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奖金制度

时间:2022-08-13 18:40:45 制度 我要投稿

业绩奖金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业绩奖金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业绩奖金制度

业绩奖金制度1

  第一条 目的

  本公司所制定之奖金除评核从业人员之间的尽职程度,服务及贡献程度等给予其评定外,对于员工福利及奖金提成制度,亦详加规定之。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凡任职满14日以上之正式任用员工皆适用之;但部分奖金支付办法,亦可适用于兼职人员。

  第三条 奖金结构

  本规则所制定之奖金,包括下列十三项:

  (一)模范员工奖。

  (二)礼貌奖。

  (三)最受欢迎奖。

  (四)工作绩效奖金。

  (五)考勤奖金。

  (六)激励奖金。

  (七)介绍奖金。

  (八)全勤奖金。

  (九)-奖学金。

  (十)礼金及慰问金。

  (十一)小费。

  (十二)年节奖金。

  (十三)年终奖。

  第四条 模范员工奖

  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依工作敬业态度及考核成绩中,挑选一至两名工作表现优异之从业人员(含兼职人员)呈人事科评核后,于每月月初在例会中表扬并颁发500元礼券一张,以激励员工士气。

  第五条 礼貌奖

  为加强顾客对本公司有良好的印象并培养同仁间之默契,增加各部门之配合度,原则上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挑选最具礼貌之从业人员一名,除每月月初在例会中表扬外,颁发500元礼券一张以兹鼓励。

  第六条 最受欢迎奖

  为使同事间能够相处融洽并让顾客感受到本公司服务亲切的态度,每月由各门市全体同仁间推选一名最受欢迎人员,除在每月月初例会中表扬及颁发500元礼券一张外,并于各门市公布栏内颁布,同时可让顾客分享其喜悦。

  第七条工作绩效奖金

  由各部门主管人员视当月份各人勤务的表现(包括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敬业精神、出勤率、贡献度等多项评核)所进行之考核外,并依据考核成绩核发工作绩效奖金。

  第八条 考勤奖金

  公司依据全年度员工勤务表现及贡献程度后,并按下列规定发放标准支付之:

  (一)勤务满一年以上者,其年度考绩成绩平均80分以上者,则支付半个月的本薪作为当期绩效奖金。

  (二)勤务满半年以上者,其考绩成绩在85分以上者,则依勤务月数乘以半个月的本薪比率作为当期绩效奖金。

  (三)勤务未满半年者,原则上不予以发放。但表现优异者,可经由各部门主管人员呈人事科评核后,酌量奖励之。

  第九条 激励奖金

  为激励各部门人员缔造经营佳绩,并争取自我加薪及自创福利机会,可依照下列规定评核:

  各部门平均三年内营业总额/365日(一年)x1.10=月业绩目标(基础目标)

  (一)每周内连续二日(不含旺季及法定节假日)超过基础目标,则于次周发放激励奖金:

  经理(副理) 1,000元礼券一张

  管理职人员 500元礼券二张

  基层勤务人员 500元礼券一张

  (二)连续两周内突破基础目标时,则在第二周奖金加倍发放。

  第十条 介绍奖金

  公司所属各部门人员介绍他人到本公司服务并经人事科面试考核后任用,满六个月以上且无违反公司规定者,则给予介绍人员奖金3,000元,但未满六个月即离职者,则不予以发放。核发的奖金应于被介绍人员满六个月后,与薪资合并发放。

  第十一条 全勤奖金

  员工在规定勤务时间内按时上下班且未有舞弊者,可按下列规定予以奖励之:

  (一)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则每月发放全勤奖金1,000元以兹鼓励。但以正式任用人员为限。

  (二)兼职人员(含计时、计件人员)执行勤务时间,累计达176小时以上,无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则给予全勤奖金500元以兹鼓励。

  (三)会计年度期间(从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正式任用人员及兼职人员,全年度皆为全勤者,于农历过年后第一天上班团拜时,当场予以表扬并发放3,000元奖金以兹鼓励。

