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15 10:12:18 制度 我要投稿

生产部考勤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生产部考勤管理制度(通用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生产部考勤管理制度(通用5篇)

  生产部考勤管理制度1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全体职工。

  第二条、工作时间

  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第三条、请销假

  职工请假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按批假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的,应用电话事先请假,并在事后三天内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未经批准自行离岗或无故超假未归(含不及时销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1、事假。请假条上要写明事由、起止时间、目的地及联系方法等内容,按照批假权限审批。

  2、病假。假条应写明原因和拟请假天数,并附定点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批假权限审批。

  3、批假权限。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内本组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审批;请假5天以上(含5天)报组负责人、单位副职、单位正职审批。组负责人请假由单位正职审批。

  4、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公休节假日除外),按有关规定执行,符合休假条件的,也要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四条、假期待遇

  1、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公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聘用员工参照《劳动法》,中心在编参照《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

  2、病、事假中心在编参照《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聘用员工待遇参照《劳动法》相关法规核算。

  第五条、奖罚办法

  1、中心在编按照《公务员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南昌市城乡规划局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

  2、聘用员工全勤者,获得满勤奖金1000元/半年,按月统计,半年发放;除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公休假、因公外出、事假者8次外,发生其它迟到/早退、假者取消半年全勤奖1000元。

  3、上班时间(9:00)开始10分钟后未到,按迟到论处。期间迟到、早退、缺勤累计达30次者,不享受全勤奖、不享受次年年休假待遇,并按旷工6天处理。

  4、全年个人事假累计次数不超过8次,(不含公休假,没有医疗机构证明的病假算事假),超过4天的事假(1次请假时间最短算半天)按实际天数扣除日薪100元/天(从绩效中扣除)。

  5、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审批。未经批准,单位一律不予承认加班。经过批准的加班,行政组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行政组发放调休单。

  6、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单位正职审批,行政组备案。

  7、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不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不超过三十天的,按旷工1天扣3天工资,并给予撤职及以下的行政处分。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给予辞退处理。

  8、外出公干(因公外出)导致缺勤需填写请假条,报组负责人审批,行政组备案。

  第六条、监督

  单位领导对考勤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由行政组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登记、整理,报行政办公会研究后进行通报和处理。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生产部考勤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员工每周正常工作时间六天(每周休一天),各科室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周休息日。

  第二项实行全院员工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单位的规定进行打卡。

  第三项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未按时打卡者视为迟到,未经批准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

  第四项员工应亲自打卡,任何人不许替未上班者打卡,上班者也不得委托他人打卡,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每次均按旷工一天处理。员工因工作关系当天未按时打卡者,应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书面材料经科主任签字证明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查,如科主任不在,应向院办说明情况,再及时补签,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项员工因工出差,凭《出差单》到到人力资源部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员工工作卡编号、职务由院办统一核定,工作卡上班时间应予以佩带,一次未佩带,罚款10元;

  第七项各科室主任或考勤员应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将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报院人力资源部。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在次月2号前将《考勤表》上报办公室。

  第八项院人力资源部在每星期一下午院周会上将全院一周总排班表打印下发至相关科室。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每周检查一次员工的打卡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考勤处罚的管理

  第一项上下班每迟到或早退1分钟,罚款2元,以此类推;当月累计迟到与早退时间超出30分钟后,超出部分每分钟扣10元。

  第二项一次性迟到或早退超出30分钟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2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三项未打卡者每次扣罚3元,同一时间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罚5元。

  第四项旷工半天扣一天薪金;旷工1天扣2天薪金;旷工2天扣4天薪金;连续旷工达3天或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且不计发当月工资和奖金。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各类补贴及奖金。

  第五项工伤

  1、工伤凭医院发票给予报销医疗费。

  2、工伤凭医院出具的休息建议书,经过科室和分管院长同意后,休息期间工资照发。

  第三条假期管理

  第一项病假:凡本院员工病假,需交诊断书,诊断书必须由专科医师及专科主任签字。病假休息四天以内者,扣除相应工资,第五天起,按天扣发相应的工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连续病假超过60天者,按自动解聘处理。工伤视情况而定。扣除的工资中基本工资归院方,效益工资归科室其它人员

