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外出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06 16:15:17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员工外出管理制度范本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员工外出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员工外出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员工外出管理制度范本1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2、按提成制度结算的营销人员和不适用本规定。

  三、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因工作岗位不能断续,需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临时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或休息日突发事件称为应急加班。

  2、计划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案,由人事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

  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

  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4小时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按36小时计算。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

  5、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儿满一周岁)内的女职工,公司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内从事的劳动和工作)或加班加点。

  五、加班认定:

  1、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②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③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3、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务。)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4小时以内的;

  (4)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周一至周五加班算平时工作日加班,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算节假日加班。周一至周五下班时间后接到新任务算加班,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周一至周五因公司需要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内原则上不算加班。

  六、加班补偿:

  1、加班调休

  (1)员工加班后除法定节假日外,一律安排调休,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2)员工有权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领导安排。

  2、员工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1)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加点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延时加点工时1、5倍

  公休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公休加班工时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法定加班工时3倍

  (2)加班费的计发比例

  a、平时工作日加班: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1、5倍计算;

  b、公休日加班: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2倍计算;

  c、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加班工资标准的3倍计算。

  3、下列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费:

  (1)中层以上员工

  (2)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

  七、执行原则:

  1、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时作息时间与正常工作日相同。

  2、加班人员必须记录好当日《加班工作内容记录》,并于加班结束后的两天内提交给人事部,无加班日志者其实际加班视为无效。相关负责人应切实负责加班申请的审批,如果发现弄虚作假,谎报加班出勤者一律严惩。

  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批评。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公司员工外出管理制度范本2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外出流程及报销,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的控制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外出定义

  1、员工外出分为外勤和出差二种。

  2、因公出差,于本市或本地区范围内,当天往返的,视为外勤。

  3、因公出差,不能当天往返,且发生住宿的,视为出差。

  四、审批程序、权限和流程

  1、员工因工作需要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单》。并交由厂长审批,总工批准。

  2、研发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单》,由总工审批,并报请总经理批准。

  3、项目组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单》,报请总经理批准。

  4、公司总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时,须填写《出差申请单》,由人事部审批,报总经理批准。

  5、员工出差国外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6、各部门将填写好《出差申请单》交由前台处,前台确定签批完整后,扫描电邮至相关人员,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到出纳及人事行政部。

  7、出纳收到《出差申请单》,根据出差日期及出差人员级别购买火车票或飞机票。若火车售票系统内车票不足或无票情况下,需要更换出差日期,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相关部门负责人。

  8、员工外出时,必须严格按照上述流程操作。因特殊情况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代为填写或出差后补办。否则,视为旷工。

  五、外出人员管理原则

  1、出差人员必须采用高效、经济、安全、便捷的交通工具、路线和时间出行,反对浪费行为,提倡节约。

  2、外出人员公干时,应随时保持热情、礼貌、友好,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六、差旅费构成

  1、长途交通费:飞机、火车、轮船、高铁、长途大巴产生的费用。

  2、市内交通费:公交、地铁、出租车产生的费用。

  3、住宿费:异地出差因过夜住宿产生的费用。

  4、餐费补贴:按地区标准和职务,限额计发补贴。

  5、通讯费用:因工作需要电话沟通产生的费用。

  6、其它费用:传真、复印、邮寄等公共费用。

  七、具体规定如下:

  1、外勤人员外出时,须在《外勤人员登记表》上登记签字即可。外勤人员报销:公司这边只报车费,工厂除了报车费,另外报销餐费和住宿费。但是没有出差补贴。外勤写外出单,出差写出差单。餐费按15元/餐补贴中/晚餐。

  2、出差人员选择交通工具一般以火车/长途大巴为主,火车行驶6小时以内,乘坐硬座;6小时以上为硬卧。管理级人员或研发部人员可乘坐高铁/飞机出行。特殊情况下,出差人员选择飞机出行,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出纳也可综合市场票价,择优选择交通工具。

