷工半天处理(有病事假不再累计)。

  4、非公事外出累计外出时间并按事假折算处理。凡与记录时间不符或未作记录者,按旷工计算。

  5、任课教师上课迟到5分钟按旷课一节处理。

  6、请假尚未批准即离校者或逾期不归并未经续假的,双倍计算。

  7、教职工在开学初、放假前两周请假的,双倍计算。

  8、处室负责人没有严格按照考勤制度执行的,发现每次扣20元。

  本制度由办公室牵头,与有关负责人员落实。

  教职工考勤制度 8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保证我校教育教学及各项工作有效而高效地运转,根据上级组织人事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坐班要求:

  1、教职工实行全员全日坐班制,上下班时间按学校作息时间表执行。

  2、有早读的科任教师按时到位,早、午第一节没课的教师、中、下午最后一节没课的教师可以比作息时间晚到、早走30分钟。上班期间要离开岗位者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去向。未经请假不来学校工作者,按旷工处理。

  3、班主任和级组长,早读、课间操必须到场。

  4、眼保健操由前一节上课的教师组织、督查,待学生顺利作完操后教师才可下课(包括转移教室上课的班级,只体育课除外)。

  5、各处室行政人员上班期间因事外出,必须向校长办公室讲明去向,并安排好值班人员。

  二、升旗要求:

  1、学校举行集体升旗仪式时(除特殊情况外),每位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教师整队由校办公室主任负责,如因学校公事外出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向校长办公室请假。

  2、升旗时,主动按规定位置列队,衣着整洁大方,佩戴好校徽,听从指挥口令。班主任站立本班学生前,由级组长负责班主任的考勤。

  3、升旗工作由政教处全面负责,学生整队由体育科组长安排人员负责。升旗手、护旗手、负责广播人员必须按时到位。

  4、升旗仪式后,年级组长向办公室汇报班主任出勤情况。

  5、参加升旗仪式时,所有人员必须肃静,奏国歌、升国旗时肃立,行注目礼;唱国歌、校歌,要求态度庄重,声音嘹亮。

  三、开会和学习要求:

  1、开会包括教职工必须参加的全校教职工大会、处室会议、级组和教研组会议等;学习包括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教职工必须参加规定的会议和学习。

  2、教职工参加学校会议时,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阅读书报和闲聊;不得在会场批改作业、试卷等。参加全校教职工大会时按座位表就坐,由办公室负责考勤,不按座位表就坐而造成考勤失误的,由其本人负责。

  3、各部门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期间,教职工不得做与本次学习无关的'事情,部门负责人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4、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全校教职工大会者,必须事先向校长请假。

  四、请假要求: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工作的,都必须办理正式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才能休假。因特殊情况当事人未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者,应委托他人代办请假手续,经批准方为有效,并要求当事人在返校工作的第一天确认请假手续。凡未办理手续且未得到批准而不到校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请假的审批权限

  (1)半天由年级组长审批(不影响当天工作,每月不超过三次)。

  (2)一天由年级组长签署意见后由主管主任审批。

  (3)两天由年级组长、主管主任签署意见后,副校长审批。

  (4)三天或以上由年级组长、主管主任、主管副校长签署意见后,校长审批。

  (5)非教学人员请假由主管主任及校长审批。

  (6)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

  (7)中层干部或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办公事必须事先向校长报告。

  (8)不得越级请假,未授权审批的行政领导不能批假。未经批准,教师私下调课而实际享受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以上请假,凡未到校长办公室办理手续,均视为未得到批准。教师未经主管主任或校长批准私下调课而实际享受休假者,按旷工处理。请假期间教师的班主任工作由德育处安排顶代,上课由教务处安排顶代,教辅、后勤人员由主管主任安排顶代。

  3、请假的程序

  先到校长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请假单,然后由有关人员审批签字,最后将请假单交至校长办公室备存。请假期满回校上班,应办理销假手续,三天以内假期应口头向上级有关审批人销假;三天以上假期应到办公室书面销假手续。凡未能及时销假而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的,由请假人负责。

