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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家长委员会制度(通用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家长委员会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家长委员会制度 1
一、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1、与学校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各项教育工作。
2、配合学校教育思想,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传播、交流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经验,促进家长创设有利于孩子学习、成长的家庭方法。对所在社区家庭教育进行咨询,提高家长的认识,树立新时代的家长形象,使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起积极作用,做孩子的表率、典范。
3、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活动和家长培训。
4、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
5、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6、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家长协助解决学校、年级在教育教学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7、每期召开几次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一学期的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
二、家校联系制度
1、做好新生接待工作,认真填写学生个人信息。
2、做好家访等家校联系工作,及时向家长介绍教育重点和要求,给家长参与的机会。
3、确定单周五为校长接待日,了解家长对学校的建议。
4、每学期家长学校授课二次,使家长了解和掌握正确的家庭教育知识。
5、每学期召开全校性家长会两次,各班家长会多次,并设立家长开放周活动,使家长了解学校及教师的工作,也更清楚地看到自己孩子的学习和生活过程。
6、每学期进行一次特色汇报活动。
三、家长开放工作制度
1、单周三对家长进行一次开放活动,每月开放日,各班的活动内容各有侧重。但家长可以从各个方面了解学生学习和生活情况:如,进教室听课、与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了解咨询等。
2、家长每学期参加一次大型的家长会,每次举行各种各样的家庭教育等方面的咨询活动。如:家长会后组织部分教师为家长做孩子的'行为规范、学习习惯、家庭教育等方面的咨询;节日庆祝活动、春游、秋游活动、运动会等。
3、低年级和高年级的家长,每学期开一次家长会,指导学生家长做好入学和升学学生的家庭教育工作,同时参加各种学校组织的入校或告别活动。
四、家长学校监督、检查、反馈制度
1、校长及各部门领导经常在家长委员会会议上与会员研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听取各种反馈意见,及时改进指导工作。
2、各主任经常检查、督促各家长委员做好指导家庭教育的工作,密切与校外有关方面的关系,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检查好家长、优秀家长学员的名单,报委员会审批,并向有关人员反馈。
3、主任做好每次讲座的考勤工作,及时做好缺勤家长的思想工作,保证人人来校听课,使每次听课率达到100%。主任向家长单位及时联系,反馈家长在校学习的情况。
五、家长学校学员守则
1、树立为国教子思想,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
2、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习惯,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关心子女的智力开发和科学文化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求要适当,方法要正确。
4、培养和训练子女的良好生活习惯,鼓励子女参加文娱体育和社会交往活动,促进子女身心的健康。
5、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子女的自理能力及劳动习惯。
6、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子女,不溺爱、不打骂、不歧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7、要举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业进取,各方面为子女做榜样。
8、保持家庭和睦,创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9、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教育。
10、要和学校、社会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11、积极参加家长学校的学习,不无故缺席,认真听课,参加考试,学以致用。
学校家长委员会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贯彻执行有关青少年教育的法律法规,优化育人环境,提高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水平,培养21世纪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是由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进行校外教育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工作要遵循我校和青少年思想品德实际。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的任务是保护学校、家长、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协调学校、家庭、社会的关系,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的机构组成、职责分工将保持相对稳定,工作要系统化、制度化。
第二章:家长委员会职责
第六条:切实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法律法规,共同参与学校管理,制定近远期教育目标。
第七条:宣传落实《家长教育行为规范》,帮助家长转变教育观念,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第八条:协助学校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的贯彻实施。
第九条:传递学校信息,协调各种关系,优化育人环境。
第十条:监督学校对学生代管经费的.收支结算情况。
第十一条:及时反馈家庭、社会对学校的意见要求。
第三章:家长委员会组成
第十二条:家长委员会组成一般是:由家长和学生推荐,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全面考虑,推选出家长代表若干名,筹备会上由家长代表投票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家长委员会由一名总理事,两名理事,若干名委员组成,学校颁发骋书并宣告成立。
第十四条:家长委员会一般三年换届。
第四章:家长委员会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家长委员会每期在开学第二周和半期考试后各召开一次会议。
第十六条:家长委员会会议一般由总理事协调两名理事召集并主持会议,重大问题由全体委员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家长委员会召开会议时,学校应向委员通报学校工作计划、成就、问题和经费收支等情况,供委员了解和讨论。
