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化建设制度

时间:2022-10-19 14:40:38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信息化建设制度(通用14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信息化建设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信息化建设制度(通用14篇)

  学校信息化建设制度 篇1

  为进一步加快我校教育信息化的步伐,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努力创设一种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人人参与、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根据我校信息化计划书,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进一步组织好信息技术校本培训,做到人人参与。要求:党员教师、骨干教师要示范,青年教师要过硬,中年教师要过关,老年教师要适应。学校每学期期末组织人员进行考核。

  2、为了激励先进,学校将为骨干教师、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优先更新电脑。

  3、通过二年时间逐步实现全部电子备课,人人会制作多媒体课件。对于多媒体课达总课时30%以上教师和进行电子备课的教师给予适当奖励。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应用信息技术活动。通过“教学开放周”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实践的活动,促进信息技术的应用发展,对在教学活动中获奖的教师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

  5、积极参加区、市组织的信息技术活动和各级各科教学软件评选活动。

  凡区级以上发表信息化论文获奖、教学比赛、多媒体课件制作比赛中获奖的均在年终考核中给予奖励。

  6、每学期学校将根据教职工对网站的贡献(如上传文章、贡献教学资源、使用网络资源等)情况评出若干名信息化工作积极分子予以奖励。

  7、鼓励教研组建立学科网站,对于网站资源丰富,有带动作用的教研组给予整体奖励。

  8、学校对专职信息化教师工作的特殊性适当补贴课时,并增加结构工资系数。

  学校信息化建设制度 篇2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我校教育信息化的步伐,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努力创设一种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人人参与、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根据我校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要加强教育管理平台、教学应用平台和教育资源的建设,加强信息技术在教育管理、教学各个层面的运用,利用信息技术,探索新的教育模式,促进教育现代化。我校教育信息化应由影响教育外在形态向影响教育核心因素转变,推进教育创新,以教育科研为先导,推动教学手段、教学内容、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管理等的创新。

  二、具体措施:

  (一)、抓好三支队伍的建设:

  (1)教学应用队伍。要求学校50周岁以下教师100%接受信息技术培训,能够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应用网络环境开展学科教学,能积极运用信息技术进行教学,优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教师应用网络环境开展学科教学与绩效考核相结合,

  (2)资源开发队伍。鼓励教师能较熟练地自主开发设计多媒体课件,进行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的教育研究活动。

  (3)信息技术学科教师队伍。要求通过校本培训、在职进修、教研活动等多种形式,更新观念,提高业务能力,促进信息技术学科整体教学质量、效益的提高。

  (二)加大教育信息化科研力度

  在现代教育思想指导下,深入研究教育信息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解决方法,指导教育信息化实践沿正确方向发展。积极鼓励教师以科研为先导,以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培养学生自主能力和创新精神为目的,加强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和学的规律研究;在教育决策管理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各个环节全方位实现信息化,实现科学管理和科学决策;

  (三)建立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

  加强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将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各项评估范围。把信息化建设工作列入学校学期考核中,并作为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素养之一。建立激励机制,对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成绩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积极组织教育信息化应用与教学观摩活动、教学软件征集评比活动。通过现场交流、经验总结等形式积极推广先进经验,促进教学改革和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领域中的应用,保障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快速发展。

  1、常规考核:

  (1)在学校网站注册,建立个人空间。

  (2)关注校园网站建设,坚持每天至少浏览一次校园网站网页。

  (3)在网站或个人空间进行教学教研活动研讨、交流。

  (4)每学期在校园网“教学园地”栏目上传至少1篇教学论文。

  (5)每学期在校园网“教研教改”栏目上传至少1篇教学反思。

  (6)每学期在校园网“教学资源”栏目上传至少1篇教学课件。

  (7)每位教师每周上课至少运用多媒体课件两次,并做好使用记录。

  (8)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运用多媒体课件上一节校内公开课。

  以上要求均纳入教师岗位考核,每完成一项得1分,不完成者不得分,并列入年终绩效考核之中。

  2、激励办法:

  (1)、教师参加各级、各类信息技术培训与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或获奖的。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

  (2)、教师参加各级、各科教学软件、课件竞赛评比评选活动中获奖的。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

  (3)、教师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教育信息化论文竞赛中获奖的。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

  (4)、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级教育信息化竞赛中获奖的。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

  学校信息化建设制度 篇3

  第一条为促使全系统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在重大项目管理与决策中的信息、咨询与监督作用,更好地为全县重大项目管理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上级机关关于统计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科室统计信息化建设由局办公室负责统一规划、建设和维护。