  3、普通员工一线城市餐费补贴50元/天,二三线城市餐费补贴40元/天;主管级以上人员一线城市餐费补贴70元/天,二三线城市餐费补贴60元/天。

  4、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出差具体情况(如工作量、工作环境等),为外出人员申请出差补贴,补贴标准为15-20元/天。

  5、因工作需要产生的通讯费,出差负责人每月可享受100元/月补贴,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加报销费用。出差人员出差时间不足一个月情况下,也可按此标准执行。

  6、普通员工住宿费用报销一般不超过120元/晚,管理人员不超过150元/晚。超出部分自理。

  7、因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的人员,须事前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不予报销。

  8、因公务出差,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办理私事时,应提前向厂长/总工申请,同意后方可办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9、出差人员中途改变路线时,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同意后方可执行。

  10、员工出差必须每天以邮件/电话形式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不能以邮件形式汇报的,应每天记录当天工作内容,并于返回后以邮件形式发放至相关人员。重要人员出差返回5天内应向总工和相关人员提交出差报告。

  11、出差人员需要借款时,填写《借款单》,并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领取。

  12、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需要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公司提供有薪假,但每月不超过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天。公司不承担任何食宿和交通费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13、员工因病、因事需要在当地请假,可由出差负责人批准,并知会相关人员。出现无出差负责人或请假超过二天以上者,须报请厂长或总工批准。

  14、因生病(需要住院)可按标准支付出差补贴,不报住宿费、餐费和市内交通费。住院期间出差补贴不超过10天。

  15、出差中公休:出差过程中,若遇公休日,应以公务为重,继续执行出差任务;若遇到出差单位公休无法办公,可安排休息。

  16、超期停留:出差过程中,因生病(未住院)交通中断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超过预定期限停留的,在核清事实基础上,按实际差旅费报销。

  17、出差结束后回公司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出差地请事假/病假,不直接回公司的,按出差地到公司的交通费用(火车硬座/硬卧)报销;出差时遇法定节假日放假,不直接回公司的,不予报销。

  18、员工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按国家规定加班费计算。出差在途遇周六日可计作加班或安排调休。

  19、外出时借道探亲访友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相关费用不予报销,探亲访友期间公司不予发放任何补贴。

  八、出差费用报销审核

  1、出差人员按相关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超支自理。

  2、出差住宿费用的审核以实际过夜天数和限额标准确定,并附有出差时间、出差地点一致的有效住宿凭证发票,超过限额标准部分,个人自理。住宿一般由出纳负责预订,相关出差人员离开入住酒店后,领取并保管好发票。待出差返回公司后上交至出纳处即可。

  3、同性人员一起出差的,应以标准间为主,且报销费用只允许一人报销。严禁重复报销。

  4、外勤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报销住宿费用;外勤人员外出范围包括公司所在地及周边城市和地区。因特殊情况需要住宿的人员必须经总工批准。

  5、乘坐火车以硬座或硬卧为原则;高铁以二等票为原则;轮船以三等仓为原则;乘坐飞机以经济仓为原则,总经理级以上可乘坐商务仓。

  6、外出人员返回后应于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并交到财务部。报销人员应填写《出差报销单》按财务要求粘贴好票据,否则财务部可以不予办理。出差报销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由总经理批准。

  7、财务应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原则办理报销手续。

  8、外出报销尽可能提供正规发票。住宿费用100元以上或乘坐长途大巴时,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否则不予报销。

  9、出差人员负责保管好各项票据,若有遗失,财务不予报销。严禁借、买其他日期相关票据代替。

  10、由接待单位免费提供食宿和交通工具的,公司一律不予报销任何费用和发放餐费补贴。

  11、搭乘公司提供交通工具者,不再报销交通费用。

  12、出差人员在外有酗酒导致斗殴,或其它与公司无关事件发生意外伤害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

  13、外出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如发现从事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一经发现,立即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不予经济补偿。