  (四)新进人员自任职日起至会计年度终了为止,任职满6个月以上无缺勤记录且考绩成绩在85分以上者,亦具第3项之资格,可给予其奖励。

  第十二条 奖学金

  为鼓励在职人员发挥所长,利用勤务时间外作自我充实进修,进而带动全体同仁间提高各人之专业素养所制定之奖金而言。其规定如下:

  (一)会计年度期间之季考绩,连续达85分以上者,可以申请奖学金资格。

  (二)申请人应于每年3月1.5日至9月15日前十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包括申请书、在学证明、缴费收据等),并经人事科评定通过后,予以支付。

  (三)奖学金之发放标准如下:

  (四)奖学金适用范围,以公司正式任用人员,服务年资满一年以上者为限。

  第十三条 礼金及慰问金

  公司经营方式以大家庭为不变原则,对于员工之婚丧喜庆及伤残住院时,可按员工服务年资,从福利基金中提拨相等之金额作为慰问祝福。

  (一)结婚礼金

  依申请人之职位年资基准额的100%计算之。

  (二)住院慰问金

  1.因业务上之伤残疾病而住院者,除其部门主管人员,应当即代为办理劳保手续外,并支付该员工年资基准额锝70%作为慰问金,另30%则以购买慰问品。

  2,非业务上之伤残疾病而住院者,除支付该员工年资基准的30%作为慰问金,另20%则购买慰问品。

  (三)丧亡慰问金

  1.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及子女)、配偶之丧亡者,则依该员工年资基准额的100%发放之。

  2.本人丧亡者,除由各部门直属主管代为申·请劳保死亡支付外,因公殉职者,则依该员年资基准额的300%抚恤之;非因公殉职者,则依年资基准额的100%抚恤之。

  (四)生产慰问金

  任职满一年以上之已婚妇女(不含兼职员工),除依劳动法]之规定给予留职停薪及代为申请劳保医疗支付外,并依年资基准额的30%作为慰问金,另20%则购买慰问品。

  第十四条 小费

  小费之计算期间从当月月初起当月底为止,并与当月薪资一并发放。小费之发放标准如下:

  当月各门市小费总额/各门市总人数=小费平均金额

  (一)正式任用人员及兼职人员(定期契约人员),可依上列公式计算所得之金额按全额支付之。

  (二)假日计时人员之小费,则依上列公式计算所得金额的二分之一支付。

  (三)当月勤务日数超过15日但未满30日之正式任用人员,则以支付平均基准额的三分之一为基准;兼职人员勤务日数超过15日-30日末满时,则支付平均基准额的四分之一。

  (四)新进员工勤务时间未满一个月或当月申请离职之从业人员,原则上不予支付。

  第十五条 年节奖金

  公司为加强员工向心力并犒赏员工平日之辛劳,于端午节及中秋节分别给与酌量奖金以兹鼓励。其支付规定如下:

  (一)满一年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员,则支付全额奖金;兼职人员(不含计时、计件人员)服务满一年以上者,则支付半额奖金。

  (二)满六个月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员,则依实际勤务月份÷12X奖金额,即为该期间年节奖金;兼职人员则不予以计算。

  (三)未满六个月以上之从业人员,则不予以计算。

  (四)支付金额,则由公司视该人营业成绩,另行制定之。

  第十六条 年终奖金

  公司视当年度经营状况及各人对公司贡献程度、出勤率、考绩成绩等多项评核后,依其成绩比例发放;其规定如下:

  (一)服务满一年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员,则支付基本薪资一个月份作为年终奖金;兼职人员则采取半额支付。

  (二)服务满半年以上者,则按实际勤务月数比率核算;兼职人员则不予以支付。

  (三)服务未满半年以上者,则不予以发放。

  第十七条 内部创业制度

  凡任职在副理职位以上之高阶主管人员,始具内部创业资格,并可在公司所开发之新营业地点内自由投资,但投资持股比例则须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第十八条 修订

