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21 17:20:11 林强 制度 我要投稿

档案的管理制度(精选17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档案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档案的管理制度(精选17篇)

  档案的管理制度 1

  一、文书档案归档制度

  1.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交行政部统一管理。

  2.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兼职档案员(各部门内勤)收集、审定、整理、立卷。

  3.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可靠(文件的正文与附件、印件与底稿、请示与批复)无缺页、破损现象。

  4.下发文件不仅要在硬盘、软盘中保存留档,还应留有书面材料存档。

  5.凡归档的文件必须留原件存档,书写整齐,用毛笔、蓝黑色钢笔、碳素笔抄写,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档案员有权退回原部门重新书写。

  6.重要文件如部门需用可进行复印,但原件必须归档。

  7.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一律交办公室统一登记、立卷、归档管理。

  二、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专业知识,贯彻执行《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工作尽职尽责,自觉遵守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各种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排列、上架、保管、借阅、鉴定、销毁、移交等工作。档案质量和工作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3.负责公司有关部门档案工作监督指导、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档案库房各项制度的落实。

  5.积极提供档案的利用,充分发挥档案利用效果,认真总结经验,为领导决策和机关各项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三、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各部门配备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工作。

  2.兼职档案人员要热爱档案工作,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负责,把好案卷质量关,按时完成兼管档案的任务。

  3.兼职档案员应于次年2月底前,将整理好的'档案向档案室移交。

  4.严格执行各项档案管理制度。

  5.接受本公司专职档案员的监督指导。努力学习档案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四、部门立卷制度

  1.凡本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属本部门立卷归档范围。

  2.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对本部门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审定、整理、立卷。

  3.兼职档案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各项档案管理制度,按综合档案室提出的各项要求立卷,保证立卷质量。

  五、档案保管制度

  1.各门类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配备档案员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

  2.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各类档案应做到存放合理,排列有序,查找方便。

  3.档案员对室藏档案材料要经常进行检查,对已到借阅期限尚未归还的档案材料,要及时跟踪追还,防止丢失。

  4.库房要保持清洁卫生,温度要经常保持在14—24℃,相对湿度要保持在45—60%,防止危害档案的现象发生。

  5.档案库房内做到“八防”即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定期检查。

  6.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停电时,一律用手电照明,不得使用易燃器具。

  7.与档案库房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随时关好库房门窗,确保安全。

  六、档案保密规则

  1.档案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性,遵守保密纪律,坚持原则,认真执行各项制度。

  2.凡到综合档案室查阅档案者,都要认真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严格履行档案查阅手续,档案原则上不准带出档案室,确需带出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在指定时间内归还档案室。

  3.查阅档案时,不得翻阅与查阅内容无关的文件材料、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档案室。

  4.本公司工作人员不准将文件、材料带进公共场所和其他场所,不准带回家中,要及时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5.对于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公司机密或造成一定后果者要依据《保密法》的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七、档案借阅制度

  1.借阅档案要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凡借阅者,应自觉履行借阅手续。

  2.凡借阅档案,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在借阅期限内按时归还。

  3.借阅人员对档案材料妥善保管,注意保密,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借他人。

  4.借阅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复印、抄写档案资料。

  5.档案管理人员对归还的借阅材料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档案材料完好无损时,方可办理归档手续。对摘抄、复制的档案材料,经认真核对,正确无误时,方能签字盖章。

  6.一旦发现档案材料在借阅过程中被拆、涂抹或缺失等毁损现象,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

  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档案的管理制度 2

  一、村档案工作是村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村种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村领导和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村工作和对村工作做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村要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专(兼)职档案管理员,认真贯彻实施档案法,抓好村的档案建设。

  二、村建立综合档案室,统一存放各种门类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荣誉档案、学籍档案、村民档案、特殊载体等。

  三、档案室要制定档案文件资料收集细目,档案员要按照这一细目全面及时地搜集各类档案资料,并定期征集归档、建档。

  四、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好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归档制度、保管制度、保密制度、借阅利用制度、鉴定销毁制度、档案统计制度及监督检查制度等。有档案达标计划,使村档案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五、严格完善归档制度。档案员和各处组室要按照国家档案部门统一规定的规格和要求,明确归档范围,及时搜集立卷,严格立卷质量和保管期限。

  六、档案员要认真学习档案法规和处理程序,熟悉村各方面的工作,加强档案业务训练,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七、档案员要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呈报各类报告,做好各类档案检查准备工作。

