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车管理制度10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校车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校车管理制度1
学生乘坐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依次排队上车,上车后服从班车长和司机的管理,按座位就座;车辆行驶时不准离开座位前后走动,车辆未停稳,学生禁止上下车。
二、学生上下车时要注意过往车辆,不准盲目奔跑或横穿马路,以免发生意外。
三、学生凭卡乘车,乘车卡是乘坐班车的唯一凭证,无卡不准乘坐;若乘车卡丢失请及时联系所坐班车司机补办,以免耽误乘车。
四、学生要爱护车内设施,禁止损坏。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损坏车内设施的学生移交学校政教处进行处理,并将其行为计入学生档案。
五、严禁学生在车内写作业,严禁使用小刀和笔,严禁食用带扦子的小食品,如肉串等。上述存在尖锐棱角的`物品,极易在行车中遇特殊情况采取紧急制动时对学生的身体造成严重伤害。如有发现违规者一律全校通报批评,拒不改正将取消其乘坐班车资格。
六、学生乘车时不许声喧哗打闹,更不允许抢占座位,以欺小,威胁恐吓年龄小的同学。学生乘车时要注意文明礼貌,互相关心照顾和助,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
七、严禁将手、头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以免发生意外。禁止食用小食品,向车窗外抛物,不得在车上吐痰、乱扔垃圾。
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蚀等危险品及有损身体健康的物品上车(包括刀具等)。
九、如发生交通事故、火灾等意外时,学生要服从驾驶员和班车长的指挥,不要拥挤,有序疏散。
学校校车管理制度2
一、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校车工作,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幼儿园应当每周对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好记录,并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幼儿园组织师生外出等集体活动需包车的,应当向专业客运单位承租,及时审查相关车辆和驾驶人的情况,并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三、幼儿园使用校车应当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告校车行经的路线和停靠的站点,经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校车如需使用公共交通设施的,应当经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四、3岁以下幼儿不得乘坐接送校车;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座幼儿;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严禁超载。幼儿园应当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幼儿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准驾不符、饮酒后驾驶或明显妨碍安全驾驶的.情形,应当制止,不得放行。
五、校车运行过程中幼儿园要指定专门人员随车进行看护,防止车辆运行时车内危险的发生,并及时制止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六、校车违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将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违法情况抄送幼儿园,幼儿园应当加强对违法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
七、幼儿园要与校车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幼儿园要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八、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至少对幼儿园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情况进行两次以上的监督检查,对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校车管理制度3
一、总则
1.管理目标
为使学校校车统一合理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学校轿车、客车等的使用、购置、保养、修理、油料、事故处理及保险事项、年检,均适用本制度。
3.权责单位
(1)总务部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2)校长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二、校车管理制度
1.校车购置
(1)购置各类校车以坚固耐用、省油、价格合理为原则。
(2)校车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由总务部门提出报废,并提出专案购置申请。经总务部门主管确认,并呈校长核准后,指定专人选购。2.校车使用
(1)每辆车由总务部门指定专门的司机负责驾驶,非学校司机不得驾驶学校车辆。
