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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转材料管理制度(精选11篇)
在当下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周转材料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周转材料管理制度 1
(1)周转材料进场后,现场材料保管员要与工程劳务分包单位共同按进料单进行点验。
(2)周转材料的使用一律实行指标承包管理,项目经理部应与使用单位签订指标承包合同,明确责任,实行节约奖励,丢失按原价赔偿,损失按损失价值赔偿,并负责使用后的清理和现场保养,赔偿费用从劳务费中扣除。
(3)项目经理部设专人负责现场周转材料的`使用和管理,对使用过程进行监督。
(4)严禁在模板上任意打孔;严禁任意切割架子管;严禁在周转材料上焊接其他材料;严禁从高处向下抛物;严禁将周转材料垫路和挪作他用。
(5)周转材料停止使用时,立即组织退场,清点数量;对损坏、丢失的周转材料应与租赁公司共同核对确认。
(6)负责现场管理的材料人员应监督施工人员对施工垃圾的分拣,对外运的施工垃圾应进行检查。避免材料丢失。
(7)存放堆放要规范,各种周转材料都要分类按规范堆码整齐,符合现场管理要求。
(8)维护保养要得当,应随拆、随整、随保养,大模板、支撑料具、组合模板及配件要及时清理、整修、刷油。组合钢模板现场只负责板面水泥清理和整平,不得随意焊接。
周转材料管理制度 2
第一条设立目的
为规范周转材料的使用,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以节省公司运营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周转材料及其分类
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其主要类型有:
1、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2、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
3、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可多次利用使用的材料,如钢架杆、扣件、模板、支架等。
第三条负责部门
周转材料由xxx部门进行统筹调配管理。
周转材料必须实行回收制度,各xxx部门必须制定具体的回收率,一般为x%,并做到谁领用谁负责。
第四条具体管理制度
1、周转材料使用制度
(1)各xx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将周转材料使用计划交xxx,由xxx当面点清数量、规格,办理周转材料领用手续;
(2)周转材料运输途中必须有专人押车,材料丢失追究其负责人责任;
(3)周转材料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拆卸时,不得高抛、下扔、野蛮作业;
(4)周转材料在使用过程中不得私自随意调运;
(5)周转材料使用部门要做好防潮、防火、清洁等措施,周转材料要堆放整齐。做好防锈等措施。
2、建立动态帐制度
xxx部门必须建立周转材料动态帐,明确周转材料的使用动态,设立专人管理。如真实记录周转材料的使用次数,耗损率等。以提高周转材料的利用率。
3、周转材料的回收维护
(1)周转材料使用完毕,需要回收,本着谁领用谁负责归还的原则,使用完毕后,必须经过清理休整,经验收合格方可装袋,由xxx负责归还,经xxx核实后按名称、规格、数量分别堆放。
(2)周转材料的维护
a要防止周转材料锈蚀,使用一定时期回收后,应进行维护保养工作,清除污垢,发现有油漆脱落的`,要及时补刷防诱涂料。
b螺栓及配件每次使用后,必须用机油洗涤并涂泊防锈。
c对门式架、工字钢等使用过程中发生弯曲的回收后应及时进行矫正调直。
d同时也要做好防潮防锈防水等保养维护工作。
第五条奖罚
对回收率高于一般要求的部门予以奖励;对回收率低于xxx%的部门,予以惩罚,促进其改进。
第六条附则
本办法经xxx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xxx。
周转材料管理制度 3
石油销售公司周转材料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日常周转材料管理,保证日常办公需求,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周转材料是指零星用办公用品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办公用品:指在日常工作中所使用的辅助办公的用品。
(二)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
(三)招待用品。
第二章周转材料采购和管理原则
第三条综合办公室是公司办公用品、招待用品等周转材料的采购与管理的主管部门,凡涉及周转材料采购事宜均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综合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周转材料的领用和保管。管理员负责登记进出台账和每月根据各部门、营业室实际办公需要,做好计划编制,提供质价相符的'办公用品。
第五条具体采购过程应本着质优价廉的原则,采用比值比价等方式,选择质优价廉物品,并逐步建立资信度高的采购基地,建立互惠合作伙伴关系,长期合作。
第六条价值2000元以下周转材料应当集中统一采购。办公所需低值易耗品、电脑耗材、电脑零部件、公司招待用烟、酒、组织各项活动所需物品等均属集中采购范围。
第七条所有周转材料原则上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购置,若确需本部门自行购置的专属办公用品,需自采购后3日内到综合办公室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公司采购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体制。
第八条根据各部门集中上报给办公室,以及过往物资采购和分发、使用情况,测算和制定具体物资采购需求计划,每季度进行1-2次的集中成批采购。
第九条年度物资计划因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变化导致调整时,可在年度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多次的零星采购。
第十条采购计划与申请
每年末,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各部门物资需求以及现有库存情况,可以制定下一年度采购计划。
根据年内生产进度安排、资金情况和库存变化,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半年、季度或月度的具体采购计划,该计划按期滚动修订。
公司年度采购计划须经公司主管领导、财务部门领导和综合办公室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半年、季度、月度采购计划须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综合办公室核准。
根据采购计划填写的公司采购计划审批表,必须分别依次经综合办公室主管、财务部门主管、公司主管领导按权限签批核准。
公司库存降低到安全库存量或控制标准时,可即进提出采购申请,并分为定量订购和定时订购两种方法实施采购。
第十一条采购程序
