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罐区管理制度7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油罐区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油罐区管理制度1
1、必须配置接静电装置。
2、罐口盖必须用绝缘物品制作。
3、油罐区严禁烟火。
4、培植2m消防沙、干粉灭火车两台。
5、罐区必须上锁,并由专人保管钥匙。
6、罐区内不得堆放杂物。
7、接卸油品时必须按“接卸油规定”执行。
8、如在储油罐区及附近用电、用火或机械作业时,必须向有关部门报告,在得到批准后,指派专人进行安全监督,并在现场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灭火车、灭火毯等消防器材。
油罐区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严禁携带引火、发火危险品进入罐区。
第二条一般情况禁止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特殊情况下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带阻火器后方可进入。
第三条油罐区是全厂性重要设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四条严禁在罐区堆放油污、油布、纸张、木材等杂物。管沟、电缆沟保持畅通,不得积存油污、垃圾等。下水系统不得存油、瓦斯和渗油。
第五条罐区应定时、定人进行巡回检查,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调度室和车间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六条轻质油泵房应加强自然通风和强制通风,室内禁止敲打和碰撞以防产生火花。
第七条罐区内应有完善的灭火设施和消防水源,并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消防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堵塞。
第八条避雷装置和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九条应定期检查管道密闭性能是否良好,呼吸阀工作是否正常,在冬季呼吸阀有否冻结,液压式安全阀的液面是否保持规定高度,阻火器是否有损坏和变形,量油口有色金属衬垫是否完好等。
第十条油罐区应有足够的照明。宜采用远距离高悬透光灯。罐体上一般不设照明,必须时应选用合适的防爆型灯具。
第十一条贮罐应设置防火堤,其有效容积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管线穿越防火堤处或分隔堤处的缝隙及堤壁上的孔洞,必须全部封死。
第十二条贮罐的走梯要有扶手,垂直走梯要有围栏。贮罐顶上人孔周围要有栏杆,防止坠落。
第十三条对于正常生产或事故状态下,雨水明排沟穿越防火堤处所设的`隔断设施的正确管理和操作,应由车间工艺技术员写成文字材料作为工艺操作规程的补充,每个操作工人应非常熟悉并会应用。
第十四条罐区和生产装置内的残液、瓦斯、污油等的排放应有回收系统,不准随意排空或任意就地排放残液。
第十五条贮罐管线须保温的,应严格控制温度,防止过高或过低,造成物料挥发或管线冻坏。
第十六条贮存低沸易挥发物料的贮罐,夏季须用冷却水冷却罐壁。天凉停用后,必须将水放尽,防止冬天冻裂管线。
第十七条不同物料贮罐的管道不得相连。如贮罐换装不同物料时,必须彻底清洗,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换装,以防物料相混。
第十八条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仪表指示的液面与实际液面是否相符,防止出现假液面造成跑料事故。
第十九条油品贮罐进口管,应在罐的下部进入,以免冲击磨擦产生静电。严禁采用自由流入方式向油罐、油槽车和油桶中罐注轻质油及其他易燃液体。调合罐禁止通风搅拌。
第二十条向贮罐输油的油泵能力不应超过呼吸阀的工作能力,以免损坏贮罐。
第二十一条油罐油品的加温、脱水循环、清洗、输转、切换和油罐一系列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健全,应严格遵守如下规定:
1、除凝固点过高的原油外,温度一般应控制在油品的闪点以下。向有水份的贮罐送油温度不超过90℃。超过90℃以上的贮罐收油不得带水,不得直接向该罐用蒸汽扫线,以防冒顶跑油。有升降管的必须将升降管提到水层以上。
2、油罐脱水不准离开人,应遵守“三脱水”制,即:收油前脱水;收油后沉降脱水;移动前脱水。
3、对调合罐可根据罐的容积大小,泵排量大小和各种调合油品的性质决定循环时间。循环时各有关阀门的开关情况应检查好,防止串油。
4、为保证油品质量和安全检修,贮罐必须定期清扫、清洗,清洗时必须采用蒸气直接吹扫加温并保证足够时间,所有与罐体相连的阀门,管线一定要切断关严,防止误操作使油串入罐内伤人。
5、油罐收付前后,须详细检查阀门、管线是否开关正确,切换时必须遵守“先开后关”的原则,以免憋压。
6、闪点低于60℃以下的油品,禁止用压缩空气扫线,夏季不扫线应防止管线受热升压。闪点高于60℃的油品在用压缩空气扫线时,油温必须低于该油品闪点20℃。
7、清洗含有硫化物的贮罐时,应不断用水浇洒,保持潮湿,防止硫化铁自燃;清除出的硫化铁应运出罐区,埋入地下。