  第三条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统一安装防病毒软件并确保及时更新。

  第四条定期进行系统软件、硬件检查维护,做好维护记录。对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可能出现的故障,应有防范、补救和排除等措施。

  第五条禁止在局域网设备上安装运行与工作无关的任何软件。

  第六条严格执行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在网络上进行任何非法活动。

  第七条各科室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硬件和操作系统方面出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局办公室,并由局办公室与相关软、硬件维护单位联系,取得技术支持,及时排除出现的问题。

  第八条信息化培训应将统计内容列入年度专业培训计划,信息化管理员要钻研业务技能,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本部门及系统内统计人员开展一次信息化业务技能培训。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禁止上外网,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储存、处理涉密信息。

  第十条做好统计数据定期备份资料,保障统计资料的延续性和联贯性。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县发改局负责解释。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信息化建设制度 篇4

  1、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实施场所,为教师进行多媒体教学的公共使用场所。

  2、多媒体教室配有多媒体连网计算机、音响设备、多媒体投影机、视频展示台,录音座等设备,供教学使用。

  3、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按教学计划及教务处课程安排,提前一周填写使用登记表,交多媒体教室管理员安排,使用安排以先登记先安排为原则。

  4、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首先熟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正确使用设备,爱护设备。

  5、使用中发现故障要及时向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或教务处申请报修。

  6、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不得自行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软件系统。

  7、根据教学要求需要在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系统须向多媒体教师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教务处派专人进行安装。

  8、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上课,要按教学管理规范管理上课学生。

  9、使用多媒体教室要服从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10、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使用完毕应填写多媒体教师使用记录表。

  学校信息化建设制度 篇5

  一、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化工作规范管理,促进学校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保证信息化建设的时效性和可持续发展,真正发挥数字化校园平台在学校教学、科研、及管理方面的支撑作用,根据大连市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学校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二、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制度

  1、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经费预算;制定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及校园网安全的规划制定;明确在推进高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各部门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以及考核机制;对我校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决策。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及时交流和反馈。

  2、学校资源开发小组具体负责分期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对信息化相关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学校各信息化建设小组具体负责本小组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实做好与本职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好信息化建设任务。

  三、资金保障制度

  学校设立信息化管理经费,用于支付信息化项目在实施管理、系统功能改进和数据维护、部门信息化技能培训等方面产生的费用

  1、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班班通系统、广播电视系统、专用教室信息化建设系统、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基础应用、学校信息化资源系统建设、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建设系统等。

  2、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等硬件设施均由资源开发小组统一管理和分配。

  3、学校各开发支持小组负责本小组所建的应用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要保证对系统数据的及时更新维护,并配合资源开发小组做好信息系统的备案工作,及时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系统的推广使用。

  四、定期反馈和交流制度

  1、制定定期反馈和交流制度,学校资源开发小组具体负责分期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对信息化相关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学校各信息化建设小组具体负责本小组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实做好与本职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好信息化建设任务。

  2、每学期组织一次本学校信息技术建设工作检查,形成检查报告。每学期组织一次校内交流,形成交流成果和经验推广方案,做好年度总结。

  五、信息化工作激励机制

  1、信息化工作将纳入部门工作考核范围;

  2、学校设立信息化管理经费,用于支付信息化项目在实施管理、系统功能改进和数据维护、部门信息化技能培训等方面产生的费用

  3、学校每年进行信息化工作的评优工作,对信息化建设工作中成绩优秀的部门和信息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学校信息化建设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信息化系统的正常运行,有效地保护信息资源,最大程度地防范风险,保障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安全。根据《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司信息化系统,是指公司所使用的“集团管理软件”所覆盖的使用单位、使用人、以及计算机及其网络设备所构成的网络系统。具体有财务管理系统、物资供应管理系统、销售管理系统、地磅系统、资产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oa办公自动化系统。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所有使用信息系统的操作员和系统管理员。

  第二章职责描述

  第四条公司企管信息部

  1、根据国家和行业的发展制定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信息化建设;

  3、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维护及软件管理;

  4、负责对各单位信息系统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公司信息化系统负责人

  1、协调公司各种资源,及时处理对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及突发事件;

  2、负责督促检查本制度的执行;

  第六条公司系统管理员

  1、负责应用系统及相关数据的正常使用和安全保障;

  2、负责解答各所属单位人员的问题咨询,处理日常问题;

  第七条各单位系统管理员

  1、熟悉掌握系统,能够处理系统应用中的问题;

  2、要及时建立问题处理情况汇总表,并定期上报给公司系统管理员,由公司系统管理员汇编成册,定期下发给所有操作人员,以做到最大程度的知识共享;

