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管理制度

时间:2023-05-05 10:32:16 制度 我要投稿

心理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心理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心理管理制度

心理管理制度1

  一、心理咨询(测量)室的服务对象为公安司法系在校学生。

  二、心理咨询(测量)室根据排定的值班日程正常开放。

  三、心理咨询(测量)期间,应保持咨询室安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四、心理咨询(测量)记录和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泄露。

  五、心理咨询(测量)室的电脑、测评量表等须在咨询员指导下方可使用。

  六、来访者要服从咨询人员的`安排,不得在咨询室大声喧哗。

  七、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八、下班时必须关好窗、锁好门,切断电灯、多媒体等电器设备的电源。

心理管理制度2

  1、咨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认真遵守国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2、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必须接受规范的专业培训、努力钻研有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探索工作规律;还必须熟悉学校的各种教育策略,了解本校学生的特点和心理状况,将学校心理咨询专业要求和学校实际相结合,有效地开展工作。

  3、咨询人员要用学生理解的语言,向来访学生解释本校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来访学生的自身权利,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咨询的意义。

  4、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在与来访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要特别注意尊重来访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来访学生的正当权益;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出发,真诚对待来访学生,接纳对方的各种知识情感困扰,对他们需求达到同感的理解,立足于全面发展帮助对方解决问题;尊重学生自愿接受服务的.权利。

  5、咨询人员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

  6、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其他秘密;对学生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不列入学校其他档案;只有在专业需要和必须会诊时,才能和其他专业人员讨论来访学生的案例;不得将学生的案例作为谈话资料;在研究和写作中需要引用学生的资料时,必须隐去可能辨认出来访学生的有关信息;通常情况下,不得向学校其他人员及家长透露学生的秘密;出于保护学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以及需要争取其他人员帮助,必须向有关人员提供学生心理咨询资料时,要向能负责、能保密和有权力、有能力解决相应问题的人员提供,同时注意保护学生的安全并使他们感到安全,不进一步扩散有关信息。

  7、咨询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遵守中国心理学会心理测量专业委员会颁布的《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不滥用心理测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8、咨询人员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必要时要对他们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努力建立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理性社会支持系统;在向教师和家长提供资料、建议及分析学生情况时,要以保护学生、促进学生发展为出发点;咨询人员要注意积极地和学校教职员工的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9、咨询人员必须了解中学生心理咨询的局限性和自身的局限性,在自己的职责和能力范围内开展工作;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转介,推荐其他合适的专业人员予以解决,或建议学生到校外相关部门接受咨询或治疗,转介时要耐心做好学生的工作,不给他们增添心理负担;对学生提出的超越自己职责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10、咨询人员必须始终注意保持和来访学生关系的纯洁性,不得与来访学生及其家长建立心理咨询和教育关系以外的任何其他关系,不得收受学生及其家长任何物质报酬和馈赠。

心理管理制度3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市教委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指标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的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教育

  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订学校不合格人员和心理障碍人员管理制度:

  1、学校严禁校外心理障碍人员进入校门。

  2、学校及时发现行为不合格员工和心理障碍教职员工,原则上应规劝他们离岗回家。离岗后待遇按相关人事政策办理。

  3、个别情况下,校内如还存在不合格员工和心理障碍员工的话,应加强管理。

  对不合格员工应经常性谈心教育。对心理障碍应及时观察,一旦发现情况异常,应马上劝其回家治疗。

心理管理制度4

  1、心理咨询室环境要求保持一种和谐、温馨、安全的环境氛围。

  2、心理咨询教师要严格遵守心理咨询教师职业道德,具备心理咨询工作能力,为人师表,认真工作。

  3、心理咨询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心理咨询的原则和制度。

  4、学生心理档案工作应认真按照学生存档建立管理规程进行操作。

  5、心理咨询值班时间应固定不变,值班老师应按时值班,并按行业要求做好原始心理咨询记录。

  6、心理咨询室工作应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整体部署。

心理管理制度5

  心灵驿站是我校是为全体学生提供心理咨询的专门场所,由我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小组的教师专门负责,须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一、心灵驿站是为全体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的专门场所,需要保持安静、整洁、舒适。任何人不能在心灵驿站附近大声喧哗,吵闹。

