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0 11:10:18 宗泽 制度 我要投稿

标准化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标准化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标准化管理制度(通用20篇)

  标准化管理制度 1

  一、新建园装修与设施设备管理

  通常一所新园最开始涉及的管理就是装修与设施设备的采购,这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如果做好了可以减少在今后工作中的重复改造,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装修管理中的问题

  1.幼儿园首先思考的是定位的问题。是自然生态式的幼儿园还是高端现代化的幼儿园,要确定风格才能装修,避免风格杂乱;另外,整个幼儿园要定一个主色调,避免色彩繁多造成视觉污染;其次,要规划每层楼班级与功能室的装修,如:班级与各种幼儿图书室、美术操作室等是不一样的装修风格。

  2.消防设施要找消防专业人士指点。如走廊上的指示灯正确的是镶嵌在墙体里和墙一样平整,避免孩子被刮伤,而非我们通常的做法突出在墙体外。地面一定是平整的,通道处一定不能有物品阻碍。厨房的出口处一定是有一扇防火门,厨房里一定有感烟报警系统。

  3.幼儿卫生间的装修是重要工程,多少蹲位、多少水龙头、多少小便池、毛巾挂钩间距、离墙不得少于10公分,消毒柜、洗衣机的摆放,幼儿在什么位置喝水、什么位置放口杯柜,合理利用空间的学问很大。

  (二)设施设备的管理问题

  1.幼儿的课桌、椅、玩具柜、睡床、被子大小与色彩一定要按照国家或本省的标准来进行采购,小中大班的尺寸不一样,要分开采购不能一个尺寸。各班级招收多少幼儿需要配多少设备,要详细规划,尽量一次到位,免得分批配备有色差。

  2.幼儿园有条件的就安装全覆盖的wifi,每个部门安装电话便于办公,更重要的是保障孩子安全全园安装摄像头,最好能与110联网。

  3.教师的办公用品要统一规格,造型、颜色做到规范、整齐。如:办公桌、凳、资料柜、沙发、会议室凳子,小到资料盒、笔筒颜色、大小一致,都需要做到统一规划。

  二、新建园机构设置与教师管理

  一所新建园的领导班子大多数都是由工作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组成,老师大多都公招进入幼儿园,组成了新建园的教师队伍。新建园最重要的是做好稳定工作。因为老师来源比较复杂,有刚出校门的学生,有在公立、私立园代课的老师,有一直从事其他职业的幼教老师。不同环境、不同性格、不同处世方法、不同成长经历的老师,都想在新园里大显身手,思想的火花可以说碰撞最为激烈。作为园长,应该做好以下几件事情:

  成立园务委员会:对园长提出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制订实施方案,供园长在决策时参考,并对园长的日常工作提供有力帮助。

  民主选举成立党支部;将党员同志集中管理,在集体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民主选举成立工会是幼儿园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起着桥梁作用。

  伙食管理委员会:参与幼儿园伙食管理工作,每月对幼儿伙食费的收支情况进行监督。

  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主要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的工作;及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根据需要设行政组、教研组、后勤组、信息组、安全组等,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园所文化建设与特色管理

  1.确定目标

  新建园的园长一定要思考幼儿园的办园理念、办园目标、办园特色、孩子培养目标、教师培养目标、家长服务口号等,新建园不同于老园有沉淀、有积累,但是思考清楚后确定办园方向,朝着这个目标前进,围绕这个目标进行管理,也是可行的。其中办园特色需要做好本园教师素质与能力的调查后再确定。所有文化建设的提出都必须符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精神,不能违背孩子的身心发展规律,进行强化训练。

  2.校园文化建设环境创设

  校园文化环境创设主要通过LOGO、目标宣传、3-5年规划、幼儿各种课程、亲子活动、环境布置呈现出来,从精神层面上反映幼儿园的办园方向与灵魂。

  3.文化建设管理一定要接地气

  防止只是口号的现象,一定要接地气,才能真正达到园长最初办园雄心勃勃的心理期望值。坚持自己的办园方向,一步一个脚印踏实走下去,才能实现目标,切不可糊涂了一年又一年,到头来自己想办个什么样的幼儿园都找不到北了。

  标准化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控制动火作业行为,使之风险降至最低,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和其它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

  二、定义

  1、动火作业:指在厂区内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主要指我公司涂装及喷砂场、油库、气站、危险品仓库、材料库、油品及油漆稀料、前处理剂等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场所、液化气瓶储存室、变配电室、相互禁忌作业可能引起火灾的区域。

  三、职责

  1、担当部门:主要指在公司内进行的维修、改造、施工等临时性作业的部门,如设备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等。负责动火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对担当的承包方在公司区域内动火时,《安全作业许可书》的初审及动火作业状况监督。

  2、承包方:负责动火作业时的'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负责配合、落实担当部门、管理部提出的安全防范及整改、预防措施。

  3、安全环保课:接受动火申请,负责批准《安全作业许可书》;检查动火作业的安全状况及督促现场改善。

  四、动火作业的分类

  1、动火作业分类:公司内的动火作业分为A级、B级、C级三类;

  2、A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指本规程第二款第2条规定的区域。

  3、B级动火作业:在公司区域内除易燃易爆场所外,有关部门或承包方进行的临时性的维修、改造、施工等动火作业。

  4、C级动火作业:主要指在公司焊接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的长期性动火作业。

  5、遇节假日、双休日或特殊情况时,除C级动火作业外,公司内进行的其它动火作业一律按A级动火作业升级管理。

  五、安全操作规程

  1、 C级动火作业要求、B级和A级动火作业基本要求

  (1)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3)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4)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5)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等化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特殊情况下必须动火时,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等)、水蒸汽、水等经过充分的吹扫、清洗、置换后,经反复确认无危险隐患后,方可动火;该动火作业属于A级动火,担当部门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书》,并派人监火,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6)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丙烷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点须保持不少于10米的安全距离,气瓶严禁在阳光下曝晒,氧气瓶口及减压阀、阀门处不得沾染油脂、油污,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运输、储存、使用气瓶时,严禁碰撞、敲击、剧烈滚动,且气瓶要放置牢固,防止气瓶倾倒。

  (7)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气瓶(减压阀、胶管、割炬等)、砂轮、修整工具、电缆线、切割机等器具,确保其在完好状态下,电线无破损、漏电、卡压、乱拽等不安全因素;电焊机的地线应直接搭接在焊件上,不可乱搭乱接,以防接触不良、发热、打火引发火灾或漏电致人伤亡。

  (8)动火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对周围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整理整顿现场,在确认无任何火源隐患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

  2、 A级和B级动火作业特殊要求

  (9)A级和B级动火作业时,担当部门必须按规定负责组织办理《安全作业许可书》,严格落实“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安全作业许可书》不动火,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现场无人监护不动火;担当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动火监护人,动火监护人要严格履行看火职责,及时处理、消除火灾隐患。

  (10)B级动火作业由担当部门或操作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确认,安全环保课根据情况确定是否派人协助确认;A级动火作业必须经安全环保课进行作业前安全确认,担当部门或操作人员协助确认,经安全环保课确认许可,落实《安全作业许可书》要求及有关防范措施后,操作人员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11)A级和B级动火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清理现场,动火区域周围十米严禁放置任何油漆稀料、油品、气瓶、其它化学品等易燃品及包装材料、木料等可燃品,并明确监火人,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及水源,必要时应在动火区域洒水浸湿。动火作业时,火种可能进入涂装室、油库及其它高危区域时,应将该区域洒水浸湿。

  (12)A级动火作业时,担当部门应组织操作人员(外协承包方)进行危害辨识,制定安全动火方案,落实防火安全措施;A级动火作业现场的通风设施要保持良好,尤其是涂装场所、油库、气站等;在易燃易爆场所挥发性气体气味较浓时,严禁动火,应打开门窗,保持良好的通风置换,在无明显气味时方可动火。

  3、安全作业许可书

  (13)《安全作业许可书》由担当部门负责组织操作人员、外协承包方提出动火申请,经担当部门初审后,到安全环保课办理。安全环保课终审批准《安全作业许可书》。

  (14)《安全作业许可书》一式两份,办证人员一份,安全环保课一份;办证人员持《安全作业许可书》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并将《安全作业许可书》交动火人;动火作业完毕后,《安全作业许可书》要交给担当部门存档保存。

  标准化管理制度 3

  第一条:每年初,要结合矿井生产实际,制订出矿及各专业切实可行的年度达标规划,要明确奋斗目标,实施规划办法及措施步骤,要有保证规划实施的奖罚规定。

  第二条: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矿要成立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各专业、区队要成立以区、科长为组长的专业质量领导小组,并按职责范围要求,认真正常开展工作。

  第三条: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两堂一舍”、标准管理专业,都必须按照《苏天能集团公司矿井质量标准》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开展工作。任何专业和单位,不的擅自作主,在工作过程当中降低标准。

  第四条:矿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每月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总结和布置质量标准化工作及规划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六条:各采掘区队,每班都要设立兼职或专职质量验收员,对当班质量存在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消除隐患,并做好班组质量验收记录及评估记录,以备查。凡是不认真负责,检查记录不实,出现问题的,要追究责任。同时,班与班之间要搞好质量交接,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下一班不得接收,区队不给予收尺、计分。

  第八条:采掘工作面从投产到竣工,要设立竣工验收制度。竣工验收由生产矿长组织,生产、技术、安监人员参加,达不要求的严禁工程结算。

  第九条: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人员,实行分区域、头面、划片承包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凡是分管区域内工程质量低劣,上岗进面又没发现,或发现而没监管督改的,追究当班安全生产现场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机电、运输、通风、溜子队的施工、安装,都要对照标准及施工措施施工。凡发现不按要求施工、安装的,除责令重新施工外,要追究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给予处罚。

  第十一条:所有生产区域的文明管理,都要严格按照生产科的划定,做到所属区域内的标志、标牌、图牌板、管线、轨道辅设、风筒吊掛、隔爆、喷雾、栅栏设置、材料码放等符合规定。同时做到区域内无淤泥、无积水、无浮煤矸、无杂物,否则按标准化奖罚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所属两堂一舍管理的生活区,每月定期检查三次。由分管矿长组织,要对照两堂一舍的标准严格检查。对饭菜质量低劣,且不能保证24小时有热饭、热菜;浴池水温不适、无淋浴、集体宿舍混住、卫生达不到窗明几净;所有矿属区域内脏、乱、臭的责任单位,按规定实施处罚。

  第十三条:供应科所有购买的设备、配件、坑木,都要严格按矿规定要求进货。企管、机电等有关单位,要按程序严格把关。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严禁入库记帐。对井下所需要的支护材料,供应科应按科学要求,给予加工;不符合要求的,使用单位有权拒绝使用。造成影响生产或安全的,追究供应科的责任,并按规定处罚。

