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17 12:30:43 宗泽 制度 我要投稿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精选21篇)

  在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精选21篇)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1

  为加强学生宿舍用电管理,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用电安全的管理

  1、宿舍内可使用的`电器主要是:照明灯具,电风扇、手机充电器及电脑等,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发热性电器。

  2、认真遵守用电安全规范。不得私拉电线,禁止使用劣质电器及接线板,严格遵守各类电器的使用规范,禁止违规使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设施;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电断,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损坏电器和发生火灾等事故。

  3、违规使用电器的处理。宿舍智能电力控制系统能自动识别各类大功率电器(发热性电器),并自动切断宿舍的电力供应。学生因违规用电造成停电的,须由该宿舍寝室长向班主任交出违规使用的电器,凭班主任的书面通知(加盖系办公室公章或系书记签字)到食堂一楼“注卡处”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恢复供电。

  学生在一学期内连续两次发生违规用电事故的,按照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二、电器故障的维修

  1、当宿舍内的公用电器设施发生故障时,应按程序报修,学生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事故责任自负;自备电器也应由专业人员在断电的情况下进行维修。

  2、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公用电器设施的维修工作。按照“先维修、后追究”的原则,及时做好故障处理与责任认定;各系及班主任有义务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三、电量定额的管理

  1、学生用电实行“指标管理、定量供应、超量收费、节约留用”的管理办法。每人每月免费用电定量为5度,超出部分按本地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由学生自行支付。

  2、后勤管理部门根据智能控制系统的提示,对单位宿舍剩余电量不足5度的.,提前进行书面通知一次(通知贴在学苑餐厅一楼南门的宣传栏内),核定电量用完后,系统将自动停止供电。

  3、超额电量实行先预购后消费,电费由同一宿舍学生共同分担,购电地点在食堂一楼注卡处,现金购买。购电及恢复供电时间与注卡时间一致。

  4、各宿舍当月结余的电量,在该学年内将自动滚存至下月;学生因故提前离校或毕业,在后勤服务中心办理离校手续后,对离校的学生停止定量供电。

  四、供电时间的管理

  对学生宿舍实行定时供电。供电时间执行学院作息时间的相关规定,高温天气由后勤管理部门提前公示,实行全天供电。

  五、本规定由学院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2

  为了提高学生公寓用水、用电质量,保证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秩序,加强和完善管理,培养学生自觉节约水电的良好习惯,特制定本规定:

  一、提倡节约用电、人离灯熄。提倡节约用水,随用随关。每个学生必须养成良好习惯,做到人走灯关,坚决消灭长明灯、长流水的`浪费现象,对造成长明灯、长流水的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处罚。

  二、学生有责任保护水电表及其它水电器具完好,如发现水电设施损坏,请及时到宿管员、值班室登记报修。

  三、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磁炉、电饭煲、热得快、电茶壶、电热杯等),对充电器、功放机等器具在离开寝室时要拔掉电源插头。

  四、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网线或跨寝室联网,凡因超载用电而造成保险丝、设备等损坏,其修理费(含材料费)由该寝室承担,对违反本规定的寝室和个人,视情节给予通报和处罚,并通报所在院系,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追求其相应责任。

  五、用水、用电设施改造,必须由后勤处安排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水电设施,违者由此造成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全部由当事人负责,

  六、为了保证学生公寓的安全和节约水电,各寝室均实行定量管理,以寝室为用电、水结算单位,当月超标使用的水电费由宿舍人员到财务处交费,如不按时交费的,管理系统将自动停水停电。免费用电指标为每室每月20度,生活用水为每生每月5吨,超出指标,水电费按国家规定收取。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3

  一、目的

  为加强学生宿舍用电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二、规定

  1、严禁在宿舍内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的.供电线槽和供电电缆。

  2、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不合格、劣质和自制电器设备。

  3、严禁在宿舍使用电炉子、电热毯、热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险性较大的电器设备。

  4、严禁在宿舍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器具和设备。

  5、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他用电设备,严禁多个插座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到安全的地方,不准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6、严禁在冰箱、空调等用电设备周围堆放纸皮、书籍等易燃物品。

  7、严禁在电源线或空调、电暖气等用电设备上晾晒、烘烤衣物。

  8、公共假期学生离开宿舍前,必须切断室内所有灯光、空调、冰箱等用电设备的电源,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

  9、学生在宿舍内使用电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关闭电源,及时上报宿舍管理处处理,严禁私自维修。

  10、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和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三、罚则

