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仪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16 13:02:41 制度 我要投稿

设备仪器管理制度(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设备仪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备仪器管理制度(15篇)

设备仪器管理制度1

  1目的

  确保实验室使用的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和使用。

  2范围

  各实验室内分析仪器等。

  3职责

  3.1实验室主任统筹管理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和使用。

  3.2仪器管理人员和仪器使用人员负责对仪器设备进行购置、安装、调试、保养和维护。

  4仪器设备的购置

  4.1根据工作需要,实验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仪器管理人员和仪器使用人负责拟购仪器的调研和采购。

  4.2调研过程中,仪器管理人员和仪器使用人必须尽可能多地了解各个厂家仪器的性能,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选定仪器型号,报部门负责人批准。

  4.3所购仪器必须符合合同规定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做退货或与供货方协商处理。

  4.4小型电器设备和设施的购置直接由设备设施负责人提出计划,实验室主任批准,并做好记录。

  5仪器设备的验收

  5.1实验室主任、仪器管理人员和仪器使用人共同完成验收。

  5.2应检查外观是否完好,是否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及书装箱单,并将资料存档,复印件供操作人员使用。

  5.3清点备件是否按合同规定备齐。

  5.4由仪器管理人填写验收记录、仪器登记表。

  5.5实验室主任确定仪器管理人员。

  5.6仪器管理人员对具备相应合格资料的小型电器设备和设施并做好验收记录完成验收。

  6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

  6.1仪器管理人员检查供电电源是否与仪器相匹配,仪器设备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6.2仪器的安装调试工作应在生产厂家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对安装调试中发现的问题,由仪器管理人员及时汇总反馈给生产厂家解决。

  6.3严格按照仪器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仪器使用人员要及时记录仪器的各项工作性能,审查仪器的工作性能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并递交调试、性能检验报告。

  6.4调试期间,仪器使用人员要积极、主动地接受厂家的培训,独立掌握仪器的基本操作。

  6.5仪器安装调试完毕后,仪器使用人负责写出书面调试报告,进口仪器说明书应译成中文后与仪器的原始资料一起存档,当说明书内容较多时,应至仪器操作程序翻译成中文。

  7仪器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7.1仪器使用人员要经过认真学习,熟悉仪器的工作性能,掌握仪器的工作原理,认真操作。

  7.2大型精密仪器要专人专管专用,责任到人,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一般仪器也不得随意搬动。仪器离开、返回实验室均应通知仪器管理人员,仪器返回后,在使用前由仪器管理人员对其性能进行核查,显示满意结果方可使用。

  7.3仪器使用后要记录仪器的工作情况、使用时间、使用人员,有无异常现象发生等,填写仪器使用记录表。仪器使用完毕后,要做好现场清理工作,切断电源、热源、气源等,并做好防尘措施。

  7.4按照仪器规定达到的指标或调试时的性能指标定期进行检验,并且登记备查。(大型仪器半年一次,常规仪器三个月一次,检验项目包括仪器的稳定性、灵敏度、精密度与精度等)。

  7.5不是经常使用的仪器要定期通电检查(梅雨季节每周通电一次,其它季节半月通电一次)和更换防潮硅胶(硅胶发红即更换)等,并且登记备查。

  7.6与仪器配套使用的电脑不得安装与仪器使用无关的软件。

  7.7有特殊要求的仪器要按特殊要求进行维护。

  7.8仪器室内要穿工作服,不准吃零食,不准吸烟,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干燥,一切有腐蚀性物质不得存放在仪器室内。

  8仪器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8.1每台仪器应有固定标识牌,包括仪器名称、仪器型号、仪器出厂号、固定资产号、购置日期、仪器管理人员等。

  8.2每台仪器由仪器管理人员建立仪器档案。内容包括仪器使用说明书、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购进时间、启用时间、验收报告、调试报告、使用登记、维护和维修记录、仪器故障记录及检定记录(检定合格证书),交由档案员存档。