  八、村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村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村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档案。查阅者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必须经档案室人员仔细核对签署意见。

  九、健全各种检索工具,开发利用现有档案。不断挖掘档案信息,编制各种辅助表册,扩大利用服务范围,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益。

  十、加强档案保密工作。档案室门窗要加固,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注意防盗、防火、防鼠、防霉、防蛀,档案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

  档案的管理制度 3

  一、目的:

  规范商户档案资料的编号、分类、整理、保管及借阅工作。

  二、职责:

  1、营运部经理负责审批档案对内的借阅申请及清单、档案管理的实施工作。

  2、营运部指定人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适用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客户往来信函、装修管理文件,租赁合同、物管合同、转租撤场等相关资料与文件。

  四、工作要点:

  1、所有商户档案进行编号,一个客户立一个档案袋,分楼层或业态进行存档;

  2、所有商户的档案袋应设立目录,并在目录上记载详细的入册内容与时间;

  3、任何人借阅商户档案,要办理借阅手续,并通过营运部经理签字方可借阅;

  4、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在借阅商户档案时,应向借阅者当面清点好档案袋中的详细的资料,并完成双方交接签字手续;

  5、商户档案的'借阅,当天须归还,如超过一天时间,须经营运部经理审批同意;

  6、商户档案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按当时借阅时的详细清单进行清点完整无误后,双方完成交接手续;

  7、档案管理人员,应每半年对商户档案进行清查与整理,每年年底应对商户档案进行归类存档。

  档案的管理制度 4

  根据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特拟定以下校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

  一、立卷归档制度

  1、按学院校务公开细则公示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记载材料,都属于立卷归档范围。

  2、归档要求,凡已公开的记载材料,部门移交时须进行整理、分类、立目、装订后移交。

  3、归档时间,通过公示后的记载材料,各部门须在结束后十五天之内整理后提交存档。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校务公开档案库以部门为单元,分类保管。

  2、加强档案库的`防火、防盗、防虫的安全工作。

  3、不断改善保管条件,提高保管水平。

  三、档案利用制度

  1、保管人员必须熟悉其档案范围及主要内容,为相关上级部门和学院部门的查询提供服务。

  2、查阅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翻拍摄影,不得复印。

  3、借出必须办理审批手续,不得遗失。

  4、校务公开范围仅限于学校内部,外部人员查阅借阅时,须遵循《国家安全法》及相关保密规定办理。

  四、档案管理人员实行工作责任制

  1、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熟悉业务。

  2、档案管理人员要按相关制度提出管理措施,要对部门档案立卷归档提供指导。

  3、档案管理人员在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方面作出成绩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予以奖励。

  档案的管理制度 5

  一、认真学习《档案法》和《福建省档案条例》,热爱档案事业,刻苦钻研业务,忠于职守,做好本职工作。

  二、制定并认真执行文件材料归档制度,积极配合、督促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按时、按质、按量办理好各职能部门档案的移交工作。

  三、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本社区档案收集、整理、鉴定、归档、保管、利用和统计等工作。

  四、对本社区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实行安全有效管理,做到类别清楚、目录齐全、排列有序,便于提供利用。

  五、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建立保管检查情况台帐,并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及时修补,复制或其它技术处理。

  六、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检索工具,编辑档案文件汇集等参考材料。

  七、熟悉库藏档案,为本社区各项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档案作用。严格执行保密、利用制度,办理好借阅手续和利用效果登记等工作。

  八、严守党和国家机密,正确处理利用和保密的关系,使档案信息得到充分的开发和保证档案内容的安全,更好地为社区建设工作服务。

  档案的管理制度 6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项目档案归档范围

  本规定所指工程项目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公司在工程项目的开发、设计、实施、竣工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方案、软件、图录像等。其主要包括:工程项目建议批文,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附件,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采购合同,工程预(结)算书,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图纸,往来公函,传真,会议记录,委托书,开工报告,请款报告,技术资料,主要设备材料估检报告,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等。

  三、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等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

  2、档案材料的保管和销毁;

  3、档案材料的查借阅、催还。

  四、档案的立卷、收集、整理

  1、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分别立卷,一项目一卷。

  2、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开始立卷,收集该项目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3、各项目的职能人员应将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积累,整理和及时移交归档,移交档案文件时,资料员必须在档案移交清单上进行登记(见附表一)。

