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09 09:01:51 赛赛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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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评价管理制度(精选14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风险评价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风险评价管理制度(精选14篇)

  安全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1

  1、目的

  规范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评价,增强安全风险预防和控制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气雾剂公司安全风险识别、评价和控制的管理

  3、 职责

  3.1各科、组车间:负责分管区域生产活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评价、更新和控制管理。

  3.2安管科:负责编制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表,指导各科、组车间开展危险、有害因素风险识别、评价,负责各科、组车间风险评价记录的审查与控制效果有效性验证。建立、更新《重大危险源档案》,定期进行风险信息更新。

  3.3经理:

  3.3.1负责组织分管部门生产活动中危险、有害因素风险识别、评价、更新和控制管理工作;

  3.3.2负责审核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结论。

  3.4执行董事:

  3.4.1负责组织生产活动中危险、有害因素风险识别、评价、更新和控制管理工作;

  3.4.2负责审批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结论。

  4、内容与要求

  4.1公司建立风险评价组织,组织成员由执行董事、经理、安管科长、各科、组车间主管和基层班组长骨干组成。

  4.2风险评价和控制以各科、组车间为单位进行,各科、组车间在安管科的指导下实施。审核由执行董事、经理、安管科负责。

  4.3评价依据风险评价准则,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分析。

  4.4各级员工应积极参与所从事生产活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评价工作。主动参加公司和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掌握基本分析评价方法,能自行评价。

  4.5 同一个项目涉及多个部位作业的(如设备、电气、仪表、几个施工单位等),由各部门自行分析评价后,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总。

  4.6风险分级管理

  4.6.1风险评价依据本制度附录《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分级。

  4.6.2各科、组车间负责对所辖范围内所有的直接作业、操作岗位、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进行风险评价。

  4.6.3作业风险:重大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经安管科负责人复审签字后,报执行董事批准;较大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后,报安管科审核批准;中等风险、可接受风险和可忽略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批准。

  4.6.4岗位(装置、部位等)风险:重大风险和较大风险所在的岗位(装置、部位等)由所在部门作为重点部位和关键装置按照《安全生产重点部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中等风险、可接受风险和可忽略风险所在的岗位(装置、部位等)应由所在部门采取隔离、防护、制定操作规程等措施降低风险。

  4.6.5风险评价职责

  4.6.5.1项目规划、设计前应由有资质的机构从事设立安全评价。

  4.6.5.2项目的建设应由项目组进行风险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4.6.5.3项目投产运行后,常规和非常规活动风险由各车间进行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关键、重要装置或系统的`开停车风险由经理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4.6.5.4工艺变更应由工艺部做好风险分析并做好控制记录。

  4.6.5.5设备、设施新增或拆除由工艺设备科负责组织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4.6.5.6事故及潜在紧急情况的风险由所在车间进行评价分析,并做好控制记录。

  4.6.5.7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活动,均由所在车间进行作业风险分析,并做好控制记录。

  4.6.5.8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风险应由所在车间、部门进行分析,并做好控制记录。

  4.6.5.9人为因素,包括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风险应由所在部门进行分析,并做好控制记录。

  4.7风险评价方法选择

  4.7.1直接作业环节的风险评价宜采用工作危害分析(jha)。

  4.7.2岗位、部位、装置等风险评价方法宜采用工作危害分析(jha)和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

  4.7.3重要设备、关键设备的风险评价宜采用安全检查表法(scl)。

  4.7.4新生产工艺线路的设计评价方法宜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pha)、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azop)。

  4.7.5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fmea)、故障树分析(fta)、事件树分析(eta)等其它评价方法。

  4.8风险评价准则

  4.8.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4.8.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4.8.3本公司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8.4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具体风险评价参照附录《风险评价方法》进行。

  5、风险评价实施步骤

  5.1执行董事主持风险评价活动,成立评价组织。组织成员由经理、各科、组车间主管和有安全评价工作经验和安全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

  5.2危害辩识,实施现场检查、识别危险、有害因素。

  5.3通过定性或定量评价,确定评价目标的风险等级。

  5.4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控制措施。

  5.5得出评价结论。

  5.6风险评价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火灾、爆炸;

  中毒、窒息;

  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

  高温等异常环境;