  8.3仪器使用人员要经过严格培训,要能独立熟练地操作仪器。其中仪器责任人要负责仪器的日常维护。

  8.4所有仪器设备应配备相应的设施与操作环境,保证仪器设备的安全处置、使用和维护,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转,避免仪器设备损坏或污染。

  8.5所有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发生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终止测试。由仪器责任人向室主任和分管站长汇报,按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程序申请维修。在维修期间应加以“停用”标识,避免其他使用人员误用。

  8.6属于国家法定计量检定的.仪器设备,应按有关文件规定,送计量部门定期检定,经检定合格方可使用。按检定结果在仪器醒目位置贴上仪器使用“三色标识”。即:“合格”、“准用”、“停用”。

  8.7所有仪器由仪器管理人员建立仪器档案,并制定仪器设备一览表新仪器要及时归档,并添加到仪器设备一览表。

  8.8仪器档案要做到一台一档,主要内容包括:仪器登记表,技术说明书,验收调试报告,维修报告,使用及维护情况记录表及检定报告。

  8.9每台仪器设备的档案应按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整理并定期进行清点,以防资料丢失,一般一个季度一次。

  9仪器设备的维修

  9.1仪器的一般故障,由仪器使用人员自行排除。同时实验室主任,并在仪器使用记录表上登记。较重大故障要报告部门负责人。

  9.2当仪器出现使用人员不可解决故障时,必须填写仪器维修申请单,由专业人员维修,大、中型精密贵重仪器未经维修人员同意,不得私自拆卸。

  9.3检修过程中,使用人员和维修人员应积极配合。检修完毕,维修人员应填写维修记录或报告,使用人员应进行性能检验并有检验报告。检验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后,该仪器方可投入使用。

  9.4当仪器的故障无法得到修复或修复后的部分性能指标下降,应申请仪器设备降级或报废。

  10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

  10.1各类不同的仪器必须根据仪器的使用说明和分析项目制定一套调校、检定方法,定期进行调校、检定,每次调校、检定过程都应做好记录。

  10.2对需要强检的仪器,质保室应及时按照强检规定送检。检定报告要及时归档。

  10.3对调校、检定不合格的仪器,一律不准使用。

  10.4大型仪器一经搬动都必须进行调校、检定。

  10.5对所有仪器实行标志管理,核定计量检定证书及校准结果后分别贴上国家技术监督司认证办公室统一制订的标志。凡见“停用”标志不得使用。

  11仪器设备的降级、报废

  11.1仪器的降级使用,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11.1.1仪器的部分性能指标下降,且无法改善的情况下,由仪器责任人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

  11.1.2部门负责人、实验室主任、仪器管理人员和仪器使用人共同参加鉴定。

  11.1.3 鉴定必须降级使用的,由部门办公会研究批准。

  11.2降级使用的仪器包括:

  11.2.1按照仪器规定的指标,经调试达不到要求的可降级。

  11.2.2有某项指标不稳定的可降级。

  11.2.3经过改装、大修和超年限使用的可降级。

  11.3需要做报废处理的仪器包括:

  11.3.1仪器性能达不到现行的环境监测标准的可报废。

  11.3.2仪器损坏,无法修复的可报废。

  11.4需要报废处理的仪器,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11.4.1经仪器管理人员查明原因并提出书面报告上报分管领导。

  11.4.2部门负责人组织仪器管理人、仪器使用人及室主任共同参加鉴定。

  11.4.3 鉴定必须报废的仪器,由仪器管理人员填写仪器报废申请表报部门负责人再上报分管领导研究批准。大、中型精密、贵重仪器的报废必须写出专题报告。

  11.4.4批准后送档部门档案室然后上报办公室和公司档案室核销固定资产和整理仪器档案。

设备仪器管理制度2

  教学仪器设备是学院国有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是保证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重要物质条件,为加强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学仪器设备是指用于教学、实验、实习和科研的仪器设备。

