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07 19:44:30 雪桃 制度 我要投稿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精选20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精选20篇)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1

  1、涉密计算机是指用于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的计算机。

  2、涉密计算机原则上专机专用,特殊情况需多人使用的,由单位指派专人管理。

  3、严禁处理涉密文件的计算机连接任何网络。

  4、严禁在没有任何保密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互联网上的'数据拷贝到处理涉密文件的计算机上。

  5、严禁将处理涉密文件的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与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混用。

  6、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必须存放在符合保密要求的文件柜中,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计算机外出,需填写“涉密计算机携带外出登记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报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返回时,需对涉密计算机进行保密检查,以确保涉密计算机的安全。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2

  1、涉密载体包括涉密存储介质以及涉密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速印机、扫描仪等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磁介质、光介质等各类物品。

  2、涉密载体安全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涉密载体须确定专人实施安全维护管理。

  4、涉密载体的维修、更换、报废,实行审核许可制,必须经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许可,送交有保密维护资质的单位维修、更换。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将涉密载体送交非指定单位维修、更换。

  5、涉密载体维护检修时,必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

  6、涉密载体更换、报废后,不得擅自处理,必须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办公室登记、保存,经领导审批后,统一交市涉密载体销毁中心集中进行销毁。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3

  1、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2、严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接入或安装在非涉密计算机或低密级的`计算机上;严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联接互联网。

  3、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实施专人专柜安全管理。

  4、严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工作区,下班后必须存放于本单位指定的安全柜。

  5、因工作原因确需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携带出单位工作区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经本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并登记备案。

  6、认真落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登记、清理、保管工作,严防失泄密事故的发生。对涉密载体要定期实施安全检查,对违反安全保密规定,导致违规违纪事件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4

  国家秘密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制作

  1、制作秘密载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

  2、纸介质秘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单位内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印制。禁止将纸介质秘密载体委托不属定点的社会行业,如私营或者个体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或合资、合作企业印刷、制作。

  3、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单位内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

  4、制作秘密载体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材料,应当及时销毁。

  5、制作秘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使用电子设备的应当采取防电磁泄漏的保密措施。

  二、收发

  1、接收国家秘密载体,要严格履行清点、签收手续。具体内容包括:

  (1)检查送达的密件是否是发给本机关、单位。不属本机关、单位的,不能接收,当即退回投递人员。

  (2)检查信封、袋、套密封是否完好无损,确认未被拆开和漏失,才能接收。如果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和发文单位处理。

  (3)检查签收单上的登记与密件实物是否相符,如果不相符,不能接收,同时要及时告诉发文机关,并要求投递人员弄清原因。

  (4)各项情况检查核对没有问题时,再由接收人员签名和注明接收时间,加盖单位收发专用章。

  2、国家秘密载体包装应当由单位的机要保密人员或有关专门人员拆封。拆封前要注意检查:

  (1)是否注有“ x x 亲启”的字样,如果属于指定人员拆封的,要交给指定人员处理。

  (2)拆封取出密件后,要检查信封、封袋、封套内是否有遗留的密件。

  (3)要将收到的密件与同时寄来的通知单进行核对,如果有不相符的情况时,要及时与发文(件)单位联系,把情况搞清楚。

  (4)要妥善保留发文(件)通知单,以备查询。

  3、接收人员应当对所接收的国家秘密载体,及时在收文(件)登记薄上登记造册。具体内容包括:

  (1)收文(件)日期、收文(件)编号(文件字号)。

  (2)文件、资料标题名称或者简要内容、密级、保密期限、份(件)数和分发。

  (3)使用处理意见等栏目。

  收文(件)登记簿应当保存一定的时间(一般为3—5年),以备查询。

  4、分发国家秘密载体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严格按照限定的接触范围分发,不能擅自扩大范围。限定范围以外的机关、单位因工作需要要求增发的,应当经过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2)分发时应当认真填写密件分发表。分发表的内容应当包括收文(件)单位、发文(件)时间、文件资料标题名称或简要内容、文号(编号)、密级、保密期限、发放范围、缓急情况、份(件)数、总份(件)数等栏目。

  (3)认真填写发文(件)通知单,通知单所填写内容一定要与密件分发表中的收文单位名称、文件资料标题名称和所发出的份(件)数相符。通知单要随同发出的密件装入领土或者封袋(套)内。