  第十四条:各专业、科室、区队,都要配备质量验收和安全监测的仪器、仪表,并做到定时检测,保证其灵敏、可靠性能,做到正常使用。各种检测报表及时上报。否则,一经检查验收发现问题按“三违”处理,并追究处罚责任单位领导。

  第十五条:标准化办公室配合矿劳资及有关单位搞好培训,以提高职工业务、技术素质。

  第十六条:矿标准化领导小组、标准化办公室对全矿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并协调监督各专业考核,积极做好日常动态检查和各专业的检查考核的配合工作。标准化办公室负责材料的收集、汇总及存档上报。

  标准化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员工作业行为,夯实基层工段班组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杜绝违章违纪行为发生。

  二、适用范围

  池州海螺制造一分厂

  三、职责履行

  各级人员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发现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制止并提出考核意见,发现不安全隐患、不卫生情况及时汇报,拿出解决处理方案;杜绝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隐患整治不彻底或出现反复。

  四、考核基准

  1、安全基础管理

  ①分厂定于每周四上午8:30分组织安全环保综合检查,工段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参加(计划检修例外),特殊原因必须经分厂主要领导同意,无故不参加者考核工段长40分/次,迟到者30分/次,参加检查中未认真履行职责20分/次;请假每次30分/次。

  ②各工段每季度均要自行组织对所属员工进行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四不伤害”防护卡等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验证考试,考试试卷留存。各工段对公司及其他部门下发的各类安全材料组织各班组学习,查摆自身安全管理上的不足加以改进,借鉴好的安全管理经验,提升个人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技能。缺少一期或学习材料未组织班组研讨的,考核工段安全第一责任人40分/次。

  ③工段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时间,工艺运行班组8天/期,长白班及维修班组7天/期内开展,夜班不允许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分厂检查到班组安全活动开展超期,按20分/天考核班组长,分管班组技术员或工段长连带考核10分/天;中控操作员必须参加当班班组安全活动,如代换班或请假休息,必须在正常上班后,工段分管班组或当班组长通知补学。

  ④各类安全文件传阅会签及分厂要求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学习讨论的,在下发之日四天内未签名或未组织学习者,考核班组长20分/次,分管班组技术员或工段长连带考核10分/次。

  ⑤各工段要对所属员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四不伤害”防护卡等内容掌握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熟悉的纳入当月考核,确保员工做到“三会”。工段每周抽查不少于4人,建立专项记录簿,被抽查员工本人要进行签名确认;如分厂或公司检查发现未按照通知要求执行,考核工段第一责任人当月考核分20分/次。

  ⑥工段每月对安全基础管理开展情况,不少于两期自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落实好整改,并按照基础管理检查标准纳入相关责任人月度考核。

  ⑦工段开展班组安全会必须通知相关专业主管参会发言签名,主管每月参加分管工段班组安全会不少于两期,每少一期考核相关专业主管月度考核分20分;同时工段开展班组安全会要通知分厂分管领导参会,分厂领导每月不少于一期参加班组安全会并发言,未做到或未通知,考核分厂分管领导或工段长月度考核分20分/次。

  ⑧工段每天的早晚交接班会,工段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并签名,结合当班作业任务,布置好安全防范措施,所有参会人员对各类记录本必须规范签名,未做到考核相关责任人月度考核分20分。

  ⑨工段安全例会必须在次月1号前召开,通知分厂分管领导参加(分管领导不在,可请其他厂长参加),并形成纪要下发班组并上交一份至分厂;工段长安全管理写实卡必须如实填写,在次月1日前上交分厂,发现写实做假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考核工段长当月考核分20分/次。

  2、员工行为管理

  ①各级管理人员关注好员工的思想动态及当班作业精神状况,不定时深入现场检查员工的作业行为及精神状态;加大高偏远区域岗位的走动,重在提醒指导作业;如发生事故经调查工段管理人员未按照分厂要求到现场检查及危险作业监控,除事故责任通报考核后,再按本制度追加考核60分。

  ②加大习惯性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查处的“三违”行为实行连带责任考核,工段每月对员工当班劳动纪律情况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期自查,发现违反劳动纪律,严格按照公司考核标准执行,工段每月每少一期考核工段长月度考核分20分/期。

  ③工段每天安排迟到早退情况的检查,早上上班必须在7:55分到达值班室,每迟到或提前早退一分钟考核当月考核分20分,特殊情况例外(公司班车晚点及雨雪恶劣天气)。

  ④员工现场着装必须正确穿戴公司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各级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规范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如发现劳动保护用品未按照规定正确穿戴,严格按照公司“三违”考核基准执行。

  ⑤工段每月不定期检查内部员工当班劳动纪律情况,每月必须有一期夜间劳动纪律自查,发现违纪行为,严格按照公司考核标准执行,做不到或无夜间自查及分厂值班检查到工段员工违纪现象,考核工段主要负责人连带责任40分/次,当班值班长40分/次;

  ⑥由分厂安全管理人员安排值班长组织值班技术员利用夜班时间,每人每月查处两起劳动纪律、工作质量情况检查,下发通报;每少一期考核相关值班长当月考核分40分。

  3、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管理

  ①分厂及公司各类安全检查通报整改项,必须按照排定的时间内完成,届时验证一项未完成、整改不彻底或借故延迟整改的按20分/项进行考核,再次验证时未完成加倍考核。

  ②工段每月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自下而上进行梳理,不少于两期自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落实好整改,分厂对各工段的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抽查验证,发现弄虚作假或验证未完成在通报验证栏填写已完成的,考核工段检查验证人20分/次。

  ③安全隐患检查整改要彻底,出现反复现象考核整改及验证责任人当月考核分40分/项。

  ④重大安全隐患平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列入计划检修项目,现场要有醒目标识并在班组值班室将安全注意事项张贴上墙,让每位员工知晓如何防范,未做到考核工段长当月考核分40分。

  ⑤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及公司“三违”检查考核标准中内容要求,必须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工段管理人员必须进入现场做好技术指导和安全监护,未做到考核相关责任人月度考核分40分。

  4、安全事故管理

  ①各工段要严格事故信息通报制度,严禁事故隐瞒不报,各工段只要发生轻微伤及以上事故均要立即汇报分厂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由分厂将情况汇报上级部门并拿出处理意见。

  ②工段内部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工段主要负责人牵头(配合)进行分析,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责任追究,未做到考核工段主要负责人月度考核分80分。

  5、安全培训管理

  ①分厂做好新进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排定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课程,培训结束后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验证考试,不合格(初次60分、二次70分、三次80分)达不上定岗要求,继续留在分厂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做不到考核分厂安全员月度考核分40分。

  ②工段对新进人员成立安全教育专项培训计划表,培训内容上交一份至分厂,工段对新进人员安全知识掌握熟悉情况进行测试,不合格不予定岗;分厂将不定期检查新进员工安全知识培训情况,发现弄虚作假或培训流于形式,考核工段主要负责人月度考核分40分。

  ③工段要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每月必须(至少)有一期安全知识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考试,不及格要纳入个人月度考核,未做到考核工段主要负责人月度考核分20分。

  ④公司及分厂开展的各项安全知识培训或其他安全活动,工段管理人员及时通知传达下去,鼓励员工积极踊跃参加,未通知或未传达,考核工段相关责任人月度考核分20分。

  ⑤工段第一负责人及分厂安全管理员必须按照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培训档案,专项存档备查;如发现安全培训档案建立不全或未建立,考核工段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分厂安全员月度60分。

  6、特种作业安全管理

  ①机修、电气、煤磨工段对已从事特种作业但尚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人员,现场作业要重点做好管控;人员名单工段梳理上报分厂汇总报生产安全处,由生产处负责与安全培训机构联系,对申报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②吊车、叉车、装载机驾驶必须进行特种作业安全技术教育,经省、市特种作业培训中心严格考核合格发证后,才能持证上岗操作。

  ③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各种起重作业指挥手势,旗语及联系信号,熟练掌握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④电气维修必须进行特种作业安全技术教育,经省、市特种作业培训中心严格考核合格发证后,才能持证上岗操作。

  ⑤特种作业人员已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资格证后,不允许随意调动岗位,如确实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变动,提前打报告至分厂主要领导审核后报公司生产安全处,特种作业取证费用将从工段月度工资总额或个人月度工资中扣除。

  7、安全设施管理

  ①工段每月对现场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自查,检查通报每月28日前上交分厂,其中包括消防沙必须保证在80%以上,消防桶及消防锹配备齐全,损坏或丢失,实行责任追究;灭火器压力必须在绿线范围内,定期清理积灰,保持干净整洁;以上要求任意一项未做到,考核相关责任人月度考核分20分。

  ②因维修或其他原因作业需要,对割除的栏杆及平台孔洞,在作业结束的同时,恢复安全设施;计划检修时其他参检作业组因作业需要,破坏的安全设施,在检修结束时,相关业主工段做好督促,并做好提醒,如当时未完成整改恢复,做好记录现场并有醒目的标识,检修结束后,及时联系恢复,未做到考核相关工段长月度考核分40分。

  ③现场各区域安全警示牌,必须指定责任人定期做好保洁维护,发现蓄意破坏或长期不予管理,造成警示标志使用期限短或损坏的,考核相关责任人月度考核分20分/点。

  8、检修安全管理

  ①停窑计划检修,各参检工段及班组提前三天召开检修安全动员会,落实检修作业中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针对每6个检修项目,布置具体的安全注意事项,形成书面的检修安全协议书让每个参检作业人员签名承诺,未做到以上要求,考核工段长月度考核分40分。

  ②重大、危险区域及高空大件吊装检修作业,工段管理人员必须现场进行作业指导和安全监控,作业前必须严格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未做到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考核标准执行。

  ③日常预检预修,工段认真召集参检人员开好班前会,结合当天的工作任务布置和落实好安全防范工作,未做到考核相关项目负责人40分。

  ④生产过程中出现紧急突发事件,分厂值班领导及值班长进入现场,排查故障处理时存在人身伤害因素,确认消除安全隐患后,方能组织并现场指导作业,待维修人员撤离后,管理人员才能离去,未做到考核相关责任人月度考核分60分。

  五、激励基准

  ①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采用报分厂嘉奖后,按照本制度本条款,再给予额外嘉奖60分。

  ②现场作业各级人员相互做好监督提醒,发现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分厂安全管理人员,分厂将按照公司考核制度对违章违纪人员下发处理通报,并给与检举揭发人员同等分值奖励。

  ③积极参加公司、分厂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拿到名次的人员,分厂将按照本制度本条款另给予获得名次人员加月度考核分30分,参加活动人员加月度考核分20分。