  1、违反上述第1、2、3款规定者,立即取消入住资格。

  2、违反其他规定者,根据情节或事件严重程度处100——1000元罚款。

  3、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赔偿损失或承担修复费用,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其他要求

  1、任何人发现用电安全隐患或事故都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学校24小时值班报警电话8669333,总裁办值班电话8669611,珠海市公安消防报警电话119。

  2、总裁办应当定期对学生宿舍的用电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学生用电安全行为宣教及管束,及时消除用电安全隐患,并做好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4

  1、目的

  为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发生,保障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提倡学生节约用电,保证学生拥有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住宿学生宿舍用电的管理。

  3、职责

  3.1行政人事部负责宿舍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工程部电工负责宿舍日常用电安全的监督检查和用电设备、线路的维护保养工作。

  3.2住宿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3.3宿舍发生用电线路故障必须及时报学校行政人事部更换或维修,严禁私自更换或维修。

  3.4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电炉、电热取暖器、电熨斗等大功率电热器具和电热毯等危险性较大的电器。

  3.5用电设备必须安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塑料等易燃物品。

  3.6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3.7宿舍使用的插排必须带有国家通行的安全标志且质量合格,不得同时接三个以上用电器。插排及用电器周围30厘米之内不得堆放纸张、书籍、衣物及其他易燃物品,电源线严禁穿越被褥、衣物或缠绕衣架。

  3.8严禁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

  3.9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3.10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所有宿舍人员都应该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宿舍成员之间要相互监督和提醒。

  3.11宿舍实行用电计量管理,每月月底由电工负责抄表,交行政人事部建档统计宿舍用电情况。学生宿舍学校每月承担标准为300度,超出学校承担范围部分按供电局收费标准由所在宿舍学生均摊,超出的`电费费用在工资中扣除。

  3.1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有私接乱拉电源线或偷电的行为,一旦发现,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3.13违反以上规定者,所造成的事故均由本人承担,要赔偿损失,违反3.8条规定者,应承担修复费用。并视情节和后果轻重给予处分,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附则

  本管理规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执行。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5

  1、白天学生上课期间,宿舍要有一名值班人员在值班室值班,职责是:接听电话、接待家长来访,防止闲杂人进入宿舍等。

  2、上午学生放学进入宿舍,要求管理人员提前全部上班管理学生。学生午休后进入教学区(除值班人员外)其余管理人员休息。

  3、下午学生放学后进入宿舍,要求管理人员全部上班。首先组织学生签到,对未到宿舍的学生查明原因,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以防学生外出。

  4、晚上学生上晚自习后,宿舍管理人员要全员上班,锁好大门,随时处理学生出现的'问题,并在生活区院子进行巡查,以防闲杂人进入院内,保证生活区财产安全。

  5、晚9:40熄灯后,管理人员要在宿舍内外巡视,确保学生全部就寝后,公寓楼留一名管理员值班巡查,旧楼两名管理员分前半夜、后半夜进行值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学生安全。

  6、宿舍值班人员对厕所的用水每天分三次开启阀门冲洗厕所,每次不得超过30分钟。分早、中、晚,其余时间关掉阀门。检查发现阀门未关,一次处罚当班人员50元罚款。

  7、生活区院内灯及楼道灯由每天值班人员负责开、关,宿舍灯由管理人员统一开、关。晚上宿舍熄灯后。要保证楼梯、楼道及厕所灯亮,确保学生夜间上厕所安全。

  8、双休日要求宿舍有两名管理人员值班。从周五上午学生放学后至周日下午学生到校前,主要负责双休日路远留校学生及初三补课学生的管理。

  9、以上各条要求宿舍管理人员遵照执行,学校领导随时进行检查,如发现值班脱岗、巡查不到位、水电管理未按制度要求办等情况,发现一次处罚值班人员或宿舍管理人员30—50元罚款。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6

  1.学校对学生寝室提供的免费电量,于每学期开学初将电量补充到控电系统中。免费电量标准为:8人间、2盏(1盏)荧光灯的寝室每学期定额为144kwh,8人间、4盏荧光灯的寝室每学期定额为252kwh,6人间、3盏荧光灯的寝室每学期定额为192kwh,4人间、2盏荧光灯的寝室每学期定额为132kwh,4人间、4盏荧光灯的寝室每学期定额为240kwh。

  2.学生公寓使用智能控电系统,严禁使用违规电器(如:电炉、电热杯、热的快、电热毯、电熨板、电饭煲、电水壶、快烧壶、电磁炉等),使用违规电器第3次,控电系统将停止供电,违者除上缴违规电器物品外,必须填写“学生寝室恢复用电审批单”,审批后视情况给予恢复供电,并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造成事故的,追究本人事故责任。

