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现场管理制度(13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地现场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地现场管理制度1
为了进一部提高本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使得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明确“管施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3、严禁酒后、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
4、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5、严禁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
6、施工现场必须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钢筋、砖块、木料、扣件等及时清理回收利用,清理出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地点,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7、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严禁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等安全设施。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严禁吸烟。
9、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如仓库、食堂、工棚等易燃区域,必须设置消防器材、机具,不得随便借做他用。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教育。
10、各电工、电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对新入场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1、工地现场各工种材料、半成品、构件等应该分类整齐堆放,并且搬运到指定地点,禁止乱堆乱放者。
12、加强工地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特别是对“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做到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13、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措施,若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现场使用各种线路老化、破皮、漏电现象及时更换,并做好书面记录。发现私拉电线,违章用电及时制止、切断。
14、针对工地现场施工情况,后期施工用外架吊篮比较多,因此必须加强对外架吊篮的安全检查力度,吊兰施工前必须取得相关部门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在吊篮上的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和安全绳,定期对吊篮的钢丝绳、配重等进行检查,并作检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以上工地现场安全管理措施,是针对我项目部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希望我项目部各班组施工人员认真执行,严格遵守。如有违反,项目部必将严格处罚。
xx有限公司
xx项目部
20xx年9月13日
工地现场管理制度2
按本公司标识规范,出入口按文明施工要求设置九牌一图标志,大门按标准图规格制作,为四扇折叠式大门,下装滑轮,门扇一律漆成白色,绘制公司的标志图案。
围墙基础采用永久围墙基础,围墙用小砌块砌筑,高2m,纸筋灰粉面,白色涂料两度,每隔6m设一砖柱,围墙帽刷二道蓝漆条纹。
场内由散水坡(明沟)——埋地排污管——沉淀池——市政管网组成的三级排污系统,并由专人负责疏通,各栋号砼泵车前设置沉淀池。
按施工现场平面图合理布置现场各种临时设施,材料的存储、堆放点、机械设备的布置,组成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文明施工班子,实施现场标准动态化管理,确保整个工程在有序的条件下组织施工,有一个良好的规范化的场容场貌。
现场临时设施及施工道路总体布置时,考虑小区的开发流程,整体工程的永久总体道路及配套设施,避免冲突,影响整体管线的施工。
现场施工区域一方面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方面警标,宣传及布置相应的器材外,同时必须设置有关文明标化施工的宣传标识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布置。
强调全员管理概念,对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宣传;强化文明施工意识,对现场的专业分包队伍在积极提供配合的前提下,订立相应的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互相配合,创建文明工地。
在工地出入口均设三班制门卫人员。全体施工人员实施一律佩带胸卡制度,专人负责管理检查,防止因管理不善而导致安全事故。
建筑物周围交通干道均做混凝土路面,并铺设排水沟,有专人清扫疏通,做到四周道路畅通、平整,各种物资堆放整齐。对于重要贵重材料设备,配合业主搭设相适应存储保护的场所或必要的临时设施。
生活区与施工区实施分隔管理,卫生区域分片包干管理。施工现场成立文明施工管理小组,将该项工作纳入议程,专人负责,严格执行上海市关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进出场车辆(商品混凝土运输车),在门口设水龙头冲洗。出入口地面铺垫草袋,严防车辆带土出去,影响道路整洁。
脚手架上除设置防护竹笆外,用绿色密目安全网封闭,降低躁声,防止灰土外扬。
工地现场各类警示标志醒目、齐全,宣传横幅适时醒目,保持完好,挂放整齐。
尽量减少噪声及扬尘挠民,除地下车库等砼需连续浇筑12小时以上的',砼一律在白天浇筑,土方施工阶段,应做好运土车车轮的清理工作,杜绝对周邻道路的污染,工地内所有硬化场地必须有专人负责洒水。
材料实施定额发料制度。建立工程成本考核与经济挂钩的奖惩制度。做好落地灰清理工作,做到工完场清,人人重视,创建文明工地。