  第二条仪器设备的管理,必须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从本院具体实际出发,依托现有仪器设备潜力,重视开发工作,提倡自已动手研制新型仪器设备,不断扩充学院研制仪器设备的潜力。

  第三条全院教学仪器设备必须贯彻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和管用结合原则,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由总务处和教务处归口管理全院仪器设备的采购、登记建卡、合理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应有一位领导负责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保管和登记。

  第四条仪器设备保管人员变动时,应经部门领导同意并与接替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部门领导应将变动人员名单送交总务处备查。

  第五条用于教学、科研的仪器设备,单价在500元及以上、耐用期一年以上并能独立使用的均为固定资产,必须单独建立帐卡。单价低于500元,但数量较大的批量购入的仪器设备也应计入固定资产。

  第六条单价低于500元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为低值耐用品,不记入固定资产,但其管理模式与固定资产相同。

  单价低于500元耐用期不足一年的其它物资为低值易耗品,这类物资以领代耗,由各部门建帐管理,学院总务处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监督。

  对于可公私两用的低值耐用品的管理按固定资产管理模式执行。

  第七条单价在500元以上,能独立使用,但耐用期不足一年的仪器设备属易耗品。易耗品的管理按《xx职业技术学院一般维修材料、工具、低值耐用品、易耗品使用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第八条所有购入、调入、自制、捐赠的仪器设备,不论其经费来源都要按上述规定入帐建卡,不允许出现有物无帐、有帐无物现象。

  第二章仪器设备的购置和验收、建帐

  第九条教学仪器设备的添置,由各系部按照学院总体规划,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发展建设规划,其内容包括建设目标、项目内容、应达到规模、水平、专业设置、现有设备情况,并以此制定出年度计划和并根据财力的可能分别轻重缓急制定出年度添置计划或三至五年建设规划。经院领导审查同意后方可购置。

  购置仪器设备在壹万元以下必须填写《x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购置申报表》,由购置部门负责人审查签署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送教务处采购。单价在壹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必须报经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后,经主管院长批准,并提交院长办公会审定,以招标形式采购。

  第十条全院所有教学仪器设备原则上由学院教务处统一购置,属于个别急需的仪器设备,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可由使用部门购置,但报销时须经教务处签署意见,并同时入帐建卡。

  第十一条各系部提出的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应将详细的品名、规格、型号、产地、厂家、数量及用途等填写清楚报教务处,避免一切可能造成的差错。

  第十二条采购必须遵循自制、市内、市外、国内、国外的先后顺序原则,不得舍近求远。

  第十三条赴外地看样或订货的人员由使用部门和教务处联合组成,重大采购项目必要时可请纪检部门派员参加,部份专用、急需的小件仪器设备和物资,经教务处同意也可由使用部门自行采买。

  第十四条采购前,应将采购小组的组成、采购项目和采购金额等情况报纪监办备案,必要时纪监办派人直接参与采购活动,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采购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订货采购,如需改变规格型号者,应征得使用单位同意。使用单位计划变更也应与教务处联系,并办理变更手续,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经办人或使用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还必须提出可行性报告,其内容包括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选型论证、安装和使用条件等,经教务处及总务处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及专家逐项进行评议审查后,报主管院长批准执行。

  第十七条自制仪器设备必须考虑到科学性、可行性及经济的合理性,由自制部门提出申报计划,并附论证报告,经部门领导同意报教务处及总务处审核后,列入自制仪器设备专项计划,报请主管院长批准执行。试制开发的仪器设备经鉴定合格予以验收入帐。

  第十八条购置设备到校后,教务处约请使用单位指派专人共同按订货要求进行验收。

  经验收合格后,经办人凭发票或调拨单以及仪器设备的标牌或说明书到总务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验收不合格者,应及时查原因并在文件上签署意见,由教务处有关人员负责处理。

