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07 20:11:49 炜玲 制度 我要投稿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民办学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精选15篇)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1

  门卫管理制度:

  1、门卫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2、门卫要注意仪表形象,礼貌待人,严格执法。

  3、外来人员一律填写“来客登记单”凭“会见人”签字方可出校。

  4、上学期间,禁止学生出入校门购买零食等物品,因特殊情况学生出校门须持临时出入单或班主任证明,方可离校。

  5、学生上、下学期间,门卫应制止学生骑车出入,及时疏散门口聚集的学生,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6、学生在校期间,值班人员应保持警惕,预防和阻止一些不良现象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及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7、校外机动车一般不得入内,如工作关系需进入,应指明停放地点。

  8、负责门岗责任区卫生,保持干净。

  9、负责清理门口摊点及车辆,保障道路畅通。

  10、拉运物品离校,门卫要进行盘问和检查。无有关处室负责人认可,不得放行。

  11、小商贩和闲杂人员一律不得入内,门卫室不许滞留闲人。

  12、若发生被盗事件,校外人员进校或校内同学打架斗殴事件,应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

  门卫岗位职责:

  1、门卫人员值班时举止要文明、礼貌、佩带标志上岗,自觉维护学校的形象。

  2、严格坚守岗位,每天实行24小时轮班制,从早6∶00开始每8个小时为一班。

  3、按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聊天,不准擅离工作岗位,确保学校安全。

  4、实行登记制度。对来人员一律要求出示有关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其他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5、上课时一律关合门,从值班室进出。工作车辆进出及时开关门,出租车一律不准进校门。

  6、上学期间,不允许学生离开校园。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开校园的,必须持学校临时出入单放行。

  7、发现偷盗学校公物者,应予以扣留,不得放行,并及时向学校报告,送交派出所处理。

  8、负责值班室周边的卫生打扫。门、值班室内外保持卫生、整洁。

  9、负责校园监控系统的`监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0、爱护值班室内外的设施,发现问题或故障,应及时报修。

  2、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务必热爱学校,职责心强,服从安排,有吃苦精神;身体健康,有胜任工作的体力;务必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学校保卫处(科)的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用心维护校内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门卫人员值勤时要着装规范、礼貌、热情服务、认真负责。仔细查看核实外来人员的有关证件,办理入校登记手续。

  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时,务必认真核实,搞好登记。严格控制外来机动车辆进校行驶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贩进入学校或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出售物品。

  5、上课时间学生出门须持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方可放行。禁止学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宠物以及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6、认真做好来客登激作,填写会客单。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者经确认能够接待后方可入校;出校时,应凭被者签字的会客单予认确认。如被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者在门卫室等候。

  7、教育门卫人员值班前和值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在值班室与闲杂人员闲聊,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岗上抽烟、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学校门卫在岗期间的工作表现,每月由学校保卫处(科)考核,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违纪的个人给予必要的处理,状况严重的予以调离岗位或辞退。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的财务管理行为,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精神,参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原则是: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有效落实;促使财务工作有章可循,财务活动有序进行;正确处理国家、举办者、出资人、学校和受教育者的经济利益关系。

  第三条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制,配备合格的财会人员,保障财会工作的有序开展;合理编制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理;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民办学校财务状况和办学活动情况。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及财会人员

  第四条 民办学校的财务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并由民办学校实施“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民办学校尽可能独立设置财务科(室),统一管理民办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制定财务规章制度,编制财务收支预算,集中管理民办学校的各种资金。民办学校不得在财务科(室)之外设置同级的财务机构。没有设立财务科(室)的要指定专人负责财务工作。

  第五条 民办学校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由校长提名,经民办学校决策机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下同)批准后任命,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民办学校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实行职务回避制度,决策机构成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同时被聘任为民办学校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六条 民办学校预算是指民办学校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和经费支出需要编制的综合性财务收支计划。年度预算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民办学校的收入预算,以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为基础,参考本年度维持民办学校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要求,概括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测算编制。

  民办学校的支出预算,应根据民办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的需要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首先保证教学和行政管理人员工资性支出,统筹安排其他各项支出。

  第七条 民办学校预算的编制应当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注重效益、勤俭节约的原则。

  第八条 民办学校必须建立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编制方法和审批程序。

  民办学校校长负责组织财务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拟订年度预算,由学校决策机构审核,报财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预算一经备案,对民办学校的业务活动具有约束力。未经规定程序原则上不得改变。

  第九条 民办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时,在确保人员工资和教学所需经费的前提下,由民办学校财务部门提出调整意见,报民办学校决策机构审核,并报财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调整实施。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条 收入是指民办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资金。

  第十一条 民办学校收入内容:

  (一)财政补助收入指民办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民办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民办学校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民办学校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民办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二条 除第十一条规定的`各项收入外,为民办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如伙食费等)和代收费,不列入学校收入。服务性收费根据非盈利原则,按实际服务成本收取。代收费采用按学期收取,定期结算,不得挪作它用,按实列支,多退少补,并须每学期向学生公布收支情况。

  第十三条 民办学校各项收入都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确保及时足额收取,全部纳入民办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民办学校不得自行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禁止隐匿、截留学校收入或抽逃办学资金。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四条 民办学校支出要以教学、科研为中心,根据“确保必需、突出重点、效率优先”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五条 民办学校全部支出应当统一分类、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民办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指民办学校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二)经营支出指民办学校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民办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指实行收入上缴方式的民办学校按照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第十六条 民办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和经营活动中,应当根据收入与支出相匹配的原则,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第十七条 民办学校要加强支出管理,并制订相应的管理规定,进行严格的内部控制,并将内部管理制度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各项支出不得虚列虚报,也不得以计划数或预算数代替。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3

  一、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1、按时作息。

  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努力做到“六勤”、“六不”。“六勤”为:勤刷牙、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晒被褥。“六不”是指:不喝生水,不吃不洁变质食物,不吸烟、酒,不乱用毛巾、茶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壳、纸屑杂物。

  3、保护视力,做到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认真正确地做眼保健操;教室座位每月调换一次。不要躺着看书;不要在光线暗弱或强光下看书写字;不要在行进途中或坐在动荡的车船里看书;不要把字写得太小、过密;不要边吃饭边看书或电视。

  4、不要用指沾唾液翻课本,不把笔衔在嘴里。

  二、学校环境卫生制度

  1、年段长、班主任要把检查该年段,该班级的卫生工作排在每一天的第一件事处理,用自我高尚的思想意识影响学习构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实行每周一扫,每一天三小扫(教室、公共区)的卫生制度,并做好坚持工作。各年段、各班级卫生区的`安排要进一步明确,每一天打扫三次要落实(早读前,午自修前,午时放学后),周四午时放学后进行全校性卫生扫除,值日教师要落实检查。做到学校环境无果皮壳、纸屑、烟蒂、痰迹、杂草、碎砖垃圾,泡泡糖渣等。