  人机工程因素(指人员、设备、工作环境合理匹配、使设备、环境适应人的生理、心里特征,从而使操作简便准确、失误少);

  电击、触电及电弧烧伤;

  物体或人员高处坠落;

  机械伤害;

  噪声;

  设备的腐蚀、缺陷;

  潜在危险及其变异;

  其它

  5.7 确定重大风险

  5.7.1依据有法律法规的要求

  5.7.2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

  5.7.3公司的声誉和社会关注度等

  5.8风险控制内容

  5.8.1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

  (1)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2)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安全性

  (3)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及公司的经营运行状况

  (4)可靠的技术保障及服务

  5.8.2风险控制措施应包括并按如下顺序:

  (1)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

  (2)管理措施,实现规范管理

  (3)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4)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伤害

  5.8.3风险控制管理

  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对于确定的重大风险项目,需建立档案,内容包括:

  (1)风险评价报告及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算情况等

  (4)时间表和负责人

  (5)竣工验收报告

  5.9风险信息更新

  风险评价的频次为每年一次,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公司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5.9.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5.9.2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5.9.3 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5.9.4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5.9.5 组织机构发生较大变动。

  5.10重大危险源

  5.10.1重大危险源的辩识:按照《重大危险源的辩识》gb18218-20xx规定,识别公司生产区域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

  5.11风险管理的宣传和培训

  安管科定期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风险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价方法、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6、风险控制

  6.1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6.2 公司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须考虑:可行性、安全性、可靠性。

  6.3 公司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

  6.2安管科应组织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安全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2

  1、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的等级作为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分别相应地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原则上不再重复评级,对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暂评为四级。

  2、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发布主体是安全生产诚信等级的授信主体,一年向社会发布一次。

  3、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分级分类动态管理。重点是巩固一级、促进二级、激励三级、严控四级。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承诺未履职到位,或应进行安全生产承诺而未承诺的生产经营单位,其安全生产诚信等级下降一个级别,四级企业下降则直接列入“黑名单”。

  4、凡有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列入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取消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5、对纳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的生产经营单位,每年监督检查频次不少于4次;对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停产整顿或取缔关闭。停产整顿期间,局属各有关行业主管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执法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安全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3

  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我校决定进一步规范、强化校内安全管理措施,特制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请各部门认真做到安全工作管理到人,责任到人,确保教育教学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一、学校安全是学校生存发展之本,安全工作是学校全体教职工时时必须关注,认真做好的第一重要工作。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建立安全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学校保卫科、总务处、教务处主任任考核组成员。

  二、学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考核的经常机制,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全校各部门、各年级、各班安全工作进行考评和量化。考核结果纳入教职工晋级、晋职、评先选模、年终考评的主要依据。

  三、学校安全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四、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的重点是确保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五、学校安全考评具体内容:

  (一)集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责任人:集会组织者及有关人员

  1、全校集会,班主任必须到场指挥学生。散会后大会主持人要对全体学生有秩序的进行疏导。

  2、学校召开运动会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班主任到场管理好本班学生,保卫人员负责整个会场的安全保卫工作。运动会期间学校校医不得离开会场。

  3、逢双休日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活动,由组织者书面或电话通知家长。集会期间有关人员要组织好学生,做好学生安全保卫工作。

  4、重大集会前,学校领导要组织安全保卫人员对会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二)值班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责任人:值班人员

  1、早晨、中午、晚自习前、后,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值班期间不得在办公室,必须在值班区域巡查。晚修期间,值班人员要对整个校园进行巡视,行政领导要巡视课堂。

  2、值班结束后,值班人员督促门卫锁好各教室的门窗等。并检查各办公室门窗以及水电设施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三)学生人身、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责任人:有关人员

  1、学生入校后到放学期间,学校保安、门卫要管理好校门,学生不得无故出校门。

  2、任何单位、个人到校找学生都要经过班主任或科任老师批准,履行请假手续后方可离校。

  3、任何机动车辆禁止进入校园,如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要由保安提醒司机慢行,并指挥车辆安全行驶。

  4、任何人不得在校内学习驾驶机动车辆。

  5、全体教职员工都有义务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如遇学生遭受外来人员侵害而视而不见者,学校将按安全首遇责任制度进行处理。