  (4)封装密件时,要仔细核对信封或封袋(套)上的收文(件)单位名称与文件通知单所填写的名称是否相符,在确认名称一致,发出的密件份(件)数核对无误时,才能密封。

  (5)认真填写供机要交通或机要通信部门交接和投递签收的交接清单。

  (6)密件分发完毕后,要对所剩余的密件进行清点,发现数量、剩余数量相加要与总数量相一致。

  三、传递

  1、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能线路,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如包装密封,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单位。

  2、传递秘密载体,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指派专人进行,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

  3、向我驻外机构传递秘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通过外交信使传递。

  4、采用现代通信及计算机网络等手段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四、使用

  1、国家秘密载体由主管领导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本机关、单位知悉该国家秘密人员的范围。

  2、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办理登记、签收手续,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

  3、机关、单位的领导阅读秘密文件、资料,可以采取传阅的方式进行,由经办人员负责,专夹专阅。

  4、汇编秘密文件、资料时,应当经原制发机关、单位批准。经批准汇编秘密文件、资料时,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确需改变的,应当经原制发机关、单位同意。汇编秘密文件、资料形成的秘密载体,应当按其中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管理。

  5、摘录、引用国家秘密内容形成的.秘密载体,应当按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

  6、传达国家秘密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应当事先申明。

  五、复制

  1、复制制发机关、单位允许复制的机密、秘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2、复制秘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3、复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

  4、涉密机关、单位不具备复制条件的,应当到经过保密审查的定点单位复制秘密载体。

  六、保存

  1、保存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秘密载体存放在保密设备里。

  2、涉密机关、单位每年应定期对当年所存秘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秘密载体,应及时如数清退,不得自行销毁。

  3、涉密人员、秘密载体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当将所保管的秘密载体全部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需要归档的秘密载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法律规定归档。

  4、被撤销或合并的涉密机关、单位,应当对秘密载体移交给承担其原职能的机关、单位或上级机关,并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七、维修

  对存储有国家秘密信息的非纸介质载体,原则上应由机关、单位内部的技术人员检修和保养,或交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定点的维修部门检修;确需外送维修的,应当拆除信息存储部件或进行专业销密处理。

  八、销毁

  1、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或私自销毁秘密载体。

  2、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送保密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5

  1、建设综合档案是本单位的规划、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站、房产管理所、环卫处、行政办等各科室管理工作中构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它包括规划选址、放线、建筑施工许可证发放、“两书两证”发放、财务凭证和党务、政务和群团工作等方面的档案。

  2、建设综合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原则。各科室新增档案材料,由各科室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本部门在工作中构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送交档案室,进行鉴定、编号、归档,并按规范程序办理移交手续。

  3、档案库房务必具备卫生的环境和良好防范措施。

  4、定期进行库存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档、卡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进行修补和复制,保证档案的完整。

  5、应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和保密规定,严格、科学、规范地进行档案分类编号,确定保管期限和档案鉴定工作。

  6、借阅档案资料要注意保护和保密,不得擅自复印、拍照,更不得涂改或在档案上做任何标记、抽换、损坏,务必保证档案的整洁,不得丢失泄密,如发现丢失泄密现象,应按保密规定立即向相关部门或保密机构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7、档案保密范围:

  ①历史档案资料和编研材料中,涉及到领土归属、边界勘定、民族关系的档案资料;

  ②批量运输档案的时间、路线的保卫方案;

  ③档案库的收藏档案资料、数量以及保卫方案、措施;

  ④历史档案及其编研材料中涉及的.特种工艺、技术决窍、秘方及涉及中外产权的资料;

  8、档案管理不得擅自扩散的范围:

  ①未经公布的档案工作统计数字;

  ②正在研究、尚未做出结论的干部调配、内部评议问题。

  ③历史档案及其编研材料中涉及个人保密的部分。

  9、对秘密档案资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须经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不得檀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6

  1、对收文和发文,要严格按登记传阅手续办理,并定期检查清理,发现短缺要及时查找,如有丢失,要及时报上级备案。工作人员调动时,务必将个人所保存的机密文电统计资料等进行认真清点交接,不得带走。

  2、领导干部涉密人员不得使用手机谈论秘密事项;不得将手机带入谈论秘密事项的场所。

  3、加强印信管理中的保密工作。凡需加盖印章的,都要严格按印信管理规定办理。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印章和各类介绍信函,不准携带公章外出,下班后务必将印章锁入保险柜内。

  4、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不在私人电话通信中涉及机密;不得携带机密文件游览参观走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5、务必要做到这十六字,严肃认真周到细致稳妥可靠万无一失。

