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精选7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精选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的权限管理工作,明确不同权限系统用户的管理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定义
(一)管理信息系统:包含已经上线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供应链、生产制造、CRM(客户关系管理)、决策管理和后续上线的所有管理信息系统模块。
(二)权限:在管理信息系统中用户所能够执行的操作及访问数据的范围和程度。
(三)操作员:上述软件系统使用人员。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公司)、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有限公司、XXXXXXXX有限公司。
XXXX股份有限公司控、参股的其他公司,应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报XXXX质量信息部备案。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四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部门
公司的管理信息系统由质量信息部负责管理和维护,同时也是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权限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各系统内用户权限的审批、开通、监控、删除及通知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管理信息系统操作部门
除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部门外,其他使用管理信息系统的部门,均为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部门,使用人员为各岗位操作员。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2
第一章用户和密码管理
第一条对于网络设备、主机、操作系统、数据库、业务应用程序,系统用户都必须通过用户和密码认证方可访问。
第二条用户权限分为普通用户、维护用户与超级用户三个级别。普通用户为各应用系统的使用者,维护用户为各层面系统维护者,超级用户为各层面的管理员用户。
第三条具有重要权限的帐号密码设置必须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一)密码不得包含常用可以识别的名称或单词、易于猜测的字母或数字序列或者容易同用户发生联系的数据,比如自己、配偶或者子女的生日和姓名等内容。
(二)密码长度至少是六个字符,组成上必须包含大小写字母、数字、标点等不同的字符。
(三)如果数据库系统、应用系统提供了密码安全周期机制,则帐户密码必须至少每120天修改一次。
(四)同一密码不得被给定账户在一年内重复使用。
(五)如果数据库系统、应用系统提供了密码安全机制,则必须在30分钟之内连续出现5次无效的登录尝试,其账户必须锁定15分钟。在此期间,超级用户可以采用经过批准的备用验证机制重新启用账户。
(六)厂商默认密码必须在软件或硬件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修改。
(七)对于操作系统,必须禁用GUEST帐户,并将管理员帐户重命名。
第四条密码保护与备份策略:
(一)范围:网络设备、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系统、ADSL帐户拨号信息;
(二)包含项目:网络设备包括访问的IP地址、端口,所有超级用户的用户名以及密码;
服务器操作系统的IP地址、所有管理员帐户名、密码;
数据库中所有具有系统数据库管理员权限的用户的用户名和密码;
应用系统中所有超级用户的用户名以及密码;帐户的用户名以及密码。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
第五条需要全面、系统地考虑整个网络的安全控制措施,并紧密协调,一致实施,以便优化公司IT系统运营。明确规定有关网络的规划、实施、运作、更改和监控的安全技术要求,对网络安全状态进行持续监控,保存有关错误、故障和补救措施的记录。
第六条网络层次管理必须遵循以下要求:
(一)应用系统所有者相关部门必须同集团信息管理部密切合作。
(二)必须编制并保留网络连接拓扑结构。
第七条网络管理员负责生产网络、办公网络的安全管理,网络管理员必须掌握网络管理和网络安全方面的知识。
第八条网络管理员必须使用安全工具或技术进行系统间的访问控制,并根据系统的安全等级,相应的在系统的接入点部署防火墙等网络安全产品,保证网络安全。
第三章操作系统安全管理
第九条操作系统管理员由信息管理部领导指定专人担任。
第十条操作系统管理员主要责任包括:
(一)对操作系统登录帐号、权限、帐号持有人进行登记分配管理。
(二)制定并实施操作系统的备份和恢复计划。
(三)管理系统资源并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系统变更、升级计划。
(四)监控系统运行状况,发现不良侵入立即采取措施制止。
(五)每1个月检查系统漏洞,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版本升级计划,及时安装系统补丁,并记录。
(六)检查系统CPU、内存、文件系统空间的使用情况等。
(七)检查服务器端口的开放情况。
(八)每月分析系统日志和告警信息,根据分析结果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一条在信息系统正式上线前,操作系统管理员必须删除操作系统中所有测试帐号,对操作系统中无关的默认帐号进行删除或禁用。