  经同意,由使用部门自行购置的仪器设备,由本单位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凭验收单到总务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技术性较高的仪器设备,应组织专门班子进行验收。

  计价转帐调入、无偿赠送的仪器设备,应同样办理验收、建帐事宜。

  第十九条大宗物资设备的采购必须采取招标、邀标方式,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争取更好的效果。招标、邀标应严格按程序、规范进行。

  第三章仪器设备的管理与使用

  第二十条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由教务处责承各系部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使用和维修保养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二十一条教务处和各使用部门都必须按固定资产帐务管理建立相应的帐卡,并保证帐、卡、物相符,及时做好对帐工作,总务处每年不定期对各单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向主管院长汇报。

  第二十二条仪器设备的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检查、校验、维修等工作,责任到人,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保管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所管物品经常盘点,定期检查,及时掌握物资的增减变化。

  第二十三条仪器设备必须按精密程度分级使用,并对性能和指标进行定期校验、计量和定标,以保证仪器设备的.精度性能。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设备,必须建立技术管理档案,按学院档案管理要求,由教务处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十四条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管理和指导使用时,必须办理有关领用登记手续,并做好使用记录,其他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二十五条进行拆装(含大修)类的教学实验(实习)应尽量使用废旧仪器设备。实验室在使用新购入的仪器设备(专供拆装的除外),一律不许随便拆改。若确需对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设备进行拆改,须制定技术方案,由教务处审核后报主管院长批准方可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生领用实验仪器需向实验员(指导

  教师)办理领用手续,实验结束后应及时送实验室,实验员(指导教师)负责验收,保证实验仪器安全完整,逾期由实验员(指导教师)负责收回。

  第二十七条实验室、陈列室和模型室等均应按仪器设备、标本、模型等分类,并经常检查,以防损坏和损失。

  第四章仪器设备的借、领与处理

  第二十八条教师和学生在校外进行劳动或科技协作,原则上应使用所在单位的仪器设备。如确需携带本校的仪器设备使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经教务处报主管院长同意批准方可携出。若有损坏、丢失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的仪器设备借入与借出,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并设专册登记。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的借出,需经教务处和主管副院长批准。借入的仪器设备要及时验收,凡违返规定者,要追究经办人责任。

  第三十条仪器设备出借须双方当面进行检查。收回时出现损坏、丢失、缺少零件等,由经办人负责赔偿其经济损失。

  第三十一条仪器设备的安装和维修。仪器设备的安装原则上由供货商负责;保修期内由供货商负责维修,过了质保期,校内无法自行修复的,可送院外修理。

  第三十二条仪器设备的处置必须严格按照《xx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认真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十三条在不影响本部门的正常工作前提下,提倡互通有无,相互合作。为了避免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教务处负责全院教学仪器设备的统一调配。

  第三十四条凡已超过使用年限、主要部件或结构已经损坏,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且无法修复的仪器设备,经教务处组织技术鉴定,符合报废条件的可申请报废。报废工作按《xx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三十五条要努力避免仪器设备的积压和浪费,对长期不投入使用的仪器设备,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对确因人为原因造成的积压和浪费,应追查责任,进行处理。

设备仪器管理制度3

  1、做好各类电教器材的保管工作,安放到位,定期检查,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2、负责班级电教设施管理,加强对班级教师正确使用电教设备的指导和培训。

  3、负责运用电教多媒体教学的指导、管理和推广工作。

  4、对电教设备变动情况要及时登记在册,保证电教硬软件目录清楚。

  5、负责全园大型活动的音响设施准备。

  6、负责全园电子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负责管理幼儿园网站,及时更新整理内容。

  7、参与管理并带好教学班教学工作,按要求按时完成电教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园交办的其他工作。

设备仪器管理制度4

  一、使用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使用管理,使用人员要尽快熟悉仪器的原量、构造、使用方法等,并要建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使用记录、保养维修登记制度。