工程桩基施工及土方开挖,必须根据建筑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网图,做好监护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监护措施,每天有转人负责监察看护,发现异常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地下管线完好无损。
工地现场管理制度3
经项目部及公司制定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一、服从命令,听从安排。
二、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外出,有事请假。无故旷工扣工资1-3天。
三、互敬互爱,说话和气,不打架斗殴,如有违背,根据情况轻重,重罚责任方,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同时驱赶出工地,工资不予结算。
四、未经请假擅自回家,工资按正常工资一半结算。
五、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六、上班时间严禁喝酒,特别中午时间,违者扣除当天工资
七、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准赤脚、穿拖鞋、高跟鞋。
八、机械设备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九、端正态度,保质保量的完成本工种本职工作。
十、材料堆放整齐,有效、节约、合理的使用材料,
工地现场管理制度4
为保障工地现场消防安全,预防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特订立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实行防火防火责任制,建立现场各有关单位主管人员参加的消防领导小组,下设检查小组、明火管理小组、业余消防队。贯彻消防工作以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原则。
(二)业余消防队,在消防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消防知识,消防技能培训,能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加强职工的消防意识,对职工进行消防制度的教育。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并与市区消防组织联系,通报情况,一旦发生火警,迅速得到市、区消防队的紧急救助。
(四)工地要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工地配有高压泵保证消防用水压力。
(五)现场防火分区划分包干负责,责任到人挂牌明示。工地要划出禁火区域。为对油漆库、木工房等不准使用明火的`区域划出禁火范围,事先挂牌明确。在施工中动用明火,如电焊、气焊作业必须先办理动火报批手续,动火时派人监护。高空明火作业必须隔离措施,不得让火种从高空散落。
(六)工地临地建筑必须采用耐火等级高的材料搭设,屋面用铁皮瓦,墙用红砖砌筑,棚架用钢管。并报请消防部门批准。
(七)消防通道要形成循环道,任何情况下消防通道上不得堆放材料,施工阶段应保持畅通。
(八)工地脚手架采用钢管,严禁用竹架,安全网采阻然型密目岗,架子跳板铺七夹板,电、气焊时应用钢板或石棉板隔离。
(九)工地及生活区电源线架设要符合安全用电的要求,不得乱拉电线,生活用电器严格管理,不得使用电炉、电热器烧水、取暖,以免引起电线电器失火。
(十)装饰阶段要配专职消防巡视员,三班制巡回检查。
(十一)罚款规定:
1.凡动火未经报批者每次罚款500元。
2.私自乱拉电线,使用电炉、电热器烧水、取暖和使用柴油炉者,一次罚款200元。
岫岩满族自治县同创非开挖工程有限公司
工地现场管理制度5
一、工地纪律
1、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律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安全规定操作。
2、非现场管理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律不准擅自进出施工现场。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过现场管理人员许可方可进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两米以上高度、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如在光滑的地面使用梯子,必须在梯脚做好防滑措施。
5、施工现场的材料,每天整理归类,长短厚薄分开,妥善保管。每天按排工人清扫现场,清运垃圾,施工现场必需保持整洁,通畅。
6、严禁赤脚上工地,所有人员必须穿上鞋或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7、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8、严禁在通道口及楼梯口倒垃圾,扔杂物。
9、严禁聚众赌博,严禁观看淫秽书刊、音像,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
10、对不符合用电要求的电源线要坚决拆除,对影响行人的`电线要吊高固定。
11、进入施工现场后,施工人员每天进行工作方面的自我检查。定期检查安全措施,如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
12、加强施工现场的日夜值班制度,配备足够的人员加强巡回检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加强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成品保护要重视实施“护”(提前保护)、“包”(包裹防污染)、“盖”(表面覆盖)、“封”(局部封闭、防损和污染)。
13、存放在现场的施工用料不得随意运出工地。必须外运的应向项目部申报原因及办理有关手续,经批准后发给放行条方能运出。
二、防火规定
1、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生火,
2、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须由专业电工接驳,如施工用电超荷致使电箱功率失衡,应立即停止使用,经调整后才恢复施工。
3、在有明火或有易燃易爆物作业处,必需按照消防防范进行正确操作。
三、用电规定
1、未经值班电工同意,任何班组或个人不得自行开合总开关。
2、各施工工种的支路开关箱,统一由值班电工接驳,并分接到各工作段,开关箱的拉线要接到接线端上,严禁接在其他地方。
3、各工作室的分接端必须带有保护装置。