第二十二条灌装、放置和搬运闪点45℃以下油品时应遵守如下规定:
1、灌装速度应缓慢,放出口流速小于4米/秒。
2、油桶或其他容器的灌装量要留有余地,即留有一定的空间高度。
3、露天贮放要防止撞击。
4、搬运时要防止撞击,滚动时垫好木板。
5、灌装石油气体的容器、槽车,须首先用惰性气体置换,使氧含量小于0。5%。
第二十三条雷雨时应停止输送油品,防止雷电感应引起火灾。
第二十四条检尺和采样口平时要盖严。量油尺和采样器应有防止碰撞产生火花的措施,起落要缓慢。
第二十五条严禁穿带钉子的鞋进入罐区和油罐、槽车上去操作。
油罐区管理制度3
一、储油罐着火灭火措施:
(一)立即停止卸发油作业,关闭储油罐一切阀门,将量油口、呼吸阀等孔口用石棉毯蒙盖;
(二)开启消防泵,向着火油罐喷洒冷却水,开启消防泡沫,向罐内注入灭火泡沫;
(三)接装水龙带,用水枪喷射罐体降温;
(四)必要时可对相邻储油罐采取降温等保护措施;
二、油罐车着火灭火措施:
(一)立即停止卸油作业,关闭电源、阀门,取出鹤管、胶管,迅速关闭油罐车盖,用泡沫灭火机灭火,有条件时将着火油罐,拖离卸油线;
(二)卸油鹤管取出困难时,应迅速用石棉毯覆盖堵塞罐车上口,同时用泡沫灭火机泡沫封口;
三、油泵房着火灭火措施:
(一)立即停止卸油作业,关闭各管路阀门;
(二)迅速切断电源;
(三)用泡沫灭火器进行扑救;
(四)将周围油桶、棉丝等易燃物品及时转移,采取隔离措施;
四、作业场地着火灭火措施:
(一)切断火源,清理易燃物品;
(二)就近利用灭火器、砂、土等扑救;
五、对无法扑救的火灾应急措施:
(一)值班人员立即报警,拨叫火警电话119。
(二)报告火警时,要将单位、姓名、职务、着火原因、位置、火情、车辆通行路线报告清楚;
(三)向消防部门报告火警同时向本单位领导和保卫部门进行报告,并及时打开消防通道大门,立即停止卸油作业,关闭有关管道阀门,转移火场周围易燃物品,组织人员利用现有消防设备积极扑救,控制火源;
(四)值班电话要专人守候,绝对禁止外人使用,保证通讯畅通;
(五)消防队赶到后,一切行动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
油罐区管理制度4
1.总则
1.1、油罐区(含油泵房)是燃油锅炉系统的重要部位,也是火灾易发部位。为确保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运行,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包括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防护制度,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油罐区(含油泵房)设备定期保养制度,油罐区(含油泵房)防火制度;油罐区(含油泵房)用火管理制度。
1.3、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各公司。
2.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防护制度:
2.1、油罐区周围要建立禁区,并有严禁烟火标志。油罐区周围必须设有防火堤,其高度不得低于1米。堤内的净容积应不小于油罐的总容积,一旦出现事故时,可以容纳全部存油。防火堤要坚固耐用。
2.2、罐区的附近应设符合规定要求的避雷装置,将强大的雷电电流沿防雷设备导入大地,避免在油罐上产生火花。
2.3、消除静电。一切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都要严格接地。具体如下:
2.3.1、凡与管道相连,用于油罐、油槽车和油桶装卸油的所有胶管,都必须用缠在软管外或设在软管内的铜导线进行接地。
2.3.2、槽车在装卸作业时,车体应严格接地。接地线的一端在卸油管道法兰接头专用的薄片上,另一端接在车上。
2.3.3、第一次向新油罐或清洗过的油罐灌油,当液面达到距入口处0.5米高度时,应缓慢进油,液面上不应浮有任何杂质污物。
2.3.4、输油设备严禁使用皮带传动,以防摩擦产生静电火花,引起火灾和爆炸。
2.4、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消防设备、器材及工具要齐全完整,油罐区内应备有泡沫消防设备和充足的消防水源。
2.5、油罐区、通风机室、油泵房设置在同一主巷道时,与油罐区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油罐区与其它建筑物应有30米以上的防火距离。
2.6、严禁在油罐区进行会产生火花的锤击物件等作业。
2.7、禁止未带防火帽的机动车辆进入轻油储存区及油库收发泊区等。
3.油罐区(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3.1、新建和检修后才能灌注油品,并且各种安全设备也必须在投产前安装配备好。
3.2、不能悬空向罐内输油,以免产生静电。向罐内输油的.油泵的工作能力不应超过呼吸阀的工作能力,以免损坏油罐。
3.3、严禁在雷电时输送油品,防止雷电感应而引起火灾事故。
3.4、在开启蒸汽管线时,应缓慢进行,防止产生强烈水击而损坏设备。在开启蒸汽管线之前,应放净管内的冷凝水。
3.5、为了保证油品不从贮罐溢出,在装卸油品时,要注意罐内液面,定时测量。量油时应轻放工具,不要撞击,以免产生火花。
3.6、严格监视油罐区的加热温度。罐内油的温度不得超过90℃,否则,油中水分可能突然沸腾形成油沫,造成跑油。
3.7、燃料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会混入一定数量的水分,要经常做好脱水工作。