  4、在档案的首页设卷内文件目录,并填写文件序号、编制单位、名称、归档日期等信息(见附表二)。

  5、在档案的次页设“合同概要”、“主要事件备要”,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联系人,重要日期备忘,应收工程款记录等,该项工作由资料员负责,项目职能人员配合。

  五、档案的管理

  1、对工程项目档案系统排列编号,确定保管期限,编制档案目录(卡片),按一定次序排列和存放。

  2、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

  3、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

  4、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六、档案要求

  1、文件必须为原件、正文,符合文件格式。

  2、必须齐全完整,装订整齐,并适当管理。

  3、传真件应复印一份归档。

  七、档案的保管

  1、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防虫蛀,防丢失,保证档案的安全。

  2、所有档案应专柜存放,加锁。

  3、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变订,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4、公司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介于两种保管期限的,保管期限从长。

  八、档案的销毁

  1、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档案保管年限的规定对档案进行鉴定,登记已失效的档案,编制档案销毁清册(见附表三)。

  2、档案销毁清册经核准人批准,方能销毁失效档案。

  3、销毁一般以焚烧、粉碎的方式处理,特殊销毁方式另作说明。

  4、销毁时要有二人以上监销,并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

  5、销毁人员应采取严密管理措施,防止档案失密和泄密。

  九、档案的查借阅

  1、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的应填写好查阅申请单,由核准人签字同意,方可查阅(见附表四)。

  2、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核准人签字同意,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

  3、资料员对文件的查(借)阅情况要进行登记(见附表五)。

  4、借阅人对所借之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等,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5、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及时处理。

  6、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核准人批准后方可借阅,且不得带离档案室。其抄摘内容也须核准人同意且审核后才能带出。

  7、公司对调阅制度实行分级制度,公司可根据借阅人工作的需要及等级的评定,分别给予“原件借阅”“复印件借阅”“局部复印件借阅”。

  十、有下列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违纪处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档案。

  2、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档案。

  3、涂改、伪造档案。

  4、对档案没有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而造成公司损失。

  5、未按手续借阅、外带及越级借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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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地做好技术档案管理,规范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存档、借阅等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以集中管理为主,档案由专人统一管理,以便于随时调用,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条 档案管理部门接受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管理本单位的科技(部分)档案,其任务是:

  (一)各单位整理、立卷、鉴定、保管公司的档案;

  (二)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三)进行档案统计;

  (四)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和档案管理工作的业务知识,掌握归档的基本方法,保证档案质量。

  第三条 认真做好归档工作,归档内容包括:

  (一)公司建立及变更的有关原始资料或复印件;

  (二)工程建设、安装及变更的有关原始资料;

  (三)所有设备及其维修的原始资料;

  (四)所有运行记录和检查表格;

  (五)压力容器、计量器具、阀门的原始资料和定期检测证书等;

  (六)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政府有关文件及会议记录等;

  (七)公司各部门关于生产和技术方面的发文等;

  (八)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重要的工作经验材料。

  第四条 归档要求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归档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归档;

  (二)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案卷要确定案卷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分为永久、长期(16年以上,50年以下)、短期(15年以下)三种;

  (三)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

  (四)全部案卷组成后,要对案卷作统一排列并编写档号,然后逐卷登记,填写案卷目录。

  第五条 档案借阅管理

  (一)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调阅档案只限在档案室查阅,不能带出,必须带出档案室查阅的,要经过主管领导批准;

  (二)借阅时间,一般档案最长不超过10天,密级档案最长不超过一周;

  (三)借档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不得在图纸上圈点、划线和涂改,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档案;

  (四)借档人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复印文件或摘抄文件,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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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文书立卷

  每年年初机关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首先要制订出当年可能形成文件的案卷类目,根据案卷类目做好平时的文件收集、分类工作。在文件收集齐全的基础上,将文件按以下特征逐项分开。

  ①分年度。将文件按其形成的年度分开。

  ②分级别。将文件按其作者之间的关系分成上级、同级、下级。对互相联系紧密的文件,如上级的批复、下级的请示应放在一起。

  ③分机构。将文件按其产生或承办部门分开。

  ④分问题。将文件按其内容所反映的问题分开。

  ⑤分期限。根据《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将文件按不同的保管期限分开。

  在文书分类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文件各特征(问题、作者、时间、地区、文件名称、文件往来机关),分别组合成若干个案卷。拟写案卷标题,简明、确切地反映卷内文件的内容。案卷正式确定下来后,根据卷内文件时间、重要程序、问题、作者、地区、文件名称、文书往来机关等具体情况系统排列。编写卷内文件的.页号;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和备考表;拆除档案文件上的金属物,装订案卷;填写案卷封面,包括案卷标题、卷内文件的起止年月、页数、件数、保管期限、案卷编号等。