需求部门根据下月需求计划提交办公物品申请单(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部门章)→申请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管理员填写出库单→需求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管理员发料,并签字→登账或录入数据库。
第十二条所采购的周转材料到货后,由综合办公室后勤管理员按送货单进行验收,经核对(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质量等)无误后,在送货单上(一式两联)签字验收,然后将送货联留存归类,送货回单联交送货人带回做结算凭据。
第十三条管理员收到供货单位发票后,须与送货单所记载的内容核对一致,做好登记,做到账、物一致,并在发票背面签字认可后,携验收入库清单及发票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交财务部门负责支付或结算。一般结账采用月结统一付款方式。
第十四条周转材料进仓入库后,管理员按物品种类、规格、等级、存放次序、分区堆放,不得混乱堆放,并由记账员按送货单序号和货单内容在日常办公用品收发记录册上进行登录。
第三章入库与发放管理
第十五条为保障公司日常办公需要,减少库存资金占用,管理员要及时办理出入手续,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账实相符,保证物资质量。
第十六条库存以适质、适量、适时、适地之原则,供应所需物资,避免供货不足。
第十七条仓库对物资品种、数量进行控制,实际库存量降到最小。
第十八条入库程序:
管理员采购→供货商供货→管理员检验物资数量、质量→管理员在《入库单》上签字→登账或录入数据库→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
第十九条领用程序:
需求部门根据下月需求计划提交办公物品申请单→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部门章→申请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库管人员发料,并签字→登账或录入数据库。
第二十条物资的盘点:
物资盘点分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定期盘点即指每月月底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不定期盘点即指监管部门对库房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物资盘点的主要内容:检查物资的帐面数量与实存数量是否相符;检查物资的收发情况;检查物资的堆放及维护情况;检查各种物资有无超储积压及损坏;检查安全消防设施。
第二十一条对物资的盘点采用实地盘点法,要求账实相符。
第二十二条盘点时相关人员(库管人员、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必须在场。
第二十三条按盘点计划有步骤进行,防止复点或漏盘。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周转材料管理制度 4
第一条
建立《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办法》(暂行)的目的为规范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切实保障辖区内教职工基本住房需要,有利于教师工作和生活。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入住教师周转宿舍的教职工应符合下列条件本辖区范围内在编教职工、城乡交流教师和特岗教师,已婚家庭的双职工和单身的教职工。
属于下列情况的教职工,不予安排周转宿舍。
1、学校所在地有住房的教职工(包括福利房,商品房,自建房)。
2、虽符合条件,但本人声明不需要教师周转宿舍的教职工。
3、今后调入学校的教职工(如果周转宿舍有空余而又符合入住周转宿舍条件的除外)。
第三条
教师周转宿舍分配原则
1、教师周转宿舍的入住对象按照德、能、勤、绩、廉以及年龄、教龄、家庭人口等相关条件确定。按照县教育局《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办法》,学校学校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并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2、在符合入住教师周转宿舍条件的教职工中,单身教职工多人合住在一套房内,双职工居住在一套房内。
第四条
教师周转宿舍资产所有权、管理权和使用权。县教育局具有教师周转宿舍资产的所有权,学校具有教师周转宿舍资产的管理权,入住教师具有教师周转宿舍资产的使用权。
第五条
教师周转宿舍申报审批程序
本人申请,学校审查研究同意,初步确定入住对象,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7天后,根据群众意见最终确定入住对象,同时将分房方案和名单报县教育局备案。
第六条
教师周转宿舍管理的相关规定
1、教师周转宿舍入住期限为一年,符合条件的可续住租,每年要与学校签订入住合同。
2、入住教职工在签订入住合同时要缴纳住房保证金,每套1万元,合住的按平方米均摊。不缴纳住房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居住权利。保证金利息做为房屋租金,退房时只退还本金。每套单职工宿舍室内配有电视机、办公桌椅、床、煤气罐、操作台、燃气灶、油烟机;双职工宿舍室内配有床、办公桌椅、操作台,等生活用品。供用户使用,并负责管理。如果出现人为损坏或丢失,由使用者照价赔偿,赔偿金从保证金中扣除。入住教职工不得改变周转宿舍结构或擅自进行装修,不得擅自接、改电线,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注意防火及用电安全。
因责任事故造成学校或其他教职工财务损失者,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否则学校有权回收住房,并从住房保证金中扣除相关的`费用。
3、物业管理。每校派一名物业管理员,负责水、电、暖及物业费用的收支与管理和周转宿舍安保工作。入住教职工居住期间按照水表、电表使用数量缴纳水电费,按照居住面积缴纳取暖费,缴费标准按照集中供热收费标准。多人合住的宿舍按人均摊。住户必须保持周围环境的清洁,不乱丢垃圾,乱倒脏水,门前不得堆放任何杂物,保持宿舍的整洁,服从物业管理人员的督促检查。
4、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退房手续。
(一)借调或与学校解除劳动关系者。
(二)家庭住房变化后,经确认不符合入住条件者。
(三)退休、退职或死亡者。
(四)入住教师将周转宿舍擅自转让、出租、出借或者连续六个月闲置不住的住户。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学校有权收回并另行安排。凡拒不交房的从次月起停发工资的50%(请假、寒暑假和因公外出除外)。
5、教师周转宿舍如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漏水、停电、停水、墙面脱落、地面脱落等情况,由个人提出申请,总校进行维修,住户承担费用。室内插座、灯泡、开关、水龙头等易耗品的损耗由住户自行负责。
第七条
各校以总校为单位成立教师周转宿舍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成员:
第八条