  3、室内门窗玻璃齐全,窗明几净,墙壁无污迹灰尘,地面无纸屑杂物,桌凳整齐,各类物件安置有序。

  4、严格服从生管教师安排,搞好寝室卫生,每一天起床后要打扫寝室和宿舍楼卫生区,整理内务,坚持整洁,不乱放用品,不乱扔脏物、不向室内、走廊、楼下乱倒水。宿舍中午、早晚开窗通风透气,坚持空气清新。

  5、教室内要有扫帚、废纸篓、畚斗、拖把等清洁卫生器具。

  6、严禁学生带零食进教学区,经发现有带零食进教学区或随地乱扔废弃物的,视为违纪扣该班的纪律分。

  7、设立流动红旗,将卫生评比情景纳入量化项目。

  8、护导师要检查各班的卫生情景,发现问题要及时馈并给予解决。

  9、全体学生要树立卫生坚持的意识,构成发现脏物就清理的良好风气。

  三、教学卫生:

  教室面积要合理,室内课桌凳、黑板、讲台、灯光照明要贴合卫生学要求,课巢排要有利于学生健康,贴合学生用眼要求,严格控制学生的学习负担,严格控制课时,课外作业和考试次数。教师要礼貌执教,衣着整洁,仪表端庄,公共场合不准穿拖鞋、短裤、背心,不拖留课堂。批改作业要细致,批注字迹要清楚,板书要工整,讲课声音要适中,上课时不对着学生咳嗽、打喷嚏,不抽烟。学生上课坐姿要端正,自然,书写时,头要正,背要直,眼睛距纸面一尺左右,定期调整座位,防止学生变成斜视。

  四、体育卫生:

  锻炼时先做好准备活动,有病的学生要停止锻炼,根据学生性别、年龄特点和体育活动本事分组进行不一样要求的锻炼。生理负担本事差的学生进行保健性锻炼。

  五、社会实践卫生:

  安排社会实践劳动,不能让学生干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性的劳动,劳动工具、劳动强度,要研究学生年龄小、个子高低、体力的强弱,劳动时间不宜过长,同时要注意劳动保护和安全。

  六、饮食卫生

  1、注意饮食卫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要求学生在学校统一规定的用餐时间用餐,提倡学生自带餐具,饭前先洗手,不购买未经加热的食品及生食菜肴,不把饭菜拿到餐厅外用餐。教育学生不暴饮暴食,不要边吃饭边谈笑,饭前饭后不做剧烈运动,饮前便后要洗手,不吃或少吃零食,不喝生水。同时加强灶房饮食卫生的管理和监督。

  2。礼貌用餐,确保食堂餐厅卫生整洁。倡导“饮食是文化,请从窗口礼貌做起。”购买饭菜要在窗口自觉排队,必须统一使用学校卡,严禁在食堂使用现金进行消费,严禁进入窗口内售菜处买菜,严禁随意进入食堂厨房操作间。在餐厅用餐要注意用餐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3、珍惜粮食,噪浪费。要牢记“饮水要思源,吃饭要节俭。粒粒盘中餐,皆是辛苦换”的古训,倡议“节俭光荣,人见人赞;浪费可耻,谁闻谁恶”,珍惜粮食,不随意浪费粮食,用餐时不多盛饭,不乱倒饭菜。

  4、协助学校,共同管理好食堂工作。每位学生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协助监督学校食堂的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自觉抵制卫生及其他工作不规范的食堂,共同创造卫生健康的食堂用餐环境。

  2、民办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1、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以不卫生为耻辱”的新风尚。人人讲卫生,处处讲卫生,天天讲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学校环境卫生是校容校貌的重要体现,是精神面貌建设的重要资料。良好的学校环境卫生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必要条件。

  3、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坚决执行“。卫生三不要求”: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杂物,不乱涂乱写乱画。

  4、坚持卫生扫除制度,室内和室外环境卫生包干负责,天天打扫,坚持全日整洁干净。并定期安排全校性卫生扫除(每周一次)。

  5、建立班级卫生职责制,负责室内外环境卫生包干打扫工作。各班教室每日一打扫,安排在午时放学后完成。各班包干区每日两打扫,分别安排在早晨到校后和午时放学前完成。

  6、健全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及时公布检查评比结果,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各班公共卫生区的检查评比由学校分管教师、各班卫生员组成,每周评比一次,成绩在下一周升旗仪式上向全校公布。

  7、实行奖惩制度

  每月汇总检查评比结果,张榜公布。对有意违“卫生三不要求”者,视情节及时予以批评教育或惩罚处理。对校内公益劳动的班级,也给与必须的奖励。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4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一、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2、学校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3、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贴合国家有关标准。

  4、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为学生供给充足的贴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5、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室内卫生、教学卫生的管理。

  6、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7、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贴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本事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8、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供给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9、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10、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11、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12、学校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二、学校卫生工作管理

  1、学校成立爱卫和健康教育领导小组,主管校长熟悉学校卫生工作的政策法规,领导全校的.创卫工作和健康教育。

  2、全校划分卫生包干区,落实到班级和职责人,各班级要坚持每日早、中、晚小扫,每周二扫,节假日前突击扫。

  3、卫生检查由卫生员和学生会负责,采用每日检查两次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

  4、每日公布卫生检查情景,查出的问题由负责卫生检查的教师及时馈给有关班级和职责人,督促整改。将检查结果纳入养成教育示范班级的评比。

  5、爱卫领导小组、工会、办公室负责对全校教师办公室、各处室、食堂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比。

  6、每学期开学初对各班劳动员进行培训,增强干部的工作职责性。

  7、对模范遵守和执行卫生制度的`学生给予表扬,记入评语,成绩突出的可评为卫生积极分子。对违卫生制度的学生应予批评、教育,如经常违的应记入评语,品德等第下降一等,严重的可给予纪律处分。

  三、学校环境工作要求

  1、教室和包干区卫生工作要求:

  (1)室内(包括走廊、功能室):地面无纸屑、果壳、痰迹和杂物;课桌、凳按统一要求排放整齐,桌内无杂物垃圾;门窗和玻璃干净无污迹;墙壁无蛛网、积尘和脚印、划痕等污迹;日光灯管和吊扇干净无灰尘;清洁用具安放整齐;室内总体印象整洁有序。

  (2)室外包干区:地面整洁无纸屑、垃圾和枯枝烂叶,有垃圾应及时清扫;不得随地乱扔乱倒垃圾;楼梯坚持清洁,栏杆定期擦洗;地面无积水,拖地时拖把应绞干,不得到处滴水。

  2、个人卫生要求:

  (1)做到四勤:勤洗衣、勤换衣、勤理发洗发、勤剪指甲。

  (2)做到六不:不吸烟喝酒、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纸垃圾,不乱涂乱刻墙壁课桌、不攀折花草树木和践踏草坪、不吃零食。

