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18 10:50:12 丽华 制度 我要投稿

风险评估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风险评估管理制度(通用15篇)

  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1

  1、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电网建设工程的安全、高效,提高电网建设安全施工水平,加强和规范施工风险的评估管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电网公司电网建设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电网公司新建、扩建和改造的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评估。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评估参照此办法进行。具体规定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依据和参照文件

  2.1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南方电网计[20xx]27号

  2.2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三欣”标准评价体系》

  2.3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xx)。

  2.4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3、定义

  3.1输变电工程――指220千伏及以上新建、扩建和改造的输电线路工程和变电站工程。

  3.2运行管理部门――指承担诸如电力、公路、铁路、航道、通信等各种设备、设施、物业管理等的有关部门。

  3.3建设单位――指受广东电网公司(业主)委托的承担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相关部门。

  3.4涉及电网运行安全的施工――指在电力生产设备附近或在带电区域内施工、与运行设备有关联或因施工改变运行方式的施工。

  3.5施工方案――指为指导工程项目或施工项目、作业活动按预定目标实施的书面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措施、作业指导书等。

  4、职责

  4.1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各类施工项目的施工方案,评估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等级,提出处理措施。

  4.2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4.3各建设单位负责对已经监理单位审查的涉及电网运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或批准,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或者由建设单位通知有关部门,监理单位组织方案审查会,经各方通过的方案,由监理批准实施。)

  对不涉及电网运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经监理单位审查后,报建设单位备案。

  4.4建设单位对严重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或安全风险等级评为5级的施工方案报省公司工程建设部,由省公司工程建设部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和协调,并报省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5省公司运行管理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参与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为最终批准的`施工方案所需的资源提供支持和配合。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在输变电工程建设施工中,所有施工活动都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凡重大施工项目和重要施工项目、危险及特殊作业项目、恶劣气候及恶劣条件下的施工作业项目,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和电网安全运行的其他施工项目(见《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附录a和附录b),必须编制含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施工方案,并对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5.2施工方案安全风险评估是评价当施工方案失败或不能按预期目标实施的可能性和其后果的严重性。施工方案安全风险等级根据预计的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来划分,见表一、表二。

  表一事故严重程度评估表

  事故严重等级

  事故后果

  参考标准

  轻微

  人员轻伤事故

  施工机械一般损坏

  电力生产设备故障

  周边其他非电力设施损坏

  10万元以上

  一般

  人员重伤事故

  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文《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

  施工机械严重损坏

  电力生产设备故障

  周边其他非电力设施损坏,损失一般

  50万元以上

  严重

  人员死亡事故

  施工机械重大损坏

  电力生产设备事故

  周边其他非电力设施损坏,损失重大

  100万元以上

  严重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1、区域电网解列

  2、负荷损失10万千瓦时以上。

  表二风险等级评估表

  事故的可能性

  事故的严重程度

  极不可能

  不可能

  可能

  轻微

  1级

  2级

  3级

  一般

  2级

  3级

  4级

  严重

  3级

  4级

  5级

  注:1级-可忽略风险2级-可容许风险3级-中度风险4级-重大风险5级-不可接受风险

  5.3施工方案安全风险评估对事故的可能性,必须考虑施工时的气候条件、作业环境条件(如夜间施工等),对人为失误、不可抗力、其他意外及紧急等情况应考虑在内。

  5.4施工单位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

  5.4.1施工方案编制前必须识别现场风险源(危险点)、施工项目涉及的相关方对施工项目安全的需求、工期要求。

  现场风险源的识别:包括过去、现在和将来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5.4.2施工方案选择应综合考虑现有的施工技术水平、资源能力水平和相关方对安全施工的需求和工程建设目标要求。

  5.4.3施工方案编制必须识别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可能对电网设备、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增加的新的风险,并提出相应控制措施或应急措施。

  5.4.4在审批施工方案时,应把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各方需求均衡的方案作为优先方案。

  5.4.5施工方案的风险等级水平评定为4级(重大风险)及以上时,应重新选择和评估新的施工方案,如确没有更安全的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查后,分别报请相关的运行管理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5.5监理单位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审查

  5.5.1监理单位应对所有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客观性。

  5.5.2监理单位应对重要项目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从“人(施工单位资质、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施工人员熟练技能、精神状态等)、机(机械设备、电源设备等完好率、可靠度等)、料(供货商资质、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进场复测报告等)、法(施工方案、工艺、作业指导书、规章制度、安全措施、流程等)、环(地质、气候、雨季、台风、夜间施工、周围不安全因素等)”(4m1e)五个方面评估。

  5.5.3经监理单位审查后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凡涉及运行安全的,施工单位必须报送建设单位备案,需有关部门协调的还要进行协调,其中安全风险等级评定为4级(重大风险)或5级(不可接受风险)的,施工单位还必须报请建设单位和有关单位审查和批准方可施工;对不涉及运行安全的,经监理审批后报送建设单位备案。

  5.6各级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审批

  5.6.1工程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运行等有关部门对涉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电网运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或由监理组织,建设单位召集,协调意见后监理批准。)

  5.6.2根据工程特点(工程项目的物点、性能、工程进行的条件、内外环境等),对安全风险项目进行定性分析确定,找出施工实施中有可能对人身及电网安全影响最大的风险项目,对其发生的后果进行定性分析。

  5.6.3以确保人身、电网安全为前提,进行风险成本及风险处理成本评价,确立是否可以接受风险,进行权衡。

  5.6.4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等级评定为5级(不可接受风险)的,建设单位还必须报请省公司工程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

  5.6.5规避安全风险,一般采用以下方法:

  5.6.5.1对严重危害人身及电网安全的方案,予以否决,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另行编制新的方案,重新报审。

  5.6.5.2要求运行等相关部门提供充分条件,制订相应的预案,降低安全风险等级至3级及以下后再批准方案实施。

  6、附录

  6.1附录一:《评估流程图》

  6.2附录二:《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审批流转单》(表1、表2、表3)

  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2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主要内容)本规定适用于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原则、范围、程序和结果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职责职能)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下达风险评估任务,并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监测、检测、通报和监督措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第四条(原则)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以监测信息和科学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为基础,遵循科学、透明和个案处理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依据本规定和章程进行风险评估,可以委托有关技术机构具体承担相关科学数据、技术信息、检验结果的收集、处理、分析等任务。

  风险评估经费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第六条(独立性)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以及承担风险评估任务的机构应独立开展风险评估,保证风险评估结果的科学、客观和公正。

  第七条(评估范围)以下情形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下达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任务。

  (一)为制定或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的;

  (二)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在组织进行检验后认为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

  (三)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的;

  (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以下方面的需要,可以提出风险评估的建议,并同时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一)发现某一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性隐患的;

  (二)因科学技术发展,需要对某一食品或食品危害因素进行重新评估的;

  (三)为确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的需要的。

  第九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风险评估建议应提供《风险评估项目建议书》,并尽可能提供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第十条(与食用农产品风险评估关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已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等相关资料,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第十一条(不予评估的情形)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提出意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作出不予评估的决定:

  (一)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存在违法行为,通过依法采取控制措施可以解决的;

  (二)对于食品安全风险较低或者可以通过简单的风险管理措施解决的而缺乏评估必要性的;

  (三)国际已有风险评估结论且适于我国膳食暴露模式的;

  上述情形在发现有新的科学数据和有关信息证明仍有必要开展风险评估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重新做出风险评估的决定。

  第十二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确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计划和优先评估项目。

  第十三条(任务说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下达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任务时,应向提出风险评估建议的部门收集以下信息:

  (一)危害的性质、涉及的食品种类、食品数量和分布范围;

  (二)危害进入食品的途径和含量;

  (三)危害可能引起的健康危害;

  (四)危害涉及的人群和数量;

  (五)国内外现有的监督管理措施;

  (六)其它与风险评估相关的信息。

  第十四条(任务下达)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以《风险评估任务书》的形式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下达风险评估任务。《风险评估任务书》应包括风险评估的目的、需要解决的问题和结果产出形式等内容。

  第十五条(制定评估方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应根据评估任务提出风险评估实施方案,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对于需要进一步补充信息的,可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数据和信息采集方案的建议。

  第十六条(实施评估)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按照评估方案,遵循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和风险特征描述的结构化程序开展风险评估。

  第十七条(风险交流)风险评估过程中,受委托承担风险评估具体任务的风险评估机构应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需要,及时提交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对于风险评估过程中需要进一步补充数据才能进行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做出报告和工作建议。

  第十八条(评估结果)风险评估机构应当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要求的时限内提交风险评估结果,经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上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和有关风险评估机构应对风险评估结果和报告负责。