  九、差旅费报销违规追究

  1、出差人员应实事求是原则,严禁虚报情况。一经查出,责令退回虚报金额,并以虚报额三至五倍金额,处以罚款。虚报金额,一次超出500元,或年终累计超20xx元以上者,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不予经济补偿,并向其追究公司损失。

  2、各级审签人员把关不严而失职,使弄虚作假的票据得以报销,后经查实收回的,审签人员罚款50元,当月考核扣5分,年终考核扣1分。情节严重的,罚款100元,当月考核扣10分,年终考核扣5分。经查实无法收回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各级审签人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并由各级审签人员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3、部门负责人或直接分管领导,如有故意包庇、纵容员工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虚报额三至五倍金额罚款,并取消年终奖金。情节严重者,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以降职或解除劳动关系。

  十、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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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管理机构:公司业务人员由公司销售部负责管理和调配,在销售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第二条、业务人员岗位职责要求

  积极宣传、维护公司的品牌和产品、服务形象;进行市场业务拓展,按计划拜访客户,开发、建立并维持稳定的客户关系;确保公司利润率,达到客户需求和公司利益的平衡;按照公司制定的指标积极完成、超额完成销售任务。

  第二节、基本要求

  第三条、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严于律己,团结互助,互相学习,积极进取,不进行拉帮结派,不酗酒、不赌博。

  第四条、为人正直、坦诚、成熟、豁达、精明、友善、自信,思维敏捷,勤奋敬业,积极上进;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吃苦耐劳精神,能够在较强的压力下工作,拥有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

  第五条、观察能力和应变能力强;接受能力强;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强,良好的沟通表达(包括阐述,讲解,基本商务写作,倾听和理解能力)技巧;拥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一定的团队建设及管理能力。

  第六条、具有敏锐的商业意识、市场洞察力;具有良好的市场预测、统筹规划、分析及应变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风险预控能力、谈判能力、公关能力、执行力。

  第七条、有开拓、维护客户经验;客户导向,能够倾听、理解、和准确把握客户的真实需求,并客观地影响客户的购买行为与决策。

  第八条、业务人员应认真学习营销理论,不断提高营销技巧和电话营销技巧。以目标为导向,理解团队目标并不断提升个人目标以及执行力。

  第九条、熟悉企业全面运作,企业运营管理,各部门工作流程;熟记产品知识、功能、作用机理,了解公司基本情况;掌握基本功能及延伸功能,熟知口碑宣传资料以及产品优势,并能形成一套有见解的说服客户的理论。

  第十条、实践与理论相结合,勇于探索和创新,善于将自己的工作经验加以归纳和提升,提高销售能力,并向上级提供建设性意见。

  第十一条、服从部门经理的安排,增强团队合作精神,协助部门销售计划的完成。

  第三节、业务人员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收集市场信息

  采集、整理市场及行业信息,追踪同行竞争对手及整个行业的发展动态,特别是竞争品牌动向,提交市场分析报告,相关业务的记录和分析,定期撰写行业发展情况及重点客户情况简报,为企业战略调整提供情报,为重大营销决策提供建议和信息支持;从而实现“市场引导制造”的经营理念;为做好产品、市场定位、市场、研发决策提供依据;及时提供市场反馈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三条、收集、整理客户信息

  1、根据公司产品特点,实用性以及市场定位策略,通过多种渠道收集潜在客户,建立、维护潜在客户档案。从网上或从公司及其它渠道获得的详细的客户需求应及时备案,谁先备案算谁的,以免业务员之间的业务冲突。

  2、通过电话,拜访等不同途径了解潜在客户的需求,客户前期的需求分析、方案、演示与商务沟通。

  3、建立新客户开发履历表,负责收集、整理客户信息建立资料档案,完善现实客户履历,为企业长足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4、与客户交流中要充分了解客户目前的状况,和采购渠道,建立各级客户资料档案,保持双向沟通。

  第十四条、客户征信调查

  1、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经营权限,了解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专业资格证书留存。