  3、食堂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法规及本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上班时间内必须佩戴上岗证以及携带有效健康证(复印件)。在个人卫生上要做到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剪头发、勤洗手。

  (3)在蔬菜加工过程中要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加工,清洗加工蔬菜,要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异物、无污染。

  (4)盛放食品的器皿必须清洁,荤素分开使用。

  (5)在烧煮食品时要充分加热,烧熟烧透,不外熟里生。在烧煮过程中要做到清洁、卫生、生熟分开。

  (6)食奇放应离墙、离地、不得乱堆乱放,做到环境整洁,工作场所不得有烟蒂、痰渍。

  (7)食品操作间和餐厅,应有防蝇、防尘设施(纱门、纱窗、诱蝇灯、风幕或竹帘等)。生产加工、储存、经营场所不得见有苍蝇。

  (8)操作人员进入熟食专间,必须将双手洗净消毒,穿戴好白色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戴上口罩。

  (9)在对餐具进行消毒时要做到一刮(残渣)、二洗(洗洁精或碱水)、三漂(清水)、四清毒。

  4、除灭害虫:

  (1)总务处要落实除“四害”的兼职人员,根据“四害”发生的不一样季节,采取不一样的方法,开展杀灭“四害”的工作。

  (2)定期做好厕所、垃圾箱、传达室、厨房周围等地点的消杀蚊蝇工作。

  (3)要按规定到指定地点购买灭鼠、灭蟑药物,专人投放。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5

  为了充分发挥村民学校的阵地作用,使村民学校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校委会工作制度:

  1、校委会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校委会会议由校长负责召集,每季召开一至二次会议,主要研究学校教学情况,安排教学计划,处理学校工作中的问题。

  二、教学计划制度:

  1、根据上级指示和要求,学校制订相应工作安排。

  2、每期办班前,针对实际情况,安排具体教学内容。

  三、教师备课制度:

  1、教学前讲课老师要深入调查,掌握学员的思想认识情况,使教学做到“有的放矢”。

  2、在明确教学指导思想、目的要求、重点、难点的基础上,认真备课,写出讲课提纲,力求讲课生动、全面、准确、易懂。

  四、教学效果反馈制度:

  1、每期教学后,校委会要及时检查了解教学成果,予以总结。

  2、认真听取学员对讲课反映和意见,作为改进教学的依据。

  五、学员守则:

  1、服从学校领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发言,不懂就问。

  3、爱护公物,讲究卫生。

  六、教育档案制度:

  1、建立学校资料柜,将学校教学计划及实施情况、教师讲课提纲、教学工作总结等资料列入档案。

  2、建立学习档案,记录学员的'学习态度、考勤成绩以及奖惩情况,作为有关评选的重要依据。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6

  一、职责、权利

  1、全体教职工应维护学校利益支持学校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到教师教书育人、服务育人、领导管理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培养能力,开发智力,使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教师应履行岗位职责,执行课程计划标准,推行素质教育,研究教育科学,创新教学方法,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谩骂、讽刺学生。

  4、教职工的人格必须受到尊重,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护,学校应关心教职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不断提高生活和工作条件。教职工工资各项按政策规定由东陂小学统一发放。

  5、教职工有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对学校工作进行民主监督的权利。学校的重大改革等须经教职工补充讨论。教职工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可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育工会和其他正当的途径。

  6、学校教职工对学校或领导如有疑虑或不满,应通过正当途径向学校领导提出,领导及时作好过细工作,保持一方稳定,问题严重的可向中心校反映,不要盲目越级上告、上访。

  二、教师调配

  1、调配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本镇范围内的教师调配由中心小学办理。教师周课时由中心小学统一核定。

  2、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实行全员聘任制,校长有权选聘学校教职工,实行教职工队伍的优化组合。

  3、所有教职工均应服从中心小学的分配和学校分工,对拒不服从分配和分工的教职工。

  4、教师申请调动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做好本职工作。调出乡镇和学校接调动通知后在所在校办理所有财、科移交手续(财产遗失按校规处理),并按调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到调入单位报到,由中心小学转出组织、行政、工资关系。教职工本人无故不上班超过三个月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5、凡未经批准无故旷课的报中心小学处理,超过一个月不返校任教的,作自动离职处理,报中心小学和教育局办理辞退手续。

  三、教职工考勤

  1、请假的规定

  计划生育假:女教师产假,男方照料假;婚假;丧假;按相关规定执行的,不扣出勤。

  2、每周从周一到周五下午为周工作时间,期间不得无故请假,旷课,不得迟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

  开工作岗位,否则以旷课计。

  3、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病事假一天由学校校长或教导主任审批;病事假一天以上由值日副校长审批;凡请假教师考勤按规定处理。

  4、教职工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要请长假的,应持县级以上医院病情疹断书,书面申请,学校校长签署意见,须报县教育局审批。

  5、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任何教职工都不能假借任何理由擅离工作岗位,擅离工作岗位者按旷课由中心小学处理;同时,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6、每位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服从组织分工,对拒不服从分工的,将作自动离职处理。

  四、奖励、处分

  1、教职工在工作和教学中取得显著成绩,由中心小学按规定给予奖励。奖励分为精神奖和物质奖。

  2、教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其他错误行为的应给予处罚或处分。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处分分为:警告、记过、开除留用、开除公职。

  3、严禁学校乱收费和变相乱收费,严禁教职工个人私自向学生收取任何资料费、班费等费用,违者除全额退款并上报中心小学,严重的上报县教育局处理。

  4、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一律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5、在工作期间,校园内严禁打牌、赌博或上网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

  6、建立学校责任事故报告制度,学校安全人人有责,学校安全出现事故及时如实地上报,对所有的责任事故,追究行政责任和当事人责任,人为事故追究学校领导和个人责任,严重的依法办理。

  7、学校建立教职工年度考核档案,作为教职工聘用、评模、考核、晋级的重要依据。

  五、教育教学常规管理

  (一)德育管理

  1、总的要求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学校各项工作德育为首的原则,各学科要将德育教育贯穿于教学中。

  (2)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德育工作纳入到学校工作议事日程。

  (3)学校少先队组织机构健全,德育工作有计划,有活动安排,各班主任有活动记载,学校有工作总结。

  (4)聘请校外辅导员或法制副校长,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班主任每期对学生应进行家访、电话访、接待家长来访,召开学生家长会。

  (5)创设德育氛围和创造德育基本条件,做到有国旗、有校训、有名人画像、有队活动室、有广播台、有文化长廊、有宣传柜窗,坚持升国旗、唱国歌、队歌、在国旗下讲话,坚持办板报。做到每4周更新一次。

  (6)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教育活动,寓德育于活动之中。做到活动有记载,有总结。