  第十九条(应急评估)发生下列情形,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立即研究分析,对需要开展风险评估的事项,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立即成立临时工作组,制定应急评估方案。

  (一)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需要的;

  (二)公众高度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需要尽快解答的;

  (三)国务院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并提出应急评估建议的;

  (四)处理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国际贸易争端需要的;

  (五)其它需要通过风险评估解决的食品安全事件。

  第二十条(进行评估)临时工作组按照应急评估程序和应急评估方案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风险评估结果报告。

  第二十一条(公布结果)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风险评估结果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用语定义如下: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指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所进行的科学评估,包括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描述等。

  危害:指食品中所含有的对健康有潜在不良影响的生物、化学或物理因素或食品存在状况。

  危害识别:指对食品中可能产生不良健康影响的某种危害的定性描述。

  危害特征描述:指定性或定量分析危害的量效反应关系或危害作用机理。

  暴露评估:不同人群摄入某种危害的定性或定量分析。

  风险特征描述:根据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和暴露评估的结果,综合分析该危害产生不良健康影响的严重性和可能性。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3

  1、目的

  为切实抓好项目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工作,在施工阶段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开展定向或定量的施工安全风险估测,增强施工安全风险意识,改进施工措施,规范预案预警预控管理,有效降低施工安全风险,严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公路桥梁、隧道施工建设安全。

  2、编制依据

  依据《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xx年4月),结合项目工程实际,特制度本制度.

  3、术语定义

  风险: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的组合。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针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作业活动、作业环境、施工设备、危险物品等所潜在风险进行风险源辨识、风险源分析、风险估测的系列工作。

  4、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目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

  5、职责

  5.1各施工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结论,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对项目施工过程实施预警控制。专项风险等级在ⅲ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施工作业活动(施工区段)的风险控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5.1.1重大风险源的监控与防治措施、应急预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论证和复评估。

  5.1.2施工单位应建立重大风险源的监测和验收、日常巡查、定期报告等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5.1.3施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在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与交底;施工现场应设立相应的危险告知牌。

  5.1.4适时组织对典型重大风险源的应急救援演练。

  5.1.5当专项风险等级为ⅳ级(极高风险)且无法降低时,必须提高现场防护标准,落实应急处置措施,视情况开展第三方施工监测;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不得施工。

  5.2监理单位在审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时,应同时审查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无风险评估报告,不得签发开工令。

  5.2.1工程开工后,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并以记录。对施工中存在的重大隐患应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3风险评估报告经监理单位审核后应向建设单位报备。建设单位应对极高风险(ⅳ级)的施工作业,组织专家或安全评估机构进行论证和复评估,提出降低风险的措施建议;当风险无法降低时,应及时调正设计、施工方案,并向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4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遵循动态管理的原则,当工程设计方案、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施工队伍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5.5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遵循动态管理的原则,当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施工队伍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6、评估范围

  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范围,由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工程建设条件、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管理模式,以及工程建设经验,并参考以下标准确定。

  6.1桥梁工程

  6.1.1多跨或跨径大于40m石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150m的钢筋混凝土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350m的钢箱拱桥,钢桁架、钢管混凝土拱桥;

  6.1.2跨径大于或等于140m的钢式桥,跨径大于400m的斜拉桥,跨径大于1000m的悬索桥;

  6.1.3墩高或净空大于100m的桥梁工程;

  6.1.4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特大桥、大桥工程;

  6.1.5特殊桥型或特殊结构桥梁的拆除或加固工程;

  6.1.6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桥梁工程。

  6.2隧道工程

  6.2.1穿越高地应力区、岩溶发育区、区域地质构造、煤系地层、采空区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黄土地区、水下或海底隧道工程;

  6.2.2浅埋、偏压、大跨度、变化断面等结构受力复杂的隧道工程;

  6.2.3长度3000m及以上的隧道工程,ⅵ、ⅴ级围岩连续长度超过50m或合计长度占隧道长度全长度30%及以上的隧道工程;

  6.2.4连拱隧道和小净距隧道工程;

  6.2.5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隧道工程;

  6.2.6隧道改扩建工程;

  6.2.7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隧道工程。

  7、评估方法

  7.1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分为总体风险评估和专项风险评估。

  7.1.1总体风险评估。桥梁或隧道工程开工前,根据桥梁或隧道工程的地质环境条件、建设规模、结构特点等孕险环境与致险因子,估测桥梁或隧道工作施工期间的整体安全风险大小,确定其静态条件下的安全风险等级。

  7.1.2专项风险评估。当桥梁或隧道工程总体风险评估等级达到ⅲ级(高度风险)及以上时,将其中高风险的施工作业活动(或施工区段)作为评估对象,根据其作业风险特点以及类似工程事故情况,进行风险源普查,并针对其中的重大风险源进行量化估测,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7.2评估方法应根据被评估项目的工程特点,选择相应的定性或定量的风险评估方法。具体评估方法的选择,可参照《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8、评估步骤

  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制定评估计划、选择评估方法、开展风险分析、进行风险估测、确定风险等级、提出措施建议、编制评估报告等方面。评估步骤一般为:

  8.1开展总体风险评估。根据设计阶段风险评估结果(若有),以及类似结构工程安全事故情况,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初步分析本项目孕险环境与致险因子,估测施工中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确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

  8.2确定专项风险评估范围。总体风险评估等级达到ⅲ(高度风险)及以上桥梁或隧道工程,应进行专项风险评估。其他风险等级的桥梁或隧道工程可视情况开展专项风险评估。

  8.3开展专项风险评估。通过对施工作业活动(施工区段)中的风险源普查,在分析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基础上,确定重大风险源和一般风险源。宜采用指标体系法等定量评估方法,对重大风险源发生事故的概率及损失进行分析,评估其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与严重程度,对照相关风险等级标准,确定专项风险等级。

  8.4确定风险控制措施。根据风险接受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专项风险等级在ⅲ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施工作业活动(施工区段),应明确重大风险源的监测、控制、预警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其他风险等级的桥梁、隧道工程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成本效益原则确定相应的风险源控制措施。

  9、评估组织与评估报告

  9.1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原则上由项目施工单位具体负责。当被评估项目含多个合同段时,总体风险评估应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专项风险评估工作仍由合同施工单位具体实施。

  9.1.1当施工单位的经验或能力不足时,可委托行业内安全评估机构承担相关风险评估工作。

  9.2评估工作负责人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工程管理经验,并有参与类似工程施工的经历。

  9.3风险评估工作应形成书面报告。评估报告应反应风险评估过程的主要工作。报告内容应包括评估依据、工程概况、评估方法、评估步骤、评估内容、评估结论及对策建议等。评估结论应当明确风险等级、可能发生事故的关键部位、区域或节点、事故可能性等级、规避或者降低风险的建议措施等内容。

  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4

  第一条、编制依据为加强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大力减少各类事故,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项目的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六镇高速3标项目经理部桥梁工区。

  第三条、桥梁工程安全方针和目标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质量、安全、工期、优质、高效、安全、文明、低耗地完成本项目施工任务,规范我标段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作业行为,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工地。

  二、桥梁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责任事故。

  2、杜绝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3、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一、为加强桥梁工区安全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任组长、副经理及总工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桥梁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二、工区成立了以工区主任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区主任是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桥梁施工安全生产负有全面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对桥梁施工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及管理责任;其他负责人及成员,按照各自分工负有相应安全责任。

  第五条、安全教育和检查

  一、安全教育

  1、坚持安全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制度,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基础教育和技术培训。

  2、对担负桥梁重点工程项目和重要岗位的人员如焊接、登高作业、起重等,要重点培训、持证上岗。

  3、抓好桥梁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宣传教育,要设立固定的安全宣传标语、安全警示和安全警告标志。

  4、建立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每项工程开工前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符合技术和安全规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是否有预防措施等。

  二、安全检查

  1、定期安全检查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项目经理主持,质检安全科牵头,工程科、物资装备科、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参加。

  2、不定期安全检查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施工任务、气候环境等情况,工区要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同时专职的安全员进行日常的巡回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防洪、防火、防触电、防物体打击、防盗、防高空坠落等;安保部组织,各部门参加。

  3、专项安全检查对桥梁工程不定期地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检查由项目质检科主持,各部门参加,检查的内容和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施工安全检查针对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安全技术、施工安全作业等认真检查仔细并做好记录。对安全检查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第六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基本安全要求工地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围护设置,入口处一般应有(特殊工程工地除外)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牌,并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概况表(或称“施工公告”)、安全纪律(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使进入该工地员工,能对该工程的概况有一个基本了解和注意安全忠告。