各校领导小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配周转宿舍,否则,追究学校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第九条此办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执行。
周转材料管理制度 5
为加强公司内部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的管理,充分发挥现有施工机具设备的使用效率,加快设备的更新改造,不断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改善生产力状况,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租赁的程序
1、设备租赁中心在收到承租方所需设备、周转材料租赁计划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需设备的保养和调试工作(需现场安装的设备除外),并随时做好发货准备。
2、承租方调运前必须与设备租赁中心签订租赁合同。根据“租赁合同”条款办理相关手续后,设备租赁中心予以发货。
3、承租方租用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必须派相关管理人员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否则按设备租赁中心自验的质量、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4、需要现场安装的设备,由承租方负责安装,设备租赁中心派员指导安装调试,安装调试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人工费用)。
5、项目部施工所需的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以及交通车辆等必须先到设备租赁中心租赁。公司现有资源不能满足时,或从公司总体运营成本分析,确需到市场上租赁的特殊情况下,由项目部书面提出申请,报设备租赁中心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到市场上租赁或购置(购置按公司规定程序办理)。对于未经批准自行到市场上租赁或购置的行为,财务部门不得支付相关费用,公司根据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项目部租用公司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在租赁合同期内一般不得报停,确因特殊情况(防汛、业主指令停工等),需报设备租赁中心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能报停。对于工程结束,可能还有后续工程项目投标,且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暂无其他单位租用,项目部(分公司)要求暂存的,应书面报设备租赁中心,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设备租赁中心派员到现场验收,明确保管方责任后,方可办理暂存手续。保管方应按要求保养暂存的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并合理堆放保存;暂存期内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如发生损坏、丢失、被盗等由保管方承担赔偿责任。保管方如需启用或其他项目部需调用,必须征得设备租赁中心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7、项目部租用社会车辆承运公司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必须与车主签订运输合同并报设备租赁中心备案,明确承运方对承运货物财产的安全责任,如无合同,设备租赁中心有权拒绝发货。对从工地运回后方的,如无运输合同则作考核扣分处理。
8、对于使用率不高但又必须配备的设备(如发电机、砼拌和楼、砼输送泵),可根据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采用包月(按使用台班的30~50%计)或按砼方量计算租金。
9、承租方租赁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的归还,一般由设备租赁中心会同使用方代表在扬州仓库组织验收,承租方不派员到场则按设备租赁中心验收的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因特殊情况也可在承租方现场验收,但承租方应提前通知设备租赁中心,双方约定时间派员到场办理归还手续。
10、租用及归还设备租赁中心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所发生的运输、装卸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经设备租赁中心同意,项目部之间直接调配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而发生的运费、装卸费,由承租方承担,特殊情况由设备租赁中心协调双方承担的费用比例。
二、设备租赁中心的责任
1、设备租赁中心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承租方租赁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防止违规操作,野蛮作业。
2、设备租赁中心必须保证出租设备的完好,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机械故障,设备租赁中心应及时派人员到现场服务。
3、设备租赁中心可接受承租方的委托,代办运输、装卸(装卸费按公司标准收取)等业务,相关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4、租赁期间,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的中小型维修保养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设备发生损坏,经双方鉴定,不属于使用者责任,设备租赁中心承担相关维修费用;属承租方的责任,则由其自行负责维修。设备租赁中心根据承租方委托可以提供有偿的修理服务。
5、大型设备的操作人员实行定人定机,由设备租赁中心会同人力资源部确定。责任人(机长)负责设备的使用、维护(修)与保养,保证设备在良好的状态下工作;使用期间其工作业绩由承租方与设备租赁中心负责考核。定机人员的薪酬在项目部期间由项目部支付;设备退回公司参与修理期间,薪酬由公司支付;修理完毕,如无单位承租,则由人力资源部另行安排工作或实行待岗。
三、承租方的责任
1、承租方对所租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应及时按“租赁合同”条款与设备租赁中心办理相关验收交接手续,以避免差错。承租期内承租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变卖。项目部之间调配的,特殊情况需转租、转借的,必须经设备租赁中心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明确相关责任等,否则按违约处理。
2、承租方应督促操作者按操作规程对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进行正常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的清洁、润滑及零部件、附属装置、随机工具的完整完好,做到使用和维修记录齐全、准确。