第十八条:家长委员会应把会议讨论的问题及其决议、结果向学校和全体家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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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切实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育人功能,促进家庭、社会对学校工作的了解、配合和监督,各年级在学校的指导下设立学生家长委员会。
二、宗旨
通过学校与家长、社会各界间的横向联系,营造一个良好的由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整体教育网络,拓展育人的多种渠道,建立多元教育体系。
配合学校抓好子女的'校外学习,共同探讨新时期子女教育的新特点和新方法,努力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把子女培养成为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新世纪合格建设者。
三、任务
1、认真听取学校对家庭教育和家长的要求,按学校部署组织好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教育网,为学校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2、认真听取家长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学校,并对学校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全面关心子女的思想和学习,努力营造教育子女的良好环境,相互交流教育子女的经验。
4、促进社区教育,做好学生的保护工作,关心学生的课余生活,热心支持学生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社会实践,为学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5、多方面关心和支持学校工作与建设,发动家长共同解决办学中的困难,为促进教育改革,提高社会声誉而努力。
四、组织
1、本委员会是社会群众监督机构,学生家长自愿参加,受学校统一领导和安排。
2、凡在校学习的学生家长,经学生所在班级推荐和学校研究,聘为委员会委员,如学生毕业,家长自动离职。
3、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委员若干,主任和副主任由委员会民主推举产生,委员会成员的推举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4、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会议1次,听取学校工作汇报,反映家长意见。
学校家长委员会制度 4
一、家长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帮助家长了解学校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学校的工作。
(二)协助学校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二、家长委员会的人选:
家长委员会的人选在各班推选家长代表的基础上建立,家长委员会的成员应热心、关心学校工作,在教育子女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家长中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有一定的业余时间。家长委员会设立主任1人、副主任2人。
三、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在促进学校质量提高,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加强家长自身建设上发挥作用。
四、家长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一)定期听取学校领导对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情况的介绍,学期结束听取学校工作总结汇报。
(二)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广泛听取家长对学校教学工作、教师师德、学校后勤等方面的.意见,并及时与学校联系,交换意见。
(四)参与或主持学校的大型活动。
(五)为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出谋划策,提供条件。
(六)参加或召开家长会、家长代表会,协助学校举办家长学校或进行家庭教育讲座。
(七)组织交流和推广家庭教育先进经验。
(八)组织专题学习讨论,对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带有共性的总是开展研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九)开展评优家长活动,督促家长履行家长义务,提高自身素质,为孩子做出榜样。
五、家长委员会成员每年九月略作调整。
一、组成
1七宝中学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学生工作部负责管理,学生家长代表参加,发挥社区、家庭和学校三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
2学校家长委员会下设年级家长委员会分会,年级分会由各年级组建,并报校家长委员会批准。
3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均由家长代表担任。其成员由各年级分会推荐组成。
二、宗旨
坚持“全面发展、人文见长”的办学思想,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实现家庭、社会、学校教育一体化,促进青少年素质全面和谐的发展。
三、权利和义务
1家长委员会权力
(1)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工作计划,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制订家长学校的办学纲要和计划。
(2)召开家长会议、家长代表会议,研究有关事宜并做出决议。
(3)总结、交流家庭教育经验。
(4)向学校领导反映学生家长的意见。
2学生家长委员会义务
(1)协调、帮助学校搞好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如:听课、评课等)。
(2)宣传学校教育教学的优秀成果和经验。
(3)大力支持学校办学,帮助改善办学条件。
(4)学习家教知识,积极参加家长学校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5)协调社会各个方面支持学校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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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长委员会宗旨
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成为为学校发展的智囊团与后盾。宣传国家的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加强学校的管理,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家长委员会的产生
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或班级工作的我校在校学生的家长组成。
2、家长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必须能代表各个层面家长,由学校或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经学校行政研究,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并由学校发给聘书
3、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由班主任老师、任课老师和学生家长推举产生,由3到5名家长组成。
4、年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年级长、各班班主任老师和学生家长推举产生,由5到10名家长组成。
5、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学校提出建议,从各年级家长委员会中推举五名成员产生。