(2)因公务需要用车,应填写“校车使用申请单”(若载有物品,需随附物品放行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交校长办公室统一调度(填写“派车单”)。未依规定申请者,不得用车。
(3)公务校车应设置“校车行驶记录表”,派车人应登记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总务部门每月抽查一次。
(4)校车使用前应对校车作基本核查,如有故障、失窃或损坏等,应立即报备总务部门一同处理。
(5)公务校车不得作非公务事务用。
(6)原则上公务车每天应返回学校(派车远途出差例外),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7)公务车不得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3.保养
(1)各类校车由总务部门安排专人(一般指该车驾驶员)每周最少擦洗一次,如遇雨天,则每日须清洗,以防生锈。
(2)校车各项零件设备的保养,由该校车驾驶人负责,须保持完整并注意是否被损。
4.修理
(1)凡学校校车,除紧急状况外,应事先向总务部门上报、检查、核准、备案后,由该校车司机送学校指定维修厂维修。
(2)公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紧急送修,应先报总务部门主管核准。
(3)由于驾驶人或派车人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校车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由驾驶人或派车人负担。
5.油料
(1)油料油票由管理部统一购买,由驾驶司机填写领油申请表获准后领用。
(2)每月管理部主管应将耗油量及行驶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费。
6.事故处理
(1)学校各类校车因公务行驶违反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属校车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罚款由学校负责。
(2)校车公务途中遇不可抗力发生车祸,应及时向附近交警报案,并即刻与总务部门主管联络,学校总务部门主管应派人前往现场协助处理。
(3)车祸后有关的保险理赔作业,应由当事人配合总务部门负责处理。
(4)未经学校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责任概与学校无关,一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7.保险、年检
(1)本学校各类校车的投保作业统一由总务部门负责。
(2)校车年度检验应由总务部门会同责任司机负责。
学校校车管理制度4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车使用管理,节约支出,减少浪费,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安全系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校长直接管理校车,由后勤服务中心具体管理人员负责派车。
二、学校各部门用车,需提前一天到后勤服务中心填写出车单,统一安排发车,合理使用。
三、学校各部门用车必须按行车路线行驶,中途不得改变路线,不允许以单位出车办理私人之事。
四、学校车辆原则不外借,如特殊情况,要经学校校长批准,方可派车。
五、上班时间外(包括节、假日、晚上)因公用车的,必须经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用车。
六、节假日校车必须停在学校内,特殊情况需要用车必须经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
七、未经校长或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擅自将校车开出学校的,如果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本人负责。
八、学校车辆必须在市内实行定点加油、定点保养、定点维修、定点购买保险。
九、司机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如违章行驶、停放,全部责任由司机自负。
十、学生外出训练、比赛等活动,由学校专职司机接送。
学校校车管理制度5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建立校警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校警负责检查校车超员情况,负责学生上下车的秩序与安全。校警必须认真填写接交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车主负担。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车主自定。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司机不允许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接学生时不要靠近学生,要离学生5米外停车。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队长签名,然后由后勤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队长,队长报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9、车主责任
(1)负责在各村站点接学生上学,上车后学生的安全由校车车主负责。到校后照管人员负责把学生送到校门内(幼儿学生要送到班级),然后与警卫教师接交签字(幼儿班的学生与班主任接交签字)
(2)放学时,到学校指定地点接学生上车,并与相关教师签字接交,上车后,车上的安全由车主负责。
(3)送学生到各村指定站点,并把学生交到家长手中,极端天气,家长不接的,要电话联系,和家长当面接交,否则,出现事故校车负责。
10、校车遇投诉事项处理