  二、心灵驿站要注意积累典型的个案资料,建立完整的辅导记录,并严格保密。

  三、学生心理档案、咨询的'内容一律保密,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心灵驿站。

  四、心灵驿站开设的一条心理热线。为需要的学生提供心理援助。

  五、心灵驿站逢周一、周晚晚上对全校学生开放,由专职心理老师值班,建立“预约优先”的服务制度,优先约见有预约的学生。

心理管理制度6

  一、热爱心理咨询事业,遵守国家各项法规,严守职业道德规范,热情、真诚、尊重、关心和理解来访者。

  二、咨询对象为我校在校学生、家长和需要心理帮助的教职工.除每周固定的咨询时间外,来访者可预约时间,如果预约了时间,请守约。

  三、前来咨询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及社会规范,积极配合咨询员工作,保持室内整洁、安静,不在室内大声喧哗;来访者须明确咨询目标,不得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等制度,并愿意在咨询员协助下达到目标。

  四、接待来访学生时应关注和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个人隐私和个性差异,严格执行心理测验和心理治疗的道德要求,为学生保密。

  不准将来访者的情况向他人透露,妥善保管好咨询室的档案,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咨询室。

  五、在咨询过程中,如感到无法帮助来访者或来访者问题已超出心理咨询中心的服务范围时,应及时终止咨询关系,转给其它专家或有关机构处理,或发现来访者情绪不稳、行为反常、有自残、自杀或伤害他人的倾向以及其他危机个案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干预,并将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六、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及时整理记录好来访人员的个案纪录,以备查阅。

  七、咨询室人员要讲求团体合作精神,定期交流,学会自我心理调节,努力保持自身心理健康水平。

  八、咨询员应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前要进行常规性的安全检查。严禁在本室私接电源,否则造成的损失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九、咨询室的各种设施及书籍量表均属专用设备,一律不准外借和挪作他用,违者要追究责任。

  十、咨询室人员要定期打扫卫生,保持咨询室清洁干净,环境宜人。

心理管理制度7

  第一条:咨询室的宗旨是辅导学生的心理卫生,以各种方式方法帮助学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同时为教师、家长服务。

  第二条热爱当事人,用爱去感化当事人,帮助当事人,用爱给当事人力量,让当事人信任,使当事人恢复自信和自知。

  第三条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来访者以自助。

  第四条对于求助电话和来访人员要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并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妥善处理。

  第五条:心理咨询工作者应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第六条: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七条: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注意保持情绪稳定,在自身处在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来访者。

  第八条: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原则在于指导来访者自立自强,从正面促进其成长。

  第九条:对来访者认真负责,咨询结束后,需及时整理、完善咨询记录卡。

  第十条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进行约定时间解决。

  第十一条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第十二条咨询室工作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保持心理咨询室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第十三条咨询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物,离开时要关好门窗,及时上锁,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四条热爱心理辅导工作,忠实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心理管理制度8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任务

  1、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2、定期对在校学生,特别是“留守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检测,建立集体心理健康档案。

  3、及时提供学生心理健康信息,供学校相关决策、改革时参考。

  4、帮助学生解决发展特长、改善交往等现实指向问题。

  5、对轻度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或团体咨询,提高其适应能力和心理素质,矫正心理偏差,培养健全个性。

  6、初步鉴别中、重度心理障碍学生,及时转介到高一级咨询、治疗机构去。

  二、心理咨询员工作职责

  1、学校心理咨询员应具备规定的资质,并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基本的心理咨询技能。

  2、热爱心理咨询、辅导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3、咨询人员应接受其专业范围内的个案,并在辅导时严守自己资格的限制。

  4、咨询人员在充分尊重来访者的前提下,全面收集有关当事人心理问题的资料,作为咨询、辅导工作的依据。

  5、咨询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经常接受上级咨询师的指导和咨询,不断提高自身的咨询水平,并保持良好的身心健康状态。

  6、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露有关当事人秘密的信息。

  三、心理咨询的基本原则

  1、发展性原则

  学校心理咨询中的发展性原则是指心理咨询的目标不应只局限于消除来访学生的心理失调和障碍,更应为促进全体学生发展服务,帮助其提高适应能力,建立起内外协调的良性发展机制。

  2、教育性原则

  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必须符合学校教育的目的和要求,以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为根本目标。

  3、启发性原则

  咨询工作中必须充分调动来访者的主观能动性,启发主动思考,促进自我成长,达到“助人自助”的目的。

  4、整体性原则

  心理咨询工作必须充分考虑心理活动的有机联系,把具体问题同整个心理活动整体联系起来,抓住主要矛盾,全面分析问题。

  5、协调性原则

  心理咨询工作必须与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协调配合,共同开展心理指导矫正工作。

  6、巩固性原则

  心理咨询工作必须及时巩固咨询成效,避免出现反复。

  7、保密性原则

  要求咨询人员必须保守来访者的.秘密,尊重来访者的合理要求。

  四、心理咨询保密制度

  1、心理咨询员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2、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纪录、测验资料、信件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作为档案,妥善保管。

  3、除了心理咨询员和档案管理员以外,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都无权查看心理档案室档案材料。

  4、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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