6、学校家长委员会选出主任一名,秘书长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由学校(班、年级)负责各委员之间、委员会与学校之间的联络组织工作。
三、家长委员会成员条件
1、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关心学校,能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2、具有良好的行为表率形象,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和较好的教育效果。
3、能热心听取并向学校积极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
4、能主动为学校事业的发展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的支持与帮助。
5、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学校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四、家长委员会职责
1、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协助班级、年级和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议,交流家庭教育的情况和经验。
2、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3、大力支持学校工作,对学校开展的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学校与家长的协调工作。
4、配合学校用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一致。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整合力。
5、力所能及地协助学校解决办学中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支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6、每学期召开两次以上的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学期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
五、附则
1、家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支部活动室。
2、家长委员直接与各班主任、各年级组长、学生处主任、校长联系工作。
3、家长委员每年为一届,可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后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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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密切家、校关系,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联系,激发广大家长参与学校工作的积极性,共同办好镇江市口京区实验小学小学,在家长自愿、教师推荐的基础上,成立班级、校级两级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努力实现学校、社会、家庭教育一体化,促进少年儿童素质全面和谐的发展。
1、家长委员会由学校德育室牵头,全校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发挥社会、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
2、家长委员会的成立应成为学校与学生、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热心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协助学校搞好有关工作,可代表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3、每班共设六名家长委员会成员,并设一名家委会组长。年级组在家委会组长中再推选一名为校级家长委员。
4、家长委员会活动的次数根据每学期不同的内容而定。
5、家长委员会活动内容:
(1)学习教育心理理论。
(2)听取学校有关部门工作的汇报。
(3)定期听取学校工作的'介绍,发挥对学校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协调作用,协助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促进办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4)商讨家庭、学校教育工作的配合、协调。
(5)反映家长的意见、建议等,加强家校教育的同步发展,为建设好学校出谋划策。
(6)积极参与班级、校级的各项家校互动活动。
(7)每学期制定好家委会活动计划和小结,家委会活动的开展要有记录。
6、家长委员会原则上一学年一调整。家长委员会每年为一届,可连任,学校毕业离校后自动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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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丝雨’志工联盟”。“联盟”由多个志工团组成,各志工团之间加强联合,开展工作,志工团成员从家长委员会成员及广大家长中间产生。
2、志工在每学期开学前根据调查表进行报名,在家委会的安排下轮流开展服务。
3、志工在开展服务前要进行必要的研习培训,以掌握科学的方式方法开展工作。
4、志工精神是奉献,可根据自身的`特长选择服务的时间、服务的项目。在依法治校、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学生德育基地建设、学生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学生社团活动等方面,积极为学校和学生办实事、办好事。
5、志工服务是没有报酬的,开展工作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时间奉献时间的”原则。
6、学校家委会初步由四支家长志工团组成“‘丝雨’志工联盟”。
⑴“书香家长志工团”,协助学校管好用好学校图书馆,有效地开展亲子阅读活动;
⑵“家长‘路队’志工团”,协助学校管理好家长有序地接送学生,确保学生安全;
⑶“社会实践家长志工团”,协助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⑷“家长教师志工团”,利用家长自身特长以及结合自身工作特点,走进校园,走进课堂,做“家长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与技能。
7、根据学校的发展和工作的 实际情况,志工团可以扩大或作必要的调整。(一般在每学年开学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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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制度
家长是学校管理的重要资源,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一般分为家委会参与及全体家长参与,学校为了实施民主管理,全员管理,健全与完善管理制度,让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充分利用好家长这部分资源,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1、参与学校规划、计划制定
家长参与学校规划、计划制定工作,为配合规划、计划制定做一些调查,为学校未来发展出谋划策,并且做好宣传工作。
2、参与学校重大活动