  (7)抓好后进生转化工作,做好留守生的帮扶工作,做到有措施,有有记载,班主任工作细致,教师无体罚学生现象。

  2、关于升国旗、奏国歌的制度

  国旗和国歌都是国家的象征。升国旗、奏唱国歌是对学生进行生动具体的爱国主义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要严格按《国旗法》

  有关条款的规定执行。具体应做到:

  (1)升旗仪式在每周一早晨广播操前举行(寒暑假除外,遇有恶劣天气不举行)。

  (2)重大节日(集会)或纪念日(庆祝活动)举行升旗仪式。

  (3)举行升旗仪式时,在校师生全体参加,整齐队伍(学生穿校服),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4)出旗由旗手持旗,护旗手在旗手两侧,护旗班随后列队,随乐声齐步走向旗杆。在场全体师生立正站立。

  (5)升旗,全体师生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6)唱国歌,严肃认真,节奏准确,声音响亮。

  (7)每周一的升旗仪式要作简短而有教育意义的国旗下讲话。

  (8)每个星期五下午离校前,由升旗手降旗,护旗手致礼,降旗时旗帜不能落地。

  (9)不举行仪式的升降旗时,在场师生肃立、行礼。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时,方可自由行动。

  (10)升旗手由各班推选代表轮流担任。并有升旗手事迹简介。

  (二)培训、进修

  1、教师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学历未达到要求的在岗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积极参加在职在岗函授或自学,取得相应学段的合格学历。

  2、教师函授、自学以业余为主,各类短期培训由中心小学统筹安排。

  3、脱产进修教师必须经中心小学审批同意。

  4、教职工参加函授、自学和培训期间的工作由学校安排,生活和费用自理。

  (三)备课

  1、学科计划制定

  (1)计划项目齐全,填写完整,书写认真规范,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2)认真学习教学大纲,分析教材内容,准确把握教学目的,教学重难点。

  (3)对学生的情况分析要客观,实事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得力,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4)计划时间分配恰当,内容具体,安排合理。

  2、备课

  (1)备齐所任学科教案,不抄袭,不用老教案,超周备课,备课及时、规范,书写认真,字迹工整、符合县研训中心备课要求。每月“五认真”检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2)备课要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学法,课后有反思,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突出学生的主体作用。

  (3)环节齐全,内容具体,教学目的明确,重难点把握准确。

  (4)精心设计板书,做到简明扼要,布局合理。

  (5)作业布置,语文要写明具体内容,数学要写清练习几第几题。

  (6)语文要备好作文课和阅读指导课,要有针对性,计划性;数学要备好复习课、练习课,注重分层指导,练习要有坡度。

  (7)从网上下载的电子备课必须经修改后才能使用且必须有二次备课(自己备课的除外),新教师和教龄10年以下的教师必须手写备课。

  (四)上课

  1、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常规,坚决抵制无案上课,不准私自调课,确需调课,由教导处安排后方可实行。

  2、在课堂上不准抽烟,不准擅自离开教室,不接打电话,不坐着上课,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不许在课中令学生出教室为教师提取教学用品。

  3、教师应在第一遍铃声后提前进课堂――候课,下课不准拖堂。

  4、上课时,教师仪表要端庄,举止要文明,使用普通话教学,严禁说粗俗语言。

  5、课前准备要充分,向课堂40分钟要质量,精心组织教学,确保教学任务高效完成。

  6、教师要认真学习多媒体操作,利用课件、投影、视频等先进教学手段辅助教学,课后要有记载。

  7、上课体育、美术、信息、音乐、科学的教师应跟班到位。特别是体育课教师不准“散课”,要科学组织进行锻炼,强化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8、按要求上好综合课,不得擅自调换或处理作业。

  9、语文学科教师认真上好阅读课、写字课,加强学生阅读和书写的指导。

  10、遇恶劣天气或停电,体育及电脑任课教师在学生本班教室内授课。确保每节课有教师。

  11、以说服教育为主,杜绝侮辱学生人格的事情发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五)班级管理

  1、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要求,每学期科学制定班、队工作计划、读书活动计划,做好法制、安全、国防教育,组织好读书活动。

  2、健全班级管理制度,完善班级公约、班级学生情况、班级安全制度及措施、读书活动记载、家访及家长会记载,每学期召开主题班会不少于3次。

  3、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不断完善成长记录袋资料,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4、组织好学校活动。及时上交各项资料。

  5、指导卫生工作。

  6、组织好大课间活动。

  (六)教、研活动

  1、强化教研交流活动,实行教师互听互评制度,校长、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听课过程要有记录,听课后及时反馈听课情况。评课在教导处,评课记载教导处存阅。

  2、听课教师提前一天与授课教师预约,听提前进入教室,听课期间应尊重授课教师的劳动,不做与听课无关的事情。

  3、每学期按照教学计划有针对性的安排课题组教师上示范课、研究课,将课题研究与教研活动相结合。

  4、听课后,应认真进行反思,结合教学研讨活动,进行有目的研讨交流,按时上交材料。

  5、教师论文发表,由学校缴费;获奖论文按中心小学规定纳入绩效工资考核。

  6、优岗考核和学生竞赛指导奖,按中心小学规定纳入绩效工资考核。

  7、积极做好课题研究工作,及时交流、总结,开课,注意资料积累。

  (七)现代化教学设备使用和管理

  1、积极宣传、充分认识实施现代化教学的重要意义。自觉推广和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2、备课要冲破传统教学模式,要备现代化教学手段的使用,上课要善于运用现代教学手段,课后要研究现代教学手段的改进,并在教后体会中有所反映。

  3、努力提高现代教学设施的利用率。无论是学科课程还是活动课程,只要有现代化教学设施和资料,就必须充分利用,发挥作用,优化教学、教育。

  4、在认真使用好现代教学设施和资料的同时,要认真做好教具、音像资料的制作。做到适时适宜,并作好资料的积累工作,做到资源共享。

  5、信息教师要及时向教师推荐使用新设施新资料,介绍使用方法和经验,了解使用情况,帮助教师排忧解难。

  6、分配到各班的机幕要用好管好。

  7、计算机教室、科学实验室、美术室、音乐室等专用室,要认真执行相关的制度和守则。

  8、鼓励教师在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中有所作为。使用好自制教具或课件。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7

  1、每一天早晚分别进行寝室、公区、教室清洁卫生小扫除;每一天每班均安排学生对教室、公区、寝室进行清洁卫生维护;

  2、每周一早上和二、四放学后各班组织卫生扫除,对教室、公区、寝室等进行彻底清扫,学校组织检查;

  3、垃圾必须入坑,严禁在垃圾坑外的其它地方倾倒垃圾,违者,教职工及家属处以5元次的罚款,并在师生上通报批评,对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打扫干净,同时扣该班常规管理分;

  4、卫生值周班负责厕所及其周围卫生管理,并负责于周末将卫生工具按规定顺次移交给下一个班;