  ④公司安全知识考试(新进人员除外)前三名,分厂将按照本制度本条款另给予加月度考核分50分、30分、20分。

  ⑤公司及分厂对违章违纪行为通报考核的,视其后期的三个月工作表现,给予适当返还考核分。

  ⑥工段全年无轻伤以上事故,除分厂按照协议书条款兑现奖励后,工段加当月考核分20分,工段长加月度考核分100分。

  六、附则

  1、本制度由池州海螺公司制造一分厂职能室研讨制定,请各工段遵照执行,前期分厂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自本制度下发即日起废除;

  2、本制度实施由制造一分厂起草并归口管理,解释权归一分厂;

  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执行。

  标准化管理制度 5

  1、指标管理

  1.1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一类以上障碍;

  1.2控制二类障碍和人员违章行为;

  1.3不发生火灾事故;

  1.4两票合格率100%;

  1.5设备五防闭锁装置投运率100%;

  1.6设备完好率达到100%、设备一类占有率达到95%;

  1.7断路器无油化率100%;

  1.8严重、危急缺陷消除率100%;

  1.9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投入率100%;

  1.10继电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100%;

  1.11 110kv或220kv母线电压合格率大于98%;

  1.12母线月度电能不平衡率330、220kv不大于±1%,110kv及以下不大于±2%;

  1.13无功装置、有载调压装置处于完善状态,可用率应为100%。

  2、安全管理要求

  2.1安全目标管理

  2.1.1集控站(监控中心)每年应根据公司和工区安全管理目标,结合所辖各变电站的实际情况和本年度设备检修、操作计划,有针对性地编制、上报本站的安全管理目标。

  2.1.2安全管理目标应结合所辖各变电站的设备、人员和工作实际,提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组织、技术措施。

  2.1.3按期对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小结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2安全活动管理

  2.2.1集控站(监控中心)安全活动每月应组织全站人员至少进行1次;根据倒班方式,每周进行一次本值人员参加的安全活动;遇特殊、重大安全活动,应尽可能组织全体成员集中学习。

  2.2.2安全活动应建立专用的“安全活动”记录簿,记录应真实、清晰、完整。对缺席人员应及时进行补课,并做好补课记录,由本人亲自签名在安全活动记录上。

  2.3反事故措施和安技劳保措施管理

  2.3.1集控站(监控中心)应根据上级反事故技术措施及安全劳动保障措施的具体要求,制订本站“两措”计划,并定期对本站设备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

  2.3.2集控站(监控中心)“两措”计划制订应包括:内容、落实时间、责任人等。

  2.3.3集控站(监控中心)所辖无人值班变电站进行大型作业,应提前制定本站相应的反事故措施,确保不发生各类事故。

  2.3.4集控站(监控中心)应配合主管部门按照反事故措施及安全劳动保障措施的要求,根据集控站(监控中心)实际情况进行实施。

  2.3.5做好反措执行单位施工过程中的配合和验收工作,对现场反措执行不利的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2.3.6集控站(监控中心)应配合主管部门定期对反事故措施及安全劳动保障措施的落实进行检查、整改。

  2.3.7定期对本站反事故措施及安全劳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备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2.4工作票、操作票管理

  2.4.1变电站已执行的“两票”应按月汇总装订并统一保存在集控站(监控中心),保存期为一年。

  2.4.2站长应对当月已执行的“两票”进行审核,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讲解。

  2.4.3第一种工作票应提前一日送达(或传真、局域网传送)集控站(监控中心),但传真的工作票不能许可。第二种工作票应事先通知集控站(监控中心),可在集控站(监控中心)人员到达变电站后履行许可手续。工作票不允许代签或电话签发。

  2.4.4集控站(监控中心)当值工作许可人接到工作票后,应根据工作任务和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实际运行情况,认真审核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并符合现场条件。特别重要和长时间的工作票,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制定详细的配合方案。

  2.4.5集控站(监控中心)当值值班长带好经审核合格的工作票到无人值班变电站现场核对并履行许可手续,许可完毕后及时汇报集控站(监控中心)做好记录,同时对现场工作进行安全监督。

  2.4.6工作票终结后,现场值班长应及时向集控站(监控中心)和相关调度汇报,做好记录。

  2.4.7无人值班变电站计划性停电检修工作,由调度部门在前一日通知集控站(监控中心)停电检修设备及时间,集控站(监控中心)接到通知后,由站长安排操作人员,准备好操作票,逐级审核合格后,次日按操作时间按时到达变电站,由现场值班长直接联系当值调度员进行操作。

  2.4.8无人值班变电站应将运行设备控制把手始终保持在“远控”位置,在事故、异常等特殊情况时,集控站(监控中心)人员可根据调度命令,在集控站(监控中心)进行开关的拉、合操作。

  2.4.9当值值班人员在无人值班变电站现场进行操作前,必须做好禁止集控站(监控中心)遥控操作该站设备的相关措施。

  2.4.10倒闸操作前,现场操作人员应认真核对现场的运行方式,并在五防闭锁机上进行模拟预演,确认无误后使用防误闭锁装置进行规范化操作。并联系集控站(监控中心)当值人员监视、核对设备状态及相关信息。

  2.4.11倒闸操作结束,运行人员在核对现场的运行方式正确后应及时向集控站(监控中心)汇报,双方应核对运行方式正确。

  2.5、闭锁管理

  2.5.1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加强变电站闭锁装置管理,指定班站闭锁管理(兼职)专责,严格执行万用钥匙使用制度。

  2.5.2集控站(监控中心)所有运行人员必须熟悉所辖变电站所有“五防”装置的工作原理、正确使用方法和管理办法,做到“四懂三会”(即懂防误装置的原理、性能、结构和操作程序;会操作、维护和管理)。新上岗的运行人员应进行使用防误装置的培训。

  2.5.3防误装置的主机不能和办公自动化合用,严禁与因特网互联,网络安全要求等同于电网二次系统实时控制系统。

  2.5.4集控站(监控中心)人员巡视设备时,也应对防误装置进行检查,运行人员要检查防误装置是否积水、积尘,检查防水、防潮、防雾措施是否完好,模拟屏或显示屏显示的设备位置是否与实际位置相符。

  2.5.5集控站(监控中心)防误装置解锁钥匙应存放在变电站专用钥匙盒内,并进行封存保管。若确需使用解锁钥匙,需经工区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并做好相应的登记批准手续后,方能使用。

  2.5.6对遥控设备应严格执行公司关于操作人和监护人分别输入口令的制度。

  2.5.7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加强值班运行人员五防闭锁系统的培训学习,并绘制建立各变电站五防闭锁解锁流程图。

  2.5.8五防闭锁装置缺陷应纳入设备管理,对缺陷应及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维护和消除。新设备投运前,必须先经五防闭锁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五防闭锁装置不完善,严禁新设备投运。

  2.6、防汛、防风、防寒、防高温工作管理

  2.6.1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对所辖的变电站根据本地区的气候特点和设备实际,制订相应的设备防高温、防寒和防风措施。

  2.6.2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制定防汛预案,在集控站(监控中心)和无人值班变电站内应根据下表配备防汛设备和防汛物资,防汛设备在每年讯前要进行全面的检查、试验,潜水泵的消防带应接好,电源盘的插头等应处于完好状态。防汛物资要定点存放,并有台帐。

  2.6.3定期检查开关、瓦斯继电器等设备的防雨罩应完好,端子箱、机构箱、动力箱等室外设备箱门应关闭且密封良好。

  2.6.4雨季来临前对可能积水的地下室、电缆沟、电缆隧道及场区的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疏通,做好防进水和排水措施。

  2.6.4.1下雨时对房屋渗漏、下水管排水情况进行检查、疏通。

  2.6.4.2雨后检查地下室、电缆沟、电缆隧道等积水情况,并及时排水,设备室潮气过大时做好通风。

  2.6.5变电站应根据本地气候条件制定出切实可行防风管理措施,刮大风时,应重点检查设备引流线、阻波器、瓦斯继电器的防雨罩等是否存在异常。

  2.6.6定期检查和清理变电站设备区、变电站围墙及周围的漂浮物等,防止被大风刮到变电站运行设备上造成故障。

  2.6.7冬季气温较低时,应重点检查开关机构内的加热器运行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机构箱要采取防寒保温措施。

  2.7、安全用具管理

  2.7.1集控站(监控中心)和各无人值班变电站应设置专用安全工具室,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配置、归放、试验、检查、维护和定置管理。

  2.7.2集控站(监控中心)和变电站应配备足够数量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各种安全工具应有适量的合格备品;集控站(监控中心)人员应会正确使用和保管各类安全工器具。

  2.7.3各种安全工器具应有明显的编号,绝缘杆、验电器等绝缘工器具必须有电压等级、试验日期的标志,应有防雨罩,有固定的存放处,存放在清洁干燥处,注意防潮、防结露。

  2.7.4集控站(监控中心)安全工具在交接班时和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发现损坏者应停止使用,并尽快补充。

  2.7.5各种安全工具均应按《安规》规定的周期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超期使用。

  2.7.6携带型地线必须符合《安规》要求,接地线的数量应能满足本站需要,截面满足装设系统短路容量的要求。导线应无断股、护套完好、接地线端部接触牢固、卡子应无损坏和松动,弹簧有效。存放地点和地线本体均有编号,存放要对号入座。

  2.7.7各种标示牌的规格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并做到种类齐全、存放有序,安全帽、安全带完好,数量能满足工作需要。

  2.7.8绝缘工器具应每月进行一次定期烘烤,每次烘烤时间不少于两小时,并建立烘烤记录(自动烘烤除外)。

  2.7.9装有自动烘烤装置的安全用具室,自动烘烤装置应纳入正常巡视范围,每次巡视时应对自动烘烤装置启动、复归的可靠性进行检查。

  2.7.10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对所辖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安全、操作工器具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2.7.11对损坏、丢失或缺少的安全用具,应由集控站(监控中心)及时汇报主管单位安全员修复和补充。

  2.7.12安全用具室及其设施应定期进行清扫和维护。

  2.8、消防管理

  2.8.1集控站(监控中心)应严格执行公司关于消防管理的各项制度,健全所辖变电站“三图两册两表”,三图:消防安全网络图、消防器材定置图、消防巡视路线图;两册:灭火器材配置充装登记册、灭火器清册;两表:防火墙定置表、消防报警装置地址编码表。

  2.8.2无人值班变电站消防器材的配置应符合《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规定,集控站(监控中心)应每季度检查所辖变电站的消防器材的放置、完好情况并清点数量,记入相关记录,每半年应对灭火器全面检查一次,重点检查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干粉是否结块等。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充装。