3、承租方应按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使用管理设备,不得违规指挥和野蛮操作,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应按规定处理责任人。
4、租赁期满归还设备、周转材料时,应提前一天通知设备租赁中心做好安排。归还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要求外观清洁、使用性能完好,达不到要求所发生的维护费用等由承租方承担。
四、租赁费用的结算
1、设备租赁中心根据租赁合同及承租方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调拨单或结算清单,依据公司规定的租赁价格,按月开出租赁费结算单由财务部统一结算。
2、对于不能按时结算或以各种理由推诿的项目部,财务部可依据设备租赁中心提供的结算清单或专项报告直接划扣租赁费,并根据公司关于项目部管理人员考核细则的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处理。对于工程经费不到位等特殊情况,项目部应及时报公司主管领导,办理缓交手续。
五、赔偿办法
1、因承租方的责任造成设备、周转材料损坏、丢失的,承租方必须承担全部的修复费用或按现行市场价格全额赔偿。
2、脚手架钢管使用时,因工艺要求或特殊原因需要截断组合使用的,应事先征得设备租赁中心同意,数量较大的必须征得公司主管领导批准,6米长钢管严禁截断。
3、钢管归还时,总长度不足部分按市场价格全额赔偿。
4、对于缺少的扣件等周转材料,承租方不得自行到市场购买用于赔偿,由设备租赁中心统一组织采购,以保证周转材料的使用安全。
六、其他
公司交给基础工程分公司(包括综经公司)、土石方工程分公司管理的设备,实行费用包干的管理方式,并负责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租赁其他设备和周转材料按本办法执行。
周转材料管理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周转材料管理,充分发挥其效益,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周转材料是指在施工中周转使用次数频繁,用量大,其价值不是一次摊入工程成本,而是根据周转使用时间逐渐摊入工程成本的工具型材料。
第三条周转材料由分公司机械材料部负责管理和监督,项目部使用。
第二章管理权限
第三条、分公司机械材料部的职能
(一)负责分公司涉及的周转材料的管理监督工作,为各工程项目提供服务;
(二)负责协助项目部周转材料供应的组织实施工作,周转材料的调拨工作;
(三)负责建立分公司周转材料台账,并计提摊销费,以及报废工作;
(三)负责周转材料的采购工作;
(四)组织对项目部周转材料管理的检查工作。
第四条、项目部机材室管理权限
(一)具体负责工程项目中周转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
(二)在分公司授权范围内,组织对周转材料的竞价采购;
(三)负责对施工班组的周转材料使用进行监督,采取措施防止班组不合理使用材料、浪费材料等现象;
(四)负责周转材料的保养工作。
第三章计划与采购
第四条周转材料的需用计划由施工项目部机材室根据施工生产需要编制,计划必须列明名称、规格、需求数量、质量要求等,经项目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后报分公司审核,并由分公司转报总公司机械材料部备案。
第五条分公司机械材料部根据周转材料需用计划,核对闲置的库存及可内部调拨的`数量,合理进行调拨,亦可通过总公司协调调拨其他分公司的闲置周转材料。
第六条对于要批量购置的周转材料,由分公司机械材料部编制《采购计划表》,经分公司总经理批复同意后采购。采购时,做好周转材料的选型及性价比分析,采购过程资料必须整理归档。
第七条分公司机械材料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分公司采购范围内其它材料的供方评价、选择和控制工作,经分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建立《物资合格供方名单》,汇总项目部的《物资合格供方名单》,报公司机械材料部备查。
第八条实施采购前,各级单位机材部门应充分做好市场调查,必要时,形成调查报告;实施采购时,材料采购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需求数量、预算价格、进货时间等资料,确保采购的周转材料符合并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设计和施工要求。
第九条周转材料采购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司格式合同的格式进行编写。批次周转材料采购总额达到并超过300万元人民币时,采购合同必须办理总公司合同评审程序,评审通过后才可签订。公司参与分公司组织的竞价采购过程,竞价过程资料整理归档,竞价结果报备公司机械材料部。
第十条周转材料的采购分为竞价采购、议价采购及比价采购,单类单批次预算不少于20万应采用竞价采购或议价采购的方式,少于20万可采用比价方式,并留下采购资料。
第十一条、竞价采购程序:按《工程材料管理办法》相应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议价采购的条件和程序:按《工程材料管理办法》相应规定执行。对于价格波动大,变化快的周转材料,如型钢等,宜采用比价方式。
第十三条、比价程序:按《工程材料管理办法》相应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授权进行的材料采购。各级机材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授权下级机材部门组织材料采购,授权方必须出据书面授权通知,并参与和监督采购过程。被授权方的采购过程必须根据公司制度组织和执行。采购人做好采购过程资料收集、整理与归档,采购结果报备授权方。
第四章验收、使用、维修、保养与存放
第九条周转材料由分公司机械材料部统一管理和调配,施工项目部负责使用。
第十条新购置周转材料由分公司组织使用项目部进行验收,核对周转材料的名称、型号、数量是否与发票相符,质量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第十一条新购置周围材料验收时如果发现有质量或数量等问题时,验收人员要做详细记录,并予标识,以便和供应方交涉,及时进行更换或索赔。
第十二条周转材料调拨时,由使用项目部组织验收,核对调拨单内容与实物是否相符。
第十三条周转材料在施工项目使用期间,其维修、保养和保管工作由项目部机材室负责,分公司机械材料部负责监督实施。
第十四条周转材料使用完毕后,由使用项目部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经过分公司验收合格后,由分公司机械材料部办理调拨手续,暂时不用的,必须退回分公司仓库保管,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使用项目部负担。
第十五条入库周转材料必须逐一检查,入库前要进行变形校正、焊固脱落焊点(有必要的话)、以及铲灰除锈刷油等维修与保养工作。
第十六条周转材料一般应码放在棚内存放,若露天码放必须上盖下垫,按种类、规格分别码放整齐,符合仓容、场容管理要求,做到一头齐、一条线,场地平整不积水,码垛垫高20cm,防止日晒雨淋,配件要定量装箱入库保管,适合二次直接使用,所有库存周转材料必须做好标识。
第四章建账与摊销
第十七条周转材料验收合格后,由分公司机械材料部建立周转材料台账,使用项目部建立备查账。
第十九条周转材料的摊销具体为月摊销法或五五摊销法两种。