  第二项事假:职工因事请假需到院办填写请假条。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一天以上者需经院长批准。(事假期间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均不发放)在未批准前离岗休息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待岗学习,扣三天应得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者,立即解聘。以上请假或旷工扣除的基本工资,扣除的效益工资部分由科室其他人员分配。

  第三项休假:医院实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的休息制度。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医院和科室安排员工休息,积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四项婚、丧假:员工结婚或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三天假期(外省员工扣除路途时间),晚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第五项产假:员工产假为90天。每月发放生活费200元。

  第四条请假手续

  第一项员工使用各种假期,必须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由各科室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由各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长审批,超过两天者必须有院长批准,各分管院长请假应该由总经理批准方可,即使是因公外出,也应事先向科室主任报告,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后主动向主任作出说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项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电话征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项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向相关部门提出续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假。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同意后方可续假。回院后,须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项员工请假结束回医院后,应及时相关人员消假,没有及时销假者,后果自负。

  第五项员工享受婚假、丧假待遇,由科室主管签署意见,报院行政人事院长审批后生效。

  第六项各科室各种请假手续必须在月底和考勤表格一起送至人事部备案审核。

  生产部考勤管理制度3

  为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据《公司制度》再次严明考勤管理。

  一、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计发工资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据,全体人员都必须重视。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月末会做出考勤统计报告。

  二、员工上班必须打指纹卡签到,一日两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时间外签到,视为迟到,迟到一个月累计超过30分钟,扣除半天工资处理。因公外出办事无法签到者,应填写《因公外出通知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否则以旷工处理。

  三、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要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呈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再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并于上班当日补办手续。无请假单或未及时补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四、因公外出办事的人员,应向前台登记并告知去向及预计返回时间。因公出差的人员,应填写《出差登记表》,获得批准后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如当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应告知前台,由前台统计后将人数报给食堂,为免浪费,报餐后又不能在公司进餐者,必须至少提前1小时通知前台,如临时取消用餐者公司将给予10元/人/餐作为经济处罚。

  六、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会依据指纹考勤记录,请假单,因公外出通知单,出差审批表等统计考勤,如无考勤记录又无任何凭证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七、以上考勤制度,请各位员工重视,并自觉遵守,执行。

  八、前台工作人员必须对以上做如实登记,对每月迟到、早退或报餐未就餐者进行统计汇总,并于每月张贴公告栏通告全公司。

  生产部考勤管理制度4

  一、考勤范围:

  生产车间各部门规定打卡考勤的所有人员;

  特殊人员需总经理签字确认;

  二、考勤管理规定:

  1、正常上下班共需刷卡两次,上班、下班各一次。

  2、生产车间如遇到生产或者差假需要实行转班时,部门各负责人将异常班次人员或班次时间统计上交于行政部,行政部根据生产情况另行通知并做考勤记录。

  3、因生产任务不同,改变作息时间的员工,由班组长负责将本班组不同班次人员名单进行统计,并交于行政部。

  4、严禁脱岗现象。特别是收卷与涂布头岗位,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证有一人在岗。若脱岗超过半小时,则扣除半日工资。

  5、上班时间不准外出就餐,管理人员带头违反双倍处罚。

  6、加班要打卡,并由本人填写好加班单。加班单必须要有上级主管签字确认,否则将视为无效加班,不计考勤。

  7、公司员工必须本人在指定机器上打卡,严禁员工代打卡。如他人投诉或行政部发现代打卡帮人打卡者、自行涂改卡面者、委托他人者当天考勤作旷工处理。

  8、公司员工必须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打卡。若漏打和未有任何说明缘由的请假单将判定为旷工或者早退,将参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处理。若因公外出办事无法回公司打卡者,需写证明单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交于行政部。

  9、需请假的人员需至少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获得批准的上交行政部存档。未得到请假批准而私自准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在外期间发生一切行为均与公司无关后果自负。

  10、上班时间开始后未打卡到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下班时间未到提前打卡下班按早退或旷工处理(具体处理方法参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员工奖罚细则)。