  6、学校提倡职工见义勇为。

  (四)学生、教师车辆停放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责任人:车辆管理人员

  1、学生自行车、教师车辆进校后要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安排,摆放整齐,并遵守停放时间。

  2、学校要安排专人对学生自行车、教师车辆进行管理,负责学生自行车的安全。

  3、任何学生不得在校内骑自行车。

  (五)大扫除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责任人:教导处、班主任及有关人员

  1、大扫除前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禁止学生攀爬二楼以上的窗子打扫卫生。不准学生用湿抹布擦电器和电器开关。

  2、清扫厕所的班级如需要使用硫酸的,要由教师或校医亲自指挥。硫酸用过后要由教师或校医保管好。

  3、实验室的实验员要在大扫除之前把实验室的危险品存放好,并在打扫结束后检查危险品是否完好。

  (六)防火防盗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责任人:保卫科、总务处

  1、学校总务处要定期检查学校办公室、教室的电路,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学校总务处领导、保卫人员要经常检查学校的防火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3、学校任何人都有义务对进入学校的陌生人进行盘问,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4、各办公室教师放学后要检查办公室门窗是否关好,贵重办公用品是否安全存放。如发生被盗事件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

  5、节假日或放学后时间学校保卫值班人员要检查学校教学大楼、办公大楼、语音室、电脑室、实验室的门窗是否关好。

  (七)外出活动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责任人:活动组织者及有关人员

  如学校各班级、年级组、各教研组、各处室自行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的,要由本次活动的负责人向学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活动主要负责人、参加活动教师名单、学生名单、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经学校领导开会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并把活动内容书面通知学生家长。活动期间所有参加活动的教师要不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积极配合组织者对整个活动进行有效监控。

  (八)体育课、课间操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责任人:体育教师

  1、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着运动服装、运动鞋。

  2、体育教师要组织好课堂教学,不得中途离开课堂。

  3、如上到有一定危险性的体育项目如单双杠、实心球、跳高、跳远等时,教师要在教学场地对学生进行保护与帮助,并安排学生干部协助。如因为教师组织课堂不力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由任课体育教师负完全责任。

  4、学校在组织学生做课间操时,一定要安排专人管理,集队速度不宜要求过快,禁止学生在楼梯、过道互相追逐打闹。

  (九)实验室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责任人:任课教师、实验

  1、上化学实验课的教师和实验员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禁止学生接触有毒易爆危险品。详细记录有毒试剂药品的名称、数量、使用消耗情况,限量发放,准确登记,用剩要全部上交,实验器材、药品不能放在办公室。

  2、实验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要按环保部门的规定处理,严禁随地倒放。

  3、上综合实践课的教师和实验员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实验前要检查所有的电路以及开关、接头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十)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化

  责任人:任课教师

  1、任何教师、班主任不得随意把学生驱逐出教室或校门,如有违反,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如由于驱逐学生而造成学生意外事故的,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2、任何教师、班主任不得体罚学生,如有违反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如由于体罚学生而造成学生意外事故的,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3、上课期间,教师要负责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没有经过学校政教处、保卫科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把学生从课堂带走。如有违反规定导致学生发生意外的,由该教师负主要责任。

  (十一)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责任人:教导处、保卫人员、大队辅导员、班主任

  1、学校、教导处、保卫科要经常通过集会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和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状。

  2、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班主任必须有安全记事本,每次安全教育都要有记录,学校德育处要随时检查。

  3、全体教职员工都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要及时制止并通知班主任、德育处进行教育。

  六、学校安全奖励、处罚:

  (一)在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部门、年纪、班级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1、安全意识强,学校安全工作精细、规范、科学推进,无重特大安全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或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后能科学、规范处置,未造成影响。

  2、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实,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及用电设备完好,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

  3、模范遵守各种安全法规,制止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

  4、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安全险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5、积极扑救火灾及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工作,对抢救师生生命、财产,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有显着贡献者。

  6、对查明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原因有突出贡献。

  (二)对于违反安全法规、上级安全要求、学校安全制度的部门、年纪、班级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和安全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警告或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造成人员伤亡、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安全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4

  第一条把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的等级作为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分别相应地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原则上不再重复评级,对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暂评为四级。

  第二条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发布主体是安全生产诚信等级的授信主体,一年向社会发布一次。