  二、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修理人员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做详细记录(属正常使用发生的故障或操作不当使仪器损坏的,要实事求是地做出鉴定),重大故障科室要及时报告器械科,属异常损坏,科室主任要写出书面报告,并报请院领导研究处理。

  三、大型仪器设备要采用专管共用,有些则要集中在某个中心,以便充分发挥仪器的'效能。

  四、大型仪器设备,要按规定标准收费,院内外进行的科研项目,要收科研费。

  五、仪器设备概不外借,不经主管科室及院领导批准,科室不得私自拿出院外使用,若发现有拿出者,将进行罚款处理。

  六、仪器设备的使用与奖金挂钩:对于购置后长期不用或使用率不高,科室管理不善或不能专管共用,由器械科会同有关科室提出报告,扣发科室主任或科室奖金,并经领导批准调整使用。

  七、严禁非修理人员随意拆卸仪器设备,违者必究。

设备仪器管理制度5

  1、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必须专人负责。要经常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和整改。

  2、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违章操作,不带电修理,不准超负荷使用。并确保机房环境条件(温度、湿度)达标,符合仪器、设备的要求,落实清洁防尘各种措施。

  3、仪器、设备应安装安全指示器,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做到人离电断。

  4、仪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现漏电,短路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进行修理。

  5、维修人员遇有仪器、设备故障申报,应立即进行抢修,待确认故障排除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对抢修情况作书面记录。

  6、维修人员应全面负责本科仪器、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查仪器、设备接地的`可靠性,以防电击。

  7、凡新安装或经大修后的各种仪器、设备,应按确定的技术参数(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的仪器设备,应定时作性能的状态检测。

设备仪器管理制度6

  一、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所管仪器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操作规程,健全大型设备技术档案,妥善保管一般设备的.技术资料及使用说明书。

  二、保证仪器设备及附件配套的完整,认真做好仪器的过往记录,做到帐、卡、物相符。

  三、电子仪器使用前必须熟读使用说明书,按要求检查自身保护装置,控制环境温度、湿度、连续工作时间、电源电压等,注意防潮、防尘、防腐。

  四、定期对电子仪器进行通电检查,发现有跳火、冒烟、炸响、异味等现象时,要立即关机,报主管人员,防止因短路损坏仪器,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

  五、定期维护保养仪器,及时排除仪器故障,做好维修记录,大型设备每学期清洁、保养2—4次。

  六、损坏的仪器设备应由设备中心专业人员检修,若需外修应向设备处提出申请。

  七、设备管理人员应努力学习业务,提高管理、维修、保养水平。

设备仪器管理制度7

  1、护理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凡是高度危险性物品,必须选用灭菌法灭菌;凡中度危险性物品,可选用中效消毒法或高效消毒法;凡低度危险性物品,可用低效消毒法,或只作一般的清洁处理。

  2、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适当方法进行灭菌消毒。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应每天消毒,每日更换灭菌水。备用的氧气湿化瓶应每周消毒1-2次。手电筒、血压计、听诊器、微量泵、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等仪器,应保持清洁,每周擦拭消毒1-2次,疑有污染时随时消毒。开口器、压舌板、口咽通气管、简易呼吸囊等每次使用结束后进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雾化器、吸引器、呼吸机等器材管道定期或每次使用结束后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

  3、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领用、保管、使用、处理、毁形等各环节,应严格按照《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规范》执行,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物品在密闭保存的前提下,可不行毁形及浸泡消毒。

  4、有仪器设备、抢救物品消毒专用登记本,每次消毒后应及时记录。

设备仪器管理制度8

  一、各类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做到制度落实、责任到人,应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各种安全(包括使用安全、防盗安全、设备防腐、)。

  二、仪器室是贮存仪器的重要场所,非本室人员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进入,以确保仪器、药品安全和室内安静。

  三、贵重器材室应安装防盗设施。

  四、根据《危险品管理规则》管理有毒、易燃、易爆、腐蚀等物品应确保单独存放,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五、正确处理“三废”:注意通风换气,天晴时隔天进行一次通风换气工作。