家长参与学校重大活动的策划,开展及评价,为重大活动提供必要支持。学校在活动前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告之家长活动的目的、要求、内容以及时间、场地等事项。活动后家委会成员参与学校对活动的评价反馈,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3、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家长每学年到校听课一至二次,配合学校进行教学流程管理,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4、参与班级管理
家长参与班级工作计划的制定,配合班主任共同开展好班级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定期与班主任交换意见。
二、重大事项公示制度
学校的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学校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提出“三个满意”的口号(即“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满意,让社会满意”),为了便于家长及时准确掌握学校教育工作动态,为家长对教育工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一)公示内容
1、教育收费公示
开学前学校就应按上级下发的收费公示表按照收费卡的标准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同时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开学通知上一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对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减免的.政策也进行公开。在此基础上,学校要认真执行学生代办费的使用规定,每学期将代办费使用明细在学期结束时发到每一位学生家长手上,接受家长监督。
2、学校重大活动公示
凡涉及学校教育系统各项重大活动,如艺术节、田径运动会、各种总结表彰会以及各类大型专题会议。
(二)公示形式
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校园网、告家长书等形式,多渠道向学生家长公示。
三、家长评价学校制度
为了办成让家长、让学生满意的学校,也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设置了家长评价学校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定期召开家委会。
2、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
3、定期发放家长问卷。
4、评价内容包括学生安全、学生伙食、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学校环境建设、班集体建设等关系到家长切身利益的学校管理及教育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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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为了更好地整合教育资源,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家庭、社区之间的沟通与合作,让家长更好地支持和参与学校管理,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为学校的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把我校办成有特色的优质学校,特成立xxx家长委员会。
2、家长委员会是学校全体家长支持教育、参与助学、沟通学校与社会、家庭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二、组织机构
1、家长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条件:关心家庭教育、学校教育;有一定的工作协调能力。
2、学校家长委员会由年级家长委员会推出“家长委员会候选人”,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由学校发给聘书。
3、家长常务委员会为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物。
4、家长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原则上每一年进行一次调整。
三、权利与义务
1、支持关心学校的办学,有不定期到学校各部门了解管理情况,及时向学校反映问题的权利,有察看学校教学设施、安全制度,对学校教师的师德、师风状况作出评价的权利。
2、有了解学校办学思路、设想和有关制度及重大决议的权利。有动员家长积极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参与家长学校学习和班级活动以及学校重大文化活动的权利。
3、有利用家庭广泛联系社会的优势,尽可能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给予支持和帮助的义务;有向社会宣传学校的形象,利用一切合法的途径,帮助学校排除发展的障碍,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的'义务。
4、有收集汇总家长意见,归纳家长反映的问题,并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学校的权利和义务。对事关学生重大利益的问题有向学校提出质疑的权利。
四、工作制度
1、家长委员会代表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事先应向家长委员会提出,经同意后可临时调整,以保证家长委员会成员满额。
2、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例会。
3、因学校管理工作需要可临时召集会议,但需在三天前通知各位委员。
4、家长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相关工作,出席人数应超过2/3,表决决议时以超过半数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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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本班家委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家委会的作用,确保家委会有效运转,特制定该规章制度,请家委会各成员遵照执行。
一、家委会宗旨
1、家长在学校、班级管理中的参与度,支持、监督、促进学校和班级的各项工作
2、加强学校、班级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传递信息、交流经验、促进教学
3、在孩子学好课本知识的同时,参加一些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孩子的课余生活充实、生动、有益
4、充分发挥广大家长的'才能,充分利用资源更好的为班级综合提升贡献力量
二、成员要求
1、各成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服从于家委会宗旨
2、各成员要负责家委会的总体管理,禁止出现拉帮结派情况
3、各成员积极响应家委会号召,积极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经费管理要求
1、家委会活动费用原则上每学期收取一次,收取额度原则上与本学期预算费用相当
2、每学期如出现费用结余自动转入下学期,如出现费用不足,根据需要予以补收。
3、家委会经费主要用于班级辅助教材、教学用具、活动宣传、实践活动等班级统一事项支出。如涉及聚餐、小范围活动的,原则上单独缴纳,如得到家长的全体同意才可以用于支配。
4、采购部在进行采购时应做到货比三家,并且留存购买发票(收据)、网购抓图作为报账凭证。
5、家委会账目建立收支明细表,逐笔记录各项支出,财务部、采购部负责按月对账,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并且做到每月、每半年进行公示。
四、活动组织
1、班级活动的组织要提前准备活动方案,做到最大限度的通知到所有家长、孩子
2、各位家长、孩子参加活动要按照要求报名、填写信息,非特殊情况不要临时取消
五、信息反馈机制
1、家委会各成员的重要建议、意见,原则上采取逐级反馈制度,首先向本部副部长或者副部长反馈,由部长或者副部长向会长反馈。