  第三条加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分级分类动态管理。重点是巩固一级、促进二级、激励三级、严控四级。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承诺未履职到位,或应进行安全生产承诺而未承诺的生产经营单位,其安全生产诚信等级下降一个级别,四级企业下降则直接列入“黑名单”。

  第四条凡有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列入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取消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第五条对纳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的交通运输企业,每年监督检查频次不少于4次;对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停产整顿或取缔关闭。停产整顿期间,相关行业主管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执法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安全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5

  一、带班队长要认真组织班前会,在布置当班生产任务的同时,布置相应安全措施,及时贯彻矿、队的安全工作要求。

  二、带班队长负责完成班前评估过程,填写班前安全评估表,并对当班安全生产负有第一责任。

  三、班组人员进入作业场地之前,首先检查工作面支护、设备完好、器材、工具材料准备。

  四、检查工作面通风及对有害气体进行认真测定,确认工作面风量、有害气体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作业。

  五、特殊作业如井下电气焊,必须严格执行《上湾煤矿电焊、气焊措施》,经审批后执行。

  六、经检查发现有当班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由带班队长向本单位领导汇报,请示后方可进行作业,发生危害人员及设备进行的重大隐患,立即向矿调度汇报,停止进入作业场地。

  七、通过上述班前检查工作,准确评估当班的安全状态,并认真填写安全评估表。

  安全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6

  为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隐患排查的工作质量,及时消除隐患,制定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第一条隐患是指不具备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工作环境的危险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安全生产缺乏基本保障,可能对人的生命安全或财产安全造成危害。

  一般隐患是指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较小,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较大,应当局部或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专项治理方能解除的隐患。

  第二条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工作,指导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排查出来的一般隐患要进行登记,整治完成后要消号,并报行业管理机构备案。重大隐患实行快报制度,重大隐患的危险性和危害性经行业管理机构初步认可,并报市级行业管理机确认。重大隐患整治后,应经行业管理部门验收。

  第三条重大隐患报告的内容:隐患产生的原因及其现状、隐患整改的责任主体、责任领导、整改方案、完成时限、经费落实情况。

  第四条隐患整改治理。按照“谁的隐患、谁治理”原则。一般隐患及时整治或限时整治,重大隐患实行挂牌整治。重大隐患治理实行“五落实”制度(落实责任、整治方案、整治措施、整治经费、保障预案)。

  第五条一般隐患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验收,验收合格后销号,重大隐患的'验收由行业管理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合格后销号。

  第六条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负责隐患排查的汇总和隐患整治的统计工作。妥善保管隐患排查治理的资料。隐患排查治理的资料分年度保存,以备上级部门的检查。

  安全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7

  1、比较熟悉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

  2、完成交付的`消防评估项目、接受相关技术的培训;

  3、制定本人年指标、季指标月指标;

  4、及时安排下达的任务;及时与建设项目单位取得联系,收集资料、安排现场调查;

  5、根据合同要求及现场调查情况制定项目进展计划,按时完成项目;

  6、对完成项目及时进行归档。

  安全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8

  1、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搞好消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开设学生消防知识等安全课堂。

  2、建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制,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关人员将追究职责,并视情节给予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3、加强用电管理,安装电器,布设电线要贴合规定。定期检查电线、电器,不得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

  4、学校的重要部位要配备齐全相应的消防器材,并持续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5、对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等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保管,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实行特殊管理。

  6、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项目,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

  7、建立兼职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进行安全训练演习。

  8、建立消防安全疏散、应急救援预案,并图示公告,送上级管理部门及属地消防部门和安监管理部门备案。

  安全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及附属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纳入学校目标职责管理体系。

  第二章:消防组织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

  第五条:学校成立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由学校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各司其职。学校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校长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学校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落实层级消防安全职责制、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其他工作统筹安排,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带给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与岗位消防安全员,明确其消防安全职责;

  (五)第二十五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条款者,追究其法律职责

  (六)组织防火自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章:消防宣传教育

  第七条:学校宜设置消防宣传专栏、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等固定消防宣传设施,并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举办消防冬夏令营、知识讲座、竞赛、消动会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主要资料包括:

  (一)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工作程序及操作规程;