  6、对违反公司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加强对现代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和计算机联网管理,严禁在非保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涉及机绝密事项。使用计算机及其网络时,不能在互联网网站上刊登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

  8、不能利用电子邮件在互联网上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不能利用外网计算机处理存储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处理存储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的.计算机及其网络务必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

  9、凡有秘密资料的文电草稿资料档案表册照片等在拟制打印复制收发传递阅办保管清退归档移交和销毁等过程中,务必严格按保密文电管理工作的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复制抄录和保存秘密文件,机要文电务必存放在加锁的文件橱内。

  10、跟随领导出发的司机及有关人员,凡本人不应明白的机密文件机密事项,要自觉做到不看不听,已经明白的要做到不传。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7

  1、总则

  1.1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各类文件的保密,防止公司生产经营等各类信息的泄密和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1.2范围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与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有关的,公司不允许对外公布和扩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往来文件、函件、文档、报告、报表、会议纪要等。

  2、密级划分

  2.1保密文件根据其内容不同,分为绝密、机密、秘密文件;

  2.2“绝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最重要的机密,关系公司未来发展的前途命运,对公司根本利益有着决定性影响的保密文件;

  2.3“机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的重要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保密文件;

  2.4“秘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一般性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损害的保密文件。

  3、密级标识

  3.1密级确认后,文件应当按其密级在其醒目位置加盖或加印相应标识。专用印章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2绝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右上角加盖“绝密”专用印章。

  3.3机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右上角加印“机密”专用印章。

  3.4秘密文件应在其文件首页的右上角加印印“秘密”专用印章。

  4、文件打印

  4.1绝密、机密文件: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打印。

  4.2秘密文件:综合部指定人员打印好秘密文件后,应将磁盘文件定期删除。公司将对删除情况不定期检查,不得私自拷贝秘密文件。

  5、文件分发

  5.1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分发应当有所记录。绝密、机密、秘密文件必须发至相关部门指定文件接收人签收。

  5.2绝密、机密文件、秘密文件严禁在内部办公网络上发布、公开和传送。

  5.3在对外合作中,如确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文件的,应当首先按其密级由公司总经理书面批准,并在提供前与之签订保密协议。

  6、查阅、申请复制

  6.1查阅权限:

  6.1.1查阅公司文件必须填写文件查阅申请表。(附件表格《文件调阅、复印申请表》)

  6.1.2绝密文件、机密文件:主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6.1.3秘密文件:主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批准。

  6.2复制权限:

  6.2.1申请复制文件必须填写文件复印申请单。(附件《文件调阅、复印申请表》)

  6.2.2严禁复制绝密文件。

  6.2.3机密文件复印:必须主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6.2.4秘密文件复印:完成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批准。

  7、文件保管、存档

  7.1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由文件的签收人和签发人亲自保管。

  7.2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查阅人和机密、秘密文件的复制应当在文件保管人处进行登记,以备核查。

  7.3如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慎将文件丢失,应立即向公司相应的领导汇报情况。

  8、保密责任

  8.1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得擅自复制文件,不得让无关人员接触这些文件。

  8.2严禁未被授权的人员查阅、复制和摘抄绝密、机密、秘密文件。

  8.3员工在离职时不得携带公司的秘密、机密、秘密文件。

  8.4如以上行为一旦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9、作废文件的处理

  文件保管人应对保管的.文件进行定期清理。已过时或作废的文件要进行销毁或者解密。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解密和销毁须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进行。

  10、监督和检查

  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机密、秘密文件的保密情况进行有效监管,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指正,对严重违反者要立即上报。

  同时对本部门保密文件的控制情况有所记录,并应根据最新记录对各保密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管理规定的情况要通报批评;对严重违反规定,可能或者已经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要立即汇报公司领导班子。

  11、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8

  为认真贯彻《保密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确保开发区计算机网络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二、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不得处理涉密资料,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要有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三、凡涉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移动存储设备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四、严禁私自将存有涉密文件的移动存储设备带出机关,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机关的要经领导批准,并有专人保管。

  五、使用电子文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文件传递、转发或抄送涉密信息。

  六、各部门凡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杀毒。并指定专人定期对其部门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以加强防护措施。

  七、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如需送到机关外维修时,要将涉密文件拷贝后,对硬盘上的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外请人员到机关维修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要事先征求有关领导批准,并做相应的技术处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以防泄密。