  11、到销假时间而未回公司上班的作旷工处理,连续3天作自离处理。全年旷工达3天者作辞退处理。

  12、正常情况下不允许调班情况产生,如有特殊事情需调班的需根据部门实际工作情况,提前一天在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并交于行政部存档后方可调班,否则按缺勤处理。

  13、计件人员工作时间以完成当日生产任务为原则,以完成每天实际工作量为标准。

  生产部考勤管理制度5

  一、目的

  为加强车间职工考勤管理,确保公司生产有秩序进行,特制定本考勤规定。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职工,包括所有未在办公楼打卡的的全体生产人员。

  二、考勤时间

  计件职工工作时间以完成当日生产任务为原则;

  计件职工(包括上下班时间不能固定的职工)以完成每天实际工计件为标准,根据两次考勤时长核定工时;车间操作工:8:00~18:30,中午休息1.5小时(12:00~1:30)职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因指纹原因不能打卡者,需在生产办公室《职工签到表》上签到,每月由生产部刘厂长签字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员工打卡时段白班:上午8:00之前 晚班:18:00上班之前一次 中午12:00—13:30 08:00下班之前一次 下午18:00之后因个人忘记打卡,须填写《未打卡证明表》由机长、厂长签字证明,考勤审核时须结合车间生产记录,否则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迟到、早退、旷工处理。职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及联络电话,按请假审批权限经领导审批通过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根据生产任务安排,职工上下班时间临时调整,须在《职工签到表》上签到,由车间主任签字注明时间、调整原因,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迟到、早退、旷工规定

  1、迟到、早退

  (1)以公司的刷卡机的时钟为准,员工超过上班时间上班,视为迟到;在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前,非公事中途擅离工作岗位或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开厂区者,视为早退,记录累算(此情形可根据早退人员的实际离岗时间计时累算,由直属主管及当值保安控制)。早退处理办法按照迟到分时段累算减薪,情节恶劣者,将酌情给予行政处罚。

  (2)员工迟到5分钟以上至10分钟(含),取消当班日薪10元; 员工迟到10分钟以上至20分钟(含)以下,取消当班日薪1/3; 若一次性迟到40分钟以上或当月累计迟到两个小时(含)以下者,按旷工一天论

  (3)迟到、早退按:基本月薪÷应出勤天数÷8.5小时×减薪时段=减薪金额

  2、旷工

  员工出现下列情形视为旷工论:

  (1)在规定上班的工作日无故不上班的。

  (2)上班不上岗,故意拖延时间,消极怠工。擅离职守或拒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3)一次性迟到、早退40分钟以上或当月累计2小时的。

  (4)私自外出或口头请假,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补办手续的。

  旷工处罚规定:

  (1)员工旷工一天,扣减当日1.5倍日薪,依此类推。

  (2)员工当月旷工三天及以上,视为自动离职处理。

  (3)全年累计旷工三天(含)以上,酌情给予处罚,并将取消来年调薪资格,全年累计旷工五天(含)以上,予以辞退。旷工按:基本月薪÷应出勤天数×旷工天数×1.5倍=扣薪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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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请假规定

  1、车间一线生产职工请假1日内由直属主管审批;2日以上由生产厂长审批;

  2、非生产一线员工假期由生产厂长审批

  3、因突发性事故(如患病或意外事件),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 须本人(或委托他人)在上班时间20分钟内与生产厂长联系,进行口头请假,并于上班当日持有关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五、调休规定

  1、员工考勤,实际出勤天数多出应出勤天数的,可用于调休,调休天数用于当月和相连月份,不可跨月调休。调休需根据考勤表、打卡记录、请假单、调休单制定。

  2、员工可用加班时数调休,车间统计确认加班时数并在调休单后附加班单据。

  六、其他

  各车间统计员负责本车间考勤报表数据收集并确定其正确性,每月5日前将上月本车间职工出勤记录表(表明出勤、请假等纤细情况)、各类考勤表及打卡原始记录、日报表,经生产部门厂长审定、签字确保无误后报人力资源部门汇总进入工资计发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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