  5、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禁止吃零食,违者进“规范”学习班学习,并扣该班带规管理分;

  6、搞好绿化美化、卫生保洁工作,各班公区、绿化带的绿化管理,保洁工作,由各班包干负责;

  7、值周领导、值周学生每周早上、上午、午时巡视、检查各班卫生等情景,并作好记载,作为该班清洁卫生管理评比的、依据,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班处理,各班班主任和学生应主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加强师生饮食卫生管理,落实职责制,杜绝食物中毒和变质,过期或不合格食品出售给师生等现象,保证师生有足够的、卫生的'饮用水;

  9、加强卫生保健工作,搞好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充分发挥卫生室的作用;

  10、清洁卫生检查扣1分则在该班主任操行中扣0、5分。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8

  1、学校印章由校长负责保管,一般情况不随身携带,特殊情况需要带出学校,要由校长批准。

  2、严格印章使用手续,凡使用印章者要登记,注明使用时间、用处及使用人。

  3、印章不许外借,更不许外单位人携公章出校。

  4、超出学校职权范围的证明,学校不可加盖公章。为私人谋取私利的证明,学校不加盖公章;有伪证行为的.证明,学校不加盖公章。如违背上述规定,将追究盖章者责任。

  5、公章要保管好,不能随意搁放,要有保密性、保险性,若公章一旦被盗、外流,将追究保管者责任。

  6、更换公章必须校长同意,在公安部门备案。

  7、各职能部门的公章,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并按以上保管条例保管及使用。如出现失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未经法人代表批准,私自盗用公章者,视其情况进行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9

  一、切实加强厕所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厕所每一天打扫一次,确保地面、便槽、洗手池内无垃圾杂物。

  三、厕所每周进行二次扫除,负责班级重点清理隔板、墙面、门窗灰尘、污垢等。

  四、每周对厕所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孳生季节进取采取灭杀措施。

  五、师生礼貌入厕,爱护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俭用水。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六、师生若违不礼貌条例者,学校将通报批评。

  7、民办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一、学校卫生工作人员在校长的领导下,理解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根据《学校卫生条例》开展工作,为全体学生服务,每学期初制定学校卫生工作计划,期末作出工作总结。

  二、热情为全体教师、职工和每个学生服务;定期组织学生体格检查,对学生发育和健康状况做出比较评价分析,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

  三、有目的有计划的.向学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卫生员的培训工作。

  四、加强传染病防治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蔓延,负责学生预防接种和组织工作。

  五、做好教学、体育、劳动、设备、环境、饮食、饮水及个人等各项卫生监督监测;近视、沙眼、肠道蠕虫、蛔虫、营养不良、贫血、龋齿、齿龈及牙周炎疾病等学生常见病的防治。

  六、非医务室人员进入医务室后坚持安静,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动及器械或药品;坚持室内整洁、整齐,任何人不得在室内吸烟。

  七、做好学生常见疾病和一般外伤的治疗救护和转诊工作。

  八、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定期购置常用药品和必备器械,以便实施简便治疗;定期检查药品,注意失效期,医用器械消毒求及时,防止交叉感染。

  九、借用医务室物品,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如有损坏酌情赔偿。

  十、做好学校卫生档案资料的分类、统计、分析、报表工作。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10

  1、有专门的舍务管理值班室,制度上墙,装有报警电话。明确专门部门负责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落实治安目标管理责任制。舍务管理及时处理有关值班人员?要经常巡视学生宿舍,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或报告,谨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2、制定宿舍安全文明卫生公约,建立考核、评比、公布、奖惩制度。

  3、住宿人员相对固定。如需变动,由管理部门调整,个人不得擅自变动。

  4、不准将闲杂人员带入宿舍,学生宿舍会客须经舍务人员同意并登记;女生宿舍男性不得入内,特殊情况须经学校保卫部门批准。

  5、学生宿舍禁外来人员留宿。严禁男女混宿。

  6、加强消防管理,学生宿舍配置一定的灭火机械,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装修,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准私自接电源,不准使用电炉,不得动用明火做饭,不得使用蜡烛照明。

  7、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识,进行安全疏散演练。

  8、加强学生宿舍防盗教育管理。合理安装防盗设施,教育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建立现金储蓄制度。

  9、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剧毒、易爆、放射、易蚀等危险物品。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11

  1、每一天早晚分别进行寝室、公区、教室清洁卫生小扫除;每一天每班均安排学生对教室、公区、寝室进行清洁卫生维护;

  2、每周一早上和二、四放学后各班组织卫生扫除,对教室、公区、寝室等进行彻底清扫,学校组织检查;

  3、垃圾必须入坑,严禁在垃圾坑外的其它地方倾倒垃圾,违者,教职工及家属处以5元次的罚款,并在师生上通报批评,对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打扫干净,同时扣该班常规管理分;

  4、卫生值周班负责厕所及其周围卫生管理,并负责于周末将卫生工具按规定顺次移交给下一个班;

  5、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禁止吃零食,违者进“规范”学习班学习,并扣该班带规管理分;

  6、搞好绿化美化、卫生保洁工作,各班公区、绿化带的`绿化管理,保洁工作,由各班包干负责;

  7、值周领导、值周学生每周早上、上午、午时巡视、检查各班卫生等情景,并作好记载,作为该班清洁卫生管理评比的、依据,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班处理,各班班主任和学生应主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加强师生饮食卫生管理,落实职责制,杜绝食物中毒和变质,过期或不合格食品出售给师生等现象,保证师生有足够的、卫生的饮用水;

  9、加强卫生保健工作,搞好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充分发挥卫生室的作用;

  10、清洁卫生检查扣1分则在该班主任操行中扣0、5分。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12

  一、学校财务管理

  1、民办学校应当独立设置银行账户和会计账簿,遵守财经、税务和会计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财务风险制度,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2、民办学校的财务应当独立,不得与举办者或举办者投资的企业相混同,不得与举办者举办的其它民办学校相混同。

  3、民办学校的收费应当进入区民办教育监管专户,每季度上报学校财务季报表。区财政局、教育局将无偿提供监管服务。

  4、民办学校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5、民办学校不得作保证人为他人提供担保,也不得以其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6、民办学校的会计制度参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

  7、民办学校实行回避制度,其董事长或理事长、董事、理事、校长及其配偶的直系、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不得在同一学校担任财务人员。

  8、民办学校的财务人员不得兼任举办者以及下列企业的财务人员:

  (1)举办者投资的企业;

  (2)学校董事、理事、校长担任董事、理事、高层管理人员的企业。

  9、民办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报发改委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按照教育局和发改委的收退费管理办法执行。禁止以任何名义跨学年、跨学期收取费用,以及收取或变相向学生及家长收取储备金、赞助金、抵押金等。