  2、道路运输工地主要道路应与主要临时建筑物道路连通。场内运输道路应尽量减少弯道和交叉点。频繁交叉处,必须设有明显警告标志。

  3、材料堆放施工器材(包括建筑材料、预制构件、施工设施构件等)都应该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各类材料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

  4、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如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防护罩、各种限制保险装置都必须齐全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确实需要移动时,必须经工地施工管理负责人同意,并需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复原。

  5、安全标识、标牌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部位还必须悬挂按照《六镇高速施工标准化管理手册》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坑洞等处还应设红灯示警。

  6、安全防护内容参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安全技术规范》(gb12602-90)、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6-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现场施工安全防护用品标准与使用》(gb2811-1989、gb5725-1997、gb6095-1985)、有关规定执行。

  7、安全文明施工根据环保的要求,做好防污降尘工作,不准乱排、乱倒污水和施工垃圾,防止弃碴堵塞河道。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有条件或有要求的道路与场地应平整、硬化、畅通,并有交通标志。

  8、施工机械设备对进入现场施工的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并在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应定期对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等进行维修保养,保证各类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完好、有效。

  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5

  通过安全风险评估及风险管理,减少安全风险的影响,以合理有效的管理行为获得最大安全保障。为做好本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组织机构及相应职责

  成立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人员职责。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组长负责安全风险评估的全面领导工作。

  副组长负责指导组织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的搜集和编制以及施工中的动态风险管理工作。

  组员负责制定计划和策略,确定风险评估对象及目标、风险等级标准和接受准则,提出风险识别和评价方法,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具体落实本制度规定的相关内容,积极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组员有权要求其他相关部门参与配合安全评估与管理工作。

  第二条风险评估与管理原则

  1、隧道风险评估应主要对造成人员伤亡、环境破坏、财产损失、工程经济损失、工期延误等风险事件进行评估;

  2、风险评估是风险管理的基础和重要工作内容,风险管理是风险评估的目的,均应随着项目建设各阶段的推进而动态地进行;

  3、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目标为安全风险、环境风险、工期风险等;

  4、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流程:

  第三条风险评估

  1、确定风险的来源并分类,建立适合的风险指标体系。风险识别应提出风险指标和风险清单等结果。风险识别方法可采用核对表法、专家调查法、头脑风暴法和层次分析法等。

  2、风险估计和评价应建立合理、通用、简洁和可操作的风险评价模型,并按下列基本程序进:

  (1)对初始风险进行估计,分别确定各风险因素对目标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风险概率难以取得时,可采用风险频率代替;

  (2)分析各风险因素对目标风险的影响程度;

  (3)评价初始风险等级;

  (4)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处理方案和措施;

  (5)对风险进行再评价,提出残留风险。

  3、风险估计和评价方法可采用专家调查法、风险矩阵法、层次分析法、故障树法、模糊综合评估法、蒙特卡罗法、敏感性分析法等。

  第四条风险管理

  1、风险管理应在合理可行的前提下,将铁路隧道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降到可接受的水平,在此基础上最大保障安全、保护环境、保证工期、提高效益。

  2、风险管理是动态的过程,应根据施工环境的变化、工程的推进情况及时进行修正、登记及监测检查,定期反馈,随时与建设、监理单位沟通。

  3、风险管理应首先针对工程特点、上阶段风险评估成果、接受准则等制定风险管理计划。

  4、制定风险管理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确定风险目标、原则和策略;

  (2)规定相关报告的内容及格式;

  (3)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范围、方法与评估标准;

  (4)明确工程参与各方的职责;

  (5)组织开展各方自身与相互之间的风险管理及协调工作。

  5、风险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项目的风险评估结果,按照风险接受准则,提出风险处理措施。风险处理基本措施包括风险接受、风险减轻、风险转移、风险规避。

  (2)根据风险处理结果,提出风险对策表。风险对策表的内容应包括初始风险、设计或施工应对措施、残留风险等。

  (3)对风险处理措施结果实施动态管理。当风险在接受范围内,隧道风险管理按预定计划执行至工程结束;当风险不可接受时,应对风险进行再处理,并重新制定风险管理计划。

  6、制定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及应急预案,形成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7、风险监测应符合下列规:

  (1)制定风险监测计划,提出监测标准;

  (2)跟踪风险管理计划的实施,采用有效的方法及工具,监测和应对风险;

  (3)报告风险状态,发出风险预警信号,提出风险处理建议。

  8、风险管理的目的应使建设、监理单位等各方了解风险现状,保证相关单位各方共同利益,合理的分担风险,避免重大损失。

  9、在施工期间对可能发生的突发风险事件,应划分预警分级。根据突发风险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性、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可可控性等情况,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严重)和ⅳ(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第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执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6

  一、引言

  过去企业始终没有停止过风险管理的实践与讨论,不同地区的企业对风险及风险管理的熟悉深度及广度也不相同。水泥生产企业作为重要的原材料生产企业处在这种动态变化的市场环境之中,如何做好风险管理是我们必需要考虑到的问题。

  二、风险管理的内涵及其意义

  所谓风险管理,是指企业面对风险时,实行科学有效的方法,以便用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平安保障利益的管理活动。美国国家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赞助机构讨论小组对企业风险管理的定义是:企业风险管理是由企业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实施的从战略层面开头并贯穿整个企业的一个过程。这个过程的设计是为了准时识别可能影响企业的潜在大事并按企业接受风险的态度管理风险,为实现企业目标供应合理的保证。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企业的经营活动难免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企业必需而且准时实行必要的措施对风险进行掌握,才能避开或降低风险给企业带来的损失,从而确保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因此,有效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管理对企业来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1、有利于企业做出正确的决策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进展的今日,企业所面临的经营环境越来越简单,不确定的因素越来越多,决策更加简单和困难。企业只有建立起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充分分析各种风险,才能在变幻莫测的经济环境中做出正确的决策。

  2、有利于爱护企业资产的平安和完整

  企业为了保证有足够的资源进行经营生产,实现预期的利润,必需实行各种有效的风险掌握措施,实施风险管理,才能保证企业各项资产的平安和完整,否则企业的资产将会遭到巨大的损失。

  3、有利于实现企业的经营活动目标

  企业经营活动的目标是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利润最大化。但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不利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到企业经营活动目标的实现。因此,企业必需进行风险管理,化解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以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水泥生产企业风险管理中的问题

  水泥生产企业现在的风险管理活动有以下特点:一是没有特地的人员或机构进行企业风险管理活动,每个人或部门往往只针对自己工作中的风险独立地实行肯定对策,缺乏系统性、全局性。更有一些企业及部门根本就没有风险及风险管理概念及意识;二是企业中的风险管理基本上是一种被动式的管理,只有消失影响企业生存和进展的重大问题时才查找缘由,制定对策,而且大多流于形式,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三是缺乏系统、科学的风险管理理论方法指导。

  四、水泥生产企业风险管理的对策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我国水泥生产企业风险管理的现状的确不容乐观。本文认为,加强风险管理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建立具有水泥行业特色的合理的组织结构以便对企业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进行有效整合

  合理的组织结构是企业内部环境的`核心要素,假如它都存在极大的缺陷,那么,其它因素即使构建得再完善,也难以保证内部环境的作用得以有效实现。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组织结构可以认为是公司治理结构在企业里面从制度方面转化到管理方面的详细落实。它既包括从董事会到高级管理人员再到一般员工等的层级支配,还包括授权界定、权限划分以及相关的报告体系等制度支配。这一组织结构应能够准时地任命风险责任人,连贯并有效地实施沟通方案,并且在风险管理领域恰当地配置资源,通过这种方式实现风险管理在企业内部的各个层次和部门中的整合应用,从而确保风险管理成为渗透于企业各项活动(如生产经营活动,战略管理活动,其它的职能管理等)中的一系列行动。此外,组织结构的建立还应能分清风险管理与风险监控的特定作用与责任。详细来说,合理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系统,应分为几个层次,各层次及其人员具有不同的地位和职责。

  (1)董事会。设有关风险管理的特地委员会,它总揽全局,对企业的风险管理负有监督职责,执行批准对策、评估效率的风险管理任务。风险管理委员会可以同董事会的其他委员会(战略、薪酬、审计等)职能交互进行,保证风险管理的权威性,同时必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第三方作用。

  (2)总经理。企业的总经理应对企业的风险管理最终负责,并且应全面执行风险管理任务,主要包括评估风险优先次序、协调及解决冲突、协调业务与风险、战略与政策的管理任务。

  (3)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本部门设风险主管,它对风险管理的执行进行详细支配,协调各部门、各机构的决策,指派风险责任人并设定相应的业绩评价方式,配置资源与资本、管理风险与收益等,并保持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适时地沟通。