第二十条原则上,对于价值较大、使用期较长的周转材料(如贝雷架),采用月摊销法(按4年摊销);对于一般价值的周转材料,采用五五摊销,即在使用的第一和第二个项目部平均摊销。第三个项目开始按原值的4成收取使用费,如果在项目使用过程中因各种原因不能回收而报废的,则按原值的7成收取使用费。
第二十一条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改变周转材料规格和使用性能,或改变本管理办法中确定的摊销方法时的规定时的报批手续
第二十四条分公司机械材料部每月10日前,必须向公司机械材料部报送周转材料动态月报表和周转材料摊销表。
第二十五条分公司对项目部使用周转材料收取使用费,具体见《使用费收取标准》。
第五章报废
第二十五条周转材料的报废的条件。
(一)周转材料正常使用,使用时间长,已残旧经鉴定无利用价值。
(二)周转材料因施工需要无法回收,或经鉴定已无法使用。
(三)属于施工不当或人为责任造成周转材料丢失或损坏而无法修复。
第二十六条周转材料的报废手续。
(一)出现满足报废条件的情况时,一般由项目部提出,分公司机械材料部组织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项目机材室、项目工程室进行鉴定后,填写《周转材料报废单》,经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才可办理报废手续。
(三)分公司机械材料部负责办理周转材料的清理手续,填写《周转材料清理单》,做好残值的回收工作。
第六章租赁
第二十一条、周转材料的出租。
(一)为提高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分公司机材部应组织闲置周转材料的出租。
(二)周转材料费参考市场台班费收取(具体参照公司发布的租赁信息价)。
第二十二条、设备的租用
(一)项目部周转材料的租用必须由分公司机械材料部审核,报请分管领导审批后办理,分公司应优先考虑租用其它分公司闲置设备。
(二)租赁采购的规定:预计租赁总金额不少于20万的,由分公司组织租赁采购,少于20万的,由项目部组织。
(三)设备的租赁须采用竞价(议价)或比价,具体参照周转材料的竞价(议价)或比价条款执行。
(四)周转材料的租用单价不应高于市场价。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机械材料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附表:
1、《周转材料台帐》
2、《周转材料摊销表》
3、《周转材料总需用计划表》
4、《周转材料动态表》
5、《周转材料报废单》
6、《周转材料清理单》
7、《周转材料摊销费用定额》
周转材料管理制度 7
1.目的
1.1加强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规范验收程序,保证设备材料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1.2保证设备材料验收工作及时、准确地进行,提高验收工作效率。
2.原则
2.1设备材料的检验验收必须符合国家电力基本建设技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华电集团、华电国际、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有关规定。
2.2根据设备材料采购主体不同分别进行检验验收,包括建设单位采购物资的检验验收和承包商自行采购物资的检验验收。
2.3国家规定的压力容器检验项目应前移到设备生产厂家完成。
3.释义
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是指通过明确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相关各方的职责,规范设备材料检验验收流程,采取必要的检验验收手段,保证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符合工程设计和规划的技术质量要求的管理过程。
4.管理要求
4.1在设备材料检验验收中,要明确各相关单位及部门的职责,以确保设备材料在领用前为合格产品。
4.1.1设备物资组职责
归口管理设备材料检验验收工作。
4.1.2代保管单位职责
4.1.2.1负责组织设备材料到现场的验收工作。
4.1.2.2根据订货合同、技术协议、装箱清单对到货设备材料的数量、规格、型号进行清点核实。
4.1.2.3针对所检验的设备材料性质、特点、数量合理存放。
4.1.2.4负责收集各单位、部门验收人员提出的有关设备、材料质量和数量上存在的问题、处理意见及建议,并负责进行汇总并签字。
4.1.2.5接到设备材料到货信息后,应及时联系提货和组织卸车。
4.1.3三期办职责
4.1.3.1负责检验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4.1.3.2接收有关的设备材料的技术资料。
4.1.3.3检查设备材料的有关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4.1.3.4负责提出被检验设备材料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4.1.4监理单位职责
4.1.4.1负责检验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施工安装要求,对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提出处理意见。
4.1.4.2当各方面意见发生分歧时,负责协调并拿出决定性的意见。
4.1.5施工承包商职责
检验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施工安装要求,对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提出处理意见。
4.1.6供货商职责
负责提供设备材料的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装箱单、磅码单、发货明细及有关资料文件。对验收中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做出明确答复。
4.2施工承包商采购物资的检验验收
4.2.1施工承包商自行采购的物资,经自检合格后向监理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提供采购的设备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质量保证文件。
4.2.2施工监理接到施工承包商的验收申请后,组织三期办、设备物资组、施工承包商进行验收、核对。
4.2.3三期办、设备物资组、监理单位根据协议和技术规范书等资料,按照工程要求对施工承包商自购物资进行检验,包括:
4.2.3.1有无短名单报批手续;
4.2.3.2有无中标确认文件;
4.2.3.3所采购的产品是否为确认单位产品;
4.2.3.4采购的设备/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2.3.5数量是否足够,是否与申报的用途一致;
4.2.3.6相关各方认为有必要时,可请专门的检验机构对物资进行检验;
4.2.3.7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确认处理意见,督促施工承包商限期整改。
4.3设备材料接收、开箱验收、保管、发放管理规定
4.3.1物资代保管单位在提货和卸车过程中,应及时清点数量,检查外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设备物资组,并取得相关记录(照相等)。