4、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碘钨灯,一般照明应采用带安全网罩的行灯,且不得使用裸露电线作为电源线,并由专业电工接驳。对放有易燃物品的室内应设置防爆灯,并配置足够的灭火设备。
5、所有进场的电动工具,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6、值班电工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如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应立即停工整改。
7、除值班电工之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合照明电源开关。电源配电箱、拉闸上,需挂警示标志牌。
8、支路接线箱内的每个接线端不得同时接二个以上支线端,一经发现,立即拆除、
工地现场管理制度6
一、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二、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三、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四、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五、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六、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七、发生火警的时候,都应当迅速准确地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八、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九、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生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防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十、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地现场管理制度7
根据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相关的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保证本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符合设计和使用要求,避免施工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同时为工程结算审计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以利于现场材料、设备管理。
1、封样范围
适用于施工过程中各专业工程所使用的建筑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等封样管理作业工作。
2、样品室
样品室为经监理、业主认可并由总包方负责建立的场所。
2.1样品室门上应张贴与办公区相统一的标牌;
2.2样品室应防潮、通风确保样品不受到天气、环境的影响而破损、变质;
2.3样品室应配置简洁美观便于存放样品的货架和展示桌;
2.4样品室应有相应的防盗设施并安装专门的监控装置;
2.5样品室由业主方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3、封样程序
3.1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或工程设备且用于工程之前至少28天,向监理、业主提交样品并附上必要的.说明书、证书、出厂报告性能介绍、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以供业主、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确认。
3.2得到批准后,对符合技术标准的材料样品贴上有编号的封样标签作为封样件;签认《建筑材料样品封样确认会签单》(附件一),并将封好样品存放到样品封样库房。
3.3业主对已经办理完封样手续的建筑材料样品实物和配件以及相应的技术资料、检测报告、合格证书、服务承诺书等文件,实行库房存放封样与资料备案,并建立封样管理台帐。材料样品库房必须按专业分类封样存放、码放整齐,《建筑材料样品封样确认会签单》应与所标识的材料样品实物连接牢固,便于查找。
4、产品验收
当建筑材料进场使用前,监理人员应依据已经封样备案的建筑材料样品实物和配件以及相应的技术资料、检测报告、合格证书、服务承诺书等文件,对采购进场的建筑材料与封样样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的符合性验证验收。
工地现场管理制度8
工地现场文明、卫生管理规定
1.标志
生活区、库房区、加工区要做有标牌进行标志,写明'生活区'、'库房'、'加工区'。
2.生活区基本要求
1)宿舍墙壁具备基本洁净条件,安装队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应上墙,地面应平整、清洁。
2)床铺摆放整齐、有规律、井然有序,库单被褥清洁,铺叠规律。
3)将所有队员编列序号,沿墙设衣帽钩,成排按序编号,对应人员编号悬挂个人的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
4)设专用卫生用具框架,各人的卫生用具编号按序摆放、取用。
5)制定月生活规定,按时起床、就餐、休息。
6)建立卫生值日制度,保持生活区环境卫生。
7)伙房清洁卫生,炊事人员无传染性疾病,饮具定期消毒。
3.库房基本要求
1)材料库为应具有足够的面积。
2)材料库应封闭紧固,门设锁并安排值班人员守库。
3)库房必须设有摆放工具小件材料的框架,框架用角钢焊接或木头制作,中、小型工器具一律按编序号,排列上架,小件材料按规格排列上架,并做好清晰的标识。
4)除玻璃石材等东西贴有标签的材料外,其它材料一律标识,标明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
5)材料必须按种类规格存放,不同种类的材料禁止混放。
6)库房内禁止吸烟。
7)库房内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4.加工区基本要求
制作加工台案,所有加工材料上案加工。
禁止踩踏,靠坐加工材料。
加工区要安全、防止污染、磕碰损伤材料。
接用电及使用设备按公司规定执行。
加工材料有序,暂存材料按公司材料存放规定执行。
边、角余料固定安全地存放,不允许私自盗卖,一经发现公司严肃处理。
加工区文明施工,禁止随地乱扔及丢失小件材料。
每日下班后打扫加工区卫生,并将垃圾清理干净。
工地现场管理制度9
一、目的:为维护公司形象,创品牌公司,严格工地管理、保证施工质量,降低工程的成本,特订本制度。