  (二)组织分析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隐患、存在的火灾危险性和研究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以及预防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学校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职责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十条:学校设立由两名男教师和一名大队辅导员为兼职消防教师,专门负责对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认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保证消防安全教育进课堂,保证每学年的两次安全教育课中有消防知识的资料。

  第十二条:学校每学期应通过组织疏散逃生演练、消防知识问答等形式,对在校师生进行消防技能的考核。

  第十三条:学校下列人员应当理解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专门培训,取得省公安消防机构统一制发的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一)学校消防安全职责人;

  (二)学校兼职消防教师;

  (三)重点岗位消防安全员;操作人员;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应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及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五条:学校内的建筑物,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持续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使用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它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登记备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检查与整改的资料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状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状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状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状况;

  (五)用电、用火有无违章状况;

  (六)消防安全要害部位的'管理状况;

  (七)仪器室、实验室、电教室、微机室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状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状况;

  (八)更夫值班记录状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资料。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学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听取检查状况汇报,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职责人并限期进行整改。

  第十七条:建立消防档案。学校应收集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面材料,分门别类做好归档工作。

  第十八条:学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部门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职责。并应当做好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情况下,向学校消防领导小组申报审查,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九条: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进行消防设计的学校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应将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合格的,不得施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工程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未经审核的,不得变更。工程竣工时,务必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章:火灾扑救

  第二十条:学校一旦发生火灾,应当立即启动《学校消防灭火救援预案》,现场最高职位的领导为总指挥,教室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职责人;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并组织撤离疏散;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学校不得组织学生直接参加灭火工作。

  第六章: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二条:学校及幼儿园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考评资料。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职责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第二十三条:在消防教育管理中作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的;

  (二)及时组织或积极参加扑灭火灾,避免重大损失,表现突出的;

  (三)制止违反消防法规行为,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第二十四条: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职责,给予相应的处分。

  (一)防火工作职责人不履行职责,未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致使发生火险、火灾的;

  (二)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职责区发生火险、火灾的;

  (三)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火灾的;

  (五)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六)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导致火灾事故者。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起施行。

  安全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10

  为了合理安排通风工作,提高通风工作质量,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班组班前、班后会制度,望大家认真落实实施。

  1、根据每日生产及日常工作安排,由当日值班人员主持召开班前、班后会议,并负责记录。

  2、班前会要具体分配当日任务,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人头,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3、根据当日安排情况,班前会要学习相应的规程、措施,提出各环节中安全要点,注意事项等。

  4、班后会要总结当日工作完成情况,讨论施工质量、工艺水平,分析遗留隐患,做到总结经验,堵塞漏洞。

  5、班后会根据当日个人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并认真填写工作日志、报表等资料。

  6、根据工作及人员实际情况,必要时对相应人员可做适当调整。

  7、相关人员进行调换工种后,必须经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8、班内各相关人员要严格按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相应程序,认真操作,严防发生事故。

  9、班内所有人员要团结协作,相互照应,做到三不伤害。

  10、班组长要带头遵守矿上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班内全体人员遵守矿上各项规章制度。

  11、班内人员发现各种不良现象时,要及时上报相关人员或单位,以便将各种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安全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11

  第一条、编制依据为加强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大力减少各类事故,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项目的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六镇高速3标项目经理部桥梁工区。

  第三条、桥梁工程安全方针和目标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质量、安全、工期、优质、高效、安全、文明、低耗地完成本项目施工任务,规范我标段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作业行为,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工地。

  二、桥梁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责任事故。

  2、杜绝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3、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一、为加强桥梁工区安全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任组长、副经理及总工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桥梁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二、工区成立了以工区主任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区主任是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桥梁施工安全生产负有全面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对桥梁施工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及管理责任;其他负责人及成员,按照各自分工负有相应安全责任。

  第五条、安全教育和检查

  一、安全教育

  1、坚持安全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制度,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基础教育和技术培训。

  2、对担负桥梁重点工程项目和重要岗位的人员如焊接、登高作业、起重等,要重点培训、持证上岗。

  3、抓好桥梁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宣传教育,要设立固定的安全宣传标语、安全警示和安全警告标志。

  4、建立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每项工程开工前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符合技术和安全规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是否有预防措施等。

  二、安全检查

  1、定期安全检查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项目经理主持,质检安全科牵头,工程科、物资装备科、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参加。