  八、专用于存储财务、人事、纪检、监察、办案等资料和内部文件的计算机由专人使用,并设置密码,禁止访问互联网及及其他外部网络系统。

  九、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防止因存储介质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介质可用光盘、硬盘等方式,要妥善保存。

  十、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要将有关资料、档案、软件移交有关人员,调离后对应该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9

  1、凡传达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规定和上级指标办理,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

  2、召开秘密程度较高的重要会议,会前应与保卫保密部门联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

  3、会议期间复制的`秘密文件,务必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发给与会人员的文件,务必妥为保管,不得遗失。

  4、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资料,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并不得携带录音机进入会场录音。

  5、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资料,新闻部门不得公开报道会议秘密事项。

  6、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会场,对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将名单呈报主管会议的领导同志审定。

  7、严禁复印会议秘密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务必经过批准,并标明密级,到指定地点复制。

  8、涉及国家秘密资料的会议,应选取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传达密件和向室外扩音。

  9、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进行保密检查,查看有无遗失的文件、资料、笔记本等。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10

  一、档案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企业各门类档案本身具有机要性质,因此,档案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手续,严格遵守保密十条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凡是利用档案,必须经档案人员提供,任何人不得直接动用。

  三、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按照档案借阅制度办理手续,限期使用,按期返还,返还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四、利用绝密、机密档案以及引进技术资料、科研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新产品、新工艺等技术文件材料,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的,严禁提供利用。

  五、外单位查阅档案,需持介绍信经公司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复制档案和外供图纸和技术文件,统一由公司档案信息中心严格按照审批手续提供,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外供。对于擅自向外转借、提供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等档案材料者,必须追查责任,对于严重损害国家和我公司利益者,要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六、停产或已生产完毕的产品图纸和技术文件材料以及其他经鉴定审批拟销毁的档案资料,统一按公司下文件由公司档案信息中心组织回收,统一销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处理或自行销毁。

  七、发现有关泄密事件,应立即报告,及时追查。

  八、不允许传抄、自行翻印机密文件和带密级的档案材料。

  九、不允许将机密文件带回家中和到领导办公室随意翻阅文件。严禁携带机密文件、档案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十、单位领导和保密小组要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总结经验,堵塞漏洞严防失密、泄密发生。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11

  一、公司员工应保守公司秘密。以下事项属公司秘密,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泄漏:

  1、重大的经营方针、发展方向的讨论及其决策内情;

  2、经营及财务状况;

  3、工资奖金方案;

  4、未经宣布的人事变动;

  5、拟开办或接手的项目,对外投标的项目及标书;

  6、公司各种规章制度,档案文件、记录表格;

  7、关于重要会议的讨论事项;

  8、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9、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10、规定、命令中特别指定的事项。

  11、其他属于秘密的事项。

  二、密件的使用与管理必须坚持以下规定:

  1、公司密件由办公室标记密级并登记管理;

  2、机要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送至有关部门时,必须请收件人签字或盖章。

  3、机要文件由机要人员传递与保存,其他人员不得私自保存密级文件。阅读与传达密级文件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不得随意扩大传阅范围;

  4、因公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携带密级文件和资料,确实需要时,经总经理批准后,指定专人保管,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不得在通信、电话、传真、电传中涉及秘密事项。不准用普通邮政传递密级文件、资料以及属于保密的物品;

  6、未经发文部门许可,不得擅自复印密级文件;

  7、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所谈论公司秘密;

  8、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保密本由办公室统一编号、登记、发放,用完后交回办公室处理;

  9、严守保密纪律,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10、机要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物品的销毁,应确定一定的时间,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销毁。

  11、凡违反本规定者,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处理。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12

  为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局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职责制。

  1、局领导务必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下列保密职责制。

  ①不泄露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

  ②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

  ③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电信通信传输党和国家秘密。

  ④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⑤不在私人通讯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资料

  ⑥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参加社交活动。

  ⑦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

  ⑧不在理解来访和采访活动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⑨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应按规定及时清退、归档。

  2、现职地、县级干部阅办秘密文件、资料和办理其他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务,应在办公室进行。

  3、局领导因病住院,某些急办秘密文电确需送医院办理的,应指定专人随送随办并及时收回,不得泄露与扩散。

  4、局领导干部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186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职责。凡违反《保密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单位有权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5、局领导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发生泄密问题,应主动及时向机关和保密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13