  3.寝室实行用电计量定额控制,每学期实用电量少于免费定额的标准,节余电量转入下学期继续使用;每学期实用电量多于定额标准,超支电量由寝室自行购买,电价0.52元/度。

  4.系统设置当寝室电量剩余为5kwh时,寝室会短暂停电后再恢复供电,剩余5kwh的电量会继续使用。寝室电量剩余电量为0时,系统会自动停电,如果学生拒绝购买电量,停电所产生的后果和影响由寝室学生自行负责。学生要自行检查本寝室电量是否耗尽,如系统内存有电量而停电,应与物业部门联系,以便维修人员查找原因,予以维修。在校最后一学期的'整体毕业生寝室及每年调整寝室时,要适当购买电量,对自行购买电量剩余的电费,学校不予退还。

  5.学生购买电量请到设在第一、二食堂一楼大厅的缴费机办理。

  6.学校实行学生寝室分时段供电,学生必须安全用电。供电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5:30供电;星期日至星期四每天23:00停止供电;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不限电;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7.寝室用电实行计量定额控制管理之后,有关用电安全管理的规定和处罚办法照常执行。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7

  一、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或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

  三、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的照明线,除套软电缆和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子上,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壁时应套绝缘管。

  四、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

  五、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

  六、学生宿舍照明必须采用36v低压照明,不许使用220V的`电压用来照明,低压照明由项目部统一安装,统一管理。

  七、学生宿舍内不许安装插座,如手机、对讲机充电到办公室进行充电。

  八、宿舍内不许私拉乱接。

  九、宿舍内的照明灯具必须达到2.4m的高度。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8

  为规范学生宿舍的管理,合理化使用电器,从而进一步节能降耗、消除安全隐患,学校特制订本规定。

  一、安全管理

  1、学校设立用电标准,负责各宿舍安全用电管理,每月检查各宿舍用电是否符合规范,对不符合用电规范的行为要及时纠正。

  检查用电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清除。

  2、各宿舍如需进行电线路改选,必须先向有关领导提出正式申请,经核实、批准后由专业人员予以实施。

  3、严禁各宿舍人员私自更改用电线路、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否且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二、管理要求

  1、各用电宿舍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办法,对违反管理办法的、造成责任事故者,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学校将定期检查电路使用情况和不定期巡查宿舍用电情况。

  3、非休息时间或宿舍无人的情况下,宿舍内所有电器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三、处罚制度

  1、如有私接电源者,学校将严肃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2、损坏电路设备照价赔偿,并处以100元罚款。

  3、非休息时间,宿舍有电器处于开机状态时,该宿舍每人扣除50元,罚款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以上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希望宿舍学生严格遵守上述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并认真贯彻勤俭节约,合理用电,养成离开宿舍随手关闭用电设备电源的好习惯,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和不必要的浪费。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9

  1.0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增强学生节电意识,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校园,本着“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0范围

  学生宿舍的用电管理。

  3.0职责

  3.1后勤科负责学生宿舍用电安全与管理;

  3.2水电工负责宿舍的水电维修;

  3.3宿舍生活老师负责监督宿舍水电的正常使用。

  4.0工作内容

  4.1学生宿舍是学生住宿、生活和学习的`场所,全体学生应牢固树立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意识,自觉学习和掌握用电常识,做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

  4.2全体学生应爱护用电设施,如发现电线损坏、裸露、漏电等现象,应及时报告后勤科进行维修.

  4.3任何学生不得在寝室内、走廊、卫生间、洗漱间、配电间、贮藏室等处私自拆、牵电源线,不得私自安装灯头,不得擅自增设宿舍内的供电设施及供电线路,不得破坏宿舍楼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不得拆修配电设施等。

  4.4学生离开寝室应及时关闭相应电源,养成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

  4.5禁止使用热得快、电熨斗、电热毯、电热杯、暖脚器及其他可能导致超负荷用电和安全系数较低的电器具。

  4.6学生宿舍用电实行定额供电、超额收费制度。

  4.6.1学生宿舍每月定量供电标准20度/寝。

  4.6.2每间寝室超标用电电费,由该寝室学生负担,每度按0.7元收费。

  4.6.3超标电费每月公布一次,每月结算一次,由后勤科通知按时到财务科交纳电费。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10

  为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障住宿者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住宿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切实做到人离电源关,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第三条严禁在宿舍内、走廊、卫生间等宿舍区内私自拉接电源和安装插座。