3.8、带油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要经过油水分离,符合国家的污水排放标准后才可排放。
3.9、油罐区(油泵房)的动力作业必须严格按动火级别规定进行审批,并做好严密的防火措施后方可动火,动火中应有监护人始终在场,动火后应彻底清理动火现场并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确认后方可离开。
3.10、严禁携带火种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非油罐区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因工作需要进入油罐区的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3.11、油罐区内禁止使用一切电热用具、生活用火及非防爆的电器和电动工具。
3.12、油罐区工作人员上岗工作期间,禁止穿着化纤类工作服和带铁钉类的鞋子。
3.13、油罐区工作人员,必须经消防部门进行化学危险物品专管员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并取得操作证,方可上岗。
3.14、企业组织对油罐区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并做好记录;油罐区管理车间对油罐区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自查,并做好记录。
4.油罐区(含油泵房)设备定期保养制度
4.1、测量孔: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检查盖与座之间密封是否严密、硬化,导尺槽磨损情况,螺帽活动情况。
保养重点:密封胶垫的换新每3年1次,对蝶形螺母及压紧螺栓各活动连接处经常加油润滑。
4.2、机械呼吸阀: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气温低于O℃时每周不少于1次。检查阀盘和阀座接触面是否良好,阀杆上下灵活情况,阀壳网罩是否完好,有无冰冻,压盖衬垫是否严密。
保养重点:清除阀盘上灰尘、水珠,螺栓加油,必要时调换阀壳、衬垫。
4.3、液压安全阀:每季度检查1次。从外观检查保护网是否完好,有无雀窝,测量液面高度。
保养重点:清洁保护网,添加封液,每年秋末应放出封液,清洁阀壳内部1次,必要时更换封液。
4.4、阻火器:每季度检查1次,冰冻季节每月1次。检查阻火网或波纹片有无破损,是否清洁畅通,有无水气冰冻,垫片是否严密。
4.5、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各阀件及
油罐区管理制度5
1新建和检修后才能灌注油品,并且各种安全设备也必须在投产前安装配备好。
2不能悬空向罐内输油,以免产生静电。向罐内输油的油泵的工作能力不应超过呼吸阀的工作能力,以免损坏油罐。
3严禁在雷电时输送油品,防止雷电感应而引起火灾事故。
4在开启蒸汽管线时,应缓慢进行,防止产生强烈水击而损坏设备。在开启蒸汽管线之前,应放净管内的冷凝水。
5为了保证油品不从贮罐溢出,在装卸油品时,要注意罐内液面,定时测量。量油时应轻放工具,不要撞击,以免产生火花。
6严格监视油罐区的加热温度。罐内油的温度不得超过90℃,否则,油中水分可能突然沸腾形成油沫,造成跑油。
7燃料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会混入一定数量的水分,要经常做好脱水工作。
8带油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要经过油水分离,符合国家的污水排放标准后才可排放。
9油罐区(油泵房)的动力作业必须严格按动火级别规定进行审批,并做好严密的防火措施后方可动火,动火中应有监护人始终在场,动火后应彻底清理动火现场并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确认后方可离开。
10严禁携带火种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非油罐区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因工作需要进入油罐区的'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11油罐区内禁止使用一切电热用具、生活用火及非防爆的电器和电动工具。
12油罐区工作人员上岗工作期间,禁止穿着化纤类工作服和带铁钉类的鞋子。
13油罐区工作人员,必须经消防部门进行化学危险物品专管员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并取得操作证,方可上岗。
14企业组织对油罐区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并做好记录;油罐区管理车间对油罐区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自查,并做好记录。
油罐区管理制度6
1.总则
1.1
油罐区是是火灾易发部位。为确保油罐区安全运行,保护工人生命安全财产,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包括油罐区安全防护制度,油罐区安全管理制度,油罐区设备定期保养制度,