二、具体要求如下:
1、自工地开工之日至竣工交付,工地必须配备灭火器,配电箱、专用水桶,严禁无插头用电。每缺一项或不合格罚款100元。
2、施工工地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各个工种每天收工前必须打扫施工场所。同时关闭门窗,水、电总闸。窗台、阳台面上严禁堆放杂物,以确保工地安全。违者罚款50元。
3、工地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合理保护,反对浪费,由于工人保护不好而造成的损失,一切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如是监理责任,同样赔偿。
4、各工种必须熟悉工艺流程及施工质量标准,严禁偷工减料,影响公司形象,施工过程中必须随时接受领导和工程质检员及其管理人员、设计人员的检查。对不合格工程必须遵从质检员的要求及时返工,监理和工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质检员发生争吵,违者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或停岗,甚至开除。
5、工程监理必须保证上班时间(每天6小时)都在工地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施工,有事离开必须交待有关人员离开原因和去向,否则作违纪处理,罚款50元。
6、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必须尊重客户,对客户的合理要求应尽量满足,对工人的合理建议应尽快向公司书面反馈,严禁与客户及工人争吵;违者一次性罚款30元。
7、工人对待客户(业主)均需有礼貌,不可用粗言粗语对待客户或和客户争吵,遇到有不讲礼的客户,员工不要和其发生冲突,在第一时间工人反馈给工程组长或反映给工程监理,再及时汇报给上级管理人员处理.违者一次性罚款30元。
8、工地必须做好人身安全教育。对业主所有财产与已做好的'工程及材料做好保护。如有发生问题视情节严重进行处罚或赔偿。
9、对于已安排在开工的工地,工头必须每天安排好工人在工地做事,不可中途无故停工或平时8个小时工作时间内不见工人在工地,如被监理或业主发现引起投诉或不能按时完成工地,将追究相关责任。
10、对于购买回来的材料,施工人员接收时要与送货单核对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价格等,无误后并检查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如用发现有少数或质量不合要求均要及时提出并反馈给采购人员去解决;如是客户自己提供的材料发生质量或规格差异,工程人员应及时提出告知监理通知业主。
11、工人在工地一律穿工衣,必须配戴安全工具后方可作业,不得打赤膊、穿拖鞋,如有违反,发现一次罚款20元。如因不按要求操作引起的工伤事故由自己负责。
12、监理严禁与业主单独结算或私自炒单。一经发现,一律作开除处理,并取消其在公司的一切利益。
13、严禁在工地上吸烟,随便丢垃圾,违者每次罚款30元。
14、严禁任何人在工地随意大小便。如有违返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公司。
15、其它不足之项按《工程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
工地现场管理制度10
1.本工程施工管理,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甲方将定期按《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及检查评定标准》及招标单位安全文明现场管理程序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甲方即可勒令乙方停工整改,并相应给予违约经济处罚。
2.乙方应在本项目执行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甲方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除通报认证单位外,乙方还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3.乙方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包括复印机、电脑(可上网)、打印机、传真机等等
4.乙方在危险环境下施工之前,应制订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5.考虑到工地可能出现停水停电,乙方应准备备用发电机、水池等设施。
6.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乙方造成的罚款等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完善文明施工措施,并事先预防由于乙方施工可能对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各种影响,尤其避免对周边房屋和构筑物产生不良影响。
8.本工程外脚手架全部采用满堂脚手,不得采用提升架,且从二层(按销售样板工程条款执行)开始悬挑,具体按规范执行。
9.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而导致停工,乙方应按停工时间支付10000元/天的违约金。
10.施工期间由于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范,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评、警告和罚款等,乙方应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
11.甲方或监理有权对乙方的违章现象提出整改,乙方接书面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未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累计3次后,每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
12.施工期间未受安全方面的.任何处罚,待乙方人、机、物退场后甲方将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
13.必须由乙方组织,每月进行一次施工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
14.针对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监理人员参加),并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经认同后方可开工。对安全有特别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的要求及时提供安全施工方案,方可开展后续工作。