  2.8.3消除器材应定点放置,室内的应装箱放置在门口墙边等方便取用但不阻塞通行的地方;室外的应装箱存放在干燥、防阳光直晒的地方。箱子上应有“灭火器箱”标志,灭火器应逐个编号并同配置图对应。

  2.8.4无人值班变电站的电缆隧道、夹层、竖井、设备区、配电室、蓄电池室、保护室和库房应有消防设施,控制盘、保护盘、配电盘和端子箱、机构箱等电缆孔应用防火材料封堵。

  2.8.5变电站配电室或设备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放在设备区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放置在专门地点加强管理,并按规定要求使用,施工后立即运走。

  2.8.6变电站内易燃易爆区域禁止动火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到主管部门办理动火手续,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2.8.7有消防报警装置的变电站,每月应对装置的报警功能检查一次,每季应对装置的报警功能全面检查一次,全面检查时全部探头应逐个进行,并要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8.8防火墙两侧1-1.5米内及电缆夹层、竖井内的电缆应涂刷防火涂料,阻燃电缆可不涂刷。

  2.8.9户外电缆沟内每隔60米应设防火隔墙;在电缆沟内进入配电室、电缆竖井的入口处应设防火隔墙。防火隔墙应有标志。

  2.8.10运行人员应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活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演习,并做好记录。

  2.8.11变电站应结合本站实际制定完善的消防预案,预案内应有本站主变灭火装置、烟雾报警装置和消防器材的使用说明。

  2.8.12运行人员应熟知火警电话、报警方法、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2.9、防盗管理

  2.9.1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大门、控制室、配电室、安全用具室等生产场所门窗正常应关闭、上锁,工作结束后应进行检查,确认门窗已关闭。

  2.9.2装有防盗报警系统的应对报警装置各探头每季度进行检查、试验一次,以确保报警装置完好,存在故障的要及时上报处理。

  2.9.3工作人员、外来人员进入无人值班变电站进行工作、参观、学习等活动应事先与集控站(监控中心)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出示有关证件,经集控站(监控中心)人员核实后陪同进入,并在变电站出入登记中作好出入登记记录。

  2.9.4新建变电站应按照无人值班变电站的标准设计,底层一般少设门窗,并加装防盗设施。

  2.9.5防盗系统的报警信号应送至集控站(监控中心),防盗系统应经常处于开启和监视状态。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有可疑人员擅闯变电站,应立即报警和通知值班保卫部门。

  2.9.6集控站(监控中心)运行人员在巡视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时,应兼顾安全保卫设施的巡视。

  2.9.7无人值班变电站的留守人员应定期对变电站大门、围墙、重要设备周围及其它要害部位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集控站(监控中心)值班人员。

  2.9.8无人值班变电站围墙不得随便拆除,因工作需要确需拆除的,必须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征得同意,制定出有效的防盗措施后方可拆改。

  2.10、防小动物管理

  2.10.1集控站(监控中心)、无人值班变电站生产场所应有防小动物措施,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2.10.2各设备室的门窗应完好严密,出入时随手将门关好。

  2.10.3设备室通往室外的电缆沟、道应严密封堵,因施工拆动后及时堵好。现场施工每日结束后,及时检查封堵电缆穿孔。

  2.10.4各设备室不得存放粮食及其它食品,应放有鼠药和捕(驱)鼠器。鼠药应摆放整齐。鼠药盒和捕(驱)鼠器械应编号,放置地点也应标注。变电站应有防小动物措施定置图,鼠药盒、捕(驱)鼠器械及其放置地点的编号、定置图的编号三者一致。每月进行防小动物设施检查并做好记录。

  2.10.5配电室、蓄电池室、主控室的通风孔,应装有百叶窗或铁丝网罩。每半年应对通风孔的百叶窗和网罩检查一次,损坏的应及时修复,修复不了的应及时更换。

  2.10.6户外设备区有小动物洞穴时,应及时投入鼠药后进行填埋。

  2.10.7变电站内严禁饲养家禽、家畜。

  2.10.8变电站设备区内禁止种植粮、油、葵、豆等植物。

  2.10.9各开关柜、电气间隔、端子箱和机构箱应采取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高压配电室、低压配电室、电缆夹层室、竖井、蓄电池室、主控室、保护室、主变门应有防鼠挡板,防鼠挡板高度为40厘米,上部10厘米应有防绊跤警示标志。开放式开关柜的高压配电室、低压配电室、户外站用变的二次出线、场区动力分线箱等相间距离较近的部位,应采取热缩绝缘措施。

  2.11、无人值班变电站特殊状态管理规范

  2.11.1当发生事故、重大异常、防汛抗台、火灾、水灾、地震、人为破坏、灾害性天气、重要保电任务、综合自动化设备通信中断等情况都视为特殊状态。

  2.11.2无人值班变电站发生特殊状态时,集控站(监控中心)当值值班长是特殊状态处理的现场指挥者,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并组织人员实施。

  2.11.3集控站(监控中心)应立即派运行人员到无人值班变电站现场,对站内设备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集控站(监控中心)值班长、调度等相关部门汇报。

  2.11.4特殊状态处理过程中,在无人值班变电站的集控站(监控中心)人员可直接与调度部门联系处理。

  2.11.5在特殊状态处理告一段落后,相关运行人员应及时向集控站(监控中心)汇报处理过程。

  2.11.6特殊状态处理结束后,运行人员应在现场作好相关记录,集控站(监控中心)的运行人员亦应在集控站(监控中心)作好相关记录。

  2.11.7在无人值班变电站发生特殊状态期间,应改为有(少)人值守变电站。

  2.11.8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对无人值班变电站可能发生的特殊状态定期进行防范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整改。

  2.11.9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对无人值班变电站可能发生的特殊状态制定事故预案、应急方案并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集控站(监控中心)根据电网(或站内)接线、设备实际情况,组织站内运行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

  2.12、安全设施及交通标志的规范化管理:

  2.12.1变电站内设备及设施标志应符合《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中有关规定的要求。

  2.12.2变压器和设备架构的爬梯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爬梯门应分别编号。

  2.12.3蓄电池、电缆夹层室等易燃易爆物品室的门上应有“禁止烟火”标志。

  2.12.4变电站透明玻璃门上应贴有防撞警示条,警示条应规范、统一、美观。

  2.12.5停电工作使用的临时遮拦、围网、布幔和悬挂的各种标示牌应符合现场情况和《安规》的要求

  2.12.6变电站内道路的交通标志应符合有关交通法规的`要求。

  2.12.7变电站户外设备区应根据检修工作需要安全措施的具体情况,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围拦插杆基座,基座数量应满足各种检修工作所需安全措施的要求。

  2.12.8 35kv及以上的刀闸在操作区应有操作人和监护人的操作站位标志。操作站位标志的设置,应使操作人和监护人在操作时处于安全位置,防止刀闸瓷柱断裂造成人身伤害。操作人和监护人站位区应用红、绿色塑胶贴膜或红、绿色地砖铺设,大小为边长600mm的正方形。

  2.12.9在变电站上空有引流线的通道入口处,应有限高标志。限高标志应符合《安规》表2-2的要求。通道旁还应设限高标尺。

  2.12.10在变电站大门口应有限速5公里的标志。

  2.12.11在进入设备区的门口应有“必须戴安全帽”的指令标志。

  2.12.12变电站马路两侧的道牙,应用反光漆涂成黑黄相间色,具体规格尺寸应根据道牙实际确定。

  2.12.13变电站内通行的道路上、运行人员巡视的通道上,如果地面上有高差300mm及以上的管线或其它障碍物,则在其上设“防止绊跤线”标志。

  2.12.14在楼梯的第一和最后一个台阶上,以及人行高差在300mm及以上的台阶边缘上(如电缆沟盖板),应设“防止踏空线”标志。

  2.12.15在配电柜、保护屏、控制屏、直流屏前0.6m处,应设“安全警戒线”标志。

  2.12.16在变电站地下设施的入口盖板上、灭火器箱前、配电室门口应设“禁止阻塞线”标志。

  2.12.17电缆沟防火墙上部电缆盖板上应有防火墙标志。

  2.12.18设备区应有与巡视路线图相符的巡视路线标志。

  3、技术管理要求

  3.1巡回检查制度

  3.1.1集控站(监控中心)应编制所辖变电站标准化巡视作业卡,并严格执行。

  3.1.2值班人员应按规定认真巡视检查设备,提高巡视质量,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及时汇报调度和上级,杜绝事故发生。

  3.1.3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地按巡视周期、巡视路线、项目对设备逐台逐件认真进行巡视。设备异常状态要做到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做好有关记录并向上级汇报。

  3.1.4凡是运行、热备用、冷备用或停用的设备,不论是否带有电压,都应同运行设备一样进行定期巡视和维护。

  3.1.5正常或特殊性巡视周期,应按本规程规定及上级有关特殊要求执行。如保电期、节假日。

  3.1.6值班人员进行巡视后,应将巡视范围,异常情况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发现的设备缺陷记录在缺陷记录中。

  3.1.7变电站的设备巡视检查,一般分为正常巡视(含交接班巡视)、全面巡视、熄灯巡视和特殊巡视。

  a.正常巡视

  1)集控站(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至少每周持卡对所管辖变电站设备巡视一次,每月对所辖变电站至少进行一次熄灯巡视。

  2)集控站(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当班期间,某个变电站有工作时(工作许可、操作)工作结束后,必须对该站设备巡视一次。

  3)运行人员对无人值班变电站进行巡视,应首先对综自系统发出的历史事件信息进行检查浏览,并结合发出的历史信息,对全站设备进行巡视检查,核对并复归打出的保护的信号,对直流、所用系统及土建防汛设施做重点巡视。

  4)变电站巡视按照《标准化巡视卡》所规定巡视内容进行,巡视过程中及巡视完毕后,必须及时做好有关记录。

  b.特殊巡视检查的内容,按各公司《变电运行规程》规定执行。遇有以下情况,应进行特殊巡视:

  1)大风前后的巡视。

  2)雷雨后的巡视。

  3)冰雪、冰雹、雾天的巡视。

  4)设备变动后的巡视。

  5)设备新投入运行后的巡视。

  6)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运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后的巡视。

  c.异常情况下的巡视。主要是指:过负荷或负荷剧增、超温、设备发热、系统冲击、跳闸、有接地故障情况等,应加强巡视。必要时,应派专人监视。

  3.1.8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法定节假日、上级通知有重要供电任务时,应加强巡视。

  3.2、记录管理

  3.2.1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具备各类完整的记录,格式按省公司规定执行。各种纸质记录至少保存一年,重要记录(设备验收记录、继电保护调试记录、事故异常记录等)应长期保存,pmis中所填记录应及时备份。