  (4)风险管理的内部监督部门。它的主要职能体现为对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日常风险管理活动进行监控的职能,并且应保持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沟通。

  2、推行一套行之有效的风险管理方法体系

  所谓行之有效的风险管理方法体系,主要包括对风险的描述,各种类型风险因素的识别,各个风险因素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造成的影响大小,以及对风险的分析、评价、反馈报告等所采纳的各类科学的方法。通用的风险管理的方法体系是有效完成风险管理的前提,能够保证企业在一个完整的风险管理过程中对风险进行口径统一并且精确的考察与监控,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企业常见的基本风险种类进行界定。界定的立足点由战略管理层次再进一步到不同的职能管理部门以及业务流程,界定的重点是风险的来源、重要性及带来的影响。接下来,结合企业所处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对风险加以更为直观的描述,进行风险因素分析、采纳相应的方法(层次分析法、蒙特卡洛模拟法、敏感性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法等)评价风险的大小并且结合企业的风险偏好。这样可以对企业的风险管理进行定性的说明与定量的评价,从而为企业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供应依据。

  (2)拟定企业风险管理的目标。将企业风险管理的目标进行详细的细分,列成图表的形式,其中包括对人、财、物、供、产、销等的职能管理的风险管理目标,还包括战略层面的风险管理目标,这样可以指导企业对需要改进的各类风险准时实行适当措施。当然,在选择管理措施时也应依据目标对风险进行评估。

  (3)风险绩效管理。当风险管理到达一个阶段性的时刻,企业可以通过风险反馈报告来了解风险管理的结果,从而为相应的绩效管理供应基础数据。风险反馈报告中应包含风险管理责任人的目标、初始状态、工作过程以及工作成果等。

  (4)在不断进展的动态过程中推动风险的管理。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由于风险所依据存在的内外部条件在不断进展变化,风险本身也要发生变化。因此,企业应保持动态的思维方式,以便持续地学习和更新风险管理力量。风险的动态管理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一是对风险的识别与衡量应持续地进行;二是对于每一个既定的风险,其管理过程始终随时间向既定目标不断迈进。这两个层面是前后承接的。毫无疑问,风险管理方法体系会给企业带来多方面的好处,既包括将企业的业务活动与风险管理的有机结合,也包括沟通效率的改善以及组织结构前瞻性、应变性的增加。

  3、吸引人才

  风险管理的详细工作是靠人来完成的,所以在人、财、物的配置方面要有一个合理的规划,在人员的配置方面肯定要选择那些既懂水泥生产技术,又懂管理的人员来完成这个工作,由于风险管理涉及到许多技术和经济方面的内容,一般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是完不成这个工作的。我国水泥生产企业的现状还是以生产经营为主,由于受到自身条件的限制,很难吸引到相关的专业人员,这就要求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肯定要有战略的眼光,把吸引人才作为关系到企业生死存亡的大事来抓,由于企业要进展,不能永久依靠现有的资源和环境,要真正把企业做成世界级的优秀企业是需要人才的。在资金的配置方面要优先考虑风险管理部门所需的资金,满意他们的需要,而目前我国水泥生产企业普遍存在资金紧急的状况,受传统的只抓生产经营思想的影响,风险管理部门所需资金多数还有问题,更不用说开展详细的工作了。

  因此,水泥生产企业要进展,要做出属于我们国家的世界级的水泥生产企业,达到能够引领世界水泥生产的技术创新和高水平的管理,都需要我们重视水泥生产企业的风险管理工作。

  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为了明确风险辨识与评估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风险信息更新、持续改进等,同时评价和确定一级风险、二级风险和重大风险,界定出一般危害和重大危害,以更好的、有的放矢的对风险进行控制、防范危险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适合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分析、评估、管制,以及对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安全评估、控制管理)。

  三、职责

  1.总经理负责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的领导、组织、协调、分工等职责,由总经理批准发布《重大危险源清单》。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的策划、实施、检查与监测工作,审查风险评价,组织制定、审核《重大危险源清单》,必要时及时更新清单。

  3.人事行政部(安全办)对各单位上报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确定公司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风险并编制《重大危险源清单》和重大隐患项目治理方案;负责相关方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工作。

  四、内容

  1、风险识别的范围

  1.1公司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如生产、起重、运输、登高、高温、维修作业、办公活动等)。

  1.2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外来人员)。

  1.3工作场所的所有设施/设备。

  1.4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

  1.5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

  1.6危险因素的种类

  a)按能量分七种: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放射能、生物因素、人机工程因素(心理、生理)。

  b)可参考GB/T13861-2009《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代码》4种类型分类(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

  c)可参照GB/T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的二十种类别分类。

  1.7按层次辨识:厂址、厂区布局、建筑物、生产工艺过程、生产设备、装置等。

  2、风险识别的方法

  风险识别以事先分析为主的思想为指导,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安全检查表(SCL)、现场观察法等多种方法,可单独或联合使用。

  a.工作危害分析法(JHA):从作业活动清单中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

  b.安全检查表(SCL):安全检查表分析方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拟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和操作有关的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

  c.现场观察法:通过现场实地观察、询问、交谈,从而快速识别出部门的环境因素;

  3、风险识别的步骤

  3.1人事行政部(安全办,为行文方便,以下直接用“安全办”称道)负责设计风险识别所用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表格,发至各部门;

  3.2各部门负责组织人员,按“风险识别的范围”从本部门班组的活动、产品和服务(工序与工序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人与人之间,上级与下级之间等皆存在服务)中识别出具有或可能具有的危害,填写《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安全办;

  3.3安全办对各部门识别出来的危害进行整理、汇总、分类,分类形式可按不同的危害分类;

  3.4安全办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经风险评价后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8

  1.目的

  识别企业在生产(管理)、服务、活动过程中能够控制与可能施加影响的危害,评价和确定一级风险、二级风险和重大风险,以确定一般危害和重大危害,作为制定安全标准化目标的基础与依据,并进行有效控制。

  2.范围

  本厂生产活动区域和全体员工。

  3.内容

  3.1评价组织及职责

  (1)本厂成立风险评价小组

  组长为本厂安全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成员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成员。

  (2)职责

  组长:直接负责风险评价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审批《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风险评价工作。负责风险评价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进行风险评价定期评审;

  成员:对各单位上报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确定本厂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风险并编制《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和重大隐患项目治理方案;负责相关方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3.2风险管理

  (1)危害识别

  1)在进行危害识别时,应充分考虑:

  ①火灾和爆炸;一切可能造成时间或事故的活动或行为

  ②冲击与撞击;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

  ③中毒、窒息、触电及辐射(电磁辐射、同位素辐射);

  ④暴露于化学性危害因素和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环境;

  ⑤人机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环境条件或位置的舒适度、重复性工作、照明不足等);

  ⑥设备的腐蚀、焊接缺陷等;

  ⑦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

  ⑧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包括水、气、声、渣、废物等污染物排放或处置以及能源、资源和原材料的消耗。

  2)同时还应考虑:

  ①人员、原材料、机械设备与作业环境;

  ②直接与间接危险;

  ③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及紧急状态;

  ④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及将来。

  (2)人的不安全行为:

  违反安全规则或安全常识,使事故有可能发生的行类别: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体(成品、材料、工具等)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清扫等)。

  10)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11)不使用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或用具。

  12)不安全装束。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等。

  (3)物的不安全状态:

  使事故可能发生的不安全物体条件或物质条件(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生产场地环境不良。)

  1)物质:火灾、爆炸性物质;毒性物质;

  2)物体: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4)有害作业环境:

  1)作业场所缺陷:间距不足;信号、标志没有或不当;物体堆放不当。

  2)作业环境因素缺陷:采光不良或有害;通风不良或缺氧;温度过高或过低;湿度不当;外部噪声;风、雷电、洪水、野兽等自然危害。

  (5)安全管理缺陷:

  1)设计、监测方面缺陷或事故(件)纠正措施不当;(人机工效学);

  2)人员控制管理缺陷:教育培训不足;雇用不当或缺乏检查;超负荷;禁忌作业等;

  3)工艺过程、作业程序缺陷;

  4)相关方管理缺陷。

  3.3危害识别的范围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异常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10)后期服务活动。

  3.4危害识别的方法

  危害识别以事先分析为主的思想为指导,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安全检查表(scl)、现场观察法等多种方法,可单独或联合使用。

  (1)工作危害分析法(jha):从作业活动清单中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

  (2)安全检查表(scl):安全检查表分析方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拟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和操作有关的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

  (3)现场观察法:由专家和咨询师组成现场调查组,通过现场实地观察、询问、交谈,从而快速识别出部门的.环境因素;