4.3.2在设备材料到货后,设备代保管单位负责设备材料的接收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所属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到货日期、主设备名称、箱件编号、运输方式、承运单位、包装方式、单位、数量、存放位置等,形成设备材料接收记录并及时录入pmis系统。同时填写《设备材料接收明细表》(附件1)。在接收过程中设备供货厂家或其代理必须在场并签字确认。
4.3.3根据施工进度情况,设备代保管单位根据施工承包商的要求编制开箱计划,并报设备物资组审核。
4.3.4设备代保管单位原则上要在开箱验收前7天通知供货厂家,同时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监理、设备物资组、三期办、档案室、施工承包商准时参加开箱验收(通知单形式由代保管单位自己确定),如各单位及部门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又没有提前协调更改验收日期,则视作认可验收结果。
4.3.5供货厂家未能按时派人(或书面委托)到现场参加开箱,经建设单位同意后,设备代保管单位有权组织其他单位自行开箱验收,验收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建设单位向供货厂家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4.3.6设备代保管单位将整个开箱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并填写《设备验收情况记录》(附件2),后付《设备、材料开箱资料移交清单》(附件3),材料的验收还要填写《材料验收记录》(附件4),各参加开箱单位签字确认,并各执一份。以上记录应统一编号后提交设备物资组,代保管单位将收集到的设备材料开箱资料在当天移交档案室,代保管单位将开箱情况及时(3天内)录入pmis系统。
4.3.7设备开箱过程中出现的设备材料缺陷等问题,设备代保管单位要填写《设备材料异常单》(附件5),各参与验收的人员共同提出处理方案,由代保管单位汇总后,由监理单位协调形成统一的方案,供货厂家或其它责任单位应及时处理解决设备开箱过程中的缺件、缺陷等问题,物资代保管单位应在问题处理后重新组织验收,如在验收过程中无法确定处理方案及责任,则按《设备材料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3.8设备代保管单位在填写设备开箱验收过程中的各种表单等记录时,各表单的编号要统一,必须具有唯一性。如某种表单有多份补充内容时,可于编号后添加英文字母a、b、c加以区别,验收记录及相应的附表办理完毕后,应及时提交设备物资组一份。
4.3.9设备代保管单位负责开箱设备的保管工作,必须严格按《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保管规程》的要求,对设备材料进行保管。
4.3.10代保管单位保管的设备材料如因其保管、保养不善而导致设备材料丢失、损坏的,代保管单位应承但全部责任。
4.3.11每台机组投运和每个标段完工后,代保管单位向设备物资组移交相应的设备材料清册,验收发放记录等资料。
4.3.12工程竣工后,代保管单位将剩余设备材料集中堆放,造册,与设备物资组共同盘点移交设备物资组管理。
5.附则
5.1本管理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5.2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属设备物资组。
周转材料管理制度 8
第一部分通则
1.0总则
配合建筑项目合约化管理实施,为更好实行材料调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材料调拨全过程操作。
2.0适用范围:集团内甲供材调拨,按受控程度分为两类。
2.1高值周转材(简称高周材)和设备:如木方、模板、扣件、钢管、电缆、塔吊等,其调拨须经集团同意,本办法主要规范此类材料调拨。
2.2主材和水电材料:如水泥、钢筋、pvc管等,如涉及城市内项目间调拨经地产副总同意后可实行,同步报采购中心备案,并结算成本;如涉及城市间调拨,需经采购中心同意,具体操作参照本办法。
2.3对同一项目实行跨期材料调拨视同城市内项目间调拨。
3.0调拨管理原则
3.1提倡就近调拨,如未来2个月就近无使用需求,方可远程调拨。
3.2确保调拨有效性,必须由采购中心组织工程管理中心现场评估,确定残值或损耗率,对不能使用的材料杜绝调拨并就地做报废处理,详见《材料报废处理管理办法》。
3.3谁调出谁维护,强调调拨前必须作好维修翻新工作。
3.4积极盘活材料,主动上报闲置材料避免积压。
3.5服从集团安排,不得故意隐藏闲置材料或无正当理由拒绝调出或接收。
第二部分高值周转材调拨管理
1.0下架高周材管理
1.1对下架材料,项目经理应组织人手同步清理与堆码,在下架完毕7天内归堆完毕。
1.2对如木方、模板、电线电缆等不用维修的材料,应区分报废和可调拨的堆码整齐并作好防雨防潮措施,仓库主管组织材料稽查、成本会计、施工工长进行盘点,按《高值周转材盈亏管理制度》由成本会计登记入库,入库单经以上人员会签后交项目经理确认,对需报废材料参照《材料报废处理管理办法》执行。
1.3对如扣件、钢管等须维修或翻新的材料,由项目经理组织人手翻新维修后堆放整齐,仓库主管组织以上人员参照1.2进行盘点入库并确认。
1.4以上工作完成后,项目经理向采购中心提出《下架材料调出申请》,申请时间不得晚于材料实际下架日期后的30天,否则视为下架材料不及时回收,将在综合检查中扣分。
2.0材料维保责任界定
2.1原则上,调出项目负责在集团指定时间内完成下架材料的清理、维修、养护和翻新。
2.2对无故推卸翻修维保责任或拖延时间时,经采购中心调配可不维保直接发往接收项目,由此发生的所有维保费用,由接收部门送采购中心审核,分管副总裁审批后从调出部门全额扣除,同时对该批高周材的损耗率由采购中心适当增大,调出部门不得有任何异议。
2.3因接收项目需求急迫导致调出项目无法正常完成维保时,经采购中心协调可直接发往接收项目,由此发生的维保费用由采购中心评定后报分管副总裁审批。
2.4如果该批材料暂物接收项目,采购中心可安排就地封存,封存期间不计使用费,但维保费用由封存项目负责。
3.0集团对下架材料的评估与检查
3.1从两个渠道确定检查时间:
根据项目向采购中心提出的《下架材料调出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材料即将调出前。
3.2检查组织
由采购中心组织,工程管理中心、审计监察中心和财务管理中心参加,检查前由采购中心发出《下架材料评估检查通知》。
3.3检查内容
下架材料是否及时回收,是否归类堆放,堆放是否整齐。下架材料的维保及时性和质量。复核木方残值评估是否合理。下架材料入仓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对比材料进场和退场在数量上的差异,以便为成本核算提供依据。
4.0下架材料的汇报
4.1每周由仓库主管填制《下架材料周报》,注明有无下架材料、下架材料状态及每类材料数量,其中对木方还须注明新旧程度,对每类下架材料需预计下次本项目使用时间。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发送采购中心。
4.2采购中心根据各项目周报汇编《集团各项目下架材料周报》,发送财务、工程、成本和分管副总裁,抄送地产副总。
5.0高周材调拨管理流程
第三部分设备调拨管理
1.0设备拆除前工作
1.1项目在拆除设备前,应向采购中心提出《设备退场申请》。
1.2采购中心接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管理中心到场检查设备的使用状态并确认拆除时间及接收项目。
1.3拆除前由项目机电主管核查《设备清单一览表》,包括如下内容,报采购中心和工程管理中心核实。
设备所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对有故障零部件予以登记以便将来维修或更换。