  4、请假的种类和规定

  (1)公假

  凡因公必须请假者,凭有关书面材料办理手续。

  (2)事假

  凡因事必须由教职工本人处理而不能返校工作的,应请事假。

  (3)病假

  凡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需离岗医疗半天以上者,必须凭指定的医院(急诊例外)诊断证明,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凡因慢性病不能坚持满工作量者,需凭指定医疗诊断证明,经校长批准作半休处理,可适当减轻工作负担或不坐班,但必须参加集体备课、教研活动、政治学习、集会等校内集体活动。

  病假须凭对口医院看病病历和病情诊断书向负责人申请,经允许后方可病休。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应取消已批准的假期,按旷工论处,并视情节轻重对请假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

  病假期间,应在指定医院或家里休养。如需离开深圳诊治和休养者,除在医保局办理有关手续外,还须征得学校同意。

  连续请病假者应按期交验指定保险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办理续假手续,不得一次请假长期休养。

  (4)产假

  正常生育的女教工享受产假90天,难产增加30天,已办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5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已婚职工,24周岁生第一胎的为晚育)。生育多胞胎的,每生育一个婴儿,还可增加产假15天。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30天产假;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生育看护假

  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职工,可在配偶产假期间给男方10天看护假,工资照发。

  (6)婚假

  教职工婚事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如果不能安排在寒暑假进行的,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只批不超过三天的假期,未用完的假期学校给予奖励。

  (7)丧假

  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去世,给假5天;岳父母或公婆去世,经批准可给假5天。如假期已满,需继续请假者,一般按事假处理。

  (8)到国外及港、澳、台探望父母、配偶或其他亲属者,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批示意见处理。

  以上各假,除产假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在计算假期时,应将假期间的公休及法定节假日包括在内。

  五、考勤

  1.实行考勤负责人制度。级组长、教研组长、处室主任和功能室组长负责本部门的每日考勤。每月3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交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不定期的抽查、巡查,负责汇总和统计。分工如下;

  (1)升旗、教职工大会、行政例会、大型活动:由办公室负责考勤。

  (2)坐班:年级由级组长负责,处室由主任负责或由功能室组长负责,音美教研组、体育教研组由教研组长进行考勤。

  (3)上课:由教学处负责。

  (4)级组活动:由级组长负责。

  (5)教研组活动:由教研组长负责。

  (6)班主任、级组长和班主任会议:由政教处负责。

  (7)活动课、校本课、教研组长会议:由教学处负责。

  2.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考勤工作要认真负责,按时将考勤表填好交办公室。

  六、缺勤的处理

  1.旷工者按天扣发其当日岗位津贴工资,1个月内旷工每累计一天,扣发其当月岗位津贴的三分之一;超过3天的,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工资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无故不上班超过三个月者,报上级主管部门,作自动离职处理;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者;

  (2)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待批准,擅自不到校者;

  (3)本人申请调动,在申请或办理有关手续期间,未经允许不上班者;

  (4)工作不服从分配,第二天不上岗者。

  3.在病、事假期间,若从事其它职业,经教育无效,停发本人的全部工资;

  4.一个月内病假累计十天以内,其当月岗位津贴不予扣发;超过十天的,按其当月超过的天数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二十天及以上的,当月岗位津贴全部扣发(住院治疗期间除外)。一学期内病假累计超过60天者,工资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5.升旗:每缺1次扣10元,除因学校公事、事病假期间或校车延误不能参加升旗仪式外,其余任何情形不参加升旗仪式,均按升旗缺席处理(每学期无故缺席2次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6.教研组、级组活动:每缺1次扣10元。

  7.班主任到岗、班主任和级组长会议:每缺1次扣10元。

  8.教职工大会:每缺1次扣10元。

  9.开会、学习、坐班迟到或早退,每次扣5元。

  以上各项处罚,根据违反的项目累加计算。

  本规定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教职工考勤制度 9

  一、全校教职工均应坚守岗位,努力工作,不能擅自离岗,因病或因事需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安排好工作方可休假。

  二、假期的种类:

  1、事假:教职工确有须本人处理的事,可请事假,但必须要说明理由,办理事假手续,同意后方可休假,不在校须请假必须提前打招呼,回来后要立即销假,凡有事没到有没提前打招呼按旷职算。

