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中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标准

时间:2022-09-20 20:39:56 制度 我要投稿

北京四中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标准

北京四中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标准1

  第一章总则

北京四中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标准

  1、为保证我校教育科研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正常、有序的进行,充分调动学校各层次教育科研人员的研究积极性,如期地按计划实施预定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我校教育科研工作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着眼于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与教师专业化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着力于提高我校教育科研水平,提高教师专业化程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本制度按照“规范管理、关注过程、分层要求、追求实效”的要求,对校承担的重点课题和校级一般课题的选题、报审、评审、管理、成果鉴定、结题验收、宣传推广和评奖等提出相应要求。

  第二章组织

  1、健全校教育科研组织机构及管理网络

  (1)由校长、科室主任、课题组长组成课题研究的领导小组。

  (2)建立分工合理,落实到人的资料管理方式,做好日常科研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2、健全学校科研课题管理网络

  科研领导小组(一级)、科研小组(二级)、校长室、继教处、教导处、少先队(三级)、县骨干、市骨干、优秀教师、学年组长、班主任(四级)

  3、主管科研工作的领导的主要职责如下:

  根据科研发展的总方针,遵照课题有关科研规划和计划,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规划本校的科研工作;负责本校的科研发动工作;组织科研课题并负责实施和管理;组织校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定期对科研工作进行充实、评估和检查;负责实施科研的奖惩。

  4、校继教主任的主要职责如下:

  以学校继续教育发展为纲,主动承担科研课题,集中主要力量完成承担的课题任务,还要指导学校、年级(组)和教师个体的课题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等工作,形成学校内多层次、多领域的科研局面,充分调动学校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通过科研实践的探索和锤炼,促进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三章科研课题管理

  1、本条例规范的主要是本校承担的省、市、县级重点课题和校级一般课题。本校承担的省、市、县重点课题原则上是在全国范围内教育改革与发展中要探究的重大问题;校级一般课题原则上是学校各级教研组或各学科类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

  县级以上重点课题:

  (1)进行课题申报:申报课题的内容要完整。(①课题名称;②确定课题的依据;③研究目标、主要内容;④完成课题研究的条件分析⑤课题组成员、负责人;⑥实验研究步骤及进度,研究方法及预期成果;⑦课题经费等。)

  (2)继教主任每学期初制定学校科研总计划;安排好学期研究课进度;期末完成一份阶段性小结。并做好所有资料(电子稿和文字稿)的收集工作。

  (3)在课题的研究过程中要有严谨的科研态度,主动学习上级下发的各项文件,注重每一个环节的过程研究。参与课题研究的人员每学期围绕课题研究的主题上1-2节实验研究课;完成1-2份资料汇总;每学年至少写一篇参与课题研究后的科研论文。

  (4)完成课题结题的各项工作。

  (5)重视科研成果的推广和改良。积极参与各类科研比赛。

  (6)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随时准备上级的检查指导。

  校级一般课题:

  (1)各教研组在认真学习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学校规划与主课题方向,结合学科特点与教改精神,并从教育教学实践和教育理论文献中发现问题,制定各教研组的课题研究方案,填写《五家站中心校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表》,并于每学年开学初上报继教处审定与备案。

  (2)立项的课题必须及时建立课题档案,档案资料包括:课题申报表、课题方案、学期研究活动计划、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研究课教案、经验论文、发表文章、获奖证书、理论学习资料、研究报告等。

  (3)校级组要有计划地开展研究,每学期初要认真制订“课题活动计划”,每学期课题组活动不少于4次;由课题组负责人组织开展,及时做好“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每学期末进行“课题活动总结”。每位参与课题研究的老师期末撰写论文或经验总结。

  (4)平时备课上课要贯彻课题要求,每位课题成员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校级公开研究课。

  (5)教育科研课题的结题鉴定的评价,是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申报的各级立项课题,必须规范结题。校级课题组在正式结题前十五天向校继教处提出课题结题书面申请,填写《五家站中心校教育科研一般课题结题申请表》,并提供课题研究结题的材料。

  2、凡本校教师申报的科研课题,必须经校审查签署意见后再上报。校外合作科研计划,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经校研究认可后,报校继教处备案。

  3、每年第四季度,在总结当年科研计划完成情况的基础上,进行下一年的科研计划预测和论证。

  第四章科研经费管理

  在校教育经费中划拨一定的经费用于继教处的正常运行、课题的研究和教师科研成果的奖励。

  第五章科研成果的管理及确认

  我校教师的科研课题、教改课题、公开发表或获奖的论文、论著等必须署名五家站中心校,并持原件和复印件到校继教处登记确认,备案。

  第六章科研奖惩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组织好学校的科研力量,保证科研计划的顺利实施和按质按期完成,不断提高学校的科研水平,特定下列奖惩制度: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主持或参与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以及校级一般课题的研究人员。