  2、关注出现在主要经营者、企业管理制度、生产、经营、财务、市场表现、宏观环境等方面的信用异常征兆,并取得相应证据。

  第十五条、推广介绍

  1、拓展市场开发渠道,负责向潜在客户推介,阐述公司的产品以及服务;处理客户询价;努力拓展新客户。

  2、联合公司内部产品、技术支持等不同人员向客户阐述公司产品与服务,获得销售机会。

  3、完成客户联系,定期拜访客户,了解客户需求、市场动态,挖掘行业客户潜在销售机会,向用户提供最佳的解决方案,获取客户订单以促进产品销售,扩大市场份额,确保公司利润。

  4、做好分管区域终端拜访工作。至少保持每月拜访频率:辖内a类店为3次以上、b类店为2次以上、c类店为1次以上。

  第十六条、谈判与订约

  1、业务人员联系客户时,严格按公司公布的价格向客户报价,并记录备案(含报价时间、客户名称、所报价格等)。

  2、业务人员负责向本辖区的客户报价,若接到其他区域用户询价,须转达给主管。

  3、签订合同前,了解客户、商家资信,做好资信调查,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4、签订合同时,业务人员对合同文本所规定的条款填写内容进行认真推敲,逐项填写完善,不得涂改,严格按《合同法》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执行,并签章认可,对违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5、合同文本采用公司规定的标准合同。

  第十七条、履约

  1、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资源,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信息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协调,做好客户与公司其他支持部门的沟通桥梁;使公司内部各有关部门为完成客户开发或完成客户定制产品而形成合力;以期保证客户的满意度。

  2、货款、货运等事宜的跟踪,保证合同完全履行和合同款的按期收回。

  3、业务人员在合同或订单签好后,应严格按约定支付款项,不得为难客户、故意拖欠货款。

  4、严格执行公司促销政策,所有促销产品除质量问题外,一律不得退货。

  第十八条、售后服务

  1、协助客户服务部完成客户投诉的处理,包括原因分析、紧急处理对策及永久改善对策等。

  2、公关、促销活动的总体、现场指挥。协助客户服务部维护客情关系。

  3、持续改善客户关系,客户档案的管理、客户拜访及关系维护。

  第十九条、回款

  1、业务人员未妥善地履行客户征信调查义务造成坏账的,依公司奖惩制度予以处罚。

  2、业务人员因重大过失而未妥善地履行客户征信调查义务造成坏账的,承担公司损失的一半。

  3、业务人员因重大过失造成款项丢失或被骗,承担全额损失。对配合客户诈骗公司货款的,挪用公司货款等行为,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反馈

  1、向销售经理提供例行性销售报告以及制定销售活动计划。

  2、负责处理价格、合同、谈判、收款等销售相关的客户资料的整理与更新,并及时反馈到公司客户管理系统中。

  第二十一条、公共关系

  1、依据市场发展需要,维护、开拓与政府、媒体、客户及相关企业间的积极交流与良好合作。

  2、开展公关营销,负责辖区终端营业员生日礼物派送,与终端营业员建立良好关系。

  3、参与培训、指导和管理、考核促销员。

  4、组织、参与各项促销活动。

  第四节、劳动纪律

  第二十二条、考勤

  1、应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请假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2、业务人员每天须打卡两次,不出差需按正常工作时间每天打卡四次。

  3、为了随时保持良好的沟通与联系,业务员的手机从7:00--22:00必须处于开机状态,保证有充足的话费及电量,并不能随意更改号码。如影响到任务执行者,则记大过一次处分。

  第二十三条、提交日常报表

  认真按时完成工作日报、周报表及各类计划和总结。日报表、周报表将各项事宜交代清楚,并于次日上午8:30前交办公室,不能按时完成的按20元/次处罚;月总结下月2日前交办公室,无正当理由迟交的,处罚50元/次;字迹潦草、敷衍了事的,按10元/次处罚并重新填写,重新填写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按10元/次处罚。