  第一条、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第二条、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不得处理涉密资料,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要有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第三条、凡涉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移动存储设备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第四条、严禁私自将存有涉密文件的移动存储设备带出机关,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机关的要经领导批准,并有专人保管。

  第五条、各部门凡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杀毒。并指定专人定期对其部门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以加强防护措施。

  第六条、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如需送到机关外维修时,要将涉密文件拷贝后,对硬盘上的.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外请人员到机关维修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要事先征求有关领导批准,并做相应的技术处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以防泄密。

  第七条、涉密网络计算机由专人使用,并设置密码,禁止访问互联网及及其他外部网络系统。

  第八条、对数据库等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防止因存储介质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介质可用光盘硬盘等方式,要妥善保存。

  第九条、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要将有关资料、档案、软件移交有关人员,调离后对应该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14

  为加强互联网发布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除新闻媒体已公开发表的信息外,各单位提供的上网信息应确保不涉及国家秘密。

  第二条、单位内部工作秘密、内部资料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发布。

  第三条、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涉及国家安全、社会政治和经济稳定等敏感信息。

  第四条、发现国家秘密网上发布的,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第五条、违反本规定,对网上发布信息保密审查把关不严,导致严重后果或安全隐患的`,按照规定严肃查处。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涉密计算机的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安全保密人员和该涉密单位计算机系统维护人员必须在维修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第二条、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设备,必须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局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第三条、由信息股负责对办公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严禁使用者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

  第四条、涉密计算机的报废由局保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x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益,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公司秘密,是指关系公司利益和权利,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保密是指对公司秘密加以保护,使之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不外泄的行为。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保密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保密制度、措施的具体检查与落实工作。公司各单位、部门和员工均负有保密管理的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第五条 公司保密范围包括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领域,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以上会议、各类专题会议讨论内容和决定事项中不宜公开的内容及其会议记录、纪要;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规划及经营决策;

  (三)不宜公开的公司行政文件、档案,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各种内部程序文件、规章制度等;

  (四)公司内部各类财务资料、统计资料、帐册、凭证等;

  (五)项目产品策划书、可行性报告、成本核算书、规划设计方案、图纸、景观设计方案、图纸等;

  (六)招标项目的标书、合作条件等;

  (七)公司内部局域网数据库密码、网站管理程序密码、计算机程序文件、计算机终端、微机输入的秘密内容等;

  (八)人事档案、劳动合同和员工薪酬资料等;

  (九)其他尚未对外公开的各类信息和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六条 公司保密内容的密级应依据秘密事项一旦泄露对公司利益损害的程度进行划分,一般应划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其中:

  (一)绝密级为: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文件资料和信息,如:集团公司莆事会正在研究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及其他决策方案,网站管理维护程序密码、招标项目的标书、合作条件,公布前的商品房调价信息等。

  (二)机密级为:公司的财务、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计算机程序文件和密码以及不宜公开的内部文件资料、信息等。

  (三)秘密级为:公司人事档案、劳动合同、员工薪酬资料和其他不宜公开的资料、信息。

  第七条公司保密文件资料(包括电子文件、声像资料等),均应按规定标明密级,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保密期限。

  第八条 保密范围内文件资料的密级,由主办部门拟定,分管领导确定。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九条 在秘密文件资料制作过程中应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一)禁止在起草文件、编制报表或设计技术图纸的场所会客;

  (二)对于作废的草稿应及时作碎纸处理;

  (三)文件起草或制作人员离开岗位时,应将正在起草或制作的保密文件妥善收存;

  (四)打印文印资料要明密分开,秘密文件资料专机处理,设置加密口令,严格按规定份数印制,废页应及时销毁。

  第十条在查阅、复制、收发、传递和保管秘密文件资料时,应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凡查阅、复制绝密级文件、资料的`,必须经公司副总经理以卜领导或授权人批准:凡查阅、复制机密级和秘密级文件、资料的,必须经相关部门经理或以上领导批准。

  (二)综合管理部文书收发人员在对秘密文件的收发、传递中,应作登记,避免误发误传,未经批准不得扩大传阅范围;秘密文件不得通过普通邮政传递;绝密文件不得通过计算机传输。

  (三)密级文件资料形成后应及时整理,单独组卷,妥善保存。

  (四)各部门保管的过期文件资料不得自行处理,应在每年3月份交综合管理部统一处理。

  第十一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提供公司保密资料的,须经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 在安排涉及公司保密内容的会议和活动时,主办部门应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一)根据工作需要,限定与会人员范围;