  (一)平时考核:

  1、日常考勤:所有相关课题组成员每月按时参加课题组活动(听课、评课),能及时交流合理化建议,并能积极参加集体学习的进行每月日常考核。

  2、资料整理:每位课题研究教师在进行每一轮课题研究后及时进行资料的整理归纳工作,且资料齐全、工整、格式统一,每学期末能及时将资料交课题组长。

  3、论文撰写:

  期末在校范围内评选的优质课、论文等与期末考评挂钩。根据各学科科研人员积极承担课题研究,能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开展课程整合,促进各学科间的交叉渗透,不断拓宽研究领域,为扩大和提高我校科研的规模、水平和整体实力作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年终奖励。

  (二)立项奖励:

  1、参加各类课题研究展示活动表现突出的,按分工及承担任务的轻重给予适当的奖励。

  2、参加各级各类论文、课件、研究课比赛并获得一定奖项的的给予适当的奖励。在县级、市级、省级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教育论文分别奖励100、150、300元。

  3、按规定对参与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和奖励;对于奖励在项目争取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给予组织管理奖;对于实施课题得力的个人,学校将按每个立项项目的比例予以奖励。

  4、参与课题的研究工作是评优晋级的前提条件,有优秀阶段性成果或结题成果推广较好的教师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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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核目的

  为了全面推动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激励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改革,提升教师的教科研能力,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科研兴校,特制定本考核方法。

  二、考核对象

  所有在编在岗的任课教师,每学年进行量化积分,评选出教科研先进个人若干名。

  三、考核内容

  教科研考核主要包括考评教师参与校本教研、课题研究情况,教育科研论文发表、获奖情况,以及辅导学生获奖情况等。

  四、考核办法

  (一)常规教研考核

  1、业务学习考核

  业务学习指学校参加各种培训、讲座、听课、评课活动,学校组织的各种校本教研活动,全学期无缺勤并积极参加者,记10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扣完10分为止。按规定完成听课评课任务,听课有完整、规范的记录,并在评课中积极发表意见者,记30分,每少一次,扣1分,每超过一节加0.5分,伪造听课记录者,该项记0分;听课记录不规范、不完整,酌情扣分。本项积满40分为止。中层以上领导听、评课每学期30次,其他教师每学期20次。

  2、专业素质考核

  专业素质考核指对教师参加优质课比赛、基本功比赛、说课比赛、案例评比、教案评比、课件评比等专业素质比赛和承担教研课、讲座任务等的考核。教师参加专业素质比赛获校级一、二等奖分别记2、1分;获片级一、二等奖分别5、3分,获市级一、二等奖分别记8、6分。同一人同一专业素质比赛在不同层级上获奖,按最高奖项计分。认真上好校内教研课记1分,在镇、市、片级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承担交流、讲座、公开课任务,效果较好者,分别记1、3、5分。凡经学校安排,积极指导、辅助教师参加专业素质比赛的教师,与参赛教师记同等分。

  (二)教师科研考核

  1、教育科研过程考核

  (1)参加不同课题研究分别记分,各项累计得分为本项得分。

  (2)教师参加课题研究,有一定的实效,能及时上缴各项课题研究资料,校级课题主持人记2分,参研者记1分;片级课题主持人记6分,主研者记4分,参研者记2分;市级及以上课题主持人记8分,主研者记6分,参研者得4分。对课题按题结题,给课题组成员给予5分、3分、1分的积分奖励。课题研究成果获奖再给予5分、3分的积分奖励。

  2、教育科研成果考核

  (1)教师基础成果考核

  按学校要求完成备课(包括教学反思、二次备课、作业设计、板书设计等)优秀等次者得10分,良好等次者得6分,取平均值记分。

  (2)教师获奖成果考核

  ①论文发表或获奖

  教师的专业论文在正式出版的报刊上发表,按国家级省级、市级、片级,分别记10分、8分、6分。专业论文获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按国家级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8分、6分、4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6分、4分、2分,片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分、3分、1分。

  ②指导学生

  教师按学校分工积极认真完成指导任务,记5分。获奖者,按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0分、8分、6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8分、6分、4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6分、4分、2分,片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分、3分、1分。团体奖提高一个级别加分。学生作品发表按同级表一等奖计分。

  (三)其他

  拒上公开课一节的、一学年未曾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获奖或发表的、随堂听课或各类活动中出现差课一节的,取消本学年学校“教科研先进个人”以及推荐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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