第十二条操作系统管理员与应用系统管理员不可兼职,当操作系统管理员变化时,必须及时更换管理员口令。操作系统管理员必须创建专门的操作系统维护帐号进行日常维护。
第十三条本地或远程登录主机操作系统进行配置等操作完成后或临时离开配置终端时,必须退出操作系统。在操作系统设置上,操作系统管理员必须将操作系统帐号自动退出时间参数设置为10分钟以内。
第十四条操作系统管理员执行重要操作时,必须开启操作系统日志,对于一些系统无法自动记录的重要操作,由操作系统管理员将操作内容记录在《系统维护日志》上。
第四章数据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数据库管理员由信息管理部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指定专人担任。数据库管理员与应用系统管理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不可兼职。数据库管理员必须创建专门的服务支撑帐号进行日常服务支撑。
第十六条数据库管理员的职责:
(一)数据库用户注册管理及其相关安全管理。
(二)对数据库系统存储空间进行管理,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扩容计划。对数据库系统性能进行分析、监测,优化数据库的性能。必要时进行数据库碎片整理、重建索引等。
(三)制定并实施数据库的备份及恢复计划,根据备份计划进行数据库数据和配置备份,并检查数据库备份是否成功。
(四)监测有关数据库的告警,检查并分析数据库系统日志,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记录服务支撑日志。
(五)检查数据库对主机系统CPU、内存的占用情况。
第五章主机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主机系统管理员由信息管理部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主机系统管理员与应用系统管理员不可兼职。主机的访问权限由主机系统管理员统一管理,并为系统应用人员分配与其工作相适应的权限。
第十八条主机系统管理员必须每日检查主机机房工作环境是否满足主机的工作条件,包括不间断电源、温度、湿度、洁净程度等。若主机机房的工作条件不能满足主机的工作要求,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提出改善主机机房的要求,以保障主机设备的安全。
第十九条主机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安全措施的设置,系统用户管理和授权,制定系统安全检查规则,实施对生产系统服务器的访问控制、日志监测、系统升级,防止非法入侵。
第六章终端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各计算机终端用户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得私自调整网络参数配置。
第二十一条计算机终端设备为公司生产设备,不得私用,转让借出,除笔记本电脑外,其它设备严禁无故带出生产工作场所。
第二十二条计算机终端设备均应用于与公司办公生产相关的活动,不得安装与办公生产无关的软件和进行与办公生产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所有计算机终端设备必须统一安装网络防病毒软件,接受公司防病毒服务器的统一管理,未经网络管理员同意,不得私自在计算机中安装非公司统一规定的任何防病毒软件及个人防火墙。对于特殊专业使用的.终端设备必须安装适合的防病毒软件,符合防病毒安全管理规定。长期在外使用的计算机终端设备,必须及时升级操作系统补丁和防病毒软件。
第二十四条信息管理部采取必要的管理工具或手段,检查终端设备是否及时升级操作系统补丁、是否及时更新防病毒软件的病毒库信息。
第二十五条信息管理部定期组织检查办公用机器上是否安装或使用非办公软件及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定期检查是否访问反动、不良网站。
第二十六条各计算机终端用户负责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口令的保密,并根据密码管理的要求及时修改口令。不得将自己所拥有系统帐号转借他人使用。
第二十七条禁止在计算机终端上开放具有“写”权限的共享目录,如果确实必要,可临时开放,必须设置基于用户的共享,禁止将共享权限赋予“Everyone”,在共享使用完之后应立刻取消。在下班时将自己使用的个人计算机关机。
第二十八条禁止在个人计算机操作系统分区或卷上存放重要数据,以及以软盘、移动存储设备、红外设备或手提电脑等形式将重要数据带出系统。如需要将移动存储设备连接到个人计算机,需征得信息管理部同意并进行病毒查杀后方可接入,未经同意使用U盘、移动硬盘等设备造成机器故障或网络故障的,根据情节,将提交领导进行行政处理或其它处罚。
第二十九条如因工作需要,需将非公司计算机或者笔记本电脑接入公司内部,必须经信息管理部同意并检查后,方可接入。
第七章病毒防治
第三十条信息管理部应在信息系统的主机和终端上统一安装性能优良的防病毒软件,并及时对其进行更新。因硬件或操作系统比较生僻而无法安装防病毒软件的主机应注意升级系统补丁、关闭不使用的系统服务和配置相应的访问控制规则。
第三十一条网络管理员通过人工或者系统自动提醒的方式完成定期(每天一次)更新终端防毒软件内的病毒码。
第三十二条网络管理员必须了解最新的病毒信息和病毒动向,及时检查并下载杀毒防毒补丁。
第三十三条公司内部计算机终端用户必须启用防病毒产品的实时检测功能,任何主机系统和终端在加载任何软件或数据前,先对该软件或数据进行病毒检查。
第三十四条信息管理部网络管理员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对系统中的程序或数据文件进行病毒检查,填写《病毒扫描记录》提交本部门主管领导审阅。