  (二)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三)印制涉密的会议书面材料时应编号,发放时应登记,如属会议讨论稿,应在会后收回;

  (四)会议开始时,应宣布会议保密纪律;

  (五)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不得在与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传递公司秘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在无加密措施的计算机网络上传递秘密信息,不私自携带秘密文件出入公共场所。

  第十四条 一旦发现公司秘密被泄露或可能被泄露时,公司员工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告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立即作出处理,并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罚意见。泄露公司秘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公司有关奖惩规定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公司予以除名,并责令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文件收发室、档案室、文印室、计算机控制机房等重要工作场所,属机要重地,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第十六条综合管理部可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地组织召开保密管理工作会议,了解保密制度执行情况,改进保密工作,并于每年的长假日前进行保密安全检查。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16

  1、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2、严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接入或安装在非涉密计算机或低密级的计算机上;严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联接互联网。

  3、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实施专人专柜安全管理。

  4、严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工作区,下班后必须存放于本单位指定的安全柜。

  5、因工作原因确需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携带出单位工作区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经本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并登记备案。

  6、认真落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登记、清理、保管工作,严防失泄密事故的'发生。对涉密载体要定期实施安全检查,对违反安全保密规定,导致违规违纪事件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17

  一、总则

  1.为加强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

  二、制作与收发

  1.制作涉密载体

  制作涉密载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制作数量及编号。制作过程中形成的不需要归档的材料,应当及时销毁。

  制作涉密载体应当在本单位内部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进行。严禁委托非定点单位制作涉密载体。

  2.收发涉密载体

  收发涉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编号、登记、签收等手续。签收时必须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收件人在收文清单上签字。

  对收到的涉密载体,应当进行文件、资料的完整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保密工作机构。

  三、传递与使用

  1.传递涉密载体

  传递涉密载体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指派专人进行,不得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

  在市内传递机密级、秘密级涉密载体,可以通过机要交换站或者派专人传递。传递绝密级涉密载体必须实行二人护送制。

  2.使用涉密载体

  使用涉密载体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因工作需要带出办公场所的,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阅读和使用涉密载体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管理人员应当随时掌握涉密载体的去向。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扩大知悉范围,不得擅自复制、摘录、摘抄涉密内容。

  四、复制与保存

  1.复制涉密载体

  复制涉密载体应当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单位的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

  绝密级涉密载体一般不得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须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

  2.保存涉密载体

  保存涉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绝密级涉密载体应当存放在专用保险柜中,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涉密载体存放在保密设备里。对使用完毕的涉密载体应当及时归还保密室或档案部门,个人不得私自留存。

  五、维修与销毁

  1.维修涉密载体

  维修涉密载体应由本单位专门技术人员负责。确需外单位人员维修的,应当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并指定专人全程现场监督。

  维修涉密载体需要送外维修的,应当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如拆除涉密信息存储部件等。

  2.销毁涉密载体

  销毁涉密载体应当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销毁应当确保涉密信息无法还原。

  采用焚烧、化浆等方式销毁纸介质涉密载体,使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销毁设备和方法销毁磁介质、光盘等涉密载体。禁止将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六、监督与检查

  1.本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应当定期对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向单位领导报告。

  2.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当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18

  一、目的

  为加强本单位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保障国家秘密安全,防止涉密载体在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销毁等环节中出现泄密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文件、资料、图纸、光盘、U盘、移动硬盘、磁带等各类存储介质。

  三、涉密载体的制作管理

  1.制作涉密载体必须依据有关规定,根据所承载信息的密级确定涉密载体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并在明显位置进行标注。同时,要注明制作数量、发放范围和编号等信息。

  2.制作涉密载体的场所必须符合保密要求,具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制作人员必须经过保密审查和培训,具备保密意识和技能。严禁在非保密场所制作涉密载体。

  3.在制作过程中产生的不需要保存的草稿、废页等材料,必须及时使用碎纸机等符合保密规定的设备进行销毁,不得随意丢弃。

  四、涉密载体的收发管理

  1.收发涉密载体必须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详细记录涉密载体的名称、密级、编号、收发日期、来源或去向、收发人员签名等信息。

  2.接收涉密载体时,必须认真核对检查,确保涉密载体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发文单位或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发出涉密载体时,必须确保接收方具有相应的保密条件和知悉范围,按照规定的传递渠道和方式进行发送。

  五、涉密载体的传递管理

  1.传递涉密载体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由专人负责传递,不得使用普通快递、电子邮件等非保密方式。