  3.2.2所有运行生产记录均应录入生产管理系统(pmis)。

  3.2.3使用微机运行管理系统(pmis)的集控站(监控中心),数据库中记录应定期检查并备份。

  3.3、技术资料管理

  3.3.1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建立专用资料室,由资料员(兼职资料员)负责对资料的建立、存放、保管。

  3.3.2集控站(监控中心)对所辖变电站的技术资料统一保存在集控站(监控中心)资料室。变电站不再单独存放资料。

  3.3.3集控站(监控中心)技术资料的建立应以站为单位,分柜保管。并对规程制度等公用资料进行统一保管。

  3.3.4集控站(监控中心)所有资料均应有目录和清册,并进行统一编号,所有资料的存放要做到齐全正确、存放整齐,查阅方便。

  3.3.5资料员负责各类资料的整理、健全,负责及时对新增加和变更设备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3.3.6各种规程制度、技术资料及专业书籍均应建立借阅登记簿,对借阅的各种资料和书籍应及时登记,并要求借阅人签名,归还后及时注销,资料员应定期对资料的借阅与归还情况进行检查清点。

  3.3.7图纸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允许个人私自挪用,避免破损、丢失、脏污。

  3.3.8技术资料应分类分项建立安装、调试及技术资料,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如数移交图纸资料。新建、扩建、改建过程中要及时收集设备相关资料,并进行归档。

  3.3.9由于设备变动或接线修改引起图纸不符合实际,应和有关单位联系进行修改或重新绘制。

  3.3.10非变电站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资料室进行查看资料,不得将资料借给非本单位人员,特殊情况应有集控站(监控中心)站长批准并打有借条并限期归还,借条存放于原有图纸盒内。

  3.3.11资料室内应保持整洁,废纸应及时清理,严禁吸烟,不准存放易燃物品,不准使用明火照明和电炉取暖。

  3.3.12进入资料室人员在工作完后离开时应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切断室内电源,关闭门窗。

  3.4、图纸资料管理:

  3.4.1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图纸应由集控站(监控中心)资料员统一管理,并按图纸编号存放在集控站(监控中心)所辖相应变电站资料柜内。

  3.4.2资料员应建立所管辖无人变电站图纸、资料清册,每年对图纸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图纸齐全完整。

  3.4.3无人值班变电站应具备的图纸,图纸应实现电子化,方便浏览、查阅。

  3.4.3.1一次主接线图

  3.4.3.2站用系统图

  3.4.3.3直流系统图

  3.4.3.4正常和事故照明接线图

  3.4.3.5继电保护、远动及自动装置原理和展开图

  3.4.3.6全站平、断面图

  3.4.3.7 gis组合电气气隔图。

  3.4.3.8直埋电力电缆走向图。

  3.4.3.9接地装置布置以及直击雷保护范围图。

  3.4.3.10地下隐蔽工程竣工图。

  3.4.3.11开关、刀闸操作控制回路图。

  3.5、设备基础资料管理

  3.5.1各变电站应具备以下设备资料

  3.5.1.1一、二次设备使用说明书

  3.5.1.2出厂试验报告

  3.5.1.3设备合格证

  3.5.1.4安装交接有关资料

  3.5.1.5设备型式规范

  3.5.1.6一、二次设备安装调试报告(包括向量图)

  3.6、设备履历管理

  3.6.1设备履历应按下列单元分类建立:

  3.6.1.1主变压器单元:包括主变压器、调压装置、断路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避雷器、电压互感器等。

  3.6.1.2站用变压器单元:包括断路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电缆、站用变压器、接地变压器、消弧线圈、接地电阻等。

  3.6.1.3无功补偿装置单元:包括调相机、并联电抗器组、并联电容器组等。

  3.6.1.4出线单元:包括断路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阻波器、耦合电容器(pt)、线路避雷器、电力电缆等。

  3.6.1.5旁路单元。

  3.6.1.6母联单元

  3.6.1.7母线单元:包括电压互感器、避雷器、支柱绝缘子、母线等。

  3.6.1.8直流单元:包括充电机、蓄电池、直流屏。

  3.6.1.9防误闭锁装置单元。

  3.6.1.10防雷接地单元:包括所有避雷针和接地装置。

  3.6.1.11土建单元:包括除设备构架外的全站土建房屋、场地、电缆沟道(包括全站照明、防盗报警、消防报警装置等)。

  3.6.1.12公用单元:继电保护随相应的一次设备为同一单元。全站其余的公用继电保护、自动、控制、信号装置为公用单元。

  3.6.1.13微机监控系统为一个单元(包括后台监控机、变送装置)。

  3.6.2设备履历应建立如下资料:

  3.6.2.1本单元一次系统单线图、设备双重编号;

  3.6.2.2本单元一、二次设备、铭牌图片

  3.6.2.3设备参数、设备投运、变更记录;

  3.6.2.4设备修试情况统计表;

  3.6.2.5开关跳闸记录表(设备跳闸时间、原因);

  3.6.2.6严重及危急缺陷记录表(严重、微机缺陷消除情况);

  3.6.2.7事故及重大异常运行记录表(主要说明设备异常运行的时间、状态);

  3.6.2.8设备大修(技改)记录表(主要说明大修、技改的时间及大修情况);

  3.7、试验报告的管理

  3.7.1资料室保存近5年来的各类试验报告,5年以前的试验报告按站统一封存在规定地点,封存时应建立详细目录。

  3.7.2试验报告应保存完整,试验工作结束后应在两周内返回试验报告。

  3.7.3试验报告应按站分类(包括大修、预试、油化、色谱、微水、盐密测试报告及保护调试、二次设备向量报告)保存在相应变电站的资料柜内,按分类填写详细目录,目录内应注明试验日期。

  3.7.4设备更换后,应做好新、旧设备的调试、试验、安装报告的替换工作。

  3.7.5对等其它类别的试验报告可另建单元存放。

  3.8、培训管理

  3.8.1根据本单位实际可安排安全规程、调度规程、运行规程、现场运行规程的学习。每季末进行一次考试,总结学习效果。

  3.8.2集控站(监控中心)每月组织进行一次全站人员参加的反事故演习活动。

  3.8.3集控站(监控中心)每月每班进行一次事故预想,根据所辖变电站的设备运行方式、设备运行状况、气候特点、预防季节性特点等薄弱环节,做出有针对性地事故假想予以安排、实施,

  3.8.4集控站(监控中心)组织进行每月一次技术讲课和每人每月一题技术问答。

  3.8.5集控站(监控中心)进行每人每月一题的现场考问。现场考问可按班进行考问,由班长命题班员答题的办法开展,班长由站长、技术员命题考问,以达到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

  3.8.6集控站(监控中心)在岗位培训中,应将两票的培训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对两票必须熟知。

  3.8.7集控站(监控中心)人员每人必须自己动手绘制所辖变电站的相关图纸,建立自己的绘图本。绘图本中至少有以下图:一次设备接线图、断路器控制信号回路、直流系统、站用系统、交流系统控制、合闸网络、线路控制信号、线路保护、主变控制信号、主变保护等接线图。

  3.8.8集控站(监控中心)每年根据公司、工区培训计划制定出站上详细的培训实施计划,必要时根据设备、运行方式的变化进行更新修订和添加新的培训内容。

  3.8.9站长或者主管培训的副站长,对当月的计划培训进行监督完成,每月初对上月的各种培训完成情况做全面的检查,纠正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并在相关记录上签字确认。

  3.8.10针对运行人员业务技术薄弱环节,结合设备改造,培训中增加新设备、新技术的内容。

  3.9、培训资料管理

  3.9.1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建立所有人员的技术培训档案,将各种培训资料存入个人培训档案。

  3.9.2集控站(监控中心)培训资料由资料员负责建档保管,存于资料室内。

  3.9.3各种相关培训资料的补充、制定,应根据公司、工区、集控站(监控中心)培训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4、设备管理要求

  4.1定期试验轮换制度

  4.1.1本制度适用于集控站(监控中心)和所辖变电站内所有一、二次设备,同时包括通风、消防等附属设备。

  4.1.1.1集控站(监控中心)内设备除应按有关规程由专业人员根据周期进行试验外,运行人员还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对有关设备进行定期的测试和试验,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1.1.2对于处在备用状态的设备,各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定期投入备用设备,进行轮换运行,保证备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4.1.1.3各单位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将有关内容列入集控站(监控中心)的年月固定工作中,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4.1.2设备定期试验制度

  4.1.2.1集控站(监控中心)应每日对监控系统的各种信息切换检查。

  4.1.2.2无人值班变电站蓄电池每月普测一次单体蓄电池的电压,测量值保存小数点后两位。

  4.1.2.3集控站(监控中心)所辖各站事故照明系统每月试验检查一次。

  4.1.2.4电气设备的驱潮电热装置应在每年4月份检查一次,可用钳型电流表测量回路电流的方法进行验证。

  4.1.2.5装有微机防误闭锁装置的变电站,运行人员每半年应对防误闭锁装置的闭锁关系、编码等正确性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对。

  4.1.2.6对于变电站内长期不调压或有一部分分接头位置长期不用的有载分接开关,在一年内有停电机会时,应在最高和最低分接间操作几个循环,试验后将分头调整到原运行位置。

  4.1.2.7对于变电站内不经常运行的通风装置,运行人员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投入运行试验。

  4.1.2.8直流充电模块正常应退出一只备用,每季度轮换投运。

  4.1.2.9变电站内的备用站用变(一次不带电)每年应进行一次启动试验,并试验站用备投装置是否切换正确。试验操作方法列入现场运行规程;长期不运行的站用变每年应带电运行一段时间。

  4.1.2.10变电站内的漏电保安器每半年应进行一次试验。

  4.1.3设备定期轮换制度

  4.1.3.1备用变压器与运行变压器应半年轮换运行一次。

  4.1.3.2一条母线上有多组无功补偿装置时,各组无功补偿装置的投切次数应尽量趋于平衡,以满足无功补偿装置轮换运行要求。

  4.1.3.3因系统原因长期不投入运行的无功补偿装置,每季度应在保证电压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一定时间,对设备状况进行试验。电容器应在负荷高峰时间段进行;电抗器应在负荷低谷时间段进行。

  4.1.3.4对gis设备操作机构集中供气站的工作和设备气泵,应每季轮换运行一次,将具体轮换方法写入集控站(监控中心)现场运行规程。

  4.2、缺陷管理

  4.2.1所有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均应由运行人员作好记录,运行人员应认真分析,准确定性,按缺陷管理流程执行。

  4.2.2检修人员处理缺陷后,应及时向运行人员交底,运行人员验收合格后,应做好记录,注明缺陷已消除。集控站(监控中心)每月应统计、上报发现缺陷和缺陷处理情况。

  4.2.3遇有停电检修、预试等工作时,集控站(监控中心)应事先统计停电间隔缺陷内容,交检修单位进行处理,消除后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及时将pmis系统内缺陷消除。