2、沟通的形式可以通过邮件、qq、微信、短信、面谈、电话等多种形式。
3、针对比较好的建议,由会长负责安排实施。
4、对需要征求意见的建议,由会长安排通过qq群或者班级博客进行意见征集。
5、家委会各成员如需在博客发送内容需征得会长同意,由会长或者副会长或者宣传部部长予以发布。
六、进入、退出机制
1、家委会热烈欢迎广大家长的加入,每个家庭不局限参入人数
2、如要继续报名参入可与各分部部长、会长报名
3、如涉及部门间人员调整,需经得会长同意,部门间部长沟通后调整
4、如因特殊原因需退出家委会,会员可向分部部长申请后退出,各部部长、副部长需经会长同意,与班主任沟通后确定。
5、副会长、会长退出需与班主任沟通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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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班级家委会工作,充分发挥家委会桥梁纽带作用,确保家委会有效运转,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工作任务
1、团结家长力量,为家校合作营造和谐氛围。
2、关心和支持班级教育、教学工作,关注班级发展,听取、联系、反映全班家长所关注的问题,为班级进步建言献策。
3、管好用好“班级活动基金”,多为学生组织活动和社会实践,丰富学生课外生活。
二、会议组织
1、家委会会议通常由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出席时可指定临时负责人,原则上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参加。
2、家委会会议通常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安排、落实、总结各项工作,如班级或学校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会议形式:真人座谈或在线会议
3、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形成决议时,必须参加人员多数同意。
三、经费管理
1、经家委会讨论同意后建立“班级活动基金”,由家委会财经委员(后期增设:一名会计、一名出纳)负责基金的筹措和财务管理工作。
2、家委会活动费用通常每学期收取一次,收取额度原则上与本学期预算费用相当。每学期如出现费用结余,自动转入下学期,如出现费用不足,根据需要予以补收。
3、家委会经费主要用于班级活动宣传、社会实践、氛围营造,美化环境等班级统一事项支出。属于小范围活动的,原则上单独缴纳,如得到家长的.同意才可以用于支配。
4、在进行采购时应做到货比三家,并且留存购买发票(收据)、网购抓图作为报账凭证。
5、本着公平、公开、节约的原则,家委会账目建立收支明细表,逐笔记录各项支出,每学期公示收取、开支和结余情况。
6、班费开支和报销需经家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四、活动开展
1、家委会的活动应有计划、有规则、有组织的开展,重要活动应事先征得学校、班级的同意或认可,活动情况应及时向学校、班级反馈。
2、班级活动的组织要提前准备活动方案,做到最大限度的通知到所有家长和孩子,各位家长、孩子参加活动要按照要求报名、填写信息。
3、家委会的所有活动均是为了孩子,家长作为孩子行为和安全的监管人,在公共场所组织的活动原则上要求家长与孩子一同参加。
五、沟通反馈
1、家委会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广泛征求家长对班级、学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2、沟通的形式可采取QQ、微信、短信、面谈、电话等多种形式。
3、家委会对班级工作若有意见、建议、质疑,可直接或以书面形式向班主任提出。
4、家委会每学年向全体家长报告一次工作。本章程自家长委员会通过之日起实施,其他未尽事宜由家委会会议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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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银湖学校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德育室牵头,学校团支部、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校内组织。其作用是发挥社区、家庭和学校相结合的综合教育功能。
二、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实现学校、社会、家庭教育的一体化。努力实施义务教育法,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全面健康发展,促进学校“立德、启智、争上游”办学思想的贯彻落实。
三、家长委员会成员本着推荐和自愿相结合原则,应成为学校与学生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家长委员会成员热心参与学校的教育,协助学校搞好有关的'教育工作,监督学校的收费情况,代表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均由学生家长代表担任。
五、家长委员会每学期活动三次。(一般为开学初、期中和期末)
六、家长委员会活动内容:
1、学习有关教育的理论和要求精神,了解教育动态。
2、听取学校教育教学的有关工作要求精神。
3、商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配合、协调。
4、参与学校组织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如听课、评课等)
5、监督学校的收费情况,反映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6、家长委员会原则上每一学年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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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委员会是联系家庭与学校的桥梁。为了协调班级、年级、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的参谋和监督作用,进一步增强学校、家庭、社区共建力度,建设和谐校园,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宗旨
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活动和管理的参谋、监督作用,为家长、社区支持、参与学校管理提供搭建平台,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第二章 家长委员会工作原则
家长委员会工作坚持的原则:有利于密切学校与家长的联系;有利于家长了解并配合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有利于学校与家庭的合作,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互为补充,形成合力。
第三章 家长委员会组织
家长委员会是在校长室指导下由政教处牵头、由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通过加强家庭和学校之间、学生家长之间良性互动以促进学习型家庭的创建和学生健康成长的家长组织。
家长委员会由责任心强、热心教育事业、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且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愿意为学校教育献计献策的家长组成,由班主任和学校推荐,学校德育领导小组批准,并由学校统一发给聘书。原则上一学年作一次调整。
学校成立学校家长委员会,由校长室聘任。
第四章 家长委员会职责
各级家长委员会要发挥以下作用:
1.加强学校和家庭的沟通,密切保持学校和家庭、社区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区教育一体化的.形成。
2.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督促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3.配合学校共同研讨教育、教学的相关问题,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质量。