  二、学校行政管理

  1、民办学校应当成立董事会或理事会,校长是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1/3以上人员应从事教育工作,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每年必须召开会议两次以上。出台重大决策、决定必须由全体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签字,且以书面的形式记录,并依法保存。

  2、民办学校校长的任职资格应报请区教育局审核后,由董事会或理事会任命。民办学校的校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要具备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且符合下列条件:

  (1)民办中学校长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民办小学校长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校长只能在一所民办学校任职。

  3、民办学校必须建立“制衡”和“参与”的机制,实施董事会或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或理事会和校长各司其职,形成决策与执行分开、互相监督的机制。同时民办学校也应建立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完善学校民主制度建设,促使学校有效地运用办学自,确保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

  4、民办学校聘任的教师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民办学校应当与聘任教师、职员签订聘任合同,与其他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任合同要规范,主要内容包括:拟任职位、职责、工资待遇、福利、社会保险、聘任期限、继续教育以及违约责任等。教师任职资质要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民办学校必须认真依法履行聘任合同,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民办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教师每年继续教育学时数与同级同类公办教师相同,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与公办学校等同。

  三、教学教务管理

  1、招生管理

  (1)民办学校应当按照审批部门核定的规模招生,不得擅自扩招,其每学年度招生数额,要在招生前报区教育局核准;超出上一个学年度招生数额时,要报区政府审批;

  (2)民办学校广告或简章等内容,须送区教育局备案,民办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应与广告或简章等承诺相一致,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误导;

  (3)禁止有偿招生,民办学校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有偿招生。

  2、课程设置。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开足各类课程,不得擅自删减、增加课时。民办学校要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的研究和实验、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创新。

  3、学生管理。民办学校学生管理必须按《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执行。民办学校应当为学生建立学生档案,学生档案应客观真实地记录学生的相关情况。民办学校要重视学生的德育及综合素质培养,加强遵纪守法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人才。

  4、安全管理。学校举办者和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民办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抓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要有完好的`安全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防范各类事故的应急预案,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5、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民办学校内从事宗教活动。

  四、校舍场地管理

  1、民办学校通过租赁方式利用政府教育用地和地上建筑物的,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与民办学校举办者签订租赁合同,民办学校必须按照下列规定使用政府教育用地和地上建筑物:

  (1)不得改变使用用途;

  (2)不得擅自改变办学层次和类型;

  (3)不得转租给其它民办学校;

  (4)不得将国有资产用于担保或抵押相关的行为;

  (5)不得违反合同的其它约定。

  2、民办学校通过租赁方式利用非政府教育用地的,可按相应的房屋租赁场有关规定执行。

  3、民办中学的校舍租赁期限必须3年以上,民办小学的校舍租赁期限必须6年以上。如要想终止办学,必须提前3年做出安排,并且从当年开始,起始学年不再招生,同时确保在校生顺利毕业。

  五、其他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13

  一、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

  学校举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必须以服务师生为宗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学生自愿搭伙就餐的原则;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开设学校食堂结算户,由学校财务室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学校食堂物资采购与资产管理

  (一)食堂物资采购应坚持“勤进快销,以销定进,以进促销”原则。所购物资必须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

  (二)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内部牵制制度。学校食堂物资必须实行双人采购,且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定期轮换、如油应由勤办配货中心集中配送,(米暂有单位自行采购,因配货中心不再配送)。

  (三)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采购人员、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在统一印制的“浬中食堂物自制单据”上分别签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

  (四)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计划表”,经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同意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食堂存货按进库时间可分为:进厨存货和进库存货。进厨存货指购进后直接进入厨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辅料。进库存货指为加工过程中耗用而储存的原材料及辅料,如大米、面粉、食油、干货、山货、调料和燃料等。学校食堂应对进库存货进行按月定期清查盘点,学期结束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表、帐帐、帐实相符。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调整。

  三、学校食堂收入管理

  (一)学校收入主要来源于学生和教师的就餐收入,食堂向学生和教师收取的金龙卡存款伙食费,实行月初预收、月末结转确认伙食收入、高三学生毕业结算找补的办法。即:学校预收伙食费时,不作“食堂收入”,暂挂“应付帐款或预收款”,每月末以当月电脑打印的就餐交易额从预收款中结转确认当月伙食收入。

  教职工及食堂人员的就餐费同学生一样结算。

  (二)高三毕业班在高考结束后,以班级为单位实行统一退款,由机房把各班退款明细及总帐交财务室,经财务室审核后开具支票,由班主任及班生活委员签字后,由生活委员发放。金龙卡退款不得直接在金龙卡存款收取中支付(注:机房操作人员应在开学时到教务处领取调整后的班级名册表,以此名册为准对金龙卡操作系统中的班级进行更改,技术问题可咨询相关的电脑教师)

  (三)学校食堂原则上不允许对外承包经营,对于在学校统一监管下实行责任经营收取的相应可支配费用,必须纳入学校预算外收入管理。

  (四)食堂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装物出售、饭菜下脚处理等所产生收入,一律记入食堂收入,不得转移存储。

  (五)学生伙食费的收取应充分考虑学生的承受能力,以伙食支出的估算成本为依据,力求收支基本平衡。

  (六)食堂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学校行政一般不予补助。食堂以伙食资金购置食堂设备或其它支出而造成亏损的,学校可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四、学校食堂支出管理

  (一)学校食堂支出要以服务师生为中心,按照“量入为出”原则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资金的.使用效益。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学校食堂开展伙食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

  (1)粮食支出: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所耗用的米、面粉等支出;

  (2)菜金支出:学校食堂烧菜所耗用的支出

  (3)调料支出: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盐、味精、鸡精等支出;

  (4)燃料支出: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煤、煤气等支出;

  (5)其他材料支出: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除上述以外的支出。

  2.其他支出:学校食堂聘请临时工等所开支的人员工资等支出。具体包括:炊事员工资、社会保障费、教师管理补贴、水电费支出、非正常支出及其他杂项支出。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程序和审批规定。

  1.所有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购入,必须按实际支付的价格及运费等实际成本计价。物资材料购入时应填制食堂物资入库单,数量、价格、质量须经食堂有关管理人员验收、过秤签字后按序入库,并记入有关帐簿。

  现购现用物资材料的购入和交付使用,可不通过填制食堂物资入库单和食堂物资出库单,购买验收后凭采购单及发票直接列入伙食支出。

  2.领取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必须填写食堂物资出库单,出库时以加权平均后的成本作伙食支出。食堂物资出库单须经有关食堂管理人员签章,并记入有关账簿。

  3.食堂的差旅费、通讯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支出,须经食堂负责人审核,报学校校长审批后,向食堂出纳办理报销手续,直接列入当月支出。以上费用报销时必须使用税务发票(如酒、饮料、电话费、办公费等可到超市采购、食堂不得列支烟等招待费)