  3.5危害识别的步骤

  (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设计危害识别所用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表格,发至各部门;

  (2)各部门负责组织人员,从本部门班组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识别出具有或可能具有危害,填写《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安全管理部门;

  (3)安全管理部门对各部门识别出来的危害进行整理、汇总、分类,分类形式可按不同的危害分类;

  (4)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经风险评价小组讨论后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3.6风险评价

  (1)风险评价范围

  1)生产经营活动;

  2)生产装置;

  3)储存设施;

  4)检维修作业;

  5)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

  6)拆迁工程;

  7)后期服务活动。

  (2)评价准则的依据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2)行业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合同规定;

  5)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3)评价准则

  采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和后果的严重性s及风险度r进行,r=l×s

  1)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参照表1来制定

  表1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等级

  标准5

  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标准4

  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作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标准3

  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防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

  标准2

  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

  标准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3.7危害的分级管理

  (1)危害管理分为二级:

  对判定为一级风险和二级风险的危害,作为一般危害,由其所在单位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进行控制管理;

  对判定为三级风险和重大风险的危害,由其所在单位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报本厂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控制措施进行整理、汇总,形成本厂《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报本厂评审小组组长批准。并将批准后的本厂《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反馈到各单位。

  (2)对确定为重大风险的应制定《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3)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项目的风险,本厂应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技术方法、资源、时间表,并定期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隐患治理方案的有效实施。重大隐患项目治理结束后,有关部门应进行验收,形成报告。

  本厂对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对项目的立项、治理、竣工验收等过程进行管理。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评审意见;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竣工验收报告。

  3.8风险的控制

  (1)本厂应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采取措施消减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预防事故的发生。

  本厂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该先考虑消除危害,再考虑抑制危害,修订或制定操作规程,最后采用减少暴露的措施控制风险;同时还应考虑: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及企业的经营运行情况、可靠的技术保障和服务。

  (2)控制措施的选择应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

  2)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管理;

  3)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4)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危害。

  3.9风险信息更新

  本厂应不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应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

  (1)识别、评价的时机

  1)对于常规的活动每隔一年应组织一次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

  2)对于非常规性(如拆除、新改扩建设项目、检维修项目、开停车、较重要的隐患治理项目和较重要的工艺变更、设备变更项目等)的危险性较大的活动,在活动开始之前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实施方案(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并经有关领导严格审批。如果有发生严重事故可能的作业活动,还应制定应急措施、编写应急预案,并且要在活动或施工之前进行演练。

  3)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2)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4)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2)危害(风险)的更新按以下原则进行:

  1)各部门将更新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和《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交所在部门领导审核后,交本厂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人员(或评价小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判定,修改后发放至各相关部门。

  2)安全管理部门、对口部门分别保存危害更新所产生的记录。

  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9

  为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规范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医院工作秩序,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内涵

  (一)概述

  1.医院风险是指所有可能影响医院目标实现的事项。

  2.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是医院通过风险组织建设、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处理等一系列活动来发现、了解、处理风险,促成医院减少失败、降低不确定事项、实现目标的一种方式。

  它是由一个不同部门不同层次人员共同参与的过程。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是指在我院工作范围内与社会群众、广大患者和医院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这是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的最重要的工作。

  二、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坚持的原则

  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稳定是硬任务,建立健全医院风险化解制度,准确预测、提示、规避和化解风险,防止和克服因决策、政策、项目、改革、医患纠纷等引发不稳定隐患,实现由被动保稳定向主动创稳定的转变。

  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应包括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的组织架构、组织人员、制度设计(修订)流程及方法、评估流程和处置方法及措施、控制管理制度及职责等内容。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制度。医院建立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分三级机构组成,一级管理机构为领导小组,二级管理机构为专业组,三级管理机构在二级机构下根据工作职能由若干部门构成。

  1.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负责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整体组织的建立,并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的综合协调、组织工作的落实。办公室设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2.专业组:根据分管领导分工各负其责,由各分管院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分别成立医疗管理、护理管理、行政后勤管理、经济管理、党群工团及服务管理等5个专业组,负责所属专业组范围内的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

  3.工作小组:在二级管理机构下,由分管领导牵头,由主办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协同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任成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成立具体的工作小组。如成立医疗管理专业组下设医疗质量管理、医保管理、医疗缺陷管理、感染管理、外科管理、内科管理、医技管理工作小组;党群工团及服务管理专业组下设医德医风管理、星级服务管理、党务管理、工会管理等。

  根据风险的涉及范围,可分别由一级、二级或三级机构负责完成,一般多鼓励由三级工作小组开展活动,解决身边现场的风险问题。

  (二)建立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体系具体应对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的组织架构及职能、组织人员及职责权利与义务、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体系设计、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考核评价、风险数据库建立、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培训、风险文化建设、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监督、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报告等处出详细的规定。

  因此,对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由各专业组及工作小组负责本工作组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的拟报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制度建立的综合协调、修订完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制度的审议工作。

  三、建立医院风险识别、评估体系及风险数据库体系识别、评估医院潜在的各项风险,并建立风险数据库,这是医院推行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的关键。

  医院风险识别的目标是要做到识别医院每一部门、每一岗位、每一业务、每一事项、每一流程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因此,需要全院各部门按照部门工作取能权限、工作事项范围、业务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同步进行,并最终交叉汇总形成风险数据库。

  (一)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可由管理工作小组采用头脑风暴法将医院目前所存在的风险逐一列出,也可按照业务流程图组织架构逐一清理风险。按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的规范,通过业务流程图清理是最常用也是最有效的,其具体的工作流程如下:

  1.按每一部门、科室、班组、岗位、业务事项,将医院所有业务工作按流程进行分类并编号,建立医院全部业务流程图编码目录。

  2.对业务流程图目录进行多层次的'组织、拆分,以检验其流程划分的恰当性,并对全部业务流程图目录进行调整和修订完善。

  3.按每一业务流程中的节点进行风险分析,尽可能寻找出每一业务工作中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

  4.按每一业务流程建立风险文档,并对各风险发生的原因、可能生、影响程度、可能的结果和后果、风险控制措施进行记录和描述,即建立风险说明书(可按照岗位说明书格式拟定),经专业组审核后,统一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最后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二)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包括事前评估、事中评估、事后评估。

  1.事前评估:在进行风险识别时,要做好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发生的前提、发生的后果程度等进行分析和评估。此项评估要作为风险说明书的构成要素一并纳入。

  2.事中评估:在风险发生时,首先就需要对风险产生的原因、可能带来的影响进行预估,并启动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将风险纳入处理渠道,进行早期干预;

  在深入了解风险发生的根源、执行干预的具体效果后,评估如何对风险采取承担、转移、转换、对冲、补偿、控制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理,力争把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3.事后评估:风险处理完毕后,由工作小组对风险发生、处理全过程进行分析,以规避此类风险的再次发生。

  风险评估的一般流程:定义流程、目标风险;确定风险评估报告基础;识别风险;确定每一风险形成原因及后果;确定每一风险的影响程度;确定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确定风险级别;确定风险处置策略及策略的有效性;修订风险评估各要素;最后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领导小组可通过综合安全检查表法(SCL)、LEC评价法来建立风险评估量表(如下),以此来对风险进行评估分级。如根据风险发生的后果按无关重要、较小、中等、较大及空难性顺序来定性量度(按1至5级);

  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按几乎肯定、很可能、可能、不太可能及罕见的顺序来定性量化(按5至1级)。分别将横向和纵向等级相乘,乘积表示风险的大小。注:可在此表基础上再综合风险发生的频繁度。

  四、风险的控制处理

  风险的控制处理包括鉴定处理风险的各种选择范围,对这些选择进行评估,制定风险控制处理的具体计划措施并加以实施。

  (一)风险的控制处理过程可选择的模式不继续进行可能产生风险的活动;

  降低发生的可能性;

  减小后果;

  风险转移;

  保留风险。选择最适合的实施方法,使其成本需要与所得到的利益相称。如果风险程度很高,但此风险可能得到相当大的机会(如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展),此时需要根据对风险处理的成本和纠正风险潜在后果的成本,相对此情况可通过增加对风险损失的提前告知、严谨的科学态度、严格的工作流程,来减少风险及风险到来时的损失。

  例如在高危患者手术及新技术应用时,为了治愈病人及卫生事业的发展均采取接受风险方法来处理;

  在考虑其风险的大小及可能原因后,可采取严格的操作流程,由高水平富有经验的专家来实施,以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并在事先实施会诊签字、知情同意签字等,一方面让患者了解发生风险的可能性、达到理解支持及转移风险,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实施者的责任感,准确预见可能发生风险的情况,以分解转移风险,使风险降到最低。