  2、档案管理

  将档案库房的档案柜、架科学排列编号。保持库房内外清洁卫生。学习和掌握档案保护技术。库房要有防高温、防潮、防盗、防光、防尘等安全设施,避免灰尘、有害气体、微生物、虫、鼠等对档案的危害。

  3、档案利用

  准备检索工具。编制案卷目录、全引目录、专题文件目录、资料卡片、档案资料存放索引、汇编有关文件、参考资料等,并积极开展档案史料的编研工作。查阅、借阅有关文件,需经秘书长批准;对摘抄、复制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登记,然后在摘抄、复印件上注明出外、时间。借阅档案,应认真填写借阅登记薄《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以便存查。对借出的档案资料要按时收回入库。

  4、档案统计

  建立档案收进、移出登记簿。准确编制档案工作情况统计年报,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5、档案鉴定

  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制定档案保管期限表,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人员组成鉴定小组,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剔除没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对归档文件确定其保管期限。对保管期限已经满10年的档案,移交市档案馆保存。对会议形成的资料、市政协大事记、常委会议记录等也要立卷、归档、入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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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档案收集制度

  1、接收档案时要坚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保证安全档案的质量,使安全档案符合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需要。

  2、要定期接收现行机关的档案和有关资料。

  3、要做好档案的收集工作。

  4、案卷要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移交的检索工具、全宗介绍和材料要齐全。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保管必须设置适应需要的档案库房、专用橱具,并有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措施。对发生褪变和破损的档案要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橱具排列要自左至右,并便于管理和通风,是五节橱的要自上而下地编制橱具顺序号。

  3、案卷排列要自左至右、从上而下地顺序进行,排列要整齐、美观。

  4、库房内经常保持清洁,禁止乱放杂物,库房内外要设温湿度计,每天上、下午定时测试、记录。

  5、每半年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严格档案的出入手续,做好日常登记,统计工作,按规定搞好年报。

  7、为确保档案的安全,库房管理人员要提高警惕,并配合有关保卫人员做好夜间值班工作;平时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一律禁止入内。

  8、档案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将所保存的档案数量、状况详细交待清楚,办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

  三、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切实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档案资料要严加管理,经常清点,不丢失,不泄密。

  3、不准随便摘录档案资料,私人通信,谈话不得涉及机密档案内容;不准把机密档案资料外借或带出。

  4、私人不准在办公室或存档案、资料的地方会客。

  5、工作中形成的带有字迹的废纸要集中存放,统一销毁,以免泄密。

  四、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资料的收进和移出随时进行登记。

  2、全宗和案卷数量要每年年底汇总、核对一次。

  3、及时准确地掌握并记录档案资料的情况。

  五、档案利用制度

  1、凡查阅档案资料者,特别是查阅机密档案资料,要说明查阅目的,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借阅的要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薄》,并且只限批准的内容,不得随意扩大阅读范围。摘抄、复制档案资料,要注意保密,做好登记,用完后退交销毁。

  2、利用者在查阅要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污损、圈划、涂改、折角、拆卷或撕页。

  3、利用者必须在阅览内查阅档案资料,非经批准不得带出室外。

  4、查阅完毕,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进行清点、核对、办理退还手续。

  8、档案资料利用后,查阅者要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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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使科研档案的管理更加系统、规范和科学,提高科研的管理水平,制定以下制度:

  一、科研档案的建立规范

  1、档案实行一题一档制度。

  2、每个课题必不可少的材料(开题报告、论证书、立项书、批准书、中期成果鉴定、结题报告、验收鉴定书等)。课题研究过程中全部纪实材料及主卷的佐证材料。(现象记录、调查问卷、访谈记录、教案、教学实录等)

  3、课题档案材料要注意原始性、真实性。

  4、每卷档案都要有卷首页,便于查找。

  二、科研档案内容:

  (一)、课题档案

  课题档案是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形成的全部资料,它指文字资料、电子资料、音像资料等。