  4.2.4发现严重、危急缺陷,集控站(监控中心)站长应严格执行“及时汇报制度”立即上报(站长不在,由值班长直接汇报),督促尽快处理,必要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造成事故。

  4.2.5发现一般缺陷应及时登记在pmis系统中,按缺陷管理流程执行。

  4.2.6各类缺陷除应做好交接班记录、值班记录外,还必须录入生产管理系统(pmis)程序,建立图形化缺陷档案。

  4.2.7对缺陷的处理情况进行及时检查跟踪,缺陷消除时间应严格掌握,危急缺陷消除时间自发现不应超过24小时;严重缺陷消除时间自发现不应超过1周,最迟不超过一个月;一般缺陷消除时间自发现不应超过1年。年内严重、危急缺陷消除率100%,一般缺陷消除率80%。集控站(监控中心)应督促检修单位及时消除缺陷,提高所辖变电站缺陷消除率。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具备条件消除的缺陷,注明原因,由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安排处理。

  4.2.8设备缺陷未消除前,运行人员应加强检查,监视设备缺陷的发展趋势。

  4.2.9消缺工作应列入各单位生产计划中。对危急、严重或有普遍性的缺陷要及时研究对策,制定措施,尽快消除。

  4.2.10年末总结分析全年的缺陷管理情况,并提出下一年度的缺陷处理计划。

  4.3、设备定级、评价管理

  4.3.1设备定级工作是掌握和分析设备技术状况,加强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一项有效措施,是编制大修、改进工程的依据,各单位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设备定级及评定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4.3.2设备定级工作每年进行二次,各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在每年6月、12月进行所辖变电站设备定级工作。

  4.3.3变电设备以台为单位每年对主要设备进行定级,定级单位:主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回路、母线、消弧线圈、电力电容器、中央信号和自动装置、监控系统、站用系统、全站直流系统、直击雷保护和接地装置、通讯电源、土建设施、防误闭锁装置。

  4.3.4设备定级分为一、二、三类,一、二类设备为完好设备,要求各变电站设备完好率在100%,一类率在80%以上。新装和大修后的设备应满足一类设备的要求,经运行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4.3.5设备定级后,设备主管单位应针对三类设备问题,立即拟定升级的措施计划,并积极落实。对二类设备的问题也应安排计划,有步骤地使其升级。

  4.4、变电站设备标志管理

  4.4.1运行设备必须具有标志牌,主设备及间隔还应有设备双重名称(名称和编号)。

  4.4.2变电站设备标志应做统一规定,以便统一管理,其具体式样要求可参照《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标识规范》进行。

  标准化管理制度 6

  为做好我厂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建立完善我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进企业安全管理,实现我厂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对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自评

  二、自评依据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三、机构组织

  我厂成立以厂长为组长,副厂长为副组长和安全科及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组。

  四、自评组职责

  1、负责编制实施我厂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计划。

  2、编制自评检查表,按预定计划开展自评工作。

  3、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整改和完善措施。

  4、负责对自评报告结果监督落实跟踪改进。

  五、自评内容

  1、自评每年进行一次。

  2、次年1月上旬,各部门将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自评,编制自评报告,报自评小组。

  3、次年1月下旬我厂自评小组根据各部门情况,在我厂范围内进行检查评价,编制我厂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报我厂厂长批准后实施。

  六、自评方式

  1、自评人员根据计划进行自评,通过面谈、提问、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测试等方式收集客观证据,并记录自评结果。

  2、自评依据《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进行,要求认真作好记录。

  3、自评后,自评组审阅所有自评结果,以书面形式开列不符合项,通知被审核部门,以使不符合项得到确认,并有针对性展开不符合项的.治理。

  七、改进与完善

  对需整改的问题,由评价小组下发不符合项整改通知单到责任部门,限期治理,评价小组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八、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应由自评组长编写,对自评、考核情况进行总结。

  九、自评计划、自评检查、自评报告、不符合项报告等资料由安全科归档。

  标准化管理制度 7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明确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培训形式、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2、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3、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并组织实施。

  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的集中消防培训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其中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新上岗员工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培训的组织开展情况应做好记录。

  5、通过广播、图画、消防刊物、楼宇视频、单位局域网等多种载体宣传消防知识;重要防火期和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6、消防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报告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等。

  7、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和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

  1、明确防火巡查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检查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看护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2、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检查过程中应及时纠正消防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消除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3、单位应当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等单位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4、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5、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单位应每月一次。

  6、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消防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2、确定安全疏散部位、设施的登记、检测和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2)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3)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的启闭状态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标准化管理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的标准化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国石化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受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委托,完成归口管理的石油和石油化工专业领域内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任务;根据中国石化生产建设、经营管理、新产品开发、市场销售和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组织制定和修订中国石化企业标准;贯彻实施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第三条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开展标准化研究,逐步建立与国际上主要石化企业标准技术水平相当的中国石化企业标准体系。

  第四条标准化工作是中国石化科学管理的基础,是科学技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中国石化的发展规划和计划。

  第二章机构职责

  第五条中国石化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归口管理标准化工作。第六条科技开发部是中国石化标准化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制定中国石化标准化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建立并完善中国石化标准化体系。组织编制中国石化标准化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完善中国石化承担的石油、石化国家标准(含国家军用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与修订任务;组织制定和修订中国石化企业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管理协调中国石化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

  (五)指导下属单位的标准化工作,并对执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管理石油化工行业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技术归口单位的'标准化业务工作;参加石油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管理设在中国石化内的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标准化业务工作;

  (七)负责中国石化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

  (八)负责所管理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中国石化企业标准化经费的申请和分配,并检查监督资金的使用;

  (九)归口对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联系,归口管理有关的国际标准化工作,组织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活动和业务交流,组织标准化研究和学术交流;

  (十)组织中国石化标准化技术成果评选和标准化工作的表彰奖励。

  第七条中国石化主管生产、销售、工程和安全等部门标准化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下属单位的标准化工作,协调解决标准实施中的问题;

  (二)配合标准化主管部门搞好本部门的标准化工作;

  (三)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石油化工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管理和制定、修订工作。

  第八条分(子)公司标准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公司的标准化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本制度和有关规定,制定本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修订企业标准并申报备案;

  (三)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中国石化企业标准;

  (四)监督检查本企业执行标准的情况,解决标准实施中的问题;

  (五)参与工程作业、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中的标准化工作,提出标准化要求、做好标准化审查;

  (六)负责本企业标准化知识普及教育和业务培训;开展标准化效果的评价,总结标准化工作经验;

  (七)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制度,建立标准档案,搜集国内外标准化信息资料;

  (八)承担上级标准化主管部门下达的标准化工作任务。

  第九条中国石化各专业标准化机构的组成及职责是:

  (一)石油化工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是负责本专业范围内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由中国石化推荐,经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其职责按《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章程》执行。

  (二)石油工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负责本专业范围内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由石油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核聘任的科技人员组成,其职责按《石油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执行。

  (三)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由中国石化根据标准化工作的需要指定有关单位担任,并报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标准化技术工作,其职责按《石油产品标准化专业技术归口单位工作细则》执行。

  (四)受科技开发部委托,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标准化室协助科技开发部完成有关标准化管理的具体工作。

  (五)受科技开发部委托,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和北京化工研究院协助科技开发部完成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

  第三章标准的制定与修订

  第十条石化标准分国家标准(含国家军用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协议标准。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石油化工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为了提高产品质量,企业可以制定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更先进的产品技术标准。

  根据特殊要求,供需双方可以对某一具体产品或服务签订协议标准。 中国石化企业标准分为两级:

  第一级,需要在中国石化统一的标准(以下简称一级企业标准),由科技开发部统一组织制定和管理。

  第二级,在分(子)公司范围内适用的标准(以下简称二级企业标准),由分(子)公司标准化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制定标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有利于保障人身安全、身体健康和保护环境;

  (三)有利于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技成果,促进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增加经济效益;

  (四)适应市场需要,符合使用要求,与相关标准协调配套,有利于产品的通用互换,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五)有利于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贸易,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第十二条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由科技开发部组织专业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完成,由中国石化上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编号和发布。具体要求按《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执行。

  标准化管理制度 9

  为了规范化公司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全员遵守安全管理规定,根据目前公司发展需要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公司十四条禁止规定。

  2、厂区内禁止吸烟,包括卫生间(除固定吸烟室)违者罚款200二次予以辞退

  3、安全通道严禁阻塞占用,违者罚款200-500元(第一责任者为车间主管)

  4、用电设备高压设备严禁无关人员靠近,维修人员要检修高低压用电设备及机台,手报声光系统,维修时要悬挂有人工作牌,有人监护,无关人员禁止操作高低压设备。

  5、任何个人或部门无紧急事故不得挪用和借用消防设施设备,包括灭火器和水带枪头。

  6、各部门车间内必须做到2-3米之内消防栓灭火器不能遮挡,直接责任人车间主管,有效监管,如果触犯罚款,第一次面壁思过,第二次进行罚款200-500元

  7、车间员工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下班穿反光服,骑车遵守交通规定佩戴头盔,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载人,违者罚款50-100元

  8、车间动用电气焊,角磨机,切割锯等易产生火花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并在有人监护,做好必要防护配好灭火器方可施工。

  9、员工上班时间禁止使用手机,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之事,第一次面壁思过,班组长车间主管附带责任,第二次各级处罚50元。

  10、非专业员工不得靠近或者进入有限空间,违者罚款200-500元。按程序经审批进入现场作业有人监护。

  11、货梯使用规定:遵守“人先入货后入”规定,如果因违反规定产生的损失照价索赔,直接的班组长车间主管宣贯不到位取消当月绩效考评,严重予以记大过降级。

  标准化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技术进步,稳定和改进产品质量,提高公司效益,根据《标准化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标准化管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标准内容、标准化实施等规定和办法。

  第三条公司标准化管理的任务是:在近期内建立起公司的技术标准体系,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公司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是企业标准体系的主体,是企业组织生产、技术和营销活动的技术基础。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标准化管理工作在技术总监的领导下,由标准化计量管理室(以下简称标准化管理室)归口管理。各有关部门设立兼职标准化员,其业务工作受标准化管理室领导,兼职标准化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标准化管理室职责:(详见标准化计量管理室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制定公司标准化管理制度及其实施细则,并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建公司标准化管理组织系统。

  (三)承担或指导企业标准文件的拟订和报批工作。

  (四)管理公司标准化技术文件。

  (五)协助培训部对专(兼)职标准化员进行培训。

  (六)承担标准化事宜的对外联络工作。

  第六条专(兼)职标准化员的职责是:

  (一)在标准化管理室指导下,协助所在部门领导做好本部门标准化管理工作。

  (二)在本部门内贯彻执行公司标准化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

  (三)承担或协助本部门负责的标准文件的拟订、报送初审工作。

  (四)监督本部门实施有关标准的情况,及时向本部门领导或标准化管理室汇报。

  (五)收集本部门对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建议和要求,负责提出本部门修改、增定标准文件的报告。

  (六)积极接受标准化培训,努力钻研业务工作。

  第七条公司标准化管理机构(岗位)图示:

  第三章技术标准内容

  第八条技术标准建立的途径与目标:收集国内外有关标准信息,采用或制定出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标准。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由有关部门分别拟订标准文本草案,最终由标准化管理室规范文本,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九条技术标准的构成:以与质量有关的技术标准为主体,同时包括安全、卫生、能源、环保、定额等技术标准。具体构成见下图:

  第十条产品标准:公司登记采用轻工业部技术标准"q/cyss001-香精香料"作为组织公司生产、检验及销售各种产品的依据。本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一条生产用原料标准:对每种原料都编出相应的原料验收标准,用于验收、使用与存贮。

  第十二条生产用半成品(料)标准:每种反应香基都编出半成品标准,用于验收、投料或转序。

  第十三条检

  测的通用方法(标准):对不同试样测定相同项目,尽量使用相同或相近的方法。

  第十四条生产工艺类标准:是规范生产工艺的文件,每种生产工艺都应制定标准指导生产过程。

  第十五条产品包装材料、产品包装质量标准:涉及每种包装材料、器具及使用要求、标识、包装质量要求系列文件,是确保产品外部质量形象的保证。

  第十六条

  公司要适时制定营销、售后服务、生产现场-环境以及安全技术、能源、定额等内部使用技术标准,以便安全文明生产,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企业信誉。

  第四章产品标准登记与审验

  第十七条凡符合涵盖范围内的产品已作了登记;凡属生产超出涵盖范围的产品,应增补企业产品标准并依法办理登记,在企业内外执行,是强制性标准。

  标准化管理制度 11

  一、凡新建、扩建工程项目,如有可燃、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配备可燃、毒性气体检测报警仪

  二、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配置、选型应严格执行《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 3063—1999)的规定。报警仪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类型;根据使用场所被检测的可燃性气体的类别、级别、组别,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等级、组别。

  2、当使用场所存在能使检测元件中毒的硫、卤素化合物等介质时,应选择抗毒性检测器。

  3、多点式指示报警器应具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的报警功能,并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的位号。

  三、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1、根据可燃、毒性气体的密度和主导风向,确定检测器的安装高度和位置。

  2、检测器宜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的场所

  3、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的安装安置,应考虑便于操作和监测的'原则。报警器应有其对应检测器所在位置的指示标牌或检测器的分布图。

  四、可燃、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检修管理

  1、检测器为隔爆型时,不得在超出规定的条件范围下使用;在仪表通电情况下,严禁拆卸检测器。

  2、每日巡回检查时,应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指示、报警系统是否工作正常;经常检查检测器是否显示正常,防止检测元件失效影响其工作性能,造成误报。

  3、报警器每年至少应进行“三校一检定”,即每3个月应校验一次,每年进行一次检定,填写《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记录》,校验工作可根据各单位的情况自己做,校验和检定人员须持证上岗,气体报警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五、可燃气体报警器每年应全面检修一次,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5—20xx)要求进行。

  六、气体报警器的停运、拆除应报安全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进行。

  标准化管理制度 12

  一、外出范围

  (一)到外地出差,且无法于当日返回单位的。

  (二)外出执行与工作有关的任务,且于当日能够返回单位的,主要包括:

  1、到所在单位以外的公司其他单位联系和办理业务。

  2、到所在单位在异地的分支机构办理业务。

  3、因工作原因需外出的其他事项。

  二、外出遵循原则

  (一)安全出行、快速高效的原则;

  (二)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原则;

  (三)事前审批、事后报告的原则。

  三、外出审批程序

  (一)员工到外地出差必须严格按照《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员工请销假管理暂行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按审批权限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未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私自外出人员,不按出差对待。同时在公司范围内出差的,要填写员工外出派遣审批单,派遣审批单中详细填写出差合理路线和时间,具体路线和时间根据乘坐交通工具确定,私自改变路线不按出差对待。

  (二)员工外出联系业务,办理材料、配件等工作必须填写员工外出派遣审批单,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外出。严格按照派遣审批单规定时间完成,严格执行既定线路,私自改变路线不按因公外出对待。

  四、员工工作时间相关规定

  (一)员工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上下班不准偏离路线,要遵循合理的时间和合理的路线的原则,否则发生伤害的不按工伤对待。

  (二)员工在单位上班期间,因工作需要,因公外出办事、开会等,必须向单位领导说明事由,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否则不按因公外出对待,期间发生伤害的不按工伤对待。

  (三)员工加班的,需由单位、部门专人做好加班记录,记录要写明加班事由、加班起止时间等。加班前到单位和加班后回家要遵循合理时间和路线的原则。工作时间外单位组织开会的要有签到表、会议开始及结束时间等记录。

  五、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员工外出期间安全教育,做好外出期间安全危害因素提前辨识,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搞好自身安全的主动性。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员工外出审批程序,明确员工因公外出期间所经路线。

  (三)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员工外出的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员工外出和加班台帐,对员工外出及加班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记录。

  (四)员工外出时单位领导或分管领导一定要严格把关,对车技不熟练,有酗酒习惯、纪律性不强的人员严禁外出。

  (五)员工要严格遵守外出期间有关规定,因公外出期间不准偏离路线,自觉做好安全工作,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按时返回单位。

  (六)员工在外出期间从事与所派工作无关的事宜所产生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七)员工外出期间要做到不酗酒、不违章,不违法乱纪,远离不安全行为,确保安全外行。

  (八)员工在上下班途中要加强安全自保意识,遵守交通规则,杜绝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标准化管理制度 13

  一、加强手术负责制

  1、三级医师负责制科主任应根据本科现已开展的手术,制定各级医师的手术权限并报医政科备案,所有医师必须在本人责任权限内开展手术。

  2、报告当遇到紧急手术超出当班医师的手术权限或技术水平时,在采取急救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医师,必要时向医政科汇报。

  3、教学手术管理在医院开展的各类手术中,实习生、进修医师只能在本院医师的指导下进行观摩学习或担任助手从事辅助工作,不得独立上台操作

  二、加强手术操作规范化、

  1、制定常规手术规范科主任负责制定本科范围内的常规手术操作规范,内容要详细、具体。

  2、围手术期检查

  (1)、术前全面检查:在术前应对患者进行全面的临床检查,各学科专业的手术如有必要的'项目检查不全者,手术室可拒绝安排手术。

  (2)、术中异常情况会诊:在术中如出现异常情况须向其他科室或医师会诊时,该科室或医师必须以会诊为当前第一选择,迅速及时应诊,不得拖延,更不得决绝。

  (3)、术后监护:危重患者术后先送入icu,经24—48h监护后再转入相应病区;一般患者术后回所在病区,但医护人员必须注意加强患者监护,如有问题,须尽可能保证随叫随到,以免贻误病情,造成不良后果。

  三、加强术前讨论

  1、常规手术专业组讨论对于常规开展的手术,须在本专业组内进行术前讨论,形成手术操作意见,并作记录。

  2、新手术方式、疑难患者全科讨论对于新开展的手术方式或患者属疑难患者时,须在全科范围进行充分的讨论,对手术方式选择,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术后可能发生的情况要有一个较为准确地预测,形成手术操作意见,并作记录。

  四、重大手术审批报告

  对于截肢等重大手术,负责医师须填写手术审批表并报医政科批准后,方可进行手术。

  五、加强围手术期患者沟通及签署同意书

  1、术前谈话及签字在手术前,负责医师应对患者及家属履行告知义务,应具体、详细地告诉患者及家属手术及麻醉的方式,术中和术后可能发生的危险及注意事项,在患者或家属同意的并签字后方可开展手术。

  2、术中谈话在手术进行中如出现病情变化或需要改变手术方式、麻醉方式时,出其下一级医师(第一助手)替代其完成手术。

  六、手术患者术后管理制度

  1、根据病情、病种进行监护、观察、治疗。落实“外科手术患者护理常规”及“外科常见疾病诊治常规”。

  2、麻醉医师术后应去病区看手术患者,并向责任护士交代有关注意事项,防止麻醉并发症的发生。

  3、各级医师认真查房,注意病情变化及术后并发症的发生,及时做好病程记录。发现问题逐级汇报,及时处理。

  4、预防术后感染,合理使用抗生素。

  5、及时查看病理结果,避免延误患者治疗。

  6、提高术前、术后、病理诊断符合率。

  标准化管理制度 14

  第一章 目标管理

  第1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2条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后落实到人,定期考核。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3条成立由装饰管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4条装饰管理部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第5条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6条各分包施工单位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如果有本单位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第7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8条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专项的安全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式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9条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三章 施工现场管理

  第10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第11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12条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复印证件报装饰管理部备案。

  第13条管理者不得随意指挥,操作者不得随意作业,抵制随意指挥,制止他人随意作业。

  第14条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第15条每月定期由总经理或装饰管理部经理组织各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16条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第四章 临时用电管理

  第17条施工用电必须符合用电操作规程,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第18条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第19条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第20条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第五章 附则

  第21条本制度由装饰管理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22条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标准化管理制度 15

  一、高空坠物:

  1、定期检查楼层、阳台、扶手,消除花盆、磁片等物品坠落隐患。

  2、禁止用重物在走廊压晒衣物。

  3、禁止在楼道走廊打球。

  4、禁止高空抛物(抛球、抛书本等)。

  5、禁止学生在阳台护栏上,坐、站、躺。

  二、用电安全:

  1、禁止在宿舍乱拉接电线、网线、电话线。

  2、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电热丝、电热杯、电饭煲、电水壶、电磁炉等)。

  3、提醒同学离开宿舍时切开电源。

  4、提醒同学正确使用其它高危电器(如手机充电器、电脑、饮水机等)。

  5、禁止私接电线、私装插座。

  6、管理员每周检查宿舍用电情况并收缴违章电器。

  7、小区管理员每天检查电房电表运行情况,了解宿舍用电动态。

  8、电工负责宿舍保险丝的更换,分析用电情况。

  9、管理员定期检查灭火器材、制定火灾应急方案。

  三、预防火灾管理规定

  1、管理员定期清理学生宿舍乱拉乱接电线,清理违章用电工具,清理学生宿舍杂物。

  2、管理员定期检查楼道灭火设备及绘制灭火设备有效位置图。

  3、管理员绘制紧急安全通道标志图,在各小区显眼位置公布。

  4、管理员定期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师生齐抓共管,共同防火。

  5、管理员调动各院系学生干部队伍,定期检查宿舍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

  6、组织宿管中心全体员工、学生联防队员学习使用消防器材。

  四、宿舍区消防设施管理

  1、中心定期报告保卫处,要求对消防器材检查、维修。

  2、中心保证重点区域(一楼值班室,一楼梯口),消防器材合格能用。

  3、小区加强检查,制止学生破坏消防器材。

  4、不定期举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在专人指导下进行消防器材使用演练。

  五、其它安全:

  1、禁止机动车在宿舍区内高速行驶。

  2、禁止在宿舍区地面集会、活动。

  3、禁止携带刀具、水管、枪枝等武器进入宿舍区。

  4、禁止在宿舍进行传销(推销)等违纪违法行为。

  标准化管理制度 16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管理规定》。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接受卫生监督。

  二、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中心,讲究职业道德。

  三、食堂和各餐厅必须领取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且上岗前参加相关培训,每年体捡一次。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佩戴胸牌、健康证,并保持衣帽整洁。

  四、设立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每季度给炊事人员上一次防疫卫生课,每学期召开1—2次卫生知识讲座。

  五、采购食品应向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个人购买,熟食必须定点采购,食品保证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六、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要求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清洁工具,不准用手直接取食物;要生熟分开,实行“三刀三板”:生菜、生板;熟菜、熟板;面刀、面板;“三手”:饭前洗手,便后洗手,操作前洗手。

  七、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加工卫生“五四制”:

  1、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即采购员不买、验收员不收、加工人员不用、厨师不烹饪腐烂变质食品。

  2、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制度,即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和药物、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用具实行“四过关”制度,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

  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八、生产加工用的工具、设备必须经常擦洗,保持清洁;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保持清洁。

  九、物资进仓库要保持清洁卫生,存放要生熟分开,食品要隔墙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洁、保鲜。

  十、食堂餐厅和摊点,要有防蝇、防尘设施和冷藏设备,室内要有紫外线消毒灯,要有防鼠板和去污桶,做好“除四害”工作。

  十一、加工烹饪食品的要注意营养搭配合理、平衡,要符合学生生理发育的需求。

  十二、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餐桌摆放整齐且清洁,随时打扫,少油腻,定期消毒,不留卫生死角。

  十三、注意自身安全,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经常检修所用的电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安全操作,严防热油锅、热汤锅、开水锅烫伤,以及电器击伤;各组下班后,关掉一切水、电源,碳火盖好,以防漏火、漏电、漏水。

  十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进行预防食物中毒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的发生。

  十五、对出现违反安全、卫生规定,造成食堂火灾或食物中毒及其它各种相关突发公共事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标准化管理制度 17

  一、餐饮部防火制度与规定

  (1)宴会厅、餐厅、酒吧服务人员随时注意发现有吸烟客人未熄灭的烟头掉在烟碟外边,要立即礼貌地收起熄灭。收台布时必须马上拿到后台抖净,以免卷入未熄灭的烟头而引起火情;

  (2)厨房在使用各种火炉时要有专人负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要用点火枪点火,不得使用火柴或纸张直接点火;

  (3)厨房的.各种电器设备要经常注意检查,如发现短路、漏电、超负荷等情况,要及时通知工程部进行维修;

  (4)宴会厅、餐厅有活动时,所有出入门、通道和楼梯必须保持畅通,以便疏散;

  (5)厨房各种电器设备(包括机器设备、照明设备、线路插销等)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严禁超负荷,绝缘要良好,接点要牢固,要有合格的保险设备;

  (6)厨房各种电器设备的操作使用,必须制定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7)厨房在炼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时,必须设专人负责看管,掌握温度不可过高,锅内油不得过满。严防因温度过高或油溢出锅台而引起火灾;

  (8)不得往炉火眼和烤箱内倒置各种杂质废物,以防堵塞火眼发生事故。

  二、宴会厅及餐厅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1)举办各类展览、展销、会议或文艺等活动时,餐饮部应将主办单位活动安排和活动详细内容提前通知保安部;

  (2)如遇大型活动使用部门应该制定安全措施,报保安部;

  (3)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活动场所;

  (4)活动场所严禁动用明火;

  (2)严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及做他用,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3)禁烟区不得吸烟;

  (4)使用临时电器设备,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禁止乱拉监时电源线;

  (5)凡可移动电器设备的电源线必须使用橡胶电缆,客户自备电器的电源线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6)墙壁插座使用功率不准超过2千瓦须经酒店工程部批准,并由工程部实施;

  (7)临时电器设备总功率超过2千瓦须经酒店工程部批准,并实施;

  (8)临时灯具必须与墙壁、幕布等其他可燃物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离,安装装饰灯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9)不准使用电热器具(包括高炽照明),如必须使用须有安全措施,并报保安部批准;

  (10)各种活动不准使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液体做清洗剂;

  (11)妥善保管自带贵重物品、防止丢失;

  (12)租用单位搭设临时舞台,必须提前将方案、用电负荷及安装线路图等内容报保安部审核批准后方准施工;

  (13)餐厅在营业期间,服务人员要提醒客人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要注意发现可疑人员,防止客人财物被盗,有条件的可采取增设椅罩等防范措施;

  (14)服务人员在清理卫生时应注意是否有未熄灭的烟头卷入台布中,以免引起火灾;

  (15)出入通道和楼梯口应保持畅通,以备疏散;

  (16)衣帽间应建立严格的存取手续制度。

  标准化管理制度 18

  1总则

  1.1确保景区游览秩序正常,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和景区的安全。

  1.2本规定适用于景区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2职责

  2.1场务管理部门负责景区的游览秩序、日常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及贵宾接待的保卫工作。

  2.2场务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及用电安全,负责消防报警设施维护保

  2.3各部门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安全工作。

  3工作程序

  3.1游览秩序的维护和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3.1.1场务管理部门实行昼夜定岗巡查制度,负责景区游览秩序的维护和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3.1.2场务管理部门的保安人员负责本景区闭园后及晚间维护景区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3.1.3景区的保安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写执勤记录。

  3.1.4景区门卫负责对进出景区的员工、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工作。

  3.1.5景区保卫人员按照值班查岗规定值班和检查景区内的秩序。

  3.1.6景区各部门均应在开园期间协助做好景区游览秩序维护及安全工作。

  3.1.7景区如发生突发事故,按《景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处理。

  3.1.8景区保卫部门接到上级保卫部门或景区领导下发的贵宾接待计划通知后,按规定制定相应的保卫方案,并做好保密工作。

  3.2消防安全

  3.2.1消防工作应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三级防火责任制,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负责,形成整体的、全方位的防火网络。

  3.2.2各下属单位应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责任,做好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场务管理部门的'消防队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责任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3.2.3场务管理部门消防人员负责全景区的消防安全监督与检查,24时值班,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3.2.4景区防火责任人员按《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规定,每天不少于一次对辖区的消防设施、游览场所、餐厅、商场进行严格检查。如发现设施损坏,立即填写《消防安全意见书》报相关部门及时维修;如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报告,由其通知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3.2.5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场务管理部门负责,修理后由场务管理部门安排有关人员负责验收确认。

  3.2.6场务管理部门消防人员负责消防报警器的监管,每天填写《消防值班记录》。

  3.2.7突发火灾时,按《景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处理。

  3.2.8消防人员应按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做好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消防演习工作。

  3.3施工现场安全

  3.3.1施工单位进入景区施工前,先与景区工程管理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确保安全。

  3.3.2场务管理部门按《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规定,对现场防火安全进行控制。

  标准化管理制度 19

  1、架上作业时,不要随意拆除基本结构杆件和连墙杆,因作业的需要必须拆除某些杆件和连墙点时,必须取得施工主管和技术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架上作业时,不要随意拆除除安全防护措施。

  2、脚手架上的安全防护设施应能有效地提供安全防护,防止架上的人员和物品发生坠落。

  3、脚手架外侧按规定布设四周防坠落平网,要求平网搭设牢固,搭设处通道口处也搭设防坠落防护棚,张挂安全标志。

  4、作业现场布设安全围护,张挂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禁止材料在脚手架上投掷或投下。

  5、脚手架拆除作业前应制订详细手工艺拆除施工方案,并对参加作业全体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搭统一指挥下按照确定方案进行拆除作业。应先上后下,先外后里,先架面材料后构架材料,先辅件后结构件和先结构件后附墙件顺序,一件一件地松开联结,取出并随时吊下。

  6、拆卸脚手板、杆件、门架及其它较长、较重,有两端结部件时必须两人或多人一组进行。禁止一个进行拆卸作业,防止把持杆不稳,失衡而发生事故。

  7、多人或多组进行拆卸作业时,应加强统一指挥,并互相询问和协调作业步骤,严禁不按程序进行任意拆卸。

  8、拆卸现场应有可靠的安全围护,并设专人看管,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拆卸作业区内。

  9、严禁将拆卸下手工艺杆件部件和其它材料向地面抛掷,已吊至地面的架设材料应随时运出拆卸区域,保护现场文明。

  10、安全网:全封闭展挂。安全网与安全网用18#铅丝连接在一起,要求搭接严密,不留空隙,安全网展挂在外立杆防护栏杆内侧。

  11、禁止有高血压、心脏病、视力不良患者或酒后上架作业。

  12、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工具要妥善放在工具袋内,在脚手架上,不得戏闹、严禁高空抛物,操作人员必须培训考核上岗。

  13、遇六级以上大风、大雾、雨、霜、雪等天气,不得在脚手架上操作。

  14、脚手架堆物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的`规定,结构施工阶段3KN/m,装饰阶2段2KN/m。

  15、当天完成工作部位,应检查岗位情况,清除隐患后,方可撤离岗位。

  16、离墙大于20mm处,操作层和首层及中间每隔二排应做好一道封闭,且应封闭严密。等于或小于20mm时底层,施工层、顶层应做封闭。

  17、作业层端部脚手片探头长度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片外伸长的和不应大于30mm,其两端应与支承杆可靠固定,严防倾翻。

  18、脚手架小横杆的靠墙一站与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19、严禁将外径48mm和51mm钢管混用。

  20、木工支模严禁使用外架,应单独搭设在支模架上。

  21、各通道口应搭设专门的防护架,上部设双层防护脚手片。

  22、脚手架完成后经专职安全员及安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标准化管理制度 20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医院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医院科室安全用电管理由医院后勤部门负责,科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未经总务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总务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科室电源输入线路一律由总务科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新增加设备有总务科统一组织施工。安排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五、科室和宿舍安装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院领导批准,擅自安装使用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使用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使用。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 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八、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九、科室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十、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总务科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总务科安排巡查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一、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科室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二、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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