  2.在传递过程中,必须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如对涉密载体进行密封、加密等处理。传递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涉密载体在传递过程中的安全。

  3.对于需要跨地区传递的涉密载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选择可靠的传递途径和方式。

  六、涉密载体的使用管理

  1.使用涉密载体必须在符合保密条件的场所内进行,严禁在公共场所或不符合保密要求的环境中使用涉密载体。

  2.使用者必须经过授权,严格按照规定的.知悉范围使用涉密载体。不得擅自扩大知悉范围,不得擅自摘抄、复制、摘录涉密内容。

  3.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妥善保管涉密载体,防止丢失、被盗或被非法获取。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归还至指定的保管地点。

  七、涉密载体的复制管理

  1.复制涉密载体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由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在专门的复制设备上进行。复制设备必须符合保密要求,具有相应的保密功能。

  2.复制涉密载体时,必须在复制件上标注与原件相同的密级、保密期限、编号等信息,并视同原件进行管理。复制件的使用和保管必须遵循涉密载体的相关规定。

  3.绝密级涉密载体一般不得复制,特殊情况下确需复制的,必须报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其上级机关批准,并采取极为严格的保密措施。

  八、涉密载体的保存管理

  1.涉密载体必须存放在专门的保密柜或保密库房内,保密柜或保密库房必须具备防火、防潮、防盗、防电磁泄漏等安全防护功能。

  2.保存涉密载体的场所必须实行严格的出入管理,限制无关人员进入。保管人员必须定期对涉密载体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涉密载体的安全和完整。

  3.根据涉密载体的重要性和密级,可采取分类存放、分开管理等措施。对于绝密级涉密载体,必须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

  九、涉密载体的维修管理

  1.涉密载体需要维修时,必须由本单位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人员进行维修。如本单位无法维修,需送外维修时,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拆除涉密信息存储部件等保密措施。

  2.在维修过程中,必须对维修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要求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查看、复制、传播涉密信息。维修现场必须有本单位人员全程监督。

  十、涉密载体的销毁管理

  1.销毁涉密载体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销毁。

  2.销毁涉密载体可以采用焚烧、粉碎、消磁等符合保密要求的方法,确保涉密信息无法恢复。销毁过程必须进行记录,包括销毁的涉密载体名称、数量、密级、销毁时间、销毁方式、销毁人员等信息。

  3.严禁将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或随意丢弃。对于需要报废的涉密载体,必须按照销毁程序进行处理。

  十一、培训与考核

  1.本单位应定期组织涉密人员进行涉密载体保密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其保密意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包括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本单位保密制度、涉密载体的操作规范等。

  2.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知识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其继续从事涉密工作的依据之一。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应暂停其涉密工作,进行再培训,直至考核合格。

  十二、监督与处罚

  1.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对因违反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导致国家秘密泄露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19

  一、总则

  1.本制度旨在规范和加强本单位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工作,确保涉密载体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防止国家秘密信息的泄露。

  2.本单位所有涉及国家秘密的纸质文件、资料、图表、磁盘、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各类载体均适用本制度。

  二、涉密载体的分类与标识

  1.根据国家秘密的分级标准,涉密载体分为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在涉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等环节中,必须明确标识其密级和保密期限。

  2.涉密载体的标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包括密级、保密期限、制作单位、编号等信息。标识应清晰、醒目、牢固,便于识别和管理。

  三、涉密载体的制作

  1.涉密载体的制作应遵循“谁制作、谁负责”的原则。制作单位或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保密资质和条件,严格按照批准的密级和保密要求进行制作。

  2.在制作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防止涉密信息在制作现场被泄露。制作设备和环境应符合保密规定,对制作过程中产生的不需要的材料和数据应及时销毁。

  四、涉密载体的收发

  1.涉密载体的收发必须履行严格的登记手续。收发双方应仔细核对涉密载体的名称、密级、编号、数量、保密期限等信息,并在收发记录上签字确认。

  2.收到涉密载体后,接收单位应及时进行检查,确保涉密载体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涉密载体的传递

  1.绝密级涉密载体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或专人护送的方式传递,严禁通过其他任何方式传递。机密级、秘密级涉密载体的传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符合保密要求的专人传递。

  2.在传递过程中,必须对涉密载体进行密封、加密等安全处理,并确保传递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传递路线和交接环节应严格保密,防止涉密载体在传递过程中被窃取或丢失。