  4.食堂需购置固定资产,由食堂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学校校长审核,审批同意后,方可按当年市局教育系统招投标(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办理设备采购手续,购入后办理好固定资产登记入帐手续。

  5.食堂人员的聘请人数应符合规定的人数,其工资标准由学校校委会集体研究同意后执行。

  (三)学校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客伙支出,原则上要求在学校内部食堂就餐,费用按实际支出成本结算。

  (四)食堂菜类的采购应有两人及以上人员到菜市场采购并填写“浬中食堂物自制单据”,采购验收后由验收人及食堂经理签字并付款,其他物资的采购原则上须对方开具正规的税务发票到校财务室单独报销,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物资须对方提供开户银行及帐号,通过转帐支付,不提现金。经常在采购的米、油、面粉、冰货等大额采购项目应告知对方至少每周到财务室进行资金结算。其他定点单位采购的数量不是很大的项目也应每周到财务室结算,原则上要求对方开具税务发票。发票在报销过程中应写明用途(如乡音卡为xx人使用,xx为维修厨房费用等)

  (五)所有结算的票据都要求合法规范,票据开具的内容反映实际的经济交往事项,票据反映的业务内容真实,符合经济交往事项的实际情况。(是否存在伪造作假,如大头小尾、涂改、不套复印纸等);发票的正确性:内容齐全、填写规范、开具的内容与发票类别相符、在规定的额度和时间内开具等;要求对方单位开票时必须要求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开票时,同时要求填写付款方:“浬浦中学食堂” 并有开票方开票人和收款人签字,同时在发票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

  (六)食堂早上购完菜后经验收入库签字后应及时到财务室报销当日购菜发票,要求在下午4时前报销,并在当天上午10时前填制好浬中食堂购菜情况公示表;金龙卡收款后也于当日上缴银行(除学期开学等特殊原因外),并由当天下午把存款日操作情况表与银行对帐单上缴财务室。操作表中另须说明教师换卡人及打卡错误姓名等情况,不得用收款垫付支出款项。

  (七)学校食堂所有支出项目除菜市场购买的菜类及零星支出在500元下的项目由食堂经理签字汇总后由校长统一签字后支付,其他也由校长签字后支付。食堂用劳保用品及食物福利等的发放须报校长室审批,发票报销时附审批单。

  五、学校食堂财务收支结余及分配管理

  (一)食堂财务收支结余是指学校食堂因伙食经营而发生的当期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学校食堂不应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

  副营收支的收益和其它收支的收益应当单独反映。

  (二)食堂应每月反映财务盈亏状况,按月编制“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学校食堂收支明细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

  (三)食堂净收益全部纳入学校部门预算,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财务公开

  食堂财务帐目应按诸教[20xx]8号《关于切实加强学校财务清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每学年末由校工会及膳管会对食堂帐目清查一次,清查情况在校公开栏中公示,学期报表于每年7月15日前报送教育核算中心,每月食堂财务报表于次月10前在食堂财务公开栏上公示。

  七、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管理

  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纳入学校会计档案资料统一管理。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14

  为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我校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特制定本教学工作常规管理细则。

  一、制定学期教学计划

  教师以备课组为单位于每学期开学后的二周内,制定好学期教学计划。计划包括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措施、教学进度等。计划一式数份,一份交教务处存档,各科任教师自存一份。

  二、备课

  1、粗备全书,精备课时

  (1)开学初,教师应通读全册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掌握教材的知识结构,把握重点、难点。各科教学工作的侧重点都应放在研究考什么和怎么考的问题上,针对这个问题设计教学程序和作业题量。

  (2)以激发学生兴趣,发展学生主观能动性为目的,精心设计好每一节课。

  (3)统一备课要求:

  ①按课时备课,每一课时要写明教学内容、要求、重点、难点,要有较详细的教学过程或板书设计,要有课外作业;

  ②备课时按流水号编号,不可以一课时编多号,须一课一备;

  ③真正做到门门有教案,节节有备课,作文、考试也要写入教案;

  ④补课要计算课时,冲课要有记载,无记载视为未冲课;

  ⑤六种材料齐全,六备要求做到,五个环节得当,书写整洁。

  (4)坚持集体备课制度。备课组活动以单元备课为主,对同年级任课教师的教学,应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目的要求,统一"双基"训练,统一重点难点,统一教学进度。

  (5)管理办法:教师必须有教案上课,练习、试卷讲评都必须有教案,备课时数不得低于实际上课数的80%(即20%可用于考试)否则每少一课时扣款5元;教师不得用旧教案上课,否则视为无教案上课,也不得一备多课。上级检查时,教务处临时通知,请假者须请人代交教案,否则视为缺交,由教务处登记存档,缺交扣款50元一次。

  2、加强教学研究,提倡教学改革

  (1)教研组会议制度化,单周备课组活动,双周教研组活动。坚持教研组会签到,会议记录本在期末上交至教务处,缺会者按教工考勤方案处理。

  (2)教务处及教研组安排工作如公开课、板报,各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已安排公开课不上者每节扣款50元,板报不出者扣款10元一次,两项均由教务处登记。

  (3)积极准备课题研究,大胆开展教学改革。

  3、坚持听课制度

  (1)校务成员全期听课不少于20节,其他行政人员不少于15节,普通教师不少于10节,少一节扣款5元,要不断加强校行政的推门听课,课后查教案。

  (2)教研组组织听课,要求全组成员均要参加,不得缺席。否则,根据教工考勤管理方案,按未参加教研活动处理,因特殊情况请假的,须写请假条由分管教学副校长签字存档,并告知其他成员。教务处不定时抽查,全期请假率不超过20%。

  三、上课

  1、遵守课堂纪律,不擅自停课、换课、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换课须事先填写换课报批单,由政教分管校长签字后,交给考勤登记员,方才有效(换课报批单要存档)。对于有特殊情况不能预先填写的事后一日内补填并存档,不填换课报批单或报批单不签字而直接换课的,一经发现每节扣款25元。

  2、注意仪表,不穿背心、拖鞋上课,不在课堂抽烟,不在上课时接打手机,不在上课中途离开教室。否则每次扣款10元。

  3、改进教学方法,提倡创新教学,废除"满堂灌"或"放鸭式"的教法,充分开展"双边"活动,做到讲练结合。

  4、关注上课纪律、秩序,切实提高上课效率,所有统考科目教师必须讲练结合,积极推行洋思中学教学模式。教学时做到板书工整,布局合理,并能用普通话教学。

  5、课堂结构严谨,充分发挥45分钟的效率,不拖堂。

  6、严禁体育课放羊式教学,上课时间严禁学生进入教学区及教室(上室内课除外,但必须保持安全)。教师不得提前下课。

  7、考查科目的教学坚决杜绝不讲课的现象。否则扣款每节10元。如期完成教学计划。(以学生教学情况调查为依据)