  各部门对于本规则有任何疑义产生时,则由各部门主管汇整后,呈报人事科代为释疑义;尚若有修订之必要时,则应由人事科提列改善建议方案后,呈报董事会评核之。

  第十九条 施行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业绩奖金制度2

  一、考核部门:中餐

  二、考核时间:20年5月—————20年12月

  三、考核内容:

  水疗馆营业指标:为52万/月以上(包括52万/月)(包括酒水)

  营业成本应控制在50%以内,经营净利润达15%以上

  四、奖罚办法:

  营业指标达到52万/月员工每人奖励100元,达到55万/月员工每人奖励200元,达到58万/月员工每人奖励300元。

  责任营业指标超过(52万/月)的部份经理按5%提成作为奖励,主管、领班按2%提成作为奖励,未完成责任营业指标按实际差额的经理2%扣罚,主管、领班人员1%扣罚。

  经营净利润指标每超过1%奖励100元,经营利润指标每欠1%罚100元

  点菜员制度另外。

  奖励与扣罚当月兑现,酒店与中餐经理依据经营环境和经营变化,目标责任制可适当调整。

  考核部门:KTV

  考核时间:20年5月—————20年12月

  考核内容:

  KTV营业指标:为52万/月以上(包括52万/月)。

  营业成本应控制在48%以内,经营净利润达25%以上。

  奖罚办法:

  KTV服务员的奖励为所服务包厢的瓶盖自拾自卖,营业指标达到52万/月员工每人奖励200元,达到55万/月员工每人奖励300元,达到60万/月员工每人奖励400元。

  责任营业指标超过(52万/月)的部份经理按5%提成作为奖励,主管、领班按3%提成作为奖励,未完成责任营业指标按实际差额的经理2%扣罚,主管、领班人员1%扣罚。

  经营净利润指标每超过1%奖励100元,经营利润指标每欠1%罚100元

  原来的业绩全部取消。

  奖励与扣罚当月兑现,酒店与KTV经理依据经营环境和经营变化,目标责任制可适当调整。

  KTV经理总经理

  目的:调动员工积极参与经营理念,开源节流,使其目标利润最大化

  一、考核部门:客房部(含前厅、楼层)

  二、考核期限:20年5月—————20年12月

  三、考核指标:

  客房营业指标:为82万元/月(含酒水)

  经营净利润达30%

  四、奖罚办法:

  1、客房营业额达到责任营业指标奖励为;客房部经理200元、主管、领班100元。

  2、客房营业额超出责任营业指标部分,按实际金额5%奖励。经理、主管、领班按3:2:1的比例分配。

  3、客房营业额未达到责任指标,按实际差额的2%扣罚当月工资。经理、主管、领班扣罚比例为3:2:1。

  4、经营净利润指标每超出1%奖励经理、主管、领班各100元、50元,

  经营净利润指标每欠1%扣罚经理、主管、领班各50元、30元。

  5、酒店与客房部依据经营环境的变化可作适当调整。

  6、普通员工奖罚与清洁房间质量和数量挂勾:保底为12间/天,超出按3元/间计算(质量过关),质量不过关一间重做并扣两间奖金。

  7、客房营业额达到责任营业指标前厅员工奖励为每人100元,豪华套房推销奖励:按888元/天推销出去奖励推销员工为15元/次、按688元/天推销出去奖励推销员工为10元/次、按588元/天推销出去奖励推销员工为5元/次(熟客预定除外)

业绩奖金制度3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2、销售部门每月评选一次销售业绩总冠军。

  3、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集体奖与优秀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单位。

  (2)全年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达90%以上,或高效的为全公司服务,并实现总经理指示下的对人、财、物的有效控制、监督,为全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赞扬。

  (3)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4)能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勇于承担急、难任务,并卓有成效。