  2、病假:因病不能坚持工作或因病需要到医院治疗,可请病假。一天(含1天)以上者,须有医院休假证明。

  3、婚、丧、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如需要延期要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或打招呼,按事假处理。

  4、公假:要有区有关部门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三、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1、凡请假者都必须填写请假条,来不及填写的假后必须补填。

  2、请假在一天以内的由教导处批准,1天以上由校长批准,长期休假报教委备案。

  四、迟到、早退

  超过上班时间20分钟以内到岗为迟到,超过20分钟除按迟到算并记假,迟到到校后必须向当日行政值勤人员报到,迟到3次算1天事假。

  中途或未到下班时间不请假擅自离校为早退,早退按旷职处。

  五、旷职

  凡不请假或请假未准离校和请假逾期不归又不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职计算,对旷职除批评教育外,扣除当月奖金、年终奖金,年终不予评优、评职、晋级,并扣发旷职期间的`工资。

  六、签到

  学校实行上岗签到制,全体教职工上岗必须签到,签到后再各自完成任务和工作,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签到可提前说明理由,同意后方可以不签,但每月不得超过3次。

  七、考勤扣款标准及扣款说明

  1、迟到每次扣3元,不签到每次扣2元。

  2、扣款标准:半天扣5元,1天扣10元,超过半天按1天计算,超过1天按1.5天计算。

  3、每月请假3次累计不足一天不误课记假不扣款,超过3次,按1天以上累计计算。

  4、病、事假超过3天除按每天扣款外,还按天(每月22个工作日)扣除“奖”字奖。

  5、学期累计事假超过7天按日扣发工资(按超过的天数扣除)、

  6、每学期请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不参加学期考评。

  教职工考勤制度 10

  一、请假规定

  1.凡教职工请病、产、婚、丧、事假,一律由本人书面申请。因病住院,须持医院证明。

  2、经学校批准的函授学习和脱产进修视为公假,也按规定填写请假条。

  3、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按上级文件执行。

  二、请假手续

  1、教职工请假须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请假条由主管部门提供。1天以内由主管部门批准,1天以上由校长室批准,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批准。请假条由相关领导签字后交教务处存档,课务由教务处安排。

  2、所有请假人员,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可用电话通知或委托别人请假,然后仍应补办请假手续。

  三、考勤奖励

  1、设立全勤奖,奖金数额50元/月。考勤奖励每月兑现一次。

  2、病假每天扣5元。累计超过30天以上,按“病假累计天数×年终奖(或全年绩效工资总额)/360天”扣除。超过6个月作长病休处理。

  3、事假每天扣10元。累计超过30天扣全年年终奖(或全年绩效工资总额)。

  4、旷课扣30元/节,另扣当月全勤奖。

  5、教职工大会、业务学习以及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缺席作半天事假处理。各种会议分别由校长室或主管部门考勤,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由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考勤。

  6、无正当理由,上下班迟到(日常考勤次数)超过8次(含)以上的,扣25元/月;超过15次(含)以上的,扣50元/月。

  7、无特殊情况,半天不到校的按事假半天处理。

  四、说明

  1、病假结束,请假教职工应持有效证明(病历卡、发票)到主管部门销假。无有效证明,算作事假。

  2、病假、事假:周六、周日不计算(教育局规定须上班日除外)。

  3、教师上班纪律为年度考核主要参考之一。

  4、本制度每学年修订一次。

  5、本制度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教职工考勤制度 11

  为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进行,规范教职工的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请假制度

  (一)请假的种类及规定:

  1、事假。凡因事必须由教职工本人处理者,可以请事假,原则上每月请事假不得超过2天,每学期不得超过7天。

  2、病假。凡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离岗1天以上者,必须凭医院(急诊除外)诊断证明,按教职工请假批准的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急诊除外)。

  3、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7天。

  4、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请假3天;教职工的'旁系亲属(兄弟、姐妹、叔、伯、舅、姑、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请假1天,超过此标准按事假计算。

  (二)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1、中层干部请假1天以内,由副校长批准,1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教职工请假半天由所属处室、年级负责人批准,请假2天以内由副校长批准, 2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2、凡需请假者,应将本人的有关证明及假条,按批准权限审批,经批准交教务处备查并办理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校休假。