油罐区防火制度;
油罐区用火管理制度。
2.油罐区安全防护制度:
2.1
油罐区周围要建立禁区,并有严禁烟火标志。
2.2
罐区的附近应设符合规定要求的避雷装置,将强大的雷电电流沿防雷设备导入大地,避免在油罐上产生火花。
2.3
消除静电。一切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都要严格接地。具体如下:
2.3.1
凡与管道相连,用于油罐、油槽车和油桶装卸油的所有胶管,都必须用缠在软管外或设在软管内的铜导线进行接地。
2.3.2
槽车在装卸作业时,车体应严格接地。接地线的一端在卸油管道法兰接头专用的薄片上,另一端接在车上。
2.3.3
第一次向新油罐或清洗过的油罐灌油,当液面达到距入口处0.5米高度时,应缓慢进油,液面上不应浮有任何杂质污物。
2.3.4
输油设备严禁使用皮带传动,以防摩擦产生静电火花,引起火灾和爆炸。
2.4
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消防设备、器材及工具要齐全完整,油罐区内应备有泡沫消防设备和充足的消防水源。
2.5
油罐区、通风机室设置在同一主道时,与油罐区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油罐区与其它建筑物应有30米以上的防火距离。
2.6
严禁在油罐区进行会产生火花的锤击物件等作业。
2.7
禁止未带防火帽的机动车辆进入轻油储存区及油库收发泊区等。
3.油罐区(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3.1
新建和检修后才能灌注油品,并且各种安全设备也必须在投产前安装配备好。
3.2
不能悬空向罐内输油,以免产生静电。向罐内输油的油泵的工作能力不应超过呼吸阀的工作能力,以免损坏油罐。
3.3
严禁在雷电时输送油品,防止雷电感应而引起火灾事故。
3.4
在开启蒸汽管线时,应缓慢进行,防止产生强烈水击而损坏设备。在开启蒸汽管线之前,应放净管内的冷凝水。
3.5
为了保证油品不从贮罐溢出,在装卸油品时,要注意罐内液面,定时测量。量油时应轻放工具,不要撞击,以免产生火花。
3.6
严格监视油罐区的加热温度。罐内油的温度不得超过90℃,否则,油中水分可能突然沸腾形成油沫,造成跑油。
3.7
燃料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会混入一定数量的水分,要经常做好脱水工作。
3.8
带油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要经过油水分离,符合国家的污水排放标准后才可排放。
3.9
油罐区的动力作业必须严格按动火级别规定进行审批,并做好严密的防火措施后方可动火,动火中应有监护人始终在场,动火后应彻底清理动火现场并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确认后方可离开。
3.10
严禁携带火种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非油罐区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因工作需要进入油罐区的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3.11
油罐区内禁止使用一切电热用具、生活用火及非防爆的电器和电动工具。
3.12
油罐区工作人员上岗工作期间,禁止穿着化纤类工作服和带铁钉类的鞋子。
3.13
油罐区工作人员,必须经消防部门进行化学危险物品专管员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并取得操作证,方可上岗。
3.14
企业组织对油罐区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并做好记录;油罐区管理车间对油罐区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自查,并做好记录。
4.油罐区设备定期保养制度
4.1
测量孔: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检查盖与座之间密封是否严密、硬化,导尺槽磨损情况,螺帽活动情况。
保养重点:密封胶垫的换新每3年1次,对蝶形螺母及压紧螺栓各活动连接处经常加油润滑。
4.2
机械呼吸阀: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气温低于O℃时每周不少于1次。检查阀盘和阀座接触面是否良好,阀杆上下灵活情况,阀壳网罩是否完好,有无冰冻,压盖衬垫是否严密。
保养重点:清除阀盘上灰尘、水珠,螺栓加油,必要时调换阀壳、衬垫。
4.3
液压安全阀:每季度检查1次。从外观检查保护网是否完好,有无雀窝,测量液面高度。
保养重点:清洁保护网,添加封液,每年秋末应放出封液,清洁阀壳内部1
次,必要时更换封液。
4.4
阻火器:每季度检查1次,冰冻季节每月1次。检查阻火网或波纹片有无破损,是否清洁畅通,有无水气冰冻,垫片是否严密。
4.5
泡沫罐:
4.5.1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各阀件及各连接处应无渗漏,各阀门应处于常态位置。
4.5.2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泡沫液液位检查和胶囊泄漏检查。
5.油罐区防火制度
5.1