  第四条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热棒、电炉、电饭锅、电熨斗、电磁炉、电热杯、电水壶及其他易发生火灾及触电事故的管制电器;不得在宿舍使用蜡烛或其它明火。

  第五条宿舍发生线路故障必须及时向学生宿舍管理科报修,并由其派人维修,严禁学生私自更换或维修。

  第六条严禁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楼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

  第七条每室每月免费提供用电20度,于当月1日存入,用电量超过20度时必须充值,否则宿舍将被停电;当宿舍剩余的电量为5度时,将会发通知告知,请各宿舍依据自己的用电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到宿舍管理科充值,按0.6元/度收费;充值时间:A区:每周二的16:30—18:30;B区:每周三的16:30—18:30

  第八条当使用违章电器时,系统自动停止对房间供电,同时违规的详细情况被电脑记录在案,凡因使用违章电器房间停电者,学生到宿舍管理科上缴违章电器并登记后由宿管科统一供电。

  第九条违反第二至六条规定者,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没收违规电器,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违反第五、六条规定者,需承担修复费用。

  第十条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火灾等事故者,除赔偿损失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若同一宿舍在一学期内三次违反本规定,而无人承认使用或拥有上述禁用电热器具的,取消该宿舍集体及所有成员个人该学年的校内一切评先评优资格。

  第十二条各学院对本单位学生宿舍内部安全用电负有教育管理责任,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对学生宿舍内安全用电负有管理责任,宿舍管理员对本楼安全用电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及各学院应每周组织辅导员对学生宿舍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11

  为了加强凯里学院学生宿舍水电费收取工作的规范管理,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根据《凯里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第三条:水电管理,第二款:入住学生公寓的学生水电供应定额:水每生每月3吨、电每间宿舍每月30度。超出定额部分的水电费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计收,由寝室全体成员分摊;寒、暑假不享受水电额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入住学生公寓的学生水电供应定额每年按10个月计算(2月、8月不配定额),如遇假期安排学生留校住宿、培训学员住宿等所产生的水电费按实际用量扣除。

  二、学生宿舍用水每年8月20—25日抄录每间寝室的水表底数,次年5月20—25日抄录水表读数,同时计算出每间寝室的用量,按每间寝室的实际入住人数计算出定额;超出定额部分(用量─定额=正数时)的水费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计收,由寝室全体成员分摊;超额自负,余量不免。

  三、学生宿舍用电实行智能控电管理,每月30日将对每间寝室自动充入30度电(次月定额,1月30日、7月30日不充电量),用电量超出定额后智能控电将自动断电;每月15日公示一次电量低于5度的寝室,学生也可以到用电充值点查询电量余额,用电量不足的`寝室自行到用电充值点进行充值。

  四、实行水电超出定额收费后,如果发现私接楼道、过道等公共用电线路者,经查实将按偷电论处,除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外,将按所住寝室近三个月所用电量平均值的20倍进行经济处罚;对损坏的线路进行有偿修复。

  五、本管理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12

  1、学生宿舍床位、被褥、洗漱用品等设备和用具由学校统一配备,同学之间不得随意调换,私自占用或挪用,并按要求把物品放回原来位置。

  2、爱护室内各种设备和用具。不得私自对各种用具和设备进行增减、拆改和损坏,凡损坏空调、热水器、门窗、桌椅、灯具等设备者,根据损坏程度照价赔偿,严重者还要给予纪律处分。设备和用具损坏应及时报告生活老师。

  3、按学校规定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休息时不得窃窃私语、看书、走动等,半途起床上洗手间应轻手轻脚,以免影响他人睡眠。

  4、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宿舍区大声喧哗,到处走动,严禁在宿舍内或走廊里进行游戏,追逐等活动,上洗手间等日常生活中要互相礼让,互相体谅,不要争先恐后,吵吵嚷嚷。

  5、保持宿舍整洁美观。值日生按时轮值清洁宿舍,宿舍各成员起床后及时折叠好被褥,不在室内乱写乱画,乱挂衣物,乱丢垃圾。上完厕所要及时冲水。不准携带杂物,特别是有异味的物品进入宿舍。进入宿舍前必须保证衣物、鞋帽不粘连有脏物。袜子、鞋子、衣物等要及时换洗。勤洗澡,漱口,坚持早晚刷牙。

  6、节约用水、用电,用水后及时关好水阀,晚上就寝时关上电灯。离开宿舍时要检查空调,灯具、水阀是否关好。

  7、注意用电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用异物玩弄电器和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玩火、焚烧纸张等。