  3、因病、因事确需延长请假时间,应在原请假期满前,办理续假手续,因病续假时,需同时交医院的诊断证明。

  (三)假期待遇:

  凡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者,假期的待遇按如下规定执行:

  1、婚假、丧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不扣发基本工资和全勤奖。

  2、事假1天以上,每天扣发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3、病假1天以上,每天扣发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四)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或擅自离校者;

  2、本人已提出请假,但未得到批准,不到校或擅自离校者;

  3、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者;

  4、无故旷课者(无故旷课一节视旷工半天,如此类推);

  5、收假日无故未按时返校上班者;

  6、旷工处理:教职工旷工者,按旷工实际天数扣发其基本工资,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旷工三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二、坐班规定与考勤制度

  (一)坐班规定:

  1、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坐班时间:上午四节课、下午三节课。

  2、上班时间因看病、因事外出要向年级组长或当天值勤行政领导请假,回来时向相关领导销假。

  3、上课时间不能迟到,不能擅自离开课堂或与他人谈话、打电话。

  4、凡是因病、因事、因公需要换课的老师必须事先向教务处报告,征得同意并开调课通知单后方可与有关老师换课。不允许私自调课,自觉维护课程表的严肃性。

  5、教职工坐班时,应认真备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保持办公室的肃静,上班时间不得闲聊,不得串办公室或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备课,不得在办公室娱乐以及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6、凡查出未按时坐班的教职工,视为旷工半天处理,扣发当天基本工资的一半,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凡上班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二)考勤办法及要求:

  1、教职工实行签到考勤制和随机抽查制,签到时间:上午、下午预备钟后10分钟以内。

  2、考勤表由教务处按上午、下午分别发放到政教处办公室进行签到,教职工上班时每人在名单上签名,不得代签,发现代签与被代签者,双方每次扣发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3、校领导或委派教务处干事对教职工坐班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未坐班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扣发当日基本工资的一半,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三、注意事项

  1、每月出全勤者学期末按50元/月发放全勤奖;每学期出全勤者学期末按300元/学期发放全勤奖。

  2、学校原则上要求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执行上班签到制度。因哺乳、接送小孩等原因不能按时坐班的可提交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灵活坐班。其中孕期、哺乳期(孩子周岁以内)女教师每天有一小时机动时间;需接送孩子(小学以下)上学的教职工每天可请假一小时;其他原因不能坐班的教职工须提交申请,说明理由,经学校批准后,在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参加学校各类活动、完成学校交办临时工作的前提下正常上班,可不受签到限制。以上情况均不扣发基本工资,但不享受当月全勤奖,不享受绩效评估中的加分因素。

  3、所有病事假、坐班签到情况都与年终考核、绩效评估挂钩。

  4、所有因公出差不扣发全勤奖。

  5、其他特殊情况,由行政会讨论决定。

  教职工考勤制度 12

  为加强学校教职工考勤工作,经研究,特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校办公室于每学期开学前打印各处(室)、年级、教研组人员“活动签到单”,学校各处(室)、年级、教研组开展活动(会议),均应实行签到;活动(会议)结束时,由组织者将“签到单”交校办公室;校办公室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存档。

  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可采取提前一天公示的办法,不必通知至教职工个人,教职工应按要求准时参加。

  三、全体教职工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每周一上午的升旗仪式和定期举行的.政治学习,由办公室负责考勤。

  四、学校各处(室)作息时间均应与学生作息时间同步,学校应安排中层以上干部每天轮流值班。

  五、教职工因公因私无法参加学校活动或上班(课),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教学人员请假手续程序:个人书面报告—教务处主任同意—分管校长审批—办公室存档;班主任教师办理请假手续,还须经思教处批准。行政人员办理请假手续,经处(室)主任同意后,报分管校长审批,办公室存档。因突发事件不能提前书面请假的,应提前电话请假,并在事后补办手续,报办公室存档。

  六、行政人员实行坐班制,上班时期离校须经处(室)主任同意,以明确去向,便于联系。学校将不定期对行政人员坐班情况进行抽查,如一月内发现有三次无原因不在岗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七、教学人员必须在课前一分钟到达教室,上课铃声响后,未到岗者,则视为迟到;眼保健操当堂的任课教师未在教室内组织学生做操,则视为早退。