核对之前的《设备清单一览表》(一览表需登记本项目使用过程中购置或更换的零部件),登记缺失零部件。
1.4拆除后项目机电主管负责将所有零部件装箱,并登记零部件状态,核对拆除前缺失零部件是否一致,更新《设备清单一览表》。抄送采购中心和工程管理中心。
1.5拆除后的设备零部件做好防雨防盗措施,对故障零部件予以维修以待调拨。
1.6采购中心登记每台准备调拨的设备情况,以便将来调拨后判断购置设备零部件合理性。
2.0设备调拨流程
下架材料调出申请本项目第x次申请
申请人
申请日期
项目经理
申请项目
针对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下架的材料,清单如下,我项目已按集团要求全部分类堆码及维保完毕,为加速资产盘活,现申请调出,请集团现场核查并统一调配。
周转材料管理制度 9
第一条设立目的
为规范周转材料的使用,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以节省公司运营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周转材料及其分类
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其主要类型有:
1、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2、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
3、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可多次利用使用的`材料,如钢架杆、扣件、模板、支架等。
第三条负责部门
周转材料由xx部门进行统筹调配管理。周转材料必须实行回收制度,各xx部门必须制定具体的回收率,一般为xx%,并做到谁领用谁负责。
第四条具体管理制度
1、周转材料使用制度
(1)各xxx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将周转材料使用计划交xx,由xx当面点清数量、规格,办理周转材料领用手续;
(2)周转材料运输途中必须有专人押车,材料丢失追究其负责人责任;
(3)周转材料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拆卸时,不得高抛、下扔、野蛮作业;
(4)周转材料在使用过程中不得私自随意调运;
(5)周转材料使用部门要做好防潮、防火、清洁等措施,周转材料要堆放整齐。做好防锈等措施。
2、建立动态帐制度
xx部门必须建立周转材料动态帐,明确周转材料的使用动态,设立专人管理。如真实记录周转材料的使用次数,耗损率等。以提高周转材料的利用率。
3、周转材料的回收维护
(1)周转材料使用完毕,需要回收,本着谁领用谁负责归还的原则,使用完毕后,必须经过清理休整,经验收合格方可装袋,由xxxx负责归还,经xx核实后按名称、规格、数量分别堆放。
(2)周转材料的维护
A要防止周转材料锈蚀,使用一定时期回收后,应进行维护保养工作,清除污垢,发现有油漆脱落的,要及时补刷防诱涂料。
B螺栓及配件每次使用后,必须用机油洗涤并涂泊防锈。C对门式架、工字钢等使用过程中发生弯曲的回收后应及时进行矫正调直。
D同时也要做好防潮防锈防水等保养维护工作。
第五条奖罚
对回收率高于一般要求的部门予以奖励;对回收率低于xx%的部门,予以惩罚,促进其改进。
第六条附则
本办法经xx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xx。
周转材料管理制度 10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动态管理和优化配置工程项目周转材料,发挥企业整体优势,降低工程项目成本,为公司实现效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施工周转材料的定义范围:是指在工程项目施工中所使用的脚手架钢管、扣件以及钢顶托材料。
二、管理职责
第三条
物资设备租赁分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分公司)是公司周转材料的主管部门,具有管理和经营职能。项目周转材料使用的管理应坚持“内部租赁,有偿使用、动态管理、优化配置”的原则。
第四条
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将工程需用的周转材料使用计划,书面上报租赁分公司,租赁分公司应积极组织资源,如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租赁分公司报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在外部市场租赁周转材料(包括劳务分包单位的周转材料)。
第五条
项目部负责项目施工周转材料使用的管理工作,具有对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能的监管职能。租赁分公司租给劳务分包单位的周转材料是公司资产,项目部应协助租赁分公司,有责任对周转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防止资产损坏和流失。
三、管理工作流程
第六条
公司经营部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需书面约定,涉及到周转材料租赁时,必须在先行满足租赁使用公司周转材料的基础上,再经租赁分公司审核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对外签订材料租赁合同。
第七条
项目部对工程所需的施工周转材料必须租用租赁分公司周转材料。租赁分公司在周转材料不足的情况下,方可实行对外租赁,但对外租赁周转材料的合同必须报租赁分公司备案。租赁分公司对外租赁合同的执行有监督的义务与权利,确保相关租赁费用的支付到位,避免公司连带法律责任何的风险。
第八条
租赁分公司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周转材料租赁合同,项目部每月在支付劳务分包单位工程进度款时,要首先扣除劳务分包单位当月结算的租赁费用,上交公司财务部;租赁分公司按月向公司财务部申请当月发生的租赁费用。
第九条
项目部需要周转材料,应提前由劳务分包单位与租赁分公司办理租赁手续,凭租赁合同到指定地点提货,提货时双方点交,据实结算。租金按日历天数计算,时间从材料领出日开始至返回当日止。每月30日进行当月租金结算,租赁分公司填好租金结算单转周转材料使用单位按月计收。并将劳务分包单位所发生租赁费转项目部,做为结算依据。
四、周转材料租赁几项规定
第10条
签订周转材料租赁合同前,由工程部组织进行合同评审,并填写公司《合同审批表》,按照程序报批签订合同。
第11条
劳务分包单位需对外签订的周转材料租赁合同,包括项目部在内的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签字盖章及但保。
第12条
劳务分包单位自带部分周转材料,必须提供当地质检部门材质合格证明,交租赁分公司备案后才能使用。
第13条
租赁分公司租赁给项目部的周转材料不得高于当地租赁价格并保证优质服务,同时应提供当地质检部门材质合格证明。
第十四条
租赁分公司与项目部(包括劳务分包单位)所签租赁合同实行一个项目部即一个工地签一份合同的'方式,该工地所用周转材料中途不能转另一工地使用,禁止转租盗卖,违者加倍处罚。
第十五条
周转材料在使用过程中,租赁分公司应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检查及材料盘点,及时掌握材料实际存量、丢失和损坏情况。较大工程应设分站,派专人管理。
第十六条
工程项目完工后,使用的周转材料返库前,租用单位必须清除混凝土灰垢,为周转材料验收创造条件。租赁分公司应对退库的周转材料、料具进行外观验收,应达到租用点交时的质量标准和规格数量。若周转材料返还时有损耗(损失)、丢失的,租用单位应按当期市场价格赔偿。项目部依据双方签字认可的结算单(附领用单和返还单),从该劳务分包单位工程款中一次性扣除。