  3、负责本单位新进员工的信息系统技能培训;监督本单位操作人员进行规范操作;

  第八条操作员

  1、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和系统运行规定进行操作、不越权操作、不做违规业务;

  2、保证自己的密码不泄密,定期更换密码;

  第三章内部支持体系管理

  第九条为了确保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信息系统的运行,问题的提交与处理必须按照逐级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各单位操作人员发现问题填写“日常操作问题记录单”先提交给各自所属单位的系统管理员归集与处理;

  2、在各单位系统管理员不能处理的情况下再提交到公司系统管理员处理;

  3、公司系统管理员不能处理的情况下统一提交用友软件公司,用友技术顾问将制定处理解决方案,和公司系统管理员一起处理;

  4、问题解决后,将问题解决过程记录清楚,并由公司系统管理员备案,形成全公司系统知识库;

  第四章系统安全管理

  第十条系统维护及软件安全管理

  1、系统管理员,每天定时检查系统运行环境,并将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2、使用信息系统的计算机都应安装统一杀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病毒库,在计算机需要读取外来数据时应先查杀病毒;

  3、制定信息系统的灾难恢复计划,并确定实施方案;

  4、服务器及系统软件涉及的各类用户名称及密码由企管信息部系统管理员严格管理、定期更换和及时存档;

  5、服务器必须使用不间断电源(ups),以避免意外断电造成核算数据丢失或错误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6、当信息系统数据紊乱或确需对信息系统数据库进行修改或删除时,必须由软件供应商的技术人员评估后,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数据库操作;

  7、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应每天对系统及数据进行备份,每月刻录一张数据光盘备份;

  8、发生计算机系统安全事故和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时,立即向保卫部及公司企管信息部报告,并保护现场;

  第十一条计算机管理制度

  1、使用人员如发现计算机系统运行异常,应及时与信息中心人员联系,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调换设备配件;

  2、不得让无关的人员使用自己的计算机,严禁非专业技术人员修改计算机系统的重要设置;

  第十二条操作规范

  1、操作人员必须爱护电脑设备,保持办公室和电脑设备的清洁卫生;

  2、操作人员应加强计算机知识的学习,并能正确操作公司信息系统和熟练使用计算机;

  3、工作时间禁止上网浏览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下载与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以防止计算机感染病毒和木马,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第五章系统人员权限管理

  第十三条系统权限指应用信息系统时,不同角色所需的权限,分为财务核算系统权限、系统报表权限、人力资源系统权限、供应链系统权限、地磅系统权限、资产管理权限、协同办公系统权限;

  第十四条信息系统中所有用户及所属角色的权限均由各单位系统管理员参照基础角色权限表填写并提交公司系统管理员,由公司系统管理员统一备案;

  第十五条权限变动

  1、信息系统中用户及权限的新增、变动、撤消均由各单位业务部门负责人发起,由各单位系统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

  2、信息系统中用户权限新增、变动、撤销由各单位系统管理员具体实施后,报公司系统管理员备案;

  第六章系统日常操作管理规范

  1、财务系统操作手册

  2、人力系统操作手册

  3、供应链系统操作手册

  4、资产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第七章客户端配置及网络要求

  电脑配置要求

  硬盘:操作系统所在分区需要5g剩余空间

  打印机:操作系统所能适配的打印机

  显示适配器:桌面分辨率能显示1024x768即可

  操作系统:windows2000、xp、vista

  浏览器:ie6.0以上

  网络带宽要求:需要安装系统的电脑在5台以内的接入2m以上稳定的带宽,5—10台接入3m以上的接入带宽,10台以上接入5m以上的带宽。

  第八章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企管信息部。

  2、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备案。

  3、本制度自20年月日起执行。

  学校信息化建设制度 篇7

  信息上报制度学校的安全事故关系到千家万户,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学校在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常抓不懈的前提下,做到有安全事故逐级上报,防止事故的扩大,为此特制订安全信息上报制度。

  一、做到“矛盾不上交”,班主任能解决的矛盾力求自己解决。班内学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负责立即送医院治疗,并立即报告德育处或值周、值日教师,同时告诉学生家长,德育处视情节轻重上报学校主要领导。

  二、校内发生重大事故,学校必须阴及进上报教委备案,必要时与当地派出所联系。

  三、教职工发生事故,一般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解决,重大的必须上报教委。无论事故大小,德育处必须有书面调查材料,上报学校主管领导。

  四、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搜集治安保卫情报信息,及时报告德育处或校长室。情报信息要及时、准确,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五、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要整理、登记,及时搜集整理,认真分析情报信息的内容,提高情报信息的质量,逐级上报治安情报信息。