油罐区严禁烟火。禁止穿带钉鞋、携带火种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进入油罐区。
5.2
油罐区严禁各类非计划性的及未经审批的违章动火和用火。
5.3
油罐区的工作人员,必须经消防部门进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人员的管理使用须严格按防火安全的要求进行。
5.4
严禁外来人员和无关车辆进入没罐区;因工作关系需要进入油罐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登记,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对能产生电火花的电瓶车、汽车等及设备如果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严禁进入。
5.5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油品的加热温度。油品的加热温度不允许达到该油品的闪点。
5.6
油罐区工作人员必须对储罐系统灭火设施系统、消防器材做到熟练掌握使用;做到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定期保养,以确保设施的完好可靠。
5.7
油罐区的罐顶不得装设非防爆电器和仪表。采用电气仪表测量油罐油温、油位时,严禁将电气仪表的线接头暴露于燃油蒸气内,以免线接头产生火花,导致发生事故。
5.8
油罐上的.安全附件,要经常检查维修。油罐液压安全阀应经常保持足够的油位;呼吸阀应保持灵活好用;阻火阀的铜网应保持清洁、通畅;进气管必须通畅好用。
5.9
严格遵守油罐区操作规程和各项防火安全规定。严防超温、超压、憋压、超高、超速,一经发现,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
5.10
保障避雷设施、静电接地装置的完好,每年检测不得少于一次,确保其安全可靠。
5.11
油罐区内不得随意堆放物资和停放车辆,以确保防火间距和道路的通畅。
5.12
如需在油罐区内架临时明线,须经安保部门检查批准,且只准在指定的时间内供电,使用完毕后立即拆除。
6.
油罐区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6.1
安全用火范围
6.1.1
生产用火:电气焊、切割作业、使用喷灯、火炉、加热炉、电炉等维修用火。
6.1.2
运转机械打火:装卸机械打火、机械设备的运转冲击、摩擦打火等。
6.1.3
内燃机喷火:汽车、拖拉机等运输工具的排气管喷火等。
6.1.4
电火花:电气线路、设备的漏电、短路、过负荷、接触电阻过大引起的电火花、电弧、电缆燃烧等。
6.1.5
静电火花:物料因输送中的摩擦或人员穿戴化纤类衣服导致的静电放电。
6.1.6
自行发热自燃:物品堆放储存不当引起的物质自行发热自燃;遇水易燃物品和生热物品的化学反应热以及生产中超过自燃点的物料遇空气的自燃等。
6.1.7生活用火:包括炊事用火、取暖用、抽烟、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等。
6.1.8
雷击、太阳能热源及其他高温热源等。
油罐区管理制度7
储油罐和储罐区储油多,危险性大,容易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建立防火、防爆制度,经常进行防火巡查,严格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1)储油罐、储罐区防火防爆应按gb50183,gb50074规定。低倍数空气泡沫灭火系统应按gb50151规定。
(2)储罐区应保持整洁,防火堤内应无干草,无油污,无可燃物。
(3)储罐区排水系统应设水封井;排水管在防火堤外应设置阀门;油罐放水时,应有专人监护,及时清除水封井内的残油。
(4)储罐区内不应装设非防爆电气设备和高压架空线路。
(5)储罐区应当按规定设置防火堤,防火堤应保持完好。
(6)储油罐顶部应无油污,无积水。储油罐进出油管线、阀门应采取保温措施。
(7)储油罐顶的`透光孔、检尺孔盖、垫片应保持完好,孔盖应盖严密。量油口应装有不打火花的金属垫片。
(8)储油罐上的呼吸阀、液压安全阀底座应装设阻火器。阻火器每季至少检查一次。
(9)储油罐进出油管线应装设韧性软管补偿器。
(10)钢制储油罐罐体应设置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接地点沿罐底边每30m至少设置一处,单罐接地不应少于两处。
(11)每年春季应全面检查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测试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要求。
(12)浮顶罐的浮船与罐壁之间应用两根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软铜线连接。
(13)储油罐装油量应在安全罐位内运行。
(14)当凝油油位高于加热盘管时,应先用蒸汽立管加热,待凝油溶化后,再用蒸汽盘管加热。
(15)不应穿化纤服装和带铁钉的鞋上罐。在罐顶不应开、关非防爆电筒。
(16)储罐区内油管线动火、清罐作业应执行行业规定。
(17)储油罐着火,应立即报告,并停止着火油罐的一切作业。组织灭火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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