  八、教职工旷工(课)、缺席(课)、迟到、早退等处罚等,按学校有关条款执行。

  九、学校教职工考勤工作由办公室总负责。

  教职工考勤制度 13

  为了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制度,使各项工作得以正常开展,遵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订以下考勤细则:

  一、常规要求细则

  1、对行政人员和教学人员的要求

  (1)行政人员(含后勤、保卫科等工作人员)

  准时上下班,认真签到。按本处(室)工作安排去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开会、公事等外出应加以备注说明。

  (2)教学人员

  按学校工作分工、课时、课程安排完成自己的教育、教学任务。不迟到、早退、缺勤和随意调课。班主任按时下班级。

  2、对参加会议、教育教学活动的要求

  全体教职工都要按学校、科室、年级段的要求参加有关会议和各项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3、对值日工作的'要求

  认真做好从学生起床至就寝整个时间段值勤工作,做好值日记录工作。

  4、对晚自修坐班要求

  不迟到、中途离岗、早退。有特殊情况应事先与他人调班或让他人代班,不得缺班。

  二、考勤登记

  1、行政人员(含后勤、保卫科等工作人员)的考勤以签到为准。

  2、值日人员考勤以签到和值日工作记录为准。

  3、教学人员、晚自修坐班人员考勤由学生登记,教务处、值日教师辅助登记。

  4、科室、教研组、年级段会议由科室主任、教研组长、年级段长登记。

  5、行政会议、全体教职工会议由会议记录员登记。

  三、请假制度

  凡因事、病等特殊情况要求请假者(事假要有充足理由,病假要有医院证明),按《泰顺县中小学教职工请假办法》办理。

  四、全勤奖制度

  全勤情况作为评选先进、评定职务、年度考核和计发奖金等项工作的依据之一。

  1、每位教职员工整月满勤者,发足该月的全勤奖金。

  2、行政人员(含后勤人员、保卫科等工作人员)上下班一天分上午、下午两个时间段,迟到、早退每一次少发全勤奖金5元;旷班每一时间段少发全勤奖15元。

  3、值日分上午、下午、晚上三个时间段,每旷一个时间段少发全勤奖20元;晨读、起床、早读、课间操、眼保健操、晚自修1、晚自修2等七个单位时间,每少完成一个单位时间工作少发全勤奖5元(与旷时间段不重复少发全勤奖)。

  4、学校、科室、年级段、教研组等组织的会议、活动每迟到、早退一次少发全勤奖5元;每请事假一次少发全勤奖10元;每无故不参加一次少发全勤奖30元。

  5、上课每迟到、早退一次少发全勤奖5元;每请事假一节少发全勤奖10元;擅自调课一节,双方各少发全勤奖10元;每旷课一节少发全勤奖30元。

  6、晚自修坐班每迟到、中途离岗、早退一次不扣坐班费但少发全勤奖5元;每无人坐班一节扣发一节坐班费且少发全勤奖20元。

  7、请病假少发奖金参照请事假减半处理。请假一天按两节课计算。

  8、临时人员少发奖金参照正式教职工减半处理。

  教职工考勤制度 14

  为进一步强化教职工队伍管理,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使我校的考勤工作制度化,从而尽量使全体教职工努力做到无事不请假,有事少请假,人人争着出满勤,用充足的工作时间保证干好本职工作,培养教师的吃苦耐劳和敬业奉献精神,同时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一、在班时间

  1、签到。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教职工全部签到,每天两签,缺签一次扣5元。

  2、早读课、辅导课有关老师严格按教务处安排的辅导表按时下班辅导,缺一次扣25元。

  3、上午在班时间为签到至第三节课下。下午在班时间为签到至第三节课下。

  4、晚办公时间,提倡所有教学人员在办公室办公到第一节晚自习下,中途定时不定时查岗,周前会公布检查结果。晚下班的有关老师严格按教务处安排的辅导表按时下班,缺一节课扣25元。

  5、正常上课(上午1-4节,下午1-3节)时间,缺一节课扣50元,迟到、早退一次扣25元。下午第四节辅导课、晚自习缺一节课扣25元。如课重复,需及时向教务处反映,不反映出现空堂,按缺课处理。