  (二)风险的实时监控处置

  充分发挥风险工作小组的作用,适时了解掌握风险发生时的实际情况,随时掌控风险发生的进程,适时发布处置命令,以化解风险或减少风险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

  五、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的持续改进

  (一)修订完善

  通过对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实际效果进行评估,对达到控制效果、减少或降低风险后果的办法、措施,予以保留;

  对未达到控制效果的,总结产生的问题所在及形成原因,每年进行修订完善。

  (二)考核奖惩对风险事后评估的情况纳入考核奖惩或绩效考核,及时予以兑现(具体细化纳入奖惩体系统一管理)。

  (三)标准固化对经过实际运行,较为成熟的管理制度、工作措施纳入医院管理标准的工作手册,规范为管理办法、工作指南,使风险处理纳入规范化、标准化处置程序。

  六、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工作协调,建立工作机制。

  (一)整体联动,协调配合。各部门、科室要牢固树立风险防范的工作观念,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建立整体分析、评估、处置、改进的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工作格局。

  (二)信息预警超前,做好苗头问题及早发现。实现信息预警工作制度化、经常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组、工作小组及部门要注意收集整理风险信息资料,供领导决策参考,切实做到随时掌握情况、随时报送信息、随时解决问题。

  (三)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工作纳入综治季度工作会议,实行信息预警工作制度化,定排查风险,建立工作台账、目录。做到每月必须排查突出性矛盾和普遍性问题。

  (四)严格考核,严明奖惩。加大对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工作纳入综治目标管理内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酿成重大风险问题的,实行责任追究制,促进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抓住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关键,强化社会稳定风险控制。始终将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作为管理的重点,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将可能引起社会稳定的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

  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10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重点部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造成重大经济安全事故隐患,按其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3类:

  1、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

  2、特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2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

  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各项目部要及时向局指挥部安全质量部报告本辖区的重大隐患,并提出整改计划,整改方案。

  第四条隐患的初评

  各项目部发现事故隐患后应立即报告局指挥部部安全质量部,局指挥部安全质量部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初评,确定其是否存在重特大事故隐患。若初评认定属重特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制发隐患整改指令书,并报集团公司业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隐患进行技术评估,确定级次。

  第五条隐患的'整改

  隐患整治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组织实施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治任务。安全质量部负责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按期完成隐患整改任务。如到期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由局指挥部安全质量部依据有关安全法规实施处罚。

  第六条隐患整改后的验收

  隐患整改单位完成隐患整改后,应书面向局指挥部安全质量部报告,申请验收。各相关部门和安全质量部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重新整改。

  第七条隐患整改报告书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

  2、影响范围;

  3、可能影响程度;

  4、事故隐患等级;

  5、整改目标;

  6、整改措施;

  7、整改资金来源;

  8、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

  9、整改单位和责任人(由单位第一责任人负责);

  10、监管单位和责任人(由隐患整治单位的主管部门领导负责)。

  第八条隐患整改单位的责任:隐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主持全面工作的负责人)是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编制整改方案,筹措整改资金,组织实施整改,保证整改力量,并对整改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完成整改后,报局指挥部安全质量部验收。

  第九条隐患监管单位的责任:隐患整改监管单位对隐患整改负监督管理责任。主要负责督促检查隐患整改单位是否按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实施整改,协调整改过程中的外部关系,组织隐患整改后的验收。

  第十条按计划组织实施各级部门确认的隐患整改项目,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经费,确保按期完成。

  第十一条对及时发现、积极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存在重特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项目部应予批评教育,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对重特大事故隐患未进行整改或未及时采取隐患监控措施的项目部,由局指挥部安全质量部负责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第十四条对重特大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或重特大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其它未尽事宜以国家、铁道部、郑开城际铁路工程指挥部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局指挥部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并修订。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与控制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基本规范》、《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范》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标准而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按照动态识别、科学评估、分级控制的原则,对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电网工程开工前的固有风险分析,并结合项目实际作业特点对电网工程作业前的动态风险进行识别、评估,不同动态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保证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可控、在控、能控状态。

  第四条本办法根据LEC安全风险评价方法中LEC值的大小及所对应的风险危害程度,将风险从小到大分为五级(一到五级分别对应:稍有风险、一般风险、显著风险、高度风险、极高风险)进行管理与控制。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投资建设的110(66)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风险管理。

  第二章施工安全风险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总部管理职责

  (一)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订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管理办法,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

  (二)指导省级公司开展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检查省级公司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管理办法贯彻执行情况,评价省级公司电网工程施工过程安全风险管理有效性。

  (三)全面掌握公司系统电网工程五级施工安全风险情况,必要时开展现场督导。

  第七条公司分部管理职责

  (一)检查区域省公司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管理办法贯彻执行情况,评价区域省公司电网工程施工过程安全风险管理有效性。

  (二)全面掌握区域省公司电网工程施工五级风险情况,必要时开展现场督导。

  (三)参与并配合本办法的编写、修订工作。

  第八条省级公司管理职责

  (一)负责落实公司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要求。

  (二)负责对五级风险作业的控制及降低等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三)负责对建设管理单位,所属施工、监理单位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四)按月向公司总部报送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信息。第九条建设管理单位管理职责

  (一)指导、检查、通报施工、监理单位在电网工程施工项目中开展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的情况,及时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二)负责对四级以上风险作业的控制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三)负责每月汇总并从基建管理信息系统上报作业风险情况表。

  (四)签订电网工程建设合同(设计、监理、施工等)时,明确施工安全风险管理责任条款,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第十条设计单位管理责任

  (一)负责将项目环境(海拔、地质、边坡等)、工程主要特点(高支模、深基坑、线路工程重要跨越、变电工程间隔扩建等)等内容写入设计文件,并进行安全风险交底。

  (二)配合施工过程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第十一条监理单位管理责任

  (一)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施工风险管理技能培训,确保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并认真执行,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二)四级及以上风险作业时,监理单位应组织开展现场检查、旁站监督。

  (三)对监理项目部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状况开展检查、评价、考核,及时掌握监理项目部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管理责任

  (一)施工单位履行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管理主体责任,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施工安全风险作业管理有关规定。

  (二)建立健全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的制度,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风险管理技能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熟悉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并认真执行,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三)审查施工项目部报送的《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预控清册》。

  (四)指导、督促各施工项目部落实风险识别、评估、预控及风险控制过程各项工作。

  (五)四级及以上风险作业时,施工单位分管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检查监督。

  第十三条业主项目部管理职责

  (一)编制项目《建设管理纲要》时,明确安全风险管理要求。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风险管理要求的落实。

  (二)工程开工前,负责组织项目设计单位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项目作业风险交底及风险点的初勘工作。

  (三)审查施工项目部编制的《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预控清册》及动态风险计算结果。

  (四)负责对三级以上风险作业的控制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监理项目部管理责任

  (一)工程开工前,参与项目安全风险交底及风险点的初勘。

  (二)审查施工项目部报送的《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预控清册》及动态风险计算结果。

  (三)严格控制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作业过程必须进行旁站监理。

  (四)对《电网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见附录D.3、附录D.4)中施工作业风险控制流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和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实现闭环管理。

  第十五条施工项目部管理责任

  (一)施工项目部是现场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的执行主体,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二)组织本项目部所有员工学习本办法,确保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熟悉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及相关工作。

  (三)开展现场初勘,确定本项目各工序固有风险。编制《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预控清册》,对三级及以上作业风险逐一进行复测并填写《施工作业风险现场复测单》(见附录D.2)。

  (四)将《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预控清册》和《作业风险现场复测单》报监理项目部审核并报业主项目部备案。

  (五)根据作业前动态因素,计算确定作业动态风险等级,建立《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动态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台帐》(见附录D.1),并根据动态风险等级采取相应措施。

  (六)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前,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到岗到位。

  (七)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必须填写《电网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B》(见附录D.4)。同时,按照作业步骤填写《电网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B》中的作业风险控制卡有关项目,并由工作负责人逐项确认。

  第三章施工安全风险等级与类别

  第十六条为便于风险识别、评估,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等级划分为五级。

  一级风险:指作业过程存在较低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可能发生轻伤及以下事件的施工作业;

  二级风险:指作业过程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可能发生人身轻伤事故的施工作业;

  三级风险:指作业过程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可能发生人身重伤或人身死亡事故的施工作业;

  四级风险:指作业过程存在高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容易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施工作业;

  五级风险:指作业过程存在很高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可能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施工作业。