由于个人计算机系统漏洞或者误操作导致计算机感染病毒程序的,必须及时切断本机网络连接。在病毒发作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诊断、分析和记录,对于因计算机病毒而引起的重要信息系统瘫痪、程序和数据损坏等重大事故,及时报告信息管理部领导以及相关信息系统应用部门及时进行处理。
第八章机房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条机房的电源系统、空调系统、门禁系统、消防系统的服务支撑以及对电源电压,地线、接地,环境温、湿度,各种电缆走线,清洁度,防静电,防霉,防虫害,防火,防水,防易燃、易爆品,防电磁波等方面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及国家和集团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信息管理部配合公司物业安全保卫部门对防火、防盗、防雷、应急出口、应急照明等系统定期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第三十七条机房环境管理
(一)机房附近不应有污染气体、强电磁场、强震动源、强噪声源及所有危害系统正常运行的因素。
(二)机房的洁净程度必须满足设备制造厂家要求的工作条件,地面要最大程度的达到整洁,机房门窗必须封闭。
(三)机房必须保持清洁,排列正规,布线整齐,仪表正常,工具到位,资料齐全,设备有序,使用方便。机房周围应保持清洁,凡路口、过道、门窗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妨碍交通。
(四)机房内核心设备与服务器必须配备UPS,至少保证断电情况下UPS可对核心设备与服务器持续供电30分钟。
(五)必须严格遵守设备制造商有关设备保护的要求。
(六)信息管理部应监控及调节机房的环境条件,保证机房的温度在18---25摄氏度内。
(七)机房有足够的照明设备、通信设施和良好的防静电设施。
第三十八条用电防火安全管理
(一)机房必须配备灭火装置等防火设施。
(二)严禁在机房使用与生产无关的各种电器,非电气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准带电作业。
(三)加强机房施工监护,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各种安装施工禁止使用UPS电源,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后应关闭工具电源。
(四)机房内电器设备外壳要接地良好,高压操作时必须使用绝缘防护工具,并注意人身和设备安全。
(五)机房应设置灭火装置和安全防护用具,安放在指定位置,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人员必须熟悉一般的消防和安全操作方法。
(六)消防系统需要定期委托请公司消防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七)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机房内大面积使用化学溶剂。
(八)雷雨季节要加强对机房内部安全设备、地线及防护电路的检修。
第三十九条机房内部管理:
(一)机房管理实施安全责任人制度,信息管理部安排专人负责机房管理。
(二)机房管理人员应保持机房内整洁。
(三)机房管理人员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操作与自己不相关的设备。
(五)检修设备由相关人员进行,他人不得随意操作。需停设备检修时,应经设备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方能进行。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3
一、信息系统安全包括:软件安全和硬件网络安全两部分。
二、计算机中心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技术,防止信息系统数据的丢失、破坏和失密;硬件破坏、失效等灾难性故障。
三、对系统用户的访问模块、访问权限由使用单位负责人提出,交信息化领导小组核准后,由计算机中心人员给予配置并存档,以后变更必须报批后才能更改,计算机中心做好变更日志存档。
四、系统管理人员应熟悉并严格监督数据库使用权限、用户密码使用情况,定期更换用户口令或密码。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操作员调离岗位后一小时内由班组长监督检查更换新的密码;厂方调试人员调试维护完成后一小时内,由系统管理员关闭或修改其所用帐号和密码。
五、计算机中心人员要主动对网络系统实行监控、查询,及时对故障进行有效隔离、排除和恢复工作,以防灾难性网络风暴发生。
六、网络系统所有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必须由计算机中心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七、上网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及其他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其他人员进行与系统操作无关的工作。
八、严禁自行安装软件,特别是游戏软件,禁止在工作用电脑上打游戏。
九、所有进入网络的软盘、光盘、u盘等其他存贮介质,必须经过计算机中心负责人同意并查毒,未经查毒的存贮介质绝对禁止上网使用,对造成“病毒”蔓延的有关人员,将对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罚条例》进行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十、在医院还没有有效解决网络安全(未安装防火墙、高端杀毒软件、入侵检测系统和堡垒主机)的情况下,内外网独立运行,所有终端内外网不能混接,严禁外网用户通过u盘等存贮介质拷贝文件到内网终端。