  六、涉密载体的使用

  1.使用涉密载体必须在经批准的保密场所内进行,且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保密培训和授权。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扩大知悉范围,不得擅自摘抄、复制、传播涉密内容。

  2.对使用中的涉密载体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被盗或被非法访问。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至指定的保管地点,不得擅自留存。

  七、涉密载体的`复制

  1.复制涉密载体必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在指定的保密设备上进行。复制件应与原件具有相同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并进行相应的标识和登记。

  2.绝密级涉密载体一般不得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必须报经原密级确定机关批准,并采取极为严格的保密措施。

  八、涉密载体的保存

  1.涉密载体应存放在专门的保密柜或保密库房内,保密柜和保密库房应具备防火、防潮、防盗、防电磁泄漏等功能,并安装必要的监控和报警设备。

  2.根据涉密载体的密级和重要性,可采取不同的保存措施。绝密级涉密载体应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定期进行盘点和检查。机密级、秘密级涉密载体也应按照相应的保密要求进行妥善保存。

  九、涉密载体的维修

  1.涉密载体需要维修时,应首先评估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保密风险。对于低风险的维修,可由本单位内部具备保密资质的人员进行;对于高风险的维修,如涉及存储部件的维修,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拆除涉密信息存储部件等保密措施后,方可送外维修。

  2.在维修过程中,必须对维修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要求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接触、复制、传播涉密信息。维修现场应安排专人监督,确保维修过程符合保密要求。

  十、涉密载体的销毁

  1.涉密载体的销毁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销毁过程应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涉密信息无法恢复。

  2.可采用焚烧、粉碎、消磁、化学处理等方法销毁涉密载体,具体销毁方法应根据涉密载体的类型和特性选择。销毁完成后,应出具销毁证明,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存档。

  十一、培训与教育

  1.本单位应定期组织涉密人员参加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保密制度、涉密载体操作规范、保密意识教育等。

  2.通过培训,使涉密人员熟悉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要求,提高保密意识和技能,确保在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十二、监督与检查

  1.本单位保密工作部门应定期对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涉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销毁等各个环节。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或人员限期整改。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20

  一、目的和依据

  1.为加强本单位涉密载体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涉密载体在各个环节的操作,明确责任,建立健全保密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涉密信息泄露。

  二、适用范围

  本单位所有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文件、电子文档、光盘、U盘、移动硬盘、磁带、缩微胶片等,无论其处于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还是销毁阶段,均受本制度约束。

  三、管理原则

  1.全程管控原则:对涉密载体从产生到销毁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保密要求。

  2.分级分类原则:根据涉密载体所承载信息的密级和载体类型,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3.责任到人原则:明确涉密载体在各个环节的管理责任人,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

  四、涉密载体的制作管理

  1.立项审批:制作涉密载体前,须经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制作内容、密级、保密期限、发放范围等。

  2.制作环境:在专门的保密场所进行制作,场所应具备保密防护设施,如屏蔽、监控、门禁等,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和信息泄露。

  3.人员资质:制作人员须为经过保密审查和培训合格的本单位人员,熟悉保密规定和制作流程。

  4.标识标注:制作完成的涉密载体应在显著位置标明密级、保密期限、制作单位、编号等信息,标注应规范、清晰、牢固。

  五、涉密载体的收发管理

  1.收发登记:建立专门的涉密载体收发台账,详细记录收发时间、来源或去向、载体名称、密级、编号、收发人签字等信息。

  2.检查核对:接收涉密载体时,要认真检查载体的完整性、密级标识等情况,如有问题及时与发文方沟通。发送涉密载体时,要确保接收方具备相应的保密条件和知悉范围。

  六、涉密载体的传递管理

  1.传递渠道:绝密级涉密载体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或专人护送,机密级、秘密级涉密载体可通过机要通信、机要交换或符合保密要求的专人传递,严禁使用普通邮政、快递等非保密方式。

  2.传递保护:传递前应对涉密载体进行密封、加密等处理,传递人员要随身携带传递证明文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途中不得办理与传递无关的事项。

  七、涉密载体的使用管理

  1.场所要求:使用涉密载体应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内进行,场所应安装防盗、报警、保密监控等设施。

  2.知悉范围:严格按照批准的知悉范围使用,不得擅自扩大。使用人员应办理使用登记手续,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摘抄、复制、传播涉密内容。

  3.携带规定: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载体外出的,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如使用专用的涉密载体保管箱等。

  八、涉密载体的复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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