  第十七条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类别分为固有风险、动态风险。

  固有风险(D1)是指在正常情况下,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

  动态风险(D2)是指在作业时的特定情况下,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

  动态风险等级是在固有风险等级的基础上,按作业时特定的作业人员、机械设备配备及材料、施工方法、环境、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计算修正的结果。

  第十八条动态风险等级作为实际作业过程风险控制的依据。

  第四章施工安全风险等级识别与评估

  第十九条电网工程固有施工安全风险识别与评估。

  (一)电网工程开工前,业主项目部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开展项目交底及风险点初勘工作。

  (二)施工项目部根据项目交底及风险点初勘结果,从《电网工程固有风险汇总清册》(见附录E)中选择符合本工程的作业工序及其对应的风险等级,确定本工程各施工工序固有风险等级,编制本工程的《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预控清册》。

  (三)施工项目部筛选本工程三级及以上固有风险工序,建立《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预控清册》,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确认后发布。

  第二十条电网工程动态施工安全风险识别与评估。

  (一)施工项目部根据施工方法、作业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环境、安全管理等六个维度影响因素的实际情况,在分项工程作业前按照《动态风险值计算》(见附录A.3)计算出各工序作业风险动态修正系数K,对《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预控清册》中固有风险值(D1)进行修正,得出动态风险值D2。

  (二)依据动态风险值D2,查阅《施工安全风险值D与风险等级关系表》(见附录A.2.1.4),确认实际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等级,建立《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动态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台帐》。

  (三)实际作业时再次确认六个维度影响因素的取值情形与作业实际情形是否一致。当出现情形变化时,应根据六个维度影响因素的实际情况,重新计算动态风险值及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等级。

  第二十一条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对《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预控清册》和施工项目部动态风险计算成果进行签字确认。

  第五章施工安全风险控制

  第二十二条二级及以下施工安全风险等级工序作业由施工项目部组织开展风险控制。

  (一)二级及以下固有风险工序作业前,施工项目部要复核各工序动态因素风险值,仍属二级风险的,按照常态安全管理组织施工。

  (二)二级及以下固有风险动态升级为三级及以上风险的,要采取措施尽可能降低至二级及以下风险。否则,按照三级以上等级风险控制办法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控制管理。

  (一)三级及以上固有风险工序作业前,施工项目部要组织进行实地复测,填写《施工作业风险现场复测单》,按照动态安全风险等级确定方法,计算动态风险等级。

  (二)要优先采用针对性措施降低三级及以上施工工序风险等级。采取措施后仍然在三级及以上风险的,要严格执行《电网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B》,制定“电网工程施工作业风险控制卡”,(见附录D.4“(示例)”),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确认。

  (三)四级及以下固有风险经过动态修正后出现五级风险的,要通过改善作业人员、机械设备、材料、施工方法、环境、安全管理等六个维度中某些维度的条件,把风险等级减低为四级及以下之后,再行施工。

  (四)采取措施后仍然出现五级风险作业工序时,施工项目部必须重新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业主项目部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论证,并报省公司基建部备案。作业时各级管理人员要到岗到位,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条件不能满足时必须停止施工。

  第二十四条三级及以上风险等级的施工工序,相关人员要按照《电网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要求》(见附录C)进行作业监督检查,按作业步骤对风险控制卡进行逐项确认后,方可开展作业。

  (一)作业负责人要在实际作业前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全员安全风险交底,安全风险交底与作业票交底同时进行并在作业票交底记录上全员签字。

  (二)在作业过程中,施工负责人按照作业流程对《电网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B》中的作业风险控制卡逐项确认。

  (三)监理项目部必须对作业进行旁站监理,并对《电网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B》执行情况进行确认。

  (四)四级及以上风险等级作业时,业主项目部必须进行现场监督,并对《电网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B》的执行进行签字确认。

  (五)各级人员要按要求加强对四级及以上风险等级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特殊条件(暴雨、雷雨、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的户外作业)下,经动态因素调整后,对风险等级低于二级的,考虑到作业条件的特殊性,应将风险等级按照三级及以上风险进行控制,极端情况下,应停止施工。

  第二十六条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管理流程见附录B。

  第六章考核评价

  第二十七条公司及分部对各省级公司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与通报,检查情况纳入基建安全管理综合评价。

  第二十八条省级公司及时开展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管理执行情况检查,检查情况纳入本单位基建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考核与评价。

  第二十九条建设管理单位将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管理工作纳入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条款,并严格考核。

  第三十条公司所属监理、施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考核办法,对项目部执行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十一条施工安全风险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或预控措施执行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对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术语及定义

  (一)风险因素:风险因素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风险的、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装及其状态。

  (二)风险因素识别:识别风险因素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三)风险评估: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容许的全过程。

  (四)风险:是对某种可预见的风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两个指标的综合描述。即是一个事故产生人们不希望的后果的可能性。风险不仅意味着风险的存在,还意味着风险发生有渠道和可能性。

  (五)风险识别:识别风险因素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风险识别首先要确定风险因素的存在,然后确定风险因素的性质,即应识别出不同作业活动或设备的风险因素的种类与分布、伤害或损失产生的方式、途径和性质。

  (六)风险控制:风险控制是针对施工现场作业和电网设备已识别出的风险因素和风险评价的结果,制定和实施消除、降低、控制风险的有效措施。风险控制应体现成本、利益、风险三者间的关系,要从最经济的角度来处理风险,选择最低成本、最佳效益、最大安全保障的方法,制定风险应对决策。

  (七)风险管理:即运用系统的观念和方法研究风险与环境之间的关系,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理念,通过识别、评价、量化、分析风险,并在此基础上有效控制风险,用最经济合理的方法来综合处风险,以实现最大安全保障和最经济的科学管理方法。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12

  一、日常监督计划

  (一)时间:每季10日前稽核统计股对上季度本局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抽查。

  (二)20xx年度日常监督重点:

  1、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的调整:受理缴费基数调整申请,是否严格执行政策法规;是否执行初审(录入)和复审(监督)、领导签字认可等程序;是否存在对已退休人员违规调整缴费基数的行为;提交审核申报的资料是否真实、齐全并完整归档。

  2、数据信息管理:是否对数据的修改、维护等操作有明确的权限,坚持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度;业务、财务数据修改是否有业务、财务部门授权;数据修改记录和手续是否完整、合规,并定期存档备查;有关数据及相关资料是否及时备份,并建立数据远程备份机制。

  3、单位增减人员的办理:办理人员增减时所收集的资料是否真实、齐全或有效;是否有初审(录入)和复审(监督)岗位,且复审不能对数据进行修改,只能回退;办理减少人员时,若参保单位或人员有欠费的,是否要求完成清欠。

  4、养老保险费和个人账户记账:核查个人账户历年记账本金、利息计算是否符合逻辑关系,是否正确无误;核查系统中个人账户缴费记账数额是否与征缴部门发出的缴费计划、基金财务部门基金实际到账数值保持逻辑对应关系,有无擅自更改缴费基数、记账金额的现象;个人缴费基数变化或发生稽核补缴以往年度社会保险费,是否及时、准确更新个人账户缴费及记账信息;核查业务股室是否定期与参保单位或个人核对年度缴费信息,重点核查个人缴费人员缴费基数是否和省里规定的档次一致。

  5、社会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入、转出:核查转入转出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转入转出条件;核查申请人的参保缴费凭证和《接续信息表》上记载的基本信息和账户信息是否一致;核查转移转出人员历年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年限、个人账户记账额是否准确、完整;核查业务经办环节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移转出手续。

  6、退休人员待遇审核发放:核查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核定资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核查养老金发放计划是否符合经办、审核、领导签字的程序要求,对用人单位养老金发放情况进行环比、跨年同期对比、重点核查部分养老金异常增长情况是否真实、准确;核查养老金直发后业务部门与金融机构、与待遇领取个人之间的`各项经办操作是否符合内控管理规定,是否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传输准确、安全。

  7、基金财务管理:核查基金管理部门是否与开户银行签定社保基金存储优惠利率协议,是否按优惠利率计息,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是否建立业务、财务、银行自动对账制度,实现财务对账日清月结;基金支付业务是否匹配业务计划单据,支付结果是否与业务支付计划一致;二次以上支付业务是否与发放失败数据进行比对,确保二次支付信息为上次失败的支付信息后,财务才可办理二次支付处理。

  (三)抽查方式: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实时查询、档案室纸质档案查阅、实地问询等。

  (四)抽查程序:抽查相关记录;填写日常监督记录表;对发现的疑似问题经稽核统计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交予相关股室确认,确认没有问题的应提交书面说明,有问题的提交整改意见并落实。

  二、风险管理检查评估计划

  本次检查评估按照统一部署、股室和单位自查、市处抽查的方式进行。具体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8月30日前完成)