十一、内网用户所有文件传递,一律通过网上办公系统和ftp服务器专门的上载、下载区进行,不得利用软盘、光盘和u盘等存贮介质进行拷贝。
十二、保持计算机硬件网络设备清洁卫生,做好防尘、防水、防静电、防磁、防辐射、防鼠等安全工作。
十三、计算机中心人员有权监督和制止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信息管理系统正常运行,有效地建设、保护和利用信息系统资源,防范系统运行风险,提高信息使用和过程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使用的信息管理系统的相关人员,也包括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以及支撑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的资源和设备。
第三条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与维护,由办公室安排具体人员统一负责管理。负责与信息系统供应商的联系沟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进行必要的升级等。
第二章信息系统操作管理制度
第四条信息系统管理范围包括:业务部门、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权限管理。
第五条信息系统设置管理员,由系统管理员负责管理,负责公司部门机构变化、人员信息变化而对系统进行维护;负责系统用户设置和权限分配工作。
第六条系统管理员应根据公司人员对应的聘任岗位和岗位职责来设置用户权限。
第七条用户权限需要改变时,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过相关领导同意后通知系统管理员在系统中进行调整,系统管理员不得越权调整用户功能权限的设置。
第八条用户离职时,系统管理员根据《离职通知单》,停用此用户在系统中的用户名或停用此用户名的所有权限,并记录有关情况。
第九条系统管理员使用系统中的管理员账号进行管理工作后,应记录有关操作情况。
第三章基础数据采集管理
第十条信息系统中的基础数据包括:专业类别维护、所属专业维护、业务类别维护、区域信息维护、审批部门维护、管理类别分管、业务来源维护、咨询评价师维护、归档资料维护、咨询评价目的维护、业务类别分管、难度系数维护、合同分类维护、质量评价标准维护、客户评价项目维护、客户评价分值定义及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的维护。
第十一条信息系统中基础数据审批部门和业务来源由分管副总负责维护,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的维护由办公室负责;其他基础数据由系统管理员负责维护,系统管理员维护的基础数据需要增加或者修改时必须得到公司分管副总的认可后方可增加和修改,同时做好维护记录。
第四章信息备案完整性规定
第十二条信息备案是对潜在的市场信息进行记录在案,备案的信息属于可培育的服务机会。公司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将得到的市场信息及时备案在系统,对备案的信息原则上由备案人所在部门安排项目经理进行初步接洽或洽谈。
第十三条信息备案表数据录入要求:
1.项目名称能够反映项目的基本情况:采用“建设单位+规模+产品名称”。如:“XXX公司年产XXX吨XXX产品项目”。
2.业务类别:考虑备案阶段,一个备案名称下可能有几个类别,建议按照主要类别区分即可,如:一个项目有可研报告和节能报告两个报告,则业务类别只要选择“可研报告”即可。通常的选择次序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等。
3.委托单位需要填写单位的完整名字。
4.联系人情况中:电话和手机必选一个来填写。
5.业务来源:按照来源填写。
6.项目概况描述:需要体现项目单位、投资额、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等基本信息,同时说明提供咨询的目的,便于进一步开展跟踪和服务工作。
第五章项目洽谈信息管理
项目经理根据部门(或公司)统一的安排,根据项目备案的信息,开展项目的洽谈工作。
第十四条项目洽谈的含义:经过同业主进行沟通后的信息录入,是报价的基础,是合同流程的前置条件。只要不“提交”,可以分多次洽谈,通过“记录”来记录每次洽谈的内容。
第十五条项目洽谈表数据录入要求:
1.对备案阶段的信息进行更新,包括客户名称、客户洽谈人、咨询评价目的、审批部门、项目性质和建设内容等。
2.洽谈内容:记录洽谈的具体内容、结果,双方达成的初步意向,需要进一步洽谈或协商的问题等。是项目报价依据和合同条款的重要依据。
3.若项目委托单位不能确定,则需要继续跟踪,直至确定委托单位,尚具备申请办公系统对项目进行业务评审的条件。
4.洽谈记录表明细栏中,确定项目名称:采用“建设单位+规模+产品名称+类型”。如:“XXX公司年产XXX吨XXX产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六章项目执行过程信息管理
第十六条实施计划(项目工作大纲)数据录入:
项目的合同签定以后,进入项目实施计划阶段;项目经理必须根据签定的服务合同,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尚未签订合同的项目,因为服务目标和内容不能确定,原则上不具备制定工作计划的条件;特殊情况比如政府委托项目,公司沟通比较通畅的优质客户,在服务内容、时间等要素,洽谈充分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特批工作计划(工作大纲)。工作计划包括:
1.明确委托咨询任务的目的或产品用途;
2.明确委托任务的工作重点、难点,按照合同要求安排时间;
3.委托方对咨询产品有特殊要求是,应列出报告的章节大纲;
4.明确是否需要成立项目组,项目组人员构成方案,拟承担工作分工情况等;