  6、因事、因病请假,调课出现空堂,每节课扣请假人25元。

  二、请假手续

  1、教师因事、因病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教师请假在一天内的,可向值周领导请假;一天以上的,必须向校长请假;领导班成员外出,必须向校长请假。每次请假都必须有书面假条以备案存档,回来后必须及时销假。

  2、因公出差事先必须到校长办公室登记。所有因事、因病、因公出差,都必须自己调整好课务(包括各类辅导课),并填好《调课申请单》交教务处备查。

  3、病事假的在一个月以内的,课职务一律自行调整。调整到位的,学校不予追究。如自己不能调整到位的',由学校统筹安排。因别人承担额外课务而产生的课时补助,全部由请假人承担(每月不少于600元),且要扣除病事假期间的活工资部分。

  4、病假超过一个月的,应出具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证明和药费收据,经学校派人核查属实后报县局批准,同时扣除请假期内的活工资部分。课职务原则上仍由请假人自行安排,若自己无法安排而由学校统筹安排的,除扣除请假期内的活工资部分外,产生的课时补助全部由请假人承担。其它工资发放按《滨海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职工管理的暂行规定》71条中第8条执行。对众人皆知的病情和其它特别重症病人,届时将由校务会根据实际情况会办研究,酌情处理,目的是防止无病请假和小病大养。

  5、每月事假在3天内(含3天)不扣款;第4-6天内,每天扣款15元;超过6天的扣除当月活工资全部。

  6、事假不包括双休日和法定假日,其他假期(含病假)均包括双休日、法定假日和寒暑假。

  三、集队集会

  1、按时参加学校或部门组织的各类集队集会,旷会一次扣款20元。(事假扣10元、病假扣5元,长期病事假不重复扣。)

  2、周六(或周日)校本培训、寒暑假集中学习,旷会一次扣60元(请假扣30元,请假迟到、早退扣15元。不请假迟到、早退扣30元。长期病事假不重复扣,重病等特殊情况届时由校务会会办研究,酌情处理。)

  四、汇总与奖罚

  考勤实行每周一小结,在周前会上公布,每月一总结,并及时公布兑现。月满勤,奖20元。

  病、事假每学期累计15天以上(含15天),会议每学期请病、事假累计5次以上(含5次),不参加评优、表彰和职称晋级。

  本细则解释权归校长室,调整权属校务会。

  教职工考勤制度 15

  为配合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进一步抓好教职工队伍建设,规范制度,创造一个既严肃认真又和谐有效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病假:考勤奖按20元/天扣除。

  二、事假:考勤奖按40元/天扣除。

  三、产假:在规定假期内,考勤奖按20元/天扣除。

  四、婚假、护理假、丧假:在规定假期内,考勤奖按20元/天扣除,扣完为止;超过规定假期的,按事假处理。

  五、旷工:旷工半天及以上扣除当月考勤奖,其它按有关规定扣罚。

  六、教职工参加各类进修,不影响上课的,不扣考勤奖;不能正常上课或上班的,按病假处理,课时津贴按实扣除。

  七、学校同意的公出,不影响考勤。

  八、严格学校请假制度,请假半天及以上向校长请假,并在办公室、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中途外出实行登记制;当月中途因私外出(2小时以内)5次按事假半天处理,依次类推;若中途外出未办理登记手续,经查实,按旷工半天处理。

  九、教工政治学习、升国旗仪式和其他重大集会或外出活动,未请假缺席的,考勤奖按20元/次扣除,无故迟到或早退的.,按10元/次扣除。

  十、上班迟到或早退的,按5元/次扣除。

  十一、未尽事宜由校长室酌情处理。

  教职工考勤制度 16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使教职工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学校所有教职工。

  二、考勤办法

  全校教职工按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关于实行指纹考勤机考勤的通知》具体要求进行考勤。对于全年满勤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三、违纪界定:

  教职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等。

  迟到、早退:未按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到达工作岗位,15分钟以内为迟到,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视为早退;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3小时以内,不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视为旷工1天。

  旷工:未经同意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视为旷工。旷工3次记警告处分一次,警告处分两次及以上按"锡人综[2004]41号"文件精神处理直至解除聘用合同。旷工1天,扣除当月考勤奖。

