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20 19:03:45 制度 我要投稿

工装管理制度集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装管理制度集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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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装管理制度集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作服不仅是主要的劳保用品,更是展示企业形象、表现企业精神面貌的重要载体。为使工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使用公服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办公室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第二章使用人员和配发标准

  第四条使用人员:

  各部门配备公服的'员工,于工作时间内一律着装上岗并佩戴工牌,自觉接受公司领和业主的监督。

  第五条配发标准:

  等同集团公司配发标准和公司现行惯例,保安员服装佩带的配发按《保安员着装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章管理办法

  第六条工服采购、保管、发放、回收由公司办公室和仓库统一进行管理。

  第七条工服领用后不予退还,只按时间长短折价扣款(保洁、后勤除外)。

  第八条工服扣款办法:

  (一)春季装:自发放之日起三个月内离(退)职者须扣款100%,三至十二个月内离(退)职者扣款50%,满一年后不予扣款。

  (二)夏季装:自发放之日起六个月后离(退)职者免于扣款,未满六个月须扣款50%。

  (三)员工工服如在工作中损毁或无法使用时,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换发,因遗失等个人原因造成工服不足时可申请补发,个人负担费用的70%。

  (四)着装应整洁、规范,不得敞口、歪斜、系扣不整,工牌应端正佩戴胸前。不按此规定者,发现一次扣款50元。

  (五)其余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司保洁员、勤杂工在办理离(退)职手续时,须将工服洗净晒干,交回仓库。公司以此作为离(退)职人员完善手续之一。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相关规定如与本规定有冲突,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条办公室负现为此规定解释。

工装管理制度集锦2

  为了加强公司工服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员工按规定要求着装上岗,以整洁的仪表仪容为宾客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标准化要求,经行政人事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工服管理制度。

  一、工服配装

  1、当员工新入职或调岗时,由部门经理领员工本人,持《试工通知单》及《培训金收据》到库房按配装标准领取工服及配装用品,并办理登记手续,若无合体的备用工服时,由库房报行政人事部,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通知厂家制作。

  2、工服的配用品由部门经理统计人员名单及配用品数量,部门经理签字后上报行政人事部,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库房申购,部门经理到库房领取并发放给员工。

  3、外购工服在交用时,员工穿着不合体的由供货单位负责修改,员工领用后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予修改。凡私自对工服进行修改属违纪行为,应由当事人予以赔偿。

  二、工服制作标准

  公司工服按照各部门岗位,级别及服务性质的差异来制定其款式,面料,规格等有关细节。

  1、按规定的工服费用标准,分一线,二线工作人员,技师及部门主管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制作工服。

  2、工服的制装式样,选料,定价均经公司领导审定,由行政人事部具体实施。人员变动,调出,辞职,开除者的工服管理规定

  1、工服外套的使用年限为1年,衬衫的使用年限为8个月,皮鞋的使用年限6个月。

  2、一线服务人员辞职,除名或开除,配发工服装一律交回库房,由库管验收合格后,在《员工离职登记表》及《培训金收据》上签字,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如员工离职未交还者,应按原价赔偿。

  3、二线工作人员及各级管理人员辞职,除名或开除,配发工服一律不交回,穿用不满一年者,按其剩余使用时限扣除服装标准费用,(如在公司工作满8个月辞职的,扣除服装标准费用标准的40%);穿用满一年者,新工服又未领,则原工服归个人所有,免扣服装费用。

  4、凡经公司确定内部调整工作岗位人员,一线调二线,本人一线服装应全部交回,并配备二线工作岗位工服。二线调一线原有工服不交回,只给其配备一线服装。

  5、新招一线服务人员,尽可能穿用库存交回服装,若穿着不合体者,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意见并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方能重新制作。

  四、工服购置安排

  1、公司每一年统一为员工制作冬,夏各两套工服一次;

  2、特殊情况,需要新购置新工服时,需求部门可按照对工服的要求向行政人事部提出工服购置的书面申请;

  3、新工服发放后有明显不合体者,自发放之日起一周内由部门统计并提出修改,一周后自行解决。

  4、配发服装时由各部门依据在册的正式员工人数登记领用。

  5、工服配装标准,款式,数量及尺寸

  (1)配装标准:由公司领导根据具体岗位服务性质制作款式。

  (2)数量:春秋,冬服装各2套/人。

  (3)尺寸:由承制商根据员工套量尺寸制作工服。

  6、工服换季:

  夏装:5月1日至9月31日

  冬装: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具体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季节变换另行通知)

  一线人员在换季必须将工服洗涤干净方可交库房存放,以便下季使用,库管在存放前必须检查工服的完整性和破损程度,写明此员工的姓名,工服新旧程度,工服使用时间后方可入账,入库。

  五、工服换洗

  1、二线员工工服由布草房(或库房)统一洗涤,一线员工工服由洗衣房统一洗涤。

  2、员工工服不得他人代领或代替换洗。

  3、工服换洗周期要求:

  工服的`换洗周期:对不同级别,岗位及工服的材料区别规定。

  六、工服报损处理

  1、领取的新工服在半年内无法使用的,按原价格70%赔偿。

  2、领取的新工服在一年内无法使用的,按原价格50%赔偿。

  3、工服丢失者,按原价格赔偿。

  其余未尽事宜由库管根据工服破损原因,程度等情况上报公司领导酌情处理。

  七、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未按规定着装者,一经发现罚部门经理20元/人次。

  八、各部门经理应对员工工服穿着进行检查,监督,对衣着不整,穿脏渍工服上岗,影响公司形象等行为的员工按公司有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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