  8、不随便进入别人寝室,确实需进入他人寝室时,必须先经该室同学同意方可进入。非本校人员或遇见不熟悉的陌生人不要让其进入宿舍。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向老师或保安人员汇报。

  9、上课期间不能随便回宿舍,如有特殊情况要经生活部负责人批准才可进入。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13

  为了加强学校水电管理,既达到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又能达到节约用水、用电,创建节约型校园的目的。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xx年9月起,对学生宿舍实行收取水电费用(学生公寓另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每月由水电科、学生处、研究生处、学生自律队人员一起到各宿舍分楼层查抄水电用量,同时分楼层统计和核算水电量和费用,由物管科按月收取。重庆市规定民用电价:0.52元/度;水价:2.8元/吨。

  二、查抄水电用量后,由水电科按楼层住宿人数摊分水电费用,并将每月水电起止数及每个同学应交费用张贴于每栋宿舍值班室前,供同学查看。

  对水电用量有疑问者,可到水电管理科查询电话:68485488

  三、每生每月定额供电5度,水3吨,超过定额,学生按超过量交费。

  四、计算方式:

  楼层用水总量(价)÷该楼层住宿人数=每生应交水费—每月定额水费=每生实际应交水费

  [楼层用电总量(价)—特殊电器用量(价)]÷该楼层住宿人数

  =每生应交电费—每月定额电费=每生实际应交电费

  每生实际应交电费+特殊电器电费=使用特殊电器者实际应交电费

  五、允许使用的特殊电器均按每天使用2小时计费:

  台式电脑160W0.16度/小时x2=0.32度/天

  手提式电脑80W0.08度/小时x2=0.16度/天

  电视机80W0.08度/小时x2=0.16度/天

  饮水机700W0.7度/小时x2=1.4度/天

  以上电器使用者均由学生处、研究生处统一进行登记,需增加或者减少特殊电器的同学,应自觉到各学办登记,并出具相关手续到水电科予以增加或者删除。学生处、研究生处、水电科、学生自律队将不定期进行核查。

  六、凡使用特殊电器不报者,学校将按50—100元/月加收电费,经教育不改正者,将按相关规定给予违纪处理。

  七、严禁使用以上特殊电器以外的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学校除没收外,并按《重庆医科大学水电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给予相应的违纪处理。

  八、因退学、实习、学校允许的'退(换)房等中途退离宿舍的同学,参照该寝室上月水电费标准收取。原则上执行不满半月的按半月收费,超过半月不足一月按一月收费。学生必须完清水电费后方可办理其他离校(退、换房)手续。

  九、逾期不交水电费者,由学生处、研究生处记入学生个人诚心信档案,并与评优、奖学金评定等挂钩。

  十、水电交费地点和时间:

  地点:图书馆旁物业管理科电话:xxx

  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夏季3:00-6:00)

  (每月8-15号收费时间:上午8:30-下午6:00[夏6:30])

  节约用水、用电人人有责,望同学们自觉遵守。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14

  1、每日按时关、送照明用电,除特殊情况外,不准提前送电或延时关电。

  2、每日清房、查房时,发现有乱接电源线、使用充电池、电热器的',立即收缴,并查处违规者。

  3、经常巡回检查宿舍内外照明设施,自来水设施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和处理,消灭大灯泡、长明灯、长流水、节约用电用水,杜绝浪费现象。

  4、寝室有卫生设施的房舍,实行学生上课时间一律把水总闸关掉,以防水的浪费。

  5、发现有破坏水电设施,违规用电者及时处理:

  故意损坏照明设施、自来水设施者,责令照价赔偿,通报批评,并报学院处理。

  乱接电源线、插座者,报系、部处理。在电源上接充电池、音响、照明灯具、电热器者,除没收外,报学院通报批评。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15

  为保证教职工宿舍生活用水用电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按季度向教职工收取水、电费,抄表及收费时间定在每季度的最后一周内。

  二、各住户在规定的时间内务必配合抄表人员认真核实所用数量。

  三、水电费核实后,请各住户按缴费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到学校财会缴纳。

  四、如在规定的抄表时段内,住户不予配合者,或不按时缴费,学校将采取断电断水处理。

  五、受学校断水断电处理的.住户需要接通时请到总务处交清欠款后,本人需写出申请,报学校同意后并交纳通电、通水所产生的人工、材料费后,总务处及时派人安装。

  六、如教职工发现自己的水电表损坏,请及时告知总务处落实,否则结算时将按最高用量核算收费。

  七、凡已取得房产权的住户如水电设施需要更换维修的,人工、材料费自行负责。

  为了方便教职工,各住户需按每季度最后一周内将自己的水表吨位数粘贴在自家门上。根据年底所查水表底数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若有不清楚的或需要咨询的,请及时与学校总务处取得联系。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16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规范住校生日常行为,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第1条: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校规校纪。

