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借阅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借阅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本单位档案管理,搞好各门类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本单位各部门借阅档案,必须按照单位制定的各门类档案借阅管理标准办理借阅手续。
2、外单位来人查阅本单位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单位有关部门领导签字批准,方可查阅,不得抄录或借出。
3、机密、秘密、绝密档案借阅一律按照《档案安全保密标准》中的要求办理。
4、查阅各门类档案应在阅览室内进行,不划道、涂改、折卷、裁剪、拍照、撕毁等。特殊情况需借出的`,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但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不得转借他人。需继续使用者要办续借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片等档案一律不借出。
6、凡私自抄录、摄、描绘、折散、删刮、撕毁档案等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现行责任。
借阅管理制度2
一、一二年级由图书管理员组织图书下放,每月一次。
二、三年级以上以班为单位,统一办理借书手续。
三、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借还图书,每次可借一册,期限为一周,到期可续借一次。
四、过期未还又未办理续借手续者,每天罚人民币壹角,超过两周者,取消借书资格。
五、损坏图书照价赔偿,丢书者罚款。
六、学生带图书离开学校前,须到图书室办理手续。
借阅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本单位档案管理,搞好各门类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本单位各部门借阅档案,必须按照单位制定的各门类档案借阅管理标准办理借阅手续。
2、外单位来人查阅本单位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单位有关部门领导签字批准,方可查阅,不得抄录或借出。
3、机密、秘密、绝密档案借阅一律按照《档案安全保密标准》中的`要求办理。
4、查阅各门类档案应在阅览室内进行,不划道、涂改、折卷、裁剪、拍照、撕毁等。特殊情况需借出的,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但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不得转借他人。需继续使用者要办续借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片等档案一律不借出。
6、凡私自抄录、摄、描绘、折散、删刮、撕毁档案等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现行责任。
借阅管理制度4
第一人民医院病案管理、借阅、丢失处理制度
1、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的收回、整理、归档和病案分类、索引、编目提供利用等工作。
2、住院病案由病案室集中长期保存,不得散失或销毁。
3、每位病人住院一次,启用一个新的'住院号。
4、经常清查借阅病案,及时催还。病案架半年清查一次,及时纠正和修复插错、漏档、破损的病案。
5、临床医师借阅再入院病人的病案时,必须向病案室办理借阅手续,进修实习医师、护士借阅,须持有上级医师、护士长签名的错条。
6、因临床教学和科研等工作需要,借阅10份以下的少量病案,借阅者可当即提借。如需借阅大批量(不能超过30份)的病案,应预先联系约定时间,借阅者可分期分批量提借,凡借阅的病案,原则上应在病案室阅览,未经允许不得将病案带出室外。
7、病案借阅期限为两周,若不及时归还,不得再借阅其它病案。
8、借阅病案丢失要及时上报病案室,并写检查一份,停止借阅病案半年。
9、医师护士调离本院,需经病案室确认借阅病案已归还,并由病案室负责人签字。
借阅管理制度5
一、读者在“农家书屋”免费阅览和借阅图书,借阅时读者需缴纳图书、期(报)刊及音像制品价格80%作为押金。
二、免费借阅期限为20天,每次可借阅图书一册和音像制品一盘,期刊两本。
三、借阅图书时,应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污损、少页、烂页、涂改等现象,如有上述情况,应向“农家书屋”图书管理人员声明,经技术处理后方可借出。
四、爱护图书是每个“农家书屋”读者的责任。读者在阅读图书时,不得将图书卷握、圈画、批注、涂改、折角、影描撕页和裁剪。
五、读者在进入阅览室时,对自带的图书、期刊应向工作人员说明,并放在物品寄存处,以避免与阅览室图书混淆而发生矛盾。
借阅管理制度6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为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丰富业余生活,扩大知识面,公证处设立图书阅览室。图书阅览室中的藏书是公共财产,读者应自觉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借阅者应负赔偿责任,偷窃书刊者将受处罚。为方便图书杂志的管理和借阅,特做以下几点规定:
1、每人每次最多可借阅两本图书,每本书最多可借阅15天,请借阅者尽量在借阅期内归还。若到期不能归还者,请及时办理续借手续。否则,逾期借阅者将被处以每册1元/天的罚款。
2、借书时请仔细检查所借图书,发现有污损、残缺或里外不一等情况,应即时向管理人员指出,并记录在案以分清责任。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3、借阅者不得对书籍进行任何的圈划、批注、涂改、影描、撕刻等,一经发现将处以5元/处的罚款。
4、借阅者不得任意损坏图书。情节较轻,经修订后不影响内容完整并可继续借阅的,赔偿2元修订费;情节较重,影响内容完整和阅读的.,应以相同版本的新书(或经同意后用新版)抵赔。如抵赔原版本图书确有困难时,按书价并根据出版年限赔偿(出版几年赔几年),最低不少于2倍,最高不超过5倍。
5、借阅者应妥善保管所借书籍。若撕割书刊其中部分占为已有,每张罚一本书的原价,多页依次倍增,但每书最低不得少于10元:如有丢失,单册书籍照价赔偿;成套书籍则按整套赔偿。
6、未经办理借阅手续,擅自将书刊携带出室的,须主动说明原由,否则将按偷窃书刊处理。对偷窃书刊者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其公开书面检讨,并处以书刊价双倍的罚款。
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借阅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09-01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01-11
公司图书借阅管理制度02-08
班级图书借阅管理制度04-10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最新02-01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15篇)03-14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12篇03-22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12篇)03-22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10篇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