  1、前期档案:包括课题实施方案、开题报告、论证报告、课题立项、申报材料、立项批准书等。

  2、中期档案:中期档案是课题的核心部分。包括课题实施过程的原始材料(实验数据处理、组织培训记录、召开会议记录、课题研究实录等),中期研究成果(阶段总结、论文、获奖证书等),阶段检查记录等。

  3、后期档案:包括课题研究总结、申请验收报告、结题报告、最终科研成果、课题验收鉴定书,成果应用等。

  (二)、教学成果档案:论文、创新、教具制作

  (三)、试题:试卷档案

  (四)、综合档案

  包括:

  ⑴各级教育行政和科研管理部门印发的有关科研工作的文件、法规、制度;

  ⑵科研规划、计划、科研工作总结;

  ⑶有关会议材料、领导讲话;

  ⑷科研信息资料;

  ⑸教师培训材料;

  ⑹科研工作检查记录;

  ⑺获得的'各种奖励材料等。

  三、科研档案归档:

  1、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科研档案的收集归档。根据工作性质,相关研究人员于期末将本学期资料交科研办。

  2、归档工作实行签字制度。

  3、对于个人有关资料,个人需要保留原件,应将复印件交档案室留存。

  4、课题档案实行结题统一上交(或分阶段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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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档案工作的管理,使其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的要求,充分发挥档案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及公司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北京市《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档案是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以各种载体形式真实记录的总和。其构成是:以基建(工程技术)档案为主体,包括文书、工程、市场、会计、经营、法律、设备、声像、实物等门类的档案。

  第三条对公司各个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必须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以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和安全,利于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

  第四条公司档案工作由集团办公室主管。档案室设专职档案员一人,负责公司档案工作的日常管理。公司各部门配备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立卷归档工作。

  第五条公司档案室在集团办公室的指导下独立开展档案工作。宣传、贯彻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公司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和保持公司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主动快捷地提供档案利用服务,使档案在公司各项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六条档案室负责对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分公司文件材料的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第七条档案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档案业务知识,恪守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借阅档案,一般以借阅本部门工作形成的档案为主。借阅非本部门的`档案,须经该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档案领导批准。

  第九条查阅档案原件一般限在档案室内。如需借出则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天。到期不能归还者要及时说明原因,经允许后方可延期归还。

  第十条如需提供档案复印(制)件,必须由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并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重要档案的复印(制)需经相关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档案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借阅人员必须负责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与清洁,不得将档案材料擅自转借、复制、拆散、污损、涂改和加注标记。借阅档案要确保不遗失,不擅自带出本公司。

  第十二条借阅时,档案人员应填写《借阅档案登记簿》,并对归还的案卷严格检查和清点,然后注销借阅。

  第十三条外单位查阅档案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由集团公司办公室或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各类(载体)档案不办理对外借阅。

  第十四条对借阅中违反本规定,造成档案遗失、损坏、泄密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追查责任,按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企业档案;

  (二)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企业档案;

  (三)涂改、伪造档案;

  (四)未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的档案管理者;

  (五)未按手续就借阅、外带者或越级查阅者(档案管理者同罚)。

  第十五条认真贯彻《档案法》,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政策、制度,维护国家和企业的机密,确保档案信息的绝对安全。

  第十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忠于职守,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持高度的保密意识和良好职业道德。不允许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档案内容。

  档案的管理制度 12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职责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务必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建设部保存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特殊状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务必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7、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状况,确定档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9、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务必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条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务必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务必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光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能够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光、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资料者务必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职责。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8、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务必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务必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二级档案应根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务必保留的尽量留复印件,其余资料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存。

  第七条本制度从20xx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档案的管理制度 13

  1、本公司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公司使用。

  2、如其它部门或个人查阅时,须经档案室负责人或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同意,并仅限于室内阅览。

  3、凡因特殊需要,经批准同意借出的档案,外借时间一般为三周左右,到期仍需继续利用,须办理续借手续。

  4、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随意涂改、圈划、眉批,不得拆卷,不得增删档案内容或污损档案。

  5、凡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须持单位正式介绍信,写明查档目的。安全、公安部门查阅有关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批转。

  6、凡复制、摘录档案,须经档案室负责同志。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或档案室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7、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8、电话查询档案,只限于一般问题的`咨询。

  9、档案的储存必须规范、分门别类,标识明确,便于查询。

  档案的管理制度 14

  一、学校档案管理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管理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迅速准确地收缴并把各类信息、资料、文件归档保存。

  二、凡能反映教育教学管理、教学活动的真实面貌,凡是具有凭证和信息查找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影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必须要妥善保管。