  第2条:要求住校的学生和学生家长必须与学校签住校协议,并办理住校手续后方可住校,中途一般不办理退住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中途要停止住校,须个人申请,家长签字,并经班主任同意、政教处审批后方可办理退住手续。

  第3条:学生宿舍由政教处统一调配,学生按指定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政教处同意,学生不准擅自调换。

  第4条:学生除节假日和学校规定可以离校的时间外,平时一律住校。不准在外住宿和留宿外人。因特殊原因而临时外住的,事前要向班主任,生活指导师请假,填写标准《住校生离校请假单》交政教处留档、登记,征得批准后方可在外住宿。

  第5条:寝室维修实行报修制度,需修理的东西报宿舍管理人员或总务处,除自然损坏外,其他费用需学生自理。

  第6条:男女宿舍谢绝异性入内,如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7条:上课期间(含课间休息),不得返回寝室逗留

  第8条: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用膳、熄灯和就寝。熄灯后保持安静,不得使用其他照明工具,不得做防碍他人休息的事。

  第9条:严禁在宿舍里吸烟、酗酒、打牌、赌博等

  第10条:住校生必须服从值班老师,生活指导老师,宿管会的.管理。

  第11条: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不准点蜡烛,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吹风、电烫斗、电热棒、电热杯、电热毯等违禁电器,如有发现,一律没收并予以重罚。

  第12条: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水龙头、关灯、关电风扇等

  第13条:爱护宿舍的财物和设施,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和损坏门窗玻璃。

  第14条:讲究室内外整洁卫生,搞好宿舍内务管理,不得乱丢杂物、纸屑,做好卫生值日工作。

  第15条:住校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回家、返校,平时不得随便请假回家。(周一到周五无特殊原因,不准请假离校,周日全体住校生必须返校)

  第16条: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17条:学生宿舍执行晚熄灯制度,高一、高二夏令22:30分熄灯,冬令22:00熄灯,高三23:00熄灯。考试期间,熄灯时间另行安排。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17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宿舍纪律

  1、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和寝室长的领导。

  2、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定员定位居住,不准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3、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制订的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和起床,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宿舍每晚23:30关门,23:00熄灯,熄灭灯后不得谈笑,不得照电筒,不得听收音机mp3,mp4等,不得发出任何声音。

  4、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楼,若有特殊情况,需持班主任证明,经管理员同意后方可进入;晚归者须登记,方可进入宿舍;多次无故晚归者,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5、爱护公物,寝室用的设备和门、窗、床、门锁不得损坏,墙壁不得粘贴。损坏者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受处分。

  6、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贵重物品不带到学校来,暂时不用的钱可交班主任保管。除家长外,不带外人进入宿舍。寝室钥匙不要交给外寝室的人;看到校外的人擅入宿舍、寝室,同学都有责任查问;离校必须关好门窗。

  7、保持宿舍安静。禁止学生在宿舍里大声喧哗或播放大音量的音响,午休时间与晚上熄灯后,不准开放音响与吹奏乐器。不准在宿舍楼内打篮球和踢足球.

  8、未经允许不得拿走或使用别人的东西。

  9、没有生活老师或值日老师同意,男生不进入女寝室,女生不进入男寝室。

  10、不准吸烟、喝酒、打牌、看小说,一经发现按学生管理制度给予处分。

  二、寝室卫生

  1、每天安排一名值日生打扫寝室,垃圾每次清扫必须倒,值日生要监督寝室卫生的保洁和物品的整齐摆放。

  2、被子折好后统一放在床上靠窗的一头,枕头放在上面,干净衣服折好放在枕下或柜子里,换洗衣服放人桶子里,褥子铺平拉直,床上尽量少放其它东西,必须保持整洁。

  3、生活用品一律统一排放整齐,详见“物品摆放一线化要求”。

  4、不准在室内、窗外、楼下和廊上乱丢废物、废纸,洗用水不准在走廊上乱倒。

  5、使用自来水要节约用水,离开时必须关好自来水笼头,早晨值日生必须关掉灯,搞好卫生工作。

  6、不准在宿舍内用餐。

  7、个人卫生应该做到“四勤、四不”,勤洗手、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澡及换衣,勤漱牙齿;不随地吐痰及乱丢果壳纸屑,不留长发,不留长指甲,不躺在床上看书。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18