4.保障家长对于学校教育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评价权和参与决策权。
第五章 家长委员会权利与义务
家长委员会有如下权利:
1.有权获知学校的办学目标、工作计划和办学情况,有权提出自己的相应意见。
2.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3.有权作为其他家长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和要求。
4.有权对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
家长委员会成员要履行以下义务:
1.了解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情况,听取学校工作情况通报,并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2.积极参与、配合学校举行的重大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加强科学管理。
3.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学生课外活动指导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协同校方做好学生及其家长工作。
4.倾听和收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反馈给学校领导或有关教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5.参与组织家长学校工作,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家长更有效地担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
6.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关爱学生”活动的有关精神,加强与社会沟通,共同关心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7.充分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向社会、家庭宣传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成果,让社会进一步了解学校、支持学校,共同打造和谐校园。
8.参加学校的评教评学活动,每学期组织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服务满意度进行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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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全面贯彻《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大纲》,对本校家庭教育工作进行规划、组织实施、指导和评估。
第二条:配合学校,宣传、实施《中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及“两纲”教育,使学生在家当一个孝顺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小帮手”。
第三条:积极宣传“依靠人民办教育,办好教育为人民”的方针,提高家长对教育的认识,使家长能自觉抓好家庭教育、校外教育。
第四条:积极探索如何发动全体家长参与教育,调动家长的积极性,为学校的教育改革献计献策,并尽快配合学校、教师,做好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第五条:经常听取家长对学校、教师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向校方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改进的措施。
第六条:办好家长学校,对各年级家长进行分期分批培训,满足家长的需求,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素质。
第七条:开展创建“学习型家庭”活动,加强对“学习型家庭”的评价标准,创建途径、方法的研究。
第八条:对家庭教育工作的优秀指导者和优秀家长进行表彰。
第九条:家长委员会成员要以身作则,努力当家长的表率,准时参加学校活动和例会。
第十条:家长委员会例会一学期不少于两次,办公室设在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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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目的
为了指导家庭教育,坚持经常化、具体化,同时,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沟通学校与社会间的相互了解,确保教育的自律和公正,加强学校与家庭在学生教育工作中的沟通与配合,便于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监督,帮助学生求学所遇到的困难,特成立本会。
第二条 宗旨
遵循教育规律,通过学校与家长、家长与家长、家长与社会各界间的横向联系,营造一个良好的由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整体教育网络,拓展育人的多种渠道,建立多元教育体系。委员会的宗旨是促进学生成长为新世纪的高素质人才。
第三条 组成
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在校学生中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工作的家长组成。
2、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学校提出建议,班主任老师、年级组推举产生,由学校发给聘书。
3、校级家长委员会原则上由每班一名委员组成,班级家长委员会由5-7名委员组成。
4、家长委员会原则上设正、副校长、名誉校长若干名,由学校提出建议名单,交委员会讨论通过。
5、委员会须聘请一位学校教师负责各委员之间,委员会与学校之间的联络组织工作。
第四条 权利
学校家长委员会全体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获知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有权提出自己的相应意见。
2、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学校应该在合理期限内答复。
3、有权作为其它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和要求,学校应该在合理期限内答复。
4、在本家长委员会换届时,有推举和被推举权。
5、有权对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
第五条 义务
学校家长委员会全体委员需尽以下义务:
1、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和培养目标,与学校同心协力培养孩子。
2、积极参与、配合学校举行的重大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加强科学管理。
3.有义务听取和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协调家校联系,促进家校的相互了解和交流。向家长公开个人联系电话,接受他们的咨询和求助。
4、有义务完成委员会布置的工作。
5、有义务主动为学校的公益建设和事业发展提供精神或物力上的帮助和支持,发动家长共同解决办学中的困难。
第六条 工作开展
1、家长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制定工作计划,秘书长组织活动。
2、家长委员会工作计划须由2/3以上委员和学校共同讨论通过。
3、家长委员会原则上每学期举行会议不少于2次,讨论、落实、总结委员会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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