15.施工中若由乙方原因造成工伤事故,甲方将暂停付款直至乙方整改完毕。
16.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竞赛,甲方将根据结果给予奖罚。
17.工地内在甲方指定位置设专门吸烟室。除在该室内,在工地其它地方发现吸烟者一次一次支付违约金100元人民币,从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当同一人被连续发现三次者赶出工地,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工地现场管理制度11
一、开工、竣工
1、承包人在接到(监理人发出的)进场通知后拒绝进场,属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与其中止施工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接到进场通知后不能按时进场的,按合同约定扣履约保证金,合同约定按合同价每日扣万分之五。
2、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3日内必须开工建设。
如果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3日内没有开工建设,从第4日起,按合同约定的扣履约保证金,合同约定按合同价每日扣万分之五。
3、工期延误
合同工程按承包人承诺的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到期不能完工,按合同约定扣履约保证金,合同约定按合同价每日扣万分之五。其延误工期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二、人员与材料、机械设备
1、承包人一般不得更换项目经理,若更换项目经理,须得到发包人批准,并交2万元违约金。
2、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资料员、安全员等主要管理员每月在工地的时间不少于21天,需离开时应经监理和发包人同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按时到场,罚款按合同金额的1%缴纳。
3、承包人按照施工规范施工,不按施工规范施工的,甲方开具停工通知书,直至清场。
4、对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构配件。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进行检验,并应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
如果承包人拒不检验,或边使用边检验,后补证明的,罚款500元/项?次。
5、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未经检验,不得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及时运离工地或做出相应处理。
如果承包人拒不将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运离工地,拒不执行指令的,除限期改正外,罚款500元/天。
6、承包人应按照施工合同约定保证施工设备按计划及时进场,并对进场的施工设备进行评定和认可。禁止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设备投入使用。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对施工设备及时进行补充、维修、维护,满足施工需要。
违反此条规定的,除限期改正外,罚款500元。
7、发包方现场管理人员或监理机构在工程质量检验中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时,承包人应采取返工措施,承包人应保证此类事情不再发生。
违反此条规定的`,除限期改正外,罚款500元。
8、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提前24小时进行上一工序报验。未经报验进行施工的,罚款300元/次。
三、施工场地清理
现场管理人员或监理机构应依据有关规定或施工合同约定,在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前或在保修期满前,监督承包人完成施工场地的清理,做好环境恢复工作。
场地清理的内容一般包括:
(1)工地范围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处理或清除出场,处理或清除应符合有关规定。
(2)临时工程已按施工合同约定拆除,场地已按合同要求清理和平整。
(3)承包人的设备和材料已撤离,废弃的设备和材料已清除。
(4)施工区的永久道路和永久建筑物周围(包括边坡)的排水系统均已进行了疏通和整修。
(5)主体工程建筑物附近及其上、下游河道内的施工堆积物已清理。
违反上述任意一条,除限期改正外,罚款300元/天;3天内不清理者,视为拒不清理,加倍罚款,并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因另找工人清理的费用。
四、资料
在施工中,拒不执行指令,不按要求报验阶段验收,不进行上一工序验收,填报有关资料后进行下一工序的,须重新验收,完善资料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建设,否则,不进行工程的计量、验收和结算。
五、开会
工地例会或临时通知的会议,应到人员迟到的罚款200元/人;顶替的罚款300元/人;不到的罚款500元/人。
六、维修
竣工验收后,保修期满前,工程出现缺陷的,需及时维修,接到发包人或监理机构维修通知后,3日内不进行维修的,视为拒不进行维修,发包人将另行安排人员进行维修,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七、解释
对以上罚款,拒不立即缴纳的,处以每天增加1%滞纳金。
工地现场管理制度12
工地现场管理细则
1.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各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管理。
2.规则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细则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然而,鼓励根据本规定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325.04-20xx《施工现场管理标准》
3.主管机构与分工
3.1公司工程管理部是施工现场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总平面管理和对文明施工进行检查与监督。