  (5)全年书面被投诉3次以下(含3次)。

  (6)因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先。

  4、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先进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职的员工(3月1日到岗人员)。

  (2)本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

  (3)全年未受过任何处分的员工。

  (4)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员工不能参评。

  (5)全年累计旷工一天,或迟到、早退5次(含5次),或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请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参评。

  (6)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俱乐部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人事部或总经理室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不得提供伪证;

  2、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业绩奖金制度4

  一、适用范围:

  销售中心销售服务组、销售事务组全体销售人员

  二、绩效奖励原则:

  1、销售人员是公司的正式员工,享受公司规定的工资及福利政策,但销售人员不参与公司中期奖金及年度奖金分配,销售奖金与销售绩效直接挂钩,按照本制度执行。

  2、销售人员绩效考核与奖励:根据各销售项目及回款计划核定销售量(回款量),具体量化每位销售人员的个人计划量,根据量化指标对销售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个人销售奖金与个人销售业绩直接挂钩。

  3、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奖励:着重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量化所管理销售(回款)小组的整体销售(回款)业绩,根据量化的项目目标进行考核,个人销售奖金与所管理的销售小组整体业绩直接挂钩。

  4、事务性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与奖励:着重配合能力或新业务的创新能力,考核业绩由销售部经理直接按计划完成效果考核,个人销售奖金根据本制度销售人员的平均奖金按考核结果分配。

  5、设立销售中心公共奖励基金,由销售中心总经理对从事销售准备工作或事务性工作作出杰出贡献的各销售人员进行奖励。

  6、销售人员的业绩考核以客户签署认购书、退房处理单、折盘处理单为计算依据;回款业绩考核以财务到帐、转帐、退款实际发生日为依据;个人销售奖金以客户签署正式销售合同为发放依据。若发生退房(退款)时,在退房当月扣减当月销售(回款)金额。

  7、根据各项目销售(回款)要求,可临时设立特殊奖励奖金。

  8、根据各项目销售(回款)要求,设立各项目销售(回款)冠军奖。同时,根据全体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和团体协作能力,设立销售高手奖和爱心大使奖。

  9、设立优秀管理人员奖,以奖励在季度实际工作中管理能力最强、团体合作精神最好的管理人员。

  10、试用期销售人员按实际销售金额计算,不安排个人销售计划。试用期的销售人员必须实现销售达到正式销售人员平均销售金额的60%,才能转正。销售奖励计算基准为个人销售提成比例为正式销售人员的50%,完成系数为1。

  11、对于个盘销售推广期间,非该销售组的销售人员参加销售,均计算销售业绩,以个人销售提成比例的60%计算,该组接手销售人员以提成比例的40%计算。

  12、对当月没有实现销售的销售人员,实行扣发当月80%工资。

  13、每月在公司公开销售排行榜及特殊奖励名单。

  三、销售奖励计算办法

  1、销售奖金种类

  2、各种奖金计算办法

  (1)各项目销售前台人员销售奖金(月度奖)

  销售人员奖金=实际销售金额个人销售提成比例个人完成系数销售经理奖金=项目实际销售金额管理销售提成比例项目完成系数若各项目销售的个人业绩第一名在完成个人计划的80%的前提下,可得到销售冠军奖金20xx元。

  注明:个人(项目)完成系数即按计划实际完成的系数,其分配:实际销售金额<计划的50%,系数为0.3计划的50%≤实际销售金额<计划的60%,系数为0.4计划的60%≤实际销售金额<计划的70%,系数为0.6计划的70%≤实际销售金额<计划的80%,系数为0.7计划的80%≤实际销售金额<计划的90%,系数为0.9计划的90%≤实际销售金额≤计划的100%,系数为1实际销售金额≥计划的100%,系数为1.2

  (2)后台销售人员销售奖金(月度奖)销售人员奖金=实际回款金额个人回款提成比例个人完成系数销售经理奖金=整体实际回款金额整体回款提成比例整体完成系数若个人回款业绩第一名在完成个人计划的80%的前提下,可得到回款冠军奖金20xx元。