  六、上报信息要完整,要具备何时、何地、何事、何因、何果的五何要素做好信息的每月综合分析和信息跟踪材料报告工作。

  学校信息化建设制度 篇8

  1、家长如发现孩子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家长有责任及时告知班主任,以便老师多加关心和助;如根据医嘱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家长应当以书面说明告知学校,并根据医嘱(需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办理休学手续并安排治疗、休养。

  2、班主任如发现学生在校期间有身体、心理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或违纪行为等问题,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告知情况,必须家校共同采取恰当的措施予以助。

  3、班主任每天晨会课、午会课时按点名册清点学生人数,如遇学生非正常缺席(即无事假、病假情况但无故缺席者;中途擅自离校者),班主任应立即与其家长联系,调查其缺席原因;班主任查明缺席原因后,需向年级组长汇报情况;如遇未查明缺席原因者,则年级组长需及时向政教处及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做好后续教育工作。

  4、学校如有重活动、节假日安排或需家长配合进行的工作,会发放相关的《告家长书》通知家长,家长应在仔细阅读《告家长书》后填妥回执交回班主任,并配合学校做好工作。

  学校信息化建设制度 篇9

  1、家长如发现孩子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家长有责任及时告知班主任,以便老师多加关心和帮助;如根据医嘱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家长应当以书面说明告知学校,并根据医嘱(需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办理休学手续并安排治疗、休养。

  2、班主任如发现学生在校期间有身体、心理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或违纪行为等问题,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告知情况,必须家校共同采取恰当的措施予以帮助。

  3、班主任每天晨会课、午会课时按点名册清点学生人数,如遇学生非正常缺席(即无事假、病假情况但无故缺席者;中途擅自离校者),班主任应立即与其家长联系,调查其缺席原因;班主任查明缺席原因后,需向年级组长汇报情况;如遇未查明缺席原因者,则年级组长需及时向政教处及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做好后续教育工作。

  4、学校如有重大活动、节假日安排或需家长配合进行的工作,会发放相关的《告家长书》通知家长,家长应在仔细阅读《告家长书》后填妥回执交回班主任,并配合学校做好工作。

  学校信息化建设制度 篇10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及时掌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以便对安全事故及时作出应急处理。特制订如下制度:

  1、班内学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负责立即送医院治疗,并立即报告学校,同时告诉学生家长,学校视情节轻重上报上级领导;课堂发生安全事故,由任课教师按要求及时处理。

  2、教职工发生事故,一般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解决,重大的必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及其他实践活动,注意积累信息资料,及时报告学校,信息要及时、准确。

  4、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按程序向教育局报告事故情况,做到报告及时,信息畅通,对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要整理、登记,及时搜集整理,认真分析情报信息的内容,提高情报信息的质量,逐级上报治安情报信息。

  学校信息化建设制度 篇11

  1、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

  3、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4、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中心对学校资源进行管理,各位教师应积极参与管理维护。

  5、严禁任何单位和用户将计算机擅自联入校园网。入网单位和个人要办理入网登记手续,签署相应的安全保密协议,并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6、凡存储有可能涉及到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及不宜对外公开信息的计算机严禁联入校园网。

  7、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由系统管理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严禁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上网。

  8、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如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员,并保留原始记录。

  学校信息化建设制度 篇12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学生出勤信息通报

  1、学校实行《晨检制度》,每天早读由班主任负责进行班级学生的晨检工作,并及时上报政教处。

  2、班主任要根据学校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学生本人或家访、电访、来访告家长通知书等方式,及时告知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

  3、上课期间学生出勤情况,由该节课任课教师负责,并在下课时向班主任通报。

  4、班主任要严格学校规定的学生考勤制度,督促并认真检查相关班干部填写班级日志和相关情况统计,班干部若发现有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在如实填写班级日志的同时,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或班主任发现上述情况时,班主任要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和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或事态严重,必须向政教处报告。

  5、如学生家长电话号码因变更暂时联系不上,可采取与其工作单位、家庭所在地居委会、派出所联系等方式,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备将来用作相关依据。

  5、如学生24小时无故不到校,各班应立即上报政教处,由政教处帮助联系。

  二、学生事故信息通报

  1、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学校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2、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3、学校成立调查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注意做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4、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首例发病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处理情况等。

  5、报告的信息必须是真实记录,经确认可公开发表的信息,公布事实时间、数字必须准确;事故原因要根据学校所掌握的信息公布;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学校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救助,学校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处理事故,学校领导要向区教育局有关部门报告。