  第二十四条、参加业务会议,无故缺席除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罚外,销售部处罚20元/次。

  1、、每天早晨参加由主管或经理主持的晨、会,汇报昨天工作情况和今天的工作安排:包括昨天推销地点,洽谈成败经验,提出市场的技术和商务上反馈问题,以供大家讨论解决;今天计划推销地点,预计成败可能。

  2、、按时按要求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或活动。

  第二十五条、必须履行对公司机密、业务上的重要信息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公司业务及营销信息泄露给他人。不打听,不传播与本人无关的,不该打听不该传播的事项。

  第二十六条、无操作资格者不得操作公司的有关设备、器具等。

  第五节、业务员日常行为规范

  第二十七条、注重商务礼仪,形象气质佳,仪表良好,员工着装应以反映良好的精神面貌为原则。男职员着装要清洁整齐,禁止穿拖鞋、背心、田径裤。女职员穿着要大方得体,不浓妆艳抹,不准单穿吊带衫、凉拖鞋。

  第二十八条、公司员工间及对公司外的人员,必须礼貌待人,文明用语,不讲粗话、脏话。语言表达能力强、有谈判沟通技巧、不得啰嗦。

  第二十九条、除在指定场所、时间外,不允许饮食、吸烟。与工作无关的私物不得随意带入公司,工作场地非经许可不得进行各类娱乐活动。

  第三十条、工作期间应认真工作,不允许串岗聊天和在工作区内大声喧哗,不得妨碍其他人开展业务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可阅读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

  第三十一条、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团结、帮助。对同事的升迁要吃积极的态度,不议论同事的私事,关心同事,帮助同事。

  第三十二条、工作时,不打非业务性电话,接非业务性电话时应尽量缩短时间。打接电话:态度和气、热情;内容简短、不闲谈;对有不合理要求的电话要委婉拒绝,语调适中不要过高。

  第三十二条、客人来访原则上应有预约,并在指定场所接待。非工作人员不经许可不得进入工作场所。

  第三十三条、外出办事应注意:

  1、要遵守其他单位的门卫制度,主动出示证件。

  2、进门时要轻声敲门,说话和气举止大方得体。

  3、不讲影响公司形象的话和对公司不利的话。

  4、礼貌道别。

  5、做到据实报销,不隐瞒行程,不瞒报费用。

  第六节、出差管理

  第三十四条、出差前做好出差准备,最好电话预约好,做到有的放矢。

  第三十五条、出发前检查仪表的整洁,并携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销售物品:

  1、销售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行业监管机构批文》、《价格表》。

  2、终端日报表、笔记本、笔。

  3、名片、计算器。

  4、产品样品、传单和招贴画。

  第三十六条、出差期间应注意:分区销售不得越界;统一价格不得抬高或降低;有效地张贴和散发传单。

  第三十七条、出差期间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要有工作计划,每天填写拜访记录表(客户报备表),出差日记要有客户详细档案及客户库存和当月产品消化情况,分析竞争对手信息,并按时交回公司。

  第三十八条、业务员出差期间,每隔固定期限用当地固定电话向公司汇报,每月出差前、后到公司登记,以便考核工资。

  第七节、驻点日常管理注意事项

  第三十九条、业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在公司人员执行公司作息时间;驻点人员可以根据区域特点制定本驻点的作息时间,但要报公司备案;每日工作服从主管安排。驻点人员晚上非因业务需要不得外出,如因业务需要外出必须经驻点主管批准。

  第四十条、每天根据值日程表安排人员值班,由值日人员负责做好驻点的卫生打扫及伙食安排,始终保持清洁整齐的办公环境。驻点的公共物品及个人物品摆放整齐,如人为损坏公物及租住房屋原有设施,照价赔偿。

  第四十一条、驻点人员外出时要有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应做好自身的保护工作,以防止发生意外。