  注明:个人(整体)完成系数即按计划实际完成系数,其分配:实际销售金额<计划的50%,系数为0.3计划的50%≤实际销售金额<计划的60%,系数为0.5计划的60%≤实际销售金额<计划的80%,系数为0.7计划的80%≤实际销售金额<计划的90%,系数为0.9计划的90%≤实际销售金额≤计划的100%,系数为1

  实际销售金额≥计划的100%,系数为1.2

  (3)特殊促销奖金(临时奖)

  各销售小组为促销单位或回款难点而设立临时性的特殊奖励奖金,在实际制定办法中规定,须提前报分管总经理审批。

  (4)试用期销售人员(临时奖)

  销售人员奖金=实际销售金额正式销售人员个人销售提成比例50%

  (5)优秀管理奖(季度奖)

  优秀管理人员奖金20xx元/人,由所有销售经理综合评分得出最高分的获取。

  (6)销售大户奖金(临时奖)销售大户(500万元以上)

  若销售大户为散客时:前台销售人员的销售奖金以个人提成比例按标准的20%提取,后台销售人员的销售奖金以个人提成比例按标准的5%提取,经手负责主要联系的销售人员奖金按项目标准销售提成比例的10%提取,该项目销售经理奖金以项目标准销售提成比例的5%提取。若销售大户为集团统一购买时:经手负责主要联系的销售人员奖金按项目标准销售提成比例的10%提取。

  (7)事务性工作人员(月度奖)

  销售人员奖金=以上六项总奖金/以上六项人员总数业绩评价系数注明:业绩评价系数范围(0。5—1。1)由销售部经理评价。

  (8)特殊荣誉奖金(季度奖)

  按季度考核销售部全体人员核定综合评分。

  根据季度综合评分排名奖励销售高手:

  季度销售高手第1名,奖金3000元;

  季度销售高手第2名,奖金1500元;

  季度销售高手第3名,奖金1000元。

  根据季度综合评比总得分奖励爱心大使:

  季度爱心大使第1名,奖金20xx元;

  季度爱心大使第2名,奖金1000元;

  季度爱心大使第3名,奖金600元。

  以上奖金获得者必须在完成个人季度计划总任务的80%的前提下获取。

  (9)公共奖励基金的提取及使用办法

  公共奖励基金=以上个人总奖金5%

  具体使用办法,每月由销售部经理根据各销售人员参与事务性工作的完成程度,安排分配办法和提出依据,报人力资源部及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发放。公共奖励基金为临时性质的发放,当月余额可累计下月分配,原则上不允许超过年度结算。

  (10)在销售部全年计划完成80%以上时,设立年度销售冠军、年度回款冠军、年度管理冠军、年度销售高手、年度爱心大使,奖金从公共奖励基金中提取,总额不少于公共奖励基金的50%,具体奖励分配办法年终由销售部经理与人力资源部提议,总经理审批。

  (11)个人实际奖金的支付办法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本方案核算剔除公共奖励基金后销售人员实际奖金,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每月15日,销售人员领取上月实际奖金的85%,15%的奖金在公司发年终奖时发放,若职员中途辞职、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客户对其投诉5次以上,公司不再支付其15%奖金。

  四、销售计划、回款计划及完成情况的确定

  1、销售中心依据公司全年销售计划,提出季度分月销售及回款计划,报分管副总、财务部审批后共同确定。如因特殊原因(银行问题不能按时放款、开盘时间改变等)可调整当月计划任务。

  2、各项目销售经理,根据上述月度计划分配各销售人员月度计划,并报销售中心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执行。

  3、每月5日前销售中心提供上月完成情况,报财务部审核确定实际销售金额和回款金额,财务复核以实际发生为准,不允许提前或推后计算。每月8日报人力资源部制单,并在15日发放。