  为加强对学生宿舍楼的安全保卫、组织纪律、清洁卫生及财产、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学生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特制订本宿舍规则。

  一、学生一律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不随意迁动,不串宿舍,不住宿他人床位,每宿舍选一名宿舍长,负责本宿舍工作。

  二、按指定位置张贴本宿舍成员表、值日表、宿舍公约。

  三、宿舍长安排本宿舍成员轮流值日,每日按军训内务要求整理宿舍内务,搞好宿舍和个人卫生。

  四、任何人不得容留外来人员住宿,擅自留宿造成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宿舍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喧哗,打闹奔跑、吹哨、滑旱冰、打球等,及从事妨碍他人休息的'活动。熄灯前两分钟上床作息,熄灯后五分钟内进入睡眠状态,不许点蜡。

  六、爱护宿舍内外的一切公物。

  (1)不要在宿舍内乱钉、乱拉、乱挂、乱贴,防止涂抹、蹬踏、污损墙壁。

  (2)爱护和管理好宿舍楼内的门窗、玻璃、照明器具、床铺等公物

  (3)节约水电、注意关灯和关闭水龙头。

  七、遵守午休、晚休纪律,按时就寝,不在外留宿。

  八、宿舍内不准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防止失窃,离开宿舍时必须关闭门窗并上锁。

  九、注意保持楼道、水房和厕所卫生,禁止向水房、厕所、楼道、窗外及水池、便池内乱扔、乱倒杂物,不在楼道内泼水,严禁将饭菜等倒入楼内及将饭菜倒入宿舍卫生间。发现下水道阻塞及时疏通或报告宿管人员。

  十、舍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做到每天打扫、拖地板;每天检查,评分公布。要求每个宿舍做到:窗明几净,被褥叠放规范,物品摆放整齐。

  十一、按时起床、出操、上课,上课期间不在宿舍内逗留,有病需卧床休息者,需经校医务室证明、教育处同意并向班主任请假方可,上课时间及课间无特殊原因不准回宿舍。

  十二、注意安全,严防事故,不在宿舍内存有蜡烛,打火机等任何火种。严禁点蜡烛、蚊香,以防失火。严禁私用电器,宿舍内不得私装灯座插头,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热杯、电褥子等电器,保证用电安全。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不在床上蹦跳打逗,不搞危险攀登。

  十三、创建文明宿舍,提倡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不谈低级趣味的话题,禁止学唱和收放不健康歌曲,不看内容不健康的书刊。

  十四、凡违犯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必要的教育、纪律处分和经济赔偿,确保宿舍楼安全、文明、舒适、整洁、卫生,给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19

  一、宿舍物品要指定地方摆放,这个由舍长亲自指挥。

  二、鞋摆放在床底下,整齐地摆好,如有同学乱脱的,由舍长安排任务。

  三、衣服不准乱挂在床位,如有违者扫地一周(包括倒垃圾)。

  四、宿舍卫生清洁要搞好,当天的同学当天倒完垃圾,否则扫地一周(包括倒垃圾)。如果地上有水,用地拖拖干,以免摔跤。(注:倒垃圾时间为晚上5:50—6:20分,要向登记员回报,不登记的宿舍由舍长扫地一天,倒垃圾一周)

  五、当天值日同学要扫净宿舍卫生,阳台、走廊、床底要扫干净,如有扣分、扫地一周并扣学生本人两分。(注:文明宿舍评比要搞好宿舍的内务)

  六、在宿舍不在乱扔剩饭剩菜或倒在厕所,如有违者扫地一周并扣两分。

  七、宿舍铃响后,要保持安静,回到自己的床位,不准开水龙头、洗衣服等,等待值日人员检查人数后,关好门以防别人窜进来。本舍的同学不准在午晚休时间窜进别人的宿舍,如有违者扣五分并抄书,如有举报者加两分以作表扬。(注:如果舍长虚报假人数的由领导或老师处罚)

  八、午晚休讲话者扣五分并扫地一周,如果扣班分由班主任处理。

  九、在午晚休期间不能冲凉、看小说,如有违者扣两分,并抄书。

  十、舍长每天要催促同学按时起床,不准睡懒觉,如果不催促别人,扣舍长两分。

  十一、同学起床后应折好被子,不折好被子的同学扣本人两分/次,扣舍长五分/次,并扫地一周(包括倒垃圾)