  6、刑事事件由保卫处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后,及时处理。如实向家长阐述事故经过,确系校方责任不相互推卸。

  7、公布的受伤情况以医院诊断结果为准,伤残等级以司法鉴定部门为准。

  8、不清楚的事实,待有关方面调查后再公布;涉及学生及家庭隐私的,必须依法予以保护。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三、学生身体信息通报

  1、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相关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告知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政教处。

  2、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如发现要及时告知政教处,政教处要做好这些学生的安全信息记录和相关调查,并和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一些不适合这些学生参加的活动,班主任要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可私下告知他们可以不参加,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学校信息化建设制度 篇13

  为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校园安全稳定形势动态,及时妥善高效控制处置校园发生安全稳定事故事件,切实将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控制、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故的扩大,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做到“四个不发生”(不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不发生重大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事故、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群体的事件和上访事件、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特制度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

  一.安全稳定信息报送范围

  1.学校存在或发生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交通、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疫情、校舍环境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事故或事件;

  2.不稳定安全因素:师生因对教学、管理、后勤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以及影响社会或学校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心理障碍因素、精神病人肇事、师生擅自离校出走、请假逾期未归、失踪、自杀等事件事故;

  3.自然灾害性天气引发的暴风雨、雷电、山洪、泥石流、地质滑坡、房屋坍(倒)塌灾害隐患险情、事故事件和公私财物失窃被盗、校园暴力侵犯伤害及其他危及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与社会稳定重大事故事件。

  二.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原则

  1.安全稳定信息的报送必须快速准确、实事求是、详实完整。

  2.安全稳定信息的报送必须区分等级,按程序规定逐层报送。

  三.安全稳定信息报告内容

  1.报送(告)安全隐患信息包括隐患类别名称、存在时间、地点(区域、部位)、影响范围程度、应急与整改措施、目标、建议等;

  2.报送(告)安全事件事故包括事件事故名称、发生时间、地点(场所、区域、部位)、起因、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控制情况、现场的保护措施和请求援助的具体内容等;

  3.报送(报告)不稳定安全因素、隐患包括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果等情况;

  4.报送(告)各类安全稳定信息均应包括安全稳定信息报告人员及单位。

  四.安稳信息报送处置程序

  1.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师生发生各类突发意外人体伤害与财产损坏安全事故事件,发现第一人或当事人,均有责任和义务及时报告学校安全、后勤职能部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事件同时报告学校主、分管领导。

  2.学校教职员工、班级安全委员、学生一经发现学校存在或发生交通、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疫情、校舍环境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事故或事件和其他安全隐患、险情、事故事件及不稳定安全因素,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值周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

  3.学校值周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接到学校安全稳定事故事件或隐患险情报告后,视其类别性质、危害大小与严重程度及时上报学校分、主管领导。

  4.学校分、主管领导接到安全稳定隐患险情、事故事件信息报告后,立即进行全面了解、核实和分析,并决定是否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相关安全职能部门上报,并由学校安全职能部门及时向上报告。

  5.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和全校师生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发现搜集安全隐患与不稳定因素信息,并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

  6.学校发现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与不稳定因素,发生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事件造成人员伤亡和3000元以上财产损失的,必须按相关安全法规规定程序和时限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主、分管领导和相关安全职能部门。

  7.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安全稳定信息要及时搜集、分析整理,并按相关安全法规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准确详实上报。

  8.学校上报突发安全事故或紧急事件,可先口头报告,后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书面报告。

  学校信息化建设制度 篇14

  1.学校应将制度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学校应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的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或因组织活动需要调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家长。

  4.学校某处的确有安全隐患的。应向相关部位书面告示。并由教师救教育学生不得擅入危险区域。

  5.学生未正常到校上课的。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末到校原因。

  6.学校需建立学生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了解学生身体情况,合理安排其活动量。

  7.班主任在新学年开始时应向监护人了解学生是否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应如实说明情况。并附医院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提出需要减轻活动量的个体要求,班主任负责做好书面档案,并书面通知有关课程的老师。

  8.各学科老师组织教学中有责任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适当调节和控制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的学生的活动量。

  9.学生在学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时。所有现场或知情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进行紧急救护和报告学校的责任。

  10.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在场的老师和学生应该立即护送被伤害者到校保健室医疗,情况严重者须立即送医院,或者拨打120电话求助,同时知情师生立即向班主任、救务处报告,情况严重时立即报告校长。

  11.班主任、救务处、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该首先安排被伤害学生的救护医疗和通知监护人,然后调查事发的经过和主要原因。救务处负责学生一般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伤害事故校长参与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应该按照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

  12.学校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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