  五、其他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从20xx年3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在销售中心及人力资源部。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实际操作情况调整本制度。

  销售中心、人力资源部

  20xx年4月1日

业绩奖金制度5

  一、绩效考核规定:

  1)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不含分店店长)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和考评表并用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2)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3)累计12月绩效考核为一个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为一个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内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将处罚单按岗位分类汇总,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统计。

  4)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和各分店考核成绩汇总后报财务部。

  5)领班级以上(含领班级)绩效考核分数为百分制,扣分执行,月底汇总;绩效奖金具体发放金额是根据月绩效考核成绩剩余分数汇总,达到相对应档位分数,领取相应的绩效奖金;未达标月绩效奖金取消;若月绩效考核分数出现负数,负分部分将按照5元1分的标准在固定工资中扣罚。

  6)基层员工绩效考核以绩效奖金一档位基础分数,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数为绩效奖金;若月底绩效分数出现负分,负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标准进行扣罚。

  7)分店店长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团队建设与管理合格率、营业指标完成率几方面。

  8)主管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9)领班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10)基层员工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二、奖罚程序与权限:

  1、公司部门、分店奖罚流程:直属上级下奖罚单—受奖罚人签字确认—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2、行政检查奖罚流程:检查部门对店长下奖罚总单—店长对奖罚总单签字确认—店长根据总单下奖罚单—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3、奖罚权限:

  1)公司、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2)公司、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3)公司各部门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财务经理、采购部长、营销经理;

  4)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5)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6)分店奖惩权限为3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厨师长(见习厨师长)、前厅经理(见习前厅经理)

  7)分店奖惩权限为2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组长(见习组长)

  注:

  1)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行使权限;如超出权限,可向自己直属上级申请执行;

  2)如公司各部门经理空岗,由总经理指定该部门下一级管理人员暂为执行此权限;见习岗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直接可以行使此权限。

  3)同级别管理人员之间行使奖惩权限,必须由直属上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除外。

  4)管理人员不得以累计奖惩的形式,规避权限行使。

  三、奖励制度细则:

  (一)在执行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1—50分奖励:

  1)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经济效益特别突出者;

  2)分店经济效益长期保持稳定并有一定增长幅度者;

  3)战胜严重或特殊困难,使分店保持较好经济效益者。

  4)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广价值,经济效益良好者;

  5)提出的营销策划方案对公司系统内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显的实际效果并被采纳者;

  6)针对公司的管理、营运、发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7)积极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其创造、发明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者;

  8)所领导的分店受到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者;

  9)其它具体情况;

  (二)各分店员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20分奖励:

  1)行政检查多次受到表扬者;

  2)顾客给予口头、书面、电话表扬;

  3)在店长带领下分店全员月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

  4)努力钻研业务,对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发明、创造、改革、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纳、成效突出者;

  5)爱店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为本店赢得荣誉者;

  6)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

  7)努力拓展业务,对本店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8)控制开支、节约有显著成绩者;

  9)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舍己为人,保护宾客、同事的人身安全及本店资财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10)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11)拾到客人遗失的贵重物品或现金上交或归还失主者;

  12)检举损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为,经查属实:向公司举报本店管理人员违犯规章制度经查属实者;

  (三)其它奖励:

  1)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内,节省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奖励。

  2)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8次,年度绩效考核加5分;

  3)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10次,无须考评可直接晋级。

业绩奖金制度6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各部门达成本年度预定经营目标,并充分掌握各职层所分担的勤务责任,以达到本年度的营业利润为目的,特颁布各部门别奖金核发办法。

  第二条适用资格

  下列各部门人员皆适用本资格规则:

  1、生产部门;

  2、营业部门;

  3、开发部门;

  4、管理部门。

  第三条计算期间

  各部门考核计算期间乃依照会计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为止,并?每年年初计算前年度各部门考绩成绩,并依其考绩分数支付奖金。

  第四条奖金支付方式

  各部门奖金支付,按每年分两次发放;原则上于每年2月及8月支付其计算期间如下:

  1、上期(8月)奖金:从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并于8月份与薪d合并发放;

  2、下期(2月)奖金:从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并于2月份与农月春节奖金合并发放。

  第五条计算单位?