  十二、午、晚休的`时间,没响铃不能走出宿舍门口,如有违者扣两分/次,并扫宿舍一周。

  十三、如有发现宿舍本人偷盗别人的东西扣十五分/次,并抄书。吸烟、饮酒扣二十分/次,有举报者加五分/次。

  十四、午晚休时间,不能打扑克,如有违者扣十分/次,如果舍长打扣二十分/次,并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两次,写三百至六百字不等的检讨,由班主任监督。

  十五、乱扔垃圾者扣两分/次并扫地一天,举报者加五分/次。

  十六、上午晚休时间内不能吃零食,若违者扣两分/次,扣舍长五分/次。

  十七、如损坏宿舍门、窗、床板扣舍长五分/次,扣宿舍同学十分/次,并赔偿。

  十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以免火灾发生,如有违者扣三十分/次。

  十九、禁止在宿舍声喧哗,如有违者扣两分/次,扣舍长五分/次。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20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和《江苏省消防监督管理处罚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是人员密集的地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全体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学生宿舍消防安全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要杜绝违法违规行为,要依靠全体职工和学生做好火灾的预防和自救工作。

  三、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分工负责,责任追究。具体分工如下:

  (一)学生处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制定相关制度,掌握学生宿舍防火情况。

  (二)学生处负责对学生宿舍日常消防设施及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整改火灾隐患。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负责督促指导各栋值班室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

  (三)学校要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防火知识和违反消防规定学生的教育工作。

  (四)后勤负责保障学生宿舍的正常用水、用电及日常生活协调工作。

  (五)学生宿舍舍长负责督促落实本宿舍的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四、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炉、电熨斗、电吹风、电开水壶(热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险电器设备。

  (二)严禁在学生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线和损坏供电设施。

  (三)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取暖炉、充电器、接线板等)放置在床上和易燃物质上使用。

  (四)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如: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罐)及各种燃气炉具,硫酸、盐酸等危险物品;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及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禁在学生宿舍内违章使用明火,如:点蜡烛和使用明火燃烧一切物品。

  (六)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七)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器设备上拴挂蚊帐。

  (八)严禁损坏或非火灾时擅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九)违反以上规定,将没收其违章物品,并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一旦引发火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监督管理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住宿学生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21

  为进一步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学生生活的管理,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促进宿舍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宿舍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要求:

  1.各宿舍建立值班制度,每天打扫一次,每周打扫一次。

  2.起床后,学生必须自己铺床,叠被子,统一摆放。床单要平整,床上的物品要整洁。床上用品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

  3.各种物品应保持清洁并摆放整齐。肥皂盒、热水瓶、毛巾、牙刷、杯子、书籍、鞋子等应整齐摆放。

  4.不要向窗外倒水,也不要乱扔果皮和纸屑。

  5.每个人都注意公共场所的'卫生。走廊、楼梯不得有垃圾、纸屑、贝壳、痰。厕所、盥洗室应保持干净整洁,水槽内不得有杂物。

  6.不要在宿舍里吃东西。(患者除外)

  7.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回宿舍上课、自习。特殊情况下需要回床的,必须得到学生处的批准。

  节约用水,使用后立即关闭水龙头;所有室内设备不得擅自拆卸或移至室外;开窗时应挂上窗钩,节假日结束离开宿舍时应关闭门窗、电灯,并锁好门;保护公共财产,对公共财产的损失,按照价格赔偿。

  1.学生必须按照住宿老师安排的宿舍和床铺睡觉。未经住宿老师同意,学生不得擅自改变宿舍和铺位。

  2.学生不允许呆在宿舍里。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征得宿舍管理老师的同意。未经允许,学生不得在宿舍接待客人。

  3.学生携带大件物品离校时,必须使用宿舍管理人员开具的退场单。

  4.贵重物品(包括钱袋)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内,以防被盗。

  5.不得在宿舍内私自燃点煤油炉、点煤油灯、接通电源、使用电器等,以防止火灾。

  6.男女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允许请假。特殊情况需要回家时,请提前向班主任和学部请假,并持家长请假单到住宿老师处备案。每天晚上睡觉前,由各宿舍负责人进行点名,并将缺勤名单交给客房服务老师,放假时按学校规定按时返校。

  7.住宿生要友爱互助,绝不允许老同学欺负新生。新生要尊重老同学,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西学生宿舍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布局要美观大方,体现思想、知识、艺术的和谐统一。

  对违反宿舍纪律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休息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维护学生宿舍安全、清洁、舒适的教育环境,培养社会所需要的合格人才,严格的纪律和统一的管理是必要的。为了满足后勤服务社会化的需要,学生宿舍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管理。为此,专门制定了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所有学生必须遵守和执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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