(1)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具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
(2)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及时自行处理。
(3)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
学校校车管理制度6
1、本校所用校车须为按照国家校车标准制造的中小学专用校车。
2、本校校车必须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校车接送牌,并注明行驶路线和编号,在进出校门时必须挂好。未载学生上路行驶时不得使用校车标牌、标志和停车指示标志。
3、严禁酒后驾车,在接送学生时不准无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员代驾。
4、不开违章车、斗气车、故障车、英雄车。
5、驾驶校车时需中、低速行驶,注意避让,避免急刹,车门车厢未关闭不准启动校车。
6、按规定定期检测校车,检查、保养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内部整洁不出脏车。
7、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得有抽烟、进食、接听手机、聊天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8、校车上路前必须对车辆的制动、转向、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零部件是否存在安全问题进行排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行驶。
9、校车驾驶员行车途中要注意车载各类仪表的`工作情况,发动机、底盘是否存在异响、制动转向系统是否正常。
10、接送学生时需开启gPS卫星车辆定位导航系统和3g实时监控系统。
11、必须办理50万/座的校车座位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12、车辆未停稳时,禁止开门上下学生,并注意行人和其他车辆动向。
13、校车接送学生遇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应加大车辆横向及纵向距离。
14、校车应在公安部门核准的线路上行驶,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
15、在核准线路上确有无法避开的危险路段,应提请道路或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标准对上述路段设置安全防护装置、限速标志、警告牌等。
16、校车行驶速度不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或遇雨、雪、雾、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时速不超过20公里;在校内行车不超过5公里。
17、校车随车需带好有效灭火器、安全锤、停车警告标志、急救箱、车内通道禁止堆放杂物保持畅通。
18、校车禁止在接送学生途中进入加油站加油,应在空车时加足油料。
19、校车上有学生、发动机引擎熄灭前,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20、副驾驶座位上不得安排学生乘坐。
21、校内禁止鸣笛,禁止在校内设置禁行标志的路段行驶和停靠。
学校校车管理制度7
为了确保学校师生进出校门和在校内的人身安全,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车辆进出校门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
2、上学、放学进出校门期间,教师车辆必须给学生让道。教师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按规定车位停放。不得乱停乱放。校车停放在学校行政办公楼前。传达室西停车场不再安排停车,备上级领导来时停车用。教师的`轿车停放在学校大门北、中学楼北停车场和小学学生厕所以南地带。教师其他车辆停放在小学楼A楼和B楼北幕墙下坡道上。
3、车辆到位后要锁好车,注意防盗。但必须关闭防盗音响和防盗灯。
4、校内严禁鸣笛。
5、要自觉维护好自己的车辆,做到不漏油、排气流畅,不乱扔废物,自觉讲好卫生。
6、以上条款,教师必须严格遵守,违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责任制扣分。
学校校车管理制度8
为规范学校校车的使用,更好地为行政、教育教学服务,提高校车服务效率,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本着"安全、高效、节约"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学校校车日常管理及维修保养等由校办室具体负责,根据车辆使用申请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建立校车出入登记制度。
2、车辆使用实行出车申请制度,具体由各处室主任根据需求提前通知办公室,并在填写出车申请单之后方可用车(紧急工作除外),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用车。
3、教师市区内教研活动(会议)原则上不使用校车(偏远乡镇及地区根据情况使用),出外省市用车必须报校长同意。
4、教育局借用车辆必须报经分管校长审批。
5、各类费用报销程序:司机凭出车通知单核销条据。
6、凡未经登记、报批私自使用车辆,根据情节轻重学校将扣发一定的管理奖。私自出车出现的'任何后果由出车人自行全部承担。
7、车辆原则上每晚要返校停放在校园内,无特殊情况禁止车辆在外过夜。
8、校车实行用油月包干和里程计程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9、司机不得违章驾驶,否则罚款由司机全额支付。
10、x中学用车由黄甫驾驶,东宝外校出车由蔡涛驾驶。
11、本办法自即日起实施。
学校校车管理制度9