  第四十二条、驻点电脑由内勤保管和使用,在使用电脑的同时做好保养、维护和管理工作。驻点电话及传真只用于公事,不得因私使用电话,驻点内勤和主管负管理责任。

  风险提示:

  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

  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第四十三条、客户来访时,礼貌接待,并将各种资料收藏好,以防止公司机密外泄。

  第八节、薪酬制度

  第四十四条、业务员工资=底薪+岗位津贴+业务提成。

  第四十五条、底薪:业务员按工龄四个月以内、工龄四个月以上、工龄一年以上,分三个档次确定底薪。因业务突出且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升为业务主管的,除底薪+岗位津贴+提成外,公司另行根据其贡献进行实施物质奖励。

  第四十六条、业务提成计算方法:每季度完成销售任务以内的,提成为5%、;超出销售任务的部分提成为10%。每季度支付一次,提成结算时间为收回全部货款之日。销售任务另行分区域确定。

  第四十七条、业务员未完成每月销售任务的,按完成比例发放底薪和岗位津贴。销售额以签约为准。

  第四十八条、当月销售总额达到销售任务的300%以上或连续三个月销售总额累计达到销售任务的300%以上,则次月可享受公司特别奖励。

  第四十九条、业务主管有责任帮助其它业务员提高业务能力及解决业务员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于影响个人的业务量,公司另行给予业务主管岗位津贴;业务主管每三个月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业务主管资格。

  第五十条、试用期薪资的特别规定

  1、新业务员到岗后,由公司统一安排参加岗前培训。每个业务员需通过基本培训后方可上岗。培训期间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薪资。

  2、试用期内的薪资:无销售定额;无岗位津贴和提成;只支付底薪;有突出表现的,公司给予奖励。

  3、试用期内按本管理制度第四十七条计算的薪资高于业务员底薪的,其薪资按本管理制度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计算。

  4、业务员入职的第三个月份按本管理制度第四十七条计算的薪资低于业务员底薪的,视为不能胜任业务员工作岗位,将依据劳动合同法进行处理。

  第九节、费用核销

  第五十一条、业务员出差如需预借差旅费的,到财务处填写预借差旅费单,经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核同意并签字后方可领取预借差旅费。预借差旅费最多不可超过1000元。

  第五十二条、经批准的出差车程时间在3小时以外的,长途车费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出差伙食补助费实行分区域包干,包干费用另行规定。

  第五十三条、未经批准的出差车程时间在3小时以外的,签单金额达万元以上的,按前条规定核销费用;签单金额达万元以下的,按前条规定的50%核销费用;未签单,费用自理;无可查证确实具有出差情形的证据的,按旷工处理。

  第五十四条、经批准的出差车程时间在3小时以内的,公司不予住宿补助。长途车费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出差伙食补助费实行分区域包干,包干费用另行规定。有特殊情况经许可的,在经许可的范围内报销住宿费。

  第五十五条、未经批准的出差车程时间在3小时以内的,签单金额达三千元以上的,按前条规定核销费用;签单金额达三千元以下的,按前条规定的50%核销费用;未签单,费用自理;无可查证确实具有出差情形的证据的,按旷工处理。

  第五十六条、单笔订单金额超过五万元需请客户吃饭的,成交则公司据实报销;不成交则不报销。

  第五十七条、每趟出差去外地见同一客户,最多不可超过两次。两次之后的费用,自行处理。如果同一客户,第一次出差见面没有成交,第二次见面才成交的,则按交通费,住宿费的报销标准,给予报销。

  第五十八条、每趟拜访同一客户,最多不可超过两天,超过两天之后的费用自行处理,超过4天,按旷工处理。

  第五十九条、尽量做到自己的客户自己见,减少出差人员。如果邀同事一起去见客户,那么受邀人员出差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公司均不予报销。特批除外。

  第六十条、出差人员出差回来后,必须在一周内,拿着有关报销票据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每趟出差回公司后,应积极核对费用,以免长时间不对帐,发生混乱现象。