  在工作时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脱岗。脱岗15分钟以上,3小时以内,视为旷工半天;脱岗3小时以上,视为旷工1天。脱岗1次,按本人基本工资的1/22扣除。脱岗:

  四、假期规定

  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年休假、婚丧假、产假等。

  1、病假:教职工病假必须有市级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每月病假1天不扣,累计2天及以上的,每天按本人基本工资的1/22扣除。

  2、事假:教职工因私事需利用工作时间处理的应从严控制,视不同情况给予一定时间的事假。事假1天,按本人基本工资的1/22扣除。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原则上当年未休公休假的应先请公休假,再请事假。

  3、年休假:

  (1)工作年限满一年不满十年,每年休假五天;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每年休假十天;工作年限满二十年以上的,每年休假十五天。休假中遇公休节假日时,可顺延;

  (2)年休假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再由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

  (3)实行寒暑假的人员,不实行年休假制度;

  (4)当年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不再安排年休假;

  (5)享受探亲假的当年,不再安排休假。

  4、产假及其他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程序和手续

  1、教职工需用假期,必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无故超假或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2、教职工请假应事先按级申请,一般不越级请假,因情况紧急未能事先请假的,需打电话口头请假,事后补办手续。

  3、教职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审批单(病假需同时出具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单),年休假天数有党群处核准。

  4、凡被批准的请假单按教职工管理权限交学校各部门备案,作为考勤依据。

  六、请假审批权限

  1、学校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由部门领导批准;1天及以上由分管领导及校长批准。

  2、学校中层干部请假由分管领导及校长批准。

  七、各种假期如国家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八、所有考勤结果在年终绩效奖励性工资中予以体现。

  九、本制度由学校党群处负责解释。

  教职工考勤制度 17

  为了适应学校各项工作的需要,加强岗位责任制,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教师的责任心与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发放好考勤津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勤细则。

  一、考勤项目

  对到校、办公、上课、教职工例会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集会或活动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到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办公制度、上课等各种,不迟到早退,不旷工旷教,有事先请假,准假后方可离校。无公务联系不串岗,不闲谈,不做私语,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它活动。

  三、考勤时间

  1、坐班时间:全镇统一制定。

  2、上课:上课铃响进教室到下课铃响。

  3、会议:各种会议的开始到结束。

  4、值日教师提前40分钟、班主任提前10分到校,放学延至学生离校。

  四、考勤办法

  1、坐班考勤实行指纹签到。

  2、每月月底由教务处将考勤情况汇总。

  五、考勤界定

  1、请假规定

  (1)教职工若在工作期间探亲,按事假处理。

  (2)教职工病假、事假三天以内,持,经校长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报请中心学校。一周以上一个月内由教体局组织人事科审批,超过一个月的由局长审批。(病假需提供镇级或以上医院证明)

  (3)丧假三天,给假范围为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凡超假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4)教职工因私事请假的,按事假处理。请假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事后请假按旷工处理。

  (5)请假必须自己安排好假期内的上课并报教务处批准

  (6)急病或重大特殊情况可例外,但返校后必须说明理由,并补办请假手续。

  (7)教职工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种会议、培训、考察和学习的'按公假处理。

  (8)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或旷课处理:

  (1)教师调课需经教导处批准,如私自调课视为旷课;

  (2)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上班工作者;

  (3)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得到批准,擅自不到校者;

  (4)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到职者;

  (5)工作不服从分配,虽然到校但没有履行具体工作职责者。

  (6)迟到、早退,不说明事由,2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7)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不参加有关活动而无正常理由,均视为旷工。

  (8)坐班时间,如果领导查班不在,视同旷课。

  六、考勤奖惩

  1、每月满勤奖25分。

  2、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擅自离堂扣1分。

  3、教师旷课一节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指无课老师),累加计算。

  4、事假半天扣1分,1天扣2分,同时扣除课时费,类推。

  5、病假半天扣0。5分,1天扣1分,同时扣除课时费,类推(需出示镇级或以上医院证明)。

  6、代课费为课时费平均值的二倍。

  7、若有教职工弄虚作假,不按实签,一经查实则扣除全月考勤奖并予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师德扣分。