  8、各班设立班务日志,由全班学生轮流登记教师上课情况。

  9、按时上课,正式铃声结束前老师必须进教室,否则视为迟到。每迟到、早退1————10分钟扣款10元。无故旷课者每节罚款50元。

  四、作业

  1、布置作业要精选题目,可以选取课本、练习册及其他方面的题目。统考学科每节课都应布置课外书面作业。作业次数:数理化为实际课时的50%;英语、政治(初二、三)历史、地理、生物(初二、初三)为实际课时的50%(小数为四舍五入);语文每课一次课外训练,作文8篇,积极推行学生写周记、日记,建议抽阅。教辅资料全批全改才算次数。

  2、教师要督促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加快作业反馈速度(指教师组织学生订正或个别辅正或督检学生自订等)推崇只用一本作业。

  3、及时处理学生作业,可采取全批全改、抽改、课堂订正,学生互改等方式进行,年级组前180名的作业应全部认真处理、但抽改、课堂订正、学生互改的次数累计不超过5次,对学生的作业初每次45分以下的可用"阅"、"日期"、"ABC"代替外,其他给出具体分数,作文全批全改,要有旁批,错别字,病句订正及总评。

  4、非统考科目的作业应力求在课内完成,除期末考前半个月外,不得占用学生的课外学习时间,要充分利用课堂45分钟,强化学生记忆训练,以达到提高成绩的目的。

  5、学生作业检查见通知(隔周检查)。

  6、周周考相关要求:

  (1)各年级统考科目按课表安排每周一考(月考、期中、期末的前一周除外),均为闭卷考试(九年级政、史除外)。

  (2)要求做到全批全改,要讲评。

  (3)考试内容为考试前所学内容,不能用课辅资料代替(一个月可使用一次统一订购的单测题)。

  (4)各科考试均用自制电子版或手写版交新兴印刷厂打印(可由教导处代交,须提前3天)。

  (5)语、英用8开纸打印,其他学科用16开纸双面打印。

  (6)各科试卷均要交一份到教导处存档,以备期终考核。(七年级交朱瑞龙处,八年级交欧阳兵处,九年级交何燕处)。

  (7)每缺一次相关人员扣款10元。

  7、作业与教案检查均由教务处打出等级,与个人考评相挂钩。

  8、学生作业、周周考情况由教务处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如实通报。

  五、课外辅导和课外学习活动

  1、加强早读、自习的下班辅导工作,晚自习实行全方位下班制,否则按教工考勤管理方案处罚。

  2、按照教研组的安排,由各科组织学生进行学习活动,真正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效果(此项列入备课组评估)

  3、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县、市、省乃至全国性的各学科和科技竞赛活动。

  六、复习考试

  1、认真做好复习工作。期末复习之前,教师以备课组为单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复习计划,真正做到复习有目的,计划一式数份,备课组成员人手一份并交一份教务处存档。

  2、命题和试题的'确定。试卷应接近中考,贴近生活,期末试卷的采用由学校确定;期中考试命题由备课组长负责。单元试卷以备课组为单位自行命题,试题内容要"依纲扣本",覆盖面广一些,侧重考察"双基",适当考察能力的灵活性,培养学生创新意识。

  3、考试规范化。实行(月考、期中、期末)"三考"制度,同时要加强各年级主科单元考试的管理,防止单元测验流于形式,单测时间为1—2课时,各备课组必须如实填写单测的时间及内容,教务处派人抽查试卷的阅卷情况,阅卷实行流水作业,按照中考标准评分;未按要求组织单元测验的扣款10元一次,未按要求阅卷的扣款10元一次,学生阅卷视为无效,考试成绩及分析在教案中体现。

  4、严肃考试纪律,杜绝各种舞弊行为。对违反考场纪律的学生要求按《学生违约处罚条例》给予处理,监考员不得迟到、早退,每1———10分钟扣20元,迟到10分钟以上则取消本堂监考资格,凡教师监考迟到早退者由教务处另行安排人员监考,并给予监考人员相当于被处罚人员同等金额的补助。缺岗者扣款50元每次,随意调换监考场次每次扣款25元。监考员玩忽职守的给予大会批评,并在两年内不安排高考、中考、小考监考,情节严重的按工作考勤的2———4倍处罚。

  5、做好试卷分析和讲评工作。考试后,教师要做好各科成绩统计和有关表册的填写工作,有关表册要及时交教务处存档,并要做好质量分析,明确今后的教学目标和任务。要认真做好讲评工作。

  6、非统考学科必须在学期结束前两周结束新课并组织考试,及时上交成绩到教务处。

  七、撰写总结论文,积极参与课题研究

  1、认真做好期末教学总结。总结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存档,一份自存,总结要求论文化,由教务处组织评审。

  2、各教研组积极组织教师与课题研究,要求各教研组本学年有新申报的课题或正在研究的课题,其中新申报课题研究人数应以4—6人为宜。课题申报费用在结题后由学校按方案支付。

  3、本管理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长冈中学校务会。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15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民办学校的资产与财务管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民办学校的资金与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的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资产与财务

  管理的.监督。

  第四条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以资金、实物等资产或者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以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当依法评估。

  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民办学校举办者投入学校的资产应当与举办者的其他资产相分离。民办学校存续期间,举办者对出资的财产不得抽逃,不得占有、使用和处置或以其他方式挪用。

  举办者退出办学时可以有偿转让其办学资产的相应财产权,受让人在依法履行有关手续后享有与原举办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申请举办民办学校的单位和个人,应有与其办学类别、层次及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开办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学校依法成立后,举办者应确保办学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严禁虚假投资。

  民办学校经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六条民办学校一经批准成立,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银行开设账户,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七条民办学校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并编报各种会计报表,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应及时清理各种往来款项,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应按照会计档案有关规定对凭证、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进行妥善保管。

  财务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学校会计报告应由学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按时报送审批机关。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民办学校资产的使用和财务管理须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民办学校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同时报送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条民办学校应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在学校显著位置对收费项目、标准、收取对象、批准文号及退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民办学校除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外,不得向学生家长收取“教育储备金”等任何费用。严禁向本校教师或社会单位、个人非法集资。

  学历教育民办学校所有收费项目应在学期或学年初一次性收取,不得跨年度收费,非学历教育民办学校按月或季度(学期)收费。

  民办学校收取的费用应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十一条民办学校收费应当依法使用规定的票据,并严格遵守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民办学校以办学名义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只能用于办学,不得用于抵押担保,不得变更其土地使用性质。

  第十三条民办学校接受的捐助,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接交、入账(库)等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学生因故退学,民办学校要按有关规定核退费用;因刊播、散发虚假的招生简章(广告)造成学生退学的,应退还所收的全部费用。

  第十五条民办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国家规定为教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十六条民办学校分立、合并、终止办学或变更举办者时,应依法组织财务清算,并报审批机关批准或核准。

  第十七条民办学校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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