  2、不定期安全检查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施工任务、气候环境等情况,工区要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同时专职的安全员进行日常的巡回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防洪、防火、防触电、防物体打击、防盗、防高空坠落等;安保部组织,各部门参加。

  3、专项安全检查对桥梁工程不定期地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检查由项目质检科主持,各部门参加,检查的内容和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施工安全检查针对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安全技术、施工安全作业等认真检查仔细并做好记录。对安全检查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第六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基本安全要求工地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围护设置,入口处一般应有(特殊工程工地除外)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牌,并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概况表(或称“施工公告”)、安全纪律(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使进入该工地员工,能对该工程的概况有一个基本了解和注意安全忠告。

  2、道路运输工地主要道路应与主要临时建筑物道路连通。场内运输道路应尽量减少弯道和交叉点。频繁交叉处,必须设有明显警告标志。

  3、材料堆放施工器材(包括建筑材料、预制构件、施工设施构件等)都应该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各类材料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

  4、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如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防护罩、各种限制保险装置都必须齐全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确实需要移动时,必须经工地施工管理负责人同意,并需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复原。

  5、安全标识、标牌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部位还必须悬挂按照《六镇高速施工标准化管理手册》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坑洞等处还应设红灯示警。

  6、安全防护内容参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安全技术规范》(gb12602-90)、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6-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现场施工安全防护用品标准与使用》(gb2811-1989、gb5725-1997、gb6095-1985)、有关规定执行。

  7、安全文明施工根据环保的要求,做好防污降尘工作,不准乱排、乱倒污水和施工垃圾,防止弃碴堵塞河道。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有条件或有要求的道路与场地应平整、硬化、畅通,并有交通标志。

  8、施工机械设备对进入现场施工的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并在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应定期对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等进行维修保养,保证各类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完好、有效。

  安全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12

  根据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方案(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分局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以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为目标,本着“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沟通、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做到主动应对、及时反应、有效处置、全面控制,切实抓好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

  二、工作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制度

  (一)风险信息监测制度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主动监测制度,做到“早发现”。

  收集风险信息。分局要指定人员对国内外主要媒体网络、官方网站食品安全信息、境外和总局通报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要通过下厂监管、专项检查、调查等,了解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尤其是行业潜规则。对收集到的信息应当认真筛选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报送。对需要采取处置措施的要同时实施,以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分局办公室负责对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的汇总和整理。

  分局可以根据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对监管对象进行明查暗访,掌握食品安全风险信息。

  (二)信息筛查和报送制度

  对工作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要做到“早报告”。

  1(核准信息

  分局要按照《意见》要求对工作中收集到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从速核准,确定信息来源、主要内容、风险危害程度、危害对象、社会影响(包括境内外媒体、公众关注程度)等,根据分析筛查结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属于一般性食品安全信息的按照工作职能依法处理,重要风险信息须按照《意见》要求报送。

  2(筛查标准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确定为一级风险信息——已经造成人员伤亡的违法添加物、不明化学物质或其他物质、特殊食品处理工艺(包括行业潜规则);

  ——危害特别严重的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没有人员伤亡,但影响地域广泛(如波及或超出省级行政区域),受到境内外广泛关注,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影响产业发展安全,甚至危及经济社会发展安全或社会安定;

  ——对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贸易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引发政治关注或外交事件的;

  ——需要作出一级响应的重大动植物疫情;

  ——需要总局或省级政府统一协调组织处置的。

  (2)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确定为二级风险信息

  ——违法添加物、不明化学物质或其他物质、特殊食品处理工艺(包括行业潜规则);

  ——地域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并呈扩大态势;——对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贸易造成影响的;

  ——有可能引发政治关注或政治事件的;

  ——引发社会关注的;

  ——重大动植物疫情;

  ——需要总局或省级政府关注的。

  (3)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确定为三级风险信息

  ——有可能引发二级风险信息所列情形的;

  ——尚不构成一、二级风险信息的;

  ——需要进一步研判的风险信息;

  ——需要引起系统内关注的信息。

  3(报送要求

  报送食品安全风险信息要遵循《意见》的各项要求。总的报送原则是及时处置、及时报送,但报送信息要准确、详实,如:信息概述、信息来源、收集时间、产品种类、产品数(重)量、产品流向、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络方式)、检测数据、判定标准、检测机构、处置情况及进一步处置意见等。分局要按照统一格式向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风险信息,但不限于格式中给出的内容。需要保密或暂时不宜公开的,要遵守保密规定。