3.2分公司(厂)施工管理部门会同项目工地生产(车间)办公室负责制订本单位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总平面管理规划,项目工地生产(车间)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并将现场管理的实施情况及时向分公司生产科汇报。
分公司生产管理部门汇集各项目施工管理情况定期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汇报。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项目经理部应认真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及时巡视检查并整改发现的问题;现场门头要设置公司的标志,并公示下列内容。
4.1.1项目现场设置'四牌一图'
⑴、施工企业概况牌,其规格为高2m、宽3m,离地面距离1m。
⑵、工程概况牌,其规格为高2m,宽度3m,离地面距离1m。
⑶、质量方针目标牌,其规格为高2m,宽3m,离地面距离1m。
⑷、健康、安全、环境方针牌,其规格为高2m,宽3m,离地面距离1m。
⑸、施工总平面图,其规格为高2m,宽3m,离地面距离1m。
4.1.2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比例合适,内容齐全。
4.1.3项目现场'四牌一图'应固定设置在项目现场内主要进出口处,图牌处不乱扔堆杂物,保持清洁。
4.2施工总平面图管理
4.2.1项目现场施工总平面图的主要内容
⑴、标明已建及拟建的永久性房屋、构筑物、运输道路及循环走道。
⑵、标明施工用的临时水管线、电力线和照明线、变压器及配电间、现场危险品及仓库的位置。
⑶、土建工程还应标明:
①砼、砂浆搅拌机及塔吊、卷扬机、木工机械的平面位置。
②石灰膏、纸筋灰、粉煤灰储存池及构件、钢筋等位置。
⑷、安装工程还应标明:
①钢结构和油罐的铆焊预制场、压力容器的现场组焊场、工艺管线的管焊预制场、冷换或热设备的试压场区、阀门试压场区、电气和仪表的试验校验室、电气和仪表的预制场区。
②施工平台、配电盘、水源点的平面位置。
③施工机械的平面摆放位置及棚设,大型工装的现场摆放位置。
④起重桅杆与卷扬机,锚坑与拖拉绳的平面位置,起重机索具的现场临时存放区。
⑤大型塔器及设备进现场后平面摆放位置。
⑥钢材(板材、型材、管材)、电线电缆等材料的现场存放区,预制的或顾客供货的成品,半成品放置区。
⑸、标明生活区及行政设施的平面位置及其结构型式。
⑹、其它应该标明的内容。
4.2.2项目现场布置的一般要求及原则
⑴、尽量利用原有建筑物,也可以提前施工建筑物以提前使用;如仍满足不了需要,再建临时设施。
⑵、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①平面布置要适应施工生产的需要,并做到规模适宜、分区明显,顺序流畅,方便施工;②平面布置应设在正式工程的边缘,不得占用正式工程位置;③应靠近交通道路,以方便运输,减少修路成本;④平面布置要注意排洪,排渍,不得选用危害职工安全的场地。
⑶、符合防火安全的要求。
4.2.3施工总平面图的管理要求
⑴、施工总平面图的设计由项目技术部门负责设计,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各部门会审后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⑵、施工总平面的日常管理由项目工程部门负责,主管领导为项目分管生产的副经理。
⑶、施工总平面图应随着项目施工的不同阶段按阶段计划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做到图实相符,并有见证资料。
⑷、总平面图的设计要有质量管理意识。
⑸、总平面图要求内容齐全,清晰醒目。
4.3项目现场场容管理标准
4.3.1施工现场'三通一平'管理标准
⑴、施工用水。
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并加强管理,定期检查与维护,防止施工用水的跑、冒、滴、漏。
⑵、施工用电。
①、项目现场临时电力线路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树和脚手架上,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子,其规格、线间距、档距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
②、支线架设和现场照明。
配电箱引入引出线应有套管,电线上进下出不混乱。
大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
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
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管埋地并作标记,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现场照明一般采用220伏电压;危险、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要求安全电压。
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2.4m,碘钨灯应固定架设,保证安全。
③、电箱(配电箱、开关箱):电箱应有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地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杂物,箱体不得歪斜,电箱的安装高度和绝缘材料等均应符合规定,电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级配合。
配电箱内设总熔丝、分熔丝、分开关,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或开关箱一一对应配合,作分路设置,以确保专路专控,总开关电器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预定值。
动作整定值相适应,熔丝应和用电设备的实际负荷相匹配。
金属外壳电箱应作接地或接零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
⑶、施工道路。
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的道路走向和路面要求施工,路面要坚实平整,做到下雨不积水,雨后能通车。
加强施工道路的日常管理,不得在施工道路上乱放材料、构件和其他杂品,保证施工道路的畅通;横跨施工道路的电力线路和管道要符合规定的高度,保证工程大件运输的通行。
⑷、施工场地。
要做到平整或基本平整,要有足够的排水沟道、保证足够的排雨水能力,做到雨天不积水或少积水,雨后马上可施工。