5.明确是否需要聘用专家,聘用专家的数量及专家的作用;
6.明确项目的执行是否需要外委,提出外委方案,确定外委的范围、费用和进度,对外委工作质量控制方案等。
第十七条校验统稿数据录入。由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组成员工作量进行汇总,并对项目组成员的工作质量进行打分。
第十八条业务交流记录:
由项目经理负责在合同约定范围内,与客户进行项目执行层面的沟通。
1.沟通记录包括,客户参与人及其姓名和电话,是否为我们合同约定的委托方联系人或授权人。
2.交流内容:沟通内容,达到什么效果;以附件上传对方的意见或需求或我方提出的问题沟通等。
3.对超过合同约定的对方要求,除在系统中及时上报主管副总外,主管副总还要及时根据对方要求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合同的变更。
第十九条成果录入:
1.成果录入,分造价和咨询两种形式,区别在于:造价需要填写送审金额、审定金额、审减金额和实际收入;
2.附件上传:报告、附图、附件和实地考察照片,原则上咨询项目必须进行现场调研或考察,系统中上传的文件必须包括不少于两张的厂址实况图片。鼓励项目经理工作过程中收集与项目相关的设计或效果图片,并上传系统存档。
3.附件中文档名称:电子文档名皆采用“建设单位+规模+产品名称”;附表名称同报告名称一致;附图名称要同报告中附图名称一致。
第二十条成果修改申请。修改内容:需要说明修改原因、修改工作量、修改完成时间、是否需要增加费用等;修改文件上传审批后,方能印刷、装订提供给客户。
第二十一条成果加印申请。加印原因:需要说明报告加印的原因,合同约定等;加印的版本必须由办公室从系统下载印刷,保证与已发行版本的一致性。
第二十二条项目档案管理
(一)项目完成后,项目经理应及时完成项目档案的整理及归档工作,归档文件应按办公信息系统要求准确完整,需要纸质文件存档时,应及时与办公室档案管理员联系。
(二)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及标题和内容的一致性审核由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完成,对于不满足要求的归档材料,应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项目经理。
(三)项目经理根据档案完整性审核反馈结果,及时完善归档材料,对于项目完成时间较长,无正当理由不能及时完成归档工作的项目经理,将影响新咨询任务的工作安排。
第七章财务信息管理
第二十三条财务信息管理的内容包括:合同回款、到账确认和开票管理。
第二十四条财务管理数据录入要求:
1.合同回款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跟踪和催缴,办公室财务人员根据咨询费用回款进度负责系统录入,项目的回款录入需对应到项目合同下的各子项目。
2.项目在有回款的情况下,根据合同的付款条款由财务负责人核实是否具备盖章条件。满足条件的可以进行盖章确认,不满足合同约定条件的项目,需要出版报告则由项目经理提出盖章的特批申请。
3.开票管理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录入发票开具信息,若开票类型选择为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时,则必须录入客户的纳税人识别号、银行帐号、开户行、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上传客户的税务登记证附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我院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国家制定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本部门所使用和运营的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
第三条在我院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信息科负责医院信息系统安全定级和保护的指导、上报和检查工作。
第四条各科室依照本制度及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本科室运营和使用的信息系统的定级保护工作。
第五条各科室应当依照本制度及相关的标准规范,对运营和使用的信息系统履行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章等级划分和保护
第六条信息等级保护坚持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
第一级为自主保护级,适用于一般的信息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为指导保护级,适用于一般的信息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轻微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为监督保护级,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第四级为强制保护级,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为专控保护级,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系统的核心子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第三章等级保护的实施与管理