  六、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危害,如触电、烧(灼)伤、中毒、起火、爆炸等 , 事先应有足够的重视与预测,并落实相关措施。

  七、电路及用电设备要定期检修,确保安全。

  八、每天上、下班检查水、电、门窗。专用教室及资料仪器室等无人时,必须关闭水、电、门窗,确保安全。

  九、慎用火源,严禁吸烟,在实验室和仪器室以及有关场所均应配置灭火器。

  十、各类设备定期检查,如体育设备(篮球架、平梯、肋木等)、电器设备、灭火器材等要定期检查维护或维修。

  十一、做好防火、防盗、防霉、防尘等工作。

  十二、积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安全。

设备仪器管理制度9

  一、学校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和教学仪器设备性能,加强对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学校设立专用仪器室,做到仪器、药品分室存放、专人管理。

  二、教学仪器和设备,学校财务部门设该项财务帐,各学科仪器室建实物帐。仪器设备应按部颁标准分类存放,仪器柜和仪器架应有物资存放登记卡。

  三、非一次性消耗的物资(烧杯、试管、试剂瓶等玻璃仪器除外),主件必须编号,除特殊情况外,附件也要编号。化学药品试剂应酬有标签,并涂蜡保护。

  四、仪器室和实验室区域,应按公安消防部门要求备有消防设施和防盗设备等。

  五、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应放置在安全地点,有必要的保安设施和使用规定。

  六、仪器室需经常保持清洁,注意做好防尘、防潮、防光、防锈、防震、防火、防暴、防腐蚀、防挥发等工作,使仪器经常保持良好性能。

  七、教师领用仪器须先填好通知单、进行登记后才能拿出仪器室,用完及时送回,并经主管人员验收入柜,有损坏的要说明原因,报学校领导处理。

  八、教学仪器只供学校教学使用。仪器的借用、报损、报废、赔偿等须先经学校领导批准,管理人员同意,办好登记手续。仪器报损时,报损金额在100元以上的.由学校领导审批,无审批手续,一律不予销帐。

  九、学校要经常开展修理、改进、自制教具的工作,定期做好清查工作。对于有利用价值的仪器应积极进行修理,不得轻易报损、报废。

设备仪器管理制度10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对单位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据《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协同创新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我校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校的设备管理工作,我院(中心)设专职人员担任仪器设备管理员,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仪器设备,所有权归大学,包括来自各种渠道、使用各种经费购置,以及接受捐赠和其它依法确认为学校所有的`仪器设备。

  第四条 凡单价单价在1500元(含1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和单价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均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专门登记建账管理,明确使用人,做到账物一致。

  第五条 仪器设备的采购管理:

  1、申请:各部门根据需要,本着勤俭节约的方针,有计划、科学严谨地制定所需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有部门负责人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并邮件抄送设备管理人员。

  2、购置:已经审批的设备购置申请由设备管理人员从市场选型、询价、比较,提交拟购置计划,报送院领导(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执行。

  3、如果购置设备总额超过5万元,需报请院领导审批后按照学校设备管理处相关规定,走学校招标采购流程。

  第六条 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

  1.仪器设备到货后要尽快组织安装调试验收工作,认真填写《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2.各部门要充分保障仪器设备运行,盘活资产,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

  3.保持教学科研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保证仪器设备干净清洁,确保仪器设备应有的性能和精度。

  4.充分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腐等防护措施。

  5.正常使用的仪器设备,不得随意拆修、调换、外借。设备的升级、改造、改装、测试等要经设备管理人员批准。

  6.为充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闲置浪费,我院(中心)实行仪器设备专管共用制度,对于闲置积压设备,及时做出调剂并进行账目调整。

  7.如果仪器使用人变更,及时与设备管理人员登记,不得私自调换、外借仪器设备。

  第七条贵重设备,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以上的仪器设备为贵重设备。贵重设备在申购、使用、管理上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 仪器设备的报废处置按《仪器设备处置实施办法》执行。