加强施工场地上的材料、设备、构件、半成品等工程材料的有序管理,方便施工,提高工效。
4.3.2土建工程场容管理标准
⑴、现场土建工程用材料堆放必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定置堆放,砂石材料、砖类按规定堆放整齐,怕潮、怕晒的材料必须按规定要求存放或入库保管。
⑵、灰池要挂有标志牌,池口随用随清,渣脚不乱倒;砂子石子、砖类随用随清底脚;钢筋堆放必须按品种、规格堆放整齐,挂有标志牌,现场使用后多余的钢筋不得乱放,应及时清理归堆,结构阶段结束后,及时转移。
⑶、现场制品、钢木门窗、铁器、砼构件、半成品和成品,要严格按指定位置堆放,堆放时必须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还必须按制品的特性存放保管、无损坏,有收、发、存保管制度,砼构件堆放时,楞木垫头上下对齐、平稳,堆高不超12块。
⑷、现场有条件的一般应设材料存放临时仓库和设备材料仓库,要符合封闭式要求,有专人负责管理。
⑸、大模板必须成对面放稳,角度正确,严禁用钢模板铺垫道路;施工用的脚手架管、跳板、高凳、砖夹子等不得乱堆乱放,现场无散失、散落的扣件、配件等。
⑹、混凝土砂浆的运输通道上和建筑物周边的落地灰和砂浆要每天坚持清除,施工现场的上碎砖头,也要坚持每天清除,保证作业场地的干净整洁。
4.3.3安装工程场容管理标准
⑴、现场安装工程用材料、半成品、配件、通用设备、非标设备等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图的指定位置进行定置堆放。
各种材料、半成品、设备要做到有序排列,堆放整齐。
⑵、进入安装现场的不同类别、不同规格、不同材质的钢材要分别堆放,摆放整齐,有标志移植、各种状态标识符合要求。
防止混用或错用。
⑶、设备到货开箱检查后,要重新将包装箱封闭好,防止雨水浸入。
设备出库安装后,包装箱随机配件要退库,保证不丢件和施工现场的整洁、不零乱。
⑷、阀门到货后,要分类别,分规格存放。
阀门试压场地要设置三个区:未试压区、试
压合格区、试压不合格区;每个区的阀门要分类别、分规格、整齐的排放。
⑸、冷换设备试压区,要做到:冷换设备按规格大小排列,试压泵和试压管线,充洗管线排列整齐,方便使用,场地要挖好排水沟道,保证排水方便,场地不存水。
⑹、施工用的脚手架管、架杆、跳板、高凳、扣件、配件枕木等不得乱堆乱放,现场无散失、散落的扣件、配件和枕木。
⑺、现场安装用施工设备应按施工平面指定的位置放置。
大型施工设备(如20t卷扬机)应搭设防雨棚,防雨棚要坚固、规矩、整齐、美观;电焊机要全部进电焊机房,电焊机房内配电线路整齐,无破损,闸刀开关盒要齐全,电焊机房地板平整、干净、无杂物;电焊机房外表无破损,油漆无脱落,门窗完整。
⑻、电焊把线、小型电动工具的电源胶皮线、临时照明线、火焊的氧气带和乙炔带、临时供水的胶皮管等要做到摆放合理、相对集中、有序排列,禁止乱扯、乱拉和乱挂。
电焊把线的胶皮要无破漏,禁止电焊把线与起重用钢丝绳交叉在一起。
⑼、现场安装使用后多余的边角余料:能够使用的应该分类分规格摆放在现场的'指定位置,并做好标记移植;无法再使用的应每天清理送入废料箱或指定位置,然后集中送到废料场。
⑽、施工现场的电焊条头,药皮等应每天清扫,倒在指定的地方,保证施工现场的干净和整洁。
⑾、现场班组休息室、工具房、氧气房和乙炔房,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图的要求整齐排列,外表完整无破损,油漆无脱落,门帘完好玻璃无损坏。
休息室内地板干净无尘土,工具用具摆放整齐;室内墙上工种操作规程,图表挂放整齐。
4.4项目现场临时设施搭设标准
4.4.1临时施工道路设计标准及要求
⑴、临时道路(简易公路技术要求)
⑵、修临时道路原则,可根据现场实际尽量就地取材,而且要考虑雨天是否行车,否则路修好下雨不能通车影响较大。
⑶、路面要高于自然地面20cm,两侧路边要设置排水沟。
4.4.2施工现场设施设计标准及要求。
⑴、料场场地地坪应比四周地坪略高,根据存放材料的不同种类设计不同的基础,同时应保证材料的装卸车和运输的方便。
⑵、成品、半成品堆放场应在施工区域布置。
⑶、电焊机应全部放进电焊机房内,其它电动设备和机械设备应搭设防雨棚。
新制作电焊机房、工具房必须按照工程管理部统一规定的图纸制作(见图例:电焊机房、工具房)。
4.4.3施工现场临时供水和排水标准及要求。
⑴、供水管线优先采用环形管网布置,主干线一般不宜小于φ45,采用埋地敷设或明设。
采用埋地敷设时,深度要在冻土层以下,且不小于50cm,管线采用焊管沥青防腐、计量表、阀井、池齐全。
⑵、排水优先采用明沟,必要时可埋设砼管或铸铁管、坡度在5‰~8‰,排放地点要符合市政环卫有关要求。
⑶、安装工程用水。
试压用水;管线及设备试压,一般是以容积大小来计算,乘以损耗系数。
损耗系数一般为1.15,由于在试压过程中工期要求较紧。
管径的选择和水的流速,要满足一定时间内流量的需要。
4.4.4施工现场临时供电设计标准及要求
⑴、高压配电应符合gbj282-84的要求,变电间应选择在场地一角的安全处,防雷、雨设施齐全。
⑵、电力线路敷设以架空线为好,若采用电缆应埋入地下。
铺黄砂用红砖履盖后再回填土至平地坪。
沿走向打好红白色的标志桩或填写隐蔽工程记录表明平面位置,架空线应设在道路或围墙的一侧。
⑶、选择电源必须考虑的因素。
①要根据工程的工程量与进度安排要求;
②各施工阶段电力的需用量;
③施工现场占地面积大不;
④用电设备在现场分布及距电源靠近情况;
⑤现有电器设备情况。
4.4.5钢平台的铺设要求
⑴、钢平台应以φ273螺纹钢管操平后,铺设δ=14-18mm的碳钢板,上层φ273螺纹钢管的间距在1m~1.5m之间。
⑵、型钢平台根据工程的具体要求,可设计钢管平台、槽钢平台和工字钢平台。
⑶、平台所在地坪及平台周围5-8m范围的地坪应作压实处理,此部分的地坪应略高于其它处的地坪。
4.5场容管理管理其他规定。
4.1.1项目经理部应结合施工条件,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认真进行施工平面图的规划、设计、布置、使用,并按施工的不同时间分段实施并随时修订和管理。
4.1.2施工现场要妥善加以维护,应根据施工期限的长短和施工场所地理位置的要求设置临时或半永久性围墙。
4.1.3施工现场应保持秩序,在指定地点堆放垃圾,每日进行清理。
4.1.4施工现场应消除粉尘,减少噪音。
4.1.5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告示和标志,进行必要的绿化布置。
4.6项目现场其他系统标志标准
4.6.1办公室标志:办公室职能部门和岗位名称标牌要统一制作为300mm
工地现场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建筑工地现场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
(二)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三)施工单位已确定;
(四)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工。