五、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20xx年四季度为试运行阶段,请各单位几时反馈建议和意见,以便进一步调整完善。
第十八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公司工程部。
第十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发文之日起新开工工程。
附:《合同审批表》
周转材料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规范分局周转材料的管理,提高周转性材料的利用率,减少损耗和浪费,有效降低周转材料的使用成本,更经济合理地开展周转材料的购置、使用、退库、维修、摊销和让售工作,结合分局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周转性材料范围
2.1能够多次使用的材料和施工机具,主要是指各型钢模板、脚手架管(Φ48焊管)、空心方钢、氧气/乙炔瓶、24kg/m及以上钢轨、Φ80及以上钢管(风、水管)、砼输送管(Φ125、Φ150)、高压电缆、50mm2以上低压铜芯电缆、小型施工机器具等。
第三章、周转性材料的配置
3.1、项目部使用的周转性材料由工程部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提出实际需求计划,由总工审批后交项目设备物资部。
3.2、设备物资部对计划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始的处置意见报告报分局审批。分局根据现有周转性材料的实际情况对报告提出批复处理意见(采购、租赁、调拨)。
3.3、项目部根据批复意见对所需要的周转性材料进行配置。
3.4、周转性材料的采购由分局统一招标采购或委托项目部自行采购(确定供应商前应将结果要报分局审批后执行)。采购合同报分局备案。
3.5、周转性材料的租赁(外租赁)需要报分局审批后按采购程序执行,并将租赁合同报分局备案。
第四章、周转性材料的建帐管理
4.1建立周转性材料汇总台帐,建立周转性材料摊销台帐;对外租赁的周转性材料要建立租赁台帐。
4.2建立周转性材料使用的分布台帐。
第五章、周转材料的领用及退库管理
5.1、周转材料由各作业队指定专人进行领用及退库,发料由项目设备物资部周转材料管理员负责。
5.2、领用周转材料时应对所领用材料实物进行核实,架管尺寸、扣件是否完好、模板是否变形及孔洞数量进行现场鉴定,并办理好交接手续。
5.3、退库验收
5.3、1租用单位退库的'钢架管、钢跳板、围栏板(包括立柱)应平直并保持原发放时的长度,无电焊、气焊切割、打洞、无损坏变形。
5.3.2配件完整,螺丝、扣件转动部位灵活。
5.3.3必须堆放到指定地点,双方清点数量及缺陷,并在办理退库手续时做好记录,以便于在结算时按照管理办法计入费用。
5.3.4根据清理结果对退回的周转性材料进行书面确认,做好结算依据。
5.3.5外租赁的周转性材料接收和验收管理
要做好接收时的质量、数量、规格等的验收记录单,租赁双方的签字确认并存档保存,在归返周转性材料时应进行现场鉴定交接签字确认,对赔偿部分的要签定协议,并存档。
第六章、周转材料的现场使用管理:
6.1、周转性材料应以租赁的方式进行管理,对作业队和外协队伍收取租赁费用。租赁费用按照当地的标准收取。
6.2、周转材料在搬运和使用中要轻拿轻放,严禁高空抛落、野蛮拆卸、钻孔、胡乱堆放,清理时要使用机具,严禁重锤敲打。
6.3、脚手架管应避免切割,如确实需要,应将需切割量及切割方案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实审批后方可进行,切割时尽量按1.5米以上整数长度规格加工使用。
6.4、拆除的周转性材料应及时清除灰浆,对变形损坏的模板及架管应及时修理校正,并及时的归返到项目部的周转性仓库。
6.5、钢模板应分类堆放,码放整齐,底面保持平整,对长期闲置的周转性材料涂抹润滑油防止生锈。
6.6、各作业队队长为周转材料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辖下的所有周转材料负责,各作业队材料管理员对辖下的周转材料要建立台帐,每月必须到项目部周转库对帐。
6.7、负责做好周转材料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保证临时闲置的应分类堆放整齐、标识明确,符合项目部和分部的文明施工规范要求。
第七章、周转性材料的损耗管理
7.1、损耗数量认定:周转性材料因施工、保管不善或自然灾害而造成的损耗,每次发生时必须及时由租用单位、作业队、工程部、
设备物资部共同在现场清点和签字确认损耗数量、规格。
7.2、损耗金额认定:设备物资部将签认后的损耗数量按该材料的市场单价(含运费)计算损失金额,并由相关的责任单位承担。7.3、使用方(租/借用单位)根据周转性材料的实际情况,新旧程度等可以进行核销。
7.4、项目周转材料管理员应及时的对周转性材料进行帐务核销。
第八章、周转性材料的摊销管理
8.1、普通的周转材料摊销周期以原值进行计算,按18个月的时间全部折旧摊销完毕(月摊销率为5.6%)。对于特殊的周转性材料(异型模板、悬臂模板等)原则上在项目部使用该材料完工时摊销完毕(摊销比例根据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
8.2、项目部周转性材料管理人员应建立周转性材料管理台帐,按月度进行摊销,并建立报表,上报项目部和分局。并及时的提供给经营管理部门进行结算。
8.3、项目部周转性材料管理员要按月度清理项目部的周转性材料的库存数量、损耗、使用分布等情况。
8.4、对于摊销完已无使用价值的材料,由分局审批后可以就地让售;对于摊销完还可继续使用的材料,由项目设备物资部、财务部共同鉴定、评估、确认后,重新作价入帐,并进入摊销程序。
第九章、周转材料管理责任及奖惩规定
9.1、如果因计划不准确造成新购的周转性材料浪费而不能够使用的,应对计划的提出者处以相应周转性材料闲置金额的5%-10%的罚款。
9.2、如果因为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的,对相应的责任人处以损失金额的5%-10%的罚款;
9.3、外租赁的周转性材料要作好进场时的验收和交接、现场使用的管理及退场时鉴定和交接。如因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对相应的责任人处以损失金额的15%-20%的罚款;
9.4、项目部在年度末对周转性材料管理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可根据其业绩给予3000-5000的奖励。
第十章周转材料的调配
10.1、分局设备物资部可根据分局各个项目部周转性材料的实际情况进行内部调配,调拨单价双方友好协商,分局设备物资部有最终裁决权。
第十一章、周转材料的让售
11.1、项目部要对周转性材料的价值进行评估,根据其经济性确定让售或者调拨。
11.2、对让售的周转性材料要上报分局审批后执行。
11.3、项目部根据所让售周转性材料净利润(扣除周转性材料的净值)的20%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附件:
附件一
周转材料租赁协议
附件二
周转材料台帐表格
附件三
转材料摊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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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周转房申请书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