  1、成立自查评估小组。6月底前完成。本局抽调专人组成自查评估小组。

  2、股室自查阶段。7月底前完成。各股室对照本股室相关业务进行自查,填写相关表格,对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自查评估小组。

  3、自查评估小组抽查。8月底前完成。自查评估小组对各股室相关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抽查,作好相关记录,并经相关股室确认,在抽查中发现问题的要报相关领导,并提交整改意见,要求相关股室整改并落实,根据股室自查和自查评估小组的抽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

  (二)迎接市处抽查阶段(9月1日到10月20日前完成)

  对照市处评估方案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统筹安排,迎接市处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重新核实,积极整改。

  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13

  1保安服务操作的基本要求

  1.1保安服务操作的基本要求

  为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安全需求,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由依法设立的企业、组织提供的专业化安全防范服务的行为。保安服务一般按照合同规定,采取门卫、守护、巡逻、随身护卫等形式,保护客户人身、财产和信息等安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1.1.1门卫服务

  保安员按照服务合同要求对客户单位出入口进行值守、验证、检查登记的服务业务。

  1.1.2守护服务

  保安员对特定的目标进行看护和守卫的服务业务。

  1.1.3巡逻服务

  保安员对特定区域、地段和目标进行巡视检查、警戒的服务业务。

  1.1.4随身护卫服务

  保安员维护自然人身及其合法财产的安全服务业务。

  1.1.5安全检查

  保安服务公司根据客户安全需求,组织安全技术防范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为客户提供安全设施及安全方案方面的检查指导。

  1.1.6区域秩序维护

  保安员维护特定地点、场所、部位等人群聚集地治安秩序的服务业务。

  1.1.7保安服务操作的基本要求

  1.1.7.1保安服务操作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进行,并遵守主管行政机关的有关管理规定。属于保安服务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按本标准实施,不属于保安服务职责范围的'事项,依法交有关部门处理。

  1.1.7.2保安服务公司应按照规定合同为客户提供安全服务,维护客户单位的安全和秩序,防止或减少客户受到不法侵害或灾害事故的发生,有效避免因服务提供方或保安员责任造成客户损失,以满足客户的安全需求。

  2保安装备使用管理制度

  2.1对讲机是保安人员执行任务终于辅助通讯工具,应严格按规定频率正确使用,严禁私自乱拆、乱调其他频率,避免发生信息混乱,否则按违纪处理,若损坏视情节赔偿。

  2. 2对讲机是保安人员执勤时使用的,必须随身携带,严禁随手乱放,严禁转借他人,严禁个人携带外出。

  2. 3对讲机通话必须文明用语,不准讲污话,更不准骂人。

  2. 4警棍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时专用工具和武器。

  2. 5保安人员所配备的警棍只供当班保安执勤时携带和紧急情况下自卫使用武器。非当班执勤保安人员严禁佩戴和使用。

  2. 6无特殊情况严禁将警棍提供他人或带出公司。

  2. 7执勤保安必须将警棍随身携带,要爱护使用,要保管好,不得随意搁放或托他人代为保管,严禁丢失或损坏。

  2. 8若警棍属非因公损坏或丢失要予以赔偿,并追究其责任,谁损坏或丢失,谁赔偿,当分不清具体责任人时,由该岗位执勤人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2. 9保安人员在交接班时应做好警棍的交接验收工作,确保其处于安全正常使用状态,以免出现问题时相互推脱责任,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处理。

  2.10若非当班人员佩戴、玩耍、使用、损坏或丢失警棍,除进行批评教育外,处50-500元罚款。

  3门卫岗位执勤、交接班及登记制度

  3.1门卫服务内容

  3.1.1保安员通过对客户单位出入口进行值守、验证、检查登记,维护客户安全。

  3.1.2查验出入人员的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1.3 对出入的人员、车辆及其携带或装运的物品进行查验,防止客户单位财物 流失及违禁物品流入。

  3.1.4指挥、疏导出入车辆,维护出入口的正常秩序。

  3.1.5 及时发现不法行为人,截获赃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1.6 协助客户单位做好来访人员接待等工作。

  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14

  1、制定全院统一的压疮风险评估单。患者入院和病情变化时,及时评估压疮危险因素。

  2、风险因素评估≤14分者悬挂“防压疮”警示牌,并填写“压疮风险评估单”,每周评估1~2次,同时建立翻身卡,加强基础护理,落实各项措施。

  3、院外带入压疮,填写“压疮风险评估单”,每班观察记录,同时建立翻身卡,加强基础护理,落实各项措施,避免带入压疮加重和发生新的压疮。

  4、护士长督促指导护士认真落实护理措施,及时客观记录。

  5、对符合上报条件的患者进行压疮上报并登记。上报条件:

  (1)院外带入压疮;

  (2)风险因素评估≤14分者;

  (3)院内新发压疮。

  6、上报程序:病区护士对符合上报条件的'患者填写压疮上报表,本班内报送科护士长,极高危易发压疮如高度水肿、极度消瘦、强迫体位、医嘱制动、病情不允许翻身者(如大手术后病情变化、呼吸、心跳骤停等)需在2小时内上报科护士长,同时在医疗记录或护理记录中有相应说明。科护士长接到上报后,及时到病区核实、检查、提出指导意见并反馈、记录检查结果。必要时组织片内护理会诊或申请院内会诊。对极高危易发压疮患者护士长和科护士长分别及时上报护理部。

  7、院内发生的压疮,及时汇报科护士长和护理部,护理部组织相关人员提出鉴定意见,非预期性压疮科室填写不良事件上报表报护理部。非预期性压疮适当扣除科室护理质量分和给予一定奖金处罚。

  8、发生院内压疮隐瞒不报的加倍处罚。

  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15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提高各部门各年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稳定的学校矛盾,推进民主文明和谐的灵中校园建设,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的重大事项是指在学校发展过程中涉及到的全体师生员工利益的决策、政策、建设项目和改革措施。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持“事前评估、防患未然”、“谁主管、谁负责”、“兼顾全体教职员工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原则。

  一、范围和内容

  (一)涉及较大范围全体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土地、工程建设、购置应品的决策;

  (二) 涉及较大范围的征地拆迁和安置问题的决策;

  (三) 涉及学校发展和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

  (四) 涉及到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决策;

  (五) 涉及建设项目的重大决策;

  (六)涉及福利待遇方面的重大决策;

  (七) 涉及环境卫生方面的重大决策;

  (八) 执行重大事项出台前和重点投资开发工程建设实施前维稳风险评估制定相应措施的事项。

  二、责任主体

  1、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的部门和年级。涉及多部门职能交叉的,由牵头部门(单位)负责。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行校长办公室、各职能部门、各年级、各班级分级负责制。

  3、学校维稳领导小组负责抓好学校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

  三、实施程序

  1、 对涉及到第一条规定内容之一的事项,由评估责任主体成立专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明确一名责任领导,邀请有关专家和相关单位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群众代表参加,进行风险评估。

  2、 风险评估按下列程序进行。

  制定评估方案。风险评估小组负责制定评估方案,明确组织形式、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评估方案必须书面报告维稳领导小组。

  开展民意调查。风险评估小组按照评估方案,就拟定事项在实施地区进行公告、公示以及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要特别注重征求与拟定事项有直接利益关系群众的意见,并对群众的意见、建议进行收集、归纳、整理,形成客观真实反映广大群众意愿的文字材料,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依据。

  组织进行评估。风险评估小组在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深入讨论 、研判和科学论证,准确反映民意调查情况,形成明确的评估意见。

  编制评估报告。风险评估小组根据分析论证意见,形成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决策事项、评估过程、评估结论、评估依据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该报告由参加评估论证会议的.成员签名。

  评估报告的运用。风险评估小组应根据评估报告结论,对重大事项作出同意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准实施的定性意见。

  (一) 对符合国家政策,相关工作已经到位,风险较小的重大事项应同意实施;

  (二) 对决策正确并急需实施,但存在一定风险的事项,实施主体应制定维护稳定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分步实施;

  (三) 对决策正确,但多数群众不理解、不支持,或超出群众承受能力的事项,应暂缓实施;

  (四) 对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事项,应不准实施。

  提交评估报告。责任主体必须将风险评估报告报学校维稳领导小组、县教育局相关部门。

  (五)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对经评估付诸实施的重大事项,坚持全程跟踪并做好后续工作,及时发现并协调相关部门化解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完善相应措施,确保决策、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项目建设和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进。

  四、责任追究

  1、 对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导致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发生群体 性事件的,应对有关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2、 责任追究由学校维稳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并实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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