1.使用范围:
(1)校级领导工作需要的一切外出用车。
(2)中层干部或处室其他人员公务外出,教师教学、教研工作需要的用车。
(3)处室、年段、教研组集体外出活动,经学校批准的用车。
(4)本校正式教职工直系亲属婚、丧事用车。
(5)退休教师、原校级领导按规定的.范围用车。
(6)经学校有关领导批准的市教育局、兄弟学校,其他单位用车。
(7)经学校校长室批准的其他情况用车。
2、校车使用与派车权限:
(1)校级正职可临时调动和使用校车。
(2)校级副职在本市区范围内可临时调动和使用校车。超出本市区范围的用车要向校长报告,由校长指示办公室派车。
(3)教职员工在本市区范围内的用车由办公室派车。超出本市区范围的用车由分管行政副校长派车。
(4)市教育局、兄弟学校,其他单位借用(由我校司机开车)在本市区范围内的用车由分管行政副校长派车。超出本市区范围的用车由校长指示办公室派车。
(5)特殊情况由校长决定。
3.出车规定:
(1)各处室部门及个人用车,都必须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开出派车单驾驶员方可出车,并按要求作好登记。
(2)校级领导根据规定的权限可临时调动和使用校车,但驾驶员应及时报告办公室(以免派车重复影响工作)。
(3)外出加油或维修等,要告知办公室,并按要求作好登记。
(4)严禁驾驶员私自出车。
4.驾驶员当班规定:
(1)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驾驶员可在校内待命,如果要外出应及时向办公室请假(不能及时出车的应视为旷工)。
(2)正常上班时间外,事先已作安排的要准时出车,临时需要出车的尽可能做到随叫随到。
5.车辆管理
(1)驾驶员出车除第二天很早外出或当天出车超过21:00车辆必须当天回校,停放在指定位置,周五晚出车超过21:00,周六上午必须在9:00前将车停在校内指定位置,特殊情况必须告知办公室。
(2)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行车安全。
(3)要经常学习交规,做到规范行车。违规被罚款的驾驶员要负有一定责任,视情节扣除部分行车补贴。
(4)要经常洗檫车辆,保持车辆整洁(除外出外一般由驾驶员自行清洁)
6.报销:
(1)汽油费报销在发票背面注明加油时的公里数。(每个月月初由办公室核对一次里程表)。
(2)高速公路费、过境费在发票背面注明出车缘由和批准人。
(3)汽车修理、装配、保养等要事先经校长室同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由总务处主任、驾驶员一同到定点维修厂洽谈维修事宜,并由二人在维修发票与清单上签字,费用才能予以报销(外出临时修配除外)。
学校校车管理制度10
一、总则
1、管理目标
为使学校校车统一合理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学校轿车、客车等的使用、购置、保养、修理、油料、事故处理、保险、年检及有关费用报销等事项,均适用本制度。
3、权责单位
(1)学校办公室部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2)该制度提请校行政会、教代会讨论通过后,由校长核准执行。
二、校车管理制度
1、校车购置
(1)购置各类校车以坚固耐用、省油、价格合理为原则。
(2)校车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由总务部门提出报废,并提出专案购置申请。经总务部门主管确认,并呈校长核准后,指定专人
选购。
2、校车使用
(1)每辆车由专职司机负责驾驶,非学校司机不得驾驶学校车辆,更不得转借他人或当作训练用车。
(2)因公务需要用车,应填写“校车使用申请单”,经学校办公室核准同意后后方可派车,未履行手续不得用车。
(3) 各职能部门如遇紧急事件,来不及书面呈报,须电话申请派车,否则视为违规用车。
(4) 驾驶员应在校车使用前进行故障排查,如遇问题,应立即上报主管部。
(5)原则上公务车每天应返回学校(派车远途出差例外),将车停放于学校本部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
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3、保养
(1)各类校车由各专职司机负责清洗保洁工作。
(2)校车各项零件设备的保养,由该校车驾驶员负责。
4、修理
(1)凡学校校车,除紧急状况外,应事先向主管部门呈报核准,由该校车司机送学校指定维修点维修。
(2)由于驾驶人或派车人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校车或机件
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由驾驶人或派车人负担。
5、油料
(1)驾驶员应凭加油卡在政府采购点定点加油。
(2)驾驶员应应节约用油,避免浪费。
6、事故处理
(1)学校各类校车因公务行驶违反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属校车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罚款由学校负责。
(2)校车公务途中遇不可抗力发生车祸,应及时向附近交警报案,并即刻与学校主管部门联络,学校应派人前往现场协助处理。
(3)车祸后有关的保险理赔作业,应由当事人配合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4)未经学校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责任概与学校无关,当事人除承担事故责任外,还应对违规用车和因此造成的车辆问题负责。
7、保险、年检
(1)本学校各类校车的投保作业统一由校办公室负责。
(2)校车年度检验应由校办公室会同责任司机负责。
8、费用报销
(1)修理费用由送修人员先填写报修表,再凭正规发票履行报销手
续,如费用较大,则由学校按相关程序予以支付。
(2)所加油料费用,应凭履行报销手续。
(3)凡未经同意私自用车产生的任何费用,学校概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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