第八条信息系统运营、使用科室依照本制度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报到信息中心。信息中心审核后,统一上报到郏县卫生健康委信息工作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和指导意见,按照国家规范,完成我院信息系统的安全定级工作。并完成相应的安全保护和制度建设工作,对定为二级以上的信息系统按照相关规定报平顶山市公安局备案。
第九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运营、使用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满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需求的信息技术产品,开展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或者改建工作。
第十条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运营、使用部门应当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技术标准,参照《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1-2006)、《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0-2006)、《信息安全技术操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2-2006)、《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3-2006)、《信息安全技术服务器技术要求》、《信息安全技术终端计算机系统安全等级技术要求》(GA/T671-2006)等技术标准同步建设符合该等级要求的信息安全设施。
第十一条运营、使用部门应当参照《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20269-2006)、《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管理要求》(GB/T20282-2006)、《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08)等管理规范,制定并落实符合本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要求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信息系统运营、使用部门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状况、安全保护制度及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经自查,信息系统安全状况未达到安全保护等级要求的,运营、使用部门应当制定方案进行整改。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各部门对本部门运营和使用的信息系统进行梳理,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新建信息系统在设计、规划阶段确定安全保护等级。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使得在信息系统使用和维护过程中不会造成数据丢失和泄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技术管理部及相关业务部门。
第三条管理对象
本制度管理的对象为公司各个信息系统系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和各个信息系统使用人员。
第二章数据安全管理
第四条数据备份要求
存放备份数据的介质必须具有明确的标识。备份数据必须异地存放,并明确落实异地备份数据的管理职责。
第五条数据物理安全
注意计算机重要信息资料和数据存储介质的存放、运输安全和保密管理,保证存储介质的物理安全。
第六条数据介质管理
任何非应用性业务数据的使用及存放数据的设备或介质的调拨、转让、废弃或销毁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逐级审批,以保证备份数据安全完整。
第七条数据恢复要求
数据恢复前,必须对原环境的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有用数据的丢失。数据恢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数据恢复手册执行,出现问题时由技术部门进行现场技术支持。数据恢复后,必须进行验证、确认,确保数据恢复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八条数据清理规则
数据清理前必须对数据进行备份,在确认备份正确后方可进行清理操作。历次清理前的备份数据要根据备份策略进行定期保存或永久保存,并确保可以随时使用。数据清理的实施应避开业务高峰期,避免对联机业务运行造成影响。
第九条数据转存
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数据管理部门需与相关部门制定转存方案,根据转存方案和查询使用方法要在介质有效期内进行转存,防止存储介质过期失效,通过有效的查询、使用方法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转存的数据必须有详细的文档记录。
第十条涉密数据设备管理
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本公司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本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设备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送修前,需将设备存储介质内应用软件和数据等涉经营管理的信息备份后删除,并进行登记。对修复的设备,设备维修人员应对设备进行验收、病毒检测和登记。