  第九条 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 教职工调出、离退休、辞职前,需到设备管理人员处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其他手续。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院(中心)领导负责解释,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设备仪器管理制度11

  凡临床不能使用的,符合医疗设备报废条件的,应予以报废。

  (一)医疗仪器设备的报废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应按报废处理:

  1.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者;

  2.超过使用寿命,基础件已严重损坏或性能低劣,虽经修理仍不能达到技术指标者;

  3.技术严重落后,耗能过高(超过国家有关标准20%以上)、效率甚低、经济效益差者;

  4.机型已淘汰,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又年久失修者;

  5.原设计不合理,工艺不过关,质量极差又无法改装利用者;

  6.维修费用过高,继续使用在经济上不合算者;

  7.严重污染环境或不能安全运转可能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者;

  8.计量检测或应用质量检测不合格应强制报废者。

  (二)医疗仪器设备的报损条件

  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由于人为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毁损,丧失其使用功能的,按报损处理。

  (三)医疗仪器设备报损、报废的处理原则

  1.需要报废报损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设备均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废、报损固定资产审批单",经由技术鉴定部门鉴定确认无法修复使用的,再由医疗设备科审核(对十万元、二级医院为五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须经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报主管院长同意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报卫生行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2.凡减免税进口的医疗设备,除以上规定外还应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

  3.对于可供家用设备的报废处理,应加强审核,严格控制。

  4.待报废固定资产在未批复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的报废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将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价入账,入库保管,合理利用。

  5.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可办理财务减账手续。其残值收益应列入医疗设备更新费、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

  6.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使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处理。如有违反者应予追查,交主管部门处理。

设备仪器管理制度12

  1.公司设专人负责设备管理和维修,工程副总经理分管该项工作。

  2.建立设备台帐、卡片、设备牌板以及设备分布图。设备规格、型号、购进时间、运转、检修,损坏、报废等情况都必须有详细记录。

  3.机电设备做到定期检查、维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一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坚持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主要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挂牌管理。

  5.供电要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一坚持'(坚持使用漏电并保持动作灵敏可靠)。

  6.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必须维护好设备,经常对设备进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时要严格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正常、开机后要注意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7.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法操作。

  8.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确保在用设备台台完好。

设备仪器管理制度13

  1.实验室分管仪器设备的副主任负责仪器设备的总体管理,实验技术室负责具体管理,大型仪器设备专人管理。

  2.实验技术室应充分发挥先进仪器设备的作用,组织仪器设备的技术开发,提高利用率。

  3.仪器设备的`日常运转应坚持“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检修兼顾”的原则,坚持定期维护、保养,保持仪器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并定期对仪器进行检查,及时编制并申报易损、易耗材料及配件储备计划。

  4.大型仪器设备专人操作,非专职人员未经仪器负责人同意不得上机操作;并应建立完整的档案,包括验收报告,技术资料,使用记录,故障及排除记录,实验数据等。

  5.仪器设备在使用中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请有关技术维修部门修理,他人不准私自拆卸,否则,将视损坏程度给予处罚;仪器非正常损坏时,当事人需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6.为保证仪器防尘及安全,需保持实验室内整洁并经常检查门窗水电的安全。

  7.仪器设备属实验室固定资产,实验室人员工作岗位调到时,须办理所使用仪器设备的交接手续。

设备仪器管理制度14

  1、各仪器设备均应建立档案统一管理,内容包括仪器编号、品牌型号、购置日期、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原始资料,由专人保管。

  2、工作人员操作精密仪器设备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专业主管考核合格并经科主任批准后方可上岗。

  3、建立专业实验室的.仪器操作手册,使用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操作人员对仪器要定期保养维护,并有保养和维修记录;仪器要有明显的状态标示(使用、维修、停用);专业主管定期检查。

  4、建立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程序,按期进行强制检定或自检(贴有明显的标记);按仪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周期,使用配套校准品校准仪器。有检定及校准记录,专业主管或科主任定期检查。

设备仪器管理制度15

  甲方:

  乙方: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甲方承建的==建设需要,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对该工程的塔式起重机型号:==,进行定期维修保养,经双方友好协商物特签定本协议。

  一、工期:合同签字日至塔机拆卸完工。

  二、1100元整(每月/台)。

  三、甲方责任:

  ①甲方每月给乙方两次每次2天的维修保养时间.