  三、归档范围。

  1、上级机关颁发的与本单位直接有关系的学年或学期指导性文件。

  2、每学期师生花名册。

  3、各年级组、班主任、教研组、个人的学年或学期工作计划、总结、论文、获奖材料等。

  4、德育材料、各种统计资料、班主任工作手册等。

  5、学校各部门制度。

  6、学校教育教学的剪报、简报、录象、录音、图片等。

  7、其他与教学活动有关的重要资料。

  四、学校各部门上交教务处的教学资料必须充分、准确、完整。须归档的`必须用碳素墨水或档案墨水,以利档案永久保存,计划、总结、方案、统计表等材料必须打印。

  五、对档案材料要分门别类,归档立卷,分类编号,以利保管查阅。立卷时要做到标题明确,格式正确、字迹工整清楚,页码准确,目录与卷内文相符。

  六、重要文件、秘密文件除规定可以翻印或学校主管部门同意翻印外一律不准翻印和载抄、借阅。

  七、借用档案时,重要文件必须校长同意,一般性资料如学生学籍,家长情况、成绩统计等可由借阅人直接与教务员联系,但要写好借条登记按时归还。

  八、借阅人不得将其文件资料转借、拆散损坏、涂改、遗失。否则追究责任。

  九、外单位人员不得查阅有关资料,经学校同意方可借阅。

  十、有关人事档案的内容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

  十一、采取保护措施,定时投放樟脑丸等以保证档案材料无虫蛀、霉变。

  十二、所有档案资料必须摆放整齐,按类整理,注意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不得在室内吸烟。

  十三、档案材料要进行编目登记,便于使用时查找。

  十四、学校教学用书、教学材料一定要妥善保管。教师使用时一定也要及时发放、回收,不得遗失。

  十五、若教务员变动,必须将全部文件材料及有关业务事宜交代清楚,严格办好交接手续。

  档案的管理制度 15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提高档案资料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公司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档案资料是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形成的以工程项目为中心的资料总和,其构成包括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文本、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工程月进度申报表、工程材料认质认价单、消防验收意见书、竣工资料等。

  二、档案资料管理原则

  1、档案资料实行专人专管,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 ①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中标通知书、合同文本(正、副本)、消防验收意见书、物业设备移交清单等原件归材料部肖瑜管理; ②投标文件、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工程月进度申报表、工程材料认质认价单、竣工资料原件等归成本部张艳芝管理,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中标通知书、合同文本(正、副本)等影印件留存备查。

  2、原则上所有原件只作存档,不予外借;

  3、专管员负责统筹整理、保管公司档案资料,同时履行本职的责任和义务。

  4、各项目部应及时移交档案资料,并以影印件的'形式保存。

  三、档案资料的移交

  1、工程项目在中标后其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由技术部负责整理一份完整的原件,并移交材料部肖瑜归档,成本部留存影印件备查;投标文件由成本部存档备查。

  2、工程项目在正式下发中标通知书、签署合同资料及文件后,由项目部或相关经手人将其所有原件移交材料部肖瑜存档;项目部及成本部分别留存影印件备查。

  3、工程项目过程资料,如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工程月进度申报表、工程材料认质认价单等原件交由成本部张艳芝归档,项目部留存影印件备查。

  4、竣工报告、消防验收意见书、物业设备移交清单及完整的竣工资料由项目部将原件交由材料部肖瑜存档;项目部留存影印件备查。

  5、档案资料移交时,必须注明文件名称和概要,移交双方签字确认后方为完成交接手续。

  6、移交的档案资料由专管员整理保存,必须注明资料类型并保证齐全、完整,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四、档案资料的管理办法

  1、档案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并进行分类汇总,编制统计清单,以电子档形式备案方便查阅,以有效地开展合同文档的查询、利用工作。

  2、项目部或个人档案资料查询可在项目部查阅影印件;确因工作需要须借出资料原件查阅,须经公司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在合同管理员处办理相关借阅手续,档案资料原件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借。

  3、档案资料的保存条件要有防火、防潮、防有害生物等措施,以确保合同文档的安全。

  4、保存的档案资料每季度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借阅人不得涂改、伪造、撕毁档案资料,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6、档案资料柜钥匙供2份,管理员1份,另一份由成本部杨鲜峰留存,以备不时之需。其他人不得擅自挪用档案柜钥匙,更不能私自复制。