第六条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延期。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
第七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备案。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方和备案。
第八条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
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协调该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十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施工单位隶属关系及工程的性质、规模、技术繁简程度实行分级审批。具体审批权限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工程任务情况;
(二)施工总方案、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单位工程综合进度计划和施工力量、机具及部署;
(三)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包括工程质量、安全防护以及环境污染防护等各种措施:
(四)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五)总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等。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必须报经原批准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第十四条由于特殊原因,建设工程需要停止施工两个月以上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将停工原因及停工时间向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架设临时电网、移动电缆等,施工单位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管理制度《建筑工地现场管理制度》。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到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单位和居民时,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事先通告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进行地下工程或者基础工程施工时,发现文物、古化石、爆炸物、电缆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工程竣工图,进行工程质量评议,整理各种技术资料,及时完成工程初验,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可以将该单项工程移交建设单位管理。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解除施工现场的全部管理责任。
第三章文明施工管理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分包单位确需进行改变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活动的,应当先向总包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包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第二十二条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第二十三条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履盖物和施工标志。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施工现场在市区的,周围应当设置遮挡围栏,临街的脚手架也应当设置相应的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常
第二十八条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进,应当通过或者会同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三十条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第四章环境管理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一)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二)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三)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
(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五)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六)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第三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由于受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事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整顿、吊销施工许可证,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的:
(二)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或者管理不善的;
(三)施工现场的生活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
(四)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符合保卫、场容等管理要求的;
(五)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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