  教职工考勤制度 18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健全学校的规章制度,加强全校教职工的组织纪律性,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学校的`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制定相关内容如下。

  1、坚持坐班制,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每天早晚签到两次,上午根据第一节课的开始时间,至少提前5分钟到校,下午4点钟方可离校。

  3、工作时间不得随意中途离校,如因公出、请假等情况必须离校的老师,需在考勤附注本里注明离校日期、时间、具体事项和公出地点等,学校将严格组织不定期查岗,违者视为旷工处理。

  4、教师每周可享受两次机动。其中一次机动要求早上不得迟于9点钟到校或下午不得早于2点钟离校,否则按迟到或早退处理。另一次机动不做时间要求(但必须输入指纹机)。

  5、迟到、早退(除每周享受的两次机动外)发现1次扣1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

  6、教师会议、教研活动、校本培训等无故不到者一次扣30元,迟到一次扣10元,请假一次扣20元。

  7、如遇特殊情况,如漏签、指纹机无法输入等问题,需及时联系办公室,并记录在考勤附注本里,无法核实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8、设全勤奖。当月机动次数不超过2次的,可获得当月全勤奖200元;机动次数不超过4次的,可获得全勤奖100元;超过4次则无。

  以上条例解释权属校长室,若与上级有关文件相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教职工考勤制度 19

  一、考勤制度

  1、学校人事部门应汇同年级组长、教总二处主任,对全体教职工遵守校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情况认真进行考核,做好资料积累。考核结果归入人事或业务档案,作为岗位工资,奖励工资晋升考核等依据之一。

  2、考勤工作由各组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支持配合负责考勤的同志做好此项工作。考勤表应在组室内公布以便核实,并于当月底送交人事室。考勤应坚持实事求是,对弄虚作假者,除扣发岗位工资等外,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及必要的`处理。

  3、中层干部和班主任上午7点15分前到校,一般教职工应于上午7点45分到校,下午4点45分后下班(政治学习、会议等例外)。学校免费提供早、中餐,早餐规定于7点40分前结束,中午需要回家吃饭的教职工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可于中午11:45分后离校,下午1:00前到校。

  二、请假制度

  1、政治学习,无论因公、因私请假,必须经审准(然后告知人事干部,便于考勤统计)。

  2、工作时间一般不宜外出看病、办理私事,特殊情况报学校领导批准;班主任会议有事向政教主任请假;教研组会议有事向教导主任请假;年级组会议有事向年级组长请假;教总两处处务会议及一些重要活动,有事向教总二处主任请假;除公假外。均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或早退。对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者及病、事假缺席者,均按有规定扣除一定量的岗位工资。

  3、病假一律凭医院开出的病假单为准,并盖有医院病假公章有效。

  4、事假一天以下者,向组室负责人请假,填写事假单。因情况特殊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者,应于第二天到校后补办手续。一天以上由校长批准。事假单送人事部门备案,无故半天不到校或不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作旷工处理。

  5、婚、丧、产假等按上级有关文件处理。事先到人事室办理请假手续。

  6、升旗仪式应向人事干部请假。

  三、外出进修、开会制度

  1、必须凭书面通知、告知年级组长(便于做好考勤)。

  2、进修、开会结束后,必须回校工作。

  教职工考勤制度 20

  考勤是教职工出勤和劳动纪律的考核,加强教学管理,严格考勤制度是教职工尽职尽责完成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因此特作如下规定:

  一、对教职工的考勤工作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按照上级规定认真进行,考勤的结果要认真记录。每月考核一次,期末初评,学年末总评。

  二、教职工的探亲、产假、病假、丧假和执行计划生育条例的节育假,均按“澧溪幼儿园教工病事假条例”执行。

  三、教职工必须持医院病休证明才能按病假给予考勤。

  四、教职工请事假须向分管园长办理好请假手续后才可离园,如遇超假,必须办理续假手续,否则即按旷工处理。教职工一年内可请事假的'天数按上级规定执行。

  五、工作时间内未按规定回园报到的,按旷工处理(如返园途中因天灾、车祸等原因延误时间的,须持证明),并在教职工考勤中记载。

  六、园长负责对教师和后勤人员的考勤工作,填写考勤表,存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日后调资、晋级、评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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