  7、合同文档的密级为机密,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合同对外公开,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档案的管理制度 16

  第一条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或档案柜对档案进行存放、保管,并指派专人负责,做到“专人专柜”的管理。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保守档案机密,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以保证维护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二条档案室配备档案柜或密集架,档案上架排列应科学合理,便于查找。在排列上架时,应按照类别和保管单位的次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的`排列,以便于管理和查找。

  第三条对照片、光盘、U盘等特殊载体的档案须配置密封盒和专门的案卷盒,按编号盒存放在防磁柜。

  第四条档案室要做好防火、防盗、防光、防高温、防潮、防有害气体、防尘、防虫等“八防”工作。

  第五条档案室在接收同级别人事档案托管机构或企业移交的档案后,应对移交档案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后续托管业务能顺利开展。

  第六条确定接收的移交档案要办理托管协议,做好编目工作,并及时入库并及时完成档案汇总统计、登记电子档工作。

  第七条各类外借档案必须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在归还时要核对是否有遗漏或损害,及时放回原处。

  第八条定期对库房档案进行清理、核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对破损、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或复制。

  档案的管理制度 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企业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公关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重要原始档案遵循“双人双控,共同管理”原则,由总经办统一管理。

  第二章档案归档

  第四条归档范围

  (一)通用管理:证书、部门职责、岗位职责、手册、注册申报资料等。

  (二)工程基建:设计文件、图纸、会议记录、招投标文件、造价、工程管理(变更、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工程验收、工程报批资料等。

  (三)合同:原辅料采购、设备采购、工程基建、技术转移、委托合同、设计合同、其他合同。

  (四)设备档案:公用系统、物料、仓库等辅助设备;生产部设备、工程部设备、QC部设备等。

  (五)员工培训:培训计划、总结、内部培训记录、外部培训报告等。

  (六)计量:化测类、力质类、温湿度类、压力类、热工类、长度类、计时类、流量类等,设备内部校验记录归于设备档案中。

  (七)产品档案:产品批件、包装设计、技术转移资料、产品工艺规程及空白批记录、质量标准、留样观察和产品稳定性试验资料、产品质量回顾、变更情况、产品药检所检验报告(含送检或抽检)、产品重大质量事故资料等。

  (八)检验方法:原料、辅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成品、包装材料等。

  (九)记录:除批记录以外的所有记录。包括辅助记录、出入库单、销毁记录、盘存表、温湿度记录、物料请验单等;

  (十)批记录: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批监控记录、批包装记录等。

  (十一)标准操作规程。

  (十二)验证文件:验证主计划、厂房及公用系统、生产设备验证、QC设备验证、工程部设备验证、方法验证、工艺验证、清洁验证等。

  (十三)行政类文件:

  行政法规性文件。包括上级颁发、需要企业执行的,或由企业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规程等;

  各类公文。本企业对外的正式发文与相关机构来往的批复;

  各类证照、证书。包括章程、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土地证、房产证、商标注册证书、企业和产品获得的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等;人事任命、劳动纠纷等;

  各类固定资产资料。包括车辆所有原始证照、办公设备、仪器设备说明书、保修卡等;

  所有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件;

  在企业文化建设和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声像光碟等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五条归档时间

  (一)各类证照、批件、商标、合同、协议等原始文件和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件须于文件产生的24小时(一个工作日)内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二)设备档案、产品档案、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标准操作规程随时产生随时归档;

  (三)员工培训类资料按月归档,于每月25日之后次月5日之前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四)计量类资料按半年归档,于每年5月25日之后6月5日之前、11月25日之后12月5日之前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五)供应商档案按年度归档,于每年1月25日之后2月5日之前将上一年的资料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六)验证文件随时产生随时归档,验证主计划按年度归档,于每年1月25记录文件。辅助记录半年归档一次,其他记录每年归档一次;

  (七)手续。批记录文件按月归档,于每月25日之后次月5日之前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日之后2月5日之前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其他文件每周一集中归档一次;

  (八)未按要求及时归档而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第六条归档份数

  (一)原件全部归档,并注明份数、出处。

  (二)使用频繁的档案,各使用部门应复印留存自用。

  第七条归档要求

  (一)由档案室和各部门指派一名专人负责归档事宜。对已经破损或模糊的`文件必须先修复再归档。文件必须通过系统整理后再归档。

  (二)文件须经归档部门主管或部门以上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归档。

  第八条归档手续

  各类文件归档时,归档部门应填写《文件归档单》一式二份,由归档部门负责人和总经办负责人审批,归档部门和档案室各留存一份,以备查考。由档案员填写《文件归档登记薄》,归档人和档案员共同签字确认。