  奖金计算时以元为单位;若计算时有元以下的尾数产生时,一律以四、五入计算至元为计算单位。

  第六条离职或遭解雇时的处理

  员工基于私人理由而向公司申请离职时或受惩戒解雇时的奖金,一律1绝支付。

  (二)考绩评定方式

  第七条考绩评定表

  各部门考绩评核项目及评分比率如表5—13;考核项目得分附注1.基准率30保障项目2.销售目标达成率

  3.销售增长率

  4.投资报酬率

  5.附加价值提拨率20

  10

  10

  10

  2—5项须由各部门共同努力,才能达

  成的项目6.业绩率20由各部门独立控制合计1007.预留调整0—20第八条基准率

  各部门考绩分数如享有30分的基准率,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员工不论身置任何职务或任何部门,皆可享有全体同仁共同努力的成果,并能为公司的发展,作出共同努力。

  第九条销售目标达成率

  1、营业部门:依据各营业部门销售净所得与预定销售目标相除后所得的成绩,再与对各生产单位预定生产销售目标所达成比率,按下列方式进行评核:

  (1)销售目标达成率×80%=A

  (2)对生产部门所承诺的生产销售目标达成宰×20%=B

  (3)A+B:营业部门销售目标达成率分数;

  2、生产部门:除考虑营业部门所允诺的生产销售目标外,各生产部门间的附加价值亦须一并考虑,其评核规定如下:

  (1)有附加价值的评核规定包括下列两项:

  ①当期附加价值净值÷外购附加价的成本×95%:附加价值利益;

  ②附加价值利益÷附加价值预定目标×加权平均数:附加价值达成率;

  (2)无附加价值者,依照各营业部门预定销售比例计算;

  3、其他各部门考绩计算则依照营业部门的评核考绩计算。

  第十条销售增长率

  1、营业部门:各部门销售增长比例,则应就当期实际销售额与目标销售额相比较后所得即为销售增长率,其评核规定如下:

  (1)销售增长率的考核分数:10分(考核基准)×达成率;

  (2)达成率二A+B:

  ①A=1+(实际值—目标值);

  ②B=该部门占公司实际销售比例×部门实际增长率/全公司实际增长率

  ③公司实际增长率若低于10%时,则最低评核标准仍以10%计算;

  (3)当该期的预定目标值呈负增长时,不论该项评核分数如何皆不予计算;

  2、生产部门:依照与营业部门预定的销售目标评核。但生产部门若有加价值产生时,则加算附加价值的评核。

  3、其他各部门考绩的计算,依照营业部门的评核标准计算。

  第十一条投资报酬率

  公司视前年度营业成长比例由董事会议通过后,所制定各部门年度损益目标及投资报酬率;其标准如下:

  1、评分基准

  投资报酬率×考核分数标准;投资报酬率评定分数;

  2、营业部门投资报酬率

  税钱纯利/使用资产=营业部门投资报酬率;

  3、管理部门

  全公司年度税前纯益/总资产=管理部门投资报酬率;

  4、其他各部门的投资报酬率则由经营企划部门评核后,设定各部门目4达成标准后,呈报总经理评定后实施。

  第十二条附加价值提取率

  本公司所支付的奖金乃由附加价值利益中,提出40%—50%的净所得(须扣除该项的管销费用及销货成本)作为奖金的分配额;其评定方式如下:

  1、当期附加价值实际产生及销售额,预定目标时,则依照原订的考核:数10分计算;

  2、当期附加价值实际产生及销售额,预定目标时,则依照原订的基准:数×达成率;

  3、经营企划部门在计算出各部门目标值后,呈报总经理评定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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