  分局对一、二级风险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同时用文字、电话、网络(信息平台)等方式立即报送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三级风险信息要当天通过信息平台报送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风险信息研判制度

  对收到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要立即作出研判,立即组织核实,以准确定性。一般情况下,在形成研判结论的.同时必须提出处置意见。

  (四)风险信息处置制度

  分局要按照《意见》规定的有关原则对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早处置”。原则上,确认风险信息的本级部门能处理的要立即处理,并上报处理结果。

  (五)风险信息通报和报告制度

  对研判定性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要按照统一格式通报有关部门。实行日零报告制度,并按周进行风险分析,有效跟踪动态,做到“早预警、早沟通”。

  四、工作措施

  为快速有效地处置重要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如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分局要建立健全本辖区的风险信息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食品安全风险的应急处置原则是分级负责,急事先办,做到对食品安全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有效避免和遏制涉及监管职能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消减食品安全危害程度,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健康生命安全。

  (二)对主动监测发现或研判确认的一级风险信息或重大问题须逐级、第一时间上报,同时各级部门都要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危害。

  (三)对一时难以准确研判或依法处置的,但社会关注度较高,已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应当由职能部门发布预警信息或采取防范措施,有关情况立即报送市局食品安全风险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此类风险信息一般不对外公开,如确需对外公布的,应当按照规定报批。

  (四)涉及相关部门监管职责范围或一时不能明确监管范围的风险信息,应当主动和相关部门通报协调,特别是报告地方政府或牵头管理部门,但不得事先对外发布信息或意见。

  (五)探索形成及时应对媒体和发布公告(消息)的工作模式。

  (六)分局要建立风险信息管理值班制度。主管领导亲自带班,确保24小时无缝隙对接,并指定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应急联络员,明确应急职守纪律,并配备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专用联络手机、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卡、应急交通工具(或交通费)等。

  (七)分局要建立风险信息档案管理制度,记录风险信息,并经主管领导审核后归档,有效期至少3年。

  安全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13

  一、凡开办宾馆(旅馆)应证照齐全,亮证经营,各项硬件设施贴合安全条件标准,建筑物牢固安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应急照明设备、灯光疏散指示标记齐全有效,安全出入口和疏散通道畅通。

  二、严格执行验证登记传输、财物保管、消防安全等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切实履行治安职责。

  三、严格按照规定招收录用人员,并按照规定督促办理有关从业、暂住手续,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和培训。

  四、遇有公安民警检查时,应主动积极配合,不得知情不报、隐瞒包庇。

  五、用心协助公安机关查缉、布控案犯和赃物,不得通风报信。

  六、切实落实内部安全防范措施,不发生盗窃等刑事案件,不发生盗窃等刑事案件,不发生火灾等治安灾害事故。

  七、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1)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2)卖淫、xxx、赌博、吸毒、传播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3)对发生在本宾馆的违法犯罪活动放任不管,不及时制止或带给便利和条件。

  安全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14

  一、凡出现安全事故的单位,取消参与在本年度内的评优资格,其主要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评选为年度先进个人。

  二、公司现制定安全风险金制度。凡每年在新年上班30天内,各项目第一负责人必须交纳安全风险金到公司财务部,建立安全风险基金,限定每人每人每年交纳风险保证金7000元人民币。

  三、公司实行安全风险责任制度,凡在本年度内出现安全风险责任事故的项目及管理本项目的第一负责人,一律取消返还风险保证金资格及取消公司年度内进行的安全方面的.考评资格。凡在本年度内未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项目第一负责人,在年度终了时一次性返还安全保证金,并对其实行年度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与交纳数额比例设定为。

  四、公司应实行全员安全管理,各项目单位的第一负责人应负责抓好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并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项目可以切合现场实际制定,但应报公司相关上级领导同意及备案),坚决杜绝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常抓不懈。

  五、各施工项目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现场安全第一负责人应立即负责对当事人进行抢救及送达当地医院,并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及当事人家属等相关善后工作。

  六、各项目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负责人,主持该项目现场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

  七、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工程部。公司工程部负责本公司生产,负责各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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