  第三章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第九条档案的收集

  (一)由各部门指派专人,每周一对其本部门需要归档的文件进行收集,并进行分类、排列、编目后移交档案室。

  (二)由档案管理人员定期到各部门对零散的文件进行收集,再进行系统的、全面的整理。

  (三)收集时要保证档案的质量。如不完整,需进行进一步的收集,对收集不全的档案,要做好记录。

  第十条档案的整理

  (一)档案采用按类别分类的方式,做到层次分明,便于保管和利用。

  (二)档案严格按照分类、排列、组卷、编目的整理步骤进行系统、全面的整理,并做电子目录方便日后检索。档案编号由英文字母及阿拉伯数字组成,具体说明如下:

  7、8、9位代表流水号001~999.6位为档案柜号。4位为二级分类的编号。2位为一级分类的英文缩写。

  第四章档案建档

  第十一条分类

  梳理归档的资料,由档案员分类、编号,于文件归档的当天入库,并建立《档案明细台账》。

  第十二条档案专用章

  所有归档的复印件及归档原件产生的复印件,每页纸加盖蓝色档案专用章,加盖档案专用章的复印件视同原件使用,档案专用章置于档案室,由档案员保管。

  第十三条档案编号章

  档案盒中每份档案右上角加盖红色编号章,编号手写,档案编号章置于档案室,由档案员保管,对已归档编号档案做出的任何调整须登记备查。

  第十四条检索目录

  所有归档文件,由档案员建立对应关系的电子版检索目录,并定期核对。

  第十五条电子备份

  重要资料的原件须通过扫描等方式建立电子备份,各归档资料如有电子版的也应一并建档备份。

  第五章档案使用和归还

  第十六条档案使用

  (一)文件复印: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复印登记薄》,一般性文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重要文件同时报分管副总批准,由档案员复印、提供。

  (二)借出已加盖档案专用章的复印件: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借出登记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最长不超过十个工作日,重要文件及特殊情况同时报分管副总批准;十日后仍未归还的,由档案员跟催或办理重新借出手续。

  (三)借阅原始文件: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于档案室指定的地点查阅,不得带离档案室,重要文件及特殊情况同时报分管副总批准。

  (四)借出原始文件: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借出登记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最长不超过五个工作日,重要文件及特殊情况同时报分管副总批准,总经办会签;五个工作日后仍未归还的,由档案员跟催或办理重新借出手续;原件借出后不再归还的,须经分管副总、总经理批准,总经办会签,档案室保留复印件备查;

  (五)外单位借出档案时,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借出登记薄》,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六)按规定审批,由当事人和档案员在相应登记薄上登记并签字确认方可使用档案;违者一经发现,对档案员处以200—1000元/人/件的罚款;造成损失的,由档案员全额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第十七条档案归还

  (一)档案使用者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借出的各类档案文件在归还时,经检查无误后,应在《档案借出登记薄》登记,并由使用人和档案员分别签字确认。

  (二)发生损坏、丢失的,对使用人处以200—1000元/人/件的罚款;造成损失的,由使用人全部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三)档案归还时内容发生变更的,使用人应及时知会档案员进行更新,以保持档案的准确性。

  第十八条档案保管与检查

  (一)公司各类应归档文件应集中于档案室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保存,更不得擅自销毁或据为己有,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全额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二)每月底,总经办负责人将对档案室的资料进行抽查;每三个月与档案员共同对档案室的所有资料进行一次彻查,并填写《档案清查记录》。

  (三)档案管理应账实相符。档案损毁或丢失的,由档案员全额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第六章档案保管期限和销毁

  第二十条档案的销毁

  (一)对需要进行销毁处理的档案,由档案室填写《档案销毁申请表》,并制作《档案销毁清册》,包括:本单位和卷宗的简短的历史情况、销毁档案所属年代、保管期限及其数量和详细内容、鉴定的情况和销毁的理由等内容的书面报告,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销毁。

  (二)由档案员进行档案销毁,QA和档案归档部门各指派一人进行监销,档案销毁须协同保卫部门共同处理。

  (三)档案销毁时档案员要在销毁清册上“销毁情况”一栏注明“已销毁”字样和日期,监销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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