  ②在维修保养过程中甲方安排安全员配合乙方工作人员施工.

  ③甲方必须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监督.

  ④甲方做好施工场地范围安全警戒和场地要求.

  四、乙方责任:

  为确保安全经济地使用塔机,延长塔机的使用寿命,必须做好塔机的保养、维修、润滑等工作。

  一)、机械设备维护与保养

  1、各机构的制动器经常进行检查和调整制动瓦和制动轮的间隙,保证灵活可靠,其间隙保证在0.5~1mm之间。在磨擦面上,不应有污物存在,遇有污物必须用汽油或稀释剂清洗。

  2.减速箱、变速箱、外啮合齿轮等各部分的润滑以及液压油均按润滑表中的要求进行。

  3、要注意检查各部钢丝绳有无断丝的松股现象,如超过有关规定,必须立即换新。钢丝绳的维护保养应严格按GB51144-85规定。

  4.时排除轮的中心线平行,其啮合同不小于70%,啮合间隙要合适。

  二)、液压顶升系统的`维护和保养

  1、使用液压油严格按润滑表中的规定进行加油或换油,并清洗油箱内部。

  2、溢流阀的压力调整后,不得随意更动,每次进行顶升之前,应用油压表检查其压力是否正常。

  3、应经常检查各部管接头是否紧固严密,不准有漏油现象。

  4、滤油器要经常检查有无堵塞,检查安全阀在使用后调整值是否变动。

  5、油泵、油缸的控制阀,如发现渗漏应及时检修。

  6、总装和大修后初次起动油泵时,应先检查入口和出口是否接反,转动方向是否正确。吸油管路是否漏气,然后在规定转速内起动和试动转。

  7、在冬季起动进,要开开停停往复数次,待油温上升和控制阀动作灵活后再正式使用。

  三)、金属结构的维护与保养

  1、在运输中应设法防止构件变形及碰撞损坏。

  2、在使用期间,必须定期检修和保养,以防锈蚀。

  3、经常检查结构连接螺栓,焊缝以及构件是否损坏,变形和松动等情况。

  4、每隔1~2年喷刷油漆一遍。

  四)、电气系统的维护与保养

  1、经常检查所有的电线,电缆有无损伤。要及时的包扎和更换已损伤的部分。

  2、遇到电动机有过热现象要及时停车,排除故障后再继续运行,电机轴承润滑要良好。

  3、各部分电刷,其接触面要保持清洁,调整电刷压力,使用接触面积不小于50%。

  4、各控制箱,配电箱等经常保持清洁,及时清扫电器设备的上灰尘。

  5、各安全装置的行程开关的触点开闭必须可靠,触点弧坑应及时磨光。

  6、每年摇测保护接地电阻两次(春秋),保证不大于4欧姆。

  五)、塔机维修时间的规定

  1、日常保养(每班进行)

  2、每月至少2次、高峰期不少于4次对整台塔机定期检查、维保。

  3、各安全装置的维护检查。每月至少2次对塔机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进行试吊检验,确保该安全装置在塔机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内可靠、有效。如发现失效的安全装置,应及时按塔机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进行调整。每月至少2次对塔机回转限制器、小车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等安全装置进行检验,确保该安全装置安全、有效。

  4、多机作业时,应避免各塔机在回转半径内重叠作业。

  甲方:

  乙方: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机械制

  造有限责任公司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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