第八条报废设备数据管理
管理部门应对报废设备中存有的程序、数据资料进行备份后清除,并妥善处理废弃无用的资料和介质,防止泄密。
第九条计算机病毒管理
运行维护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经常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发现病毒及时清除。
第十条专用计算机管理
营业用计算机未经有关部门允许不准安装其它软件、不准使用来历不明的载体(包括软盘、光盘、移动硬盘等)。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技术管理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7
1.目的
规范公司的信息系统的管理。
2.适用范围
信息系统使用人员。
3.信息系统管理员职责
3.1系统管理员负责信息系统服务器程序每日的启动和退出,并对每日的备份数据进行检查和测试。
3.2系统管理员应密切注意系统的运行状态,如出现报错、无法登录等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并解决,若不能解决应及时联系软件开发商的技术工程师。
3.3系统管理员对杀毒软件的更新工作每天都要进行,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病毒查杀工作,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4服务器必须使用UPS,应避免服务器突然断电事故的发生,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
3.5系统管理员对信息系统进行升级、重装、测试前务必对账套进行备份,以防出现意外致使数据受损。
3.6各部门若增加操作员或扩展操作权限,必须写申请经信息系统相关项目负责人审批,然后由系统管理员进行相应操作。
3.7 违反上述情况者过给与3级惩罚,见8.0奖惩规定。
3.8 系统管理员负责处罚依据的收集。
4.信息内容的录入
4.1所有进入信息系统的操作员必须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并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进行操作。
4.2操作员根据公司的工作权限安排,每天及时、正确的输入数据。具于查询与审批权限的操作员应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及时、定时的审批。保障信息系统数据流程畅通和准确。
4.3 不及时的定义
4.3.1超过6小时的情况-----1级。
4.3.2超过12小时的情况---2级。
4.3.3超过24小时的情况---3级。
4.3.4超过48小时的情况---4级。
4.4 不正确输入数据的定义。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2级
违反公司各部门管理程序、操作流程、手册和供应链管理中心下发的通知-2级。
输入的内容和真实内容有差异的-2级。
4.5信息内容的录入之奖惩见8.0。
5. 信息录入的监督
5.1信息系统录入的监督职责系该工作团队负责人。
5.2 信息系统监督不力情况。
明知故犯者的—3级。
该团队操作人员出现下岗的—3级。
因为监督不力造成公司损失金额超过2000元以上的—4级。
6.信息查询
6.1在日常工作中,固定登陆端口使用者,在日常工作中若2个小时内不需要使用信息系统,必须退出信息系统。
6.2活动端口登陆信息系统的使用者,不论你是第几个登陆者,若5分钟内不需要使用,必须退出信息系统。
6.3违反上述情况者过给与1级惩罚
7.信息系统保密
7.1操作员必须保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不得向外界和无关公司员工泄露。
7.2操作员应为自己的账户名设置口令并定期更改,不得向其他人透露自己命的口令。
7.3违反6.1和6.2规定者将以4级直接惩罚,构成泄露公司机密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例,公司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信息系统问题的反馈
8.1操作员在日常操作中,若出现异常、数据错误等问题,必须及时记录并报给相关领导,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排除异常和修改错误数据,自己不能自行解决,应及时报给系统管理员进行解决。
8.2 违反7.1规定的将以1级惩罚。
9. 奖惩
9.1. 1级惩罚—100元罚金/次。累计3次,直接上到2级惩罚。
9.2 2级惩罚---300元罚金/次。累计2次,直接上到3级惩罚。
9.3 3级惩罚---500元罚金/次。累计1次,直接上到4级惩罚。
9.4 4级惩罚---下岗惩罚。
9.5 对系统操作无错误(每三个月)者,给与2000元/次的奖金(有效期20xx年12月30日)。
9.6 自20xx年10月1日起,信息系统管理员将违规记录每周送至人力资源做奖惩备份,同时抄送至各信息系统项目负责人和总经理办公室。
10.附件
《IT系统申请表》
《信息系统稽查表》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06-09
手机使用管理制度06-13
燃气使用管理制度06-19
电梯使用管理制度06-21
药品使用管理制度07-29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07-27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07-25
叉车使用管理制度07-18
农药使用管理制度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