  第十节、奖惩

  第六十一条、货款按合同约定日期全部收回的,公司另行给予货款的1%的奖励。货款超过合同约定日期的30天内全部收回的,公司另行给予货款的0、5%的奖励。

  第六十二条、货款超过合同约定日期的60天才全部收回的,公司进行业务员每笔200元的处罚。货款超过合同约定日期的180天才全部收回的,业务员提成减半。货款超过合同约定日期的一年才全部收回的,取消业务员提成。

  第六十三条、货款超过合同约定日期的一年未全部收回的,取消业务员提成,公司进行业务员每笔200元的处罚。造成坏账的,依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第六十四条、销售中收回票据未能如期兑现时,经办业务员应负责赔偿损失的30%。

  第六十五条、公司将货款回收、清欠工作纳入业务员的绩效考核范围,并作为今后提拔任免和奖惩的依据。

  第六十六条、因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出错或不及时而导致货款不能及时回收的,公司对财务人员每笔处罚30元。

  第六十七条、发现窜货的,每次罚款300元,并承担因窜货发生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节、离职审计

  第六十八条、业务员离职,需接受离职审计。

  第六十九条、离职审计流程

  1、业务员在离职时应向公司人事行政部呈送离职审计申请。

  2、离职审计流程如下:

  ①离职人员向人事行政部递交离职申请。

  ②人事行政部通知业务员原所在部门和财务部开始审计。

  ③业务员原所在部门、财务部、人事行政部各自履行审计职责。

  ④业务员原在部门、财务部向人事行政部递交审计报告。

  ⑤人事行政部决定时间并通知相关人员召开审计会议。

  ⑥召开审计会议并做出审计结论。

  ⑦通知被审计人到公司办理清结手续。

  ⑧有关部门办理清结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至人事行政部备案。

  第七十条、审计小组是负责离职审计的组织。离职审计小组由公司行政部、离职者原所在部门、公司财务部等部门人员组成,小组推举一人为小组长,对审计工作全面负责。离职审计小组在业务员离职时即成立,开始相关审计事务。

  第七十一条、离职审计注意事项

  1、离职审计工作应重事实,摆证据,合法理,不能模棱二可。

  2、调查过程应有记录,并由相关人员或单位在调查资料上签名或盖章。

  3、离职审计期限为一个月。除特殊情况外,相关部门一般应在两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做出结论。

  4、离职审计结果即《离职审计报告》由人事行政报汇报总经理并存档。

  5、业务员离职后一周内,业务部门应完成与公司客户的接洽,以文件或函件或通知的形式对客户单位做出说明,表明离职业务员的工作继任者、今后的业务往来注意事项等内容,并尽量取得对方签章(名)或复函。

  第七十二条、离职审计主要内容

  1、在离职前是否有“炒单”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的企图。

  2、离职前后是否有转移公司客户的侵权预备或实质行为;私自带走或毁损公司客户资料的行为;以公司名义或假冒公司名义私自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业务的行为;诋毁公司形象的行为。

  3、离职后的审计期内,是否与自己联系过的公司原有客户有过实质性接洽;与自己开发或跟踪的原有客户继续保持往来;是否与公司竞业的口头合同或书面合同行为。

  第七十三条、离职审计的处理

  1、在离职前有炒单或诋毁公司形象行为的,不予支付暂押工资。

  2、擅自带走或毁损公司客户资料的,在离职审计结束时扣除其在公司暂押工资、500、元以上;离职前后实施转移公司客户的预备行为或实质行为的,扣除其在公司暂押工资的、1000、元以上;如果转移公司客户成功的,不予支付其未结算的工资。公司所做的审计结论及相关证据将用来支持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假冒公司名义从事业务的,不予支付暂押工资,并依法提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二节、附则

  第七十四条、本制度实施以前,公司制定的有关业务员管理制度及规定,自本制度实施后即行废止,公司有关业务员管理工作自本制度实施后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七十五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七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公示之日起开始生效执行。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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